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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的研究

2011-05-07 17页 doc 89KB 3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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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的研究艾滋病防治中的伦理问题及对策 艾滋病(AIDS)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目前人类还没有找到一种能够治愈此病的方法。由于该病病死率极高,传播迅速,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防治艾滋病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事情,而在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伦理学问题又影响着艾滋病的预防和治疗。本文对艾滋病防治中的伦理问题及对策综述如下。 我国艾滋病流行的现状 近年来艾滋病流行形势日趋严峻,艾滋病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感染者和病例报告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截至2007年10月...
艾滋病的研究
艾滋病防治中的伦理问及对策 艾滋病(AIDS)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目前人类还没有找到一种能够治愈此病的方法。由于该病病死率极高,传播迅速,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防治艾滋病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事情,而在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伦理学问题又影响着艾滋病的预防和治疗。本文对艾滋病防治中的伦理问题及对策综述如下。 我国艾滋病流行的现状 近年来艾滋病流行形势日趋严峻,艾滋病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感染者和病例报告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截至2007年10月底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223 501例,其中艾滋病病人62 838例,死亡报告22 205人⋯。2008年卫生部发布报告,与2006年相比,2007年病例数上升了45.04%口J。 ,艾滋病防治中的伦理问题 艾滋病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当前艾滋病防治的形势严峻,如何快速有效地做好艾滋病的预防控制,存在着许多伦理问题对这些伦理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是制定防治艾滋病的公共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重要基础,也是正确对待艾滋病问题、艾滋病患者和HIV感染者的认识基础。 2.1 人们对艾滋病认识不足导致的伦理问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员2004年曾警告说,中国艾滋病的流行经过散发期、局部流行期,已进入了广泛流行期。目前艾滋病在中国的流行不仅局限于高危人群,病毒已经开始向普通人群蔓延【3J。近几年来政府加大了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人们对艾滋病防治的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但仍然存在对艾滋病的认识不足和盲目恐慌。在我国,不仅普通人群对AIDS存在“反应过度”,甚至临床医生、护士因缺乏AIDS防护知识也存在惧怕乃至歧视的心理。据一项调查显示。基层医务人员有52.6%的人对AIDS有恐惧心理,有32。3%的人不愿为AIDS患者提供帮助。26.6%的人不同意给AIDS患者提供正常的生活环境一1。