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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治疗

2010-11-07 33页 doc 163KB 2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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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治疗一,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一封公开信   中共中央、国务院: 在举国上下大力推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的热潮中,在第十个全国爱眼日来临之际,以这种方式给你们写信实属无奈之举。不过也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你们才能看到。 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  眼科医学界数百年来一直从事近视眼的防治研究及临床实践活动。时间不可谓不长,案例不可谓不多,资金不可谓不雄厚,技术、设备不可谓不先进。可到头来却是工作越防越忙,近视眼越治越多。从真正意义上来说,对轴性近视眼的治疗还未实现“零”的突破。以至于有些眼科专家哀叹到:“...
近视治疗
一,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一封公开信   中共中央、国务院: 在举国上下大力推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的热潮中,在第十个全国爱眼日来临之际,以这种方式给你们写信实属无奈之举。不过也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你们才能看到。 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  眼科医学界数百年来一直从事近视眼的防治研究及临床实践活动。时间不可谓不长,案例不可谓不多,资金不可谓不雄厚,技术、设备不可谓不先进。可到头来却是工作越防越忙,近视眼越治越多。从真正意义上来说,对轴性近视眼的治疗还未实现“零”的突破。以至于有些眼科专家哀叹到:“近视眼的治疗是医学界的一大难题,至今尚无一种真正理想并确有实效的治疗。” 其实,近视眼致、治的原理远未复杂到深不可测、遥不可及的程度。 在当今高度文明、发达的社会,宇宙飞船可以登月球上行星,原子能可以发电,计算机已广泛应用。相对这些高、精、尖技术难题而言,近视眼致、治原理的复杂程度简直不足挂齿。 我们的祖先早在千年以前就已经运用了科学辩证的强制性视远的方法来提高远视力、保证眼素质,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纪昌学射”的典故就是极好的见证。可眼科医学界至今仍未找到治疗近视、提高远视力的方法,还对祖先成功的健眼方法进行荒谬的曲解。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与此相对应,现代眼科医学关于近视的根本观点的理论来源是:正视眼在放松调节时可以看清无限远。眼睛在视远时处于休息状态,无需用力调节,不会产生眼疲劳;眼睛在视近时需用力调节,容易产生眼疲劳。 这是一种显而易见的违背事实、违背规律、违背人性的说法。只要稍具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其真伪,每个明眼人也可以随时验证。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看,它是一种典型的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思想观点,是一种远视力的顶峰论。这种“顶峰论”否认了事物的矛盾性,排斥了内因,放弃了斗争,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谬误。以其来指导近视防治工作,定要误入歧途、必败无疑。 然而,把这种谬误当成“权威理论”来供奉,当作真理来传播,这对公众的误导和对社会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它的危害期甚至要延续数十代人。历史及现实的教训是最好的说明。 长时间以来,本人一直以自己的双眼来进行视觉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本人以“纪昌学射”的典故为借鉴,以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为指导,通过近视眼致、治的矛盾、原理,抓住其内在的根本因素----调节作用力,以斗争为手段,加上正确的用力方法和技巧,已彻底治好了自己的中度近视眼,而且还使自己的双眼远视力值提高到3.0(旧视力表中的),大大超过了2.0的常规远视力值极限(同时参与实践的数位近视朋友也收到了理想的效果)。 通过这样的实践再次证明:唯物辩证法具有科学性、预见性、先进性的特点。它可以帮助我们分析矛盾,抓住内因,把握事物正确的前进方向,预测事物发展的未来,可以使我们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所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的学习,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来开启我们的心智、武装我们的头脑,可以使我们在实践活动中早发现问题,早纠正错误,可以少走弯路,少受挫折,少受损失,我们的目标就能早日实现。学以致用,学贵实用。我们手握唯物辩证法这把“金钥匙”不会用,不去用,是我们最大的损失。 近视问题,从大处看,它关系到整个国家、整个社会的眼素质和视力健康,直接影响到社会群体的身体素质;从小处看,它又与每个家庭甚至每个人的利害息息相关。据有关部门2004年的统计,近视眼的发生率,生已达28%,初中生达60%,高中生达85%,并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又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到2001年我国青少年因近视致盲的人数已达30万。 随着电脑的迅猛普及应用,近视作业的日益增加,近视也向低龄化、深度化迅猛发展。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我们还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百呼不应吗?我们还能放弃斗争,坐以待毙吗? 