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台湾海军后备力量——“海巡署”

台湾海军后备力量——“海巡署”

2010-12-29 3页 pdf 1020KB 17阅读

用户头像

is_792768

暂无简介

举报
台湾海军后备力量——“海巡署” 台海军情 2 台湾海军后备力量 007 年 以 来 , 作 为 台 湾 海 军 后 备 力 量 的 “ 海 巡 署 ” 动 作 频 频 , 新 增 加 了 舰 艇 , 加 紧 在 钓 鱼 岛 海 域 护 渔 等 。 然 而 , 尽 管 台 湾 当 局 仍 然 不 断 加 强 “ 海 巡 署 ” 建 设 , 但 其 内 部 问 题 不 断 , 舰 艇 也 比 较 落 后 , 其 实 际 战 斗 力 仍 然 相 当 有 限 。 78 当代海军 M O D ER N N A V Y 2009 — 2 战 时 纳 入 ...
台湾海军后备力量——“海巡署”
台海军情 2 台湾海军后备力量 007 年 以 来 , 作 为 台 湾 海 军 后 备 力 量 的 “ 海 巡 署 ” 动 作 频 频 , 新 增 加 了 舰 艇 , 加 紧 在 钓 鱼 岛 海 域 护 渔 等 。 然 而 , 尽 管 台 湾 当 局 仍 然 不 断 加 强 “ 海 巡 署 ” 建 设 , 但 其 内 部 问 题 不 断 , 舰 艇 也 比 较 落 后 , 其 实 际 战 斗 力 仍 然 相 当 有 限 。 78 当代海军 M O D ER N N A V Y 2009 — 2 战 时 纳 入 军 事 作 战 体 系 2005 年 , 时 任 “ 海 巡 署 长 ” 许 惠 佑 在 “ 立 法 院 ” 就 “ 战 时 纳 入 国 防 作 战 体 系 项 目 ” 报 告 时 宣 称 , 依 据 “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组 织 法 ” 第 二 十 四 条 规 定 : “ 战 争 或 事 变 发 生 时 , 依 行 政 院 命 令 纳 入 国 防 军 事 作 战体 系 。 ” 目 前 , “ 海 巡 署 ” 岸 际 部 队 及 舰 艇 , 已 分 别 由 台 军 作 战 区 及 海 军 总 部 纳 入 战 时 运 用 计 划 。 平 时也 与 台 军 “ 战 ?情 中心 ” 保 持 密 切 联 系 , 共 同 维 护 台 湾 安 全 。 许 惠 佑 在 报 告 中 还 声 称 , 海 洋 “ 海 巡 署 ” 五 百 吨 级 巡 逻 船 一 “ 台北 ” 号 “ 海巡署’’ j 豫 夫 巡 防 总 局 与 海 军 总 司 令 部 签 订 有 “ 海 上 任 务 综 合 支 持 协 议 书 ” , 规 定 平 时 “ 海 巡 署 ” 主 要 任 务 为 海 域 执 法 , 海 军 则 为 制 海 , 双 方 彼 此 支 持 , 相 互 合 作 。 自协 议 书 签 订 以 来 , 本 着 相 互 支 持 、 资 源 共 享 、 发 挥 行 政 一 体 精 神 , “ 海 巡 署 ” 与 “ 国 防 部 ” 均 保 持 密 切 联 系 , 并 建 立 了 紧 急 应 变 机 制 , 以 有 效 提 升 护 渔 成 效 。 近 期 , 台 日 渔 业 纠 纷 迭 起 , “ 海 巡 署 ” 执 行 专 属 经 济 海 域 渔 业 巡 护 任 务 , 海 军 舰 艇 均 依 协 议 书 规 范 协 同 执 行 , 合 作 良好 。 