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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春秋左传注_注文商榷五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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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春秋左传注_注文商榷五则
� � � � 年 月 第 ! 期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 ∃ % ∃ &∋ ()∗ + ,− ∀. / ) 00 10 2. ( &1 023 &(∃ (巴 4 5 &,&. ∃ ∀/ 06 , � � � � 7 8 6 闷 《春秋左传 注》 注 文 商榷五 则 陈 ,恩 林 9吉林大学 古籍研究所 , 吉林 长春 #: � � #� ; 摘 要 + 杨伯峻先生的 《春秋左传注》, 注文尚有可商榷之处 。 其中 9左传》隐公五年 的 “未及国 ” , 非杨注的 “城郭内” 6 而是 “郊以内” < 庄公四年的 “荆尸 ” , 非 “正月 ” , 而 是 “军阵之法 ,’< 庄二十八年的 “小戎子” , 非 “狐姬之妹” , 而是 “别一戎而子其姓 ,’< “楚 言而出” , 非楚军 “复操楚语而出 ” , 而是郑 “ 出兵而效楚言 ,’< 嘻公五年的 “天策厚淳 ” 之 “策星 ” , 非 “傅说星 ” , 而是 “王良五星 , 前一星为策 , 是天策” 。 关键词 + 9春秋左传注; < 注文 < 郊内为国 < 荆 尸军阵 < 戎族子姓 < 郑效楚言 < 傅说 < 天策 中图分类号 + =� �> 6 �! 文献标识码 + ? 文章编号 + �� > 一 � ≅:! 9� �� � ;�! 一 �� 一 �> 杨伯峻先生的 9春秋左传注》是一部总结古今左氏注疏学的力作 。 注文广征经 、 史 、 子 、 集各部著作数百种 , 兼采今人及近代考古学 、 文字学研究成果 , 仅就资料丰富 这一项而言 , 就已超越了自汉迄清的一切左氏注疏学著作。 加上杨先生心思填密 , 考证 精核 , 所以是书一问世 , 即在学术界造成了很大影响 , 现已成为搞中国古代文 、 史 、 哲 学者案头必备之书 。 但是 , 杨注仍存在可商之处 , 只不过这些可商之处比起杨注的煌煌 成就来说仅是大醇小疵而已 。 下面即具体提点不同意见 。 9左传 ; 隐公五年载郑伐宋 , 云 + 伐宋 , 入其郑。 以报东门之役 。 宋人使来告命。 公闻其入邪也 , 将救之 。 问矜使者 曰 + “ 师何及 Α’’ 对 曰 + “未及国 。 ” 公怒 , 乃止 。 杨注 “未及国 ” 之 “ 国 ” 字云 “国即郭内 , 《周礼 · 乡大夫》郑注云 ‘国内 , 城郭中 收稿日期 + #Β ΒΒ 一 � Β 一 # � 作者简介 + 陈恩林 9# Β!� 一 ; , 男 , 吉林怀德人 ,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所长 、 教授 , 博士生指导教 师 , 历史学博士 。 也 ’ 。 ” 郑注所谓 “ 国内 , 城郭中也 ” , 仅是国概念之一种 , 在这里拿来解 “未及国 ” 之 “国 ” , 是不确的 < 此处之 “国 ” , 应是与野对立而言的国 。 周代国 、 野分制 , 其制以郊为界 , 郊 以内 为国 , 郊 以外为野 。 郊以 内之人称国人 , 郊以外之人称野人 。 《尔雅 ·释地》云 + “ 邑外 谓之郊 , 郊外谓之牧 , 牧外谓之野 , 野外谓之林 , 林外谓之炯 。 ” 《诗 · 鲁颂 · 驯》毛传 云 + “ 邑外 日郊 , 郊外 日 野 , 野外日林 , 林外 日炯 。 ” 两文之差 , 仅在 《尔雅》多一句 “郊外为牧” 。 而据 《国语 ·周语; 日 + “ 国有郊牧” 。 9周礼 · 地官 ·载师》 日 + “牧 田任远 郊之地。 ” 知牧也为郊之一部 , 是远郊 。 清儒焦循曾释周代 “ 国 ” 这一概念的内涵 云 + “盖合天下言之 , 则每一封为一国 。 而就一 国言之 , 则郊以内为国 , 外 为野 。 就郊以内 言之 , 又城内为国 , 城外为野。 盖单举之则相统 , 并举之则各属也 。 ” 9孙治让 + 《周礼 正义 ·太宰; 疏 引; 可见周代一个 “ 国 ” 字 , 竟有 “ 一封” 、 “郊以内” 、 “城内” 三种意 义 。 郑注 9周礼 ·乡大夫》定国 、 野赋税之别 , 云 “国中 , 城郭中也 ” 是对的 。 因为周 代国 、 野之制 , 又 日乡 、 遂之制 。 乡即国 , 遂即野。 “ 乡大夫 ” 的职能仅仅是掌管乡内 即国郊以 内的事务 。 故 9乡大夫》一文所谈的 “ 国中 ” , 是就 “郊以 内言之 , 又城内为 国 , 城外为野 ” 。 但郑 氏注不足 以证 明宋使所言的 “未及 国 ” 之 “ 国 ” 亦为 “城 郭中 也 , , 。 因为 , 宋使所言的 “未及国” 是就整个宋国说的 , 其涵义当如焦循所云 + “就一国 言之 , 则郊以内为国 , 郊以外为野” 。 郑军 已攻人宋都的外城 , 且 为鲁君所闻 。 但当鲁 君询问时 , 宋使回答说郑军尚未进人宋国国郊以内。 鲁君感到自己受了欺骗 , 方怒而辞 宋使说 + “君命寡人同恤社樱之难 , 今问诸使者 , 日 ‘师未及 国 ’ , 非寡人之所敢知也” 。 若 “国” 解为 “城郭内” , 是郑军虽未人城 , 但 已兵临城下 , 鲁君怎么会迁怒宋使之辞 而不发兵相救呢 Α 至于宋使为何说郑军 “未及国” , 还是杜预注的对 6 是 “忿公知而故问 , 责穷辞 ” 。 9左传》庄公四年载 + 楚武王荆尸 , 授师孑焉以伐隋。 杨注据于豪亮 9秦简 日书记月诸问 ; 一文云 + “刑夷即荆 尸 ” , 秦之正月 , 楚日 “ 刑夷 ” 。 从而释 “楚武王荆尸授师孑焉 ” 作一句 , 为 “楚武 王正月授予军队 以戟也 ” 。 但杨注又颇为犹豫 , 补充说 + “ 疑此 ‘荆尸 ’ 当作动词 , 指军事 ” 。 杨注之疑是对的 。 仅 据 《日书》, “刑夷 ” 就有 “刑尸 ” 、 “刑保 ” 、 “留尿” 等多种写法 。 所以 , 从古代文字通 假的角度讲 , “刑夷 ” 虽可释作 “荆尸 ” , 但不必就是 “荆 尸 ” 。 于豪亮先生所释 自然不 失为一说 , 却也并不就是定论。 9左传》 明言 + “楚武王荆尸 ” 在 “四 年春 , 王三月 ” 。 《左传》 昭公十七年说 + “火 出 , 于夏为三月 , 于商为四月 , 于周为五月 。 ” 王三月 即周三月 , 于夏正应为一月 。 秦 行撷项历 , 撷项历接近夏历 , 但又与夏历不同。 