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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与伦理道德的互补性

2011-05-04 4页 doc 28KB 2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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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与伦理道德的互补性论法律与伦理道德的互补性 论法律与伦理道德的互补性 姓名:陶鳌 学号:L90914031 专业:09图书档案学类 内容摘要:法律,是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是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为手段。道德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着引导、促进人们向善的功能。两者都有着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尤其是针对当今中国,这样一个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国家,两者的有效结合与互补更加重要。 关键词:法律,伦理道德,互补性,社会转型,教育 正文:每一个国家都有针对本国现状的相应法律法规,...
论法律与伦理道德的互补性
论法律与伦理道德的互补性 论法律与伦理道德的互补性 姓名:陶鳌 学号:L90914031 专业:09图档案学类 内容摘要:法律,是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是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为手段。道德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往往代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着引导、促进人们向善的功能。两者都有着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尤其是针对当今中国,这样一个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国家,两者的有效结合与互补更加重要。 关键词:法律,伦理道德,互补性,社会转型,教育 正文:每一个国家都有针对本国现状的相应法律法规,同时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也在不断完善着自己的法律法规。法律总是至高无上的,在当今这个强调民主,强调自由的时代里,更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是一个国家最高的权力,犹如一个无形的圈,将人们画在其中,维持着社会的秩序与和谐,为国家经济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一个合适恰当的环境。而道德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着引导、促进人们向善的功能。正是因为有了道德的力量,我们的社会才变得温馨和谐。可以说,一个缺乏伦理道德的国度是可怕的,不可信任的,即使它有着最规范的法律,社会的各个角落也有法律所无法触及的地方。 法律与伦理道德恰当的互补,才能促进文明的进步,更是一个地区,国家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就拿一个经典的论——安乐死——来说,中国大陆地区在法律上仍定义其为违法行为,属于故意杀人,我们国家的法律是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剥夺他人的生存权利。安乐死是指对重度精神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处于不可逆昏迷中的植物人,实施使其在无痛苦感受中死去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初衷是在于免去这类患者的生存痛苦,运用现代医药技术使其无痛苦的死亡。安乐死问题涉及到医学、法律、哲学等诸多领域,对于安乐死问题一直存在赞成与反对这两种声音。安乐死并不与伦理道德相冲突。而法律上,安乐死涉及到了一个人的生存权力,没有任何人可以决定他人的生死,甚至是自己也不可以放弃生存,法律在这一方面给予我们充分的保障与确定。尤其是针对一些重症昏迷的病人来说,法律更是不允许他人决定他们的生与亡。世界各国对此也是态度迥然,有的国家已经立法明确了安乐死的合法性,有的国家坚持其不合法。我国也正徘徊在两难之间,在我看来,这的确是一个艰难的选择,作为法律,必须维持生命这一最基本的权力,而从道德人性上来说,法律有时又无法顾及所有。这时,制定法律需要有一个恰当的结合,寻找一个法律与伦理道德的接触点,将其充分结合,本着谨慎,明确的原则,这样才制定出一个适应社会的法律条文。 中国,一个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她的转型阵痛期,社会上各种现象层出不穷,从假冒伪劣,到不法商贩,从富二代到官二代,从经济发展不均到贫富差距拉大,各种各样的问题摆在政府和人民面前。从历史上看,社会的转型必须经历这样一个时期,一个较为混沌的时期。可以说,我国当今的法律还是不够规范的,很多很多的法律条款还有待完善,这样就使得很多人有漏洞可钻,他们看准了法律这张网所无法铺及的地方,肆意破坏社会的和谐。在我看来,法律即使再规范,也是有它无法照的角落的。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我们除了法律这把武器外,我们优秀的精神文明是更好的武装。伦理道德有它的优越性,它涉及范围相对于法律来讲更加广泛,较法律更加柔软,更能让人接受。而且,伦理道德观念一旦深入人心将更利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发展与腾飞。可以这么说,伦理道德是法律的根源更是法律未来的归宿。然而,当今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伦理道德不断缺失的时候,一些人破坏蹂躏着五千年来的优良传统美德,他们完全被利益所驱使,一步步走向无底的深渊,一步步与我们的和谐社会背道而驰,而这个时候,社会伦理道德的缺失需要法律的匡正,需要法律来规范人们,督促人们继承优良的传统伦理道德。 教育是民族的希望,是国家百年的大计,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尤其是法律与道德的教育更是重要,它决定着一个民族的品质和素质,是国民是否成才的保证与基础。尤其是在这社会的转型期里,大多数人正处在一个浮躁期,各种各样的思想情绪夹在在人们的之中,人们正处于一个比较混乱的时代,很多人的价值观,人生观正在逐渐改变,然而这种改变往往是比较负面的。很多人冒着违法犯纪的风险,丢失道德底线,一味金钱崇拜,追逐利益。针对正处于思想建立期的当代大学生,法律与伦理道德的教育是不可缺失的。大学教育不仅是专业只是的教育,更需要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健康向上的平台,普及法律知识,只有做好法律知识的传播,大家才能知法守法,不会成为一个法律盲人。除了法律普及之外,培养当代大学生继承中华名族传统优秀道德思想更是十分必要的,这对于当代大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培养优秀的素质,成为优秀的人才是十分有力的,也是社会稳定发展,经济繁荣增长的先决条件。法律与伦理道德的共同作用犹如一个双保险,从外部条件到内部觉悟有了双重保障,这样教育出来的才是真正的人才。 法律与伦理道德,存在着不可替代的互补性,丢弃其中任何一个都是不完整的,都是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发展的。法律来源与道德,道德受法律匡扶,两者相互依存,成为这个社会的共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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