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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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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 栏目独家协办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特别策划 SPECIAL PLANNING ·2· Chinese Hospitals,July.2006,Vol.10,No.7 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 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 ■ 中华医学会 重症医学分会 ICU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guide (2006) / Society of Critical Care Medicine, 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 Chinese H...
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
栏目独家协办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特别策划 SPECIAL PLANNING ·2· Chinese Hospitals,July.2006,Vol.10,No.7 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 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 ■ 中华医学会 重症医学分会 ICU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guide (2006) / Society of Critical Care Medicine, 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 Chinese Hospitals.-2006,10(7):2-3 Author’s address:Society of Critical Care Medicine, 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 No.1, Shuaifuyuan,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730, PRC 重症医学(Critical CareMedicine,CCM)是研究危及生 命的疾病状态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诊 治方法的临床医学学科。重症加强治疗 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ICU)是 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它对因各种 原因导致一个或多个器官与系统功能障 碍危及生命或具有潜在高危因素的患 者,及时提供系统的、高质量的医学监 护和救治技术,是医院集中监护和救治 重症患者的专业科室。ICU应用先进的 诊断、监护和治疗设备与技术,对病情 进行连续、动态的定性和定量观察,并 通过有效的干预措施,为重症患者提供 规范的、高质量的生命支持,改善生存 质量。重症患者的生命支持技术水平, 直接反映医院的综合救治能力,体现医 院整体医疗实力,是现代化医院的重要 标志。重症医学的学科建设和ICU的组 织与管理,应该符合国家有关。 为促进我国重症医学的发展,规范 我国医疗机构ICU的组织与管理,特制 订《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 设与管理指南》。 【基本要求】 (一) 我国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 均应设立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属于 临床独立学科,直属医院职能部门直接 领导。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 (二) ICU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 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基础知识和 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专 职医护人员。 (三) ICU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护和 治疗设备,接收医院各科的重症患者。 【ICU的规模】 ICU的病床数量根据医院等级和实 际收治患者的需要,一般以该ICU服务 病床数或医院病床总数的2~8%为宜, 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从医疗运作 角度考虑,每个ICU管理单元以8到12 张床位为宜;床位使用率以65~75%为 宜,超过80%则表明ICU的床位数不能 满足医院的临床需要,应该扩大规模。 【ICU的人员配备】 (一) ICU专科医师的固定编制人数 与床位数之比为0.8~1:1以上。ICU日 常工作中可有部分轮科、进修医师。ICU 医师组成应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级医师, 每个管理单元必须至少配备一名具有高 级职称的医师全面负责医疗工作。 (二) ICU专科护士的固定编制人 数与床位数之比为2.5~3:1以上。 (三) ICU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 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可 配备相关的技术与维修人员。 【ICU医护人员专业要求】 (一) ICU医师应经过严格的专业 理论和技术培训,以胜任对重症患者进 行各项监测与治疗的要求。 (二) ICU医师应经过规范化的相 关学科轮转培训。 (三) ICU医师必须具备重症医学相 关理论知识。掌握重要脏器和系统的相 关生理、病理及病理生理学知识、ICU相 关的临床药理学知识和伦理学概念。 (四) ICU医师应掌握重症患者重要 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理论与技 能:(1)复苏。(2)休克。(3)呼吸功能 衰竭。(4)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 (5)急性肾功能不全。(6)中枢神经系统 功能障碍。(7)严重肝功能障碍。(8)胃 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9)急性凝 血功能障碍。(10)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 乱。(11)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12) 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13)镇静与镇痛。 (14)严重感染。(15)多器官功能障碍 综合症。(16)免疫功能紊乱。 (五) ICU医师除一般临床监护和 治疗技术外,应具备独立完成以下监测 与支持技术的能力:(1)心肺复苏术。 (2)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3)机械通 气技术。(4)纤维支气管镜技术。(5)深 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6)血流动力学 监测技术。(7)胸穿、心包穿刺术及胸 腔闭式引流术。(8)电复律与心脏除颤 术。(9)床旁临时心脏起搏技术。(10) 持续血液净化技术。(11)疾病危重程度 评估方法。 (六) ICU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省 级或省级以上重症医学相关继续医学教 育培训项目的学习,不断加强知识更新。 (七) ICU护士必须经过严格的专 业培训,熟练掌握重症护理基本理论和 技能,经过专科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 上岗。 