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江海证券10

2011-05-05 43页 pdf 5MB 20阅读

用户头像

is_971577

暂无简介

举报
江海证券10 [右键单击上一行首,选择更新域键入公司名称]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天健正信审(2011)JR 字第 010002 号 天天 健健 正正 信信 会会 计计 师师 事事 务务 所所 Ascend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1 页 江海证...
江海证券10
[右键单击上一行首,选择更新域键入公司名称]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天健正信审(2011)JR 字第 010002 号 天天 健健 正正 信信 会会 计计 师师 事事 务务 所所 Ascend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1 页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0 年 度 编制单位: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3]240 号文件《关于同意江海证券经纪有 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批准,由原哈尔滨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哈尔滨市财政证券 公司、哈尔滨市证券交易中心重组设立。注册资本 109,390,000.00 元,业经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辽天证验字(2003)4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 年 10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6]258 号文件《关于江海证 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天元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并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公司以 2006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吸收合并原黑龙江省属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并由哈尔滨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增资货币资金 200,000,000.00 元。本次吸收合并及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 更为 320,766,200.00 元,实收资本 320,766,152.15 元,上述资本变动业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的京永验字[2006]第 030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 年 9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085 号文件《关于核准江海 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32,442,369.63 元, 由原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采用溢价方式出资,溢价比例为 1: 1.141,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3,208,521.78 元。上述资本变动业经天健光华(北京)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9月 12日出具的天健光华验(2008)JR字第 010003号《验资报告》 验证。 2008 年 12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黑证监函[2008]49 号《关于 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称变更无异议的函》批准,公司股东之一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管 理局因黑龙江省政府机构改革并入黑龙江省财政厅,致使原股东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有 的公司全部股权由黑龙江省财政厅继承持有,将原股东名称变更为黑龙江省财政厅。 2009 年 3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2 号《关于核准江海证券经 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810,000,000.00 元,由吉 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溢价方式出资, 溢价比例为 1:1.6,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63,208,521.78 元。上述资本变动业经天健光 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3 月 23 日出具的天健光华验(2009)综字第 01000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2 页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哈尔滨市财政局 2008 年 10 月 30 日哈财金贸[2008]416 号文件《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 同意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将金融股权划拨给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哈尔 滨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将持有的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国有金融股权 64,483,260.55 股一次性 划拨给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股权划拨行为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 局 2009 年 4 月 8 日黑证监函[2009]21 号文件《关于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 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确认。 2009 年 6 月 16 日,经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哈)内资核准号:2301000906160006 号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09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取得了换发的注册号为 23010010001955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住所及本部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公司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有效期至 2012 年 6 月 25 日); 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自有房屋租赁。 公司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业务资格: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投资咨询和证券承销业务;公司 2010 年度实际经营的业务: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下设 42 家证券营业部,其中黑龙江省外设立 10 家营业部。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1883 名员工,其中:高级管理人员 7 人。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 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需要使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到财务 报告日的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间的收入和费用。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1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财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部列示如下: 营业部名称 财务报表编制期间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宾县东大街证券营业部 2010 年 1-8 月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3 页 营业部名称 财务报表编制期间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大庆中央大街证券营业部 2010 年 2-12 月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和平大街证券营业部 2010 年 2-12 月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黑河中央街证券营业部 2010 年 3-12 月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七台河景丰路证券营业部 2010 年 3-12 月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牡丹江爱民街证券营业部 2010 年 6-12 月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双鸭山西平行路证券营业部 2010 年 6-12 月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赣水路证券营业部(原)*1 2010 年 1-8 月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赣水路证券营业部(现)*1 2010 年 8-12 月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学府路证券营业部 2010 年 10-12 月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路证券营业部 2010 年 10-12 月 *1 相关说明见本附注三之(二)、下属营业部、服务部。