因公众认识不足导致的敌视使得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只会隐匿在人群中,成为潜在的传染源,少数人甚至会产生报复心理,有意去伤害他人、感染他人。 2.2 HIV感染者的隐私权和公众知情权之间的伦理问题从人体感染HIV到出现临床症状成为艾滋病患者,要经过短则几年长则十几年的潜伏期。在这段潜伏期内,感染者随时可能将HIV传染给他人,传染途径又主要是一些最为隐密的性接触、吸毒、同性恋等行为一J。当感染者越来越多,威胁着更多人的生命安全时,有必要公开患者的诊断结果 并及时处理,以免他人受到感染,这就涉及到社会公众知情权问题。从伦理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是合理的一1;另一方面,正是艾滋病的传染性和致死性公开诊断结果不仅侵犯到患者的隐私权,违背保密性的原则,更会使他们遭受歧视和打击,无异于在精神上宣判了其死刑173。但是如果不将这种状况告他们的配偶或性伴。那么他们的配偶和性伴就会 诉随时可能受到感染。这样,感染者的配偶和性伴的利益和知情权受到了损害。这是一个难以他们的配偶或性伴。那么他们的配偶和性伴就会协调的伦理矛盾:8| 。2.3 HIV检测中的伦理问题为了获得国家和地区HIV流行状况资料,需要对样本人群进行HIV检测。如果采取匿名检测,对人群而言可获得流行状况的信息,但HIV的结果不能与个体相对应。对HIV阳性个体而言因得不到相应的咨询和治疗服务,因而不能满足受益的伦理原则的要求。如果采取记名检测,会使HIV的感染状况公开而可能给HIV感染者带来歧视、暴力、家庭破裂、失业等伤害,甚至使个别人走上极端道路,病态地报复社会。2.4 艾滋病防治中资源分配不公的伦理问题很多人认为吸毒、同性恋或性乱只是发生在有钱人身上或社会主流人群中。其实,从事这些高危行为的大多数是社会的边缘人群隅]。目前,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价格昂贵,致使大多数艾滋病患者及HIV感染者得不到有效治疗,只有少数家庭经济宽裕和社会背景良好的人群才能接受这些药物的治疗。尤其是在一些偏僻落后的农村地区,甚至到死都不知道自己得的是什么病,就更谈不上治疗了。至于家庭贫困者,当得知自己感染了HIV,等于给自己判了”死刑”,在家等死。而资源分配也只集中在大中城市,对农村地区的资源分配还远远没有准,往往失之偏颇。达到公平的水 2.5 预防措施与传统伦理观的冲突艾滋病主要是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垂直传播。卖淫嫖娼、静脉吸毒和同性恋是其高危行为,常受到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批判。流行病学调查表明:全球范围内85%的成人HIV感染者是通过无保护性性交而感染,其中异性性交占70%,同性性交占5%~10%L91;其次则是注射器吸毒。因此有人提议,在这些高危人群中应免费提供安全套及一次性注射器。倘若普及使用安全套,洁净的注射器和针头,切断艾滋病的感染途径,艾滋病将逐渐达到一种稳定的状态,最终随着感染者的死亡而减少。然而这种做法却又受到一部分人的指责:这样做是不是”默认”高危行为的合法性,会不会更加”鼓励”、”纵容”高危人群的不良行为。事实上,社会一方面大力缉毒、扫黄,另一方面又无偿提供一次性注射器和安全套,这样做带来了 新的伦理问题¨⋯ 。2.6 对HIV感染者、艾滋病人群进行隔离和人身自由的伦理矛盾对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人群是否需要进行隔离是从社会防治的角度提出的问题。公众中常有将HIV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群与社会隔离的呼声,这样可以减少感染的机会。但是HIV感染者是无症状病毒携带者,如果在他们没有发病的时间里将他们长期与社会、亲友隔离起来,不但侵犯了他们的基本权利,也不符合医学人道主义的要求【l¨。同时采取隔离政策会使绝大多数艾滋病人因害怕被隔离而逃之天天,失去管理、控制和救治的机会,这反而不利于艾滋病的防治。 2.7在艾滋病研究中出现的一系列伦理问题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开展了防治艾滋病和HIV的研究工作,研究包括流行病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教育学研究以及行为干预研究等【l引,这些研究工作对防治艾滋病有着不可估量的贡献。