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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清代红帮源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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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清代红帮源流考清代红帮源流考 清代红帮源流考 一、前言     历史记载,是以人物为中心,历史学就是以人物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惟其注意力不宜仅集中于统治阶层的少数人物身上,以致忽略下层社会的广大群众。近一、二十年来,中外史家对中国历史的研究方向,已由上层社会的王公大臣逐渐转移到下层社会的市井小民或走卒贩夫。所谓秘密社会,主要是指下层社会的秘密宗教与秘密会党而言,因其活动并未得到官方的认可,而成为不合法的组织,中外史家研究秘密社会的风气,虽然日盛一日,不过由于资料不足,官书记载固失之于隐讳,私家着述则多凭藉传闻,神话传说的成分居多。近人根据神话...
21-清代红帮源流考
清代红帮源流考 清代红帮源流考 一、前言     历史记载,是以人物为中心,历史学就是以人物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惟其注意力不宜仅集中于统治阶层的少数人物身上,以致忽略下层社会的广大群众。近一、二十年来,中外史家对中国历史的研究方向,已由上层社会的王公大臣逐渐转移到下层社会的市井小民或走卒贩夫。所谓秘密社会,主要是指下层社会的秘密宗教与秘密会党而言,因其活动并未得到官方的认可,而成为不合法的组织,中外史家研究秘密社会的风气,虽然日盛一日,不过由于资料不足,官书记载固失之于隐讳,私家着述则多凭藉传闻,神话传说的成分居多。近人根据神话传说,牵引史事,以考证秘密社会的起源与发展,所得结论,或穿凿附会,或推求影射,以致异说纷纭,莫衷一是,俱非信史。     明代末年,由于社会经济的变迁,秘密社会的问题,已极严重。满洲入关以后,秘密社会的活动,益趋频繁,历朝君主取缔秘密社会,不遗余力,直省文武大吏遵旨查办秘密社会的案件,其呈报朝廷的各类文书仍多保存。国立故宫博物院现藏清代档案,主要为中央与地方的政府文书,依其来源,大致可分为宫中档、军机处档、内阁部院档、史馆档四大类。宫中档主要为康熙年间以降历朝君主亲手批发的满汉文奏摺,除少数部院廷臣的摺件外,主要来自直省外任官员,对地方事件奏报极详,含有很丰富的地方史料;军机处档包括档册与月摺包,前者为军机处经办文移分类汇抄的档册。后者则为宫中档奏摺录副存查的抄件,以及部院衙门奏摺的原件,可补宫中档的阙漏;内阁部院档主要为票签处及各部院办理国家庶政分类缮录的种种簿册:史馆档包括清代国史馆与民初清史馆所纂辑的纪、志、、传之各种稿本,以及为纂修稿本所搜集的有关资料。     清代档案,浩瀚无涯,近年以来,由于档案的陆续发现与积极整理,使清代史的研究,走上新的途径。有清一代,秘密社会滋事案件,层出不穷,地方官查办各案件的奏摺及所录罪犯的供词,都是最珍贵的直接史料,搜集直接史料,发掘档案,比较公私记载,排比史实,从事有系统的分析与叙述,才是探讨秘密社会的正确途径。清代以来的红帮,就是家喻户晓的一种秘密社会,向来颇引起中外学人的注意与兴趣。惟坊间发行各书,俱演绎神话传说,穿凿附会,并无史实根据。本文撰写之目的即在尝试尽量发掘档案,掌握直接史料,以探讨红帮的源流,俾有助于秘密社会信史的重建。     二、关于红帮起源的异说     关于红帮的传说,不仅内容有出入,即其名称,亦不一致,其起源问题,更是异说纷纭,莫衷一是。常圣照编《安亲系统录》一书谓:     当清廷乾嘉之际,有所谓红帮的兴起,其实,它便是青帮所分化的一支。不过,他们袒护清廷的意识占多数,红帮的祖师,便是总红,此人无姓无名,非常神秘,可能是清廷的化身,但不久也便衰落,又复并其势力入于青帮。这与青帮的变质,是有重大关系,也可以说,是清廷善于运用帮会的明证[1]。     前引文字中指出红帮的兴起时间是在乾嘉之际,是由青帮分化而来,具有浓厚的政治意味,袒护清廷的意识很强烈,红帮的祖师是总红,姓名不详。南怀瑾撰<青帮兴起的渊源与内幕>一文亦谓:     总红确有其人,他的名字是否就是如此的称呼,那也无从考证,祇是在洪门与青帮之间,当满清中叶之时,又分化成立一个红帮,它与青帮既互相照应,又互相分立,据说就是总红祖师所创的。这位祖师,又是雍正或乾隆的祖师,所以帮忙他创立红帮,以分化洪门与青帮的势力。他有很高的武功与法术,可能是一位学习密宗红教的学者,所以便叫总红[2]。     前引文字中亦认为红帮是由青帮分化而来,祖师总红“可能是一位学习密宗红教的学者”。南怀瑾在文中又谓“那位避居塞外的祖师,又名为总红,是蒙古人。”