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第六章 人寿保险第六章 人寿保险本章掌握重点本章掌握重点1 .掌握传统型的各种品种特点及不同性质
2 .掌握年金保险的概念和特征以及具体品种
3 .掌握创新型寿险各品种及特征null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或生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死亡或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障型的人寿保险
储蓄型的人寿保险
准投资型寿险——分红保险
投资型人寿保险人寿保险险种介绍第一节 保障型的人寿保险第一节 保障型的人寿保险一、定期寿险(Term Life Insurance)
又称定期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内死亡作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null(一)定期寿险的特征
1、保险期限固定
2、保险费低廉
但随着年龄增大,保费增加很快
3、纯保障型寿险
无储蓄性质
4、存在逆选择
投保该险种,保险公司一般要严格体检null定期保障,满足特定时期更高的保障需求。
费率低廉,责任覆盖意外、疾病所致的身故高残。
期满型设计,可与相应年期险种组合,提高全面保障程度。 示例黄女士, 30 岁 null(二)定期寿险的种类
1、定额定期寿险
2、减额定期寿险
3、增额定期寿险抵押贷款偿还保险
信用人寿保险
家庭收入保险保额通常随着通货膨胀而增加
该险种通常作为终身寿险的附加险null抵押贷款偿还保险
保险金额与递减的未偿还抵押贷款对应相等
保险赔偿金给受益人,受益人可以不用保险金偿还贷款余额,因此债权人仍有一定的违约风险家庭收入保险
以一家之主为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保险人对其健在的配偶提供月收入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活得越久,保险人支付月收入保险金就越少信用人寿保险
保险金额与贷款余额相等
保险赔偿金给债权人,债权人不承担违约风险,债务人的遗产得到保全
多用于购车、家庭装修等个人保险null(三)定期寿险的两个重要条款
定期寿险只提供暂时保障,保险期满时效力终止,投保人可能有满期时续保的要求,又担心期满时因身体状况恶化被拒保,因此在定期寿险中有这两条条款。相当于金融学中的“买入期权”null1、可续保条款:无需提供可保证明办理续保,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不需要经过体检就可以续保
为了最小化逆选择,该条款对保单持有人作了限制:
被保险人只能在规定的年龄之前续保
规定了续保的最高次数
2、可转换条款:按规定的年龄范围或年限转换保单品种
常见的是将定期寿险单转换为终身寿险或两全保单,在行使转换权时,不必提供被保险人的可保证明
可转换的权利是要收取费用的,投保人要考虑自己的利益使用可转换权时,还要考虑实际年龄转换和初始年龄转换使用可转换权时,还要考虑实际年龄转换和初始年龄转换实际年龄转换:保单转换为其他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时,按被保险人实际年龄计算保费。这种转换与新签保单的费率一致。初始年龄转换:是一种回溯性转换,是指在保单转换为其他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时,保费的计算按初始保单的年龄计费。通常有时间限制,一般为保单生效5年以内。
但投保人按此项选择,要支付两项保费之间的差额和利息null这两个条款不仅对投保人有明显的潜在价值,对保险公司也非常有利。大多数定期保单,并不是因为被保险人健康状况不好,而是希望继续保障,这两个条款节省了保险公司的新保单的成本。null(四)定期寿险的作用
1、保证被保险人将来的可保资格
2、作为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的补充(费率低)
3、定期寿险适用于低收入而有高保障需求的人
4、改善信用的有效手段(抵押贷款偿还保险和信用人寿保险等有利于被保险人改善贷款条件获得所需商业贷款)“买定投余”“买定投余”购买定期,将余钱进行投资
当个人有能力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时,可以考虑购买价格低廉的定期寿险,在保障相同的情况下,将节省一大部分钱进行投资其他金融产品。null二、定期生存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1、保险期限有限
2、不退还保费
3、类似于银行储蓄
有些保单为了具有吸引力还规定了每年给被保险人分配红利null三、终身寿险(又称不定期死亡保险)
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的人寿保险。保险期限到生命
