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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项目招标文件格式-滁州

2010-10-17 43页 doc 300KB 5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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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项目招标文件格式-滁州BT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标单位: 代理公司: 日 期: 目 录 招标公告…………………………………………………………………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5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二、投标须知…………………………………………………………7 第二章 招标文件…………………………………………………………9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10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16 第五章...
BT项目招标文件格式-滁州
BT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标单位: 代理公司: 日 期: 目 录 招标公告…………………………………………………………………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5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二、投标须知…………………………………………………………7 第二章 招标文件…………………………………………………………9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10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16 第五章 签订…………………………………………………………2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1 一、招标文件确认书…………………………………………………21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22 三、授权书……………………………………………………………23 四、投标书……………………………………………………………24 五、履约支付保函……………………………………………………25 第七章 施工合同…………………………………………………………26 第八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确认……………………42 招 标 公 告 BT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地址: 投资模式:BT模式(Building—Transfer,即建设—移交) 经 同意, 采用BT方式建设新校区一期工程。现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投资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 (二)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 个月。 (三)计价及投资回报: 工程量计价依据执行现行的《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规范或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子项目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材料价格参照滁州市造价主管部门公布的同期《滁州工程造价信息》执行。造价信息中未发布的材料价格由双方共同招标,不能招标的询价后确定。暂定价产品(材料)和设备由双方共同招标采购,不能招标的认质认价签证确定。 投资回报(含融资成本、管理费等)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计入回购总价款。投资回报为前期费用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质保金)之和乘以总投资回报率。 (四)回购资金来源: (五)付款方式: (六) (七)投标人参加投标,需交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变为履约保证金。 二、项目投资人的条件 (一)项目投资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资公司或具有符合相关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或其它法人。施工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为 级及以上,项目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投资公司或其它法人如无相应的施工资质可以联合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资质要求同上,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和双方责任。 (二)项目投资人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能满足本建设项目的融资能力,履约信誉度高,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 三、中标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其他 (一)报名地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处(滁州市花园路林业大楼) 联 系 人: 李 丹(0550-3019001) (二)报名时间: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人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二○一○年八月二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 号 条款号 内 容 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2 1.1 工程地点 3 1.1 工程规模 约 万元 4 1.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BT方式) 5 1.2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 1.4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7 2 招标范围 设计院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8 3 投标人专业类别及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为 级及以上,项目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投资公司或其它法人如无相应的施工资质可以联合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资质要求同上,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和双方责任。 9 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 4.2 踏勘现场 时间: 地点: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 13.6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2 13.4 计价方式 工程量计价依据执行现行的《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13 15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10 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数额: 万元 (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不接受汇票) ; 收款单位: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银行帐号: 334001040004421 交纳时间: 年 月 日 时之前必须交纳完毕(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交纳完毕时间) 项 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5 18 答疑 年 月 日 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 (代理公司邮箱),招标人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6 21 投标文件组成及数量 商务标(一正一副) 17 22.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 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滁州市花园路林业大楼9楼) 18 24 开标会 开标时间: 2010 年8月 24日8时 30分 开标地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滁州市花园路林业大楼9楼) 20 16.2 履约担保 数 额: 万元(施工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21 14 回购方式 22 资金来源 23 26.3 自有资金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24 代理费用及专家评审费 二、投标人须知 1.工程简介 1.1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拟采用BT方式建设新校区一期工程BT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滁州市 3)工程规模:约 万元。 1.2 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合格。 2)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履行BT乙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 1.3 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BT方式) 1.4 工期要求: 1) 个日历天 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采用BT方式建设 ,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的BT建设项目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为 级及以上,项目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投资公司或其它法人如无相应的施工资质可以联合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资质要求同上,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和双方责任。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投标人必须是资格后审合格的施工单位。 3.3滁州市(含县市)市外建筑企业时,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入滁备案手续。 4. 日程安排 4.1 购买招标文件 年 月 日 (北京时间)在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现金支付,每份 元/份,售后不退。 4.2 答疑 年 月 日 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 (代理公司邮箱),招标人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4.3 递交投标文件 年 月 日上午 时(北京时间),所有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滁州市花园路林业大楼9楼)。 4.4 开标 年 月 日 时 (北京时间),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开标。 5.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 踏勘现场 6.1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所有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第二章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五章 合同签订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招标单位、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确认 招标文件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按相关规定所发出的书面有效答疑纪要、补充通知或修订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按照本须知第4.2款中关于提交书面质疑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本须知第4.2款所明确的时间和方式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都将作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2无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含本须知第7款所述全部内容)是否认真阅读,招标人均认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已不存在疑义并已充分理解,其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到本招标工程所存在的各种风险。