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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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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问答
招商银行科苑支行 科苑支行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0755-86255323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住房公积金业务问答 招商银行 因您而变 招商银行科苑支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招商银行科苑支行 科苑支行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0755-86255323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住房公积金业务问答 (本问答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者发布会等公开资料整理汇编) 第一部分 公积金缴存 1.与其他城市相比,深圳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有没有自己的不同? 答:作为特区,住房公积金业务有自己的特色: 一是,在缴存比例方面,全国大部分城市均执行国家 5%-12%的规定,深圳市执行 5%-20%的缴存 比例,上限较高。 二是,在提取方面,大部分城市没有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考虑到广大职工的实际情况,增加了租房支用的相关规定。打破陈规,支持异地购房提取(购房合 同及相关票据一年内有效),暂不支持异地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还贷提取。 三是,借助银行在全市的网点和网络优势,实现了网上申报开户、归集、支用等特色服务,为 企业和职工在办理业务时尽可能提供方便。 2. 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有哪些? 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户籍和非户籍 在职职工缴存,单位负责代扣代缴。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为单位及其所有在职职工,不区分 户籍与非户籍情况,缴存部分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 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已设立的单位应当在《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 6 个月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 册登记。 3.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什么益处? 答: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于企业塑造依法履行义务、自觉维护职工权益的良好社会形 象;有利于企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增强职工 对企业的归属感,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部分单位和职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实施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处理? 答:《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明确,已按照《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深府„1992‟128 号)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在《暂行办法》施行后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并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5.单位可否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答: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个人强制缴纳的住房储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单位不给本 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按《住房 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 6.缴存的单位主体如何界定? 答: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是以组织机构代码来界定缴存主体。 7.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怎么处理? 答: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补缴本息。逾期仍不补缴的,公积 金中心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下限和上限如何确定? 答: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 基数不得低于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 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 倍。例:深圳市 2009 年的职工月最低工资为 1100 元,深圳市 招商银行科苑支行 科苑支行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0755-86255323 2009 年的职工社平工资为 3894 元,所以职工缴存基数区间为 1100-19470,此基数每年均会调整一 次。 9.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哪几项? 答:按国家规定(统制字[1990]1 号文)的职工工资,主要有以下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工资。 10.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是多少? 答: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 5%,均不得高 于缴存基数的 20%。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相同。 11.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总额? 答: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总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 存比例(公司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之和)。 12.单位录用的职工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 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 工本人当月工资。 13.公司总部异地员工可否在深圳或异地缴存公积金? 答:缴存公积金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来进行办理,对于外派职工单位可根据职工实际情况选择在所 在地缴存或在深圳缴存。 14.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如何列支的? 答: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 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15.什么是专办员? 答:专办员是负责本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有关业务办理,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单位 正式职工,并有中国身份证及深圳本地社保号的公民。 专办员主要负责按为本单位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有关业务,整理与保管本单位住房公 积金相关文件资料,审查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交的有关资料,协助公积金中心对本单位职 工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与贷款等业务知识的宣传与指导等。一个企业可以指定多人作为专办 员,每个专办员注册登记的流程相同;一个专办员亦可办理多家企业的公积金业务,但要区分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分别做备案。 16.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比例选择的要求有哪些? 答: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 区间选定,缴存比例取 1%的整数倍。 单位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代码的,可以将其分支机构视为独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 位。 17.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有无顺序要求? 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程规定,单位先进行缴存登记然后再进行专办员注册登记。 18.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怎么办? 答:因连续亏损两年等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 通过,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19.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多长? 答: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期限届满后未能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 积金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申请。 20.单位缴存人员范围如何界定? 答:以签订劳动为准,凡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需缴纳住房公积金。 招商银行科苑支行 科苑支行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0755-86255323 2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没有户口限制? 答:只要是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都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 户籍限制。企业可以为港澳台等外籍员工缴交住房公积金,不做强制要求,且系统暂不支持。 22.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免缴,但单位部分的住房 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缴存。 23.个人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计息? 答:按《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第十四条规定,当年所缴存的住房公积 金存款按照每年 6月 30 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现行 0.36%)计结利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款 按照每年 6月 30日挂牌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现行 1.91%)计结利息。 24.公积金的免税政策? 答:企业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可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免交企业所得税。