但同时,在研究工作,研究包括流行病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研究中出现一系列的伦理问题,如研究对象的选择、研究中的合作、新药的临床试验等。3 艾滋病防治的伦理对策迄今为止,艾滋病还没有被彻底治愈的可能,因此,要遏制艾滋病的流行,只能以预防为主。与其他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不同,行为因素在HIV感染的发生中起着决定性作用【J 3|。所以预防艾滋病,主要从人们的行为和社会交往着手,在当前的情况下,防治艾滋病的伦理对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3.1 制定有效的艾滋病防治政策艾滋病不仅仅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艾滋病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医疗机构、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各界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对艾滋病问题的关注和强有力的措施对于预防艾滋病的流行起着关键的作用,国家政策直接决定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导向、措施和效果哺J。2006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艾滋病防治条例》¨4|,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专病条例;但地方性法规仍欠完善。3.2 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是预防艾滋病的最有效的疫苗一5f。目前国际上控制艾滋病流行的六大成功经验中最主要的一条便是对公众进行宣传教育和干预一引。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途径宣传防治知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HIV职业暴露防护的知识技能培训,消除他们对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恐惧心理,正确处理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职业性暴露和医源性感染的机会,学会保护自己的生存技能,避免受到感染 3.3 实施宽容政策宽容政策是指尊重与艾滋病人相关人群的基本权利,以医学人道主义帮助吸毒人群、卖淫人群、同性恋人群免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危险¨¨。对于HIV感染的高危妇女人群,应及早预防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胎儿和婴儿应特殊照料一引。HIV感染者也是疾的受害者,他们应享有公民的合法权利。况且有一受部分HIV感染者是通过输血或母婴传播而成为害者,理应得到人道主义帮助¨9i。、3.4 鼓励人们开展HIV自愿咨询检测(VCT) VCT是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艾滋病及HIV知识信息的咨询,由自愿决定是否进行HIV检测并接受检测后咨询的过程幽J。VCT是艾滋病预防和关怀的切入点心1|,鼓励人们开展VCT,帮助HIV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群尽早获得确诊、治疗和支持,以便科学安排今后的生活,对于预防监测艾滋病的流行也有重要的意义。 3.5 实行社区关怀及家庭护理关怀‘在政府领导下,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建立具有广泛性、可接受性、可推广性和可持续性的艾滋病病人关怀护理模式,包括解决艾滋病患者的居住问题、社会福利、就业、医疗需求、心理需求及社会经济需求;妥善安置艾滋病病人遗孤;建立HIV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支持群体、同伴群体、美沙酮支持群体、父母与家庭支持群体、艾滋病病人及护理员群体等忸,。 4艾滋病防治中的伦理问题的展望艾滋病已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公共卫生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在当前条件下还很难得到彻底的治疗,因此预防成为最有效的方法。