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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2010-11-26 50页 ppt 273KB 4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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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nullnull财务管理教研室null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理论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额计算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理论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理论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及特点 税法基本要素:纳税义务人、税率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理论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理论所得税:是以纳税义务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由于生产、经营等取得的可用货币计量的收入,扣除为取得这些收入所需各种耗费后的净额。税法基本要素税法基本要素一、纳税人 在中华...
企业所得税
nullnull财务管理教研室null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理论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额计算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理论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理论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及特点 税法基本要素:纳税义务人、税率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理论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理论所得税:是以纳税义务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由于生产、经营等取得的可用货币计量的收入,扣除为取得这些收入所需各种耗费后的净额。税法基本要素税法基本要素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null(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二)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null【解释1】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我国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双重管辖权。 【解释2】《企业所得税法》以法人组织为纳税人,如果企业设有多个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实行由法人汇总纳税。 【解释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null二、税率 1、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两档优惠税率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null2、税率 非居民企业(境内所得),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所得与机构场所有联系,税率25%; 非居民企业(境内所得),机构、场所所在地所得与机构场所无联系,税率20%; 非居民企业(境内所得),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税率20%。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额计算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额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收入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一)一般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一)一般收入(一)一般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6.租金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一)一般收入(一)一般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包括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包括纳税人接受的货币性收入和非货币性收入; 9.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回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null(二)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实施条例》将“财政拨款”界定为: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null(三)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该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准予扣除的项目二、准予扣除的项目 1.成本: (1)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2)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其中,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是指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费用:三项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广告费、运输费、销售佣金等费用。 【解释】“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是指在进口环节买方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购货佣金不能计入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购货佣金作为销售费用在税前可以扣除。null二、准予扣除的项目 (2)管理费用 特别关注其中的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等。 【解释】除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外,纳税人不得列支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3)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筹集经营性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其他非资本化支出。 特别关注其中的利息支出、借款费用等。null费用项目应重点关注问题: 销售费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否超支; 管理费用:(1)招待费是否超支(2)保险费是否符合标准(3)非居民企业支付给境外总机构的管理费是否符合手续规定(要有证明文件) 财务费用:(1)利息费用是否超过标准(金融机构同类同期);(2)借款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的区分。null3.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销售税金单独扣除。null【例题】某企业当期销售货物实际交纳增值税20万元、消费税15万元、城建税2.45万元、教育费附加1.05万元,还交纳房产税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0.5万元、印花税0.6万元, 企业当期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税金是多少? 【答案】企业当期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税金合计为:15+2.45+1.05+1+0.5+0.6=20.6万元 其中:随销售税金及附加在所得税前扣除15+2.45+1.05=18.5万元 随管理费在所得税前扣除1+0.5+0.6=2.1万元null4.损失: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损失和其他损失 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三、扣除项目的标准三、扣除项目的标准 新税法对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做出了统一规范,规定对企业发生的真实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予以税前据实扣除。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工资、薪金支出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是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规定标准以内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标准为: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不得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不得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null【例题】某企业2008年为本企业雇员支付工资300万元、奖金40万元、地区补贴20万元,家庭财产保险10万元,假定该企业工资薪金支出符合合理标准,当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限额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其当年工资总额为:300+40+20=360(万元) 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职工福利费限额为:360×14%=50.4(万元) 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职工工会经费限额为:360×2%=7.2(万元) 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为:360×2.5%=9(万元)3.社会保险费3.