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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汉译英诗应是弥尔顿的论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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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汉译英诗应是弥尔顿的论失明最早的汉译英诗应是弥尔顿的《论失明》 最早的汉译英诗应是弥尔顿的《论失明》1 沈弘、郭晖 谁最早将英语诗歌作品译成汉语?对于这个问题,凡是对于中国翻译史有基本了解的人都应该知道,钱钟书先生已经在“汉译第一首英语诗《人生颂》及有关二三事”2论证过这个问题。钱先生得出的结论是:从英文译成中文的第一首诗“既不是莎士比亚,也不是密尔顿的作品,而是美国诗人朗费罗的《人生颂》”。3英国汉学家和驻华公使威妥玛(T. F. Wade)首先于1864年译为“有意无韵,似通非通”的汉语,再由时任总理衙门大臣的董恂加工润色成七绝“长友诗”九首,于1...
最早的汉译英诗应是弥尔顿的论失明
最早的汉译英诗应是弥尔顿的《论失明》 最早的汉译英诗应是弥尔顿的《论失明》1 沈弘、郭晖 谁最早将英语诗歌作品译成汉语?对于这个问题,凡是对于中国翻译史有基本了解的人都应该知道,钱钟先生已经在“汉译第一首英语诗《人生颂》及有关二三事”2论证过这个问题。钱先生得出的结论是:从英文译成中文的第一首诗“既不是莎士比亚,也不是密尔顿的作品,而是美国诗人朗费罗的《人生颂》”。3英国汉学家和驻华公使威妥玛(T. F. Wade)首先于1864年译为“有意无韵,似通非通”的汉语,再由时任总理衙门大臣的董恂加工润色成七绝“长友诗”九首,于1872年刊行在《蕉轩随录》上。由于英文是中国人最早广泛而认真学习的外语,所以这首诗“也就很可能是任何西洋诗歌译成汉语的第一首”(钱钟书语)。4在过去的二十年当中,钱先生的这一论断一直被视为是一个权威性的结论,并且被众多的学者所引用和转述。 据传董恂曾将他翻译的 “长友诗”抄录在一面团扇上,并且通过总理衙门和美国驻华公使,把这面团扇赠送给了美国诗人朗费罗。此事在中美文化交流史上一度传为美谈。根据钱钟书先生所提供的这个线索,中国学者张隆溪在1983年赴哈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还曾经专门到位于坎布里奇的朗费罗故居去寻找过这面团扇,但结果还是无功而返。5 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意钱先生的看法。正如钱先生自己所指出的那样,威妥玛的汉译“词意格格不吐”,而董恂的译文尽管可读性略强一点,但遗憾的是,他并不通英文,只能依据前者的译文复译,其译文的忠实性就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因此在严格的意义上,他们两个人的合作就像林纾与其他人的合作一样,似乎都谈不上是真正的翻译。早在1925年,贺麟就在《严复的翻译》一文中就曾经认为严复在1898年所译的赫胥黎《天演论》中所含后者引用蒲伯的一段诗节是我国最早的英诗汉译。在他的眼中,具有专业水平的英诗汉译的第一人似乎非严复莫属。6 一 2003年日本关西大学重印了由西方传教士麦都思于1853年8月在香港出版的一部中文月刊《遐迩贯珍》。7在1854年的第9期上,赫然登载了一首汉译的英国著名诗人弥尔顿的十四行诗《论失明》。这首汉译诗以四字短句为单位,形式整齐,语言凝练,一气呵成,显示出了相当精湛的汉语功底。而且在诗歌之前,译者还简要回顾了英国诗人弥尔顿的生平和创作,以及他在英国文学中的崇高地位。从译者的广博文学知识和娴熟的中文诗歌技巧来分析,简直难以令人置信这竟是出于西方来华传教士之手。 现将这首汉译英诗的转录于下: 世茫茫兮,我目已盲,靜言思之,尚未半生。 