的终极年龄为止,被保险人在终极年龄之前任何时候死亡,保险人都向指定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一)终身寿险的特点
1、提供终身保障
2、具有现金价值
3、保单灵活性强(多可以转换,可以转换为定期寿险、或在退休前转换为年金保险等)null(二)终身寿险的险种
1、传统终身寿险
(1)连续缴费终身寿险(死亡之前一直缴纳保费,适合缴费能力低的人)
(2)限期缴费终身寿险(最常见)
(3)趸缴保费终身寿险null406050709080100200060001000080004000普通寿险年龄现金价值趸缴保费10年缴保费20年缴保费null平安鸿鑫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投保示例 20岁男性,投保平安鸿鑫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2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3920元。 (全部缴完为78400元)null2、修正终身寿险
在保单有效期间的某一时点可以改变应缴保费或者保险金额的终身寿险。
主要有的险种:
(1)修正保费终身寿险
(2)可调整终身寿险
(3)未决保费终身寿险
(4)利率敏感型终身寿险
还有变额寿险、万能寿险等,后面讲解null修正保费终身寿险:初始几年(如5年、10年)年缴保费低于普通寿险,当超过规定期限后,年缴保费高于普通寿险。
该保险的缺点时,保单的现金价值累计慢于普通寿险。
可调整终身寿险:保单持有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限内改变保险金额和保费的险种。
被保险人增加保额时,要提供可保证明,即体检。null四、两全保险
生死合险,是把定期死亡保险和定期生存保险结合的一种人寿保险。
(一)两全保险的特征
1、保障充分
2、保费较高
3、体现保险与储蓄的两重性null示例 平安保险--鸿利两全保险30岁男性,20年交费,10万元保额
保费支出:每年交保费8700元 null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示例35岁男性,投保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15万元, 65岁满期,2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4330元。 (全部缴完为86600元)null(二)两全保险的险种
以特定期限为保险期限
如:10年、20年期的两全保险
该险种是以储蓄为目的,到期后的有一笔较大的收入可以支出
以特定年龄为保险期限
如:60岁、65岁为保险到期日
该险种是满足老年后有收入可以颐养天年null(三)两全保险的作用
1、作为提供养老保障的手段
2、作为储蓄手段
3、作为抚养者经济保障的手段
两全保险比较受市场欢迎,有些国家因为两全保险的高储蓄性而视为非保险产品,因而不能享受保险的税收优惠null五、人寿保险的补充给付 为了增加寿险保单的灵活性,满足保单持有人多层次的保障需求,保险公司通过附加条款的方式将其他保险金给付补充到寿险保单中。null(一)补充残疾给付
(二)意外给付
(三)寿险提前给付
1、残疾免缴保费给付
2、投保人免缴保费给付
3、残疾收入给付1、终末疾病给付
2、重大疾病给付
3、长期护理给付常见的人寿保险的补充给付null3、残疾收入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内遭受全残,保单将向他提供月收入保险金1、残疾免缴保费给付
一旦被保险人全残,保险人可以豁免保单的续期保费而保单继续有效。全残:不能担任期职业的本职工作或任何凭其教育、
和经验理应胜任的其他职业2、投保人免缴保费给付
该条款是针对第三方保单(如未成年人保单)设计的,条款规定如果投保人死亡或全残,可以豁免保单的续期保费而保单继续有效。null(二)意外给付
附加意外给付,被保险人因意外死亡或伤残,保险人除给付基本死亡保险金外,还要给付一笔意外死亡事故保险金。
(三)寿险提前给付
20世纪80年代后期出现的一种新型保单给付。
该附约规定:保单持有人如满足一定条件,可以选择被保险人死亡之前领取全部或部分的保险金。1、终末疾病给付
2、重大疾病给付
3、长期护理给付null终末疾病给付:被保险人患有终末疾病,有医生证明的其预期寿命不超过12个月,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部分死亡保险金。
重大疾病给付:被保险人患有指定的重大疾病或实施指定的医疗程序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部分死亡保险金 。
长期护理给付:被保险人需要接受医院护理,保险人按月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月付保险金比例有双方约定(如1%),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部分死亡保险金 。null六、多生命寿险 一份保单通常只能为一人提供生命保障,但从理论上讲,一份保单可以承保多个人的死亡给付。null生存者寿险(又叫第二人死亡寿险):该保险承保两个被保险人,当两名被保险人均死亡才给付死亡保险金。
