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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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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建委(建设局),省直及中央驻豫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10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考试专业类别调整的通知》(国人厅[2007]213号)、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河南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和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职[2...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建委(建设局),省直及中央驻豫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10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考试专业类别调整的通知》(国人厅[2007]213号)、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河南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职[2004]7号)精神,现将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专业及考点设置 2010年9月11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0年9月12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考点统一设在郑州。 二、报考专业类别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10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 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其中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不变,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延用原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的专业代码和科目代码。取消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的专业代码。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亦采用此规则(见附件3、附件4)。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6、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10年12月31日。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考试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相应专业时须提交资格证书,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四、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两种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四科)的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考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两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当年报考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名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0 年5月24日9:00至2010年6月8日16: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10年5月24日至2010年6月9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6月7日至6月9日)。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新老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网上资格审核有关情况说明”),并于2010年6月15日前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用电子邮件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省直各报考单位于2010年6月11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上缴费时间:2010年6月21日9:00至7月12日16:00。 (一)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 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首次登陆”,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和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相应专业时应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资格证书;老考生只需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打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新、老考生要分别汇总)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附件2),主管单位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和《汇总审批表》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然后到省辖市政府人事(职称)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最后携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到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并打印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新、老考生分别汇总)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由主管单位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和《汇总审批表》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初审(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406室),然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资格审查,最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 “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7]1519号)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收取70元考试费,其他三科按每人每科55元收取考试费。 (二)打印准考证。2010年9月7日9:00至9月11日16: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三)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不含驻郑副厅级以上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六、教材征订与培训 有关考试教材可在建设书店购买。培训请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联系电话:0371-68080831。 七、注意事项 (一)各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未经相应人事部门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二)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三)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各省辖市报考人员填考区和报名点时,要填写所属省辖市名称,不用填写单位代码。省直考生必须是主管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名代码的方可填省直。省直考生和郑州考生要注意区别填写。 (四)各报考单位在汇总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非免试类、免试类(考二科)、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分别汇总。望考生在填报科目时要认真填报,因单位或个人填报错误的科目,不予修改。 (五)各省辖市报考单位和省直报考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是省(市)人事考试机构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各省辖市报考单位和省直报考单位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六)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四个科目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考生在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七)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各科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八)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各省辖市人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按时上报报名资料,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题词:人事 资格考试 考务 通知 附件: 1: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doc 2: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doc 3: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doc 4: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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