天賦兩目,如耗千金,今我藏之,其責難任。 嗟我目兮,於我無用,雖則無用,我心鄭重。 忠以計會,虔以事主,恐主歸時,縱刑無補。 嗟彼上帝,既閉我瞳,愚心自忖,其責我工。 忍耐之心,可生奧義,蒼蒼上帝,不教所賜。 不教所賜,豈較作事,惟與我軛,負之靡暨。 上帝惟皇,在彼蒼蒼,一呼其令,萬臣鏘鏘。 駛行水陸,莫敢遑適,彼侍立者,都為其役。8 译者在翻译时一定经过斟酌,他本可以像明代从缅文翻译成汉语的译者一样选择五律或者七律体,而他最终选中我国最早的诗歌体——四言诗体译出,让人立即联想到了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因为四言是《诗经》里面的主要形式(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而原诗恰好也是英国诗歌史上承前启后的集大成者弥尔顿的一首著名的十四行诗,《论失明》。因此,这首早期汉译英诗的历史意义可谓是极其深远。钱先生地下有知,也应为此感到欣慰。 虽然译者在该诗引言中将弥尔顿称作了“米里頓”,但在同一期英文目录上的英文解释:“Notice of the poet Milton, and translation of the sonnet on his blindness”(“有关诗人弥尔顿的简介,以及他十四行诗《论失明》的译文”)已经确凿无疑地为这首汉译英诗验明了正身。为了跟这首诗的译文作一番直观的比较,特将弥尔顿十四行诗《论失明》的原文援引如下: John Milton, “On His Blindness” When I consider how my light is spent Ere half my days, in this dark world and wide And that one talent which is death to hide Lodged with me useless, though my Soul more bent To serve therewith my Maker, and present My true account, lest he returning chide “Doth God exact day-labour, light denied?” I fondly ask. But Patience, to prevent That murmur, soon replies, God doth not need Either man’s work or his own gifts. Who best Bear His mild yoke, they serve him best. His state Is kingly; thousands at his bidding speed And post over land and ocean without rest; They also serve who only stand and wait. 大体说来,译诗比较忠实地再现了原作的与形式,以汉诗格律对西诗的十四行诗体,并且没有拘泥于原作的述形式。首先,这份汉译并未保留原诗的分行数目,甚至没有按原诗句的前后顺序,如把原作里第二句译为首句等。其次,译者按照我国古诗习惯以增译和省略的形式自由地对原诗作了些适当的调整。增译处如“嗟我目兮”和“不教所赐”的叠句等,“天赋两目,如耗千金”也是一种增译,免去了注释,“虽则无用”一句也可被视为是向下面那句的一种过渡。虽然原作里并没有与“嗟我目兮”对应的词句,但这里的增译更体现出译者对原作的理解,也为了前后句的衔接更符合逻辑,因为汉语是意合语,不像原文通过形合的句法揭示关联。“世茫茫兮”里的茫茫,让人联想白居易的“别时茫茫江侵月”,以及《乐府诗集·杂歌谣辞·敕勤歌》里的“天苍苍,野茫茫”。“茫茫”二字除了“心绪茫然”和“模糊不清”的意思之外,更有黑夜茫茫的含义,与原文首句中的“light”恰成对比。而这种视觉上的黑暗和随之而来的内心茫然应该说是弥尔顿创作此诗的主要动机和意象。 其次,整首译诗的韵式是隔行押韵,未遵循原作的韵式,如四小句为一行,第一行可看作为保义而舍韵,第七、八行更符合汉诗绝句一、二、四一韵的韵式。