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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0104—2009电站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南

2010-09-17 30页 doc 174KB 1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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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0104—2009电站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南电站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南 电站锅炉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指南 YZ0104—2009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编制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指南的通知》(质检特函【2006】71号)文件的要求,为规范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工作,提高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质量,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组织人员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电站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南》。 本指南共分12章,主要由总则...
YZ0104—2009电站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南
电站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南 电站锅炉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指南 YZ0104—2009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编制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指南的通知》(质检特函【2006】71号)文件的要求,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工作,提高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质量,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组织人员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电站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南》。 本指南共分12章,主要由总则、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单位资源和安全状况分析、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应急技术和现场处置措施、保障措施、预案编制管理和更新、事故调查、有关术语和定义等内容组成,其中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预警和预防措施,应急技术和现场处置措施是本预案指南的技术基础。本指南较为详尽地叙述了应急管理所应采取的程序、方法和技术路线,阐述了企业如何建立电站锅炉事故专项预案、确立企业应急管理体系的问题。 本指南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多年电站锅炉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借鉴了国内外相关的法规、和规范,并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专家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指南主要适用于指导企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也可用于基层技术人员应急救援工作时借鉴和参考。使用单位应在编制专项预案,开展应急工作时,考虑自身应急资源情况,结合实践,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 本指南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负责管理和解释。 本指南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负责起草。参加起草的人员有赵欣刚、金晓东、葛翔。 本指南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吴旭正、石少华、刘牧玲负责统稿,郭元亮主审。 