保费比两人分别投保要便宜,假定一名被保险人死亡概率为1‰,另一个为2‰,则共同死亡率为0.002‰
定价方式有三种:1、一名被保险人死亡后,保费不变;2、一名被保险人死亡后,保费增加;3、一名被保险人死亡后,停缴保费;
该保单有时有分离选择权,即允许生存者将保险分离成两份独立保单。联合寿险(又叫第一人死亡寿险):该保险承保两个被保险人,当一名被保险人时,给付死亡保险金。
适用夫妻、或者企业主要股东。null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投保示例 31岁男性、27岁女性,投保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2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8280元。(共交165600元) null第二节 传统型人寿保险—年金保险人口老龄化使得人们对具有养老保障功能的年金保险有巨大需求。一、年金保险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年金:有规则地,定期收付一定款项的方法。年金保险: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按合同的规定,每隔一定的周期支付一定的保险金于被保险人的一种生存保险。即以年金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就是年金保险。null(二)特征通过将年金保险与人寿保险比较阐述年金保险的特征1、年金保险与人寿保险的相同点
(1)承保的技术相同(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和分散技术)
(2)费率厘定的要素相同(以死亡率为费率厘定基础)2、年金保险与人寿保险的不同
(1)防范的风险不同(年金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活得太久”,人寿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死的太早”)
(2)给付条件不同(年金以生为给付条件,人寿保险以死亡为给付条件)
(3)逆选择结果不同
(4)死亡率改善对保险公司的影响不同null二、年金的分类(一)按年金购买方式分类1、趸缴年金
2、期缴年金年金的累积期必须在给付期开始前结束(二)按年金给付的起始时间分类1、即期年金:购买后满一个年金期间即开始给付的年金
(必须是趸缴方式)
2、延期年金:超过1年后开始给付年金
累计价值=已缴保费+利息-提取金额
如果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前死亡,受益人领取累计价值null(三)按年金给付的终止时间分类null(四)按年金领取人的人数分类1、个人年金
2、联合年金:指以2人或2人以上的被保险人生存作为给付条件的年金。(包括联合生存者年金和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五)按年金给付数额是否变化分类1、定额年金
2、变额年金null平安钟爱一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30岁男性,投保平安钟爱一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60岁的保单周年日开始领取,按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1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15940元。 (全部保费15.94万)null基本保险利益:
养老保险金:60岁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可领取养老保险金,一直到100岁的保单周年日 (1)被保险人生存,可按下表领取养老保险金: (2)在20年的保证领取期内,被保险人身故,领取金额为234200元减去已经领取的金额;
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88岁的保单周年日,领取10万元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按所交保费与10万元之和与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的较大者领取身故保险金 null三、保险公司提供的主要年金产品(一)限期缴费终身年金
(二)灵活缴费延期年金
(三)趸缴保费即期年金
(四)趸缴保费延期年金
(五)遗嘱年金
(六)变额年金null(一)限期缴费终身年金
为解决劳动者在年老后或丧失劳动能力之后能够获得生活保障的年金产品。
(二)灵活缴费延期年金