不过,将chide(批评、谴责)译成(纵)刑,稍嫌语气过重。“忍耐之心,可生奥义”与原句的表层意义(But Patience, to prevent / That murmur soon replies但是耐心很快地制止我那怨语)也不甚相符,也许译者是为了便于读者理解而试图挖掘该句的深层意义。但无论如何,原作的修辞和蕴义基本上还是表现出来了。令人惊奇的是,这位译者甚至还注意试图保留原作中的时态,如“今我藏之”等句。“驶行水陆,莫敢遑适,彼侍立者,都为其役。”这末尾四句译得尤为准确传神;就连“千金”、“万臣”等译法也是保留了汉诗惯用的虚数表达法,读来朗朗上口。 四言诗的节奏通常比较短促,适于表达欢快的主题,可是在这首译作里读来非但没有这种感觉,而且还感到一种无形的严肃与庄重。这与译者遣字用词颇有讲究是分不开的。例如在汉语里有些字音具有较好的延续性,如:唇齿音“兮”、和鼻音“昂、翁”等,起了一种停顿延长的作用。不仅如此,这儿的“兮”字不禁使人联想到《楚辞》中屈原的《离骚》等经典作品,悲怆之心也油然而生。当然,译文中字音的选择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依照内容有相应的变化,如“驶行水陆,莫敢遑适”两句就比“嗟我目兮,于我无用”就要短促得多。译者对于不同字音的娴熟运用,使得全诗具有一种很好的节奏感。 时隔四十四年之后,严复在他所译赫胥黎《天演论》里曾以五言律诗体译了蒲柏的《论人》里的一个段落,其译文与诗歌原文对照如下: 元宰有秘机,斯人特未悟; 世事岂偶然,彼苍审措注; 乍疑乐律乖,庸知各得所; 虽有偏沴灾,终则其利溥; 寄语傲慢徒,慎勿轻毁诅; 一理今分明,造化原无过。 All nature is but art, unknown to thee; All chance, direction which thou canst not see; All discord, harmony not understood; All partial evil, universal good; And spite of pride, in erring reason’s spite, One truth is clear: whatever is, is right.9 这里严复也没有拘泥于原诗表述形式,以两句汉诗译原诗的一行,韵式是两偶句一韵;较为忠实地传达了原作的内容。可是译作的文字读来不仅佶屈聱牙,还艰涩难懂。相比之下,《遐迩贯珍》里的这首汉译英诗优点反而比较明显:不仅年代早得多,而且可读性也更强、对原作的忠实性也丝毫不亚于严复的翻译,完全能够符合严氏“信、达、雅”的翻译宗旨。该译者作为翻译外国诗歌的一位先驱,没有受到任何理论框架的束缚,可以在较为宽松的环境下顺应自然。从某种意义上说,翻译理论并不能帮助译者解决多少实际的翻译问题。最根本的条件还是译者驾驭双语的水平和对两种不同文化的熟悉程度。当然,译诗者还必须具有一种写诗的天分。虽说理论指导实践,但是理论必须来自实践,并且最终要受到后者的检验与修正。 这一首迄今所知最早的汉译英诗问世百多年之后,弥尔顿的十四行诗《论失明》在我国也陆续有了四种新诗体加注或后记的汉译,即朱维之、殷宝书、屠岸和金发燊等人的译文10。在译诗形式上,这四种后人的译文中没有一个像上述匿名汉译那样,试图以整齐的格律诗句去翻译,以求匹配原诗中抑扬格五音步的格律诗体。只有屠译本较好地保留了原作的韵式,朱译本是一韵通押,发挥了 “吴”音字较多的优势,但中国传统诗词里多以“一、鱼”等音来表现悲戚、抑郁的心声,因而与弥尔顿原诗中的“心安志静”这一主题不大相符。金译本基本上是隔行一韵,当词义与音韵两相冲突时,金采取了“保义”舍韵的策略,所以其译文的韵式尚欠工整。 二 在《遐迩贯珍》的汉译诗里并没有对应的诗标题,只写了“西国诗人语录一则”。这样做也是情有可原,因为原作本属无题诗,现在通常用的英文标题(“On His Blindness”)为后来的编辑托马斯·纽顿(Thomas Newton)所加,而且与诗文的内容不甚相符。