对 于 战 时 兵 力 运 用 规 划 部 分 , | 台海军情 许 惠 佑 称 , “ 海 巡 署 ” 战 时 主 要 结 合 各 海 巡 责 任 区 , 配 合 海 军 轻 型 快 速 兵 力 担 任 监 侦 、 欺 敌 、 渔 船 管 制 和 与 海 上 救 难 任 务 :联 合 泊 地 攻 击 时 , 整 合 海 军 及 海 巡 兵 力 , 对 敌 非 正 规 运 输 具 进 行 打 击 与 迟 滞 任 务 : 大 型 海 巡 艇 则 执 行 近 岸 打 击 、 布 雷 任 务 。 为 落 实 相 关 规 划 , 许 惠 佑 还 证 实 , 在 2005 年 8月 实 施 的 “ 汉 光 2 1,J 号 演 习 期 间 , “ 海 巡 署 ” 1800 吨 “ 伟 星 ” 舰 已 经 安 装 了 导 弹 、 5 00 吨 “ 台 北 ” 舰 也 已 经 安 装 了 布 雷 轨 道 。 “ 海 巡 署 ” 虽 然 声 称 与 “ 国 防 部 ” 合 作 良 好 , 不 过 , 许 惠 佑 在 报 告 中 也 称 , “ 海 巡 署 ” 执 法 面 积 广 大 , 以 现 有 舰 艇 数 量 、 人 力 、 装 备 , 执 行 法 务 已 捉 襟 见 肘 , 加 上 该 署 编 制 无 类 似 军 队 的 组 织 , 没 有 能 力 实 施 相 关 作 战 训 练 , 战 时 如 有 任 务 执 行 则 更 加 困 难 。 许 惠 佑 担 任 “ 海 巡 署 长 ” 时 , “ 海 巡 署 ” 曾 经 计 划 纳 编 海 军 6 艘 主 力 舰 艇 , 组 成 所 谓 的 “ 主 权 维 护 项 目 任 务 特 遣 支 队 ” , “ 立 委 ” 质 疑 这 项 计 划 是 “ 海 巡 署 ” 在 扩 权 、 搞 第 二 海 军 , 最 后 只 好 不 了 了 之 。 接 着 , “ 海 巡 署 ” 又 考 虑 接 收 海 军 陶 汰 的 4 艘 “ 美 ” 字 号 登 陆 艇 , 后 经 评 估 因 相 关 船 舶 检 验 证 书 及 接 舰 训 练 期 程 等 问题 , 而 暂 缓 办 理 。 “ 海 巡 署 ” 称 , 该 署 执 法 海 域 面 积 广 达 5 4 万 余 平 方 公 里 , 以 现 有 巡 防 舰 艇 数 目 , 在 执 行 海 域 执 法 、 海 事 巡 护 任 务 时 , 巡 防 实 力 明 显 不 足 , 故 积 极 争 取 并 研 议 筹 建 大 型 巡 防 舰 艇 或 替 代 方 案 , 经 多 次 反 映 争 取 后 , “ 行 政 院 ” 核 定 规 划 于 2009 年 筹 建 1 艘 3 000 吨 级 的 多 功 能 巡 防 舰 。 与 此 同 时 , “ 海 巡 署 ” 正 在 东 沙 兴 建 巡 防 艇 码 头 , 预 定 2009 年 3 月 完 工 , 届 时 将 有 9 艘 舰 艇 在 东 沙 海 域 巡 航 。 钓 鱼 岛执勤 出尽 风 头 据 台 湾 媒 体 报 道 , 2008年 6 月 , 日 本 海 上 保 安 厅 巡 逻 舰 粗 暴 撞 沉 台 湾 毫 无 武 装 的 “ 联 合 ” 号 海 钓 船 , 引 起 岛 内 同 仇 敌 忾 。 马 英 九 办 公 室 宣 称 对 钓 鱼 岛 “ 主 权 ” 的 决 心 不 变 , 还 罕 见 地 声 明 要 肩 负 海 域 执 法 的 “ 海 巡 署 ” 强 化 编 装 , 提 升 护 渔 的 功 能 。 “ 海 巡 署 长 ” 王 进 旺 在 事 发 当 天 清 晨 坐 镇 本 署 紧 急 应 变 中 心 , 授 权 海 洋 总 局 长 林 福 安 “ 硬 起 来 ” 、 做 该 做 的 事 , 下 令 “ 和 星 ” 舰 挺 进 事 故 海 域 搜 证 , 并 协 调 日 方 让 台 湾 把 钓 客 接 回 来 。 