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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有花

2011-02-27 25页 doc 73KB 1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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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有花开卷有花 开 卷 有 花 一本《闲书》   同学问我在看什么书,我说:“闲书。”他说:“废话,什么名字?”我合上书,他看后笑了,因为书名就叫《闲书》。 上街时在旧书摊看见,名字挺有意思,翻了翻也没弄明白到底写些什么,干脆就买下了。是本台湾出的书,繁体竖排的。江稜编著,没听过这个名字,也不知“编著”到底如何定义,看内容大部分都像是一个人写的,其它几篇好像是翻译的。 就像序言里说的,书里“讨论的都是身旁周遭的小事”,而且“通篇以自我为中心”。分“闲梦”、“闲笔”、“闲谈”、“闲思”、“闲情”五部分,几乎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衣食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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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有花 开 卷 有 花 一本《闲书》   同学问我在看什么书,我说:“闲书。”他说:“废话,什么名字?”我合上书,他看后笑了,因为书名就叫《闲书》。 上街时在旧书摊看见,名字挺有意思,翻了翻也没弄明白到底写些什么,干脆就买下了。是本台湾出的书,繁体竖排的。江稜编著,没听过这个名字,也不知“编著”到底如何定义,看内容大部分都像是一个人写的,其它几篇好像是翻译的。 就像序言里说的,书里“讨论的都是身旁周遭的小事”,而且“通篇以自我为中心”。分“闲梦”、“闲笔”、“闲谈”、“闲思”、“闲情”五部分,几乎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衣食住行就不用说了,还有通讯、广告、颜色、头发、校园、旅行、购物、节日、工作、天气预报等等等等。也如序言里所说,表达的都是一些我们“觉而未知的感受”,没有冠冕堂皇之言,仿佛一个唠叨的密友在诉说他的心事和一些无可奈何的烦心事,偶尔还发发牢骚,但却没有一点令人厌烦的感觉,因为他说的这些有很多也是你想说的。 有一篇题目是《写信》,我实在忍不住要抄它下来。但有点长,还是摘抄吧。 现行的邮价太贵,而且你也不敢一下买太多邮票,天晓得会不会在你用完之前,邮票价格又波动了呢!这是个不确定的年代。 现在一整年难得收到几封情真意切的信简。这年头用钢笔写信已经要变成一种稀有艺术了,简直就像垂着金链的手表一样罕见。而所谓的“捎去信息”这种字眼已是令人发思古之幽情的感叹了。 (用毛笔写信更是稀上加稀了。) 与电话相比,信简有另一种风味,不论电信局是多么标榜电话的好处,它的冰冷却是不争的事实,每当打电话的人挂上话筒,它就恁空消失在空气中了。而一封美好的信却可以留存一辈子。 (《围城》里也有相似的表达:“做了朋友应当彼此爱见面;打个电话算接触过了,可是面没见,所说的话又不能你信那样留着反复看几遍。电话是偷懒人的拜访,吝啬人的通信,最不够朋友!”) 在我珍贵的财产之中,即包括有一些是以前收到的信,却未曾留有任何一通值得回忆的电话。我从不丢弃一封弥足珍贵的信,而且就像任何其他宝贝一样,我不必非看着它们才能享受拥有它们的乐趣,我知道我拥有它们,电话则是“来如春梦不知时,去似朝露无觅处”,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在我的记忆中没有它们的空间。 写信的好处在于你可以说出不敢在众人面前说出,甚至于不敢当面倾诉的事情。只要你愿意,信中就能够表达远比你在谈话时严肃认真的想法。而且你可以畅所欲言,不怕有人打岔。 ……即使写信的人有什么偏见,一样可以在信中直言不隐。写信给朋友,本来就不该步步为营的。 ……我们在信上比较会说真话。 (短信在表达上也一样,不同的是传播方式和文字形式。) 至于现在写信的人为什么不太写信了,我想理由不只一个。我们之所以不写信互通讯息,是因为我们在电话里已经都知道了。我们不写下秘密,因为我们都知道它们可能落入恶人手里,公布出来那麻烦就大了。同时我们也不再写蹩脚的情书了,因为实太傻气了些。情书都是傻气的,不过只有在回忆中如此。每封情书在拆看阅读的那一刻绝不会傻气。这也是写信的另一个好处。只要他们两人相知相契,他们的信对与他人何必要有什么意义呢? 我还是觉得写信的邮费太贵了。 完了。括号里的是我加的。我总是惊奇于为什么一些人的想法是如此的相似。毫无疑问,我是写信的拥护者甚至是维护者。虽然写信既费时又费钱,但想想将来有一天自己或者朋友能够偶尔翻出一封久违的书信时那份欣喜之情,我就忍不住要写,有时甚至没什么事没什么话也想方设法写封,未免有些勉强。不过现在觉得大可不必了,有话有时间给朋友写封信已经算是幸事了。写信本应是件幸福的事,勉强去写反而会失去其意义。我对于现今的邮费倒还可接受,但对邮政的速度实在有些无法忍受。有时一封信寄了一个月了还没有收到。难怪韩寒说绿色就意味着慢。电视里乡村的邮差总是尽快地将信交到主人手里,在我看来那总像是一个梦,因为我寄往城市的信总是迟迟不能到位,莫非城里的邮差就是懒。但我又找不到其它机构去邮信,终于体会到了对于垄断的无奈。但不管怎样,我还是希望能收到很多信。 还有篇《衣不如故》,作者说:“我之所以不喜欢丢衣服,不是为了钱,而是因为有点恋旧的心理。我记得那件黑夹克的所有快乐时光,它跟着我同甘共苦了好些年……” 有些衣服确实很在纪念意义,值得保留。但我觉得有些旧衣服没丢的更好理由是旧衣服(只要还合身)要比新衣服穿上舒服。当然,我是指身体感受上;如果穿件自己觉得不体面的旧衣服出去,心里也会不舒服。所以旧衣服最适合在家里穿。而且旧衣服穿上也比较随便,不怕折,不怕脏,不像穿上新衣那样要处处小心,劳神累身的。 《戏说》和《颜色》也很有意思。《戏说》里作者提出两个关于看戏的原则:第一,如果买得到票,那就别去。第二,如果剧评家在专栏里滔滔不绝地告诉演出有多么多么出色,那么那出戏显然一文不值。依作者之见,“我不以为观众应该注意到演出有多好,一旦他们注意到了,身心就会觉得不对劲。”