常圣照与南怀瑾所称红帮由青帮分化而来,为祖师总红所创的说法,纯属传说,并无史实依据,俱不足采信。     日人末光高义著《中国之秘密结社与慈善结社》一书,略谓红帮系匪徒之间结合而成的秘密团体,其源流分为双龙山、春保山、伏虎山三个时期,双龙山是红帮的创立时期,春保山是红帮的再兴时期,伏虎山是末期。清文宗咸丰四年(1854),有林钧等十八人,俱系退役将领,率其部属约一千人,在江苏北部双龙山鸿钧庙组织秘密团体,因为这个团体产生的地点是在鸿钧庙,所以在初创时叫做“鸿帮”。清穆宗同治年间,平定太平军后,鸿帮遭受清军将领彭玉麟的攻击,而被解散。大约在同治四年(1865)前后,有秀才盛春山者与无赖汉三共谋复兴鸿帮,在江北春保山聚集群众,并易名为红帮[3]。书中所述红帮的起源,传说的成分居多,于史无征,仍然不足采信。帮会丛书《金不换》则称元末韩山童、刘福通、徐寿辉、郭子兴、朱元璋等起兵,其兵头戴红巾,朱元璋为郭子兴部将,后来代领其众而有天下,为纪念朱元璋起义时所戴红巾,遂称为红帮。原书引天地会文件中包头诗“红巾一条在手中,包在头上访英雄”两句,遂谓红帮是以头包红巾而得名[4]。但红帮与红巾无涉,红帮因红巾而得名的说法仍待商榷。萧一山撰<天地会起源考>一文云:     天地会的名称不一,普通所称之三合会、三点会都是它的别名,后来的清水会、匕首会、双刀会、钵子会、告化会、小红旗会、小刀会、剑仔会、致公堂、以及哥老会、青红帮等都是他的分派。但它原来的总名,对外则称天地会,对内则自称洪门。因为恐怕外人识破,又把天地会三字改写为“”,伦敦不列颠博物院所藏天地会文件抄本Oriental 8207 E(1)有道:“自入洪门之后,手足相顾,设立忠义堂,拜为靔靔歃血联盟。”(见史料卷二洪门小引)可见洪门天地会是他们原来的名称了[5]。     前引文字中认为青红帮等都是天地会的分派,其原来总名,对外称天地会,对内则自称洪门。萧一山同时指出“红帮是哥老会的正统,由于洪家一名转来的,洪家当然就是洪门了。”陶成章撰<教会源流考>一文亦谓:     三点会也,三合会也,哥老会也,无非出自天地会,故皆号洪门,又曰洪家,别称洪帮(俗讹为红帮)。哥老会既出现以后,乃又有潘庆者,窃其馀绪以组织潘门,或曰潘家,又曰庆帮(俗讹作青布)。其分立之原因,盖由潘庆为贩卖私盐之魁,哥老会之徒皆湘勇,则又为捕贩卖私盐者也,势成反对,故别主旗帜,然湘勇之捕盐枭也其名,而暗通也其实,故虽有反对之名,而无其实,且其源流本出洪门,尚未尽忘木本水源之意,故凡潘门兄弟,遇见洪门兄弟,其开口语必曰潘洪原是一家[6]。     陶成章也认为洪帮是天地会的别称,因“洪”与“红”两字读音相近,所以“洪帮”又讹为“红帮”。日人平山周著《中国秘密社会史》一书指出青帮是盐枭及光蛋,而红帮则为哥老会中的正统[7]。     红帮为天地会别称的说法,固不可信,红帮为哥老会正统的论点,同样仍待商榷。戴玄之教授撰<清帮的源流>一文中已指出清帮源出洪门,为天地会支派的论点,众口一辞,视同定理,此种观念,牢不可破,但清帮的成立年代早于洪门数十年,清帮源出洪门之说,实不足征信[8]。清帮既非源出洪门,红帮同样也不是天地会的别称,洪帮俗讹为红帮的说法,尤不可采信。红帮并非属于天地会的范畴,探讨红帮的起源,发掘档案及认识秘密宗教的性质,才是正确的途径。     三、红帮与罗祖教的关系     明清时期,秘密社会的活动,日趋活跃。所谓秘密社会,就是指下层社会中各种非公开活动的组织而言,因其生态环境、思想信仰、组织形态、社会功能,彼此不同,各有其特殊条件,所以研究中国秘密社会问题,必须分为秘密会党与秘密宗教两个范畴,南会北教,不可混为一谈。会党是属于多元性的异姓结拜组织及械斗团体,并非起于一地,也不是始于一时,更非创自一人,其创立是起于抵抗乡绅大姓,或营兵胥役及异籍之人的欺凌压迫,在天地会成立以前,铁鞭会、父母会、铁尺会、一钱会、小刀会、边钱会、添弟会、雷公会等会党已先后正式出现[9],天地会并非原来的总名,会党林立,名目繁多,天地会就是其中一种势力较大的会党。秘密宗教起源于民间的各种信仰,并杂糅儒释道的思想而创生,是属于多元性的信仰结构,教派林立,名目繁多,其中罗祖教与红帮的起源有极密切的关系,清代罗祖教的成员,除农村城镇的善男信女外,有漕省分的粮船水手多皈依罗祖教,雍正元年(1723)十二月,刑部尚书励廷仪于<奏请严禁怕恶邪教水手>一摺略谓:     窃查粮船每只头舵二名,水手八名,又闲散二、三名,此类率多无籍之徒,朋比为奸,本船正副旗丁二名,势不能弹压制服。当漕粮兑足之后,仍延捱时日,包揽私货,以致载重稽迟,易于阻浅,不能如期抵通,及回空经产盐之地,又串通风客,收买私盐,此其弊端之彰著者。乃尤有不法之事,凡有漕七省之水手多崇尚罗门邪教,而浙江、湖广、江西三省,其党更炽,奉其教者,必饮生鸡血酒,入名册籍,并蓄有兵器。按期念经,则头戴白巾,身着花衣,往往聚众行凶,一呼百应,于康熙五十七年浙江与湖广之船在武清县地方相遇争斗,杀伤多人。六十一年,严州、庐州等帮在山东地方有行劫盐店大夥劫杀等事。凡此种种凶恶,渐不可长,至思惩治之法,莫若饬令该省督抚务着本军充当水手,则此弊自可禁绝。