在预防中产生的一系列伦理问题,随着我国政策和法规的不断完善和人们对艾滋病的认识水平的提高而得到有效的解决。我国制定的中长期防治规划指出:为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要动员和团结包括艾滋病病人在内的一切力量,来贯彻这一行动规划。只有全世界人民联起手来,依靠医学、法律、政策和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念,营造一个有利于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流行的社会环境,才能够真正克服和战胜它旧3J。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艾滋病疫苗的临床研发,相信艾滋病防治中的伦理问题将有可能得到解决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2007 [2] 中华人民共和同卫生部.卫生部公报(2008年第四期)[ [3] 谭翔.2005年健康中国——国人最关注的十大健康问题[J],[4]杨文东,赵世军,赵志敏,等.弥度县192名基层医务人员艾滋病知识、态度、行为调查结果[J].中国健康教育,2001【5]段丽.艾滋病防治中的伦理问题初探[J].中国性病艾滋病防【6] 张晓燕.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公共卫生领域中的伦理学[J].中圈初级卫生健康,2004,18(12):27—29.[7] 李恩昌.尽快强化艾滋病防治措施合完善防治体制切实防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3,16【8] 张卫红.艾滋病防治中的伦理问题刍议【J].南京医科大学学【u]王延光.中国艾滋病预防的宽容策略[J].中国性病艾滋病防[15]尹利军,樊红光,尹晓静.健康教育是预防艾滋病最有效的疫苗[16]曾毅.宣传教育与干预是控制艾滋病流行的主要策略[J] 是,这是SARS。艾滋病你能这样做吗,回答网友之前,还是请侯老师给我们简单的介绍一下,在艾滋病防治中涉及到的伦理问题有哪些? 侯红蕊:我是从99年开始涉及到艾滋病的研究工作的,我是民族学研究所,我一直在少数民族地区做有关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和一些社会问题方面的研究,在99年开始,做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时候,就碰到过一些相关的问题,少数民族的一些社区习俗被商品化或者是性化,被包装成一种商品被一些游客消费,我们都知道,少数民族有一些本身的特点,比如说在中国,地处比较偏远的地方,过去交通不方便,受的教育程度也比较低,现在由于旅游业的发展,修了路,外面大批的人进来了,少数民族的脆弱性就带来了,他们在很多方面的先天的弱势,造成他们对一些传染性疾病的不了解,也不会预防,一旦出现,我们知道艾滋病是一种传染病,一旦出现艾滋病,特别是前期,主要是性病的传播,不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就很容易在一些高危人群里产生性病的传播和艾滋病传播的问题。与此相关的,艾滋病的传播与吸毒和毒品注射有很密切的关系,我们也知道,中国出现毒品的社会问题以来,西南一直是一条非常重要的贩毒的通道,少数民族在这中间也受到了很大的危害。所以我们在研究的时候,碰到这样的问题,那么我们后来就在研究中间关注一些这样的问题,那么产生一些什么样的社会后果,这个就跟艾滋病有很密切的关系了。这个人得了病,我们要不要把他得的这个病,告诉其他人,这样的一个问题,这个就涉及到一个伦理的问题了,我们都知道,艾滋病当目前为止,是不能治疗的一种疾病,而且一旦发病是100%死亡的,很多人听起来,就说艾滋病是我们本世纪的黑死病,黑死病是非常可怕的,艾滋病也被打上了这样的标签,就是无可救药的恶性的传染病。很多人认为他们是社会上的垃圾,认为他们活该,实际上,就觉得不值得为他们付出什么,不应该去帮助他们,去救助他们,但是实际上,我们如果从社会结构的角度讲,比如说边远地区的一些,边境线上生活的一些人,是少数民族也好,汉族也好,实际上都一样的,因为地理的原因,同时由于贫困,我们知道,因为贫困,本身不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在一定社会条件下,采取了比较特殊的谋生手段,或者是从事一些比较特殊的一些行业,从而把自己暴露在艾滋病传播的危险下。