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饮料卫生标准
GB 19296- 2003
月U 吕
本标准全文强制 。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四
川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湖南省卫生防疫站、天津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旭太、徐继康、杨玉芝、须欣、魏仁均、张一青、肖东升、崔春明。
GB 19296- 2003
茶 饮 料 卫 生 标 准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茶饮料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
GB 19296- 2003
月U 吕
本标准全文强制 。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四
川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湖南省卫生防疫站、天津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旭太、徐继康、杨玉芝、须欣、魏仁均、张一青、肖东升、崔春明。
GB 19296- 2003
茶 饮 料 卫 生 标 准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茶饮料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运输要
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茶叶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加工制成的饮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茶多酚、咖啡因为原料配制而成的饮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59. 2 碳酸饮料卫生标准
GB 27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 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T 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茶饮 料
用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经过滤、澄清等工艺制成的茶汤,可在茶汤中加人
果汁、乳及乳制品、二氧化碳等调制加工而成的饮料。
4 指标要求
4. 1 原料要求
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感官指标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香气和滋味.无异味、异臭及肉眼可见的杂质。无浑浊、无沉淀(不包括添
加果汁、乳和乳制品的茶饮料)。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GB 19296- 2003
表 1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砷(以 As计)/(mg八_) 镇 0. 2
铅(Pb)/(mg/L) 墓 0.3
铜(Cu)/(mg/L) 毛 5
4.4 微生物指标
4.4. 1 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罐装茶饮料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
4.4.2 碳酸型及其他包装茶饮料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微 生物 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 (cfu/ mL) 毛 100
大肠菌群/(MPN/100 -L) 6
霉菌/(cfu/ml) 石 10
醉母/(du/ml) 镇 1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5 食品添加剂
5,1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的规定。
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2695的规 定。
7 包装
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8 标识
定型包装的标识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9 贮存及运输
9. 1 贮存
成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9.2 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 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10 检验方法
10. 1 感官指标
10.1.1 香气和滋味
打开包装立即嗅其气味,品其滋味。结果应符合4.2的要求。
10. 1.2 色泽和杂质
取50 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样品杯(或100 ml小烧杯)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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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296- 2003
色泽和可见杂质。结果应符合4.2的要求。
10.2 理化指标
10.2. 1 铅
按GB/T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10.2.2 总砷
按GB/T 5009. 11规定的方法测定。
10.2.3 铜
按GB/T 5009.13规定的方法测定。
10.3 微生物指标
10.3. 1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尽菌、酵母、致病菌
按GB/T 4789. 21规定的方法检验。
10.3.2 商业无菌
按GB/T 4789. 26规定的方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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