尽管后四种译作都加了标题,然而它们跟上述英文标题一样,并不十分恰当,金译追随朱译为“失明抒怀”,殷译“哀失明”,屠译“我的失明”。倘若仔细斟酌一番,这些题目的译法其实都不符合弥尔顿写这首诗时的心情与他惯有的风格,因为此时的弥尔顿经历了丧妻之痛和来自保皇派论敌的恶毒攻击。为了战胜自身的不幸和敌人的攻击,他必须坚强地面对自己失明的痛苦。而他原本是个极有主见、对信仰坚定不移的人。从剑桥大学毕业时,因憎恶英国教会的腐败,弥尔顿宁可回乡闭门读书也不肯与之同流合污。他个性刚毅,尽管失明给他的生活带来了许多困难和障碍,而这并不足以使这位信仰的斗士感到心灰意冷。 失明前他曾经有选择的余地。在《再为英国人民声辩》(1652年,与这首十四行诗应写于同一年)中他写道:医生曾警告过自己,如果继续繁忙的工作,他的视力将蒙受不可弥补的损失,而放下他手头的工作,至少他还有机会延迟失明的时间。11当然不能排除他性格中也有柔弱的一面,但弥尔顿决不会在挫折面前示弱或腿软,他在同一篇文章中写道:“我的决心不可动摇”。失明当然是痛苦的,而最令弥尔顿痛苦的还不是肉体之残疾,那些抓住他的失明加以嘲讽贬斥的论敌才是真正令他痛苦不堪的,因为他们攻击诗人的失明是上帝对他为弑君辩护一事的惩罚。在该文中,他对论敌作了有力地回击:“我一直享受着圣恩和佑护……我自始至终都依照上帝的意志行事……我不愿为苟同他人之浅见而改变我关于正确的观念”。12由此可以推见,弥尔顿的十四行诗《论失明》并不是一般对于个人境遇的抒怀,而是一种融情入理,以正视听的辩理诗。它与《再为英国人民声辩》遥相呼应,进一步阐述了他的失明并不是上帝对自己的惩罚。 诗人忠诚事主,即便现在身体残疾,不能像那些千万个天使能来去自由地为上帝贯彻天令,但如此侍立一旁同样是为主服务。弥尔顿的上帝对其造物是无所求而无不拥有的,诗人对于当时一些传统的经文阐释并不能感到满意,他认为每个人自己有权利阅读和阐释圣经,他心目中的基督教会不仅是一个有尖顶的高大建筑实体,更是一种无形的,植根于信徒心中的虔诚信念,他后来在《失乐园》里所叙述的那个上帝的好天使与撒旦的坏天使相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天国之战即是一个他试图独立阐发圣经真谛的一个力证。13 其实,弥尔顿的《论失明》在某些方面与唐代诗人李白的《行路难》颇为相似,其叙述者都是有一腔热情想为“主”效劳,但却未曾实现抱负的人。当然,李白的事君与弥尔顿的奉主在本质上是有所区别的。弥尔顿把上帝看作整个宇宙的君主(kingly),而李白的君主毕竟只是世俗的唐王而已。在《行路难》中,李白开始也曾有“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的困惑,但他在后来 “多岐路,今安在”的自问自答中找到答案,使心境恢复到“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那种耐心等待的心理状态。弥尔顿自然缺乏李白的侠士风度,但即便如此,他在《论失明》中所发出的抱怨也并非弱者的哀怨,而应被理解为是对后来的宁静心态而虚设的铺垫。因此诗歌结尾处所达到的境界恰如在前文《体性论》中所阐述的主题:“心安志靜,斯乃謂之福也”。诗人在《再为英国人民声辩》一文中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我觉得冥想是一个能令人获得宁静和愉悦的宝库”。14 屠译本虽说是新体诗形式保留最好的译本,但其诗句过分囿于原作顺序,读来显得有些僵化,试看前三句:“我这样考虑到:我未及半生,就已然/在黑暗广大的世界里失去了光明,/同时那不运用就等于死亡的才能……”这样硬译的诗行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译文中句子的弹性;另外,将“talent”译作“才能”虽然也未尝不可,但译者在后记里未对该词的引喻另作详尽的解释,未免显得有些草率。弥尔顿是位特别善于运用圣经典故和双关语的诗人,其他三位译者都另加有详细的注释,殷译采取音译法,译成“泰伦特”,也未能表达原诗一词双关的特点;金译作“天赋”只指明出处,让读者自去找那比喻,未必是上策;朱译作“本钱”并解释为“一千银子”,这与“talent”的原义也稍有出入。