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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培训
大名县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培训
主讲人:陈双娥主要内容主要内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
会计工作基础规范
—— 基本规范会计工作基础规范
—— 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概述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概述 (一)行政事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各级国家机关、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按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二)行政事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
1、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各级财政部门指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基础工作,通过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协助财政部门管理本系统直属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 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规范
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规范
(一)会计机构设置
1、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会计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以上经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系统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4、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税务核算、总账报表、稽核、会计电算化管理、档案保管等,这些岗位根据单位的规模大小、业务繁简,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但出纳员不得兼管总账报表、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不含支票);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员、程序编制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规范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规范(二) 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工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2、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认真进行会计监督。
3、认真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办理会计事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熟悉本单位的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服务。
(三)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从事会计工作。
需要回避的近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电算会计岗位人员必须取得《会计电算化初级合格证书》,无证不得从事电算化会计工作。
(五)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按规定的时间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三、 会计核算的一般规范 三、 会计核算的一般规范 (一)会计核算应当按年度、季度、月份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二)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三)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会计核算的一般规范 会计核算的一般规范 (四)会计记录书写必须清晰、工整不得潦草。具体要求:
1、填制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登记账薄使用钢笔或碳素笔,用蓝黑墨水或碳素黑水(不得混用);需要复写的原始凭证和会计报表,可使用圆珠笔;禁止使用铅笔。
2、下列情况,可以使用红色墨水记账:
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凭证、账薄、报表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应占格距的½,以留有适当空格备改错用。
4、阿拉伯数字,应当紧靠底线,倾斜60-70度。数字之间不许连写,写6上出头,写7和9下出头超过底线,出头长度约为字体高度的1/5;写0时,字高字宽要与其他数字相同;写6、8、9、0时,圆圈必须封口。
5、填制会计凭证时,阿拉伯余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前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6、书写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体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不得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另(或0)等字代替,禁止书写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字之后应写“整”字或“正”字,大字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或“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加填“人民币”等货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留空白。会计核算的一般规范会计核算的一般规范(五)会计记录“摘要”中常用的计量单位可以用符号代替。常用的计量单位及符号如下:
1、重量:克(g)、千克(kg)、吨(t);2、长度:厘米(cm)、米(m)、千米(KM);
3、面积:平方米(m²);4、体积:平方厘米(cm³)、立方米(m³);
5、容量:毫升(ml)、升(l);
(六)正确使用各种图章。