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 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本公司现金等价物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 (六) 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上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即期汇率(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 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即期汇率(中间价)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除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外,其余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 布的即期汇率(中间价)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七)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会计核算方法 本公司代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全额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实行专户管理,并在“银行存 款”科目中单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与证券交易所清算的资金单独存入指定清算银行,结算备付金 由证券交易所确定后经清算银行划入证券登记公司。本公司在收到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款的同时确 认为一项负债,并与客户进行清算,支付给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费用在与证券交易所清算时确认为 手续费支出,按规定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在与客户办理买卖证券款项结算时确认为手续费收入。 (八) 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4 页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相 关说明见附注二之(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 意图和持有能力。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 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 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本 公司在持有该等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 将该等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该等金融资产时,该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 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即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 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 收项目。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 表日,可供出售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和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 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 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1)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2)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 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发生短期 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B.根据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 现金流量的保证。 C.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 但按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的除 外。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最终收款方。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5 页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3.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 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 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4. 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果其公允价值出现持续大幅度下降,且预期该下降为非暂时性的, 则根据其初始投资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及当期公允价值后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 失;在计提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 “资产减值损失”。 (九) 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按合同或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凡 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 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逾期未能履行偿债义务,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该等 应收账款列为坏账损失。 本公司将金额大于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 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 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 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按款项性质分类后,以账龄为风险特征划分信用风险组合,确定计提比例如下: 帐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类推) 5% 1-2 年 15% 2-3 年 30% 3 年以上 10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6 页 本公司以应收债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让、质押或贴现等方式融资时,根据相关合同的约定, 当债务人到期未偿还该项债务时,若本公司负有向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则该应收债权作为质押 贷款处理;若本公司没有向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则该应收债权作为转让处理,并确认债权的转 让损益。 本公司收回应收款项时,将取得的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 代理承销证券业务会计核算方法 本公司代理承销证券,根据与发行人确定的发售方式,按以下规定核算: 通过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的,在证券上网发行日根据承销合同确认的证券发行总额,按承销 价款,在备查簿中承销证券的情况。承销期结束,将承销证券款项交付委托单位并收取承销 手续费,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承销期结束有未售出证券,采用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承销证券的, 按承销价款,转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代销方式承销证券的,将未售出证 券退还委托单位。 (十一) 代理兑付债券业务会计核算方法 本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兑付其到期债券按兑付方式分为代垫资金兑付和预收资金兑付。兑 付的债券和收到的兑付资金分别核算,在向委托单位交付已兑付的债券时,同时冲销代兑付债券 项目和代兑付债券款项目。代兑付债券的手续费收入,在代兑付债券基本完成,与委托方结算时 确认手续费收入。 (十二) 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会计核算方法 本公司受托投资管理资产,按实际受托资产(或资金)的金额,同时确认为一项资产和一项 负债;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客户进行结算,按合同规定的收益分成方式和比例计算受托投资 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十三) 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 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 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 示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5-40 5% 2.38%-2.71%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7 页 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 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若单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指同时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3.