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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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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一九  年 月 日成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     万元,投资总额  币    万元,实际已投资  币    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 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一九  年 月 日成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     万元,投资总额  币    万元,实际已投资  币    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 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一九  年 月 日成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     万元,投资总额  币    万元,实际已投资  币    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 %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书规定,甲方应投资 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 %的股权以  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 %的股权以  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付清给甲方。 二、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    作质押, 现甲方已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已对该股权拥有有效的处分权,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任选一款)。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公司董事会组织)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  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任选一款)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1、向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请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__公证处公证后,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订于 深圳股权转让协议书实例 文章来源:中顾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 1728 评论:0条 更新时间:2009-11-6 14:18:38 根据公司第二十五条规定,选举 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任期三年;同时免去何迎丽原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推荐阅读: 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   深圳股权转让协议书实例   转 让 方:何迎丽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常刘路23-2-305   身 份证号:420502197609070026   受 让 方:陈 静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江苏省睢宁县古邳镇苗庄村305号   身 份证号:320324197110111566   深圳市合盈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07年3月28日成立,由甲方设立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甲方占100%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10万元.甲方将其占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股东研究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股权转让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的价格.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100%的股权,根据原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投资人民币10万元,实际投资10万元人民币,现甲方将其占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金额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整,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 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转让前,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转让后,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 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原见证处见证,并报原登记机关同意变更登记后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乙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后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办理股权书见证之日起,九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司,交易所各执壹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签名:   受让方签名:   年 月 日   股东决议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   会议内容:   经公司股东决定,同意股东何迎丽将其占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1元转让给陈静.(注: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转让前,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何迎丽 10万元 100%   转让后,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陈 静 10万元 100%   特此决议!   股东签名:   深圳市合盈力贸易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股东会决议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全体股东   会议内容: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一致同意做出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选举 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任期三年;同时免去何迎丽原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委任 为公司监事职务,任期三年;同时免去曾明泉原公司监事职务.   姓 名:   地 址:   身 份证号:   姓 名:   地 址:   身 份证号:   特此决议!   股东签名:   深圳市合盈力贸易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总经理任免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条例及公司章程第三十条规定,现经公司执行董事研究决定,聘任 为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同时免去何迎丽原公司总经理职务.   姓 名:   地 址:   身 份证号:   特 此 决 定 !   执行董事签名:   深圳市合盈力贸易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深圳市合盈力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 称:深圳市合盈力贸易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皇都广场3号楼1712.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股 东   第七条 公司股东共二个,名称与住所如下:   股东名称 住所 身份证号   何迎丽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常刘路23-2-305 420502197609070026   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检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   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   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 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何迎丽 10万 100%   第十三条 股东以货币资金出.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选举 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任期三年;同时免去何迎丽原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推荐阅读: 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   第十四条 原股东所认缴出资已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投入,股权转让后,各股东按各自所拥有公司股份比例享有和分担公司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 股东会   第十七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   第十八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由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他方式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有效.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决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执行董事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为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任产生,任期三年.   第二十六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由股东委任产生.   第二十七条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八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的组织形势,解算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做的决议以书面形形式报送股东.