有的专家认为楚 “夏尿 ” 之月为孟春 , 八月为孟夏 , 如此则 “刑尸 ” 不是楚正月 , 而是十二月 。 【#Χ 9第一章第一节 ; 再说 , 9日书; 所载为 + “ 9秦; 正月楚刑夷 日七夕九 ” , 而 《左传》所载为 + “楚武 ≅ 王荆尸 ” 两相比较 , 可以发现 , 9日书》记月仅系一个 “楚 ” 字 , 日 + “楚刑尸 ” , 并无 楚王溢号 < 而 《左传》记事则有楚武王之溢 。 依先秦文献通例 , 纪年可用王公溢号 6 但 记月则从无用王公之溢号者。 所以 9左传 ; “楚武王荆尸 ” 一语 , 不可能是楚的记月之 辞。 就楚简而论 , 也还未发现用楚王溢号记月者 。 杜预 注这段 文字说 + “ 尸 , 陈也 。 荆 , 亦楚 也。 更为陈兵之法也 。 ” 是 有根据的 。 9左传》宣公十二年亦云 + “楚荆尸 而举 , 商 、 农 、 工 、 贾不败其业 , 而卒乘辑睦 , 事不 奸矣。 ” 杜预注 + “荆 , 楚也。 尸 , 陈也。 楚武王始更为此陈法 , 遂以为名也 。 ” 日本学 者竹添光鸿云 + “征伐之事 , 四者皆不与焉 , 故 日不败其业。 ” 9竹添光鸿 + 《左 氏会笺》 宣公十二年; 也说 “荆尸 ” 是 “征伐之事” , 而且说楚虽有征伐之事 , 但商 、 农 、 工 、 贾不败其业 。 若云 “ 荆尸 ” 为正月 , 说 “楚正月而举 , 商 、 农 、 工 、 贾不败其业 ” , 则 于理有欠园通 。 再说 “刑夷” 也不是楚的正月 , 而是楚的十二月 。 对于楚的 “荆尸之陈” , 当时晋国的上军帅士会在 9左传》 中有很好的解释 + “军 行 + 右辕左追薄 , 前茅虑无 , 中权 , 后劲 ” 。 这正是一个行 军 中划分军 队为 “右 、 左 、 前 、 中、 后 ” 五部分的五阵式 。 士会的这个解释是在论述楚国政治 、 军事与立刑行政的 大局时说的 。 他讲楚国的军政大势 , 正从 “楚荆尸而举 ” 谈起 , 中间说到 “军行 , 右辕 左追暮 ” 的五阵式 , 最后落脚到 “百官象物而动 , 军政不戒而备 , 能用典矣 ” 。 首尾一 致 , 一气呵成 。 士会所说楚军所用之 “典 ” , 指的就是楚武王的 “荆尸之陈” 。 所以 , 杜 预注 “荆尸 ” 为军阵之说 , 是确不可移的 。 杨注据于豪亮说谓 “荆尸 ” 为 “正月 ” 云 云 , 则不可取 。 9左传 ; 庄公二十八年说晋献公 + 又姿二女于戎 , 大戎孤姬生重耳 , 小戎子生夷吾。 杨注 + “《晋世家》云 + ‘重耳母 , 翟之狐 氏女也 < 夷吾母 , 重耳母娣也。 ’ 则大戎狐 姬与小戎子为姐妹 , 小戎子盖以娣为腾者也 。 ” 杨注所据为 9晋世家》, 而 《世家》文与 9左氏; 文有异 。 9左氏; 明言戎为二个 + 一个大戎 , 一个小戎 < 大戎姬性 , 小戎子姓。 9世家》误会为一 , 是不可据的 。 杨注又据周代存在的腾妾制 , 解小戎子为 “ 以娣为腾者也 ” 。 此说亦不通 , 若小戎 子为狐姬之娣 , 9传文》当云 “大戎狐姬 , 其娣戎子 ” 。 或同 9左传》禧公十七年云 + 齐 桓公夫人有 “长卫姬 , 少卫姬” 。 当云 “大狐姬 , 少狐姬 ” 。 此类例证于 《左传》 中还有 数例 , 如庄公二十年有 + 骊戎男女以骊姬 , 归生奚齐 , 其娣生卓子 。 隐公六年载卫庄公 “又娶于陈 , 日厉妨 , 生孝伯 , 早死。 其娣戴妨生桓公 。 ” 文公七年载鲁大夫公孙敖 “娶 于苔日戴己 , 生叉伯 。 