闻从前粮船因撑驾乏人,招募数名,谓之外水,历年以来,呼朋分类,盘踞漕船,视为常业,旗丁畏其势众,不能不行雇募[10]。     有漕省分包括直隶、山东、河南、江西、江南、浙江、湖广等省,其中江浙湖广等省,崇奉罗祖教的粮船水手,为数尤夥。     罗祖教简称罗教,教中传有《三世因由》一书,是探讨罗教源流的重要秘籍,惟后世查获的“三世因由”,其文字略有出入。乾隆年间,雅尔哈善在浙江巡抚任内查办罗祖教案时,查阅《三世因由》一书,内载“一世罗因,二世段继南,三世姚文宇,自称三祖。”[11]据近人的考证,“因”即“英”的音讹,罗英就是罗清的化名。罗清是山东莱州府即墨县猪毛城城阳社牢山人,生于明英宗正统七年(1442),明世宗嘉靖六年(1527)坐化[12],享年八十六岁,法名悟空,罗祖教、无为教俱尊祖师。惟据闽浙总督喀尔吉善所查获的《三世因由》则谓“初世罗成,就生长山东,在古北口修道;二世殷继南,生长浙江缙云县;三世姚文字,生长庆元县。”[13]雍正年间,罗祖教的信徒张维英供称“我们是乡间人,此教是罗明忠的祖上罗成就在正德年间传下来的,封为无为教,诵的是一部苦心悟道经,吃斋点烛。”[14]供词内所述罗祖姓名,与喀尔吉善所查获的《三世因由》一书的记载相符合,无为教是由罗姓祖上罗成所创立,所以又称为罗祖教。二世殷继南是浙江处州府缙云县虎头山人,生于明世宗嘉靖十九年(1540),十五岁时信奉罗祖教,法号普能,自称是罗祖转世。明神宗万历四年(1576),率弟子登天台山,宣扬教义,聚众三千余人,地方官以其妖言惑众,捕送处州府监禁,万历十年(1582)伏诛,享年四十三岁。三世姚文字生于万历六年(1578),传说生后数年不言,至殷继南死后始开口说话,自称是罗祖转世,清世祖顺治三年(1646)被杀,享年六十九岁。     罗祖著有五部六册经卷,即苦功悟道卷、叹世无为卷、正性除疑无修证自在卷、《巍巍不动泰山深根结果宝卷》各一册,《破邪显证钥匙卷》上下二册,合计五部六册。后世流传的罗祖教经卷大多为明代正德年间至清代康熙年间的原刻、校正、重刻本,各部经卷是属于变文的形式,敷衍故事,鄙俚通俗,并吸取了佛道经典、各种词曲及戏文的形式与思想,容易为识字不多的一般民众所接受,五部六册的抄写刊刻,流传很广,成为明清时期秘密宗教各教派的共同经卷。罗祖教吸取了禅宗的空,道家的无与净土宗的彼岸思想,再加上劫变的观念,而概括出“真空家乡,无生父母”八字真言,用彼岸思想否定了现实世界,以无极净土为宇宙的本源。世人皈依罗祖教,吃斋诵经,则苦业离身,解脱沈沦,返回真空家乡,进入理想的未来极乐世界。明清时期,社会多乱,罗祖教极为盛行,正反映下层社会的贫苦大众对现实世界的失望,及其对未来千福年理想境界的憧憬与渴望[15]。     信徒供奉罗祖神像诵经栖息之所,称为庵或庵堂,有漕省分运河两岸粮船停泊地方,建有许多庵堂。江浙地方的庵堂,主要为山东口直隶各属粮船水手回空栖息之所,其中杭州府北新关外拱宸桥地方,向为粮船停泊之处,附近庵堂更多。闽浙总督崔应阶具摺指出杭州各庵的由来,其原摺略谓:     杭州府北新关外拱宸桥地方,向为粮船停泊之所,明季时有密云人钱姓、翁姓、松江潘姓三人流寓杭州,共兴罗教,即于该地各建一庵,供奉佛像,吃素念经,于是有钱庵、翁庵、潘庵之名。因该处逼近粮船水次,有水手人等借居其中,以致日久相率皈教,该庵边为水手己业,复因不敷居住,酿资分建至数十庵之外,庵外各置馀地,以资守庵人日用,并为水手身故义冢,每年粮船回空,其闲散水手皆寄寓各庵,积习相沿,视为常事,此水手皈教之由来也[16]。     北新关外各庵内寓歇的水手,以异籍之人为主,籍隶山东、直隶者尤夥。各庵由驾船出身、年老无依的水手看守管理,以庵堂作为托足栖身之所,平日皈依罗祖教,茹素诵经,以求精神寄托。庵外置有空地,不识字未能念经者,耕种空地,以资糊口,并利用空地作为水手身故掩埋的义冢。粮船水手于每年回空时,其无处佣趁者,即赴各庵寓歇,每日付给守庵者饭食银两。其无力支给者,则由守庵之人垫给饭食,俟重运将开,水手得有佳价时,即计日偿钱,守庵老水手就可以藉沾微利,取资过活。庵堂的设立,其主要目的就是要使生者可以托足,死者有葬身之地,确实解决了流寓外地的粮船水手年老退休、疾病相扶、意外相助及在异地寓歇的切身问题[17]。     皈依罗祖教可以享受各种好处,庵堂的设立,具有宗教福利的社会功能。自从明末清初以来,由于漕船水手与日俱增,拱宸桥地方的庵堂,陆续增设达七十馀庵。雍正五年(1727),浙江巡抚李卫曾访闻北新关外仍有三十馀庵,各庵内寓歇的水手俱系异籍之人,因恐尽行拆毁后,回空之日,无所依归,所以仅毁去经像,不许仍称罗祖教,惟保留二十馀庵,其馀各庵俱经拆毁。乾隆年间,浙江仁和县知县王庄访闻拱震桥地方有十馀庵,其中朱光辉所住老庵,本系钱庵,因年代久远,故称老庵;唐潮所住万庵,原是翁庵,因万姓改建,所以称为万庵;此外刘庵、陆云庵、八仙珠庵、滚盘珠庵、周庵、阎庵、石庵等,俱由钱庵分出。至于杨钦所住刘庵、李应选所住李庵,周成龙所住王庵及章庵、黄庵、虞庵、彭庵等则自翁庵分出。又高万成所住清凉淹,丁文学所住王庵,张国柱所住刘庵,是由潘庵分出。各庵由钱、翁、潘三庵辗转分化,以致庵堂林立。