其实很多人是很无辜的,在那种处境下,其实他可以去选择去避免从事那种行业的可能性并不高,很多人得了病,本身是社会的弱势人群,得了病之后就非常的可怜,而且很多人是因为没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没有能够去受教育,从而导致他去从事很地层的一些工作。如果社会再继续的歧视她,从社会公平的角度上讲,对她们也是非常不公平的。我们换一个角度谈,尤其是你要想,她在得病,感染上艾滋病之后,在发病之前,我们知道有的是很快了,就是一年,有的是十年,我们就说从一年到十年这样长的阶段里,如果去歧视这样的人,那么也会带来很多的社会问题,很多人会说,应该把她们给关起来,应该隔离,我们就说很简单的一个做法,在她没有去医院检查之前,我们是不能发现了,如果她也不知道的话,那实际上,你也不可能把她隔离起来,或者我们就说,你即便采取隔离的话,你不可能把所有的人隔离掉,如果她处于很危险的状态,知道以后,因为现在社会流动是很普遍的,我们就说没有什么,我们到目前为止,社会没有任何的措施说可以把这个人抓住,把她关在某一个医院里,我们就从社会的角度讲,我们现在是开放的社会,人口是流动的,我们应该考虑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能够让她们在正常的环境下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发现自己的疾病,并且能够采取一定的措施,比如说安全措施,还是健康措施,能够控制自己疾病的发展,同时能够避免疾病传染到社会中,人群中,这样可能换一个角度上讲,我们觉得可能是一个更为宽松的,或者是更为好的可行的方法,现在大家都是在这样尝试。我们知道,这种病得了以后,不是几天,一年几个月,他的亲人忍一忍就过去的事,因为他可能会长达十年,我们知道在发达国家,如果医疗跟得上,可以二十年一直存活,我们说在这种情况下,他也可以兼顾他的生活质量,从这个角度讲,艾滋病是一种很特殊的疾病,一方面到目前为止,我们知道没有药可救,得了之后死亡是100%。但是我们也知道,在他感染以后,他会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不发作,或者我们说,即便是知道了之后,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可以工作,可以正常生活,我们知道,在目前为止,在整个的世界范围内得艾滋病的人口都是非常低龄化的,不像心脑血管疾病、癌症,这些疾病很多时候是中老年是高发,总的来说,它对年轻人的危害不是那么大,那么艾滋病,得病的人基本是从10几岁到40、50岁是艾滋病的高发年龄,这样的一批人,作为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是社会上最具有活力的,最具有创造力的一个年龄段的人,能够让他们在社会上正常的工作、正常的生活,同时能够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继续为社会创造财富,也是社会有价值的地方。 主持人:您作为从事民族学和人类学的专家,您跟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打交道比较多,现在我们国家的少数民族地区他们现在的艾滋病状况是怎么样呢? 侯红蕊:我在前几年的一个研究里,如果从历史的角度上去看的话,就是说,因为过去少数民族地区交通非常的落后,或者是我们说它比较偏僻,人们并不容易去那样的地方 在少数民族地区往往会致人于死,一方面是我们的医疗措施本身,就严重的落后于人们的需求,那么我们知道有很多的疾病,在发病的初期,如果得到及时的救助其实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在很多的地方,因为交通不便,觉得出去一趟很不方便,又没有钱,那么会拖下来,就会造成很多的问题。,这跟本身的条件和医疗观念,还有日常生活的卫生知识都弄在一起,往往一些很轻微的疾病,或者是并不严重的问题,在他不注意或者我们说的小病拖成大病的情况下,最后会变成致命的病,像艾滋病,就会发现,历史上有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因为我们知道,交通不方便,过去很多物资的运输是靠马驼的,在很多交通经过的地方,实际上都存在着性和贩毒,只是说那个时候大家不是特别的把它作为一个问题,  主持人:GuestFlu3bZ : 艾滋病防治中有啥伦理问题?! 