现在这可以用来说电影。 《颜色》由一个黄色高尔夫球谈起,作者先对颜色会产生感情(像蓝色代表忧郁)提出置疑,接着陈述一些自己对颜色的偏见(如报纸还是黑色最顺眼),然后说自己最喜欢的颜色是墨绿色及其原因,最后又意味深长地幽默了一把:“有很多事情是我们从学校学来的,却有意无意忽视它,因为尽管可能是真的,却无法跟我们的常识相印证。我记得学校里教的,白色并不是一种颜色,而是所有颜色完全淡化的状态。相反,黑色是光谱里各种颜色揉合的结果。不过我并不在乎。我还是以为白色是一种颜色,雪是它最极致的表现。如果他们有本事让黑雪降落,然后清扫的时候变白,倒可以给我看看。” 这篇《生活守则》也不得不抄: 不要对邮件寄望太高。电话铃响的时候,也不要以为会有什么好事。 如果每个人都能知道每件事的完整真相,世界一定会更好。 在一生之中,你所选择去排的每一条队伍,到头来全是前进最慢的一条。 生命中最美好的事不是无价的,它们非常昂贵。健康就是一例。 如果你想知道别人对你的看法,不妨忖度你自己对他的看法如何。 别听卖猪肉的小贩教你怎么煮肉。如果他在行,早就当厨师了。 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权利发表。如果他不知道真相,他的意见就不算数。 如果你想你可能忘记什么了,那么肯定是你已经忘记什么了。 幸福凭赖机运,而非自然。 希望和祈祷比较容易,但是不像努力工作那么有效。 不论你是为了什么理由要到什么地方去,结果总是你应该上个星期就去了。 当你在买东西时,一定是卖方的市场;而当你卖东西时,一定是买方的市场。 同样的事情会一直发生在同样的人身上。 热心的工作会比教育或才智更能使你更上一层楼。 金钱不一定是万恶之源。 耐心是一种美德,不耐也是一种美德。 你应该做点危险的事,倒不然一定要在肉体方面。 人并非生而平等,可是至少在法律之前必须视为如此。 写诗的人不一定比别人聪明,别让他们让你以为他们比你聪明。 爱国主义只有在其人是你的同类时才是一种美德。 与其抱怨做了错事,不如一开始就把它做对。 如果你想得到你得不到的东西,最好还是改变你的愿望吧。 生活唯一的方法就是假装任何问题都有答案,虽然并非如此。 工业上的新发展和新发明未必真能改善我们的生活,我们只能希望它们帮助我们维持现状。 你可能是错的。 我们很难去同情那些自作孽的人。 人生最好的事情之一是我们快乐的时候比不快乐的时候多。 并非每个人都能有意地改变他的生活;我们永远是生活的牺牲者,但是我们必须假装这不是真的,继续过下去。 还有篇《重返学校》: 我想如果我能活到一百岁,明年我就要重新进大学念书。我第一次毕业的时候自以为什么都知道了,这些年来我才慢慢知道,我实在是什么都不知道。 在学的年轻人都满心壮志,等不及毕业就想要踏出校门,走进社会。他们不知道,他们所过的生活正是一生中最美好的辰光。在这儿他们只需对自己负责,有成千上万随时会成朋友的同学,老师乐意帮助他们,家人等着他们放假回家,要分享他们的愉悦,还有一日三餐无缺。可是他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 大多数学生不耐烦教育的过程,他们认为半数的老师是白痴,行政体系有时太迂腐,周遭没有一个够格的女孩或男孩。 多数学生急着获得未来能籍以牟利的知识,他们不是为了教育而受教育。他们错了,而这正是我想重返校园的原因。现在我知道不管知识有什么用处,知识本身就可以是一种乐趣。  不知作者是什么时候上的大学,但肯定在1988年之前,因为这书是88年出的。时到今日,大学的感受似乎仍无改变。改变的是开始对毕业产生恐慌,因为毕业时我们发现我们几乎什么也没学下,工作对我们来说也是一片渺茫。其实,在学校也没有什么“满心壮志”,更多的是无聊和迷茫,想方设法消磨时间。但不管怎样,大学确实是一段难得的美好时光。不愁吃穿,也没有什么负担,过着说好像仙说坏像猪一样的生活。这种生活毕业后只能存在于回忆和想象中了。 上大学就是为了学习自己喜欢的东西、把学知识当作一种享受的人确实少得可怜。我们上大学的功利色彩强了,不然的话,父母不会让我们、我们自己也不会上学。上大学仿佛就是为了几个可能弄到钱的本本。而且大家又似乎不得不,谁让我们生活在这个年代呢。在这样的年代,上大学注定是悲哀的。 作者说,如果重进大学,他会学修哲学、微积分、圣经文学以及一些文学经典,还有历史,并说明了原因。而我要是再重上大学的话,我将学修书法、绘画、服装设计、武术和吉它——不过好像还没有哪个大学能让一个人同时学到这些。 从小我父亲就强制性地让我练字——钢笔字毛笔字,我也挺乐意的,但到头来却没有什么显著效果,钢笔字一塌糊涂,毛笔字见不得人,看来实在是天资愚钝,无法得其要领。但我却为我的字难以被认得而暗中沾沾自喜,因为我甚至可以将写了别人坏话的日记本打开放在那人面前而毫不担心他会认出来。在我这里写字仿佛就是为了不让别人认识。但我还是渴望能再有充分的专门的时间让我练习书法,因为每当练字时我总感到一种无比的宁静和惬意,一切的烦心事都被抛弃,整个人处在一种无我的状态。还在比这更好的时光吗?我想学绘画源于我对色彩的着迷,以及那种可以表达无拘无束天马行空想像力的方式。我总觉得我在做起画来可以夜以继日全神贯注如痴如醉忘记饥饿和疲惫,我可以为画疯狂。而服装设计则是我最想从事的职业,它对我来说也像绘画一样是种艺术,它可以发挥我的想象力,也能展示我的动手能力。我总有着自己给自己设计衣服的想法,而且我觉得穿着自己设计制作的衣服是一种莫大的自豪和荣耀。而那些漂亮的女模特对我也很有吸引力。学武术是因为我想拥有一副好身板,而武术在我看来是锻炼身体的最好方式,特别是中国传统武术。而且它里面的一些玄奥像内功、点穴,我总想弄个明白。学吉它不用说是对音乐的向往了。我一开始比较热衷于打击乐器的,特别是手鼓,但现在却迷恋上了弦乐器。而吉它是我认为最好学的。我不是怕难,但我很清楚自己在音乐方面的能力,我能学好吉它已经是奇迹了。我还想学习厨艺和中医。我实在不愿吃一份别人不知依谁的口味做出的不合心意的饭菜。我在饮食上并不是一个挑剔的人,但我还是觉得只有自己做的饭才能满足自己的胃口。这就是我想学厨艺原因。至于中医,是我认为最值得花费精力去研究的学科(或科学)。虽然如今西医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但中医仍有许多无可比拟和无法超越的优越性,像中医把脉远比X光安全,针灸麻醉比麻醉剂既安全效果又好,中草药也比西药更合人类身体,并且中医的保养比起西药来也大胜一筹。这诸方面的优势足以让中医大行于世,可现实并非如此,原因也许就是中医远比西医难学,更需要实践和经验,也因此凡有所作为值得信任的中医先生几乎都年数已高。