浙江巡抚觉罗永德等认为粮船水手皈依罗祖教者甚夥,都是好勇斗狠之徒,声应气从,尤易齐心生事,而奏请毁去庵名,改为公所,以为水手托足容留之处。但清高宗认为所办未尽妥协,于乾隆三十三年(1768)九月十七日命军机大臣寄信觉罗永德从严办理,其谕旨略谓:     据永德奏北新关外查出庵堂十馀处,庵内收藏经卷,供奉罗像,每年粮船回空水手容留托足,请将皈教之人从重处治,毁其经像,革除庵名,改为公所,仍许水手回空时栖止等语,所办尚未尽妥协。杭州各处经堂,向系粮船水手所设,借栖止为名,信参众教,本应严禁,从前虽经李卫查毁经像,而房屋尚存,以致故智复萌,各庵内仍藏罗经罗像,是其恶习难返,非彻底毁禁,不能尽绝根株。若仅如该抚所奏,将庵堂改为公所,数年之后,查察稍疏,伊等势必又将公所变为庵堂,总非正本清源之道。至水手楼止之所,原不必官为筹画,此辈皆旗丁临时雇募应用,更非官丁可比,即或仗居各处,至期自能赴帮应雇,何必为之鳃鳃过计。况有漕之处,不止浙江一省,即如江南、湖广、河南、山东均有粮船,均需水手,并不闯皆有栖止公所,何独浙江为然,况此等游手好闲之人,群居一处,必至滋生事端,于地方又有何正?着传谕永德,除将本案从重办理外,所有各庵堂概行拆毁,毋得仍前留存,复贻后患,钦此[18]。 觉罗永德遵旨檄行藩臬两司,将北新关外所查出三十三庵,概行拆毁,不使留存,其拆下各物料及地基,逐一估计,变价造册报部,留充地方公用。     红帮是信奉罗祖教的粮船水手之秘密组织,而且往往就是分类械斗团体,其名称的由来,与洪门无涉,而是因粮船帮而得名。河道运粟,主要分为漕粮与白粮,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湖广等省征纳白米,转输入京,称为漕粮;江苏苏、松、常三府,太仓一州,浙江嘉、湖两府,岁输糯米于内务府,以供上用及百官凛禄之需,称为白粮。漕运粮船有船帮的组织,江、浙转输白粮,沿明代民运旧制,其后以临期雇募民船,时日稽迟,改行官运,但仍不便民,乃令漕船分带,以省官民之累。江、浙运白粮船,原定苏州、太仓为一帮,松江、常州各为一帮,嘉兴、湖州各为一帮。各帮水手械斗滋事案件,层出叠见,所谓红帮或青帮的“帮”,本为漕运粮船帮的“帮”。胡珠生撰<青帮史初探>一文中指出,青帮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而将青帮的历史分做三个阶段:从明季至清季道咸之交,大约二百五十年间,是为前期,属于漕粮河运阶段,是以粮船水手为主体的组织;从道咸之交至辛亥革命,大致六十年间,是为中期,属于漕粮改由海运阶段,成为以私盐贩为主体的组织;辛亥革命以降则为后期,是没落的阶段[19]。青帮的“帮”,的确就是粮帮的“帮”,红帮与青帮都是以粮船水手为主体的组织,但粮船水手走私贩盐等不法活动,在漕粮河运阶段已极猖獗,并非始于海运阶段。 四、红帮的形成 红帮的形成,是清代漕运积弊下的产物。由于粮船旗丁人数甚少,且不谙水性,只得雇募水手,由千总保结,然后呈报守备及府厅等官。又因漕船体积日增,水手人数亦随着增加,每船旗丁、舵工、水手不下三、四十人[20]。雍正年间,江西巡抚谢旻已指出各省粮船有七千只,以头舵、水手计之,不下十万余人,而粮船经过之地,需用剥浅、头纤、提溜等项人工,又不下数万人[21]。向来粮船行走,准许旗丁沿途酌量水势,其应需纤夫,听其临时自行雇募。水手素质低劣,多系下层社会的贫苦民众,或游手好闲之徒,江、浙情民或“贱民”就是粮船水手的主要来源,“强悍性成”,每致恃众械斗,滋生事端,清廷曾议及更换头舵、水手,但本军不谙撑驾,无从更换。漕运总督张大有具摺时略谓:     兹于粮船过淮盘验时,臣逐船查点,每船只换—、二名,或三、四名不等,据各粮道弁丁同称:粮船除正副旗丁之外,其本军内或贸易为生,或务农为业,撑驾之事,多不谙练,粮船涉江渡黄,提溜打闸,关系重大,非熟谙之人,不能胜任,不得不将老练水手留用数人撑驾,俟本军学习谙练,然后尽得更换,且粮船旗丁有什军朋运者,可以学习撑驾,渐次更换,若户少丁稀,并无什军者,势不得不雇募外人代撑等语[22]。头舵、水手操纵漕运,称弊丛生,漕粮运弁不随帮管押重空,常擅自离帮,正丁、副丁亦未能专管粮船,舵工则以漕船为世业,各帮水手肆行无忌,各立教门,其中翁庵与钱庵的罗祖教信徒,合为一教,称为老安教,潘庵信徒另为一教,称为潘安教,从翁、钱各庵分化出来的新庵,合为新安教,供奉罗相神像,每教内各有主教,叫做老官,又作老管,每帮有老官船一只,供设罗祖,入其教者,投拜老官为师,各船水手联合资助。据御史王世绂统计三教不下四、五万人,沿途纤手尚不在此数。各帮老官操生杀予夺之权,水手犯过,必送老官处治,轻者责罚,重者立毙,沉入河中。向来帮船沿途给发水手钱文,是由各帮头船开写一单,递交在后各船,照单开发,称为溜子。水手雇值,向例不过一两二线,水手以雇值低微,往往挟制旗丁,每名索钱二、三十千文不等,贪得无厌,除应发身工等项外,沿途屡次勒索,各船多已加至百余千文。粮船水手,一遇重空两运,水浅停滞,或催赶闸坝,即藉端向头船旗丁加索钱文,逼写溜子,溜子一出,即须挨船给付。