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 地税发[2009]159号)规定,从 2009年 4 月 1日(含)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 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住房公积金在 12%以下,且缴存基数不超过本地社平工资的三倍为免税上限, 按此推算扣除上限额标准按 2803元/每月执行。(该政策每年调整一次) 由于相关政策更新较快,对于公积金减免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的最新办法和规定,各单位 可咨询地税及国税相关部门。 25.以前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至建行的企业,12 月 20日后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登记? 答:以前通过建行的住房公积金系统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从 12月 1日起,已经对原有账户进行冻结, 不能继续缴交和提取。从 12 月 20 日起,这些企业与其他新开户企业办理单位的汇缴登记的流程相 同,对于以前在建行沉淀的部分,企业可以将其统一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往年补缴操作。 26.住房公积金的缴交起始日为 12 月 20日,如企业晚交是否需补缴至起始日月份? 答: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从 2010年 12月 20日开始正式缴交,所有企业无论选择何月份缴交住房公积 金,均从 2010 年 12 月 20 日期汇缴,如缴交月份为 2011 年的某一月,之前月份需补缴至 2010 年 12 月 20日。例如:单位从明年 4月开始缴交住房公积金的,需补缴从 2010年 12月至 2011年 3月 这期间的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均需补缴。 27.与本期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异地工作且社保与医保等均为异地的员工是否必须缴交住房公 积金? 答:深圳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采用归属地原则,对于在异地工作且社 保与医保等均为异地的员工,企业和员工可以缴交,不做强制要求。 28.如何界定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计算年度? 答: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是以上一年度的 1-12月份的实际工资收入的月 平均额。 29.企业是否一定要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 答:日后如企业专办员需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办理查询、汇缴、信息修改等操作,均要签订《住房 公积金网上服务协议》。不签此协议的客户,所有业务均需赴柜台操作。 30.每个企业是否只能选择一个比例缴交住房公积金? 答:同一单位(除劳务输出类型公司外)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部分 公积金账户管理 31.单位何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答: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登记之日起 20日内,单位应当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 户设立手续。 新录用职工在本市未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 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招商银行科苑支行 科苑支行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0755-86255323 32.什么情况下进行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封存? 答:内部封存是指单位专办员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由正常状态变为停止汇缴状态。职工停薪留职、 因公出国等原因,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中止工资关系而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为所属职工 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部封存手续。 33.什么情况下进行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 答:职工与原单位恢复其临时中断的工资关系时(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应继续缴存住房公 积金。原封存在单位账户下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予以启封。 34.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 答:主要有职工调动工作并转移工资关系的;单位合并、分立的;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 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需进入集中封存户管理的。 35.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怎样转移?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分为从市外转入本市和职工调离本市转移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所在本市 新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或原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 移手续的需提供《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清册》;职工本人办理的,还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 身份证。 36.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答: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公积金中心与银行联合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行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 效凭证。它是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还贷与个人储蓄、结算、消费等各种功能的联名 卡。招商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免收首次制卡费、免收年费、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37.职工如何了解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答:职工有权了解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因此,公积金中心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 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由职工本人保管。公积金心为职工出具有效凭证,可通过公积金中心办 事大厅、我行住房公积金业务专办网点及我行其他自主查询设备办理查询业务。不仅可以将其与职 工债权债务关系加以确定,而且还可以通过有效凭证的发放增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透明度,调动职 工关心、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部分 公积金汇缴、补缴 38.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答:汇缴是指单位为其在职职工代扣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在每月规定时间(建议托收日选 择每月的 15-25 日)将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的 住房公积金专户。 39.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补缴? 答:补缴是指单位为职工缴纳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需办理补缴的主要情形:因单位原因漏缴的 住房公积金;因单位原因计算错误等原因少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单位缓缴期间或降低缴存比例期 间的住房公积金。 40.已购买住房的职工是否还要缴交住房公积金? 答:已购买住房的职工还要继续缴交住房公积金。 41.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如何确定? 答:据《暂行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的 6月 30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与缴存比 例的执行年度为当年的 7月 1日至次年的 6月 30日。 42.企业依法破产清算的,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35号)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企业欠缴的住房公 积金本息,作为职工工资列入破产财产的第一清偿顺序清偿。 招商银行科苑支行 科苑支行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0755-86255323 43.单位补缴 2010 年 12 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补缴? 答:自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通知》(深府„2009‟107 号)实施之日 起(2009 年 5 月 22 日)至本办法实施之日(2010 年 12 月 20 日)止,单位可以按照本办法,为其 职工缴存此期间应当由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不缴存此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公积金提取 44.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一是住房消费提取,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职工购买具有所 有权的自住住房;(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三)偿还本市范围 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四)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租金。 二是非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退休的;(二)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男性年龄满 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 45周岁, 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 2 年的;(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五)户籍迁出 本市的;(六)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职工死亡或 者被宣告死亡的,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金额为发票或者专项收据开具日前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 得超过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票据载明的实际支出。 45.