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收到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办理有关签收记录(以传真方式递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时,应以确认书方式确认收到的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9.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9.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10. 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前附表14项的规定执行。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应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对资料的理解将以中文译文为准。 11.2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组成 12.2商务标包括(本招标文件附有格式的必须采用): (1)招标文件确认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原件) (3)投标书原件 (4)银行支付保函原件 (5)缴纳“自有资金”款项转账单复印件 (6)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人提供) 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书必须是联合体的牵头人签署。 13. 工程报价、计价、结算 13.1报价范围: 13.2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报价。 投标人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并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供货渠道、实力情况和市场行情,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策略自主报价。 13.3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3.4工程计价 本招标项目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1)执行定额: a、《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b、2009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c、《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2)材料采购及价格:材料价格参照滁州市造价主管部门公布的同期《滁州工程造价信息》执行。造价信息中未发布的材料和设备价格由双方共同招标(按滁州市“大滁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指办发【2010】36号文件执行)。 (3)人工费:施工期间的政策性文件按实调整。 (4)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13.5建安工程结算 (1)建安工程合同价:由BT甲方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13.4的计价原则编制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具体办法按滁州市“大滁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指办发【2010】7号文件执行)。BT乙方复核后予以确认并作为本项目的建安合同价,该控制价作为BT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2)建安工程造价:合同价±工程量变更造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造价±施工技术措施费调整±材料价格调整±合理工程索赔。 (3)工程量调整 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数量: a、工程量清单数量误差或漏项的; b、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增减; c、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 d、工程量调整必须经BT甲方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滁州市审计局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共同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4)材料及机械台班价格调整 在工程合同工期内,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平均上涨超过开标时材料信息价的5%,5%以内部分由承包人承担,5%以外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平均下跌超过开标时材料信息价的5%,5%以内部分由承包人受益,5%以外部分由发包人受益。信息价上没有的主要材料,以BT甲方编制的工程控制价中的相应主要材料价格为上涨或下跌(±5%以上)调整基数。 施工机械费按滁州市建委建造【2010】69号文执行。 (5)综合单价调整 综合单价的调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a、BT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增减,执行合同原有的综合单价。 b、BT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Ⅰ、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可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II、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清单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III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调整其综合单价。 (6)措施项目变动引起合同价的调整 a 由于承包人改变施工技术措施,造成的价格变动,合同价不予调整。 b因发包人要求或工程量的增减改变原来施工技术措施,造成的价格变动的,应扣减相应的原施工技术措施合同价后,按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合同价调整方式,进行合同价调整。 (7)合同风险 下列各项工程措施费用按控制价中的价格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所发生的抢工费、安全措施费;合同工期内夜班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脚手架费;二次倒运材料运输费;外地施工企业运输费、迁移费等。 13.6投标货币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价款结算与支付,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14. 项目回购 14.1回购期限及投资回报 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0日无息支付给中标人。 14.2回购款及质保金 (1)回购款=回购基数×(1+0.41%×回购期月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时间) 回购基数=建安工程造价×(1-优惠率)×95%+5000000(前期借款)。 (2)质量保证金=建安工程造价×(1-优惠率)×5%,另行支付。 建安工程造价必须经过滁州市审计局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15. 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从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6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5条和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 投标担保有效期 16.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15.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6.2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7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17.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7.2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签订协议书; 17.3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17.4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7.5 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17.6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虚假材料的; 17.7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18.答疑 18.1详见前附表第15条; 18.2未提出投标质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9.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其签署 19.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所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9.2投标文件的文字除必须填写的内容外均需采用打印。必须填写的内容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19.3商务标的《投标书》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否则,其投标书无效。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使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密封袋封面须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21. 投标文件的份数 商务标二份,一正 一 副。 22. 投标的截止 22.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22.2招标人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补遗书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则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2.3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组织竞争性谈判。只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与竞争性谈判:投标资格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已足额缴纳; 。谈判组由招标人代表2名和全体专家评委组成,市招标局负责监督。 22.4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款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补充”或“撤回”字样; 23.3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但此传真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此传真; (1)​ 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法人印章; (1)​ 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 (1)​ 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23.4不符合22.3之规定的传真件均作无效处理; 23.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24. 开标 24.1招标人将按照前附表须知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的代理人还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备核验其合法身份,投标建造师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必须于 年 月 日 时,携带以下施工企业证件的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接受本工程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和验证,验证后原件即退还: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建造师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对于投标申请人的建造师未准时参加本工程资格预审会,以及不能按时全部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投标申请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的均视为携带) 联合体投标人,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及符合本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 24.2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由滁州市交易中心宣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宣布投标人的 “自有资金”款项缴纳情况; (2)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密封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影响开标的,由招标人退还给投标人,不予开标。 (4)当众开启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书中的相关内容。 (5)将投标书送至评标室评标。 (6)宣布最后得分情况、定标。 (7)开标过程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25.评标准备 25.1 组建评标委员会 (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受聘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由5人组成。 (2)所受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由招标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 25.2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不正当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5)评标活动及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25.3评标准备 (1)招标代理机构介绍项目情况、 (2)熟悉相关文件资料:评标委员会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文件主要条款(包括招标范围、计价、报价依据,质量、工期,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以及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条款)。应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评审方法以外的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投标文件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重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25.4评标程序 评标采取先初审,后详审的评审程序。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书,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5.5初步评审 商务标初步审查标准: (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至少60天; (2)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的授权代理人签署齐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处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不得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联合体是否明确牵头人和双方责任; (5)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6. 详细评审 26.1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6.2分值设定: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0分,投标人资金实力20分(包括自有资金和银行支付保函) 26.3 评分办法: (1)投标报价80分 (2)资金实力(20分,得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a:自有资金(10分) 投标人在开标前,将自有资金打入投标须知前附表23条规定的账户,每打入100万元得1分,不足100万元按比例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10分。 b:银行支付保函(10分) 投标人提供商业银行为本项目出具的支付保函,每 万元得1分,不足 万元按比例计算得分。对于自有资金实力雄厚的投标人,可以以缴纳“自有资金”的方式代替银行支付保函,在“自有资金”得满分的前提下,每增加 万元得1分,不足 万元按比例计算。投标人可以同时缴纳自有资金和提供银行支付保函。本项满分10分。 c: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认为应该使用银行支付保函款项时,招标人可以自主要求履约银行支付该款项。 d:招标人的指定账户将成为与中标人的共管账户。中标人及履约银行转入该账户的所有资金归中标人所有,该部分资金支出必须用于本招标项目。 27.推荐中标候选人 27.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推荐两项得分之和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三名中标候选人,在滁州招标采购网上公示3日。 若出现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以资金实力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仍相同,则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 28.定标办法 28.1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名次并列时投标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如果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内出现任何来自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的有效投诉,评标委员会应协助监督机构或其它单位处理好投诉。 28.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如果中标人无能力提供借款,又未缴纳“自有资金”(或缴纳不足500万元)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3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9.评标过程的保密 29.1开标后,直至评标结束,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有关的资料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9.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及其评标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9.3 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索取评标过程的材料。 30. 监督管理 本工程招标活动全过程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合同授予 31. 合同授予和拒绝 31.1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条所确定的中标人。 31.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1.3投标人中标后又提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不实质性响应,经双方协商,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导致合同无法签定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选择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2.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不再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 33. 履约担保 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划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 34. 协议书的签订 34.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4.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34.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3中标人为滁州市市外建筑企业时,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入滁备案手续。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招标文件确认书 致: (招标人全称) : 我单位参加 工程的投标,对贵单位 年 月 日 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件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的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 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招标编号: )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投标人必须提供。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须与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不须提供该委托书。 2.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须与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3.所指代理人即为投标代表人。 四、投标书 致: 根据贵方招标编号为 JCZB-2010064 的 BT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公司承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13、14条规定的计价原则和回购方式, %,并承诺在 。 根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承诺如下: 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的规定及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并信守合同。保证按质量达到 标准,在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并承担工程的实施、交付和缺陷修复工作。 2、我方将严格遵守招投标纪律,恪守招标人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3、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们完全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误解而丧失的权利。 5、本次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 6、如果在开标规定时间和日期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 7、如我方中标, ,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五、履约银行支付保函 致:滁州农机技工学校 鉴于 (投标人全称) (下称“承包人”)与 (下简称“业主”)签订修建 合同协议书,并保证按合同规定承担该工程的实施和完成,我行愿意出具保函为承包人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 元)。 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接到业主提出的因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付款凭证后的 10 天内,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业主支付任何数额的款项,无须业主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但该款项必须转入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共管账户。 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业主首先向承包人索要上述款项。我们还同意,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等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 本保函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业主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书之日起失效。 履约银行: 法定代表人: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 务 姓 名 盖 章 年 月 日 第七章 合 同 GF—1999-0201 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制 定 监制部门: 安 徽 省 建 设 厅 安 徽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设计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建[1999]313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格式)。