按自己的意愿灵活缴费,对缴费金额和缴费期没有硬性规定,至多规定每次缴费的最低金额。保险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产品,前期不收或少收管理费,代之收取较高的退保手续费,退保手续费一般随着生效期的增加而减少。null(三)趸缴保费即期年金
(四)趸缴保费延期年金
有两个特点:1、年金中的利率可以变动 2、如果实际利率低于规定利率,退保不收手续费这种年金一般规定了一定时期的一个不变的保证利率,利率较高,但在保证期内不容许退保,一般快退休的人往往会买这种保险。null(五)遗嘱年金
又称继承年金,是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的综合。适用于要赡养父母子女,被保险人是子女,受益人是父母,保险费率低。该年金保险规定:当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提供终身年金,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该保险不容许变更受益人,而且该年金的费率要考虑受益人的年龄。null(六)变额年金
由于通货膨胀,若干年后的年金金额的购买力要低于参加保险时的水平,为此保险公司设计了变额年金。变额年金的运行
保险公司将积累期收取的保费放入专门设置的投资帐户,通常保险公司设有多个分立的投资帐户,不同帐户有不同投资策略(股票、债券、不动产等),投保人可以自主选择。
变额年金不是用货币,而是用累计单位和年金单位表示。
变额年金是美国在上世纪50年代创新的产品,为规避分业经营,当时引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干涉,引致一场官司。争论该年金属于保险还是属于证券?最后最高法院裁定变额年金视为证券,受保险法和证券法双重监管。null四、年金合同的条款1、完整合同条款
规定一份完整的合同应由年金合同、投保单以及其他附加特约构成2、犹豫期条款
收到保单后的10天内检查保险单,在此期间,如果合同持有人解除年金合同,保险人如数退还其缴纳的保险费。 null3、不可抗辩条款
4、年龄或性别误告条款
5、受益人条款
6、转让条款
一般年金合同,只要年金持有人同意,年金合同可以转让。
7、提现条款
年金合同持有人在积累期提前提取部分的年金累计价值。大多数年金合同允许合同持有人每年按累计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内提现而不收手续费。null8、退保条款
9、宽限期条款
10、复效条款
11、分红条款
根据规定,合同持有人有权分享保险人可分配盈余,并且享有红利支付的选择权。null第三节 传统人寿保险的利率效应传统保险主要指:
保障型寿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
储蓄型寿险--年金保险、教育金保险传统保险的共同特征就是固定缴费和固定受益,预定利率是确定保险费率的一个重要因素。null一、利率的概述(一)利率的基本特征
1、可变性:
受资本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影响
2、有限性:
在0和社会平均利润率之间
3、可调节性:
政府可以运用利率杠杆来调节经济null(二)利率的种类1、法定利率、市场利率、公定利率
2、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名义利率-通货膨胀率
实际利率有可能为负数,所以人寿保险的期限越长,储蓄色彩越浓,越容易受到通货膨胀的冲击。银行存款利率一般采用单利形式
保险的预定利率采用复利形式二、利率与寿险保单的关系二、利率与寿险保单的关系 利率是资金的价格,是央行调节金融市场的重要工具
费率是保险产品的价格,虽然不同的险种的费率不同,但不同的险种费率制定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即投保人所缴纳的纯保费的收入现值等于将来保费金给付的现值。null现值与终值单笔其中:F为终值,P为现值,r为利率,n为期限null等额多笔支付其中:F为终值,P为现值,r为利率,n为期限null计算题:
1、李四在2004/1/1存入10000元,r =10%,储期为3年,问三年后终值F是多少?
2、李四从2004/1/1起,每年元月1日到银行存入5000元,银行年利率为10%,问到2007/12/31李四可以得到多少存款?
3、李四欲在3年后得资金10000元,银行利率10%,问李四每年年初固定要存多少钱?
都用复利计算null1、 F=10000×(1+0.1)3=13310元3、 F=P(1+r)n+P(1+r)n-1+…+P(1+r)
10000=P * 1.13+ P * 1.12+P*1.1
P=10000 / (1.1+ 1.12 + 1.13 )
P=2746.50元2、F=5000×(1+0.1)3+ 5000×(1+0.1)2+ 5000×(1+0.1)=18205元null保险金给付的现值是由保险人按照一定的贴现率折算出来的,这个贴现率就是预定利率。