1、会计机构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管,“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由出纳人员专用;“转讫”戳指定人使用。在开户银行印鉴卡上备案的印鉴不得由出纳一人管理。
2、会计人员每人应刻制一枚长方形名章,其规格不超过账、表横格的2/3,用于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
3、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薄,凡是会计科目位置,可以盖会计科目戳,使用蓝色印油;其他印章、戳记均使用红色印油。
四、原始凭证规范 四、原始凭证规范 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执行或完成,用以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最初的书面证明文件,在法律上具有证明效力。
(一)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在发生时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5、收入、支出、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四、原始凭证规范四、原始凭证规范(二)对原始凭证内容的基本要求
1、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当经济业务内容涉及实物的原始凭证还应填写实物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小写和大写金额合计。
2、从外单位取得和对外开出的发票或收据,必须印有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章和填制单位的印章;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
4、收、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5、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本人和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四、原始凭证规范四、原始凭证规范(三)原始凭证的规范
1、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2、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收据。
3、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4、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必须由借款人亲自复写,其中“借款付出凭证”一联和“收回借款凭证”一联必须分别附在借出款项记账凭证和收回款项记账凭证之后。
5、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四、原始凭证规范四、原始凭证规范(四)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填制原始凭证要求内容齐全,书写规范,文字简明,用词确切,数字计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
2、自制原始凭证金额栏下如果未印小写合计项目,不论已填写几笔金额,空行均应划斜线注销,自凭证最后一行数字与大写合计之间的空行,从右上角向左下角划斜线,以示不能填写数字。
3、连续编号的原始凭证,作废后盖“作废”章,按顺序粘贴原处。
4、汇总原始凭证个别文字或数字发生错误,可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
5、原始凭证要在经济业务发生、执行或完成时及时填制不得拖延时日。
6、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记账联的复印件和盖有公章的证明,由经办单位经办人写出说明并签字,经有关领导人批准后,可代作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票、轮船票、飞机票等),由当事人将情况写清,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null 四、原始凭证规范四、原始凭证规范(五)原始凭证的审核
1、真实性审核。审核经济业务的双方当事单位和经办人、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凭证日期、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否真实,涉及实物收付的原始凭证,其数量、单价、金额是否真实准确。
2、完整性审核。审核原始凭证是否有收款单位印章、税务或财政监制章,是否为“发票联”,双方经办人是否签名或盖章,应附的旁证材料是否齐全(如金属材料或化学材料的化验单)。需入库的物品,发票与物品是否经过仓库保管员验收并附有入库单,不需入库的物品,原始凭证背面是否有经办人和使用人签名,需经批准的凭证是否有负责人签名。
3、合法性审核。原始凭证上记录的经洗涤剂 业务是否符合国家财经、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符合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4、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更正、补充。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薄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五、记账凭证规范
五、记账凭证规范
(一)记账凭证分类
记账凭证是本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载有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及简要内容,直接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文件。其特点是载有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记录,指明了经济业务应记入的账户、应记的方向及相应的金额,并附有相关的原始凭证(即附件)。
记账凭证种类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两种。专用记账凭证分为现金收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银行存款收款凭证、银行存款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五种格式或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三种格式。
通用记账凭证,是指各类经济业务事项共同使用的凭证,主要适用于业务比较简单、业务量也较少的单位。
(二)记账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
记账凭证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摘要、借方总账科目、明细科目、贷方总账科目、明细科目、金额、金额合计、记账符号、记账凭证编号、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会计主管、记账、稽核、制单签章,由付款的记账凭证还应有出纳签章。null null五、记账凭证规范五、记账凭证规范(三)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1、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是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