倘若头船不发溜子,—、二次以后,怀怨既深,每于停泊旷野处所,乘夜聚众滋闹,以泄其忿,打船进舱,持刀恐吓,无所不为,不但旗丁畏之如虎,即丞悴运弁,亦不敢过问[23]。罗祖教声势既盛,老官竟开写溜子,当粮船衔尾前进时,忽然停止,老官即传出溜子,索添身工价值,旗丁不敢不从。     各粮船老帮水手多系老安教的信徒,新帮水手多系新安教的信徒,老帮水手与新帮水手彼此之间亦常因利害冲突,互相仇杀,粮船水手的分类械斗案件,遂屡见不鲜,道光五年(1825)三月,杭三新帮水手李广明、郭世正、扬起敬三名到浙江省城喊控。据供称向来嘉白、杭三两帮内,老帮水手俱是齐心一气。是年二月初四日,嘉白老帮水手与新帮水手争闹,杭三老帮水手于是日夜间,将帮内新帮水手寻杀,新帮被杀尸身捞获十一躯,其老帮首领是吴在明,其馀头目有徐老大等二十多人[24]。御史钱仪吉指出浙省粮船水手所立老安教与潘安教,纠众仇杀,在嘉兴西丽桥水次斗杀,自二月初四日起至初七日止,教中“以朱墨涂面”,各为标帜,持刀斗杀,昼夜不散,其逃逸上岸者俱被追杀,有的被截断手足,投掷河流,伤毙多人,过往客船皆被拦截搜拿,甚至有行人因走避不及误遭刀毙者,数日内城门昼闭,府县营汛坐观无策,兵役等竟无一人上船会拿滋事水手。其自行投案的水手李明秀、马文德二名,在县城拘禁,帮中水手旋即纠众劫狱,府县畏葸惊惶,竟商同将李明秀等二名释放。     老安教习称老堂,潘安教习称潘堂,水手凶狠好斗,据漕运总督恩特亨额指出江、浙两省不安分的水手计有二十余帮,各帮粮船内藏匿大量器械,包括鸟枪、铁砂、长枪、扑刀、铁鞭、大斧、腰刀、双刀、铁尺、顺刀、鬼头刀、木棍等。粮船沿途雇募的纤手,必推曾经械斗受伤的人充当头目。据御史王世绂奏称,教中遇有争斗,老官“以红箸为号”,人即立聚。嘉兴白粮帮,全帮共六十九船,水手有一千余名,主要为籍隶徐州、山东各州县,结成一气,众心甚齐,帮中俱“以红布系腰”,作为标帜。由于各帮之间,利害相冲突,动辄纠众械斗,夙仇始终未释。道光八年(1828)七月内,嘉兴白粮帮停泊通州刘格庄东岸,有水手名王大小者,上街购买衣物,与台州前帮水手李大楞等会遇,李大楞等企图报复,将王大小杀伤毙命。嘉兴白粮帮水手杨德纠帮水手百余人,各持刀枪器械前往寻殴。台州前帮水手,力不能敌,伤亡众多,李大楞等被杀,弃尸河内。台州前帮水手以处州后帮多系老安教,后来亦有潘安教徒杂入其中,遂勾结处州后帮老安教水手,将处州帮中潘安教水手杀毙多人,将尸身纷纷抛弃河中,其挟仇凶斗之烈,实已目无法纪[25],各帮粮船水手,争强门狠,地方文武官员竟不敢过问。浙江巡抚乌尔恭额具摺奏闻漕运水手各分党羽的情形,其原摺略谓:     查浙江粮船水手习教,起自前明罗姓之徒翁、钱、潘三人,翁、钱两教谓之老安,潘姓一教谓之潘安,每帮头船名为老堂,供有师傅罗娃牌位,凡投充水手,必拜一人为师,各分党羽,意在争窝争斗以自强,与别项邪教之煽惑人心者各别,其中年老水手间有持齐,并诵金刚等经之人,亦与念习荒诞之咒语不同。自道光五年嘉白等帮分类械斗,杀毙多命,大加惩创后,其教渐衰,其堂亦渐废,不敢设立师傅来姓牌位。又在每帮船上供本观音大士神像,于粮艘渡黄过坝以前,朔望交香念诵心经,祈保平安,“于是复有经堂名目[26]。御史钱仪吉具摺时已指出粮船水手多系强狠无籍之徒,每至沿途扰累滋事,漕务官弁,以赶路为急,不暇深求,而地方官又以事隶漕船,不妨推诿,俱图敷衍目前,日久违酿成钜案[27]。御史陆以恒亦指出浙江帮般水手,向来多由无业穷民募充,凶悍性成,恃众滋事,目无法纪,无所不为,不但旗丁畏之如虎,甘心隐忍,即各船丞悴运弁,亦以人役无多,莫敢过问,禀报上司,交地方官审办时,则化大为小,不过将水手从轻拟罪,而禀报之员,却以约束不严,已先干吏议,以致各帮甫经惩创之后,处州后帮水手复纠众互殴。     粮船水手薛三、姜占波、谷泳幅等,分隶山东济宁、临清、武城等县,各在镇江、杭湖、宁绍、温处、安庆等帮充当水手,屡次滋事,讹作录文,道光十六年(1936)八月,于山东被拿获,据护理山东巡抚布政使刘斯媚具摺指出各帮船上向有罗姓流传老安、潘安教会,供奉罗祖神像,该教分列支派,入教之人给予老管香钱—、二百文不等,朔望焚香磕头,讽诵苦功经,劝人为善,水手拜老管为师,方有照应。从前只准老管收徒,其后因各水手辗转传徒,习教者渐广,竟不听老管的约束[28]。     老安教、潘安教与新安教,都是从罗祖教转化而来。浙江巡抚乌尔恭额已指出嘉白等帮的争窝争斗,就是一种分类械斗,老安教与新安教固然彼此械斗,即老安教与潘安教同样也互殴械斗。老帮水手与新帮水手争窝争斗的情况,更加严重,嘉兴白粮帮与台州前帮、处州后帮挟仇械斗的案件也是层出不穷。各帮粮船水手多皈依罗祖教,具备相同的宗教信仰,但因彼此利害不同,以致动辄殴斗,杀毙多人。因此,老安教、潘安教、新安教、嘉兴白粮帮、台州前帮、处州后帮等都是一种械斗团体。各种械门团体的由来,与罗祖教的发展、粮船水手素质的低劣、漕政积弊的日趋严重都有密切的关系,至于导致械斗的原因也很多,或因水手向旗丁索取雇值,逼写溜子不遂,或因水手争驾新船而起衅,或因走私贩毒而引起纠纷,或因争夺地盘即所谓争窝而殴斗,各帮彼此因利害冲突,动辄火并,地方官化大为小,处理不善,姑息一时,日久遂酿成巨患,涓涓不塞,终成江河。     