相对来说,最早那位匿名译者的“天賦兩目,如耗千金,今我藏之,其責難任 ” 反倒显得比较自然。 原诗第一行 “my light”中的“light”被匿名译者和金、殷等两位译者分别译成 “盲”、“视力”和“失明”,即特指丧失视力,译法虽然没错,但词义有点狭窄。而朱、屠二位译成“光明”,似乎又欠精确。这个词的模糊含义其实更加符合弥尔顿的用词特点,即一词多义和多解。“light”在英文里既指光明、视力,也指神圣真理、圣灵或一种精神的感悟状态,如诗歌灵感等多种含义。作为诗中的一个意象,它跟第二行“dark world”中的 “dark”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在视觉上具有一种冲击力。而作为“诗歌灵感”解,确实也能够说得通,因为弥尔顿一直有写一部宏大民族或宗教史诗的理想,但直到他失明时尚未付诸实施。而后来的《失乐园》(1667)就是他试图为上帝进行辩护的一部生平杰作,这可以说在他心目中为上帝所做的最重要服务了。无论怎么说,“light”这个词除了实指视力之外,还具有较强的象征意义。上述种种译法虽各有千秋,仍不能够令人十分满意。 原诗第三行中的“death”也是这首诗中较难翻译的一个词。只有那位匿名译者和朱维之未将这个词译为“死亡”:前者把它译作“如耗千金”,应该说是不甚准确;而后者译作“完全埋没”,也是将“death”理解为与“talent”而非与叙述者“I”相关联。其余三位译者均将该词直译了过来,但金发燊将“which is death to hide”译成“要死亡才能隐匿”亦不能算是一种准确的表述。而原诗中的意思应该是:“本钱如果藏着不用的话,就变成了死钱,不会生出利息来。” 四位现代译者对于 “my true account” 的译文分别是:“付清我的帐”(朱译);“免得报账时”(殷译);“我的真心”(屠译);“我真正的价值”(金译)。前两位注意传达account的词义,竟忽略了true的意义;后两位反其道而行之。而匿名译者的译文则是“忠以计会”:忠,可解释为忠心、忠诚和忠实等,计会,是计算,算账的意思。这样既保留了表层的意思,又挖掘了深层的蕴义,又保留了表层意义。根据《十七世纪英语诗歌详注集》中对于该短语的解释,新约寓言里的仆人要对主人给予的本金负责;所谓“account”是个多义词,或指所欠或所挣的钱的明细账目;或指利润或利息;或指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指讲述某件事。15理想的翻译要尽可能涵盖这其中的两、三种意义。 五种不同译文对于第11-12行中短句 “His state is kingly” 的翻译更可看出那位最早匿名译者的优势,后者以“上帝唯皇”这四个字做出了最为准确的表达;而在后四种译文中,只有殷译相对较好:“他君临万方”。朱译“他的国度气派堂皇”在理解上有一定的问题。屠、金二人的译法也不太合适:“他威灵显赫”和“神色犹如君王”都没有准确表述原文中的意思,“威灵”表示声威、威势、威猛,并不一定有“kingly”的意思;而“显赫”虽具有权势和名声等含义,也不一定是指君王;“神色犹如”是虚拟语态,跟“is kingly”的原义距离更远。上述译法孰优孰劣,均可一目了然。 从以上简单的对比分析中,我们基本上可以断定译者是一位学贯中西之士,首先因为他对英文的理解相当准确,而对中文的驾驭也可谓是得心应手。如果只是通过别人的解释来进行移译,译文与原作的距离一般会相差较大,如董恂对威妥玛译诗的润色。林纾与别人合作翻译的小说中硬译、漏译等更是错误百出。即使是对于深谙双语者或诗人来说,诗歌也经常是简直无法翻译的东西。例如蒲柏就认为诗歌是“常常想到却难以表达好的东西”。16所以说这首早期被译成汉语的英诗竟具有这么高的翻译质量,是相当令人惊奇的。 三 从“附記西國詩人語錄一則”的语境来说,译者翻译此诗似乎只是为了阐明前面那篇说教性的布道文章“体性论”中所表达的人生哲理,即灵与肉之间的关系。他从弥尔顿其人其诗里找到了慰籍和答案,并以此劝勉他人,思辨中带着浓郁的基督教思想。