2、记账凭证填制日期:货币资金收、付款记账凭证,按会计机构收付货币资金的发生日期填制;转账凭证按收到原始凭证的日期填制。
3、记账凭证摘要填制要点。
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款项,应写明收付款的对象、主要内容、结算种类或支票号码。
财产、物资增减事项,应写明物资名称、单位、规格、数量、收付单位简称,品种过多时,可略为类别。
往来款项要写明对方单位和款项内容。
财产损失、待处理财产损溢,应写明对象、时间和内容。
调整账目事项,应写明被调整账目的记账凭证日期、编号及原因。
待摊及预提事项,应写明摊提内容及期限。
内部转账事项,应写明事项内容。
单位内部物资调拨或转移,应写明品名、单位、数量、调入调出单位。
4、填制会计分录,应按现行会计制度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和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填制,不得改变核算内容及账户对应关系。
凭证最后一行数字至供不应求之间的空行,应从右上角向左下角划斜线注销。合计金额数字前面应写人民币符号¥(或其他币种符号)。
五、记账凭证规范五、记账凭证规范5、填制记账凭证,可以根据一张原始凭证填制,也可以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不得将不同类别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起记账凭证上,即:可以“一借多贷、一贷多借”,一般不可以“多借多贷”;同类特殊的经济业务可以多借多贷。
6、记账凭证编号使用专用记账凭证的单位,凭证编号采用字号编号法,将现金收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按填制日期先后依次排列,编为“现字第XX号”;将银行存款收款待凭证、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按填制日期先后依次排列,编为“银字第XX号”;将转账凭证按填制日期先后依次排列,编为“转字第XX号”。
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为了防止编号重漏,应使用“记账凭证销号单”,将已编过的号数从“记账凭证销号单”上注销。
7、记账凭证所填金额要与原始凭证金额相同。
8、使用专用记账凭证的单位,对于将现金存入银行、从银行存款中提取现金,或办理各银行存款之间的划转业务,一律填制付款凭证,不填制收款凭证,以免重复记账。
9、记账凭证附件:除结账与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付有原始凭证。
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把原始凭证附在首张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附凭证X张”位置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并附原始凭证复印件。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应按构成记账凭证金额的原始凭证计算,原始凭证所附的附件加盖“附件”戳记,不作为记账凭证附件的张数。
10、记账凭证填制齐全后,有关人员应在凭证规定的位置予以签章;每张记账凭证须有2人以上签章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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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记账凭证规范五、记账凭证规范(四)记账凭证错误更正方法
1、记账前,发现记账凭证中的会计科目用错、记账方向填错或金额错误,一律作废重新填制。
2、记账后,在当年内发现记账凭证填写错误时,可用红字填写一张与错误凭证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审核签章后,据以登记入账,冲销原来用蓝字记入的错误数字,同时再用蓝字编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摘要栏注明“订正某年某月某号凭证据以登记入账。
如果会计分录没有错,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并在摘要栏中注明“调整某年某月某号凭证“,据以登记入账。
如果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更正的记账凭证。
五、记账凭证规范五、记账凭证规范(五) 记账凭证的审核内容
1、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
2、填制内容是否完整;
3、摘要是否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金额是否正确;
5、会计分录是否正确;
6、编号有无重号、漏号现象;
7、更正错误是否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8、会计凭证传递是否及时;
(六)会计凭证传递程序一般是:制单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然后交稽核人员审核,再由会计主管审签。审签后,转账凭证交记账员记账,收付款凭证交出纳员办理收付款事宜,登记日记账后交记账员记账,记账后送交有关人员装订保管。
五、记账凭证规范五、记账凭证规范(七)会计凭证的装订
1、会计凭证装订前,检查会计凭证及其附件是否齐全,编号从小号到大号是否连续,确认无误后装订。
2、每张科目汇总表及所附记账凭证装订成一册,不准跨月装订。
3、原始凭证及其附件的面积如果大于记账凭证,应以记账凭证为
折叠齐整,要便于翻阅;面积如果小于记账凭证,以业务发生时间先后为序,自左至右平整地粘贴在与记账凭证篇幅相同的白纸上,不准遮盖票面金额和编号。
4、凭证上的大头针、曲别针、订书钉全部去掉。
5、凡是有汇总原始凭证的,其所附的原始凭证均属附件,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其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编号。
各类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涉外文件和上级批准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作为文书档案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6、装订会计凭证要加封面、封底,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日号码。
7、装订后,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章。
六、 会计账薄规范 六、 会计账薄规范 会计账薄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和反映各项经济活动的工具。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薄,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一) 会计账薄的设置种类