求真务实,不是空洞的口号和虚假的摆设,它必须落到各行各业的实处,在现实中解决各自的切实问题。 我们的眼科工作者、眼科权威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在近视防治的研究探索中,必须从传统的思维方式、思维定势中走出来,必须以人为本,以人眼为根本来进行视近、视远的临床实践、验证。这样才能得出事实的真相,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一味教条地套用脱离实际的、理想状态下的几何光学中的某些公式、数据、原理来寻求答案,这无异于刻舟求剑、缘木求鱼。找几只鸡、猴等动物来解剖眼结构或替代人眼来进行临床试验,也不可能得出近视眼致、治的真谛而由此找到对策,因为人与其他动物有本质的区别。 对于近视防治中的错误观点、理论,我们的眼科工作者、眼科权威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去进行实践、验证,并通过事实来捍卫真理、纠正谬误,还事实真相,恢复真理的本来面目,使其在实践中能真正科学地指导人们的近视防治和健眼活动,并帮助人们解决现实问题。这样的理论才是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其科学性、先进性可以通过客观事实来说明,且不言自喻。 相信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政党,一个求真务实和执政为民的政府,会对这样急迫的重大问题予以高度重视。 (请看论文:浅议现代眼科医学的误区-----近视眼不可治论) 周祥民 二00五年六月六日 二, 近视防治及健眼活动的具体操作方法---周祥民训练法   强制性视远,顾名思义就是对远处的被视物,看不清也要看,看得困、看得累也要看,要用“力”看,以看清为目的。 其距离以看远处被视物有些模糊、费劲,却又勉强看得清为宜。 练习的目标很多,但应以有突出的形状特征或特定含义的目标为佳, 如视力表上的符号、汉字、英文、阿拉伯数字等。 在室内,视力表是最好的练习对象,它无需太大的空间(有5--6米就足够),能满足不同视力者的练习要求,并能精确检测练习者的视力及其变化。 室内练习,还可以远距离看电视,远距离看黑板上的字等。 户外练习,可以看远处的广告牌、公共汽车站牌、汽车车牌号、公告、布告等。 总之,这样的练习对象和场所,几乎随处可见,操作异常简单、方便。 每次练习以1--3小时为佳(最好不要少于半小时,否则难以达到效果)。 预防近视每天练习时间应不少于1.5小时,若是治疗近视或要提高远视力,则每天应不少于2.5小时。  练习强度及时间的增加可以加速近视治疗及健眼的进程。 当练习程度达到可以运用自如地进行主动调节视远时,每天花20--30分钟练习就可基本保持原有的视力水平。 在练习过程中用眼动作以看得最远为原则,如眨眼、眯眼、瞪眼等。 通常情况下,远视力值低于1.0时,眯眼要看得更远;远视力值高于1.0时,瞪眼要看得更远。在练习过程中眼睛会自动分泌出泪水,以助看清,并滋润、保护眼睛。但仅靠泪水往往不够。当眼睛感到干燥、发热时,可用清水浇眼冷却、滋润,以保证用眼练习的安全。 人们双眼的视力值一般都不等,大多有些差异,但这并不影响视远练习。 视远练习一般是双眼同时练,也可以遮盖一只眼练,但最好不要闭上一只眼练,以免练习时分力 。 零星练习,可以见缝插针;大块时间的练习,应以晚上(或节假日)为主,特别是晚上睡觉前,练习2小时左右,既不太影响学习、工作,又能帮助睡眠。 三, 浅议现代眼科医学的误区-----近视眼不可治论 (原创) 1       日益严重的近视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各种防治方法层出不穷,但收效甚微。笔者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摸索,不但彻底治好了自己的近视眼,而且还使自己的双眼远视力值均提高到3.0(本文中视力值均指旧视力表中的)大大超过了2.0的常规远视力值极限,并从中得出了与现代眼科医学根本观点完全不同的结论。 现代眼科医学认为近视眼(非手术)不可治,笔者认为此观点不正确,其主要理由如下: 一、现代眼科医学有关近视理论的根本观点的理论来源严重背离实际。 1、请看现代眼科医学对远点、正视眼及平行光的有关阐述。 现代眼科医学认为:“眼睛在完全休息时,所能看清(物体)的最远距离称远点。为了能看清远处物体,睫状肌要松驰,此时眼的屈光力最小。正视眼的远点在无限远。近视眼的远点在眼前的有限远以内。如近视3.0 D(即300度),远点在33cm【1】。” “自无穷远处发的光相互平行地向前行进,称平行光。自然界中最的平行光是太阳光。眼屈光学上将5米外所发的光称为平行光【2】。” 笔者认为,被视物体应该是具有一定颜色、一定形状、一定大小面积或体积的具体物体。如果这里的“无限远”是指宇宙间真正的无限远,即正视眼已达到远视力的顶峰,能看清宇宙尽头处的物体,那说明被视物体的两端与眼的光心基本不构成视角,而是一条直线,也即,正视眼在无视角的情况下也能看清物体,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再则,这里所指的正视眼其远视力值究竟是1.0、1.5还是2.0……若是1.0,那为什么它没有1.5看得远;若是2.0,为什么它没有2.5看得远。所以“正视眼的远点在无限远”本身就是一种脱离实际且自相矛盾的说法。人眼(包括正视眼)的远视力极其有限,即便配合使用目前最高倍数的天文望远镜,其视力范围也只是浩瀚宇宙中的一个“小不点”,这是尽人皆知的常识。在自然界中,由于受到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真正能射到无限远、看到无限远的现象是根本不存在的,它只存在于理想状态下的几何光学之中。在近太空上肉眼能看清长城的谎言已被戳穿,难道我们还能自欺欺人地说“在更遥远的天际肉眼能看清长城”吗? 若按眼科屈光学的说法,把地球到太阳的距离称为无限远都是名不副实,把极为有限的五米也当作无限远,那更不切合实际,区区五米怎能代表无限远?在五米处能看清的物体,在六米处就未必能看清,更不用说十米、百米……甚至无限远了。五米远能看清一只蚊虫亦不足为奇;若五米远看不见一艘轮船,这样的视觉器官还能称为“人眼”吗?像五米这样的距离,与许多常规被视物(如大山、轮船等)相比都显得微不足道,更不用说与月球、太阳等相比了,它又如何与无限远相提并论?把五米等同于无限远,这是一种混淆是非、偷换概念的说法,它根本不具科学性、可比性。 近视300度的眼睛,其所能看清物体的最远距离绝对不止0.33米,因为它们能看得见太阳、月亮等。这是不容置疑的客观事实。 眼科理论必须建立在足够的临床案例证据的基础上,但人们永远也无法找到一例眼睛能对"正视眼的远点在无限远”进行有效论证和支持。 笔者认为:在科学的领域里,是就是,非就非,科学研究差之毫厘都会谬以千里,它来不得半点马虎和虚假。科学的理论必须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的基础上,否则,它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成了谬误。