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比较财企[2009]242号和国税函[2009]3号在职工福利费规定上的差异

2010-11-28 5页 doc 52KB 41阅读

用户头像

is_724038

暂无简介

举报
比较财企[2009]242号和国税函[2009]3号在职工福利费规定上的差异比较财企[2009]242号和国税函[2009]3号在职工福利费规定上的差异 2009年11月27日 20:46         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以下简称“财企[2009]242号”),就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及账务处理细节进行了明确。专家分析认为,财企[2009]242号只是对职工福利费会计处理的进一步明确,对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的核算(计算方法)并没有实质影响。   财企[2009]242号首先明确了职工福利费的定义,规定,企业职...
比较财企[2009]242号和国税函[2009]3号在职工福利费规定上的差异
比较财企[2009]242号和国税函[2009]3号在职工福利费上的差异 2009年11月27日 20:46         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以下简称“财企[2009]242号”),就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及账务处理细节进行了明确。专家分析认为,财企[2009]242号只是对职工福利费会计处理的进一步明确,对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的核算(计算方法)并没有实质影响。   财企[2009]242号首先明确了职工福利费的定义,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上述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准则)的规定保持一致,是对准则规定的进一步明确。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下列准则第二条中的(二)和(六):(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针对有媒体认为财企[2009]242号将各类补贴纳入工资核算,会影响到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专家分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上述规定明确,无论会计如何核算,对于个人从企业取得的上述所得都应该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点并不因为财务核算的新规定而变化。   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往往认为只有以工资或奖金形式发放的收入应该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补贴是不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税的,但从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的稽查重点看,企业(尤其是通信、邮电、能源类等国有企业)常见的各类补贴,特别是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以及住房补贴等,已经成为税务部门关注的重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此外,专家还表示,财企[2009]242号对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的规定,也并不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算和缴纳。因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至于哪些费用是属于福利费范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都是对职工福利费的规定,但两个文件的性质完全不同。(财企[2009]242号)是规范企业对职工福利费的财务核算,而《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是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规定,两个文件并无隶属关系。企业会计处理时参照财企[2009]242号规定,纳税处理时参照国税函[2009]3号规定,互不影响。   为了进一步指导企业准确进行财税处理,明晰财企[2009]242号和国税函[2009]3号在职工福利费规定上的差异,我们对这两个文件进行了对比分析,具体内容见下表:   财务规定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税法规定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分析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税法未明确规定 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内容的阐述,体现为与准则的衔接,即职工福利费包括下列准则第二条中的(二)和(六):(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支出。  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 1、财务上明确为“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较3号文中的“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更为合理。原3号文此处规定曾引起争议。 2、“集体宿舍”相关费用财务上明确为福利费,税法上没有明确。可以理解为职工提供的一种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属于福利费。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属于福利费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 职工疗养费用 税法未明确规定 财务作为福利费,税法未明确规定。实务中可能会被认为与生产经营无关费用,而不得税前扣除。 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 职工食堂经费补贴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 1、增加“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更切合现实。 2、这部分支出因为企业取得是餐饮发票,企业所得税前的处理一直是征纳双方的焦点。这个文件无疑更增加了该问题的热度。 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 供暖费补贴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 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防暑降温费 职工防暑降温费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职工交通补贴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财务上对交通补贴支出是区分处理的,或作为工资或作为福利费,税法未作明确区分,统一作为福利费。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住房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同交通补贴相同,财务上对住房补贴支出区分处理,或作为工资或作为福利费,税法未作明确区分,统一作为福利费。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税法未明确规定 财务作为福利费,税法未明确规定。财务处理区分处理,或作为工资或作为福利费, 3号文未明确为福利费。 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 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 抚恤费 抚恤费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 职工异地安家费 安家费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 财务处理强调“异地” 安家费 按独生子女费 税法未明确规定 财务作为福利费, 税法未明确规定。 探亲假路费 探亲假路费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 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税法未明确规定 税法采取了列举法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不属于福利费   税法和财务都不作为福利费。即现金补贴,税法和财务都不作为福利费,作为工资处理。
/
本文档为【比较财企[2009]242号和国税函[2009]3号在职工福利费规定上的差异】,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