职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间应当满 3 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保留 3 个月的缴存额。申 请人按规定提供的相关票据在开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起始日期为 2010年 12月 1日。 4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如何处理? 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 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专户,由 公积金中心代管。 47.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和次数有什么要求?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是当年的七月一日至次年的六月三十日。提取次数每年度不超过两次。 48.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 答:可以。只要职工是因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达到提取规定的条件, 就可以提取。 49.大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一般的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 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的 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 50.哪些情况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其配偶能否同时提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和按本市规定的 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夫妻双方均可以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合计提取额 度不得超过经公积金中心审定的当期实际发生额。 5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有哪些? 答: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预约后,到业务网点递交纸质材料办理提取手续,还可以携带纸质 证明材料直接到业务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52.从 2010 年 12月 1 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正常提取? 答:从 2010年 12月 1 日起至 2011年 3月份(预计),职工只能进行非消费型住房提取。 53.住房公积金租金提取有哪些要求? 答:职工因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按规定一年内两次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 招商银行科苑支行 科苑支行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0755-86255323 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 70%; (二)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 1500元; (三)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完税发票上记载房屋租金的总额。 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租赁住房面积超过 60平方米的,超出面积部分 的租金不计入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 54.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配偶需要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和结婚证。 需要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应当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签署授 权委托书,受托人应当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 职工因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应 当按照下列情形另行提供有关材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应当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异地购房的还应当提供《房地产证》。 (二)购买存量商品房的,应当提供购房合同,并提供《房地产证》或者契税税票。 (三)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应当提供购房合同、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专用收 据,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还应当提供《房地产证》,异地购房的还应当提供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 证明。 55.非消费型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职工因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规定的基本材料外,应 当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永久居留权证明。 职工因户籍迁出本市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本暂行规定的基本材料外,应当另行提供 户口迁移证明。 非本市户籍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已申请办理社保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转移手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规定的基本材料外,应当另行提供本市社保部门出具的《基 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者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申请转移手续证明文件。 第五部分 公积金贷款 56.本地职工,如果不打算在深圳买房,在外地买房能否提取公积金和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57.市公积金中心统一归集后,符合支用条件的公积金提取是否可以按月? 答:目前公积金中心初定为每半年提取一次,我行已建议缩短提取时间,特别是归还房贷的人员, 需要按月提取,现已将此类改为按月提取,可以选择自动每月还按揭贷款。 58.公积金缴纳达到多少额度时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贷款利率如何确定?最多能贷款多少? 答:公积金贷款业务属于委托贷款性质,即银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办理,最高贷款额度和办理时间 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开展时间,以 2011 年上半年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公 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中明确的时间为准,银行主要在操作层面。 公积金贷款利率人民银行有明确的规定,现行利率是:五年期(含)以下为 3.50%,五年期以 上 4.05%。比普通的住房贷款利率低 2个多百分点。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制定了相应的办法,针对在招行办理组合贷款,公积金支用,开办公积金 联名卡和代发工资的个人将给予最优惠利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存住房公 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 招商银行科苑支行 科苑支行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0755-86255323 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达到规定期限;(二)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三)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四)具有稳 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五)职工及其配偶未发生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 房公积金贷款;(六)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材料。需要补充的是: 一是,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公积金缴存期限,缴存金额,个人资信程度等指标确定个人公积金贷款 额度,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低息贷款,建议市民首先尽量占用该额度; 二是,在购买住房时,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和贷款本息,建议市民 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支用手续; 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可申请住房按揭贷款加以弥补,因涉及抵押登记等手续,建议市 民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尽量选择一家银行办理。 59.公积金贷款的最新政策? 2010 年 11 月 3 日晚,住建部等四部委《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的通 知》规定: 一是,提高首付——“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 90 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 20%;但套型建筑面积在 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 款比例不得低于 30%”。 二是,提高利率——“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 50%,贷款利率不 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 1.1倍”。 三是,停贷“三套”——“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 住房贷款”。 60.影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因素有哪些? 答:企业为员工缴交住房公积金是否按时、足额、连续;企业为员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员工 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员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的资金沉淀。 科苑支行公积金业务咨询方式: 客户经理: 胡若升:O:0755-86255383,M:13590321952,E-mail:hurs@cmbchina.com; 刘振: O:0755-86255381,M:15013839201,E-mail:zhenl1985@cmbchina.com; 李倩: O:0755-86255323,M:13418661210,E-mail:liqian1126@cmbchina.com 传真号码:0755-86255380 会计柜台: 黄晶:0755-86255352 董骊:0755-86255351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研祥科技大厦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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