1、总账是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一级会计科目设置的,分类记录经济业务总体情况的账薄。
2、日记账是按照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日期的先后,逐日、顺序、连续登记的账薄。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3、明细账是按二级科目、明细科目或具体户名、品名设置的,采用分类记录经济业务,提供明细核算资料。
4、辅助账是为补充总账、明细账所不能详细记录的事项而设置的。如“住房基金备查薄”等。
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薄,并由财政部门实行建账监督管理。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
六、会计帐簿规范六、会计帐簿规范(二)会计账薄的启用
1、各种账薄均应设置封面,标明单位名称、账薄名称及所属会计年度。账薄的扉页应设置账薄启用表。账薄的第一页应设置账户目录。
2、填写“账薄启用及经和人员一览表”,内容包括:单位全称、账薄名称(加盖财务专用章)、账薄页数、启用日期、单位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人员签章、经管人员职务、姓名,经管或接管日期并签章。
日记账的预留银行印鉴项目,应加盖与预留银行印鉴卡相同的印鉴。账页中“开户银行”项应填开户行全称,“银行账号”项应填写银行账号的全部数字。
粘贴印花税票。在启用表右上角粘贴印花税票,并在印花税票中间划两道横线,以示注销。使用缴款书交纳的印花税,在账薄启用表右上角注明“印花税缴款书X元,见X年X月X日X号记账凭证”。
3、填写账户目录
总账按会计科目类别和会计科目顺序在科目名称栏内盖会计科目章,填写启用页号。
明细账在启用时,一级会计科目应顶格盖会计科目章,在一级科目行之下,向右让一个字位置,按其所属的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盖会计科目章或填写明细科目名称,平时只编分页次,待年末结账后,撤出空白账页,装订整齐,按流水号统一编总页次,并将启用页号填入账户目录“页数”栏内。
业务多、规模大的单位可以采用科目汇总表记账程序,规模不大、业务不多的单位通常采用记账凭证记账程序。
六、会计帐簿规范六、会计帐簿规范(三)记账规则
1、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账薄。明细账、日记账应按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金额逐项记入账内,做到登记准确、及时,书写清楚。
采用科目汇总表记账程序的单位,总账应根据会计科目汇总表的日期、编号登记,摘要栏除上年结转及承前页外,应登记会计科目汇总表“凭证号数”中的起止号。采用记账凭证记账程序的单位,总账应根据每一张记账凭证登记。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按支票存根及其他结算凭证逐笔登记。“种类”按拨款(预算拨款凭证)、信汇、电汇、汇票、委托、托收承付、借款、送款、进账单等填写,“号数”只填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后四位数。
2、各种账薄应按账页顺序连续填写,不得跳格、隔页。发生隔页跳行应当将空行、空页盖“此格空白”、“此页空白”戳,并由记账员盖章。
3、账薄记录发生错误,不准刮、擦、涂改、挖补或用药水消除字迹。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单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来字迹仍或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全部划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部分。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部分。
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使账薄记录发生错误,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薄。
4、登记完毕后,应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在记账符号栏划“√”,以避免记账遗漏或重复。
六、会计帐簿规范六、会计帐簿规范 5、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栏内注明“借”或者“贷”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货”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元”位用“0”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6、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或盖“承前页”戳。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六、会计帐簿规范六、会计帐簿规范(四) 对账。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预算收支、缴拨款项、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1、账证核对。将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相互核对,采用科目汇总表记账程序的单位查总账与会计科目汇总表、会计科目汇总表与记账凭证、明细账与记账凭证是否相符。采用记账凭证记账程序的单位查会计账簿记录与记账凭证的时间、字号、摘要、金额、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2、账账核对。核对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查总账本期借方发生额之和与本期贷方发生额之和是否平衡;查总账各账户与所辖明细账户的各项目之和是否相符;查会计部门的总账、明细账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账卡是否相符。
3、账实核对。核对会计账薄记录与财产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是否相符,发生长短款时填写“出纳报告单”,经领导批准作为原始凭证,待查明原因经批准后作账务处理,出纳员应每日核对一次,会计主管应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核对,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会计主管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有价证券账户与实存有价证券相核对,每年至少核对一次;查财产物资的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数额是否相符,至少每年年终要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类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债权、债务人核对,并对债权进行账龄分析,向负责人汇报,采取措施积极催办;租出、租入、借出、借入财产账薄与实物、合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至少每半年核对一次。