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按固定资产类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原 值的 5%)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5-40 5% 2.38%-2.71% 固定资产装修 10 5% 9.50% 运输工具 5-8 5% 11.88%-19.00% 电子通讯设备 5 5% 19.00% 其他设备 5 5% 19.00% 4.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的下列各项后续支出,通常的处理方法如下: ①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②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 ③ 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 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间内,采用合 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如果在下次装修时,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仍 有余额,应将该余额一次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④ 融资租入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比照上述原则处理,发生的固定 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应在两次装修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 用年限三者中孰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⑤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单独设“长期待摊费用—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 出”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摊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8 页 销。 5.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①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 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 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③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 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⑦ 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差额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 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 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净额的,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该等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以市场利率为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五)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本公司无形资产 主要包括交易席位费和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 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 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9 页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 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本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资产负债表日,无形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 本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核算 办法与上述固定资产减值核算办法一致。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本公司无形资产具体项目及摊销年限如下: ① 软件费用按十年分期平均摊销; ② 交易所席位费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十六) 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初始确认后的商誉,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十七) 长期待摊费用 1. 长期待摊费用确认标准为:本公司已经支付,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 费用; 2. 长期待摊费用计价及摊销: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十八) 预计负债 本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 ① 该义务是本公 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 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 ③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时,或者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 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 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十九) 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 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支出。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10 页 1. 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 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当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 实施,且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方式的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辞退福利外,根据职 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应的产品成本、劳务成本及资产成本。 (二十) 收入 本公司收入主要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及金融企业往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代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在代买卖证券交易日确认收入; (2)代兑付债券手续费收入,在代兑付债券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3)代保管证券手续费收入,在代保管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4)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收入,在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2、利息收入及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以利息款项已收到或取得利息收款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其他业务收入 反映本公司从事除证券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 资产等实现的收入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该等收入于劳务已提供、资产已转让时确 认。 (二十一)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 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 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11 页 (二十二) 所得税 本公司的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 的,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 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 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无法明确估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期转回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 得额时,不确认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 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同时满足能够控制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对子公司、联 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 时满足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即在可预见的将来有处置该项投资的明确计划,且预计在处置 该项投资时,除了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以外,还有足够的投资收益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 予以确认。