由于应急事业的不断发展,编者水平所限,本指南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在使用本指南过程中,如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 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2 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岗位职责 2.3 相关操作岗位职责 3 单位资源和安全状况分析 3.1 单位自然概况 3.2 锅炉主要技术参数及安全状况 3.3 应急救援资源 4 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 4.1 锅炉危险因素辨识 4.2 常见的电站锅炉事故 4.3 锅炉重大事故后果预测 5 预警和预防机制 5.1 预警 5.2 预防机制 5.3 防止人身伤亡的技术、管理措施 5.4 防止设备损坏的技术、管理措施 6 应急响应 6.1 事故发生后的内部报告程序 6.2 事故确认、分析和救援程序 6.3 事故外部报告程序 6.4 事故监控措施 6.5 人员疏散与安置原则、措施及启动条件 6.6 事故现场的警戒要求 6.7 应急救援中的医疗、卫生服务措施和程序 6.8 保护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准备和规定 6.9 理公共关系和求助程序 6.10 现场恢复 7 应急技术和现场处置措施 7.1 锅炉故障 7.2 锅炉事故 7.3 紧急停炉情况 7.4 请求停炉情况 7.5 锅炉MFT情况 7.6 锅炉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7.7 锅炉承压部件爆炸的应急技术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措施 8.2 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 8.3 应急队伍保障 8.4 经费保障 8.5 培训和演练 8.6 其他保障 9 预案编制、管理和更新 9.1 预案编制一般步骤 9.2 预案编制的格式要求 9.3 应急预制的制订与发布 9.4 预案的演练和更新 9.5 预案上报 9.6 监督检查 10 事故调查 10.1 事故现场的保护 10.2 事故调查的一般工作程序 10.3 情况调查 10.4 资料调查 10.5 现场调查 11 附则 11.1 有关术语和定义 11.2 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 11.3 制定与解释 12 附件 12.1 重点设备事故处理方案 12.2 相关的图表 12.3 外部机构通信联络表 附录A 锅炉炉外管爆漏事故处理方案 附录B 锅炉承压部件爆漏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现场应急方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电站锅炉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促进企业提升应对电站锅炉事故的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指南。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和《重大危险源辨识》等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1.3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企业编制电站锅炉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也适用于基层技术人员进行应急工作时借鉴和参考。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做好预防事故工作,切实加强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 积极应对,立足自救。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努力完善安全和应急预案体系,准备充分的应急资源,落实各级岗位职责,做到人人清楚事故特征、类型、原因和危害程度,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采取正确措施,积极应对、立足自救。 1.4.3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组长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和各班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1.4.4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方法、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应对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搞好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技能。 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1.1 发电企业应成立电站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以根据本企业具体资源情况实行分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2.1.2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一般下设现场指挥部、专家技术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通信联络组、善后工作组等组织机构(见图1)。 2.1.3 应急救援岗位设置、人员组成及组织结构图应在应急救援预案中明确。 2.2 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岗位职责 总指挥由XXX担任(一般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指定授权人担任)。其职责: (1)​ 组织制订电站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负责人员、资源配备,应急队伍的调动; (3)​ 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 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 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6)​ 设立下属专业小组,并任命相关人员,确定内部机构及各级人员的工作职责; (7)​ 锅炉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8)​ 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物证、资料; (9)​ 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10)​ 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2.3 相关操作岗位职责 2.3.1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迅速查明设备安全事件、事故的特征、类别、原因、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置方案,现场组织实施应急方案,救援方案报总指挥审定。 (2)传达和组织实施审定后的救援方案。 (3)负责预案的演练考核工作。 (4)负责救援设备、机具、急救物品的选型购置、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事件或事故调查、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2.3.2 抢险救灾组 由企业消防队伍、抢修队伍和部分医护人员组成。组长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接受现场总指挥的领导,指挥本组工作。副组长由企业的消防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安监部门、检修部门、运行部门负责人担任,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本组主要负责现场排除险情、抢救伤员、设备设施安全转移、阻止盲目抢险、制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 2.3.3 警戒保卫组 由企业和当地公安等相关警戒保卫人员组成,并接受现场总指挥的领导,指挥本组工作。本组主要负责按应急救援预案规定设立警戒区、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保卫、疏散警戒区内无关人员、维持事故影响范围的治安与交通秩序、协助医疗救护组转移中毒、烧伤等受伤人员。 2.3.4 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经营副总经理担任,接受现场总指挥的领导,指挥本组工作。副组长由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室)、医务室、车队、生产服务部门(食堂、招待所)负责人担任,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本组主要负责抢救抢险、生产恢复、事件调查的后勤保障工作。具体包括:车辆保障、指挥部人员生活后勤保障和抢救抢险所需人力资源和资金支持、疏散人员避难场所安排等。 2.3.5 医疗救护组: 由企业的医疗卫生、事故发生地的急救中心医疗和化学救援专业人员等组成,其主要负责制定受伤人员现场医疗救治方案,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和转送医院工作。 2.3.6 通信联络组 由企业通信管理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建立有效的通信网络,对外界发布信息、接待上级工作,负责外部求援与接洽工作。保障现场救援通信联络和对外通信联络的畅通。 2.3.7 善后工作组 组长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担任,人员由运行部门、检修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现场恢复工作,在指挥部确定现场已无人身危险的情况下,组织抢修人员对现场其他危险设施、损坏设备进行排险抢险或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负责设备、厂房、周围建筑物损坏后的善后处理、损失评估、保险理赔等工作。 3 单位资源和安全状况分析 3.1 单位自然概况 3.1.1 单位性质、隶属关系、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周边人口密度与数量,纵、横距离及周边交通环境状况。 3.1.2 生产规模、人员数量和有关生产工艺状况。 3.1.3 周围建筑物性质(民居、工矿企业、易燃易爆场所、有毒有害环境、重要基础设施),与周围建筑物的位置(距离)。 3.1.4 当地的气象、环境资料。 3.2 锅炉主要技术参数及安全状况 本企业锅炉型号、型式、额定参数;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检验、运行管理单位;制造、安装、投产日期、下次检验日期、修理改造情况等。 企业还应当分析锅炉的实际安全状态,是否发生过事故,是否有严重事故隐患尚未治理,各种安全附件和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锅炉岗位持证人员保证在岗;现场紧急处置的器材是否具备等安全状况。 3.3 应急救援资源 发电企业应当整理出针对锅炉事故应急需要的人力、设备设施、物资供应、通信、资金等资源以及组织、技术保障措施。可以分企业内部和外部两部分资源。 发电企业编制预案时应根据现有资源,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提出资源补充、合理利用和资源集成整合的建议方案,经批准后逐步完善应急救援资源。 4 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 4.1 锅炉危险因素辨识 参照GB 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工业燃煤锅炉进行危险因素分类,考虑锅炉正常运行、异常(检修)和紧急(事故)状态,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比较多,主要有锅炉爆炸、火灾、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发电企业开展锅炉事故应急救援应综合考虑这些危险因素。对发生事故的灾害后果应进行预测。同时,灾害影响的地域范围、人员数量、重要或居民建筑物等因素也应予以考虑。 4.2 常见的电站锅炉事故 电站锅炉的常见事故一般有:火灾、锅炉主要承压部件爆漏(爆炸或泄漏,下同)、锅炉尾部再次燃烧、锅炉炉膛爆炸、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人身伤亡7大类。 