这样看来,要学中医,就要专一,并且勇于把毕生的精力投放于它。所以在我有这种决心之前,我也只能想想,我更希望现在正走在这条路上的人能坚持不懈地走下去。 作者重返大学的前提是能活一百岁,这个可能性我觉得是很小的。我要重上大学,几乎随时都可以,但能在我有生之年出现一个在那里我可以把想学的都学到的大学比作者活一百岁的可能性不知还要小多少。 书中还有还有三篇关于节日的。两篇关于圣诞一篇关于新年。关于新年的是抒发自己对除夕夜集体大肆寻欢作乐的不解,渴望彼时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和时间。关于圣诞的,一篇为圣诞感言,一篇写圣诞树。圣诞是西方的节日,如今已在中国各城市火热蔓延,还有情人节、愚人节都早已移居中国。对于西方的节日,我很没有什么概念,只是随大众,一起乐乐。但我并不反感,毕竟节日总是可以提供寻乐的机会,我只是对我们在日益重视西方节日的时候却把我们自己的传统节日逐渐淡化感到有些痛惜。但愿这只是我个人的感觉。 还有篇《记忆力》,作者说自己记忆力不好,但却没有一点抱怨。我和作者几乎一样,记不住家里和最好朋友的电话号码,记不住打听过几遍的一个人名,前一分钟想好要做了事这一分钟就记忘了,其它的就不用说了。我老觉得自己得了健忘症,但显然不是,因为我对许多往事仍记忆犹新。我羡慕那些过目不忘的人,但我却为他们不能好好运用感到可惜。或许拥有东西的人都很不在意,只有无法拥有的人才能感受到他们在浪费。 《地球只有一个》,看题目就知道是关于环保的。环保对我们已经是个老话题,但从它兴起的那天就成了我们生活中一个重量十足的话题,而且越来越重。对于环保,有些人乐观,有些人悲观,有些人漠不关心,但不论如何,我们都应该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关于环保的话语从来都没有危言耸听,并于环境的忧虑从来都不是杞人忧天。环保是大家的事,也是每一个人的事。 我发现我在试图介绍本书中的每一篇文章。其实我并不想这样做,但我实在控制不住,我忍不住想把这书里有意义的东西全部告诉大家,因为能再买到这本书或这样一本书实在不易。但至此我所提到的也仅占此书的五分之一。就这样吧,总没有人会为复述别人的一本书再出一本书吧。 最后再说一下此书的最后一篇《长的人生》吧。作者把人生的长度用具体的不能再具体的事物来表达,像走过的路程、一辈子不剪的指甲和头发。很有意味。现在几乎是个人就有手机,我想如果一个人把自己一生的话费单连起来,也足够长了。 还是以序言里的话结束吧:“快乐无论大小,只要感觉快乐就算数;想这本书也不能带给你很大的快乐,但是生活中又有多大的不如意,需要多大的快乐来弥补呢?总是小小的挫折、小小的懊恼,所以我们需要的也正是那些小小的惊喜、小小的转机,就在书里俯拾皆是的解颐妙语、率性真辞。” 《mangazine/名牌》 无意看到一本杂志《mangazine/名牌》,注解是“男性精英杂志”,确实很恰当。因为“man”,为“男性”,“gazine”音“精英”,而“magazine”又是“杂志”的意思,“mangazine”中第一个“n”又是斜体加标符,翻译过来也只能是“男性精英杂志”。这样就定义了这本杂志的读者群,而“名牌”反而成了一个备注,标榜其内容、风格和品位。一本杂志能有一个有创意的名字,总是很有吸引力。就像偶尔在街上看到的一家名为“First”的理发店,虽然没有进去也觉得定不俗。 全彩版印刷,无论广告、模特照还是新闻图片都是摄影精品,这应该是最基本的。栏目分“前面”、“大道”、“极乐”、“她们”、“他们”、“时间”、“空间”和“后面”。除了“前面”和“后面”内容较复杂,其它几个都是很明确的。 “前面”:“月度男人”为袁伟民;“漂亮女人”为魔法灰姑娘安妮·海瑟薇;“大人物”为陈天桥、唐俊、柳传志和杨元庆,都是IT业大名鼎鼎的人物;“发现”香皂可灭AIDS病毒;“新闻”是“你好,自由女神”,讲“9.11”后自由女神重新开放;“名利场”先是一篇“从政,你需要锻炼舌头”,关于时政人物的嘴上功夫——吻,配图;然后是几个专栏,关于烟酒尚品以及两性世界,还有几篇名家之作,有回忆录、书评、经济学识及一份关于中国人性情变革的调查报告。 “大道”:“掌权者”推出图图大主教和银行家约翰·邦德;“对话”:五大名酒公司老总论白酒之道;“理财”则是教你买基金。 “极乐”分“机械”“奢华”“风尚”“汽车”“俱乐部”等,具体就不说了。 “她们”主角为郭金,标注为“不做亚姐好多年”。照片是除去粉脂泳装秀,素面朝天,出水芙蓉,不负“亚姐”称号。 “他们”主角则为数不少。有竞选总统的布什和克里,鲜为人知的是他们都是耶鲁大学第一秘密社团“骷髅会”的成员,而“骷髅会”被称为“美国权力秘密通道”,只要告诉你从这里走出过三位美国总统,两位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你就很明白了,连从这里走出的无数影响美国文化、政治和商业的名人都不用提了。有物理教父霍金,内容是“受虐之谜”,批注是“美丽的思想,丑陋的事实”。还有电影史上不可回避的人物——《黑客帝国》导演沃卓斯基兄弟,或姐弟,因为老大克里可能已以做了变性手术。看来没有最惊人,只有更惊人,也亏mangazine能挖出来。下一个人是迭戈·蒙托亚(Diego Montoya)——哥伦比亚最臭名昭著的贩毒集团——北谷掌门人。北谷集团在过去的十年里向美国运送的可卡因占据所有进入美国的毒品的40%-60%,所以他“比拉登更让FBI头疼”。最后是关于一个家族的,“三代不息,守望清华”,从唐国安到唐孟伦到唐贯方。总算相当不惊了。 “时间”是关于甲午海战110年祭,分析失败原因,吸取教训。 “空间”里有泰国天堂之乡董里,也有战乱中的喀布尔,还有从广州到苏黎世的空中旅程。 “后面”有电影、音乐、艺术、阅读、日历、消息。 特别提示:这是本04年的旧书,细心的人应该早有觉察,所以以上诸事都以04年为准。04年,陈天桥取代丁磊成为中国首富;而为之辛苦为之忙的唐俊日薪50万,不愧为“打工皇帝”。但比起姚明,唐俊仍在有差距。姚明说:“我是蓝领,干的是苦力活”;唐俊可算是干脑力活的白领了,但到底谁更劳累,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有数。04年,WI-FI技术已经可以把一个家变成无线游乐园,而时至今日,此技术仍鲜为人知。04年,阿富汗塔利班政府倒台,喀布尔一片战乱,08年科索沃闹独立,中国也乱轰轰,“止战之殇”无法成为遗响。04年,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已达6:1,现在虽已废除农业税、建立农村医保体系,贫富差距依然存在巨大隐患。