预定利率是决定保单价格的主要因素:预定利率越高,折成现值的纯保费就越低,保单就越便宜预定利率越低,折成现值的纯保费就越高,保单就越昂贵保险合同一旦成立,假定的预定利率就成了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长期利率保证,保险事故发生或期满时,保险人必须按预定利率水平以复利方式给付。null三、寿险保单的利率效应保险单作为金融产品,当利率发生波动时,就会产生替代效应和价格效应。替代效应:由于某种消费品的价格不变而其代替品的价格变动时对该消费品的需求量的影响。
价格效应:由于某种消费品的价格变化而导致对该消费品的需求量的影响。null寿险产品的价格和银行利率关系非常密切,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是以一年期银行利率为参照依据,若银行利率上升,寿险的预定利率也将上升,寿险商品价格下降。若银行利率下降,对应的预定利率也下降,寿险商品的价格上升。null1、利率上升时的替代效应和价格效应2、利率下调的替代效应和价格效应以下分析利率的上升、下降对寿险商品的影响,也就是寿险市场的利率效应。null1、利率上升时的替代效应和价格效应Q0Q1替代效应Q1Q3价格效应Q0Q1总效应null2、利率下调的替代效应和价格效应Q0Q1替代效应Q1Q3价格效应Q0Q1总效应null实例:
我国1996年后持续降息(连续8次),1996年利率首次降息,替代效应表现明显,寿险保费由1996年的324.62亿上升到1997年的601.96亿,需求量增加了80%以上。
随后利息持续下调,保监会将保单预定利率定为3.5%~4%之间,(1996年前是8%以上),保单价格上升很多,到1998年寿险保费收入682亿,寿险增长率为23%,1999年寿险(保费收入768亿)增长率为15%,这些都说明利率的变化对寿险公司的影响。null四、利率波动对寿险业的综合影响(一)利率波动对投保人的影响
1、利率波动影响潜在投保人的投保行为
利率上升,抑止投保人的保险需求,造成寿险业务萎缩
利率下降,刺激投保人的保险需求,有利寿险公司拓展业务null2、利率波动影响投保人对已有保单的保护行为
利率上升,投保人会退保或利用保单质押贷款,进行投资其他金融产品
利率下降,投保人会继续持有保单null(二)利率波动对寿险公司的影响
通过三个方面表现:
1、利率波动对寿险公司资产的影响
2、利率波动对寿险公司负债的影响
3、利率波动对寿险公司损益的影响1、利率波动对寿险公司资产的影响
寿险公司的资产主要有资本金和实收保费,寿险公司通过对其资本金和实收保费中提取的责任准备金进行投资运用来不断增值。1、利率波动对寿险公司资产的影响
寿险公司的资产主要有资本金和实收保费,寿险公司通过对其资本金和实收保费中提取的责任准备金进行投资运用来不断增值。利率下调,会增加投保人的保险需求,增加寿险业务。 业务增加的资产超过投资收益损失。利率上升,寿险的投资额增加,但寿险业务会萎缩,退保增加,资产减小额超过增加额。在寿险规模、寿险预定利率确定的情况下,利率上升的越快,寿险公司的资产总额减少的越快。null2、利率波动对寿险公司负债的影响寿险公司的主要负债是责任准备金,其中绝大部分是长期责任准备金。寿险公司的保费增加则负债也相应增加。利率下调,增加了保险需求,同时寿险公司签发的新保单提取的责任准备金的预定利率也会下调,从而增加责任准备金的提取,使寿险公司负债增加。 利率上升,寿险公司负债减少。null3、利率波动对寿险公司损益的影响利率的波动,会使寿险公司的利差损益随之波动。
如果利率在一定范围内波动,寿险公司都能得到一定的利差益,而且利率越稳定,寿险公司的利差益就越大。
如果利率发生较大波动,无论是调高还是调低,都会给寿险公司带来损失。因为利率下调时,寿险公司的资产会增加,但负债会增加的更快;
利率上调时,寿险公司的负债会减少,但资产减少的更快。
两种情况都会出现资产负债不匹配。null总之,利率贯串寿险经营的全过程,利率因素是寿险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因素,利率风险也是寿险公司防范和化解的主要风险null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已经由2.25%提高到2.52%,中长期存款利率的上调幅度更大些。但由于我国对保险产品仍实行价格管制,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不能超过年复利2.5%,存款利率波动可能诱发保户退保而转投其他金融投资品种,传统保障型、储蓄型寿险产品受到的冲击尤其明显。 第四节 准投资型寿险—分红保险第四节 准投资型寿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Participating contracts)是按照相对保守的精算假定较高的费率,保险人除了按照保单所载明的保险责任对保险人进行给付外,还将公司在经营中取得的一部分盈利以保单红利的方式返还给保单持有人的保险。分红保险是各国寿险公司规避利率风险,保证自身稳健经营的有效手段。一、分红保险产生的背景一、分红保险产生的背景1781年英国相互寿险公司--公平人寿保险公司发放了第一笔分红保险单。相互保险公司的保单持有人就是公司的股东,他们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早期,寿险经营对死亡率、费用率、投资回报率等因素预测难度大,因此制定的保险费都相对较高,所以产生了较多的盈余,这些盈余被当作公司利润分配给保单持有人,弥补了他们之前所缴纳的超额保费。null北美地区,所有的相互保险公司的产品都带有分红性质