电站锅炉主要承压部件爆漏是最常见的锅炉事故,它将直接导致锅炉不能正常运行,同时在爆漏或抢修过程中可能发生人身伤害。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主要有: (1)炉外管系爆漏,主要是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给水管道、疏水管道、取样管道、仪表管等内部为高温、高压介质的管道爆漏。 (2)汽包(汽水分离器)、集箱等容积较大的承压部件的爆漏。 (3)锅水泵、阀门等的高压附件的爆漏。 炉内管系也有爆漏,虽总体来看较为少见,但后果有时较为严重,也应引起注意。 其他系统的事故一般有专项预案,编制本预案时应当进行有效链接。 4.3 锅炉重大事故后果预测 锅炉事故后果主要是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和设备损坏。以锅炉承压部件爆炸为例,锅炉承压部件爆炸是指锅炉的承压部件突然破裂,锅炉的水蒸气、饱和水的能量迅速被释放的物理变化过程,造成被迫停炉,往往引起人员伤亡和重大的损失。预案编制时应当分析本单位电站锅炉的实际情况,分析不同部位出现事故可能引起的后果,从而提出预防和紧急应对的措施。 5 预警和预防机制 5.1 预警 根据当地政府应急管理要求,结合设备所在企业应急预案的规定与程序,在编写本专项应急预案时应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5.2 预防机制 发电企业应建立预防和控制锅炉事故发生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 专门机构或者设专(兼)职人员; (3)​ 定期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4)​ 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制度; (5)​ 企业日常检查制度; (6)​ 消除事故隐患制度; (7)​ 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 (8)​ XXX锅炉安全状况的定期报告制度; 5.3 防止人身伤亡的技术、管理措施 防止人身伤亡的措施主要考虑(但不限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 第五章 锅炉和煤粉制造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第六章 锅炉设备的检修、第八章 管道和容器的检修等内容要求;《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六点管理要求。 5.4 防止设备损坏的技术、管理措施 防止设备损坏的技术措施考虑(但不限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防止火灾、锅炉承压部件爆漏、压力容器爆破、锅炉尾部再次燃烧、锅炉炉膛爆炸、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提出的技术措施和管理要求。 6 应急响应 6.1 事故发生后的内部报告程序 6.1.1 明确事故发生后内部报告事故信息的方法、程序、内容和时限。 6.1.2 事故发生后, 当班作业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现场处置同时迅速向应急值班室和本企业最高负责人报告。 6.1.3 报告内容 (1)​ 事故发生地点。 (2)​ 事故设备型号、部位。 (3)​ 事故类型(如爆炸、火灾等)。 (4)​ 有无人员伤亡情况。 (5)​ 周围环境情况(如有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物性质、交通、人流等)。 (6)​ 影响范围。 (7)​ 报告人姓名。 6.2 事故确认、分析和救援程序 事故确认的内容包括事故地点、影响范围、事故类型等技术要求;分析程序的内容包括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初步分析事故趋势。建立的应急启动程序,要明确应急启动的条件并规定进入应急启动程序时的责任人和岗位,即明确什么岗位、谁、在什么条件或情况下采取什么方式、按照什么路径实现启动。 6.3 事故外部报告程序 事故确认后,在自身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应应急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 6.4 事故监控措施 指定事故监控人员、明确采用的监控手段和设备。 监控和分析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是否有扩大危险趋势。 6.5 人员疏散与安置原则、措施及启动条件 可按照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总体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 6.6 事故现场的警戒要求 包括救援现场的警戒区域,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程序,救援队伍、物资供应、人员疏散以及警戒开始和撤消步骤。 6.7 应急救援中的医疗、卫生服务措施和程序 可按照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总体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 6.8 保护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准备和规定 6.8.1 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的程序。 6.8.2 根据事故性质,确保选配和使用正确、合理的个人防护设备。 6.8.3 应急救援人员在各种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措施。 当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抢修进度发生冲突时,首先要保证人身安全。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发电企业应按要求在生产现场配置应急设备和器材,参加应急人员要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相关安监人员要做好安全监督工作,以确保应急人员的安全。