其娣声已生惠叔 。 ” 哀公十一年载卫 大夫大叔疾 “娶于宋子朝 , 其娣璧 。 ” 皆不再言其娣之姓 。 而此处明言大戎狐姬 , 小戎子 , 显然是一个姬姓戎 , 一 个子姓戎 , 两种戎族。 故杨注不确 。 杨注所据 9晋世家; 之误 , 还有两个证据 + 其一 , 9左 氏传》 昭公十三年载晋大夫 叔向日 + “我先君文公 , 狐季姬之子也 ” 。 依先秦时称谓 , 称兄弟 、 姊妹次第为伯 9孟 ; 、 仲 、 叔 、 季 。 季为子女的最后一名 , 俗云 “老儿子 ” 、 “老姑娘 ” 。 叔向是春秋中叶晋国 Β 卿大夫中最博学的一位 。 他既然称重耳之母为 “狐季姬” , 就说明狐姬是 “老姑娘 ” , 怎 么还会有 “狐姬之娣” 呢 Α 其二 , 依先秦男女称谓的惯例 , 男子称氏 , 女子称姓 。 女子 所以称姓 , 原因虽然很多 , 但主要是周代的同姓不婚制造成 的 。 女子称姓 的事例 , 于 9左传》 比比皆是 , 如隐公元年之孟子 、 仲子 、 声子 , 上文所举的骊姬 、 厉妨 、 戴劝 、 戴己 、 声 己等等 。 而此处 9传; 文云 + “大戎狐姬 , 小戎子 。 ” 姬 、 子亦 当为戎女之姓 。 故杜预注 + “大戎 , 唐叔子孙别在戎狄者 。 小戎 , 允姓之戎 < 子 , 女也 。 ” 别二戎为二姓 是对的 。 但说 “允姓之戎 ” , 则不对 。 清代学者顾炎武 《左传杜解补正》卷一引明代陆 架说 , 云 + “据传允姓之戎居于瓜州 , 自惠公始诱以来 , 则此非允姓 , 别一戎 , 而子则 其姓尔” 9 9清经解; 卷 # ;。 此说较长 。 吴荣曾先生在 9周代邻近于燕的子姓邦国》一 文也认为 “小戎” 是 “别一戎而子其姓也” , “小戎子” 是子姓戎人之女 。 【�∀ 9ΔΕ >; 这些论断 , 都是对的。 四 9左传; 庄公二 十八年载楚伐郑 + 子元 、 斗御强 、 斗梧 、 耿之不 比为筛 , 斗班 、 王孙游 、 王孙喜殿 。 众车入 自纯 门 , 及过市 。 悬门不发 , 楚言而 出。 子元曰 + “郑有人焉” 。 诸侯救郑 , 楚 师夜遗 。 杨注 “楚言而 出 ” 云 + “楚子元等既人城 , 见其悬门不发 , 复操楚语退出 。 所 以楚 言者 , 明楚不中计 。 杜注谓郑出兵而效楚言 , 误 。 ” 其实 , 杜注不误 。 杜注云 + “郑示楚以闲暇 , 故不闭城门 , 出兵而效楚言 , 故子元 畏之不敢进也 。 ” 杜注代表了汉 、 魏 9左 氏传; 学者的传统看法 , 如无其它确切反证 , 应该受到尊重 。 郑所以示楚以闲暇 , 是因为看准了楚令尹子元发动是役 目的在于 “媚文 夫人” , 是 “项庄舞剑 , 意在沛公” , 不是来争城夺地 , 拼死撕杀的 。 杨注将 “悬门不发 ” 看作是郑的 “诱敌之空城计” 。 将 “楚言而 出” , 看作是 “楚人 复操楚语而 出” 。 又将子元 日 + “郑有人焉 ” 看作是 “楚言之 内容 ” 。 并说所 以 “楚言 ” 者 , 明楚不 中计。 这种理解甚感不畅 。 因为 , 若子元言即为 “楚言 ” , 那么前边加上一 句 “楚言而 出 ” , 岂非语义重复 Α 若说加上 “楚言 ” 方显出是楚不中计 , 那么子元一句 “郑有人焉 ” , 难道不能证明 “楚不中计 ” 吗 Α 更何况 , 楚人 自然讲楚 国方言 , 《左 传》 何必特别标出 “楚言” 二字 。 所以 , 对于传文的理解 , 应以杜注为长 。 