之 后 , 王 进 旺 召 集 高 阶 干 部 专 案 会 议 , 研 议 相 关 对 策 。 最 后 , “ 海 巡 署 ” 决 定 , 立 即 召 集 船 队 , 针 对 钓 鱼 岛 海 域 提 升 护 渔 勤 务 频 度 和 密 度 , 执 勤 船 舰 并 以 “ 现 地 交 接 ” 为 原 则 , 使 海 巡 护 渔 舰 艇 保 持 24 小 时 在 海 域 上 “ 护 渔 无 空 挡 ” 。 接 着 , 2008年 6 月 16 日 清 晨 , 台 湾 保 钓 人 士 乘 坐 的 “ 全 家 福 ” 号 船 , 在 “ 海 巡 署 ” 舰 船 的 护 卫 下 , 接 近 钓 鱼 岛 。 “ 海 巡 署 ” 5 艘 巡 防 艇 也 进 入 钓 鱼 岛 约 O . 4 海 里 海 域 , 这 是 台 “ 海 巡 署 ” 首 次 有 巡 防 舰 艇 在 离 钓 鱼 岛 这 么 近 的 海 域 执 勤 。 在 日 本 巡 逻 船 只 逼 靠 时 , 台 “ 海 巡 署 ” 编 号 5 03 0 的 5 0 吨 巡 防 艇 立 即 加 速 , 直 接 挡 在 日 本 巡 逻 舰 和 “ 全 家 福 ” 海 钓 船 之 间 。 5 03 0 号 巡 防 艇 放 下 船 头 右 侧 的 碰 垫 , 开 始 往 右 侧 偏 航 , 压 迫 外 侧 的 日 本 巡 逻 船 , 让 “ 全 家 福 ” 得 以 绕 岛 一 周 。 实 际 上 , 前 任 “ 海 巡 署 长 ” 许 惠 佑 在 任 内 也 曾 进 行 过 一 场 “ 护 渔 口 秀 ” , 大 张 旗 鼓 地 调 动 海 巡 舰 艇 与 海 军 军 舰 驶 往 钓 鱼 岛海 域 , 在 媒 体 镜 头 面 前 出 尽 了 风 头 。 当 时 , 许 惠 佑 说 了 这 样 这 一 段 名 言 : “ 宁 愿 战 死 也 不 愿 气 死 ” 。 但 可 惜 的 是 , 这 种 作 法 在 许 惠 佑 时 期 也 只 是 “ 呼 呼 口 号 ” 而 已 , 并 没 有 后 续 的 具 体 作 为 。 “ 海 巡 署 ” 的 沿 袭 和 发 展 “ 海 巡 署 ” 的 全 称 是 海 岸 巡 防 署 , 其 前 身 为 19 5 8年 5 月 戒 严 时 期 成 立 的 、 最 大 的 情 治 机 构 警 备 总 司 令 部 , 隶 属 于 “ 行 政 院 ” 。 19 9 2 年 8 月 1 日 , 台 湾 当 局 宣 布 开 始 裁 撤 警 备 总 司 令 部 , 其 主 要 职 能 也 改 为 打 击 危 害 岛 内 安 全 及 走 私 、 偷 渡 等 海 上 犯 罪 行 为 。 19 9 9 年 , 当 局 提 出 建 立 海 岸 巡 防 专 责 机 构 的 构 想 。 2000 年 1 月 28 日 , 警 备 总 司 令 部 与 原 “ 内政 部 ” 警 政 署 水 上 警 察 局 、 “ 财 政 部 ” 关 税 总 局 缉 私 舰 艇 队 及 台 军 参 谋 本 部 海 岸 巡 防 司 令 部 等 单 位 整 合 编 成 了 “ 海 巡 署 ” , 直 属 “ 行 政 院 ” 。 “ 海 巡 署 ” 的 成 立 改 变 了 台 湾 以 往 的 海 洋 相 关 事 权 分 散 的 局 面 , 减 少 了 诸 多 困 扰 。 “ 海 巡 署 ” 下 辖 海 洋 巡 防 总 局 、 海 岸 巡 防 总 局 及 空 中 侦 巡 队 等 单 位 , 编 制 总 员 额 2 . 