英国分红保险占寿险的60%
德国分红保险占寿险的85%
香港的分红保险占寿险市场的90%以上份额分红保险可以较好的化解保险人经营中的风险,增加保险公司经营的灵活性,同时促进保险人更加有效的利用资本,使公司和保户共同获得利益最大化。二、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二、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分红保险的红利主要来源于
死差益
利差益
费差益null死差益是由实际死亡率低于预定死亡率,按预定死亡率收取的纯保费支付实际死亡率成本后有盈余而产生的利益。死差益=(预定死亡率-实际死亡率)× 风险保额风险保额是保险金额扣除责任准备金的余额。死差益null在储蓄性寿险保单中,责任准备金是随着保单期间的增加而增加,故风险保额随着随着保单期间的增加而减少,期满时趋近于零。因此,死差益在每个保单期间的产生呈递减趋势,期满时为零。保险公司在定价时使用的是“经验生命表”,“生命表”在编制时都采用保守原则,使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赔付额比假定的赔付额少,从而产生死差益。一般情况,保险公司都可以获得较为稳定的死差益。null费差益费差益是实际营业费用率低于预期的营业费用率而产生的利益。费差益=(预定费用率-实际费用率)× 保险费保险公司通过优化管理,精简流程等手段控制费用,使实际费用支出比预计要少,从而产生费差益。null利差益利差益是实际的投资收益率高于预定的利率时产生的利益。利差益=(实际收益率-预定利率)× 责任准备金总额保险公司通常会保守的设一个预定利率,保险公司在实际投资过程中,收益率大于保单的预定利率就会产生利差益。null在保单红利来源的三个收益中,由于死亡率变化具有一定规律,保险公司的费用控制有限,这两部分(死差益和费差益)相对稳定,对红利影响最大的是利差益。分红保险可以对利率波动而给保险人带来的利差风险通过红利返还的方式转嫁给投保人。
当利率水平较高时,寿险公司设定较低的预定利率,然后将利差益返还给保单持有人。
当利率水平较低时,寿险公司可以减少红利分配。三、红利分配的原则三、红利分配的原则红利分配就是将分红账户的盈余以红利形式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通常情况下,保险人不会将所有的盈余分配出去,而是在每年年末决定总盈余中有多少应继续留存分红基金,有多少分配给保单持有人。null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部分盈余被成为当期可分配盈余(distributable surplus)。为维护投保人的利益,各国都对分红保险的分红比例有明确规定。我国保监会规定,寿险公司必须至少将分红保险产生当年可分配利润的70%分配给客户。null除了规定红利比例外,红利分配还必须遵守:
1、效率性原则
兼顾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利益
2、公平性原则
不同保单之间分配不同,贡献大的分红越多
3、简单性原则
便于投保人理解四、红利分配的方式四、红利分配的方式不同的盈利分配方法代表了不同的分配政策和红利理念,所反映的透明度以及内涵的公平性各不相同,对保单资产份额、责任准备金以及寿险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也不同。1、现金红利法(cash dividend approach)
2、增额红利法(additions to benefits approach)1、现金红利法(cash dividend approach)1、现金红利法(cash dividend approach)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寿险公司根据当年的业务盈余,按各保单之间对盈余贡献的大小决定保单红利。
对保单持有人来说,现金红利的选择比较灵活。
对寿险公司来说,现金红利增加了现金流出,同时减少了负债。null但现金红利法这种分配政策较为透明,公司在市场压力下不得不将大部分盈余分配出去,以保持较高的分红率来吸引保单持有人,使寿险公司可投资的资产减少。
此外,每年支付的红利对寿险的现金流量产生较大的压力,为保证资产流动性,寿险公司会相应降低投资长期资产的比例。
美国寿险市场使用此法。null2、增额红利法(additions to benefits approach)增额红利法以增加保单现有保额的形式分配红利,保单持有人只有在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期满才能真正拿到所分配的红利。增额红利法赋予寿险公司足够的灵活性对红利分配进行平滑,保持每年红利水平的平稳。null由于没有现金红利流出以及红利分配的递延增加了寿险公司的可投资资产,同时,不存在红利现金流出压力,寿险公司可以增加长期资产的投资比例,这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分红基金的投资收益。