错误的前提绝对不可能推断出正确的结论。    浅议现代眼科医学的误区-----近视眼不可治论 (原创) 2         2、再看《词典》中对视力、视角的解释。 “在一定距离内眼睛辨别物体形状、颜色的能力(叫视力)【3】。” “由物体两端向眼的光心引的两条直线所夹的角(叫视角)。物体越大、距离越近、则视角越大,在视网膜上所成的像也越大。正常视力能看清物体的最小视角为1分。视角过小时需要用放大镜、显微镜或望远镜等加以放大,才能看清物体【4】。” 被视物体从蚊虫到行星、恒星,不管其有多大总是有限的。任何的有限与无限之比值都近似为零,也即任何有限大的物体在无限远都无法构成视角。 研究眼视光学仅考虑“距离”一个因素是片面的、不科学的。 从“视力”、“视角”这两个名词解释我们亦能看出现代眼科医学关于正视眼能看清无限远的说法不攻自破。 笔者认为,包括正视眼在内的所有眼睛,其远视力都极其有限,望远镜等光学仪器可以帮助其扩大视角,提高远视能力。望远镜等光学仪器帮助人眼扩大视角的作用,实质上就是起到了一种调节功能。换句话说就是,人眼(包括正视眼在内)通过望远镜等光学仪器的调节帮助,可以提高远视能力。 3、(笔者认同的)广义上“调节”一词的意思是:“从数量上或程度上调整控制,使符合要求【5】。” 现代眼科医学对“眼调节”的定义是:“人眼是通过用增加晶状体屈光力的办法来完成看清近处物体的任务。这种在看近处物体时眼睛的晶状体屈光能力的改变现象,叫眼调节【6】。” 从现代眼科医学对“眼调节”的定义,就可以看出该定义在人眼视觉活动中是片面的、单边的反映,它认为用力调节只是眼睛视近时的专属行为。现代眼科医学还认为五米也可以看作是无限远的起点,看五米以外的物体叫视远;反之叫视近。眼睛视远时处于休息状态,无需用力调节,不会发生眼疲劳;眼睛视近时需用力调节,容易产生眼疲劳。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笔者在前面已阐述过,即便是正视眼(处于休息状态),其远视能力也是极为有限的,使用望远镜等光学仪器调节视角后,可以大大提高其远视能力。这说明包括正视眼在内的各类眼睛,视远都存在极大的调节需求。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都知道这样一个常识:在通常情况下,视远要比视近困难、吃力。以在教室内看黑板上的字为例(以五米为分界线),在六米处就比四米处要困难、吃力;在八米处就比三米处要困难得多、费劲得多,且眼睛更容易产生疲劳。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也是每个明眼人都能有的切身体会,且能随时验证。 当人们视远感到困难时,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走近去看。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视近比视远轻松、舒服(且更易看清),其原因是人眼视觉活动中视近比视远调节更省力。人及其视觉器官都具有“好逸恶劳”的天性。因而,现代眼科医学中“只有视近才需调节”、“只有视近才产生眼疲劳”的说法,不但与事实相违背,还扼杀了人之天性。 正是由于视远调节大大难于视近调节,所以人们往往“避远而趋近”。倘若真的眼睛在视远时处于休息状态,无需用力调节,不会发生眼疲劳,比视近时轻松、舒服,那谁都不愿意在教室内坐前排,谁都不愿意近距离看书、看报、看电视……,纵使想得近视眼都难,又何须不厌其烦地教育、劝导人们(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学生)勿近距离用眼呢? 当人们视远感到艰难又不能靠近时,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做眨眼、眯眼、瞪眼等动作,而眼睛也往往会自动分泌出泪水,以助看清(即眼睛并非在“完全休息”时看得最远)。所有的这些动作和现象,都是人们在视远过程中进行的眼内部组织间的调节和自我保护行为。 视远需要调节,眼组织本身也具备一定程度的视远调节的功能,这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中,视远调节的难度还大大超过视近调节。从视角的观点来看,同样的被视物,距离越近,视角越大,在视网膜上的成像也越大,也就越容易看清楚。另外,通过较长时间的亲身实践,笔者还发现:眼肌、眼韧带,乃至头部等部位的一些相关筋带,对眼组织的视远调节会起直接或间接的绷压、牵制作用,严重遏抑眼组织的 视远调节的幅度,影响视远效果。特别是长期近视作业又缺乏视远锻炼的人,他们这些组织的视远机能必定萎缩、退化,弹性变差,对视远调节的阻力更大。为了看得更远就必须克服这些弹性阻力的束缚而用更大的力去调节,有时甚至须用提气、收腹等动作的配合才能进行更大幅度的调节。这是视远调节大大难于视近调节的又一重要原因,也是人们尚未发现的一个极为关键的因素。为此,通过经常强制性视远练习,能够改善眼肌、眼韧带以及头部等部位的一些相关筋带组织的机能,提高它们的柔韧性,可以增加视远调节的幅度,提高远视能力。 笔者认为,人眼视觉系统结构复杂、奇特,除视角、色差、光照强度等外在因素外,相关眼组织的器质、规则程度、健康状况、相互间的磨合程度以及人的舒适与疲困状态等,都会左右视觉效果和视觉能力。这远非简单的物理光学仪器可比,与理想状态下的几何光学更有天壤之别。而现代眼科医学不以人为本,不以人眼为根本来进行临床实践、验证,也不顾眼睛的具体结构,不从眼组织的实际情况入手,不顾现实状况,就完全生搬硬套假设的、理想状态下的几何光学中的某些公式、数据、原理,教条地推断出我们现实眼视觉领域中的相关结论这。这种做法使其难免要陷入教条主义、形而上学的“泥潭”中而不能自拔。这也是造成传统眼视光学理论产生根本性错误认识的根源。 浅议现代眼科医学的误区-----近视眼不可治论 (原创) 3       二、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笔者认为,在人眼视觉活动中,外界视觉环境对眼组织的感光刺激引起相关组织的收缩、变形、牵拉而进行相互间的力的传递,由“力”促成各视觉组织间的协调、配合(调节、集合等),使视觉活动得以维持。经常视近导致近视,甚至引发眼轴变长的直接原因也是“力”。近距离的视觉环境只是一个外因,它不能直接削弱眼睛的远视能力,只能通过“力”这个内因来间接发挥作用。“力”才是导致近视的内因,是“系铃人”。要防治此类近视(现实中的绝大多数近视都属此类),必定也要通过“力”这个内因来完成。任何忽视、回避“力”的方法,都将无功而返。现代眼科医学机械地使用阿托品等麻痹剂来治疗近视的例子就犯了此类错误。阿托品等麻痹剂可以麻痹、舒张眼组织的睫状肌,解除睫状肌痉挛,放松持续的视近的力的调节,对治疗轻微的调节性近视有效;当近视程度加重使得眼轴变长时,阿托品等麻痹剂的麻痹作用却不能产生视远调节,持续用(与视近调节作用力)根本对立对应的“力”这个内因来压迫眼球,使其恢复原来的形状。 