【ICU的医疗管理】 (一) ICU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 ,制定各类人员的#工作#,规范 诊疗常规。除执行政府和医院临床医疗 的各种制度外,应该制订以下符合ICU中华医学会 重症医学分会:100730 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1号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栏目独家协办 SPECIAL PLANNING 特别策划 中国医院.2006年7月第10卷第7期 ·3· 相关工作特征的制度,以保证ICU的工 作质量:(1)医疗质量控制制度。(2)临 床诊疗及医疗护理操作常规。(3)患者 转入、转出ICU制度。(4)抗生素使用 制度。(5)血液与血液制品使用制度。 (6)抢救设备操作、。(7)特 殊药品管理制度。(8)院内感染控制制 度。(9)不良医疗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 (10)疑难重症患者会诊制度。(11)医 患沟通制度。(12)突发事件的应急预 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二) ICU的患者由ICU医生负责 管理。患者的相关专科情况,ICU医生 应该与专科医生共同协商处理。 (三) ICU的收治范围: 1、 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 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 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 2、 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 生命危险,经过ICU严密的监护和随时 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3、 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 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ICU的 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 患者。 4、 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终末状态、 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ICU的监护治疗 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ICU的收 治范围。 【ICU病房建设标准】 (一) ICU应该有特殊的地理位置, 设置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 域并考虑以下因素:接近主要服务对象 病区、手术室、影像学科、化验室和血 库等,在横向无法实现“接近”时,应 该考虑楼上楼下的纵向“接近”。 (二) ICU开放式病床每床的占地 面积为15~18M2;每个ICU最少配备 一个单间病房,面积为18~25M2。每个 ICU中的正压和负压隔离病房的设立, 可以根据患者专科来源和卫生行政部门 的要求决定,通常配备负压隔离病房 1~2间。鼓励在人力资源充足的条件 下,多设计单间或分隔式病房。 (三) ICU的基本辅助用房包括医师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休息室、 中央工作站、治疗室、配药室、仪器室、 更衣室、清洁室、污废物处理室、值班室、 盥洗室等。有条件的ICU可配置其他辅 助用房,包括示教室、家属接待室、实验 室、营养准备室等。辅助用房面积与病房 面积之比应达到1.5:1以上。 (四) ICU的整体布局应该使放置 病床的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房区域、 污物处理区域和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 区域等有相对的独立性,以减少彼此之 间的互相干扰并有利于感染的控制。 (五) ICU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 条件,有条件者最好装配气流方向从上 到下的空气净化系统,能独立控制室内 的温度和湿度。医疗区域内的温度应维 持在(24±1.5)℃左右。每个单间的空 气调节系统应该独立控制。安装足够的 感应式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单间 每床1套,开放式病床至少每2床1套。 (六) ICU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员流 动和物流在内的医疗流向,最好通过不 同的进出通道实现,以最大限度减少各 种干扰和交叉感染。 (七) ICU病房建筑装饰必须遵循不 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 电、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 (八) ICU的设计要求应该满足提供 医护人员便利的观察条件和在必要时尽 快接触病人的通道。 (九) 除了患者的呼叫信号、监护仪 器的报警声外,电话铃声、打印机等仪 器发出的声音等均属于ICU的噪音。在 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这些声音应 尽可能减少到最小的水平。根据国际噪 音协会的建议,ICU白天的噪音最好不 要超过45分贝(A),傍晚40分贝(A),夜 晚20分贝(A)。地面覆盖物、墙壁和天花 板应该尽量采用高吸音的建筑材料。 (十) ICU应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 网络与临床信息管理系统、广播系统。 【ICU必配设备】 (一) 每床配备完善的功能设备带 或功能架,提供电、氧气、压缩空气和 负压吸引等功能支持。每张监护病床装 配电源插座12个以上,氧气接口2个以 上,压缩空气接口2个和负压吸引接口 2个以上。医疗用电和生活照明用电线 路分开。每个ICU床位的电源应该是独 立的反馈电路供应。ICU最好有备用的 不间断电力系统(UPS)和漏电保护装 置;最好每个电路插座都在主面板上有 独立的电路短路器。 (二) 应配备适合ICU使用的病床, 配备防褥疮床垫。 (三) 每床配备床旁监护系统,进 行心电、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有创 压力监测等基本生命体征监护。为便于 安全转运患者,每个ICU单元至少配备 便携式监护仪1台。 (四) 三级医院的ICU应该每床配 备1台呼吸机,二级医院的ICU可根据 实际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呼吸机。每床 配备简易呼吸器(复苏呼吸气囊)。为便 于安全转运患者,每个ICU单元至少应 有便携式呼吸机1台。 (五) 输液泵和微量注射泵每床均 应配备,其中微量注射泵每床2套以上。 另配备一定数量的肠内营养输注泵。 (六) 其他设备:心电图机、血气分 析仪、除颤仪、血液净化仪、连续性血 流动力学与氧代谢监测设备、心肺复苏 抢救装备车(车上备有喉镜、气管导管、 各种接头、急救药品以及其他抢救用具 等)、体外起搏器、纤维支气管镜、电子 升降温设备等。 (七) 医院或ICU必须有足够的设 备,随时为ICU提供床旁B超、X光、 生化和细菌学等检查。 【ICU选配设备】 除上述必配设备外,有条件者,视 需要可选配以下设备: (一) 简易生化仪和乳酸仪。 (二) 闭路电视探视系统,每床一 个成像探头。 (三) 脑电双频指数监护仪(BIS)。 (四) 输液加温设备。 (五) 胃粘膜二氧化碳张力与pHi 测定仪。 (六) 呼气末二氧化碳、代谢等监 测设备。 (七) 体外膜肺(ECMO)。 (八) 床边脑电图和颅内压监测设备。 (九) 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和 左心辅助循环装置。 (十) 防止下肢DVT发生的反搏处 理仪器。 (十一) 胸部震荡排痰装置。 [收稿日期 2006-06-01](责任编辑 冯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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