各帮粮船水手械斗时,均有其特殊标帜,其中嘉兴白粮等帮以红箸为号,党夥立聚,以红布系腰,作为识别,且以朱墨涂面,以为标帜,因帮中以红色为其最显着的特征,所以称之为红帮。简言之,以红色为标帜的粮船帮,就叫做红帮,红帮的名目,是由嘉兴白粮帮械斗时的标帜而得名,并非创自一人之手。红帮的“红”与洪门的“洪”,虽然谐音,但彼此并无直接关系,所谓“哥老会实由洪门演变而来,俗称为‘红帮’者也”[29],“红帮是哥老会的正统,由于洪家一名转来的,洪家当然就是洪门了”的说法[30],实出自后人的附会。至于蒙古人总红祖师创立红帮的论点,纯属虚构的神话传说,渺无实际,俱非信史。红帮的起源,实与罗祖教有极密切的关系,既非天地会的分派,更非哥老会的正统,而是以信奉罗祖教的粮船水手为基本成员的秘密行帮组织,各帮粮船水手霸占漕船,视同己业,沿途则于滨河旷僻处所开设茶酒等铺,以寄存赃物[31]。老官据粮船为经堂,号召徒众,各结党羽,彼此因争夺地盘等利害关系,逞强凶斗,在性质上是属于分类械斗,红帮就是以粮船水手为基本成员的一种团体,藉宗教信仰,以祈保水手航行的平安,利用宗教组织,建立纵的师徒关系,并以严格的帮规,约束党夥,强化内部的组织,红帮势力既盛,其滋事案件,层出不穷,遂成为清代漕运方面的严重问题。 五、防范粮船水手滋事章程     清廷鉴于各省漕船水手多崇尚罗祖教,聚众械斗,一呼百应,滋生事端,伤害多人,行钊盐店,抢夺商民船只,所以屡饬漕运总督及有漕省分各督抚妥议严禁粮船水手滋事章程。道光四年(1824),漕运总督魏元煜议奏各帮粮船水手责成头舵分别雇用确知姓名篇贯的水手,保结存案,并饬连弁将头舵、水手的年貌、籍贯、造册呈报,每名发给腰牌,停泊时按船查验,不准虚应故事[32]。道光八年(1828),漕运总督讷尔经额具奏筹备江浙等帮水手章程八款:(一)浙省帮船每帮出运时,酌添闲运一人协同重空千总往回照料,专令沿途弹压稽查:(二)各帮老官师傅责成粮道督同运弁及地方官根查确实,无论曾否滋事,俱按月学解原籍交地方官严加管束,不准外出,以“水手老官”四字刺面,按月点验;(三)雇用头舵、水手责令重空千总及闲运备弁督同本船旗丁就本地良善水手雇募,取其确实年貌、籍贯、住址,按船造册呈送备查,并令出具连环保结,一船生事,十船连坐;(四)各帮水手滋事伤及人命,学交地方官照例办理,其有逞强勒加身工津费不服管束者,俱交督押粮道总运丞悴讯明录供后交地方官治罪,情节可恶者,面上刺“滋事水手”四字;(五)每船水手藉口防夜,多藏匿凶器,帮弁于出运前应按船搜查净尽,并饬旗丁、头舵随时防范;(六)各帮船开行后俱有无籍恶徒随帮放散风,每于昏夜勾串水手朋比为好,应责成本官严学究办,不准容隐;(七)船河捕快多有老安、潘安等教信徒混足迹充当,暗为粮船水手护符,勾串渔利,应饬沿河所属河厅州县认真缉捕,从重治罪;(八)浙帮过淮,责成派出营员,酌带弁兵数十名一路弹压,至拓园交直隶地面,由天津镇专委营员带兵接替弹压。     由于漕运积弊已深,运弁旗丁因循苟且,虚应故事,粮船水手犷悍性成,滋事殴斗由来已久,各帮之间利害冲突,挟赚报复,目无法纪,运弁旗丁遂畏之如虎,防范水手章程形如具文,以致各帮斗杀案件仍层出叠见,道光十五年(1835)八月,清宣宗颁谕云:     朕闽粮船水手类皆无籍匪徒,性成犷悍,均由习教之人老管师父招雇上船,各分党与,恃众逞强,以致在途互斗,杀伤劫夺行旅之案,层见叠出。即如上年山东清平县地方有庐州二帮水手王汶举等门杀多命,今春镇江前后两帮水手复敢藏匿刀械,施放火器各案,是水手逞凶滋事,江浙帮船为尤甚,而此外各省恐亦有此恶习。朕因科道陈奏,屡经降旨谕令有漕省分及沿途各督抚、漕运总督严行查察,随时惩办,不啻至再至三,乃凶悍之风,至今愈织,推原其故,总由此等匪徒谷不畏法,即有重案,宋明后正法数人,该匪徒等亦只视为故常,毫无警畏,几成积重难返之势,现在办理新漕,若不乘此病加振作,力清其源,年复一年,伊于何底,傥亿酿成巨案,尚复成何事体?因思各省帮船,为数众多,粮道总运各负稽查,容有未周,且运弁既虑生事端,旗丁复受其技制,其沿途州县营汛各员弁,又因漕船行走,不准停泊,即有械斗抢劫各案,只得将就了事,无误漕行,因而化大为小,化有为无,虽奉严旨饬查,辄以并无案据为词,一奏塞责,而居民商旅隐受其害者,实不知凡几矣,又何怪该匪徒等肆行不法,有恃而无恐耶,似此积习相沿,深堪痛恨,与其惩治于事后,不若防患于未然。嗣后各帮漕船受兑之先,如何责成旗丁募雇确有籍贲之人充当水手,不由老管师父盘踞把持,私相庇护。至所过地方如何令帮弁旗丁认真管束,毋许滋事,傥有斗殴抢劫等案,州县营况立即捕擒治罪,不得因尸身抛弃,首告无人,辄为讳匿不究[33]。各帮老官师父盘踞粮船,江浙帮船向来雇募外来水手,日久相沿,不易驱除,只能遇事严惩,随时防范。道光十六年三月,军机大臣等议奏约东水手章程六款,其要点如下:     一,严查藏匿凶器。长刀、利矛、火枪、抬枪,必须随时搜查,帮船开行以前责成粮道督率帮弁会同地方文武先在水次实力搜查,俟各帮重运过淮,即由漕运总督逐船搜括一次,抵天津回空时,仍督饬总运帮弁各员复查一次,如有藏匿违禁器械,立即提犯跟究,从重惩办。     