他这样写道: ……人在世上,力行善事,不必居高位,在人上也。彼處官爵而受禍,或居貧賤而受福。夫福者何也,華衣麗服非福,精飲美食非福,資材金帛非福,而心安志靜,斯乃謂之福也。 附記西國詩人語錄一則 萬曆年間,英國有顯名詩人,名米里頓者崛起,一掃近代蕪穢之習,少時從游名師穎悟異常,甫弱冠而學業成,一時為人所見重云。母死,後即遨遊異國。曾到以大利逗留幾載,與諸名士抗衡。後旅歸,值本國大亂,乃設帳授徒。復力於學,多著詩書行世,不勝枚舉。後以著書之故,過耗精神,遂獲喪明之慘,時年四十。終無怨天尤人之心。然其目雖已盲,而其著書猶復亹亹不倦,其中有書名曰樂園之失者,誠前無古後無今之書也。且曰事吟詠以自為慰藉,其詩極多,難以悉譯。茲祇擇其自詠目盲一首,詳譯于左。17 从这个引言来看,译者对于弥尔顿的生平可以说是了如指掌的。“英國有顯名詩人,名米里頓者崛起,一掃近代蕪穢之習”的说法使人联想起华兹华斯著名的十四行诗《伦敦》:“弥尔顿!你应当活在此刻:/ 英格兰需要你:它是一片沼泽,/ 一潭死水:…… / 啊!快唤醒我们,重新回到我们身边;/ 带给我们风气、美德、自由和力量。”唯一令人感到有点奇怪的是,不知是慑于清政府文字狱的压力还是出于基督教非暴力主义的思想,译者只字未提弥尔顿参与英国革命、担任克伦威尔政府的拉丁语秘书,以及为革命政府的弑君行为而辩护等事件的细节。然而上面所引第一句中的“处官爵而受祸” 正是诗人仕途遭遇的写照,似乎提示译者并不是不知道诗人这段经历,只是不便于在此点明罢了。 要想论证弥尔顿《论失明》一诗的译者是谁,我们就必须深入了解《遐迩贯珍》发展的历史。这部香港最早的中文期刊是由马礼逊教育会出资,并由英国伦敦会传教士麦都思于1853年8月一手创办的。麦都思是最早来华的西方传教士之一。他精通汉文,在其存世的著述之中,就有五十九种是用中文写的,另外有马来文的六种和英文的二十九种。1817年,他继马礼逊和米怜之后,在马六甲掌管那儿英国伦敦会的印刷馆,后又在槟榔屿和巴达维亚的华人中进行传教。1823年7月,他在巴达维亚创办了中文月刊《特选撮要每月统记传》,不但以阐发基督教义为宗旨,而且还普及天文、地理等科学知识。这个月刊在他的主编下连续发行了三年。18由此可见,麦都思不仅具有语言方面的较高天分,能熟练地运用中文来撰写文章和著述,而且还具有丰富的办报实际经验。 麦都思于1835年从东南亚来到了上海,并在那儿定居了下来。他在上海创立了中国第一个近代的印刷所墨海书馆,成为当地传教使团的一位长老,并且在其他几位欧美传教士和三位中国助手(包括王韬的父亲王昌桂)的协助下开始翻译圣经。这部分别于1850年(《新约全书》)和1853年(《旧约全书》)先后出版,被称作“委办译本”(Delegates’Version)的圣经译本,在十九世纪中一直被公认为是当时最好的中文圣经版本。甚至到了1897年,当上海的传教使团协会开会讨论向慈禧太后赠送《圣经》,以作为送给她的六十大寿贺礼时,大家都不约而同地选中了当时新近再版的“委办译本”《新约全书》。19 “委办译本”圣经问世之后,麦都思紧接着又开始了创办《遐迩贯珍》的工作。当时他仍然定居在上海,担任着英国驻上海领事馆的翻译工作。但《遐迩贯珍》却是在香港出版,这主要因为该月刊是由香港的马礼逊教育协会出资,并由香港英华书院印刷和发行的固定刊物(卓南生,第69页)。20《遐迩贯珍》的创刊号于1853年8月1日出版,麦都思在该刊物创办的第一年几乎是独立支撑了整个刊物的编辑和其中大量文章的撰写工作。他在1853年8月的创刊号“序言”中是这样说的: 吾在中国数载,屡思其地诚为佳境。其山孕奇蓄异,宝藏而五金矿穴兴焉……由此观之,环瀛列邦,各有美利,诚难比拟。中国人类之俊秀,物产之藩庶,可置之列邦上等之伍,所惜者,中国虽有此俊秀藩庶,其古昔盛时,教化隆美,久已超迈侪伦,何期倏忽至今,列邦间有蒸蒸日上之势,而中国且将降格已从焉,是可叹也。 ……吾屡念及此,思于每月一次,纂辑贯珍一帙,诚为善举。其内有列邦之善端,可以述之于中土,而中国之美行,亦可以达之于我邦。俾两家日臻于洽习,中外均得其裨也。现经四方探访,欲求一谙习英汉文义之人,专司此篇纂辑。