就是这样。 “图图大主教:上帝有一个梦想”让我知道世界上仍有人为种族冲突而不懈斗争,就像仍在为追捕纳粹战犯而奋斗的西蒙·维森塔。 “雪茄,让一部分中国人先抽起来”,则有14年抽掉1000万的雪茄客。1000万这个数目,不但是有的人一辈也挣不下的钱,而且是有些人几辈子也花不了的钱。虽然有钱就去消费是理所应当且更具道德的,但这个比较还是无法避免。 “有钱”是一个没有界线的概念。越是没钱,越觉得别人有钱;越是有钱,越觉得自己还不算有钱。依我之见,有钱的标志就是可以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管是豆浆油条,还是宾利杜夫万宝龙。 “梦想大道”是这期的一个专题,告诉我们这世界除了钱还有梦想。如果如今世上还有东西比钱更值得某些人追求,也就只有梦想了。欧阳台生为了提升台湾民间的救援技术长途跋涉,负债累累;齐柏林为了从空中台湾水系费尽周折,处心积虑;尤玛·达陆为了发扬泰雅文化辞去工作,两度建业。他们的梦想都无豪壮可言,但他们在做了,他们都是名副其实的追梦人,他们代表了成千上万的人,他们也嘲笑和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人。梦想有千万种,但实现方式只有一种,就是行动。时光易逝,盛年不再,19岁就从加州来到香港闯荡的约翰·邦德又不免让人哀叹自己的碌碌无为。 这本杂志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的另一本杂志——《城市画报》,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各有侧重。最显著的差别或许就是《城》没有限定读者,而《M》有。到底怎样才算男性精英呢?杂志以“mangazine”为首字母选定了9位——Mengzi(孟子),Albert Schweitzer(阿伯特·史怀哲),Nelson(纳尔逊·曼德拉),George Washington(乔治·华盛顿),Aristotle(亚里士多德),Zhuangzi(庄子),Issey (三宅一生),Napolean(拿破伦),Engels(恩格斯)做为代表和注释。值得欣慰的是有两位中国人。如果杂志名里有个C字母话,孔子应该也算了。孙藜在《我的精英观》里提出精英至少有两点不可或缺:真诚和勇气。不知以上诸位是否都合格。 不管怎么算,我都算不上精英,所以能读到这本杂志实属侥幸,而读完这本杂志则得到一份应有的感历。有些书和电影,没看过你并不觉得会少些什么,但你一旦看了,你就会觉得如果没看将是一种遗憾。有些东西也是,没拥有时并不觉得需要,一旦拥有就再也无法舍弃它。 这本杂志是第14期,刚过一周年,而现在应该已57期了。希望能再有机会看到它。 关于中国文化的一点闲谈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这是谁也不可否认的辞条。它让我们为之自豪,但同时也让很多人感到沉重和无奈。就像一句话说的:“生活在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是要付出代价的。”就是因为它的文化太厚重。 当然这是对于从事文化事业的人而言的,而对于文学家和史学家尤为明显,而文学家又甚之。因为与文学作品相比,史学著作真得算很有限,毕竟它还包括在文学作品中。由此,可以说在中国做一个文学家是最不易的。或许也正是因为文学家花太多的时间在前人的作品上,以至于中国文学一直没有很大的进步,没有在国际上产生很有影响力的作品。或再具体点,至今没能获诺贝尔奖。 诺贝尔奖一直以来被人们看作一个评价一些科目成果和水平的标志。但我觉得对中国不太适用,特别是对中国文学。因为只要浏览一下诺奖得主,就可知其仍是一个西方的奖项,有西方的固有理解力。虽然有亚洲获奖者,你泰戈尔、川靖康成,但很显然都是在被西方文化渗透或占领下产生的,也就是说他们可以被西方人理解。而中国文化仍沿续传统。而且中国的文学作品要么很难翻译,要么翻译了老外也看不懂,就是让老外看懂了,又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其伟大性,所以获不了诺奖也就很正常了。所以我觉得诺奖并不能说明中国文学的发展问题。但从主义和流派上来说,中国的文学明显缺少创新精神。文体是逐渐形成的,但主义却是靠文学家创造的。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可以算两种最古老的文学流派,所有民族的文学作品中都不能缺少。但纵近现代的一些新流派,像意识流、魔幻现实主义、黑色幽默等,没有一个是由中国人创立的。也有人指出李商隐的诗就是意识流,《三国演义》也有魔幻现实主义色彩,以此证明这些主义在中国早已诞生,但除了自我安慰外,基本上得不到认同。就算真是,但为什么没能发扬开来,形成世界范围的流派呢。以至于现代中国的许多文学创作仍从外国作品中学习方法。我觉得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中国文学的厚重。 在中国要想当一个文学家,就有拜读古典作品,而当他把这些作品读完后就几乎已丧失了自己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能做好的最好的就是让中国传统文学的精华继续流传下去产。但这样,也丧失了自我价值。所以,似乎是得不偿失的。要进行文学创作,只要有基本的写作技能就够了,而好作品要有丰富的人生经历和体验以及真诚的感情来填充。看看中国现当代有影响力的作品多出于年青人之手,也许可以做个论证。 但中国的传统文学也不能冷落,我想合理的方法就是我们通过阅读它来享受它带给我们的精神满足的心灵沟通,而不是通过它寻找写作方法和技巧。或者也可以把文学家分成两类,一类是进行文学创作的大家,一类是研究文学作品的大家,然后把文学研究和继承就交给后者。 其实,中国文学作品不但禁锢着一个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而且还会控制一个人的思想,像儒家的仁义道德,道家的自然无为,都能对人的思想产生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反映在文学作品中,就是在社会上也潜移默化。仁义道德让我们的创作规规矩矩,自然无为又让我们文字安于固有的模式,所以中国文学缺少创新也不足为怪。 仁义道德帮我们解决人际关系,而自然无为又教会我们的生存法则。