正是由于“为了看清远处物体,睫状肌要松驰,此时眼的屈光力最小,正视眼的远点在无限远”这些违背事实、违背规律的主观灾难性错误论断的出现,引发了相关链发生错误认识的连锁反应。由此必然会错误地否认视远调节及视远调节作用力的存在,从而否定了治疗轴性近视的内在根本因素,对本来原理简单、条理清楚、符合规律的近视眼致、治的事情进行歪曲,使其变得违背事实、超越规律、复杂莫测,以至排斥了内因而无从防治。这才是导致近视眼不可治(不可逆)的真正症结。   三、唯物辩证法中质量互变规律告诉我们:事物发展,由量变到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前提,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没有量变的积累,就不可能发生质变;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可避免地引发质变。从量变到质变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甚至还会出现一定的反复)。质变又会引发新的量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正视眼不是瞬间就变成近视眼的,它是经过长期视近的量的积累逐步形成的。轴性近视中眼轴的变长是视近调节产生的“力”对眼球长期(压迫)作用的结果。与此对应,要治疗近视也不可能一蹴而就,特别是程度重的轴性近视,更要通过长期的视远调节(产生与视近调节作用力根本对立对应的作用力)作用的量的积累,循序渐进才能达到。   笔者认为,现代眼科医学中“远眺法”、“雾视疗法”与经常强制性视远治疗近视的方向接近,但它们在视远时都尽量放松调节,且持续时间不长。这些蜻蜓点水式的休闲视远方法,调节力度太小,且持续时间太短,难以完成“力”的作用的量的积累,不足以引发质变,最终也就不可能恢复眼球的形状,达不到治疗的目的。因此,近视眼的视远疗法,除了方向对路外,还要有足够的调节强度和时间合成的“量”来进行支持,方能成功。   四、从物理学的角度看,轴性近视中造成眼轴变长的直接原因是“力”,是眼球长期遭受视近调节作用力的畸形压迫而造成的。不论是视近、视远 , 眼组织间的配合与协调(调节、集合等),都是通过力来完成的。可以说,没有力的作用(眼睛都不能睁开),眼球不可能变形;有了足够的作用力,眼球又不可能不变形。对眼球的调节作用力,随着作用点(面)及作用力方向的不同,会造成不同的变形。经常强制性视近与视远(只要是强意识的,不论是视近还是视远,都要用力进行强制性调节) 而引起的某些眼组织收缩、变形,对眼球压迫产生的作用力,其作用点 (面) 和作用力方向是根本对立对应的,这两种调节作用力对眼球产生的变形并非同向的,而是互为可逆的---前者可使眼轴变长,后者可使眼轴变短。在用力进行调节的过程中,作用力必然会产生反作用力。在施力和传递力的通道上,相关的眼组织既要用力又要受力。用力容易困,受力容易痛。用力的增多会促使供血的增量和养分的增加,也从而可能引起肿、胀等症状。所以,不论是持续视近调节还是视远调节,都不可避免地会伴随眼疲劳、眼疼痛甚至肿、胀等症状。   绝大多数近视眼是由于眼睛长期视近,使得眼球、眼肌、眼韧带等组织受(用)力严重失衡,造成视远机能的退化,通过视远练习,使眼组织受(用)力基本平衡后,可以恢复甚至改善其视远机能。所以,把这些近视眼当成疾病来对待、治疗是个误区,通过视远练习,进行运动保健才是关键。阿托品等麻痹剂虽然可以麻痹、舒张眼组织的睫状肌,但它们与近视眼的形成没有因果上的必然联系,不是造成近视的内因,它们不能恢复轴性近视眼球的形状是情理中的事,但并不能以此来排斥改变调节作用力方向的强制性视远的方法可以恢复眼球的形状。因此,现代眼科医学以阿托品等麻痹剂不能改变眼球的形状来推断所谓的“真性近视”不可治,这样的推论明显缺乏科学性,且不符合逻辑。 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关键点。 浅议现代眼科医学的误区-----近视眼不可治论 (原创) 4     五、广大青少年的眼球可塑性强,特别是少年儿童的眼球还未发育成熟,用眼方式(调节作用力方向)的改变,对其眼球形状及视力的变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六、从进化论的角度来分析,生物对其所生存的环境有很强的适应性,我们的眼组织表现得尤为突出。人眼没有也永远不可能达到远视力的顶峰---看清无限远,所以它不可能停止进化。经常强制性视近与视远,这两种不同的用眼方式客观上形成了两种不同实质的视觉环境(即用眼方式决定实效视觉环境,决定调节作用力方向),眼球等眼组织都要逐渐适应之。 长期视近导致近视的例子数不胜数;坚持视远而提高了视力的事也早已有之:我国古代(《列子·汤问》一书中)有一则“纪昌学射”的故事,讲述了青年射手纪昌在恶劣的视觉环境中坚持采用强制性视远的方法来改变眼球的形状及改善其他眼组织的机能,以达到超常提高远视力的目的,他最终成了一代名扬天下的神射手。这说明,智慧勇敢的中国人早在千年以前就懂得运用这种科学辩证的方法来健眼。而民间(特别是广大农村)用该硬道理来防治近视、保健眼睛的事例也不少。 现代眼科医学认为,故事中纪昌远视力的提高是由于强制性视远时其睫状肌得到充分休息所致【7】。这是一种显而易见的削足适履式的曲解,因为在强制性视远时睫状肌必须进行强制性调节,它不可能处于休息状态。即使是休息,也只能恢复疲劳组织的机能,而不能使其得到改善、提高。对于眼睛来说,最好的休息方法莫过于睡觉,可没有谁的好视力是睡觉睡出来的。 同样,“戴上近视眼镜就摘不下来”的民间说法颇具科学性。 现代眼科医学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轴性近视患者)经常配戴充分矫正的眼镜,不但能提高远视力,防止进行性近视的继续发展,还可防止外斜视,它是治疗真性近视的最好方法【8】。 众所周知,配戴近视眼镜后眼睛就进入了一个由凹透镜片营造的特殊“近视环境”中,眼睛会逐渐适应眼镜而加深对其的依赖性,配戴充分矫正的近视眼镜后,视力矫正几乎完全正常,但戴镜后人们并未根本性地改变用眼方式,改变视近调节作用力方向,眼球等眼组织单边、畸形受(用)力的格局并未改变,这就不可能改变、恢复眼球的形状,也不可能改善其它眼组织的视远调节的机能。即使改善用眼方法,注意用眼卫生,最多也只能保持原来的视力,而不能减轻原来的近视度,更谈不上恢复视力 ; 然而,更容易发生的情况是:许多人戴镜后,仍不注意用眼卫生,依然不改近距离用眼的习惯,从而导致视力继续下降,近视度不断加深,然后又配戴充分矫正的眼镜,又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简单的重复,使我们的视力变化进入一个恶性退化的循环怪圈。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笔者认为,按照这种一厢情愿的理论去操作,由于调节作用力方向没有改变,视力变化依然只能向近视方向单边进行(眼睛只能退化而不能进化),要防止近视度的加深都极为困难,又如何去治疗近视呢?如果戴上眼镜后人们都能正确用眼的话,那在此之前又怎么会有如此多的正视眼变成近视眼?