社会保险费(1)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null符合标准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可扣除) 商业保险包括:财险,寿险 财险包括:经营财险和责任险(可扣除),个人家庭财险(不可扣除) 寿险包括:符合标准的补充社保(可扣除),其他寿险(不可扣除)null【例题】以下保险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 ) A.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B.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C.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养老分红型保险费 D.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家庭财产保险费 【答案】AB4.利息费用4.利息费用(1)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null【例题】某公司2008年度“财务费用”账户中利息,含有以年利率8%向银行借入的9个月期的生产用300万元贷款的借款利息;也包括10.5万元的向本企业职工借入与银行同期的生产用100万元资金的借款利息。该公司2008年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 【答案】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银行利息费用=300×8%÷12×9=18万元; 向本企业职工借入款项可扣除的利息费用限额=100×8%÷12×9=6万元,该企业支付职工的利息超过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只可按照限额扣除。 该公司2008年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是18+6=24万元5.借款费用5.借款费用(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2)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l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null【例题】某企业向银行借款4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从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支付当年全年借款利息32万元,该厂房于2008年10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11月30日做完完工结算,该企业当年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 【答案】固定资产购建期间的合理的利息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该企业当年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32÷12×2 =5.33(万元)null6.汇兑损失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null7.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例如:纳税人销售收入2000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2000×5‰=10万元。 (1)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发生40万元:40×60%=24万元;税前可扣除10万元 (2)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发生15万元:15×60%=9万元;税前可扣除9万元null【例题】某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该企业当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多少? 【答案】发生额的60%:30×60%=18(万元);限度:3000×5‰=15(万元)。 两数据比大小后择其小者: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15万元 【例题】某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该企业当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发生额6折:30×60%=18(万元);限度:4000×5‰=20(万元)。 两数据比大小后择其小者: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18万元null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null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执行。 null9.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10.保险费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null11.租赁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扣除: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经营性租赁是指所有权不转移的租赁。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null【例题】某企业自2008年5月1日起租入一幢门面房用作产品展示厅,一次支付12个月的租金24万元,则计入2008年成本费用的租金额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按照受益期,2008年有8个月租用该房屋,则计入2008年成本费用的租金额是24万元÷12个月×8个月=16万元。null12.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13.公益性捐赠支出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内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非公益性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列支。null13.公益性捐赠支出 (1)捐赠分为公益性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两大类。 这里所说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必须符合对象和渠道两个条件。 ①对象。所谓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公益性社会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 ②渠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公益性社会团体。null【例题】某企业按照政府统一会计政策计算出利润总额300万元,当年营业外支出40万元,均为捐赠支出,其中当年直接给受灾灾民发放慰问金10万元,通过政府机关对受灾地区捐赠30万元,其当年捐赠支出的纳税调整金额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 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限额为:300×12%=36(万元) 承认其实际发生的3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直接给灾民的10万元不符合公益性捐赠的条件。 该企业当年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金额为10万元null14.有关资产的费用 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 15.总机构分摊的费用——要求有证明、合理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null16.资产损失 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理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17.其他项目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等 null四、不得扣除的项目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null罚款分为经营性罚款和行政性罚款两类,对于经营性罚款,都是企业间在经营活动中的罚款(如:合同违约金、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罚款、罚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但对于行政性罚款,都是因纳税人违反相关法规被政府处以的罚款(如:税收罚款、工商局罚款、交通违章罚款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null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null【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是( )。 A.为企业子女入托支付给幼儿园的赞助支出 B.利润分红支出 C.企业违反销售被采购方索取的罚款 D.违反食品卫生法被政府处以的罚款 【答案】ABD 【解析】C属于企业间经营罚款,具有违约金性质,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ABD均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null【案例1】某企业2008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2008年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固定资产盘盈收入5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 2.应结转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 3.应缴纳增值税90万元,消费税1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 4.发生产品销售费用25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12万元(其中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银行罚息2万元);发生管理费用808万元; 5.发生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罚款15万元)。 已知: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null【案例答案】 (1)收入总额=5000+55=5055(万元) (2)准予扣除项目=3000+110+14+6+250+12+808+(70-15)=4255(万元) (3)200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5055-4255)×25%=200(万元) 【解析】(1)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2)增值税9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3)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而支付的罚息2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4)工商部门罚款15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null五、亏损弥补 这里亏损不是会计上的亏损概念,指的是应纳税所得额的负数。 