尚未获遘,仍翘首以俟(si)其人。乃先自行手为编述,尤胜于畏难而不为也。惟自忖于汉文义理,未能洞达娴熟,恐于篇章字句间有未尽妥协。因望阅者于此中文字之疵,勿为深求,但取其命意良厚,且实为济世有用之编。更望学问胜我者,无论英汉,但有佳章妙解,邮筒见示。俾增入此帙,以惠同好。21 从麦都思的《遐迩贯珍》序言中,我们至少可以了解以下这几个事实:即他创办《遐迩贯珍》的主旨是想要推动中外之间的文化交流,以便使双方都能够获益,尤其是帮助中国恢复古昔的兴盛。虽然他称 “自忖于汉文义理,未能洞达娴熟”,但从序言中他的中文表述来看,这位曾经将整部《康熙字典》都译成英语的英国传教士确实已经达到了相当熟练和流畅的地步。而且在序言中,他也明确地告诉我们,杂务繁忙的他曾经试图寻找一位专职的编辑来编纂《遐迩贯珍》的文章,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所以只好由他自己勉为其难,独立支撑着该月刊的编辑和撰写任务。 《遐迩贯珍》这个月刊的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介绍西方思想或科学的长篇文章;第二部分是作为过渡形式的一、两篇短小的喻言(寓言);最后一个部分题为“近日杂报”,即各种新闻的汇编。从1855年第一期起,该月刊的末尾部分还增设了广告。麦都思通常自己亲笔撰写介绍西方思想或科学的长篇文章,有时也会采用别人的投稿,在这种情况下,他有时候会让撰写者署名,例如在该月刊的第一号首页的一片题词,就署名为“保定章东耘”。第二号第十三页上的一篇题为“圣巴拿寺记”也署名为“南充刘鸿裁”。但很有可能在更多的情况下撰稿人并不署名。这就增加了我们判断文章作者的难度。 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的那样,弥尔顿《论失明》的汉译文是作为1854年第9号月刊中说教长文《体性论》的附录形式发表的。而《体性论》一文无论从内容、风格,还是从文章排列的惯例来分析,都很像是出自于麦都思之手。因为文章中屡屡提及“圣书”、“上帝”、“善恶”等基督教的语汇;而它们跟《论失明》的诗歌主题也是一脉相承的。很难相信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上海或香港本地的中国人能够写出这样的文章。 当然,这样说并不是完全否认麦都思的译文有可能经过别人,尤其是他中国助手王韬22,的润色。如前所述,以麦都思为首的圣经翻译委员会就曾经得到过包括王韬父亲在内的三名中国人的帮助。1849年,麦都思结识了王韬本人,并且推荐他到墨海书馆担任编辑的工作。在王韬于1862年被迫离开上海,前往香港避难和创办《循环日报》之前,他一直跟麦都思和伟烈亚力关系密切,曾经帮助他们校订圣经和其他西书。不过,我个人还是认为王韬为麦都思润色《论失明》译文的可能性并不是太大。理由有三:首先,译文的理解比较准确,跟诗歌原文十分接近,不像是两人合作的结晶;其次,从他本人的其他中文著述来看,麦都思完全具有翻译这首诗的实力;而且诗歌作品并不像圣经的文本那么重要,似乎没有必要让王韬这样的中国人来为他在语言上润色或把关;即使王韬等人确实为麦都思的译文润过色,其参与程度也不会很深,仅是修改个别词语而已;否则麦都思会让对方署名,就像他对待其他的中文撰稿人那样。此外,台湾中研院史语所收藏的王韬这段时期日记手稿(1852年7月-1855年5月)也已经有研究者做了梳理,里面并没有提到过翻译“米里顿”诗歌一事。23 除了麦都思之外,跟《遐迩贯珍》这个月刊关系密切,且中英文俱佳,有可能翻译弥尔顿《论失明》的人似乎还有另外三位,即奚礼尔、理雅格和黄胜。但是只需仔细分析一下当时的具体情况,我们就可以基本上将他们翻译这首诗的可能性逐个排除。奚礼尔(Charles Batten Hillier)是麦都思的女婿和香港殖民地政府的官员。他也精通汉语,并于1854年9月接替麦都思担任了《遐迩贯珍》的编辑工作。不过,他并不是传教士,而是香港的首席治安法官24,因此不太可能写《体性论》这样的布道文章或翻译弥尔顿的十四行诗,《论失明》。