另外,这种普遍观点还混淆了“矫正”与“治疗”的本质区别,视力矫正得再好,眼睛也离不开眼镜这根“拐杖”;而治好了近视、提高了视力,眼睛就能摆脱眼镜等依赖物的帮助而独立视远。 七、唯物辩证法中的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矛盾对立的双方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并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 在这里,近视眼与正视眼(远视眼)是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一定条件是眼组织机体正常(绝大多数近视眼的眼组织机体并未发生病理性变化,都是正常的,且眼球是固体和液体的混和物,可塑性好)、用眼方式由原来的长期视近改为长期视远(即作用力方向由长期视近调节改为长期视远调节)。在这种情况下,近视眼变为正视眼(远视眼)成为必然。 八、现代眼科医学有关近视眼致、治的许多临床经验和理论,都是通过对其他动物的实验而取得的,由此得出的理论本身就带有明显的片面性,因为人与其他动物有本质的区别:人有思维,会分析、判断,能发挥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可以持续强制性视远,还可以利用提气、收腹等动作来加大视远调节力度等,而其他动物根本无法做到。 浅议现代眼科医学的误区-----近视眼不可治论 (原创) 5       九、现代眼科医学有关近视的理论中还存在其他许多想当然的、牵强附会的,乃至与其根本观点——近视眼不可治论自相矛盾的说法。 综上所述,不论从物理学的角度、生理学的角度、进化论的角度、唯物辩证法中的有关规律,以及现代眼科医学有关近视理论的先天缺陷,还是客观事实,都足以说明“近视眼不可治”论是站不住脚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包括眼科医学的专家、学者在内的许多人士都认为)治疗近视的手术,无论是放射状角膜切开术,还是准分子激光屈光性角膜切削术等,都不是在发生近视的主要病变部位进行施治,只是由于角膜在眼球的暴露部位便于切、削和压迫,从而使健康的角膜蒙受非分的不可逆的伤害,还可能引起并发症,且手术未必能阻止近视的发展【9】。每个人的角膜都极为有限,有多少角膜可以再切? 笔者认为,做这样的手术还是谨慎为好。   笔者在高二时也曾患中度近视(最低时远视力值不足0.3),需戴350度以上的近视眼镜。后来(84年—85年间)笔者从近视的根源入手,采用反其道而行之的方法——坚持用裸眼(度数较深的近视朋友亦可戴低于充分矫正200度左右的眼镜进行)强制性视远来治疗近视眼。刚开始时,眼睛很吃力、很模糊,被迫眯眼、流泪,并依次不断地伴有眼疲劳、眼疼痛、肿、胀、痒、麻木等症状。这种不停地伴着痛苦和泪水打“攻坚战”、“疲劳战”来强迫视远的方法,对于传统观念而言,是一种离经叛道的行为。.然而,笔者并未因此而得斜视眼,更未加深眼睛的近视程度,反而是每经历一段时间的痛苦,视力就提高一个层次。经过大约十个月的时间,笔者的最高远视力值就恢复到了1.5。 笔者的数位近视朋友采用同样的方法,也收到了理想的效果。 自2001年8月,笔者(当时两眼的远视力值均为1.2左右)开始了第二轮的强制性视远练习,并也在昏暗等恶劣的视觉环境下采用增加调节力度(强制性)视远的方法来锻炼眼视力,收到了令人振奋的效果:经过约一年半时间的努力,笔者现在的双眼远视力值均已达到3.0(近视力正常)。 尝试的成功,令笔者更加坚信:没有痛苦就没有变革,防治近视与自然界中的其他斗争一样——爱拼才会赢。近视眼的致、治是一个既对立又对应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眼疲劳、眼疼痛等症状不可避免。任何欲回避、消灭眼疲劳、眼疼痛的想法都是不现实、不科学、不辩证的。 只要有视觉活动就有眼调节,有眼调节就必然伴随眼疲劳。由于现代眼科医学主观、片面地看待视觉活动,否认视远调节及视远调节作用力的存在,错误地认为用力调节只是视近时的专属行为。由此必然错误地认为眼疲劳是视近的专利结果,眼疲劳的出现就是眼睛走向近视的信号,视眼疲劳为洪水猛兽,欲灭之而后快。然而,实际情况却是视远也需调节,且调节难度大于视近调节,因此更易产生眼疲劳。在视远调节过程产生的眼疲劳却是眼睛走向正视(远视)的信号。所以眼疲劳是双刃剑,就看把握的尺度,这个尺度就是用眼方式(即调节作用力方向)。当眼疲劳在人眼所能承受的范围内,且视近调节与视远调节交替进行,能使眼球等眼组织基本均衡受(用)力时,眼疲劳的存在,对眼组织的磨练及远视力和近视力的提高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通俗地说就是,眼疲劳的伴随既能导致近视也能医治近视,甚至锻炼出超常的远视力。这才是对眼疲劳客观、辩证、公正的。只有承认视远调节及视远调节作用力的客观存在,科学辩证地看待视疲劳,才能解开阻碍防治近视、提高视力的“死结”。 同样的道理,亮度或色差对比度欠佳的视觉环境对人眼来说也是双刃剑。在这样的环境下若要贪图舒服地看清被视物体,就必须靠近,增加视近调节作用力,眼组织及视力朝近视方向发展;若在这样的环境下坚持强制性视远,为了看清被视物体,视远调节力度就要增大,视力变化就要加速向正视(远视)方向发展。 在视觉活动中,人们为了轻松、舒服,已经习惯了“避远趋近”,受传统眼视光学理论根本性错误观点的误导,人们更加无原则地害怕、厌恶眼疲劳。为了减轻眼疲劳,人们就必须放弃视远而改为视近,从而无法走上科学、辩证、健康用眼的轨道,使眼组织受(用)力平衡的规则被彻底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单边的、不可逆的视近用眼方式,使得近视防治雪上加霜,视力变化无法逆转。用这种歪理来指导近视防治工作无异于抱薪救火,非但于事无补,还加速了近视的泛滥。 由此,从本质上看,近视眼的不可治(不可逆),并非生理上的不可治(不可逆),而是思想上的不可治(不可逆),是这种脱离实际且与客观规律背道而驰的错误理论指导下操作的必然结果。 浅议现代眼科医学的误区-----近视眼不可治论 (原创) 6   要治疗近视,首先必须医治思想,纠正观念。 笔者认为,现代眼科医学有关近视理论的致命错误在于其否认了事物的矛盾性,放弃了斗争、排斥了内因,过分强调依赖性(放弃斗争无异于坐以待毙,长期的依赖使我们的眼睛退化得弱不禁风、眼将不眼)。这种非科学、非辩证的“权威”理论,既片面又静止且消极,它已把我们的近视防治工作引入了死胡同。因此,提倡斗争精神、淡化依赖意识,崇尚科学,尊重规律、利用规律,以辩证的方法分析矛盾,以积极的态度和斗争的手段去解决问题,这才是我们近视防治工作的根本之所在。 当然,也有极少数近视眼的成因、变化与其他疾病或因素有关,须结合一些具体的措施来治疗。尽管眼科医学有其特殊性的一面,它却不能超越普遍规律而独立存在。 笔者认为,引起近视的原因主要有环境和遗传两大因素。从长远来看,遗传也是由环境所决定,是环境作用长期积累的释放。