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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家出货前兆

2010-10-14 2页 pdf 66KB 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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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家出货前兆 【发布单位】80702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7-12-26 【生效日期】1998-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的决定 (已经1997年12月24日省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7年12月2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 省政府决定对《吉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 一、第五十八条修改为“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
庄家出货前兆
【发布单位】80702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7-12-26 【生效日期】1998-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的决定 (已经1997年12月24日省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7年12月2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 省政府决定对《吉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 一、第五十八条修改为“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警告,处5000元至30000元罚款,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二、 二、删除第五十九条。    三、 三、删除第六十一条。    四、 四、第六十二条修改为“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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