特别要注意: (1)​ 当锅炉承压部件发生爆漏(泄漏)时,在系统隔离、消压前严禁采用打保温的方式进行爆漏点检查、确认; (2)​ 严禁带压对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 (3)​ 如需要进入炉膛、尾部烟道、炉顶大罩壳等内部进行抢修,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确认内部温度、无大的焦块和炽热的积灰等,安全后方可进入; (4)​ 应急抢修中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6.9 处理公共关系和求助程序 6.9.1 应急过程中对媒体和公众发布信息的程序和原则。 6.9.2 请求有关部门或救援队伍帮助的程序。 6.10 现场恢复 6.10.1 撤离救援和宣布应急结束程序。 6.10.2 重新进入和人群返回程序。 6.10.3 现场清理和设施基本恢复要求。 6.10.4 对受影响区域的连续要求。 7 应急技术和现场处置措施 7.1 锅炉故障 运行人员应迅速消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找出发生故障的原因,设法排除故障,同时应保持非故障设备(如相邻锅炉设备)的正常运行,必要时增加非故障设备的负荷,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运行人员应保证厂用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锅炉发生故障时,运行人员一般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处理,排除故障。 根据仪表、CRT、光字牌报警及机组设备外部现象,确定锅炉已发生故障,则应:迅速消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必要时应立即停运发生故障的设备;迅速查清故障的性质、发生的地点和范围,然后进行果断处理和汇报;保持非故障设备及机组的正常运行。 故障排除后,值长、集控长和值班人员应将故障现象、故障发展的过程和时间、处理故障所采取的措施等,作正确、详细的记录。 7.2 锅炉事故 7.2.1 锅炉发生事故,首先应迅速仔细地进行确认,查明事故的性质、发展的趋势和危害程度,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 7.2.2 锅炉发生故障的同时,相应盘面将出现声光报警,CRT也将出现相应的显示报警,值班人员应加以确认,然后采取相应的对策。 7.2.3 无论何种事故,运行人员应进行必要的现场确认,核对必要的仪表指示,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异常情况的扩大。 7.3 紧急停炉情况 当发生严重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故障时,应立即停炉。锅炉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包含但不限于),应手揿“MFT(主燃料跳闸)”按钮。停止锅炉运行时, 应按运行规范要求制定处置方案。平时应有典型预案。 7.3.1 MFT应动作而拒动时。 7.3.2 给水、蒸汽管道爆破,不能维持正常运行或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时。 7.3.3 水冷壁管、省煤器管爆破不能维持汽包正常水位时。 7.3.4 过热器、再热器管壁严重爆破、无法维持正常汽温汽压时。 7.3.5 锅炉主、再热蒸汽压力升高至安全阀动作值而安全阀拒动。 7.3.6 再热蒸汽中断。 7.3.7 三台炉水泵进出口差压都小于跳闸动作值,炉水泵未全部跳闸(适用时)。 7.3.8 所有水位计损坏时。 7.3.9 确认烟道内发生二次燃烧,使烟温急剧升高时。 7.3.10 炉膛烟道发生爆炸,使主要设备损坏。 7.3.11 两台扫描风机不能启动,且冷却风与炉膛差压Δp小于规定值(适用时) 。 7.4 请示停炉情况 锅炉发生下列情况(包含但不限于),锅炉操作人员(司炉)请示值长要求停炉时, 应按运行规范要求制定处置方案。平时应有典型预案。 (1)过热器、再热器管壁温度超过设计报警温度,经多方调整或降低负荷仍无法恢复时。 (2)炉内外承压部件因各种原因泄漏时。 (3)给水、炉水、蒸汽品质严重低于标准,经努力调整仍无法恢复正常时。 (4)锅炉严重结焦无法维持正常运行时。 (5)单台空预器故障,短时间无法恢复时。 (6)两台电除尘停电,短时间无法恢复时。 (7)炉水泵低压冷却水故障时,短时间不能恢复时(适用时)。 (8)控制气源失去,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时。 (9)高压汽水管道及法兰联接处渗漏且无法隔离时。 (10)炉底渣斗连续长时间(具体事件根据锅炉负荷、渣斗容量确定)无法排渣时。 (11)干出灰系统故障无法正常出灰时。(适用时) (12)减温水调节阀故障无法调节,造成锅炉超温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时。 (13)给水调节系统失灵一时无法恢复时。 (14)安全阀、电磁泄放阀动作,无法回座。 故障停炉时,按要求先减少机组出力,再手揿“MFT”按钮,手动停止锅炉运行。 7.5 锅炉MFT情况 遇到下列任一情况(包含但不限于),锅炉MFT动作时,应按运行规范要求制定处置方案。平时应有典型预案。 (1)​ 两台送风机跳闸。 (2)​ 两台引风机跳闸。 (3)​ 炉膛压力高高。 (4)​ 炉膛压力低低。 (5)​ 三台炉水泵故障(使用时)。 (6)​ 汽包水位高高。 (7)​ 汽包水位低低。 (8)​ 风量<25%。 (9)​ 燃料失去。 (10)​ 全炉膛灭火。 (11)​ 热工电源失去。 (12)​ 蒸汽故障。 (13)​ 手揿MFT按钮。 7.6 锅炉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发电企业应根据制造厂说明书、相应的《锅炉运行导则》和有关标准要求编制本企业的运行规程,明确锅炉异常运行和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7.7 锅炉承压部件爆炸的应急技术 7.7.1 发生锅炉承压部件爆炸(爆破)事故危及机组的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时,当值运行人员确认机组MFT动作正确,否则手动紧急停炉,并确认已可靠切断进入炉膛的风、粉、煤、油。