即使今后(遗传)基因治疗近视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那也只是解决了暂时性问题,我们的眼睛并非就能万事大吉、一劳永逸。从长远来看,它们仍然要遵循视觉领域的规律,要遵循生物进化的规律。否则,必将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从进化论的观点来看,人与人、人与鹰都曾有过共同的祖先,为什么视力差异如此之大?那是在外界视觉环境中长期遗传、变异的结果。老鹰长期翱翔天空,视远觅食,练就了神奇的鹰眼。同理,老鹰的远视力非常好,遗传给下一代小鹰的视力基因也优秀,若把小鹰长期关在狭小的屋子里,它纵使有再好的遗传基因,其视力也要退化,甚至丧失。 笔者认为,不仅近视眼可以预防、治疗,只要方法正确,用“力”得当,所谓的“正视眼”在现有的视力值水平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经常强制性视远,不但是一种自然、安全、简单、高效的近视防治方法和健眼方法,也是现代社会人们提高远视力、保证眼素质的一条必由之路,它将使人们的近视防治和健眼活动步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进化圈。 在这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年代,我们的眼科理论也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它要经得起其他相关自然科学的检验,要经得起唯物辩证法的检验,更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并在实践活动中科学地指导人们去解决现实问题,且使自身不断得到发展、完善。这样的理论才能真正成为中国乃至世界先进文化的组成部份,才能造福社会,造福人类。 事实胜于雄辩。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二00三年写于广州,后有部分增删修改) 参考文献: [1]徐广第.眼科屈光学.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1:100 [2]徐广第.眼科屈光学.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1:8 [3]李行健等.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出版社,2004:1194 [4]商务印书馆辞书研究中心.新华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902 [5]李行健等.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出版社,2004:1292 [6]徐广第.眼科屈光学.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1:98 [7]沈桃娟、张蔚.远离眼镜——近视眼的自我防治.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2:137 [8]徐广第.眼科屈光学.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1:63 [9]徐广第.眼科屈光学.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1:70   “周祥民训练法” 2009-03-13 08:21     转载说明:本人近视多年,经常在网上找一找是否治疗近视眼的有效的方法,于是找到了这篇文章,出于本人为了自己阅读方便,就把它转载到自己的空间里了,绝无宣传之意。至于文章观点的可信度、操作方法和实际效果,本人都没有亲身体验,故请读者阅读后自明是非,自辩真伪,勿受任何误导而滋生是非。以此明示。     日益严重的近视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注,各种防治方法层出不穷,但收效甚微。笔者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摸索,不但彻底治好了自己的近视眼,而且还使自己的双眼远视力值均提高到3.0(本文中视力值均指旧视力表中的)大大超过了2.0的常规远视力值极限,并从中得出了与现代眼科医学根本观点完全不同的结论。现代眼科医学认为近视眼(非手术)不可治,笔者认为此观点不正确,其主要理由如下:         一、现代眼科医学有关近视理论的根本观点的理论来源严重背离实际。         1、请看现代眼科医学对远点、正视眼及平行光的有关阐述。 现代眼科医学认为:“眼睛在完全休息时,所能看清(物体)的最远距离称远点。为了能看清远处物体,睫状肌要松驰,此时眼的屈光力最小。正视眼的远点在无限远【1】。” “自无穷远处发的光相互平行地向前行进,称平行光。自然界中最标准的平行光是太阳光。眼屈光学上将5米外所发的光称为平行光【2】。”         笔者认为,被视物体应该是具有一定颜色、一定形状、一定大小面积或体积的具体物体。如果这里的“无限远”是指宇宙间真正的无限远,即正视眼已达到远视力的顶峰,能看清宇宙尽头处的物体,那说明被视物体的两端与眼的光心基本不构成视角,而是一条直线,也即,正视眼在无视角的情况下也能看清物体,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再则,这里所指的正视眼其远视力值究竟是1.0、1.5还是2.0……若是1.0,那为什么它没有1.5看得远;若是2.0,为什么它没有2.5看得远。所以“正视眼的远点在无限远”本身就是一种脱离实际且自相矛盾的说法。人眼(包括正视眼)的远视力极其有限,即便配合使用目前最高倍数的天文望远镜,其视力范围也只是浩瀚宇宙中的一个“小不点”,这是尽人皆知的常识。在自然界中,由于受到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真正能射到无限远、看到无限远的现象是根本不存在的,它只存在于理想状态下的几何光学之中。在近太空中肉眼能看清长城的谎言已被戳穿,难道我们还能自欺欺人地说“在更遥远的天际肉眼能看清长城”吗?           2、 再看《词典》中对视力、视角的解释。         “在一定距离内眼睛辨别物体形状、颜色的能力(叫视力)【3】。” “由物体两端向眼的光心引的两条直线所夹的角(叫视角)。物体越大、距离越近、则视角越大,在视网膜上所成的像也越大。正常视力能看清物体的最小视角为1分。视角过小时需要用放大镜、显微镜或望远镜等加以放大,才能看清物体【4】。” (研究眼视光学仅考虑“距离”一个因素是片面的、不科学的。)           3、(笔者认同的)广义上“调节”一词的意思是:“从数量上或程度上调整控制,使符合要求【5】。” 现代眼科医学对“眼调节”的定义是:“人眼是通过用增加晶状体屈光力的办法来完成看清近处物体的任务。这种在看近处物体时眼睛的晶状体屈光能力的改变现象,叫眼调节【6】。”         