这些原本积极却被认为消极的思想如今又显示出它的积极意义。仁义道德曾创造了中华民族的美德,但衍生出的复杂人际关系也越来越制约社会的发展。自然无为不思进取一直被认为是一种消极态度,但当现代化进程已经要把人类逼入绝境时,人们才领悟了这种思想的伟大。由于时代不同,中国的传统文化体现着不同的意义,但国人在处理时又显得过于偏激。当认为其消极时就要彻底毁灭它,认为其积极时又把它奉为金科玉律,大肆宣扬,把许多宝贵的精力都浪费在无用的折腾上。 中国传统观念对国人行为方式和性格的影响更是毋庸赘言的。但我们生活于其中已习惯或麻木,不妨从一个外部人的眼光来看。十九世纪有个叫明思博的美国人写了本《中国人的素质(Chinese’s Charateristic)》,对中国人性格归纳了几十条,虽然有不能认同之处,但不要认为这只是些肤浅的认识。因为明思博作为传教士在中国渡过了多半生,这些都是能过细致的观察和亲身体会得来的,并有典型的例子作证。当然,这也只能说明当时人民的性格,到现在这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性格也许只存在于农村老民身上了。 中国传统文化要想再次发扬光大影响世界,我认为是一件很难的事,一是有些观念确实已经落后,二是缺少具有这种责任的志士。甚至可以说,传统文化的流传很困难了。就拿中国文学来说,现在真正精通它的人已屈指可数了,他们都被著名大学作为国宝守护着。而一旦这一批人离去,我认为很难再出现这样的人。因为要想对中国文学博古通今必须要一身清闲,静下心来并投入巨大时间的,而这些条件在现代人身上已很难找到了。现代人都太浮躁,每天忙着生存,哪还有这种闲工夫呢? 提到“工夫”这个词,不妨谈谈目前中国文化中对世界影响较大的这一分支——中国功夫。“功夫”一词意义众多,而现代被世人所知的只是武术这一层。武术很简单,也就是格斗技巧。这显然是不能和功夫相提并论的。但其能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也是很让国人自豪的。这个功劳无疑要在很大程度上归于李小龙。 李小龙以中国功夫的名义传播中国武术,而且也不是纯中国武术,而是在其基础上自创的与跆拳道、空手道、柔道对应的截拳道。道和术意义相仿,但似乎又包含着一种更深的哲理。李小龙对截拳道有专门的阐述:“如果把截拳道定义为一种特定的派别(类似中国功夫、空手道等等),那将是对他的彻底误解。它超越了一切特定的派别和独特的形式。但是不要误认为截拳道是一个大杂烩,也不要认为它是中性的,或无足轻重的”。从这里可以看也截拳道是在各种武术的理论高度上创造的一种新格斗术。但无论如何,它不能代表中国功夫。 除去其它因素,单从武术这一层来看功夫,它来源于少林的功力夫役,讲究内修外练,而且内修更为重要。我认为,也只有内修才是中国功夫的真正内涵。它讲究天人合一,重在人对身体内部机制的调节以及对能量的控制。通过调节身体内部机制可以驱病强体,而通过控制能量则能达到一击致命。但功夫并不教人格斗,练功之人功力越高越要谦虚,避免和忍让事端,用智力解决问题,以理服人,出手要谨慎,以制服为目的,不到迫不得以绝不伤人。而且练功要隐蔽,以免被人发现招惹事端。而武术的本质就是要在斗争中取胜,没有实练就不会有实效,只能当体操来强身健体。武术可以由任一人独创一套新技法,但功夫却是从上古一直传下来的修身术。 如果从境界上分,武术的境界可以引用《英雄》中李连杰对剑术境界的概括:第一层,手中有剑,心中无剑;第二层,手中无剑,心中有剑;第三层,手中无剑,心中也无剑。而功夫的三个境界应该是:第一层,有形有意,第二层,无形有意,第三层,无形亦无意。这也是形意拳的修练境界。所以,形意拳是中国功夫,而武术只有练到一定境界才能称为功夫。功夫的终极目标也可分为三层:第一层,回归兽性。也就是拥有兽类的机能。虽说人是高级动物且寿命颇长,但如果按相对寿命来算,人是活的最短的。因为根据科学家研究,动物的自然寿命是其生长期的5-6倍。这样算来,人的自然寿命在100-120。但却少有人能达到。相反,其他动物则可。这就是因为人的生理机能已退化。如果恢复的和动物一样的人本来的机能,就能达到这个目标。这个目标再进一步就是回归草性。即拥有植物一样的机能,能通过自身的组织把阳光、水分和空气转化成能量供自己使用。这仍是理论,要想实现几乎没了可能,毕竟人类离植物已经太远了。相比起来,第三个目标还是很有可能性的,就是发挥潜能。毕竟人是自然界最高等的生物,而且人类拥有思想或者说意念。而通过人的意念可以把人的潜能激发出来,产生超能力,就像武侠小说里的六脉神剑。小时候看武侠觉得那些功夫都是真的,长大些才知道都是假的,但如果你对中国功夫真有些了解,你就会发现金庸小说里的所有功夫都有实现的可能性。而且就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也许正隐居着一位不为人知的拥有绝世武功的世外高人。 正是由于功夫的这些特征,使其不能广泛传播,而且很有可能面临失传的危险。因为它无法成为一种在现代社会能创造美好生活的谋生手段。所以将来,中国也许就只剩武术而没有功夫了。 或许我们可以从瑜伽上吸取一些经验。瑜伽现在风行全球,而它实际上就是印度功夫。与中国的内家功夫讲究静坐、运气不同,它是通过调整身体的姿势来使周身气脉运转。而这看起来就是《易筋经》的内容。所以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瑜伽已完全放弃了其攻击性一面而完全成了健身之道,而且可以堂而皇之地流传,并且成为一种供不应求的技能,反过来更刺激了其迅速发展。这或许正是值得中国武术学习的地方。 与功夫相比,中国文化的另一个分支——中医,看起来似乎前程可观。中医也是中华文明的一项宝贵成果,而且在当今西医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它仍显示着不可比拟的神奇效果。例如在针灸麻醉上,是任何麻醉剂也不能比的。对SARS的控制和治疗上更是让世人叹服。其实中医更重于养生,防病而不是治病。治病只是一种挽救措施。但这并不代表中医在治愈上不如西医。西医治病只能治标或者说消灭痛苦的感觉,而中医则治根,让你的身体机制恢复正常。当西医对一些病无能为力,感到头疼时,中医仍能从本质上消灭它,像癌症。中药学也认为,任何疾病都有相应的草药去医治,因为万物是相生相克的。这些理论虽然简单,但学习和实施却很困难。中国关于医学的重要典籍也就那么几本,读研它们花不了多少时日,关键在实践。要达到问闻切诊不是十年八年的事。所以,一个好的中医就像一个文学家一样,年龄上一定要上去,不然你就是再高深也少有人信。由于中医的实用性强,特别是适应了现代社会人们迫切需要养生的需求,前途看起来一片光明。