六、会计帐簿规范六、会计帐簿规范(五)结账
1、账户余额结计时间: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债权、债务、存货等明细账,应在记账时结出余额;总账和其他明细账于月终结出余额。
2、账户发生额结计时间
总账需要结出本月发生额和本年累计发生额;采用科目汇总表记账程序的,可以在年终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结出发生额合计和本年累计发生额。现金流入流出业务量大的单位,应结出“日结”。
明细账除债权、债务账外,均应结出本月发生额合计和本年累计发生额。
3、结账方法
需要结出本日发生额合计数时,在当日最后一笔业务发生额下行摘要栏内盖“全日合计”戳记,结出借、贷方发生额的合计数和余额,在“本日合计”行下端划通栏单红线。
六、会计帐簿规范六、会计帐簿规范月结,在最后一笔业务发生额下面划通栏单红线,在其下行摘要栏盖“本月合计”戳记,结出借、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同时在“本月合计”下行摘要栏盖“本年累计”戳记,在金额栏填列发生额累计数和余额,然后,沿该行底线划通栏单红线。结出12月末的余额后,编制“资产负债表”,然后再次试算平衡,将各个收支账户余额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证,办理年终冲转。
凡账页内每月只记录一笔账的,在记录下划通栏单红线,不结“本月合计”;借、贷某一方有两笔以上记录的,结出“本月合计”。
收支类账户到会计年度结束时作结转分录,结清收入和支出账户,年度内不进行结转,直接编制中期财务报表(即“表结法”)。
年底,冲转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本年累计”,沿该行底线通栏双红线;冲转后有余额的账户,本年累计下行摘要栏盖“结转下年”戳记,在余额栏填列结转数,“借或贷”栏按“本年累计”行余额的“借或贷”方向填列。最后再在该行底线划通栏双红线,以示旧账结束。
多栏式明细账的结计:收支类账户采用多栏账,其多栏内数字只是其借方(或贷方)的分析数,支出账户转出时只须在其贷方(收益账户在借方)登记,同时结计余额,无须在多栏内登记赤字,按“表结法”只需年终一次结转。六、会计帐簿规范六、会计帐簿规范(六) 更换新账。年终决算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将表列各账户年终余额直接转到新账账户的第一行余额栏内,日期填写1月1日,同时在摘要栏盖“上年结转”戳记。结转下年、上年结转均不须填制记账凭证或科目结转表。如果会计科目名称发生变化,应在“上年结转”后面填写旧科目名称。
(七) 计算机内会计数据的打印输出和保存
1、采用电子计算机打印输出的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采用中文或中外文对照,字迹清晰,作为会计档案保存,保存期限按《会计
办法》的规定执行。
2、在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分类账数据都存储在计算机内的情况下,总分类账可以从这些数据中产生,因此可以用“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及余额对照表”替代当期总分类账。
3、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活页账页装订成册,要求每天登记并打印,每天业务较少、不能满页打印的,可按旬打印输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月或按季、按年打印;发生业务少的账薄,可满页打印。
4、在保证凭证、账薄清晰的条件下,计算机打印输出的凭证、账薄中表格线可适当减少。
5、替代手工记账后,各单位应做到当天发生业务,当天登记入账,期末及时结账并打印输出会计报表;灵活运用计算机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和分析结果。
七、 财务会计报告规范
七、 财务会计报告规范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种类
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各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薄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上级会计单位要在编制本级会计报表的基础上,根据本级会计报和经审查过的所属单位会计报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并将上下级之间的对应科目数字冲销后,逐级汇总上报。
七、 财务会计报告规范
七、 财务会计报告规范
(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当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机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全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1、各种会计报表之间、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该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字应相互衔接。
2、出现负数的项目,除有关项目按规定的办法填列外,其余均以“-”号表示,“-”号占2个数字格,填写在数字之间。
3、填写数字出现差错,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
4、各种报表均按规定的金额单位填制。
5、年度会计决算报表一经批准,需要调整的事项应在下年度按规定办法进行调整。
6、单位在年度内不论隶属关系在何时变更,所编制的会计报表都应反映自年初起的全部累计数字。汇总会计报表应包括年度内划入单位会计报表的全部数字,不包括年度内划出单位的会计报表全部数字。
7、单位发生划转撤并,必须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清算,编报清算会计报表,汇编单位应按规定编报汇总,不得遗漏。
8、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相互一致,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时,将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对财务状况的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说明。
七、 财务会计报告规范
七、 财务会计报告规范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种类
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各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薄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上级会计单位要在编制本级会计报表的基础上,根据本级会计报和经审查过的所属单位会计报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并将上下级之间的对应科目数字冲销后,逐级汇总上报。
七、 财务会计报告规范
七、 财务会计报告规范
