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非器质性睡眠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在中国的应用情况与修改建议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9年第23卷第7期 513
·天下归一与水土不服——ICD一10第五章在中国应用的评述·
ICD.10非器质性睡眠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在
中国的应用情况与修改建议
陈彦方
(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100096Einail.,chenyf410326@yahoo.com.ca)
【关键词】 非器质性睡眠障碍;诊断分类;ICD.10;应用;修改
中图分类号:R749.7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6729(2009)007—0513—02
doi:10.3969/j.issn.1000—...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9年第23卷第7期 513
·天下归一与水土不服——ICD一10第五章在中国应用的评述·
ICD.10非器质性睡眠障碍的分类与诊断
在
中国的应用情况与修改建议
陈彦方
(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100096Einail.,chenyf410326@yahoo.com.ca)
【关键词】 非器质性睡眠障碍;诊断分类;ICD.10;应用;修改
中图分类号:R749.7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6729(2009)007—0513—02
doi:10.3969/j.issn.1000—6729.2009.07.016
ICD一10非器质性睡眠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在
中国(未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应用情况与修 2ICD一10非器质性睡眠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改建议。 的修改建议
1ICD-10非器质性睡眠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在中国的应用
中国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对非器质性睡眠障碍及其
他疾病伴发睡眠障碍应用的分类与诊断系统主要有4
个,分别是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
(CCMD-3)¨J、WHO的ICD一10(V)口J,美国的
DSM—IV”1及国际睡眠障碍分类第二版(IDSC-2)HJ。
本文统计了2004—2007年间7种中国精神卫生专业
期刊,即《中华精神科杂志》《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上海精神医学》《临床精神医学杂志》《中国临床心
理学杂志》《中国行为医学杂志》《中国神经精神疾
病杂志》上发
的有关论文,ICD-10(V)F51非器
质性睡眠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的原创性论文不多。
由这类睡眠障碍加上其他疾病伴发睡眠障碍及药物副
反应所致睡眠障碍相关论文所用的分类诊断系统统计
如下:CCMD一3,17篇(占56.7%);ICD一10(V),
3篇(占10.0%);DSM—IV,9篇(占30.0%);
ICSD-2,1篇(占3.3%)。
在睡眠障碍方面,虽然中国精神卫生专业人员使
用CCMD-3为分类与诊断标准的论文居多,ICD一10
(V)使用频率较低,但是由于CCMD-3有一个重要
的原则,即分类与诊断主要向ICD一10(V)靠拢,
所以CCMD-3在非器质性睡眠障碍及其他疾病伴发
睡眠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方面与ICD一10(V)有很大
的相似性。因此,实际上ICD一10(V)对中国的专
业人员的临床工作和研究活动影响较明显。
建议l:在1:51非器质性睡眠障碍的亚型诊断标
准中增加睡眠问
(亚临床或亚健康状态)的诊断
说明。例如,在F51.0非器质性失眠症的诊断标准
“说明”中,增加以下内容:“如果失眠症状已经符
合症状标准、严重标准和排除标准,但不满足病程标
准(如病程短于1个月),应诊断为失眠亚临床状
态。其中症状较轻,尚未达到严重标准者,则诊断为
失眠亚健康状态,两者统称失眠问题。”
理由:睡眠既是正常生理状态,也可以因各种病
因导致睡眠障碍。应当注意在受检者出现“睡眠障
碍”时,不能把一般认为正常的睡眠频度,强度和
持续时间作为判断偏离程度的标准,因为有些人的睡
眠频度,强度和持续时间低于一般常人,却并不认为
自己是睡眠障碍病人。相反,有些人为其睡眠质量之
差痛苦不堪,但他们的睡眠频度,强度和持续时间从
客观上看在正常范围。例如:①失眠者过分关注失眠
及其不良后果,由此感到十分痛苦和影响社会功能,
此时应判断为失眠症状而不是正常的失眠反应。②需
要指出,尽管此时满足了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并排
除了躯体疾病和其他精神障碍导致的继发性失眠,但
尚不足以诊断为非器质睡眠失眠障碍。因为尚要求满
足病程标准(例如至少持续1个月),方可诊断为非
器质失眠症。对于满足除了病程标准以外的其他标准
者,可诊断为亚临床状态。而比亚临床状态更轻者,
则诊断为亚健康状态。这样的分类与诊断标准,是为
了尊重WHO:“人人享有健康”的权利和实践医疗
卫生“以人为中心”的需要饽J。
万方数据
514 ChineseMentalHealthJournal,Vol23,No.7,2009
建议2:将ICD.10(V)诊断标准的内容分解成
为描述性定义,症状标准,严重标准,病程标准,排
除标准和必要的说明,予以阐述。例如,中国睡眠研
究会参照(CCMD一3)⋯、WHO的ICD一10(V)旧1、
美国的DSM—IV口’及IDSC-2的修改ICD一10(V)
FSI.0非器质性失眠症,达成的专家共识如下:
F51.0非器质性失眠症是在具备充分的睡眠机会和环
境的前提下,发生以失眠为主的睡眠质量不满意状
况,包括难以入睡、睡眠不深、多梦、醒后不易再
睡、早醒,或自觉睡眠明显不足等。其他症状均继发
于失眠,如焦虑、抑郁,或恐惧心理等。失眠及其伴