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二条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执行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执行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股东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 监 事   第三十四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3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   (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八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九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四十一条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四十四条 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确定清算组,并在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四十五条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七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选举 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任期三年;同时免去何迎丽原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推荐阅读: 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 清算方案,并报股东确认.   第四十九条 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公司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   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   第五十三条 股东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本章程于公司变更登记后生效.   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 让 方:何迎丽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常刘路23-2-305   身 份证号:420502197609070026   受 让 方:张志会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江苏省睢宁县魏集镇沈塘村93号   身 份证号:320324197510272772   深圳市合盈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07年3月28日成立,由甲方设立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甲方占100%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10万元.甲方将其占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股东研究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股权转让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的价格.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100%的股权,根据原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投资人民币10万元,实际投资10万元人民币,现甲方将其占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金额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整,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 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转让前,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转让后,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 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原见证处见证,并报原登记机关同意变更登记后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乙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后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办理股权书见证之日起,九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司,交易所各执壹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签名:   受让方签名:   年 月 日   股东决议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   会议内容: 经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做出如下决议   经公司股东决定,同意股东何迎丽将其占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1元转让给张志会.(注: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转让前,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何迎丽 10万元 100%   转让后,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张志会 10万元 100%   特此决议!   股东签名:   深圳市合盈力贸易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股东会决议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全体股东   会议内容: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一致同意做出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选举 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任期三年;同时免去何迎丽原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委任 为公司监事职务,任期三年;同时免去曾明泉原公司监事职务.   姓 名:   地 址:   身 份证号:   姓 名:   地 址:   身 份证号:   特此决议!   股东签名:   深圳市合盈力贸易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规范 文章来源:中顾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 1716 评论:0条 更新时间:2009-11-6 14:16:18 转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及房屋的,按受让方已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 推荐阅读: 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规范   转让方与受让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就转让方享有的在昆明德晖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晖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声明情况   (一)、德晖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昆明德晖商贸有限公司;   2、公司营业执照证号: ;   3、公司法定代表人: ;   4、公司地址: 。   (二)、德晖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   本协议转让方占有公司100%股权,转让方承诺上述股权权利清洁,无任何权利瑕疵。   (三)、德晖公司资产情况   1、德晖公司有位于西山区福海社区渔堆村的商业用地一块及房屋一幢,土地面积为333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房屋建筑面积:3868.44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 。(土地和房屋的具体用途及其他内容详见土地证和房屋产权证记载事项),受让方已对房屋及土地的状况作了必要的查看和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了了解。   转让方承诺并保证上述资产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上述资产权利清洁,无任何权属纠纷。   2、德晖公司除上述土地及房屋资产外,无其他任何财产,其他财产不管是否挂名在公司公司名下,均属于转让方自有财产。   (四)、德晖公司负债   1、德晖公司在2007年4月17日以该土地及房屋为昆明欧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禄公司”)担保向盘龙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00元)。   2、除上述担保债务外转让方承诺并保证德晖公司无其他任何形式的债权债务,亦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五)、其他事项声明   转让方声明原有债权债务及担保情况如下:   1、有无债权债务:无。   2、有无对外担保:除本合同约定外,无其它对外担保。   3、有无对外投资:无   4、有无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无   5、有无欠缴税款。由于公司没有进行经营活动,已经注销了税务登记证书,注销前无所欠税款。   二、股权转让   1、转让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德晖公司的100 %股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转让后受让方内部的股份分配比例由受让方自行确定。   2、转让价款:   双方协商德晖公司的股权作价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22,000,000.00元整)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款支付构成为:   (1)现金转账方式支付部分价款:受让方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转让方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12,000,000.00元整);   (2)代偿债务方式支付部分价款:剩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整),受让方以代偿欧禄公司的贷款方式支付,此1000万元债务利息自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之前产生的债务利息由欧禄公司或转让方自行承担。登记完成之日以受让方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为准。   3、受让方除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外,非经本合同另有约定,受让方不再就公司股权转让及公司资产移交等事宜向转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4、转让方收取股权转让款项给受让方出具收条,不另行开具发票。   