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null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即:企业境外经营的亏损不能用境内经营的所得弥补)null【例题】下表为经税务机关审定的某国有企业7年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假设该企业一直执行5年亏损弥补规定,则该企业7年间须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单位:万元null【答案及解析】2003至2007年,所得弥补2002年亏损,未弥补完但已到5年抵亏期满;2008年所得弥补2004年亏损后还有余额40万元,要计算纳税,应纳税额=40×25%=10万元 null[例题]某中型工业企业执行现行财会制度和税收法规,2008年企业会计报表利润为20万元,未作任何项目调整,已按25%的所得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5万元。税务检查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审查,经查阅有关账证资料,发现如下问题: (1)企业2008年度有正式职工100人,实际列支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为120万元; (2)企业“长期借款”账户中记载:年初向中国银行借款10万元,年利率为5%;向其他企业借周转金20万元,年利率10%,上述借款均用于生产经营; null(3)全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企业列支业务招待费25万元; (4)该企业2008年在税前共计提取并发生职工福利费16.8万元,计提了工会经费2.4万元,计提了教育经费3.8万元; (5)2008年6月5日“管理费用”科目列支厂部办公室使用的空调器一台,价款0.6万元(折旧年限按6年计算,不考虑残值); (6)年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15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0.6万元(该企业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按3%提取坏账准备金); 要求: 扼要指出存在的问题 ♦ 资产的税务处理♦ 资产的税务处理 资产是由于资本投资而形成的资产,对于资本性支出以及无形资产受让、开办、开发费用,不允许作为成本、费用从纳税人的收入总额中做一次性扣除,只能采取分次计提折旧或分次摊销的方式予以扣除。 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产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资产的税务处理资产的税务处理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资产的税务处理资产的税务处理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null(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null 【例题】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是( ) A.企业购置的尚未投入使用的设备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C.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D.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答案】ACD 【解析】ACD均为税法规定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B作为自有固定资产管理,可提取折旧。null(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   1.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null(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null【例题】某企业2008年3月5日购进一台生产用设备,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发生运杂费及安装费3万元,该设备于当月投入使用。企业将该项固定资产全部成本一次性计入费用在所得税前作了扣除。假定该企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5%,该企业此项业务应当调整的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答案】该项固定资产帐面成本=100+17+3=120(万元) 依照税法规定可扣除的折旧额为120×(1-5%)÷10÷12×9个月=8.55(万元)   此项业务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20-8.55=111.45(万元)null例: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 (2)销售成本11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l60万元(含增值税l20万元)。 (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   要求:计算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null【答案】1.会计利润总额=2500+70-1100-670-480-60-40-50=17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450-2500×15%=450-375=75(万元) 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15×60%=15-9=6(万元)   2500×5‰=12.5(万元)>15×60%=9(万元 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30-170×12%=9.6(万元) 5.“三费”应调增所得额=3+29-150×18.5%=4.25(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170+75+6+9.6+6+4.25=270.85(万元) 7.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70.85×25%=67.71(万元) null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null(二)无形资产摊销的范围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及年限   无形资产的摊销采取直线法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得低于10年。外购商誉,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null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应在一个年度以上或几个年度进行摊销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null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资产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所指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null一、免征与减征优惠 1、关于扶持农、林、牧、渔业发展的税收优惠 2、关于鼓励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即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3、关于支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的税收优惠 null4、关于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null二、加计扣除优惠   加计扣除优惠包括以下两项内容:   1.研究开发费,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l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null三、创投企业优惠   创投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投企业,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null四、加速折旧优惠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用以上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是指: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null五、减计收入优惠    减计收入优惠,是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综合利用资源,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null六、税额抵免优惠   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l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null七、其他优惠 (一)低税率优惠过渡政策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l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 null七、其他优惠 (二)“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过渡政策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   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null[案例分析]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所得税税率,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税率,但创业投资企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要充分利用企业类型进行税务筹划。 如,处于小型微利企业临界点的企业应尽量往小型微利企业界定标准靠拢,以适用20%的低税率; 对于现有将高新技术仅作为部门核算的公司,应将高新技术业务剥离出来,成立独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以适用15%的税率。 