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除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 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 利润分配 由本公司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确 定,其税后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 10%提取; 3、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按照税后利润的 10%提取; 4、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按照税后利润的 10%提取; 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分配利润。 (二十四)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 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 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 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12 页 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 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 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二十六)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发生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如下: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09 年 10 月 26 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 地企业历史欠税问的批复》(财税[2009]58 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 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豁免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税[2009]20 号)文件的规 定,准予豁免原哈尔滨市证券交易中心历史欠税(企业所得税)3,014,016.92 元。 本公司于 2003年 12月由原哈尔滨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哈尔滨市财政证券公司、 哈尔滨市证券交易中心重组设立,相关欠税在本公司账面反映。 本公司于 2010 年 1 月取得《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豁免企业历史欠税通知书》。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累积影响数 应交税费 -3,014,016.92 营业外收入 3,014,016.92 业务及管理费 542,523.05 应付职工薪酬 542,523.05 盈余公积 247,149.39 一般风险准备 247,149.39 交易风险准备 247,149.39 未分配利润(2009 年 12 月 31 日) 1,730,045.70 三、控股子公司及下属营业部、服务部情况 (一) 控股子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13 页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二) 下属营业部、服务部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地 址 负责人 营运资金 1 哈尔滨石头道街证券营业部 哈市道里区石头道街 117 号 姜凯波 500 万元 2 哈尔滨友谊路证券营业部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 111 号 甄强 500 万元 3 哈尔滨新疆大街证券营业部 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大街 8 号太平洋商厦五、六楼 董英群 500 万元 4 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19 号 杨炳海 500 万元 5 哈尔滨中宣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宣街 16-1 号马克威大厦 郭辉 500 万元 6 哈尔滨花园街证券营业部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 号 王项 500 万元 7 哈尔滨赣水路证券营业部*5 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38 号 万杨 500 万元 8 上海万航渡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万航渡路 529 号 康兆博 500 万元 9 上海仁德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杨浦区仁德路 67 弄 12 号 10 幢 4、5、6 层 甄淑雪 500 万元 10 佳木斯永安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永安街 78 号 王新辉 500 万元 11 鸡西东风路证券营业部 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 97 号 杨庆春 500 万元 12 鹤岗东解放路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二道街金时代购物广场四楼 孙仲夏 500 万元 13 牡丹江绥芬河文化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文化街 132 号旭升商场五楼 段明哲 500 万元 14 哈尔滨宾县东大街证券营业部*8 黑龙江省哈尔滨宾县宾州镇东大街 2 号联通公司二楼 500 万元 15 七台河景丰路证券营业部*1 七台河市桃山区景丰路 38 号 孙立国 500 万元 16 牡丹江爱民街证券营业部*3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与解放路之间爱民街以北 马野 500 万元 17 双鸭山西平行路证券营业部*3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西平行路 98 号 郑云龙 500 万元 18 哈尔滨学府路证券营业部*4 哈尔滨市学府路 36-38 号一层 陈光 500 万元 19 哈尔滨埃德蒙顿路证券营业部*4 哈尔滨市道里区埃德蒙顿路 106-108 号 吴颖 500 万元 20 哈尔滨三合路证券营业部*8 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合路 63 号 21 济南经十路证券营业部*2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 23899 号 500 万元 22 黑河中央街证券营业部*1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央街 406 号 李庆峰 500 万元 23 哈尔滨珠江路证券营业部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 52 号 郑 冬 500 万元 24 哈尔滨红军街证券营业部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 7 号 陈明祥 500 万元 25 大庆龙凤大街证券营业部*6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龙凤大街 67 号 邵静瑜 500 万元 26 哈尔滨中央大街证券营业部 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 43 号 陆琳琳 500 万元 27 沈阳朝阳街证券营业部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 62 号 赵家 500 万元 28 齐齐哈尔站前大街证券营业部*7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大街 75 号 孙绍南 500 万元 29 大连五四路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 113-2 号 朱亚光 500 万元 30 深圳宝安南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3038 号金塘综合大厦三、四层 张宇 500 万元 31 北京东三环南路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 58 号富顿中心 A 座 2 层 任毅 500 万元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14 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 年 1 月 8 日证监许可[2010]32 号文件《关于核准江海 证券有限公司在黑龙江设立 2 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核准公司在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黑龙江 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各设立 1 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的营业范围为证券经纪业务。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2010 年 2 月 25 日黑证监许可字[2010]11 号 文件《关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赣水路证券营业部迁址的批复》,同意公司对哈尔滨赣水路证 券营业部开展迁址(迁往山东省济南市)筹备工作。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济南经十路证券营业部尚未开业。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 年 4 月 12 日证监许可[2010]455 号文件《关于核准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在黑龙江设立 2 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核准公司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 双鸭山市尖山区各设立 1 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的营业范围为证券经纪业务。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 年 7 月 29 日证监许可[2010]1024 号文件《关于核准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在黑龙江设立 2 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核准公司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道里区各设立 1 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的营业范围为证券经纪业务。 