停用两台送风机,保持一台引风机运行直至炉膛不冒正压。如水冷壁严重爆裂,汽、水大量外喷,除紧急停炉外,锅炉严禁进水。配合抢救抢险组人员紧急疏离锅炉附近人员并严禁其他人员靠近。 7.7.2 当值运行人员要迅速将相关系统进行隔离并做好相邻机组的稳定运行。如因爆炸引起相邻机组的异常运行,值长应按运行规程进行事故处理,并汇报调度和总指挥。 7.7.3 抢救抢险组应迅速组织保卫人员对爆炸锅炉区域进行现场隔离,迅速疏散生产现场无关人员(禁止使用电梯),清点人数;并根据发生事故类别,制定详细而具体的抢险方案。 7.7.4 锅炉爆炸会伴有浓烟、水煤气、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部分合成纤维、橡胶、塑料等燃烧时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氢等毒气;柴油等易燃液体燃烧会产生有害的气体。因此,现场参与抢险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必须佩带防风面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采取或掌握灭火过程中防烟防毒的基本措施。 7.7.5 锅炉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消防水熄灭,有关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迅速进行有效隔离;设备应尽量泄压,对由于爆炸引起的可燃气体、电缆和油类应用沙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7.7.6 锅炉爆炸还伴随有厂房及建筑物的损坏和倒塌,参与消防灭火和救护人员进入厂房及建筑物施行救援工作时,应做好防止厂房及建筑物再次倒塌的措施。运行人员在损坏的厂房及建筑物内应尽快将运行设备停运。 7.7.7 其他热力系统压力容器发生爆泄(爆炸泄漏,下同)时,在机组停运的同时,迅速关闭通向爆泄容器的蒸汽、水、疏水等,尽快降压。 7.7.8 当事故扩大或事态发展控制不利,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资源不能满足应急需要,现场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决定启动总体应急预案或场外应急救援预案。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措施 8.1.1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一般以简明醒目方式置于值守人员处。 8.1.2 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 8.1.3 保障报警、通信器材完好,保证信息渠道24小时畅通。 8.2 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 8.2.1 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与物资列表。要求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般以简明醒目方式置于值守人员处。 8.2.2 设备、物资(经费)支持工作程序。 8.3 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本企业各专业应急队伍及负责人的通信联络方式,要求附人员联络表。一般以简明醒目方式置于值守人员处。 8.4 经费保障 在编制预案时应当明确应急所需专项经费来源,规定使用范围和管理监督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及时到位。 8.5 培训和演练 8.5.1 应急救援培训 (1)培训计划及落实的措施和应急人员的素质、能力要求。 (2)全员培训,提高应急意识、自我保护和参与救援的措施。 8.5.2 演习(演练) (1)应急预案演练的计划、组织实施要求。 (2)检验应急行动与预案的符合性,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缺陷的评估。 (3)根据演练后实际对预案进行改进的要求。 8.6 其他保障 建立应急抢险专家库,包括化工设备、危化品和锅炉等相关行业的专家信息。 需要请求援助的外部机构和组织的名单和联络方式。 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9 预案编制、管理和更新 9.1 预案编制一般步骤 9.1.1 编制准备 (1) 成立编制小组,其组长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2) 制定编制计划。 (3) 收集资料,主要是本单位基本情况和特种设备基本状况。 (4) 安全状况分析和重大危险源分析。 (5) 资源和自身救援能力分析。 9.1.2 编制预案 9.1.3 审定和演练 9.1.4 改进措施 9.2 预案编制的格式要求 9.2.1 格式 (1) 封面。包括标题、单位名称、预案编号、实施日期,编制、审核、签发人(签字)、公章。 (2) 目录。 (3) 总则(引言、概况、目的、原则、依据)。 (4) 预案内容。 (5) 附件。 (6) 附加说明。 9.2.2 基本要求 (1) 使用A4纸打印文本。 (2) 正文采用仿宋四号字,标题采用宋体三号字。 9.3 应急预案的制订与发布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应急预案编写、修改、验证。预案编制后组织或邀请专家进行审定,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9.4 预案的演练和更新 9.4.1 预案在发布后应组织预案所涉人员学习贯彻、演习演练。 9.4.2 演习演练至少一年一次,根据演练的情况,对预案进行更新。 9.4.3 根据人员变动、设备参数改变、演习演练验证结果、新经验新教训,以及法律法规、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求的改变等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更新和修订。 9.5 预案上报 预案发布或更新后报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备案。 