(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当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机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全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1、各种会计报表之间、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该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字应相互衔接。
2、出现负数的项目,除有关项目按规定的办法填列外,其余均以“-”号表示,“-”号占2个数字格,填写在数字之间。
3、填写数字出现差错,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
4、各种报表均按规定的金额单位填制。
5、年度会计决算报表一经批准,需要调整的事项应在下年度按规定办法进行调整。
6、单位在年度内不论隶属关系在何时变更,所编制的会计报表都应反映自年初起的全部累计数字。汇总会计报表应包括年度内划入单位会计报表的全部数字,不包括年度内划出单位的会计报表全部数字。
七、 财务会计报告规范
七、 财务会计报告规范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应说明如下情况:
1、基本情况
资产是否账实相符,构成是否合理;材料(物资)储备是否超定额;资产有无流失问
,固定资产使用、保管是否得当。
负债来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其构成比重各多少;资产负债率多少。
收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与收入
比较完成比率是多少;经费自给率水平如何。
各项应缴收入是否已足额上缴。
支出实际执行数与预算数、上期执行数比较,增长额和增长率各是多少,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其中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专项支出各占多大比重,专款是否专用。
2、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3、建议和改进措施
要求:数字精练,用词准确,抓主要矛盾,反映问题真实,分析数据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统一。
全部数字。
七、 财务会计报告规范
七、 财务会计报告规范
(四)财务报告的对外报送及要求
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注明单位作称、地址、财务会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份及送出时间,并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财务会计报告在报出之前,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认真审核:
1、会计报表的种类、项目是否填制齐全;
2、会计报表数字是否与账薄数字相符;
3、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是否衔接;
4、会计报表附注是否填写齐全;
5、财务情况说明书中的数字是否与所附的会计报表中的数字相符。
八、会计工作交接规范
八、会计工作交接规范
(一)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范围
会计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手续不得离职:
1、工作调动;2、因病不能工作超过3个月;
3、因故临时离职超过3个月;
4、撤销会计职务;
5、单位撤销(向上级主管部门交接);
6、单位合并(被合并单位向合并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7、单位分立(被分单位向分出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发生2、3项情况在3个月之内者,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代理,办理临时交接手续。
八、会计工作交接规范
八、会计工作交接规范
(二)会计工作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会计事项,应全部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薄、结出余额,并在余额之后加盖移交人名章。
2、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3、填写经管人员一览表中的移交项目、交接日期,并加盖有关人员名章。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文件资料、其他物品、现金、有价证券、票据、支票薄、公章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八、会计工作交接规范
八、会计工作交接规范
(三)会计工作交接要求
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由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单位撤销、合并或分立,双方单位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参加,由主管部门监交,必要时,由财政部门监交。办理移交时,移交人员应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应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应根据会计账薄余额移交,与会计账薄不一致时,移交人必须按监交人规定的期限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财产物资明细账户余额与实物、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债权债务明细账户余额应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向往来单位、个人函调认可。
4、移交人经营的公章、票据、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办公用具等,应一并交接清楚;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5、交接完毕后,监交人和交接双方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应具备:单位全称,交接日期,监交人和交接双方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注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