从现代眼科医学对“眼调节”的定义,就可以看出该定义在人眼视觉活动中是片面的、单边的反映,它认为用力调节只是眼睛视近时的专属行为。现代眼科医学还认为五米也可以看作是无限远的起点,看五米以外的物体叫视远;反之叫视近。眼睛视远时处于休息状态,无需用力调节,不会发生眼疲劳;眼睛视近时需用力调节,容易产生眼疲劳。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笔者在前面已阐述过,即便是正视眼(处于休息状态),其远视能力也是极为有限的,使用望远镜等光学仪器调节视角后,可以大大提高其远视能力。这说明包括正视眼在内的各类眼睛,视远都存在极大的调节需求。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都知道这样一个常识:在通常情况下,视远要比视近困难、吃力。以在教室内看黑板上的字为例(以五米为分界线),在六米处就比四米处要困难、吃力;在八米处就比三米处要困难得多、费劲得多,且眼睛更容易产生疲劳。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也是每个明眼人都能有的切身体会。         当人们视远感到困难时,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走近去看。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视近比视远轻松、舒服(且更易看清),其原因是人眼视觉活动中视近比视远调节更省力。人及其视觉器官都具有“好逸恶劳”的天性。因而,现代眼科医学中“只有视近才需调节”、“只有视近才产生眼疲劳”的说法,不但与事实相违背,还扼杀了人之天性。                当人们视远感到艰难又不能靠近时,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做眨眼、眯眼、瞪眼等动作,而眼睛也往往会自动分泌出泪水,以助看清(即眼睛并非在“完全休息”时看得最远)。所有的这些动作和现象,都是人们在视远过程中进行的眼内部组织间的调节和自我保护行为。         视远需要调节,眼组织本身也具备一定程度的视远调节的功能,这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中,视远调节的难度还大大超过视近调节。从视角的观点来看,同样的被视物,距离越近,视角越大,在视网膜上的成像也越大,也就越容易看清楚。另外,通过较长时间的亲身实践,笔者还发现:眼肌、眼韧带,乃至头部等部位的一些相关筋带,对眼组织的视远调节会起直接或间接的绷压、牵制作用,严重遏抑眼组织的视远调节的幅度,影响视远效果。特别是长期近视作业又缺乏视远锻炼的人,他们这些组织的视远机能必定萎缩、衰退,弹性变差,对视远调节的阻力更大。为了看得更远就必须克服这些弹性阻力的束缚而用更大的力去调节,有时甚至须用提气、收腹等动作的配合才能进行更大幅度的调节。这是视远调节大大难于视近调节的又一重要原因,也是人们尚未发现的一个极为关键的因素。为此,通过经常强制性视远练习,能够改善眼肌、眼韧带以及头部等部位的一些相关筋带组织的机能,提高它们的柔韧性,可以增加视远调节的幅度,提高远视能力。           二、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正是由于“为了看清远处物体,睫状肌要松驰,此时眼的屈光力最小,正视眼的远点在无限远”这些违背事实、违背规律的灾难性错误论断的出现,引发了相关链发生错误认识的连锁反应。由此必然会错误地否认视远调节及视远调节作用力的存在,从而否定了治疗轴性近视的内在根本因素,对本来原理简单、条理清楚、符合规律的近视眼致、治的事情进行歪曲,使其变得违背事实、超越规律、复杂莫测,以至排斥了内因而无从防治。这才是导致近视眼不可治(不可逆)的真正症结。         三、唯物辩证法中质量互变规律告诉我们:事物发展,由量变到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前提,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没有量变的积累,就不可能发生质变;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可避免地引发质变。从量变到质变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甚至还会出现一定的反复)。质变又会引发新的量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正视眼不是瞬间就变成近视眼的,它是经过长期视近的量的积累逐步形成的。轴性近视中眼轴的变长是视近调节时产生的“力”对眼球长期(压迫)作用的结果。与此对应,要治疗近视也不可能一蹴而就,特别是程度重的轴性近视,更要通过长期的视远调节(产生与视近调节作用力根本对立对应的作用力)作用的量的积累,循序渐进才能达到。         笔者认为,现代眼科医学中“远眺法”、“雾视疗法”与经常强制性视远治疗近视的方向接近,但它们在视远时都尽量放松调节,且持续时间不长。这些蜻蜓点水式的休闲视远方法,调节力度太小,且持续时间太短,难以完成“力”的作用的量的积累,不足以引发质变,最终也就不可能恢复眼球的形状,达不到治疗的目的。因此,近视眼的防治,除了方法正确外,还要持之以恒,以足够的“量”来进行支持,方能成功。         四、从物理学的角度看,轴性近视中造成眼轴变长的直接原因是“力”,是眼球长期遭受视近调节作用力的畸形压迫而造成的。不论是视近、视远 , 眼组织间的配合与协调(调节、集合等),都是通过力来完成的。 五、广大青少年的眼球可塑性强,特别是少年儿童的眼球还未发育成熟,用眼方式(调节作用力方向)的改变,对其眼球形状及视力的变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六、从进化论的角度来分析,生物对其所生存的环境有很强的适应性,我们的眼组织表现得尤为突出。人眼没有也永远不可能达到远视力的顶峰----看清无限远,所以它不可能停止进化。经常强制性视近与视远,这两种不同的用眼方式客观上形成了两种不同实质的视觉环境(即用眼方式决定实效视觉环境,决定调节作用力方向),眼球等眼组织都要逐渐适应之。长期视近导致近视的例子数不胜数;坚持视远而提高了视力的事也早已有之:我国古代(《列子·汤问》一书中)有一则“纪昌学射”的故事,讲述了青年射手纪昌在恶劣的视觉环境中坚持采用强制性视远的方法来改变眼球的形状及改善其他眼组织的机能,以达到超常提高远视力的目的,他最终成了一代名扬天下的神射手。这说明,智慧勇敢的中国人早在千年以前就懂得运用这种科学、辩证的方法来健眼。而民间(特别是广大农村)用该硬道理来防治近视、保健眼睛的事例也不少。         现代眼科医学认为,故事中纪昌远视力的提高是由于强制性视远时其睫状肌得到充分休息所致【7】。这是一种显而易见的削足适履式的曲解,因为在强制性视远时睫状肌必须进行强制性调节,它不可能处于休息状态。即使是休息,也只能恢复疲劳组织的机能,而不能使其得到改善、提高。