侯红蕊:从感染到发病中间有很长的阶段,在不同的时期,又会有一些比较细节的问题,比如说,在感染的初期,或者是刚查出来的时候,我们就存在一个,你是不是要告诉病人,让他了解,是不是要告诉病人的亲友,让他们了解,还是病人不告诉,或者是只告诉病人,不告诉他的亲友,还是整个社会,有的人会说,如果什么样的人得了这样的病,就应该把他的名字公布出来,把他隔离起来,这个就涉及到一个伦理的问题,就是说,我们怎么样对待这个病人,这个病人又怎么样对待他周围的人,社会怎么样看待这样的疾病,同时,我们在病人感染之后,发病之前,跟他的家人怎么相处,如果她是个女的,她是不是应该告诉她的丈夫和孩子,是不是掌握应该怎么样防治的观念,他还能不能结婚,还能不能有孩子,能不能有下一代。这些都是问题。所以我们说这是一个伦理问题,在这个过程里,每一步都涉及到,其实就是一个歧视的问题,就是你把它说出去,还是不说出去,是公开还是不公开,因为公开了,社会歧视基本上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觉得是无可避免的,如果不公开,那么你对他是不是一种保护,或者我们就说,从医学的角度上讲,从卫生的角度上讲是保护了,那么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是保护了他个人,还是保护了公众,因为很多人会说,如果不说的话,继续危害社会,是不是很多人就受害了,你保护的可能是一个人,但是实际上可能危害了全社会,或者是危害了社会中的很多人。我想这个问题,都是涉及到伦理问题的,这个就是我们说的艾滋病防治中,会涉及到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妻子和丈夫的关系,父母和子女的关系,病人和他的同事关系,如果一个艾滋病人,他是你的同事,他是感染者,但是他没有发病,如果能够正常的工作,如果你知道了,你会不会对他另眼相看的感觉,你心理上会不会对他有歧视,如果有歧视的话,对他来说,那么他没有发病,那么采取一定的措施,能够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而且还可以拥有家庭,一些生活跟任何人没有区别,只是一个病毒携带者,我们所有单位的人都不跟他做作用了,或者有一些单位索性就把他开除了,这样对他是公平吗?很多人就觉得,他是自找的病,是因为生活不严谨,或者是涉及到这样的一些色情行业,或者是吸毒,或者是怎么样,但是我们知道,人犯错了,我们小孩子犯错了,家长会给他改正的机会,希望不断的改正,如果他能够改好,他还是社会的财富。我们说血友病,是血液造成的传染,病人是很无辜的,有一些病人是用了被污染的血液,跟他个人的行为没有任何的关系,只是因为自己生了一种疾病,在输血的过程中就感染了,我们知道,有一些人是因为车祸的原因,比如说需要输血,有的人是因为血友病的原因,有的人是因为生孩子的原因,比如说特殊情况的大出血,或者是需要补充血液,造成了这种感染。 主持人:在初期艾滋病的传播可能是血液传播为主,而现在,据统计,以性传播为主,而且年龄也是逐渐的低龄化。  侯红蕊:现在是有这样的问题,如果客观的说,中国的传播,目前来说,还是血液传播占主要的,这是勿庸置疑的,尤其是2001年以前我们的数据,我们中国最早一批发现艾滋病感染的是在吸毒人群中间,在某一个历史阶段是100%的,后来慢慢发现性传播,然后母婴传播,在这个过程中,又有一个普遍的规律,就是说,一方面性传播的比例越来越高,或者我们就说,性传播的比例增长的非常迅速,实际上,血液传播,其实血液传播本身里面,应该毒品注射占有的比例是非常高的,剩下的是血液污染造成的一些传染,性传播在中国前些年,一直是没有突破10%的,一直是在7、8%以内进行的,但是,我们就说,最早的时候,如果是在1、2%,慢慢的增长到7、8%的时候,这个过程本身是非常危险的。尤其是我们不能仅仅看我们国家的艾滋病传播的情况,因为我想,作为一种疾病的治疗也好,预防也好,国际经验对我们来说,都是非常宝贵的,我们如果去看到一些国际上的经验,比如说发达国家,在美国、在欧洲,他的一个传播方式的话,就会看到,他的性传播变成一个非常主要的传播方式,有的国家就已经达到了一半,甚至超过了一半,比如说非洲国家最近一些年的传播是这样的趋势,当性传播达到一个很高比例的时候,同时也就意味着母婴传播也有一个迅速增长的过程,其实我们更关注的是传播所代表的社会含义,比如说在早期,毒品进来的时候,90%以上都是男性感染者,当出现大规模的性传播的增长的时候,我们知道男性的吸毒人群是一个固定的社会群体,在这个年龄段会有性生活,传染给他性伴侣也好,配偶也好,那么传给他的配偶,或者是性伴侣,实际上就是性传播,如果对方不是因为吸毒感染的话,那么就是性传播感染的,那么在这个过程里,我们从研究的角度上讲,就是说,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从一个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去传播的一