二,严定头舵保结。雇募人手,应今街所备弁责成头舵保结,确知实在姓名、籍贯,方准充当,每人置给腰牌,不许擅离本船,如有滋事潜逃,即向原保之人指令交出,申严保结,一遇犯案,即可根究缉拿。     三,严置凶徒重典。粮船水手行劫杀人,不分人数多寡,曾否得财,俱拟斩立决枭示,先行正法,其抢夺案内下手杀人之犯亦照行劫杀人倒一体正法枭示。     四,严治游帮恶徒。漕船经过地方沿途岸上游帮意徒,以粮船为连逃薮,日则上岸滋事,夜则赴船食宿,内外勾结,朋比为奸,游帮恶徒有抢劫杀人及被获时拒捕杀伤人者,均照粮船水手抢劫拒捕例一体惩办。     五,酌宽地方处分。水手等如有斗杀抢劫等案,沿途州县营汛员弁立即集知漕务本管各官将该船暂行停泊会同帮弁将凶犯拿获究办。     六,沿途派兵防缉。饬今沿途各省督抚等每年于漕船经过之先拣派文武员弁多带兵役,分别段落,彼此照会,往来接递,如有水手及游帮藉端滋事,立即会同地方官严拿究办[34]。粮船水手、短纤等,多系佣工糊口无业贫民,犷悍成性,以漕船为适逃渊薮,文武各官因其人数众多,恐激成拒捕重案,以致相率容隐,化大为小,终于成为东南漕务之蠹。咸丰元年(1851)四月,泗州等帮粮船水手张八仔等五十二名因藉端讹诈旗丁被拿获,江苏巡抚杨文定具摺时指出张八仔等分隶江苏、安徽、山东、直隶等州县,张八仔、袁兆祥、陈二扪等人均在泗仲职帮粮船充当水手,道光二十九年(1849),粮船回空南下,陈二扪向张八仔等道及贫难,起意创立名目,批溜勒索,张八仔等允从,又纠邀齐三等七人向旗丁勒批捉小口盐利等名目钱数千文,到各船传说,如不依允,即将粮船停泊,旗丁虑其闹事,不敢违拗,逐一批明付给,按股分用。凤常帮漕船南下行至七级地方时,通帮水手道及辛工无多,贫难度日,水手胡凤岐起意邀允张保汰等七人向旗了索讨不准窦私盐钱文,如不给付,均各停船不走。旗丁见人多势凶,各船给钱九千文,按股分用[35]。由此可知粮船水手的滋事案件与红帮的起源及发展,一方面可以说清代漕运积弊下的产物,一方面也反映下层社会民生问题的严重。 六、结   论     秘密宗教是释道以外的各种教门,教派林立,名目繁多,并非都由白莲教转化而来,罗祖教是由佛教禅宗五宗之一的临济宗发展而来的一个教派[36],源远流长。罗祖教吸取禅宗、道家的空无观念及净土宗的彼岸思想,其经卷刻本流传甚普遍,文字浅显,俚俗易晓,其教义颇适合下层社会的宗教需求。自明季正德年间以来,罗祖教传布渐广,清世宗雍正年间直省督抚奉旨查禁罗祖教,不遗余力,清高宗乾隆年间破获罗祖教案多起,抓毁庵堂,严惩教徒,但罗祖教的势力并未稍替。     罗祖教容纳下层社会各行业的群众,薙头人就是奉罗祖为祖师,每年七月十三日,相传为罗祖生辰。是日,凡习业蓬头者,皆拜罗祖,烧香祈福[37]。漕运粮船水手,多为迫于生计,陷于困境的贫苦民众,即所谓“无籍之徒”,水手信奉的也是罗祖教。罗祖教不同于其他教派,教中固无吃符念咒的法术,其迷信成分并不浓厚,皈教者却可享受贫病相扶,患难相助的各种好处,各庵堂的设立,解决了异籍同教住宿饮食的切身问题,充分发挥了民间宗教正面的社会功能,其初并未含有政治意味或种族意识,不必强调反满的思想。罗祖教的盛行,其宗教福利措施,实为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清代有漕省分,即直隶、山东、河南、江西、江南、浙江、湖广等七省,各省粮船水手多崇奉罗祖教,各帮头船设立罗祖牌位,供奉罗祖神像,祈保水手的平安。惟因罗祖教支派日繁,老安、潘安、新安等派别俱由罗祖教分化出来,以老官为教主,操生杀予夺之权,老官自立教门,各分党羽,凡投充水手者,必须拜老官一人为师,方有照应。各帮水手,其籍贯不同,地域观念非常浓厚,各帮之间,往往因利害冲突而酿成械斗巨案。检查现存清代档案,所谓红帮就是崇奉罗祖教的粮船水手的一种械斗团体。浙江嘉兴白粮帮,简称嘉白帮,帮中老官以红箸传号,党夥立聚,遇有械斗时,则以红布系腰,并以朱墨涂面,作为识别,因帮中以红色为最显着的特征,所以称之为红帮。其宗教色彩较淡薄,而其械斗性质,又迹近会党,所以红帮就是一种秘密行帮,但并非由天地会分化出来的帮派,也不是哥老会的正统或旁支,而是属于秘密宗教的范畴,红帮就是由罗祖教发展而来的一种秘密帮派,以漕运水手为基本成员。由于水手人数与日俱增,清代中叶以降,漕运积弊日深,积重难返,红帮的势力益盛,凡投充水手者,如欲立足粮船,必须加入帮派,甚至短纤、游帮及岸上开张茶酒各铺、捕役以及走私贩毒不法商人等亦加入红帮,动辄滋生事端,肆行无忌,目无法纪,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注释】     [1]常圣照编《安亲系统录》(台北,古亭书屋),页37。     [2]南怀瑾撰<青帮兴起的渊源与内幕>,《新天地》,第五卷,第八期,页14。     [3]末光高义著《中国之秘密结社与慈善结社》(台北,古亭书屋),页29-30。     [4]《金不换》(台北,皖江书店),页6。     [5]萧一山撰<天地会起源考>,《近代秘密社会史料》(台北,文海出版社),卷首,页4。     [6]陶成章著(教会源流考),《近代秘密社会史料》卷二,页5。     [7]平山周著《中国秘密社会史》(台北,古亭书屋),页76。     [8]戴玄之撰<青帮的源流>,《食贷月刊》复刊,第三卷,第四期(台北),页24。     [9]庄吉发撰<从国立故宫博物院现存档案谈清代的秘密社会>,《历史与中国社会变迁研讨会)(台北,中央研究院三民主义研究所),,页322。     [10]《宫中档雍正朝奏摺》,第二辑,页139,雍正元年十二月初七日,励廷仪奏摺。     [11]《史料旬刊》(台北,国风出版社),第二四期,天861,乾隆十八年七月十九日,雅尔哈善奏摺。     [12]泽由瑞穗著《校注破邪详辩》(日本道教刊行会,昭和四十七年),页222。铃本中正编《千年王国的民众运动之研究》(东京大学出版会,1982年),页168,谓罗清生于正统八年(1443)。     [13]《军机处档·月摺包》第2772箱,15包,2042号,乾隆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喀尔吉善奏摺录副。     [14]《宫中档雍正朝奏摺》,第十四辑,页698,雍正七年十月十三日,刘世明奏摺。     [15]庄吉发撰(四海之内皆兄弟——历代的秘密社会),《中国文化新论·社会篇》(台北,联经出版公司),页308。     [16]《史料旬刊》,第十二期,天408,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崔应阶奏摺。     [17]叶文心撰<人“神”之间——浅论十八世纪的罗教>,《史学评论》,第二期,页7。     [18]《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八一九,页3,乾隆三十三年九月壬寅,寄信上谕。     [19]胡珠生撰,<青帮史初探>,《历史学》(1970年),页102。     [20]《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四五三,页10,乾隆五十九年五月丙午,上谕。     [21]《宫中档雍正朝奏摺》,第十七辑,页514,雍正九年正月二十四日,谢昱奏摺。     [22]《宫中档雍正朝奏摺》,第二辑,页435,雍正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张大有奏摺。     [23]《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六三,页29,道光九年十二月壬午,寄信上谕。     [24]《清宣宗成皇帝圣训》(台北,文海出版社),卷八一,靖奸宄,页29,道光五年三月庚戌,上谕。     [25]《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四一,页31,道光八年八月丁酉,寄信上谕。     [26]《宫中档》第2776箱,1包,580号,道光十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乌尔恭额奏摺。     [27]《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八○,页28,道光五年三月辛亥,寄信上谕。     [28]《军机处档·月摺包》,第2768箱,107包,72341号,道光十六年八月二十日,刘斯嵋奏摺录副。     [29]萧一山著《清代通史》(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第一册,页909。     [30]萧一山撰<天地会起源考>,页5。     [31]《宫中档》,第2776箱,1包,376号,道光十七年正月二十日,色卜星额奏摺。     [32]《食货志》四(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漕运五,弁丁八。     [33]《清宣宗成皇帝圣训》,卷八十四,页4,道光十五年八月戊申,上谕。     [34]《军机处档·月摺包》,第2768箱,97包,70492号,道光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长龄等奏摺。     [35]《宫中档》,第2709箱,3包,453号,咸丰元年四月十三日,杨文定奏摺。     [36]喻松青撰<明清时代民间的宗教信仰和秘密结社>,《清史研究集》第1辑(1980年),页120。     [37]《宫中档》,第2726箱,20包,3134号,经额布奏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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