9.6 监督检查 依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预案的制定、完善、演练进行监督检查。 10 事故调查 10.1 事故现场的保护 (1)强调除因抢救伤员和控制事态发展外,在事故调查尚未进行之前,任何人不得破坏和改变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锅炉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收集相关的证据并保全。 10.2 事故调查的一般工作程序 10.2.1 成立事故调查组,确定调查组成员组成。 10.2.2 了解事故概况。听取事故情况介绍,初步勘察事故现场,查阅并封存有关档案资料。 10.2.3 确定事故调查内容。 10.2.4 组织实施技术调查。必要时进行检验、试验或者鉴定,注明检验、试验、鉴定的机构。 10.2.5 确定事故发生原因及责任。 10.2.6 对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10.2.7 提出预防类似事故的措施建议。 10.2.8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归档。 10.3 情况调查 向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询问关于事故发生前后及事故过程的情况,主要内容有: (1)​ 有关人员基本情况; (2)​ 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是否正常,是否有超温、超压、超载、超速、变形、泄(渗)漏、异常响声、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等异常情况; (3)​ 运行管理及作业人员的操作情况; (4)​ 现场应急措施及应急救援情况; (5)​ 其他情况。 10.4 资料调查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当主动提供事故发生前后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检验、使用等档案资料、运行记录和相关会议记录(包括工作日记)。调查组重点查阅以下资料。 (1)电站锅炉的生产档案资料 电站锅炉结构、强度、材料的选用情况;锅炉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质量情况;型式试验、安装、改造、维修质量情况,并对锅炉损坏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 (2)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验情况与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3)安全责任制、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责任制、相关管理制度、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运行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者误操作情况,运行相关记录情况,运行的参数波动等异常情况。 (4) 使用单位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10.5 现场调查 事故现场的调查应当收集较完整的原始客观证据,数据要准确,资料要真实。 10.5.1 事故现场检查的一般要求 仔细勘察记录各种现象,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测量。记录特种设备的承压、承重部件、事故发生部位及周围设施损坏情况,要注意检查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 10.5.2 人员伤亡情况的调查 包括事故造成的死亡、受伤(重伤、轻伤可按GB 5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界定)人数及所处位置、伤亡人员性别、年龄、职业、职务、从事本职工作的年限、持证情况等。 10.5.3 事故现场破坏情况的调查 主要包括设备损坏的状况,设备损坏导致的现场破坏情况与波及范围,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简图,记录环境状态。如属爆炸事故,应当寻找爆炸源,收集设备爆炸碎片及其残余介质。 10.5.4 设备本体及部件损坏情况的调查 主要包括:部位、形状、尺寸。 (1)注意保护好严重损伤部位(特别注意保护断口、爆破口),仔细检查断裂或者失效部位内外表面情况,检查有无腐蚀减薄、材料原始缺陷等。 (2)应当测量断裂或者失效部件的位置、方向、尺寸,绘出设备损坏位置简图。 (3)收集损坏碎片,测量碎片飞出的距离,称量飞出碎片的重量,绘制碎片形状图。 (4)对无碎片的设备,应当测量开裂位置、方向、尺寸。 10.5.5 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附属设备(施)损坏情况的调查 (1)安全附件。主要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液(水)位计、测温仪表、减压阀、爆破片装置、安全联锁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等。 (2)安全保护装置。主要包括:高低水位报警装置、超温超压报警或者保护装置、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炉膛熄火保护装置等。 (3)事故涉及的特种设备的附属设备(施)。 10.5.6 事故发生过程中采取应急措施与应急救援情况 10.5.7 需要调查的其他情况 11 附则 11.1 有关术语和定义 编制应急预案时,涉及到的专用或专有名词术语应当进行定义。 11.2 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 11.3 制定与解释 明确本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 12 附件 12.1 重点设备事故处理方案 12.2 相关的图表 (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相关人员岗位组织图。 (2)特种设备登记列表和分布图。 (3)重大事故灾害影响范围预测图。 (4)应急机构、队伍、人员通信联络表。 (5)应急装备、设备、物资表。 (6)疏散线路图和安置场所分布图。 12.3 外部机构通信联络表 (1)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急主管部门和相应的应急中心及联络方式。 (2)医院、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及联络方式。 (3)应急物资供应企业名录及联络方式。 (4)经可求助的救援单位及联络方式。 附录A(重点设备事故处理方案) 锅炉炉外管爆漏事故处理方案 A.1蒸汽或给水管道损坏 A.1.1运行应急处理 ——汇报值长; ——调整锅炉参数,保持运行工况稳定并加强监视; ——泄漏处周围做好安全措施,防止汽、水喷出伤人; ——密切监视损坏部件发展趋势,做好事故预想,申请停炉; ——当管道严重损坏或发展到事故停炉条件时,应立即停止锅炉运行; ——停炉后尽快泄压放水; ——根据检修要求采取运行所必须的安全措施; ——抢修完毕后,尽快恢复锅炉运行。 A.1.2检修应急处理 ——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确定爆漏点和爆漏影响范围,并确定抢修方案; ——组织抢修力量,准备抢修所需材料、工器具等,装设照明,搭设脚手架; ——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对爆漏处进行抢修。 A.2 汽包水位计损坏 A.2.1 运行应急处理 ——汽包就地水位计有一只损坏时,立即通知检修人员修复; ——汽包就地水位计都损坏,但给水自动调节正常,控制室水位计可靠时,可维持锅炉运行4h;当给水自动调节不太可靠时,允许根据控制室水位计维持锅炉运行(15~20)min;汽包就地水位计都损坏,应使锅炉负荷稳定,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修; ——汽包就地水位计都损坏,且给水自动调节及控制室水位计均不可靠时,应立即停炉; ——控制室水位计损坏一半以上时,应派专人在就地监视水位计; ——汽包就地和控制室水位计均损坏时,应立即停炉。 A.2.2检修应急处理 ——待爆漏水位计可靠隔离后,将汽包小室门窗打开散发小室内蒸汽; ——对水位计损坏情况进行确定,并确定抢修方案; ——组织抢修力量,准备抢修所需材料、工器具等; ——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对爆漏处进行抢修。 附录B 锅炉承压部件爆漏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现场应急方案 B.1 烫伤的现场应急 高温汽、水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B.2 创伤的现场应急 创伤急救原则上是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应立即做好保护伤员措施后送医院。抢救前先使伤员安静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B.2.1外部出血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外观无伤,但呈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虑胸腹部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内填塞任何东西和随便用药。 B.2.2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或木板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运时伤员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时应密切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B.2.3高处坠落、撞击、挤压还可能造成胸腹部内脏破例出血。受伤者外观无出血但常表现面色苍白,脉搏微弱,气促,冷汗淋漓,四肢厥冷,烦躁不安,甚至神志不清等休克状态,应迅速躺平,抬高四肢,保持温暖,速送至医院救治。若送院途中时间较长,可给伤员饮用少量糖盐水。 B.2.4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竿等将断骨上、下方两个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开放性骨折,伴有大量出血者,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退回伤口内。 B.2.5疑有颈椎损伤。在使员必平躺后,用沙土袋(或其他代替物)放置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必须进行口对口呼吸时,只能采用抬颏使气道通畅,不能再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头部,以免引起截瘫或死亡。 B.2.6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两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B.3 触电的现场急救 B.3.1 触电急救,首先是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因为电流作用时间越长,伤害越重。在电源未切断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接触触电人,防止救护人员业触电。 B.3.2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立即将触电者迎面躺在平硬的地方,如触电者已经没有心跳和呼吸必须立即采用心肺复苏法进行不间断的抢救,直到医护人员到来接替救治。 B.4 高温中暑的现场急救 环境温度过高,饮水过少或出汗过多等会引起中暑现象,其症状一般为恶心、呕吐、胸闷、眩晕、虚脱,严重时抽 、惊厥甚至昏迷。应立即将病员从高温环境转移到阴凉通风处休息。用冷水擦浴,湿毛巾覆盖全身,电扇吹风,或将头部置冰袋等方法进行降温,并及时给病人口服盐水。严重时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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