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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1

2022-08-03 3页 doc 21KB 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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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追查制度第一条目的(一)为了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的办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联合项目的实质拟定本方法。对已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追踪办理和学习、改进,防范其扩散和再次发生。(二)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事故责任处罚。第二条范围(一)各种定性为施工责任的质量问题和事故。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包含事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人、事故次要责任人及直接收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二)对于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如有触犯刑律、涉及犯罪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办理。(三)若事故责任区分以直接和间...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追查制度第一条目的(一)为了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的办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联合项目的实质拟定本方法。对已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追踪办理和学习、改进,防范其扩散和再次发生。(二)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事故责任处罚。第二条范围(一)各种定性为施工责任的质量问题和事故。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包含事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人、事故次要责任人及直接收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二)对于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如有触犯刑律、涉及犯罪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办理。(三)若事故责任区分以直接和间接责任定论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分别按本方法中的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条款进行处罚。第三条责任(一)对发现安全、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进行检查,解析责任;(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实实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直接交由司法机关办理;第四条事故责任分类(一)领导责任: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就相关建章立制、宣传贯彻、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审批论证、组织指挥、决策等管理方面的.过失引起的事故应追查的责任;(二)直接责任:责任人的过失是以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的原由,是引发事故的必需条件。如错误操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违纪等;(三)相关责任:与事故责任人或单位出现的事故有联系的部门,因为配合、支持、反响、保障、服务等出现过失而不利于事故的预防、控制的责任。第五条事故管理(一)对发生一般以上司事故所检查明确的隐患,各项目部在波及时应建立预警体系,拟定事故应抢营救,无方案或方案不妥者,酌情对项目经理作出处罚;(二)对于检查过程中对各种隐患提出的纠正措施,检查组织者要及时组织论证,限制合理的完成日期(三)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纠正措施实行的追踪考据,并对落实成效进行议论,不吻合要求的、成效不显然的,重新拟定、论证、真话和考据,直至除掉隐患为止;(四)全部事故办理的均应依如脚踏实地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由未检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办理不放过、未拟定整顿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及民众未遇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五)建立与本职责相关事故的台帐,对已发生的事故的产生原由、对生产财富人身的影响及程度、办理措施、措施考据状况等进行,并按期进行解析,总结事故教训,累积办理经验,并进行趋向解析,.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六)事故解析会,解析会由事故检查小组负责,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岗位人员、事故岗位上下工序岗位主要管理人员及其他与事故发生有可能联系的部门人员参加。第六条行政处罚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或作业层负责人,对分管口或本部门出现责任事故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除经济处罚外,视情节恩赐行政警告、记过、贬职或降级、撤(免)职、辞退或开除的处罚,此中:因为内部或专业管理规章制度、程序、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工作技术等不健全,而使员工无章可循造成的一般事故或未遂事故的,恩赐警告处罚;对因为各项规章的宣传、培训不到位而出现的一般事故或未遂事故,授意手下对事故进行隐瞒、虚报或故意迟延不报者的,或当月累计警告两次的,进行公开责备;对于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检查不力而出现的一般事故或一次严重事故的,或累计记过两次的,处以贬职;对工作不负责任,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不报,阻碍、干涉、迟延事故检查,以致一般事故连续出现两次,或当月累计出现四次,或出现一次重要事故的,或连续降级两次的,应予以离职检查。(二)事故责任员工或相关责任人除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外,视情节恩赐警告、记过、待岗、辞退办理,情节严重的追查刑事责任。因为责任心不强、注意力不集中、工作失误、未经同意而私自操.作非职责内的或特别规业务活动引起的一般事故或未遂事故,处以警告;因为违章操作、擅离岗位、配合不及时等造成的一般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虚报或故意迟延不报者,或当月连续两次受警告处罚的,进行公开责备;因为以上原由以致严重事故发生的,或连续两次发生近似事故的、或相同事故重复发生的,或累计记过两次的处以待岗;当出现紧迫状况,不报告,又不采纳有效措施而造成的事故,或因为以上原由以致重要事故出现的,予以辞退,直至追查刑事责任。(三)不论是经济处罚,还是行政处罚,由检查小组依照本制度提出办理建议,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四)全部处罚决定执行前交综合办公室存案,作为员工绩效核查、荣膺、加薪、录取的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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