14 万 余 人 。 平 时 任 务 包 括 海 域 、 海 岸 管 制 区 的 管 制 与 安 全 维 护 , 入 出 港 船 舶 安 检 , 防 止 非 法 人 出 境 , 海 域 、 海 岸 涉 外 事 务 的 协 调 调 查 , 走 私 情 报 的 搜 集 , 渗 透 及 安 全 情 报 的 调 查 , 海 上 交 通 秩 序 的 管 制 维 护 , 海 上 救 难 、 海 上 当代海军 M O D E R N N A V Y 2009 — 2 79 台海军情 口 “ 海 巡 署 ” 20 吨 近 岸 巡 逻 艇 纠 纷 的 处 理 , 护 渔 及 海 洋 环 境 保 护 等 。 战 时 , “ 海 巡 署 ” 根 据 “ 行 政 院 ” 命 令 纳 入 军 事 作 战 体 系 , 受 “ 国 防 部 ” 作 战 指 挥 , 遂 行 作 战 任 务 。 “ 海 巡 署 ” 除 了 机 关 及 行 政 单 "f12. ~F , 实 际 的 海 巡 任 务 有 海 岸 巡 防 总 局 以 及 海 洋 巡 防 总 局 分 担 。 海 岸 巡 防 总 局 管 辖 范 围 为 台 澎 金 马 地 区 海 岸 自海 水 低 潮 线 以 迄 高 潮 线 起 算 5 00 米 以 内 的 岸 际 地 区 及 近 海 沙 洲 , 分 为 北 中 南 东 4 个 地 区 局 。 北 部 地 区 巡 防 局 原 为 台 军 北 区 海 岸 巡 防 部 队 , 负 责 宜 兰 大 浊 水 溪 至 新 竹 青 天 泉 间 的 北 部 地 区 海 岸 以 及 马 祖 、 龟 山 岛 、 基 隆 屿 、 彭 佳 屿 的 海 岸 巡 防 工 作 。 中部 地 区 巡 防 局 为 原 台 军 中 区 海 岸 巡 防 部 队 , 负 责 新 竹 青 天 泉 以 南 至 嘉 义 八 掌 溪 出海 口 以 北 的 台 湾 中 部 地 区 海 岸 以 及 金 门 、 乌 丘 屿 的 海 岸 巡 防 工 作 。 南 部 地 区 巡 防 局 原 台 军 南 区 海 岸 巡 防 部 队 , 负 责 自嘉 义 八 掌 溪 (含 )以 南 迄 塔 瓦 溪 (含 )以 南 的 台 湾 南 部 地 区 海 岸 , 以 及 东 沙 群 岛 、 南 沙 群 岛 、 澎 湖 群 岛 的 海 岸 巡 防 工 作 。 东 部 地 区 巡 防 局 原 为 台 军 东 区 海 岸 巡 防 部 队 , 负 责 屏 东 、 台 东 交 界 塔 瓦 溪 以 北 至 宜 兰 大 浊 水 溪 以 南 的 台 湾 东 部 海 岸 以 及 绿 岛 、 兰 屿 两 离 岛 的 海 岸 巡 防 工 作 。 各 地 区 局 下 分 设 总 队 或 80 当代海军 M O D E R N N A V Y 2009 — 2 大 队 , 总 队 大 队 则 下 设 安 检 所 , 性 质 类 似 于 警 察 机 关 的 派 出 所 。 现 任 “ 海 巡 署 长 ” 王 进 旺 , 19 4 7 年 10 月 19 日 生 , “ 中 央 员 警 大 学 ” 行 政 员 警 学 系 毕 业 , 台 北 大 学 犯 罪 研 究 所 硕 士 。 曾任 县 市 警 察 局 局 长 , “ 内政 部 警 政 署 署 长 ” , “ 国 家 安 全 局 副 局 长 ” 。 神 秘 的 海 巡 特勤 “ 海 巡 署 ” 特 勤 队 隶 属 海 岸 巡 防 总 局 , 由 于 经 常 以 黑 衣 打 扮 , 又 称 “ 黑 衣 部 队 ” 。 