但增额红利法下,保单持有人处理红利的唯一选择就是增加保单的保险金额,并且只有保险事故发生时或期满时才能获得红利,对保单持有人的灵活性较差。而且寿险公司操作过程中缺乏透明性。
英国保险市场使用此法。第五节 投资型人寿保险第五节 投资型人寿保险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使保险公司开始加强产品的创新,设计开发了新一代的投资型人寿保险。
投资型产品就是将寿险的保障功能和投资理财功能融为一体的新型保险产品。null一、投资型寿险产生的背景利率风险是寿险公司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之一。从20世纪60年代后,美国的利率基本没有波动,但进入70年代后,通货膨胀加速抬高了利率水平,并加剧了利率的波动,在这种环境中,数家大型寿险公司由于未充分管理利率风险而破产。null70年代之前,寿险公司根据利率和保单持有人的行为静态假设厘定保险费率,同时为保单持有人提供多种选择权(如保险金给付权、保单质押权,退保或续保权等)在利率稳定的状况下,很少有人使用这些选择权。然而,70年代后,利率剧烈波动,保单持有人开始频繁使用选择权,越来越多的美国人用保单抵押贷款投资更高利率的其他产品,许多寿险公司没有及时调整资产和负责,大量寿险公司破产。null当利率波动幅度增加时,为避免传统寿险产品定价中预定利率的风险,同时为避免保险金因通货膨胀而产生保障不足的弊端,而创新设计的保险品种。
从70年代后,欧洲和美国市场开始开发变额寿险、万能寿险、变额万能寿险等,以对付利率变动,同时与货币基金和高收益的存款产品竞争。null二、投资型寿险与传统寿险的区别null三、变额寿险(unit-linked insurance)又称投资连接保险(unit-linked insurance),是一种终身寿险,简称变额寿险,其保险金额和现金价值随其保费分立帐户中投资基金的投资绩效不同而变化。null1、保证最低死亡给付金额
2、将来获得的保险金是不确定的,取决于投资帐户中资金的投资收益
3、所有投资风险转嫁给客户,没有最低的收益承诺(一)特点null(二)变额寿险的管理
1、销售资格的限定:1年以上销售经验
2、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双重监管 null四、万能寿险(universal life insurance)又称综合人寿保险,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险金额可以调整,分别列示各种定价因素的终身寿险品种。针对消费者的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变化特点而设计,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null万能寿险的起源和发展
万能寿险的设计思想在早期就有,有100多年的历史;
1971年,美国的伟西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了万能寿险;
1975年,美国通能精算咨询公司将万能寿险推广,当时认为通过万能寿险的销售,可以节省保险代理人的佣金,降低保险公司的成本。
1979年,万能寿险正式销售,万能寿险的市场份额迅速攀升,到1985年占美国寿险市场的38%,到后期有所下降,也达到了25%左右。null特点(一)万能寿险的灵活性
1、采用灵活的保险费缴付制
2、保单持有人改变保险金额 保险公司通常规定首期保费和续期保费的最高限额和首期保费的最低限额万能寿险为投保人提供了A、B两款保险
:
A计划提供的死亡保险金固定不变
B计划提供的死亡保险金在任何点都等于保额与现金价值之和,即: 死亡保险金=保额 + 现金价值null(二)保单的透明度
1、披露死亡费用和经营费用
2、定期寄送财务
每张万能寿险保单都列示了保险人采用的死亡费用,保单现金价值采用的利率和保险人的经营费用。保险公司每年或半年都向投保人发送财务报告,显示所缴保费如何提供死亡保障,现有的现金价值,退保所需的费用、利息收入等信息。null万能寿险的优缺点
缺点:没有强制性储蓄的作用,容易失效
优点:提供一个人终其一生仅需要一张寿险保单的可能性,弹性的保费支付与死亡给付,使其十分适合作个人生命周期的保单。null五、变额万能寿险
变额万能人寿保险(universal variable life insurance),将万能寿险的保费和死亡保险金的可变性与变额寿险的投资灵活性和风险性相融合的一种新型的终身寿险产品。null变额万能寿险可以将现金价值分立在几个投资账户,如货币市场基金、成长型股票基金、收益型债券基金等,保单持有人可以随意改变投资方式。但保险人不保证投资收益率,风险由保单持有人承担。
变额万能寿险的死亡给付由保单持有人选择,选择A计划,则死亡保险金保持不变;选择B计划,死亡保险金随投资受益的变化而变化。null2000年8月太平洋保险公司率先推出“太平盛世长发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
2005年,多家公司推出变额万能险,市场占比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