三、现金转账方式部分价款支付及公司资产权利交付   1、双方一同聘请土地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对土地勘界,并用混泥土打好土地的界桩,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2、界桩确定后,受让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贰佰万(¥200万元整)给转让方。   3、转让方收到转让款人民币贰佰万(¥200万元整)后即将房屋及界桩内的土地使用权移交给受让方,一并移交加盖欧禄公司公章的贷款资料复印件、加盖德晖公司公章的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双方办理土地、房屋及资料的交接手续(移交证明);   4、双方共同委托人员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变更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2日内受让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柒佰万(¥700万元整)给转让方,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照由受让方已从工商部门领取的除外)。   5、德晖公司公章及财务用章由受让人另行刻制新章后,双方将旧章当面销毁或交相关部门销毁。   6、股权变更手续办理中需要的《出资转让完毕证明》只是为办理变更登记所需要的手续,不作为证明转让款项支付完毕的证明,转让款支付仅以转让方出具给受让方的收条为准。   7、转让方将土地范围内工棚拆除并清退所有留守人员,确保受让方能够按土地证范围使用土地,并且在2009年4月1日前没有第三人向德晖公司主张转让前的债务,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支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叁百万元整(¥300万元整)。土地范围内工棚未拆除的,受让方有权不予支付余款,但不适用违约责任条款。   四、代偿债务方式部分价款支付   1、本协议签订后,转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受让方除代偿欧禄公司于本合同中声明的贷款以外的其它第三人债务。   2、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受让方为代偿欧禄公司的贷款本金壹仟万元(10000000元)及利息,受让方应当履行该贷款合同义务,《土地证》及《房屋产权证》原件由受让方还贷后自行从信用社领取。   3、转让方为受让方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之日前,因该笔贷款所产生利息及相关责任由欧禄公司或转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开始代为履行贷款合同相关义务后,即视为受让方已严格履行本合同该部分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义务,受让方有权拒绝转让方以任何理由要求受让方停止履行贷款合同相关义务,转让方与欧禄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其自行负责解决。   五、股权变更其他事项   1、本合同附转让方全体股东确认的德晖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合同签订后如出现本合同第一条声明以外其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隐匿的债权债务责任、担保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劳务纠纷责任、税务责任等),概由转让方负责承担。如因此给受让方或股权变更后的德晖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转让方应予赔偿,并由昆禄公司、欧禄公司和昆明德晖商贸有限公司原全体股东个人对受让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在云南省 主要媒体上公告公司股权转让的事实,公告5次。   4、办理工商登记中,转让方出具给受让方的任何证明及决议,只是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所履行手续,如其内容与本合同冲突的,均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5、工商登记卷中记载的德晖公司的除土地及房屋以外的其他资产均不在本协议股权转让双方认可的公司资产范围内,受让方也不得主张转让方交付除土地及房屋以外的其他财产。   6、受让方受让公司股权后,有权不对德晖公司任一工作人员进行安置,相关安置事宜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因此影响股权变更后德晖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否则转让方应赔偿受让方一切相关损失。   六、违约责任   1、受让方违约责任   (1)、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款,按所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   (2)、受让方未履行代偿欧禄公司的贷款合同义务,给欧禄公司或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转让方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转让方及德晖公司不得就该公司及该土地、房屋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达成股权或土地的任何形式之交易或合作,否则转让方应支付受让方违约金人民币300万元。   (2)转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及房屋的,按受让方已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签订后如出现原昆明德晖商贸有限公司其他对外债务或担保责任的,由转让方承担责任,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中涉及转让方责任均由 公司和 个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5)本合同中涉及受让方责任均由 个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七、本合同中的有关附件、资料、移交证明等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八、本协议一式陆份,转让方、受让方各持两份,欧禄公司持一份,昆禄公司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   转让方: 受让方:   昆明欧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保证人:   昆明昆禄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二00八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签订实例 文章来源:中顾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 1562 评论:0条 更新时间:2009-11-6 10:59:06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推荐阅读: 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签订实例   (关于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格式,仅供参考)   深圳 [A] 有限公司   第[ ]届第[ ]次股东会决议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内容:   参加会议股东:   主持人: 记录人: .   本次会议应到会股东[ ]人,实际到会股东[ ]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额100%.经全体股东讨论,会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转让方[ ]将其在 有限公司[ ]%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   二,同意 .   三,同意 .   四,本决议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自然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字盖章:   [A]公司盖章确认:   年 月 日   (注: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参考格式,适用于合伙企业)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 共同出资,合伙经营.甲方出资额为 币______万元,占企业全部财产的 %.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 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占"企业"的财产份额的 %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 (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财产份额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财产份额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财产份额未被查封,保证财产份额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上述受让的"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深圳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于深圳市 股权结构调整协议书 [ 张要伟]——(2005-4-7) / 已阅5521次 股权结构调整协议书 (河南省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 张要伟 zhangyaowei197@sohu.com)    甲方xx县兴万家养殖有限公司股东郭xx、吴xx、文xx、闫xx。   乙方范xx、范xy、郑xx、陈xx、陈xx、张xx。  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股权结构调整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共同投资80万元成立xx县兴万家养殖有限公司,现根据需要吸收乙方参股经营,经甲乙双方同意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 二、公司股权调整后甲乙各方持股份额分别为:郭xx25万元、吴xx15万元、范xx10万元、范xy10万元、文xx5万元、郑xx5万元、陈xx5万元、闫xx5万元、陈xx5万元、张xx5万元。 三、公司在收到乙方缴纳的投资款项后,按照第二条所列金额向甲乙各方出具收款收据,作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凭证。 四、甲乙各方之间因股权转让所支付的价款,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结算。 五、甲乙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经营利润及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六、公司逐月通报公司经营、投资的重大事项和收益情况,接受甲乙各方监督。 七、股东名称变更登记按照公司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在股东名称依法变更之前,甲方行使名义股东权,重大问题决策应当按照代表投资金额一半以上股东的意见作出。   八、在股东名称依法变更之前,利润分配以甲方名义从公司领取,按照甲乙各方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九、本协议自甲乙各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 十一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x县兴万家养殖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二○○x年xx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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