发症状可导致精神活动效率下降,妨碍社会功能。症
状标准:(1)几乎以失眠为唯一的症状,包括难以
入睡、睡眠不深、多梦、早醒,醒后不易再睡,或自
觉睡眠明显不足(主观性失眠)、醒后不适感、疲
乏,或白天困倦等;(2)具有失眠和极度关注失眠
结果的优势观念;(3)主观性失眠者多导睡眠检测
无明显异常。严重标准:对睡眠数量、质量的不满引
起明显的苦恼或社会功能受损。病程标准:至少每周
发生3次,并至少已1个月。排除标准:排除躯体
疾病或精神障碍症状导致的继发性失眠。说明:(1)
如果失眠是某种躯体疾病或精神障碍症状的一个组成
部分,不另诊断为非器质性失眠症,但应在轴l(精
神障碍)诊断中写明继发性失眠¨“J。(2)如果失
眠症状已经符合症状标准、严重标准和排除标准,但
不满足病程标准(如病程短于1个月),应诊断为失
眠亚临床状态。其中症状较轻,尚未达到严重标准
者,则诊断为失眠亚健康状态,两者统称失眠问题。
理由:在编写格式上,考虑到ICD一10(V)需
要在世界各国应用的实际情况,为了提高诊断标准的
可操作性,以便提高诊断标准的信度和效度。故建议
ICD一10(V)的诊断标准内容上,注意考虑分项阐述
描述性定义,症状标准,严重标准,病程标准,排除
标准和必要的说明。这样的编写格式照顾到不同文化
和发展水平的各级医疗机构应用时的操作
性,可
以提高诊断标准的信度和效度。
建议3:要注意处理常见的失眠症状与各种躯体
疾病和精神障碍在分类与诊断方面的关系。在“ICD
(V)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中某些大类的说明”中,
建议增加一节“FS0~F59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
的行为综合征与其他章节的关系”。具体说明:“只
要病人的主诉中有失眠症状,应当将具体的睡眠障碍
诊断与所有其他的精神障碍诊断开列在一起,以便充
分地描述该病例的精神病理和/或病理生理状况。”
必要时还需要在ICE)(V)各个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
标准中予以提示。例如,在“F32抑郁发作”一节
后面,增添说明:“只要病人的主诉中有失眠症状,
睡眠障碍的诊断成立,应当将具体的睡眠障碍诊断与
抑郁发作及其所有亚型诊断开列在一起,以便充分地
描述该病例的精神病理和/或病理生理状况。”假如
失眠症状很突出,成为患者的主诉之一,但是尚不满
足睡眠障碍的诊断标准,建议在具体精神障碍的诊断
中描述为伴发症状。又如,由强烈应激导致创伤后应
激障碍(PTSD)时伴发失眠,焦虑,抑郁等症状,
也应在诊断时写明,以便临床工作中予以关注和处
理。
理由:根据ICD一10(V)“引言”的“使用者应
特别注意的一些问题”中已经提出:建议临床医生
应遵循一个总的原则,即概括临床表现时需要多少诊
断就记录多少诊断。当记录一个以上的诊断时,最好
将一个诊断放在其他诊断之前以表明其为主要诊断,
同时注明其他任何辅助诊断或附加诊断|21。因此建
议应注意处理失眠症状与各种躯体疾病和精神障碍在
分类与诊断方面的关系,提倡使用多轴诊断。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第三版(CCMD-3)[M].济南:山东省科学技术出
版社。2001.
[2]WorldHealthOrganization.InternationalStatisticalClassi-
ficationofDiseasesandRelatedHealthProblems.10th
Version[M].Geneva:WorldHealthOrganization,
1994
[3]AmericanPsychiatricAssociation.DiagnosticandStatisti-
calManualofMentalDisordersFourthEdition(DSM—IV)
[M].Washington:APA.1994.
[4]AmericanAcademyofSleepMedicine.The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ofSleepDisordersSecondedition(ICSD-2)
[M].Westchcster,IL2005.
【5] MczzichJE,SalloumIM.Towardsinnovativeintcmation-
alclassificationanddiagnosticsystems:ICD·11andper-
son.centeredintegrativediagnosis(Editorial)[J]Acta
PsychiatScand。2007,116:1.
编辑:张卫华
2008—06—12收稿,2009—02—23修回
万方数据
ICD-10非器质性睡眠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在中国的应用情
况与修改建议
作者: 陈彦方, CHEN Yan-Fang
作者单位: 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100096
刊名: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英文刊名: CHINESE MENTAL HEALTH JOURNAL
年,卷(期): 2009,23(7)
引用次数: 0次
参考文献(5条)
1.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 2001
2.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and Related Health
Problems 1994
3.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ourth
Edition (DSM-Ⅳ) 1994
4.American Academy of Sleep Medicine The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Sleep Disorders (ICSD-2)
2005
5.Mezzich JE.Salloum IM Towards innovative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and diagnostic systems:ICD-
11 and person-centered integrative diagnosis (Editorial)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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