等。移交清册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九、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九、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一)会计档案的种类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薄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薄,其他会计账薄。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注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实行会计电算化单位的软件数据资料、程序资料及存储于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等,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并当应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九、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九、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二) 会计档案立卷
1、会计凭证:按月统一编流水号,如:6月份第2册编为6-2。
2、会计账薄:活页账在装订前撤去账夹和空白账页,填齐账户目录、页号(每册不应超过200号),然后按封面、账薄启动表、账户目录、账页、封底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封口处加盖装订人名章。账薄脊背注明所属年度、账薄名称、编号、保管期限。
会计账薄按年编号,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材料明细账及其他分户明细账。
3、会计报表的装订应以左上角齐。
装订顺序是:(1)封面;(2)财务情况说明书;(3)会计报表,按表号顺序排列;(4)封底;
卷号应根据用途和保管期限的不同进行编制。
下列各项应分别单独装订、编制卷号:
(1)月、季度会计报表;(2)年终决算;(3)会计移交清册;
(4)会计档案保管清册;(5)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6)涉外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会计资料。
九、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九、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三) 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会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填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二份,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向档案机构办理移交手续。点交后,双方签字,各执一份。移交时,账薄经管人员在“经管人员一览表”中填写移交日期并签名或盖章,次行由于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填写并盖章。
2、未设专职档案机构的单位,必须配备房屋和专用柜,财会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工作。
3、会计电算档案:由计算机打印输出的凭证、账薄、报表,其保存期限与手工记账方式相同。存储于磁性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在未打印成书面资料前,要妥善保管。同时,会计机构应规定复制备份数据、清除数据的间隔时间。会计数据的备份应分别存储于两个以上不同的地点。
4、保管会计档案应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磁性介质还要防尘、防热、防冻、防磁,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九、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九、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三) 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将会计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存放地区性点等内容登记清楚;建立会计档案借阅登记清册,登记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还日期。
2、本单位人员调阅,应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应当持本单位介绍信,注明调阅内容,经单位负责人或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方可办理调阅手续,与介绍信调阅内容无关的档案不予提供。
3、调阅会计档案,不得拆散原卷册,不得在案卷中标、涂画,不得抽换和拆封,不得携带出档案室。需抄录和复制的凭证,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经领导批准。所有调阅的会计档案,均应登记,并限期归还。
(四)会计挡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由本单位档案机构进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机构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以书面形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经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中,属于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机构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并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项目正在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 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法一、记账方法概念
记账方法是指对客观发生的会计事项在有关账户中进行记录时所采用的方法。记账方法一般都是由记账符号、所记账户、记账规则、试算平衡等内容所构成。
二、记账方法种类
单式记账法、复式记账法。null三、复式记账法及原理
(一)复式记账法的概念
复式记账法是指对每一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 (二)复式记账法的理论依据
资金运动的内在规律性。即各种业务的发生,起码会引起两个会计要素(或同一要素中两个项目)发生增减变化。运用会计方法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变动记录下来,即复式记账。
null(三)复式记账的基本内容
1.借贷记账法
2.收付记账法
3.增减记账法
(四)复式记账的作用
1.能够全面、系统地在账户中记录经济 业务,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2.能够清晰地反映资金运动的来龙脉,便于对业务内容的了解和监督。
3.能够运用平衡关系检验账户记录有无差错。
null四、借贷记账法
(一)借贷记账法的产生与发展
1.产生——大约在12-- 13世纪起源于意大利,总结于14世纪末,并逐渐流传于全世界。
2.演进——借、贷二字最初只表示借贷资本家与贷款人与借贷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其增减变化,随着会计记录业务内容的丰富,逐渐演变为单纯表示各种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账符号。