但是不是真能如此,还要拭目以待。 如果鬼魂没有出现…… 第一次看《哈姆雷特》已高二了,但仍是没看出个所以然,或者说它为什么像传说中那么伟大。只了解了些大致情节,以及哈姆雷特那富含哲理的疯话。 说实话,再次阅读,我仍没有感受到它的伟大,也许是读的太轻浮了吧。依我看,如果之前没有《哈》这本书,而是个当代人写出来的,那么它很可能默默无闻地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但事实上,它却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名著之一,而且平均每数分钟就会有一篇关于它的评论诞生,而且,很显然,我这一篇也是。可见一部作品所具有的价值还是与其所处的时代紧密相连的。就像人一样,有些人生活在古代很可能会成为英雄,但活在当下只是个无名小卒。这样的人为数不少。 既然关于《哈》的评论已如九牛之毛,我再怎么努力也折腾不出个新意了。但不管有没有新意,再添上一毛,也不会有人在意。 大家都知道,《哈》的整个故事都是由那个死去的国王的鬼魂引起的。也可以说鬼魂的出现是整个事件飞升的最初助力器。纵观全文可知,这助力器并非一个,由情节可列出以下:鬼魂出现(并告知真相)——戏中戏——波洛涅斯之死——哈姆雷特从去往英国的船上逃生——哈与雷欧提斯比剑。 《哈》是以一个真实的故事为原型的,但这个故事详情如何,不知是否留有记录,但肯定不和《哈》中一样。因为从现在的眼光看来,《哈》的情节大都为假。我们可以从第一个助力器——也就是老哈的鬼魂出现说起。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虽然从科学的角度讲,鬼魂也许会算作超自然现象,但在这部剧里它却是披着迷信的外衣出现的。所以从一个应坚持无神论的眼光看来,它是假的。也就是说,根本不可能有鬼魂出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故事该如何发展呢?如果事情的真相真的只有皇帝和皇后知道,而且哈也不去探究的话,哈将会过着另一种生活,在城堡里自足地学习,还可以去英国留学,反正过得是自由自在。然后在国王死后,继承王位,统治国家。如无心于政事,也可把王位让于他人。无论如何,这是不值得演戏的。这样的话,这部《哈》就不会诞生,而这也影响到莎翁的影响力。但事实上,哈确实得知了真相,不然就不会有复仇的故事。那么,没了鬼魂,真相是如何得知呢?我想具有真实力的情况不外乎两种:一、有人向哈透露,毕竟“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纸里包不住火”,国王的罪恶总有人得知,于心不忍,透露于哈。二、哈通过自己细致观察得出了结论。毕竟国王和王后关系异常,难免不露出马脚。再加上一种稍欠说服力的情况,那就是梦境:哈梦到自己的父亲被危害或父亲给他托梦。这种情况也纯属虚构,但比起鬼魂来还是真实多了。毕竟现实中关于托梦的例子很多,而且无神论者也无法反驳。这样看来,在《窦娥冤》中作者托梦而不用鬼魂显然比较高明。 尽管在《哈》中,作者借哈的口说,“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都是反映自然”,但这里的鬼魂要显示的是什么自然呢?如果是魔幻现实主义,就像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用在晾床单时飞上天表示一个姑娘的私奔一样,鬼魂也可算作是对告密者的暗示,但它不是;如果是浪漫主义,就像雨果在《巴黎圣母院》的结尾让男女主人公升天一样,鬼魂也可算作是作者的想象进而表达出一种希望,但它也不是;而如果是科幻的话,人鬼就可以在不同时空相遇;要是纯粹魔幻的话,鬼魂直接把国王杀死也不过分,但很可惜,它都不是。它是现实主义或自然主义,所以应该叙述真象,像福尔摩斯那样探明真象。如果在当时或以后很多年里,人们还一直认为该情节可信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得知那时的人们是多么地单纯或者说轻信。他们相信鬼魂就像他们相信上帝。现在人们不相信鬼了,也不再相信上帝了。 我们不妨以真实或者可信的方式让哈觉察真相,使情节得以继续。但如果只得知了真相却并不打算报仇或报仇决心不大呢?这种可能性也不是没有,一方面是自己觉得没意义,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自己力不从心,负担不起这种大任。那么哈将会为自己的懦弱而自杀,或者主动出国,逃离这个地方,把自己埋在知识的海洋,奋力读书,最终成为一代文豪或一位大科学家。如果这样的话,《王子复仇记》就会被《王子流浪记》取代。 这种假设显然有悖于现实。因为故事原型就是以复仇为主题的。所以无论如何,仇是要报的。而要报仇,就要证实罪恶,这就到了第二个助力器——戏中戏。这如果是真实情况的话,就没必要探究了。但如果只是虚构的话,确实很高明。因为这个方法无论在可行性、可操作性还是对真相的证实程度上都颇为高超。如果通过自己调查或请私人侦探调查,则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而对于作品来说,则要花费很多的篇章。毕竟不是小说,所以这种方法最可行。而且对于当时的情况,通过观戏后的表情举止就可以证实真相且实施行动,这种方式已足够了。而要是放在今天,非要有呈堂证据的话,就非调查不可了。虽然按常理,我们也可认定凶手,但没有法律的许可,报复行动就是违法行为。这也是就是现在很多人入狱的原因。哈很幸运,没生在现代,不然他的复仇真是更加困难了,说不定还会捉鸡不成反蚀把米——仇没报了倒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幸运的哈在确定的情况下要去杀国王,但却因为国王在祈祷而放了一马。这里到底说明了宗教仍然在作者心中有重要地位呢,还是作者为了表现哈的迟疑不决呢?这是一个问题。反正在作者的安排下,国王逃过一劫,而波洛涅斯却当了替死鬼。 按说,波老是干着偷偷摸摸的勾当,也死不足惜。但他的死却引起了另一桩复仇。显然,这是为了使怀节复杂或使故事更戏剧化。如果波没有死,雷欧提斯就不会复仇,也就没了决斗以及一系列的安排布置。只能是哈另寻一合适时机把仇人一杀为快,结束故事。这样就太单调了。这也正是国王不能早死的原因。就像武侠小说里的主角一样,无论他遇到什么险境,只要不是最后一章,我们都可以肯定,他不会死。他要是死了,后面写谁呢?而国王作为王子复仇的对象,显然也要在最后才能死掉。