台 湾 当 局 宣 称 , 特 勤 队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反 恐 和 反 挟 持 以 及 海 上 救 援 勤 务 。 特 勤 队 于 2005 年 7 月 1 日 编 成 。 目 前 , 特 勤 队 编 制 75 人 , 下 辖 4 个 区 队 , 第 一 与 第 二 区 队 为 突 击 队 , 第 三 区 队 为 水 下 区 队 , 第 四 区 队 为 干 训 队 , 负 责 培 训 新 进 队 员 。 平 均 年 龄 只 有 25 岁 的 特 勤 部 队 , 号 称 是 精 英 中 的 精 英 , 由 海 岸 巡 防 总 局 在 所 属 的 北 、 中 、 南 、 东 4 个 地 区 局 现 役 人 员 中遴 选 体 能 战 技 优 秀 者 , 送 海 军 陆 战 队 寿 山 基 地 , 由 海 军 陆 战 队 两 栖 侦 搜 大 队 代 训 , 内容 包 括 体 能 耐 力 及 射 击 、 特 勤 基 础 训 练 : 之 后 则 由 宪 兵 特 勤 队 代 训 , 着 重 近 身 格 斗 、 巷 战 、 狙 击 射 击 精 进 训 练 。 特 勤 队 员 还 要 进 行 直 升 机 滞 空 垂 降 、 武 装 游 泳 、 船 艇 攀 “ 海 巡 署 ” 巡 护 1 号 渔 区 巡 护l 爬 、 船 舱 战 斗 搜 索 、 爆 裂 物 识 别 处 理 、 高 楼 攀 降 和 城 市 巷 战 等 训 练 。 “ 海 巡 署 ” 特 勤 队 队 长 李 苏 清 称 , 他 们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反 恐 和 反 劫 持 , 与 其 他 特 勤 人 员 不 一 样 的 是 他 们 大 多 是 在 海 上 执 行 任 务 , 队 员 个 个 要 具 备 “ 水 底 往 上 攻 、 空 中 往 下 攻 ” 的 立 体 作 战 技 能 。 特 勤 队 装 备 精 良 , 防 弹 头 盔 , 背 心 , 都 是 他 们 的 基 本 装 备 。 T 7 7 冲 锋 枪 、 T 9 1 步 枪 、 M 4 突 击 步 枪 和 德 制 九 。 手 枪 样 样 都 有 。 其 配 备 的 德 制 狙 击 枪 , 有 效 射 程 800 米 , 号 称 是 全 世 界 最 准 确 的 半 自动 步 枪 。 水 下 作 业 人 员 配 备 的 装 备 也 相 当精 良 , 计 有 潜 水 刀 、 水 肺 、 水 下 助 推 器 、 水 中 通 讯 无 线 电 、 面 罩 、 蛙 鞋 等 。 陆 上 攻 坚 装备 则 有 透 明 式 防 弹 面 罩 、 凯 夫 勒 头 盔 、 战 术 背 心 、 防 弹 衣 、 冲 锋 枪 , 装 备 不 可 谓 不 新 。 按 照 “ 海 巡 署 ” 的 规 划 , 马 英 九 上 台 后 , 本 来 要 加 强 特 勤 队 , 负 责 大 台 北 地 区 的 特 勤 反 恐 任 务 。 但 遭 到 岛 内 “ 立 委 ” 的 质 疑 , 指 责 “ 海 巡 署 ” 特 勤 队 与 军 方 特 勤 队 、 维 安 特 勤 队 的 区 别 在 哪 里 ? 毕 竟 “ 海 巡 署 ” 不 是 军 队 也 不 是 特 警 , 不 必 凡 事 与 陆 战 队 相 比 , 甚 或 想 规 划 招 募 “ 特 勤 队 女 兵 ” 来 作 为 卖 点 。 在 ~L :fLL评 之 下 , 只 好 暂 时 罢 休 。 一
/
本文档为【台湾海军后备力量——“海巡署”】,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