另外,应尽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以享受70%的投资款抵免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 null[案例分析]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而对于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批准设立的企业则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25%的税率。 那么,近期准备设立企业的投资者可以“借壳”避税,这就是借用已设立在低税率地区实际只是有少量业务或者干脆没有业务的休眠企业的壳资源从事新业务,从而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当然,这种做法具有一定的风险,更适合集团公司利用下属休眠企业开设新业务。 null五、亏损弥补 这里亏损不是会计上的亏损概念,指的是应纳税所得额的负数。 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null【解释1】亏损数额,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必须在年度终了后45天内,将本年度纳税申报表和财务决算报表,报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解释2】亏损弥补是自亏损年度报告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如连续发生年度亏损,也必须从第一个亏损年度算起,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亏损弥补期,不得将每个亏损年度的连续弥补期相加,更不得断开计算。null【例题】下表为经税务机关审定的某国有企业7年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假设该企业一直执行5年亏损弥补规定,则该企业7年间须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单位:万元null【答案及解析】2003至2007年,所得弥补2002年亏损,未弥补完但已到5年抵亏期满;2008年所得弥补2004年亏损后还有余额40万元,要计算纳税,应纳税额=40×25%=10万元 null六、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null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为: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总额null【例】某企业200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假设该企业在A、B两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10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null【答案】(1)该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50+30)×25%=45(万元) (2)A、B两国的扣除限额。 A国扣除限额=45×[50÷(100+50+30)]=12.5(万元) B国扣除限额=45×[30÷(100+50+30)]=7.5(万元) 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l0万元,低于扣除限额12.5万元,可全额扣除。在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9万元,高于扣除限额7.5万元,其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1.5万元当年不能扣除。 (3)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 =45-10-7.5=27.5(万元)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纳税地点: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null纳税申报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null例: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 (2)销售成本11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l60万元(含增值税l20万元)。 (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   要求:计算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null【答案】1.会计利润总额=2500+70-1100-670-480-60-40-50=17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450-2500×15%=450-375=75(万元) 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15×60%=15-9=6(万元)   2500×5‰=12.5(万元)>15×60%=9(万元 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30-170×12%=9.6(万元) 5.“三费”应调增所得额=3+29-150×18.5%=4.25(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170+75+6+9.6+6+4.25=270.85(万元) 7.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70.85×25%=67.71(万元) null【案例1】某企业2008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2008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固定资产盘盈收入5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 (2)应结转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 (3)应缴纳增值税90万元,消费税1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 (4)发生产品销售费用25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12万元(其中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银行罚息2万元);发生管理费用808万元; (5)发生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罚款15万元)。 已知: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null【案例1答案】 (1)收入总额=5000+55=5055(万元) (2)准予扣除项目=3000+110+14+6+250+12+808+(70-15)=4255(万元) (3)200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5055-4255)×25%=200(万元) 【解析】(1)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2)增值税9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3)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而支付的罚息2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4)工商部门罚款15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七、资产的税务处理七、资产的税务处理 资产是由于资本投资而形成的资产,对于资本性支出以及无形资产受让、开办、开发费用,不允许作为成本、费用从纳税人的收入总额中做一次性扣除,只能采取分次计提折旧或分次摊销的方式予以扣除。 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产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null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null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null(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null 【例题】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是( ) A.企业购置的尚未投入使用的设备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C.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D.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答案】ACD 【解析】ACD均为税法规定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B作为自有固定资产管理,可提取折旧。null(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   1.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null(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null八、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null(二)无形资产摊销的范围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及年限   无形资产的摊销采取直线法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得低于10年。外购商誉,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null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应在一个年度以上或几个年度进行摊销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null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资产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所指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null九、税收优惠 (一)免征与减征优惠 1、关于扶持农、林、牧、渔业发展的税收优惠 2、关于鼓励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即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3、关于支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的税收优惠 null4、关于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null(二)加计扣除优惠   加计扣除优惠包括以下两项内容:   1.研究开发费,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是指企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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