所以之前他一定不能死,而且一定要在他死之前再加点情节,这就是波的死。 波的死引发了两个事件:哈被遣送和雷的归来(还有就是奥菲利娅的疯,暂且不论)。哈是被送去处死的,但很幸运,他逃生了。这个逃生的情节极为简单,从哈的口中说出,很没说服力。要么没被遣送,要遣送的话就要死掉。如果死掉的话,就是复仇未果身先死,让后人遗憾不已。任何作品都不会让这种情况出现,哈肯定不会死,但如果是航行中遇难或英国国王放了他,则更真实。再说雷,如果他在巴黎吃喝玩乐以至堕落甚至沦为乞丐、死去,那么这部戏就失去了最后的斗争场面,就像好莱坞大片中最宏伟的场面被删除,很难让观众热情高涨,票房显然会受到影响。所以雷也是不能死的。而且作者把他造出来前半部几乎没他的镜头,就是为了让最后扛大旗。不然完全可以省掉这个演员的演出费。 哈和雷两者无法改变地返回,就像《夺面双雄》里的两位主角,一位复活一位逃出一样,预示着故事的高潮和结局就要来临了。而之后的一些细节问题只需找些理由合理安排再设计适当的巧合就足够了,反正到了这一步让所有的人都死去并不需要动什么脑筋了。 总的来说,要完成一部悲剧,让重要人物在最后都死光光确实挺不容易的。就像要让家里的灯光发光一样,必须得从电厂到灯泡间的每一个开关都按下。而要想熄灭它,只需拉起其中的任一就够了。毁灭一部作品也是如此的容易。这并不是说我在毁灭《哈》,而且我也没这个能耐,我只是以一个当代人眼光看一部16世纪写成的名著并谈自己的想法而已。 在说了作品中几个推动情节发展的事件和人物后,我还想再说一下里面的两位女角色。这两个角色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是皇后,一个是哈的恋爱对象,但她们在戏中更多的是让哈评头论足,讽刺贬损。奥菲利娅更是明显的附庸品,作者让她完成了充当恋爱对象的任务后,让其在父亲死后发疯并失足而死。这种安排放在现在任何一部作品里都是败笔,让一个无法进行的人死去,要么是功力不足要么是草草了事。好的一点是,作者借她的死让两个小丑在她的坟墓评说生命的意义。毕竟是剧中唯一单纯地死去的人。 这就是我对《哈》的一些想法。我敢肯定,有人和我抱有同样的想法。不信的话,你看一下《夜宴》就知道了。同是王子复仇记,它的情节明显合理多了。 读经记 终于抄完了《黄帝内经》的上半部。花费近两个月的时间、一瓶墨水、二百张白纸。 这是本汉英对照版的,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不是我逞能,我能读到的只有这个版本,但也确实挺乐意看到英文的译介。译者是吴连胜、吴奇父子,书前的彩页介绍是美国的中医名家,在美国有自己的中医所和研究中心。译文语句通俗简单,虽然有很多错误,但应该是出版问题,一方面可能录入有误,再就是估计也没复审就直接出版了。像这么本一百多万字的书,还是文言和英文并行,很难有人排完版后再细心校检。而且这书虽说是获奖著作,估计也没外国人看,就是看,不懂汉语也看不明白。中国人看的也不会多,有兴趣的就随便翻翻,专业人士则有专业版本,我确实算个例外了。 说实话,这两个月可以算是读书以来最用功的两个月了。每天早早就来图书馆,一来就拿书,一拿上书就看,看完一篇就抄。原这学期先把上部抄完,81篇,算着每天一篇,也完不了,所以就尽量能抄多少抄多少。刚开始晚上还抽空看看其它书,后来就从早到晚都是它了。但要不是降低标准,还是很难完成的。最初是中英文俱抄。本来不想抄英文的,可是因为刚开始,离开英文的解释,有些东西就看不懂了,所以狠下心抄吧。抄了段时间,觉得太费时,而且依赖性也小了,就只抄那些句子不太懂的译文。再后来就只抄些单词。看时也是,刚开始中英文都看,后来就简单也扫过,只看看难点,再后来只要原文能懂就不看译文了。所以才能提前完工。要不真不知抄到何年何月了。这让我觉得像修一座房子,最初的标准是尽善尽美,但因为工程太大,而资金和时间都很紧张,建造就越来越简单。建成后,前面看着像个富丽的宫殿,而看后面就只有基本的木头梁柱了。但还是让我劳累了,两个月没睡过午觉,一坐下来就是四五个小时,一天十多页地抄,连高考也没这么用过功。 为此也耗费了不少精力,光体重就减了四五斤,而且身体很多部位都出现了毛病,腰痛脖子痛。为了学习养生,结果把身体给弄坏了。就像当初为了心理学考试,每天翻心理学书,结果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问题。不过正好,只有把身体弄坏,你才能好好地养它。就像要想学修电脑,先弄一台破电脑,等你把这台电脑的问题都解决了,对电脑就有一定的认识了。这就是我自己的情况。我买的那台二手电脑一天出现的死机、蓝屏可能比大多数电脑一辈子都多,软硬件的问题都有,也因此我得不断地寻找解决办法。经过长期的折腾,电脑总算可随意使用而不罢工了。 而且通过对这两方面的了解,我发现关于电脑的维护和修理与人体的保养和治疗的大道理是相通的。电脑的构造也完全可以划分出五藏六腑、骨肉皮肤、四肢九窍等等的。如果这有些勉强的话,那划分出简单的阴阳还是很容易的。硬件是基础,是实体,也就是阴;软件是灵魂,是意志,也就是阳。硬件为软件提供载体,软件来实现功能的运行。硬件质量的好坏会影响软件的运行,而软件也会对硬件起到维护和破坏作用。人的形体和精神也如此,也就是所谓的阴阳关系。人体的气即能量,来源于饮食呼吸;而电脑的气无疑来自电。电脑的将来就是智能化,类人化,所以这种比较将越来越有意义。 如果电脑的将来是人类的现在,那么人类的过去会不会是电脑的现在呢?人类也许一开始也是被所谓的上帝制造出来的一个工具,而且造得越来越完美,以至有了自我复制能力。而上帝却因为地球不再适合居住而离开,把人类留了下来。人类的复制能力也有可能是上帝走后自己进化而来的。而电脑的将来也会发展到具有生育能力。当地球不再适合人类居住,人类迁移或者更甚被电脑毁灭后,电脑将会成为这个星球的新主人。他们不需要食物,靠太阳就能生存。他们对自己的身体也不很了解,出了毛病要找专业电脑换个部件。而真正懂得它们自身构造与原理的电脑则是那些研读着人类在今天写成的关于电脑原理与维护方面的书的电脑。也就是说《内经》可能是上帝时代一部关于人体原理与维护的基本。而掌握它的人越来越少,反把换零件当作是先进的技术。而这显然是在人类还没有成为真正的人时上帝所使用的方法,就像现在的对电脑做的一样。那时,人体内的各个硬件寿命还不稳定,就像现在的电脑,坏了就换。而将来的电脑的硬件也会越来越稳定像人类的器官。那时,硬件的维护已不重要,如何使软件运行良好、防御和抵制病毒的袭击才成了养护重点。而要想真正防毒则莫过于彻底了解病毒的运行原理,了解了其原理,不用任何药物也能将其清除。 《内经》就是讲人体最基本的原理的,而且防大于治,特别是上部《素问》。