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l)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投标文件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 技术要求,以及国家规范和标准 (7)设计图纸,包括施工图和经批准的深化设计图 (8)工程报价书或预算书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 汉语 外,不使用 其它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城市红、黄、紫、蓝线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滁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颁发的《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国家、安徽省、滁州市其他适用法律及行政法规和规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见“施工图纸的技术要求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不另行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负责解决并免费提供中文译本,并保证承包人为完成本工程使用该相应标准、规范时,不受来自任何专利人、专有人或第三方的有关知识产权或侵权的纠纷、诉讼等。 4、 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6套完整的施工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本项目图纸,承包人不得复制或借与他人使用。 对于施工方具有相应设计资质而自行设计(含深化设计)的图纸必须先经过发包人及有关施工图审图部门审查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并同时提供发包人壹份电子文挡。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如需要,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国外图纸的使用费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详见发包人的授权委托书和监理委托合同的规定。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工程施工中的经济索赔;(2)计量;(3)调整工期;(4)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5)设计变更;(6)其他事项(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代表发包方全权行使施工管理中发包人职能,但不得与总监理工程师职权有矛盾或交叉。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姓名:   职务: 8、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施工场地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如有的话,随招标文件同时发放 。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商定 (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按规定交验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行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国家、安徽省有关保护文物古迹、古代墓葬等规定办理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另行协商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 应提供、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提交该月完成的工程量统计报表、预算书及下月的施工计划。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全权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保卫、夜间照明及场内、场内外接口交通疏导,按滁州市有关规定搞好施工现场管理。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办公用房两间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按滁州市有关规定办理。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移交前由承包人负责;移交后由发包人负责。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按通用条款执行。 (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应达到滁州市文明工地标准;竣工清理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同时满足发包人的有关规定。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开工典礼等工作;2.承包人保证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不得因自身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3.承包人保证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不得因拖欠民工工资而产生纠纷;4.承包人对已通过竣工验收后的工程,应负责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将竣工档案等有关竣工资料提交给发包人。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交。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全部文件后3日内。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任何一个分项工程进度不得影响关键线路的进度计划。 13、 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执行通用条款 。 四、质量与验收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基槽、钢筋、模板、基础分部、主体分部、竣工、装饰工程的隐蔽项目、安装工程的隐蔽项目。 19、 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 。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须按照建设部、安徽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承包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尽心尽责的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达到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杜绝四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1)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投标单价及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所发生的抢工费、安全措施费;合同工期内夜班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脚手架费;二次倒运材料运输费;外地施工企业运输费、迁移费等。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不予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见招标文件第13、14条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见招标文件第13、14条 24、 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 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5日提交上月完成的工程量 26、工程量(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与时间: 本工程不支付进度款,由发包人在项目回购时一次性回购。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3)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3)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八、工程变更 执行通用条款,造价调整办法见招标文件第13、14条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执行通用条款,结算办法见招标文件第13、14条 32、 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后两个月内,承包人须提供给发包人两套符合相关标准的竣工图及电子档,费用纳入投标报价。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根据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工程无预付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工程不支付进度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后,按实计算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自报的工期为考核标准。除发包人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承包人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延误并经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确认外,延误工期在10天以内,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工期违约金;若延误工期超过10天,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工期违约金。如延期3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据实赔偿,双方按招标文件第13、14条的规定结算。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否则应承担一切维修和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按实计算 37、争议 3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 /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另行协商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另行协商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另行协商 (2)承包人投保内容: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另行协商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现金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拾肆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大滁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招标局、市城投公司各一份。 47、合同补充条款 47.1 工程索赔引起合同价的调整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对方责任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行为。 索赔方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索赔处理的原则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包括索赔事件、索赔理由、索赔费用及有效证据的索赔报告。被索赔方或其委托方应及时对索赔事件、费用、理由、证据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计算,核定索赔费用。凡索赔成立的,应按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的合同价调整方式,进行调整。 47.2 所有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经业主认可方为有效。 47.3 因上级领导的检查,要求承包人达到某形象进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承包人不得要求支付抢工费。若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可以酌情予以处罚。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 名 称 建设 规模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 构 层 数 跨 度 (米) 设备安装 内 容 工程 造价 (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 号 材料设备 品 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附件3: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滁州农机技工学校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调一致,对 滁州农机技工学校新校区工程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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