5、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2010 年 8 月 30 日黑证监许可字[2010]46 号 文件关于《关于同意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宾县东大街证券营业部同城迁址的批复》,同意公司 哈尔滨宾县东大街证券营业部由原址同城迁至香坊区赣水路 38 号。核定其名称为:江海证券有限 公司哈尔滨赣水路证券营业部。 6、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2010 年 10 月 14 日黑证监许可字[2010]55 号文件《关于同意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大庆龙凤大街证券营业部同城迁址的批复》,同意公司大庆龙 凤大街证券营业部由原址同城迁至大庆市龙凤区龙凤大街 67 号。核定其名称为:江海证券有限公 司大庆龙凤大街证券营业部。 32 伊春繁荣路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伊春市繁荣路 67 号伊春家具城五楼 王政坤 500 万元 33 厦门吕岭路证券营业部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吕岭路 75-77 号长安大厦三楼 乔志刚 500 万元 34 上海瑞金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徐汇区瑞金南路 538 号 何莉莉 500 万元 35 哈尔滨果戈里大街证券营业部 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290 号 魏 利 500 万元 36 哈尔滨五常建设大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五常市建设大街 292 号 李晓枫 500 万元 37 伊春铁力正阳大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铁力市正阳大街 257 号 冯立新 500 万元 38 伊春南岔中纬路证券营业部 伊春市南岔区中纬路 419 号 孙有志 500 万元 39 大庆中央大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 226 号 林鹏 500 万元 40 上海瞿溪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瞿溪路 691 号 董同海 500 万元 41 齐齐哈尔和平大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大街 100 号 张国斌 500 万元 42 绥化福和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福和街 65 号 赵惠义 500 万元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 页 7、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2010 年 11 月 2 日黑证监许可字[2010]58 号 文件《关于同意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设大街证券营业部同城迁址的批复》,同意公司齐齐 哈尔建设大街证券营业部由原址同城迁至齐齐哈尔市铁峰区站前大街 75 号。核定其名称为:江海 证券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前大街证券营业部。 8、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 年 11 月 11 日证监许可[2010]1599 号文件《关于核准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在黑龙江设立 2 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核准公司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宾县各设立 1 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的营业范围为证券经纪业务。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哈尔滨宾县东大街证券营业部、哈尔滨三合路证券营业部尚未开 业。 四、税项 (一) 所得税 公司计缴所得税税率为 25%,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 发[2007]39 号)文件,深圳宝安南路证券营业部 2010 年所得税税率为 22%。 所得税汇算清缴方式: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根据国税发【2008】第 02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 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本公司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汇 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按年计算,本公司总部和营业部分季预缴,季度 终了后 15 日内预缴,本公司总部年度终了后 5 个月内汇算清缴。 (二) 营业税 按 5%的税率计缴,由各证券营业部就地缴纳。 (三)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按各证券营业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规定的税率计缴。 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货币资金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币种 原 币 本 币 原 币 本 币 现金 91,996.38 62,132.44 人民币 77,718.28 77,718.28 47,445.70 47,445.70 港币 16,780.00 14,278.10 16,680.00 14,686.74 银行存款 4,481,227,838.84 5,843,160,421.71 人民币 330,529,227.32 330,529,227.32 1,122,695,903.06 1,122,695,903.06其中:公司自有资 金存款 港币 9,109,215.14 7,751,031.16 9,076,468.41 7,991,830.44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16 页 美元 1,837,618.30 12,169,994.62 1,826,030.46 12,468,501.19 小计 350,450,253.10 1,143,156,234.69 人民币 4,108,038,271.70 4,108,038,271.70 4,677,594,531.84 4,677,594,531.84 港币 6,671,240.65 5,676,558.67 6,127,534.82 5,395,294.39 美元 2,576,404.69 17,062,755.37 2,491,778.33 17,014,360.79 其中:代理买卖证 券客户存款 小计 4,130,777,585.74 4,700,004,187.02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87,000,000.00 87,000,000.00 其中:新股申购款 人民币 82,000,000.00 82,000,000.00 合 计 4,568,319,835.22 5,843,222,554.15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二) 结算备付金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存放场所 类别 币种 原币金额 折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折人民币金额 人民币 526,962,095.06 526,962,095.06 1,472,350,706.53 1,472,350,706.53 美元 1,873,715.78 12,409,057.50 2,163,516.28 14,772,921.86客户 资金 小计 539,371,152.56 1,487,123,628.39 人民币 28,581,049.38 28,581,049.38 38,701,039.46 38,701,039.46自有 资金 小计 28,581,049.38 38,701,039.46 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 分公司 小计 567,952,201.94 1,525,824,667.85 人民币 2,110,282,256.74 2,110,282,256.74 687,790,057.31 687,790,057.31 港币 12,741,896.64 10,842,079.85 9,333,550.44 8,218,191.16客户 资金 小计 2,121,124,336.59 696,008,248.47 人民币 16,257,161.97 16,257,161.97 39,994,901.46 39,994,901.46自有 资金 小计 16,257,161.97 39,994,901.46 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 分公司 小计 2,137,381,498.56 736,003,149.93 合计 2,705,333,700.50 2,261,827,817.78 (三)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 年末公允价值 年初公允价值 债券 51,992,050.00 股票 485,608,656.83 212,340,601.89 基金 620,454,418.76 699,485,135.44 合 计 1,158,055,125.59 911,825,737.33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17 页 (四) 应收利息 项 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余额 定期存款利息 5,280,000.00 5,280,000.00 - 债券利息 996,666.68 996,666.68 合 计 5,280,000.00 996,666.68 5,280,000.00 996,666.68 (五) 存出保证金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存放 场所 类别 币种 原币 折人民币金额 原币 折人民币金额 人民币 6,233,973.67 6,233,973.67 6,208,195.80 6,208,195.80 美元 200,000.00 1,324,540.00 200,000.00 1,365,640.00交易 保证金 小计 7,558,513.67 7,573,835.80 人民币 2,137,853.19 2,137,853.19 履约 保证金 小计 2,137,853.19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小计 9,696,366.86 7,573,835.80 人民币 80,000,002.32 80,000,002.32 65,226,103.13 65,226,103.13 港币 1,300,000.00 1,
/
本文档为【江海证券10】,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