对于眼睛来说,最好的休息方法莫过于睡觉,可没有谁的好视力是睡觉睡出来的。         同样,“戴上近视眼镜就摘不下来”的民间说法颇具科学性。         现代眼科医学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轴性近视患者)经常配戴充分矫正的眼镜,不但能提高远视力,防止进行性近视的继续发展,还可防止外斜视,它是治疗真性近视的最好方法【8】。         众所周知,配戴近视眼镜后眼睛就进入了一个由凹透镜片营造的特殊“近视环境”中,眼睛会逐渐适应眼镜而加深对其的依赖性,配戴充分矫正的近视眼镜后,视力矫正几乎完全正常,但戴镜后人们并未根本性地改变用眼方式,改变视近调节作用力方向,眼球等眼组织单边、畸形受(用)力的格局并未改变,这就不可能改变、恢复眼球的形状,也不可能改善其它眼组织的视远调节的机能。即改善用眼方法,使注意用眼卫生,最多也只能保持原来的视力,而不能减轻原来的近视度,更谈不上恢复视力 ; 然而,更容易发生的情况是:许多人戴镜后,仍不注意用眼卫生,依然不改近距离用眼的习惯,从而导致视力继续下降,近视度不断加深,然后又配戴充分矫正的眼镜,又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简单的重复,使我们的视力变化进入一个恶性退化的循环怪圈。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笔者认为,按照这种一厢情愿的理论去操作,由于调节作用力方向没有改变,视力变化依然只能向近视方向单边进行(眼睛只能退化而不能进化),要防止近视度的加深都极为困难,又如何去治疗近视呢?如果戴上眼镜后,人们都能正确用眼的话,那在此之前又怎么会有如此多的正视眼变成近视眼?另外,这种普遍观点还混淆了“矫正”与“治疗”的本质区别,视力矫正得再好,眼睛也离不开眼镜这根“拐杖”;而治好了近视、提高了视力,眼睛就能摆脱眼镜等依赖物的帮助而独立视远。         七、唯物辩证法中的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矛盾对立的双方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并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         在这里,近视眼与正视眼(远视眼)是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一定条件是眼组织机体正常(绝大多数近视眼的眼组织机体并未发生病理性变化,都是正常的,且眼球是固体和液体的混和物,可塑性好)、用眼方式由原来的长期视近改为长期视远(即作用力方向由长期视近调节改为长期视远调节)。在这种情况下,近视眼变为正视眼(远视眼)成为必然。 八、现代眼科医学有关近视眼致、治的许多临床经验和理论,都是通过对其他动物的实验而取得的,由此得出的理论本身就带有明显的片面性,因为人与其他动物有本质的区别:人有思维,会分析、判断,能发挥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可以持续强制性视远,还可以利用提气、收腹等动作来加大视远调节力度等,而其他动物根本无法做到。         九、现代眼科医学有关近视的理论中还存在其他许多想当然的、牵强附会的,乃至与其根本观点——近视眼不可治论自相矛盾的说法。         因此,不论从物理学的角度、生理学的角度、进化论的角度、唯物辩证法中的有关规律,以及现代眼科医学有关近视理论的先天缺陷,还是客观事实,都足以说明“近视眼不可治”论是站不住脚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包括眼科医学的专家、学者在内的许多人士都认为)治疗近视的手术,无论是放射状角膜切开术,还是准分子激光屈光性角膜切削术等,都不是在发生近视的主要病变部位进行施治,只是由于角膜在眼球的暴露部位便于切、削和压迫,从而使健康的角膜蒙受非分的不可逆的伤害,还可能引起并发症,且手术未必能阻止近视的发展【9】。每个人的角膜都极为有限,有多少角膜可以再切?         笔者认为,做这样的手术还是谨慎为好。         笔者在高二时也曾患中度近视(最低时远视力值不足0.3),需戴350度以上的近视眼镜。后来(84年—85年间)笔者从近视的根源入手,采用反其道而行之的方法——坚持用裸眼(度数较深的近视患者亦可戴低于充分矫正200度左右的眼镜进行)强制性视远来治疗近视眼。刚开始时,眼睛很吃力、很模糊,被迫眯眼、流泪;后来不断地有眼疲劳、眼疼痛、肿、胀、痒、麻木等症状。这种不停地伴着痛苦和泪水打“攻坚战”、“疲劳战”来强迫视远的方法,对于传统观念而言,是一种离经叛道的行为。.然而,笔者并未因此而得斜视眼,更未加深眼睛的近视程度,反而是每经历一段时间的痛苦,视力就提高一个层次。经过大约十个月的时间,笔者的最高远视力值就恢复到了1.5。 笔者的数位近视朋友采用同样的方法,也收到了理想的效果。         自2001年8月,笔者(当时两眼的远视力值均为1.2左右)开始了第二轮的强制性视远练习,并也在昏暗等恶劣的视觉环境下采用增加调节力度(强制性)视远的方法来锻炼眼视力,收到了令人振奋的效果:经过约一年半时间的努力,笔者现在的双眼远视力值均已突破3.0(近视力正常)。         尝试的成功,令笔者更加坚信:没有痛苦就没有变革,防治近视与自然界中的其他斗争一样——爱拼才会赢。近视眼的致、治是一个既对立又对应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眼疲劳、眼疼痛等症状不可避免。任何欲回避、消灭眼疲劳、眼疼痛的想法都是不现实、不辩证的。         只要有视觉活动就有眼调节,有眼调节就必然伴随眼疲劳。由于现代眼科医学片面地看待视觉活动,否认视远调节及视远调节作用力的存在,错误地认为用力调节只是视近时的专属行为。由此必然错误地认为眼疲劳是视近的专利结果,眼疲劳的出现就是眼睛走向近视的信号,视眼疲劳为洪水猛兽,欲灭之而后快。然而,实际情况却是视远也需调节,且调节难度大于视近调节,因此更易产生眼疲劳。在视远调节过程产生的眼疲劳却是眼睛走向正视(远视)的信号。所以眼疲劳是双刃剑,就看把握的尺度,这个尺度就是用眼方式(即调节作用力方向)。当眼疲劳在人眼所能承受的范围内,且视近调节与视远调节交替进行,能使眼球等眼组织基本均衡受(用)力时,眼疲劳的存在,对眼组织的磨练及远视力和近视力的提高,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通俗地说就是,眼疲劳的伴随既能导致近视也能医治近视,甚至锻炼出超常的远视力。这才是对眼疲劳客观、辩证、公正的评价。只有承认视远调节及视远调节作用力的客观存在,科学辩证地看待视疲劳,才能解开阻碍防治近视、提高视力的“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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