担任香港英华书院院长的理雅各是于1855年下半年从奚礼尔那儿接手编辑《遐迩贯珍》的工作。作为翻译中国文学经典的传教士,他确实具有写作《体性论》和翻译《论失明》的动机和实力,但关键问题是在时间上有出入,他在1854年中尚未担任该月刊的编辑,所以他翻译弥尔顿诗歌的实际可能性也并不是很大。 另一个是与容闳和黄宽一起赴美留学,但因生病而中途返回香港,在英华书院印字馆工作的黄胜。《遐迩贯珍》就是在他工作的地方印制的。1854年12月,《遐迩贯珍》刊登启事,征集广告,并且专门注明,愿登广告者须将广告内容 “携至英华书院印字馆黄亚胜处” 25,由后者进行翻译并付印。这儿的“黄亚胜”就是黄胜。不过实际上由黄胜来翻译弥尔顿《论失明》的可能性也是很小的。一是由于麦都思和黄胜身处异地,联络并不是十分方便。二是因为黄胜虽然参与了《遐迩贯珍》的印刷和广告业务,但还不是该月刊的编辑。倘若他真的翻译了这首诗的话,也应该会有署名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这两个结论: 一. 虽然缺乏确凿的证据,使我们还不能够断言一定是麦都思将弥尔顿的《论失明》译成了中文,但是有许多其他证据表明,麦都思很可能就是迄今所知第一首汉译英诗的译者。 二. 这首登载在《遐迩贯珍》上的汉译英诗不仅比威妥玛和董恂合作翻译的朗费罗《人生颂》在时间上要往前推进了整整十年,而且在翻译的质量上也要胜出一筹。它甚至丝毫不逊于该诗的各种现代译文。 可以肯定的是,以上这两点必将改写国内外现有的所有中国翻译史。 参考文献 Abrams,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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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Milton Complete Poems and Major Prose. 1985, 826. 12 同上;1985,339。 13 关于这一方面的详细论述,可参见Honeygosky, Milton’s House of God. 1993, 14 Hughes, ed. John Milton Complete Poems and Major Prose. 1985, 826 15 Dawson, Seventeenth-Century English Poetry: the Annotated Anthology. 1984, 412. 16 M. H. Abrams, ed. The Norton Anthology of English Literature. 5th Edition, Vol. 1, 1986, . 2221. 17 《遐尔贯珍》第2卷,第9期,1854年9月1日,第2-3页。 18 陈玉申:《晚晴报业史》,第6页。 19 T. Richard, “Presentation Testament to the Empress-Dowager of China,” The Chinese Recorder. Vol. 26, No. 4, 150-161. 20 卓南生:《中国近代报业发展史,1815-1874》,第69页 21 《遐尔贯珍》第1卷,第1号,1853年8月1日,第1-3页。 22 王韬原名王利宾,十八岁考上秀才。1848年来到了他父亲办私塾的上海,在那儿结识了麦都思和伟烈亚力,并协助他们翻译西书。1862年,他改名为王韬,逃亡到了香港。在那儿办了一份中文报纸,并且协助理雅各翻译了中国文学经典。 23 柯文:《在传统与现代性之间——王韬与晚清革命》,1998年,16-32页。 24 卓南生:《中国近代报业发展史,1815-1874》,第70页。 25 《遐尔贯珍》第2卷,第12期,1854年12月1日,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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