其核心就是人体自身结构运行原理以及人与自然、宇宙的关系。而养生就是不要违背这些原理和扰乱这些关系。要达到这个目标,一个字就是静,两个字就是无欲,三个字就是顺自然。拿电脑来说,静就是让它开着机,什么也不做,自动休眠、关闭,这样的电脑能出什么毛病呢?无欲就是你使用它,但只独立运行,不与网络连接,也肯定不会中毒。顺自然是电压不稳或电池快没电了就不要用了,机子旧了就少用,这是最简单的例子。有人会说,那要这电脑还有什么意思啊?是啊,一个无欲的人,也让人觉得活得太没意思了。不能享受人生的乐趣,活得再长又如何?不能上网,要电脑又有屁用?这也许就是人类不能活到自己正常寿命的一个原因吧。如果人类能像野生动物一样生活,自然寿命就能提升一大截。所以动物们也用不着《内经》。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一个人再懂得养生,如果遇上战争年代或如魏晋、朱元璋、文化大革命这种草菅人命的年代,又有什么意义呢?就是在如今的和谐社会,又如何避免地震和矿难之类的天灾人祸呢?所以养生在某些情况下看来是毫无意义的。特别是当人有了价值观而且明白自己的价值并不在于生命的长短时,不用说养生了,他们甚至会为之献出自己的生命。那么养生到底意义何在呢? 我看《内经》主要是兴趣使然。我对中医很有心思,觉得是最值得花费时间去学习的。并不是想当一名医生,只是不想看到身边的人被疾病折磨,不愿自己像父亲那样。父亲早年就患高血压,又数次脑溢血,把一家人折腾得不能安心,他自己也倍受煎熬。都说是遗传,因为我奶奶也是高血压,在最后十多年里都由爷爷照料。家庭里很多长辈也都患此症。但在我看来只要不是先天性就不算遗传,全是生活方式和性格所致。我不再多谈病因,只能说我不想自己将来那样或其他亲人再如此。家里的其他人身体也还好,就是大哥越来越像父亲。好在他自己清楚自己的状况,并且很注意自己的身体;但由于工作原因,还是出现腰背疼痛的症状。身体最好的要算我妹了,从小就结实,从没生过病,只有一次吃错东西肚子一直疼,吃了中药才好(算个意外,不是她的原因);白天从不睡觉,晚上却一闭眼睛就着,一觉到天明;吃的不多又不怕冷,我们家人就叫她“铁手耐饱”;就是不好好吃饭,总爱吃冷馍冷菜,很少喝水,渴了就喝冷水;从没因此生病,但不知会不会积损成灾。大哥小时候身体就不好,体弱,经常头晕,好像是营养不良,贫血。二哥身体一直很好,但现在却常感冒,而且因为吸烟肺功能有损。嫂子胃不好。但都还算良好吧,也没出什么大病。我生的最大的病也是吃东西引起的。去六爷家玩,贪吃了他家的软枣(像枣却完全不是一类,果实如胶质,黏口,估计就是外国的jujube),造成肠结,大便不下。还能记得父母四处找方子,又是吃鸡化石丹,又是烘干的软枣,都不济于事,最后还是吃了一位老中医开的几副中药才好。想一想生病给人带来的痛苦,特别是对亲人精神上的折磨,就觉得自己有责任不让自己生病,而且也应该为亲人的健康着想。我们邻村有个老人,人称“十八能”,因为他对书法、建筑、阴阳等都很在行。他老伴生了病,他没往医院送,而是按医书自己进行针灸,从而耽误了治疗,受到责备。但我却很佩服他。我的初衷就类似这种行为,希望亲人生病时我有能力控制。但这里又涉及到一个信任问题。不管是治病还是防病,人们总是相信权威人士。同样是两个人不让他吸烟,医生说了他可能还听,身边的人说了他只当耳旁风。而且也要自己有认识。就算再说吸烟有害,吸烟的人也知道,但不到吸烟会影响他的生命,还是很难戒的。像父亲,家里人不让他吸烟、吃肉,他不听,医生说了才听些,并且病情一有好转,就不再理会那些警告,只有当再一次恶化后才能有所醒悟。但终究还是不能自制。所以我觉得他是没得治了,就很少再劝他什么,只叮咛母亲在就医时照顾好他。《内经》里也说了不要给不相信的人、不愿治的人看病,都是徒劳的。 《内经》里的话都是最基本的道理,有些不看也明白。而如果不在意,就是看了也没意义。我母亲从小就告诉我:不要喝凉水;不要用冷水洗浴;晚上睡觉要盖好被子,不要被风吹着;刚吃过饭不要用力,出汗后不要吹冷风;冬天要穿厚点,不到伏里天不要下河;不要往湿地上坐。看完《内经》所得到的注意事项并不比这多多少。只要你听话,母亲教的足够了。但一直以来只图爽快,很少把这些话放在心上。直到在湿地上坐得便血了,夜里着凉腰痛了,冬天不注意保暖或者是在不适合的时间下水玩反正腿开始难受了才会把这些话当珍宝。 记得高一时军训,天气曝晒,汗流浃背,一休息就买了瓶冰镇水,一口气喝完,然后就腹泻感冒,折腾了一个星期。也是从那时起,一喝凉水,哪怕就一小口,肚子就开始疼。有时候,我些东西我们没有意识到,但它却留在了我们的潜意识里,制约的我们。我看《内经》就有这种感受。看后觉得应该拒绝冷饮和烟,偶尔吃了半个雪糕,肚子就开始疼,以前从没有过。而且吸过烟后就会不停地咳嗽。所以最后只能彻底戒了。虽然《内经》里句子我没记住几句,但我相信在抄的过程中一些东西留在了我的潜意识里。甚至在一个晚上,我一直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而脑子里一直是《内经》里的句子,一遍一遍地重复,就像一个软件正往系统里安装一样。一些禁忌一旦进入你的潜意识,就不再受你的控制而直接去影响你的身体。也就是说,一些人的禁忌是心理上的,而不是生理上的。就像有些人不吃肉,要么是观念里觉得那不能吃,要么是因为一次吃伤从而潜意识里开始抵制,并不是真正的像素食动物那样不吃肉。我有个同学不吃肉,连长得像肉的蘑菇之类也不吃,这绝对是心理作用,如果把肉做得他不知道是肉,他肯定吃得津津有味。我哥有年夏天老有人叫喝酒,他不想去就推辞说喝酒嗓子卡呢。次数多了,别说喝酒了,一听说有人叫喝酒,嗓子就开始卡了。所以,如果能把自己不应该吃的当作一种禁忌进入潜意识,一旦吃了,身体立即就会发生不良反应。所以,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讲,医学也可以算是一种宗教。当宗教告诉一个人做某事是罪过时,如果教徒深信不疑,并且做了某事,那么他的潜意识就会使他的身体或精神上出现某些不良反应,而这就是所谓的报应。如果得到宽恕或以某种方式赎罪,使他的罪恶减轻,他的状况就会恢复正常。医学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但现在人们越来越失去信仰,所以就越来越求诸药品而不是医生。而这些药品就像病毒一样,不理会你的想法,自作主张,让你得到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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