清代在 《左 氏》学上一 向以反对杜注相标榜 , 但在这句注文上则尊重杜注 。 梁履绳 《左通补释》云 + “ 纯门 , 郑外郭门也 。 速市 , 郭内道上市 。 悬 门 , 施于内城门。 郑示楚 以 闲暇 , 故不闭城门 。 ” 9 9清经解续编; 卷 � �; 毛奇龄 9春秋毛氏传》 更直言 + “ 郑人 效楚言以示整暇 。 ” 赞成杜注对 “悬门不发 , 楚 言而 出 ” 9 9清经解》卷 #: #; 的解释 , 显然 , 梁 、 毛二氏都是对的 。 五 9左传》嘻公五年载晋献公伐貌 日 + 八月甲午 , 晋侯围上 阳 , 问于 卜僵曰 + “ 吾其济乎 Α’’ 对 曰 + “克之 。 ” 公 ≅ � 曰 + “何时 Α ” 对曰 + “童谣云 + ‘ 丙之辰 , 龙尾伏辰 , 均服振振 , 取镜之放 。 鹑 之贵贵 , 天策痒痒 , 火中成军 , 镜公其奔。 ’ 其九月 、 十月之交乎Α 丙子旦 , 日在尾 , 月在策 , 鹑火中, 必是时也 。 ” 对这段文字中的 “ 天策淳淳” 一句 , 杨注云 + “天策即傅说星 。 淳音 哼 , 焊煌 , 无 光耀貌 , 以其近 日也” 。 杨氏此注从杜注而来 。 杜注云 + “天策 , 傅说星也 。 时近 日 , 星 微淳焊无光耀也 。 ” 9国语 ·晋语二; 载 + “鹑之责贵 , 天策焊煌 ” , 韦昭注亦云 + “天策 , 尾上一星名日天策 , 一名傅说” 。 清儒惠栋 、 焦循等亦从杜预 、 韦昭之注 。 但焦循虽赞 成杜注解 “天策为傅说星 ” , 却反对杜氏所说 “焊淳 ” 为 “微 , 无光耀也 ” 之说 , 云 + “此时 日月会于尾 。 尾星伏不见 , 则尾上之星亦伏不见 。 故天 策以近 日之故 , 不见星而 见 日之明 。 9说文; + ‘淳 , 明也。 ’ 9九歌 ·东君篇; + ‘墩墩将出兮东方 。 ’ 王逸注 + ‘谓 日 始出东方 , 其容墩墩而盛也 。 ’ 淳焊即墩墩 , 谓 日光出于天策星之间而盛 , 非谓天策星 近 日而微 。 淳淳属 日 , 不属星 , 杜以为无光耀 , 非是 。 星无光耀 , 而 日出则焊悼 。 天策 淳淳言于策所在之处 , 日光淳焊也 ” 9焦循 + 9春秋左传补疏》 卷 � , 9清经解》卷 ## Ε� ;。 焦说虽甚辩 , 但 9传》文明言 ‘旧 在尾 , 月在策 ” , 指 明 日不在月所在之天策 , 所以 “天策所在之处 ” , 不会 ‘旧 光淳淳也” 。 清儒沈钦韩则不从众说 , 注 “天策焊淳 ” 云 + “ 9晋书 · 天文志》王 良五星在奎北 , 居河中 , 前一星 日策星 。 王 良之御策也 , 主天子之仆 。 9星经》 ‘策星西八壁半度 , 去北 辰四十二度 。 ’ 又云 + ‘傅说一星在尾后 , 傅说主章祝 , 巫官也。 ’ 传所云天策者 , 盖策 星也。 《传》云 + ‘ 日在尾 , 月在策 , 日东月西 , 明策星在西方 。 ’ 杜预 云天策傅说星 , 疏谓 《天官书》之文。 考 《天官书》无此文也。 《宋史 · 天文志》云 + ‘9左氏传》天策淳 淳即傅说星也 ’ , 乃是袭杜预之谬说 , 不足 为据 ” 9沈钦韩 + 《左传补注》卷 : , 《清经 解; 卷 > ≅ � ;。 沈氏独具慧眼 , 其说不可易移 。 是夜 , 日月会于尾 。 晨 日犹在尾 , 傅说 在尾后 。 而月行疾 , 于丙子晨已到策星之次 。 此策乃奎北王 良五星之前一星 , 是御策 , 亦称天策星 。 