(二)借贷记账法的内容 记账符号
1.记账符号——借贷记账法为“借”、“贷”二字。
2.主要作用——表示“增加”或“减少”;反映账户的登记方向。
3.符号含义:表示增减,但对于不同的账户具有不同的含义。
null(三)账户的设置和结构
1.资产类账户的结构
资产类账户余额与发生额的关系:
期初借方余额 + 本期借方发生额 — 本期贷方发生额 = 期末借方余额
2.负债、净资产类 账户的结构
负债、净资产类账户余额与发生额的关系: 期初贷方余额 + 本期贷方发生额 — 本期借方发生额 = 期末贷方余额
3.收入类账户的结构
4.支出类账户的结构(四)记账规律(规则)
1.有借必有贷 —— 账户登记方向。
2.借贷必相等 —— 账户登记金额。
·其具体应用:
(1)资产类账户:增加记“借”,减少记“贷”,余额在借方;
(2)负债、净资产类账户:增加记“贷”,减少记“借”,余额在贷方;
(3)收入相当于负债,支出相当于资产,但一般没有余额;
(四)记账规律(规则)
1.有借必有贷 —— 账户登记方向。
2.借贷必相等 —— 账户登记金额。
·其具体应用:
(1)资产类账户:增加记“借”,减少记“贷”,余额在借方;
(2)负债、净资产类账户:增加记“贷”,减少记“借”,余额在贷方;
(3)收入相当于负债,支出相当于资产,但一般没有余额;
(五)会计分录的编制与账户对应关系
1.会计分录的含义
经济业务在登记账户前预先确定的应记账户名称、方向和金额的一种记录形式。 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分录是填写在记账凭证上的。
2.编制会计分录的基本方法
3.教学中会计分录的内容、格式及书写要求
4.会计分录的种类
① 简单会计分录——由两个账户组成的会计分录。
② 复合(复杂)会计分录——由两个以上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
5.复合会计分录的分解(五)会计分录的编制与账户对应关系
1.会计分录的含义
经济业务在登记账户前预先确定的应记账户名称、方向和金额的一种记录形式。 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分录是填写在记账凭证上的。
2.编制会计分录的基本方法
3.教学中会计分录的内容、格式及书写要求
4.会计分录的种类
① 简单会计分录——由两个账户组成的会计分录。
② 复合(复杂)会计分录——由两个以上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
5.复合会计分录的分解6.两个重要名词
① 账户对应关系:复式记账时一笔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几个账户之间存在的相互依存系。例如,收到投资者投资存入银行, “银行存款”与“实收资本”账户就建立起了对应关系。一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是固定的,不可随意“拉郎配”。
② 对应账户:分录中存在着对应关系的账户。在上例中,“银行存款”与“实收资本”账户就互为对应账户。
6.两个重要名词
① 账户对应关系:复式记账时一笔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几个账户之间存在的相互依存系。例如,收到投资者投资存入银行, “银行存款”与“实收资本”账户就建立起了对应关系。一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是固定的,不可随意“拉郎配”。
② 对应账户:分录中存在着对应关系的账户。在上例中,“银行存款”与“实收资本”账户就互为对应账户。
(六)试算平衡
1.试算平衡的含义
根据会计等式的平衡原理,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通过汇总计算和比较,检查账户
记录的正确性、完整性的技术方法。
2.试算平衡的基本方法
① 发生额平衡法
发生额即在一定会计期间内账户所登记的增加额和减少额。
·平衡公式:全部账户借方发生额 = 全部账户贷方发生额
·平衡原理: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平衡依据:一定时期内全部账户发生额合计。(六)试算平衡
1.试算平衡的含义
根据会计等式的平衡原理,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通过汇总计算和比较,检查账户
记录的正确性、完整性的技术方法。
2.试算平衡的基本方法
① 发生额平衡法
发生额即在一定会计期间内账户所登记的增加额和减少额。
·平衡公式:全部账户借方发生额 = 全部账户贷方发生额
·平衡原理: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平衡依据:一定时期内全部账户发生额合计。② 余额平衡法
·平衡公式:全部账户借方余额合计 = 全部账户贷方余额合计
·平衡原理:会计等式的平衡原理。
·平衡依据:一定时期末全部账户余额。
·平衡方法:编制“总分类账户余额试算平衡表”
② 余额平衡法
·平衡公式:全部账户借方余额合计 = 全部账户贷方余额合计
·平衡原理:会计等式的平衡原理。
·平衡依据:一定时期末全部账户余额。
·平衡方法:编制“总分类账户余额试算平衡表”
第一节 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 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资产是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一、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付款、库存材料等。
(一)现金核算
现金是行政单位财会部门经常留存的一定数量的人民币现钞,是支付日常零星开支的备用资金。
为了核算行政单位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应设置“现金”总账账户,该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收到现金时,借记本账户,贷记有关账户: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账户,贷记本账户。本账户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现金数额。现金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额记账。
第一节 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 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为了详细反映现金收支及其结余变化情况,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要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现金日记账”要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每日终了,出纳人员应当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付出合计数和现金结余数,并且要将结余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例1] 某行政单位开出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2 000元备用
。 借:现金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