日人竹添光鸿 《左 氏会笺》 也据 《晋书 · 天 文志》 与 《星 经》, 采沈 氏说 , 指出 + “ 《传; 所云天策者 , ‘ 策星也 。 下云 + 旧 在尾 , 月在策 。 ’ 日东月西 , 明策星在西方矣。 策星之微 , 犹貌之婚也 。 杜预云天策傅说星 , 谬” 。 晋用夏正 , 夏 正十月相当于今天公 历十一月 , 是时王 良五星之策星恰在北半球的南北中轴线上 , 较之尾宿则在西方 。 杨氏在注 “丙子旦 , 日在尾 , 月在策 , 鹑火中 , 必是时也 ” 时云 + “是夜 日月合朔 龄尾星 , 而月行较快 , 故旦而过在天策。 ” 是已经认识到 日东月西的事实 , 但因执迷于 杜氏天策为傅说星之说 , 故最终未能认识天策为奎北王 良五星中之策星 。 参考文献 + 【0Χ 陈伟 6 包山楚简初探 【Φ〕 6 武汉 + 武汉大学出版社 , # Β ΒΕ 6 〔�Χ 昊荣曾 6 周代邻近于燕的子姓邦国 【? 〕 6 先秦两汉史研究 〔Γ〕 6 北京 + 中华书局 , # Β Η 6 责任编辑 + 刘文山 1 ( ∗ , Ι( ,&( ϑ ( 5 &/ ϑ (. ∃ ∗ &∗ ,∗ . Κ 1 ( . ∃ ( ( Λ , / 1 0 1 ( ∗ ,Ι( , &( ϑ ( 5 &/ ϑ 1 ∃ 5 1 Λ ) 1 ( , &( 1 0 1 ( ∗ ,Ι ( , &( ϑ ( 5 &/ ϑ 6 Μ∃ , Ι( 1 Λ Λ ) ( ( &1 ,&∋ ( 1 ( ∗ , Ι( ,&( )( 01 ,&. ∃ ∗Ι&Λ , Ν ( 1 / , − 1 ) &∗ ( ∗ Κ) . ϑ , Ι( &∃ ,( ) 1 ( ,&. ∃ . Κ , Ι( ( . ∃ ( ( Λ ,/ 1 0 1 ( ∗ , Ι( ,&( ϑ ( 5 &/ ϑ 1 ∃ 5 , Ι( . ΝΟ ( ( , , Π Ι &0( &∃ , Ι( ( ) ( 1 , &∋ ( 1 ( ∗ ,Ι ( , &( )(01 , &. ∃ ∗Ι &Λ , Ν ( 1 / ,− 1 ) &∗ ( ∗ Κ) . ϑ ,Ι( &∃ , ( ) 1 ( , &. ∃ . Κ 1 Λ )1 ( , &( 1 0 1 ( ∗ , Ι( ,&( ϑ ( 5 &/ ϑ 1 ∃ 5 1 ∃ . ΝΟ( ( , 6 Μ, ( 1 ∃ , Ι/ ∗ Ν ( ( . ∃ ( 0/ 5 ( 5 ,Ι 1 , Ν ( 1 / ,− 1 )&∗ ( ∗ Κ) 〔〕∃ , ,Ι( &∃ ,( ) 1 ( , &. ∃ . Κ 1 ∃ 1 ( ∗ ,Ι ( , &( ϑ ( 5 &/ ϑ 1 ∃ 5 1 ∃ . ΝΟ ( ( , 6 Φ 1 ) Θ ’ > Ρ Ι ( . ) − . ∃ ,Ι ( Σ ( ∃ ( ) &( 7 1 ,/ ) ( . Κ Φ 1 ∃ 1 ∃ 5 &,∗ 2 &Τ ∃ &Κ&( 1 ∃ ( ( ? & Υ / 3 Ι ( ∃ Τ Ρ Ι ). / Τ Ι Ι &∗ ( Θ 1 ϑ 一∃ 1 ,&. ∃ . Κ ” 1 0&( ∃ 1 ,( 5 01 Ν . )” , Φ 1 ) Θ Κ. / ∃ 5 , Ι1 , 01 Ν . ) 1 ∃ 5 Λ ) 1 ( , &( ( 1 ) ( ,Ι ( Τ ( ∃ ( ) 0( ∃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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