个过程,那么在这个过程里,我们会越来越多的涉及到一个伦理的问题,就是今天我们讨论的这个主题,那么就是说,他可能很无辜,但是他一样得了这个传染病,同时如果我们也是在说,即便是因为高危行为感染了传染病,或者是艾滋病,那么是不是还有改正的机会,是不是还有为社会做贡献的能力,因为我们知道,国家培养一个人不容易,任何一个国家都一样,即便是我们国家,大家说人口过剩,或者是人口太多,但是从一个小孩子培养到能够为社会做贡献,能够成人,社会、家庭还是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和心血,还有成本,这样的一个人,我们不管他,就让他死掉,或者扔到一边,让他产生仇视社会的行为,他在很长的一旦时间到处流动,危害社会,其实对社会来讲是非常危险的。 因为这个可能更主要的是因为SARR,当时是在主要的几个城市里出现,尤其是北京、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出现这样的蔓延,也有一些人说,其实是因为都市化的原因,其实是一个都市病,在传入农村的时候,往往没有那么严重,因为是通过人群的密集接触而感染的,但是恰恰是因为当时它的传播使大家,或者是卫生工作者也好,或者是相关领域里的研究人员也好,意识到了我们农村的脆弱,就是说,也许这一次这个疾病本身可能不直接威胁到农村,或者是并没有在农村造成很大很恶劣的影响,但是,我们发现了农村的医疗卫生,在改革开放的一些发展里面,应该说,总体来讲还是进步的,但是,因为存在着一个发展的不均衡的问题,就是说,有很多的研究证明,结果表明一方面,中国的医疗卫生支出,中国的整个医疗系统,在改革开放以后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这些进步更多的是分布在城市里,特别是大中城市里,有一些小城市的医疗条件都不甚好,因为医疗体系是很复杂的事,跟医学院校的培养条件,跟医疗卫生点的分布,跟整个国家基层医疗体系,比如说整个制度都有很密切的关系。另外一方面,因为改革开放之后,包产到户以后有很多过去行之有效的措施,因为家庭化或个体化,导致集体经济的解体,早期就会出现一些乡镇企业的私有化,不能在某些地区平均的分布,或者是因为某些地区的条件,造成那个地区没有合适的医生,基层的农村看病难,我们刚才也说到了,看病没有钱,或者是困难,因为医疗改革的市场化,我们也知道,是步伐非常大的,其实现在很多城市的人口也在讨论,就是说,我们现在挣的钱可能够我们生活了,但是我们不敢得病,即便是正常的家庭,得病都是一件很大的事,导致你的钱包立刻就扁,或者是根本就没有了,在农村地区这个问题就变得更加的明显,有很多非常简单的病。在我调查的很多农村地区没有通公路,人还是要靠马驼一些物资, 国家通过现在的一些措施,重视农村的发展,重视一些基础的交通设施的改善,或者是医疗卫生的改善,还有是基础教育的改善,我想相对来讲,一个政府也好,或者是一个执政党也好,就是能够制造一个比较均衡的平台,我觉得只有尽量的让大家能够有一个高一点的平台,而不仅仅是出生,然后就自由发展。如果我们能够把一个社会基本的平台,通过整个社会的生产提高的话,可能有助于整个社会公平的发展。 主持人:GuestVYdfQp : 如何有效避免传染艾滋病! 侯红蕊:一个是避免感染,一个是避免传染。既然这个网友提的问题是有效避免传染艾滋病,我姑且就先说传染的。就是说,假设你是一个艾滋病的感染者,那么我们就说,你现在还是一个健康带菌者的问题,就是你没有发病,你跟正常人一样,外表看不出来,正常生活,正常工作,那么到目前为止如果是吸毒的人,那么我们过说,首先戒毒是治本的,那么在戒毒这个问题上也有很多的办法,比如说通过替代的办法,比如说美沙酮,另外是在没有戒断的期间,如果还是继续注射话,那么使用个人的针头,不与他人混用针头,使用安全洁净的针头,也可以避免把艾滋病传给别人,比如说几个人在一起,你用完了我用,如果有一个人得了艾滋病,他用过的针头再给另外一个人用,这个传染就是100%,我们说,只要这个针头感染了这个艾滋病人的血,下一个人再用污染的针头继续注射毒品的话,是100%会被传播的,如果是注射吸毒的情况下,我们就说,你使用自己的针头,不要跟别人混用针头,你的针头不要给别人用,别人的针头你也不要用,这样就能够有效的避免传播艾滋病,也能够避免感染艾滋病。还有一个,就是我们说的性传播的方式,就是发生性行为的时候使用安全套,这个是目前为止,能够有效避免传染和感染艾滋病的最有效的渠道了 有一点,就是我们说的母婴传播,就目前为止,我们知道母婴传播主要是指在怀孕的母亲,在生产的过程中,和在生了孩子之后的哺乳的过程中,如,我们知道,即便这个孩子没有任何的问题,是一个健康的孩子,但是如果生完孩子之后,这个母亲的母乳喂养,这个孩子也会感染艾滋病,比例也是很高的。如果能够在这几个方面都做到的话,我们就说,艾滋病的传播或者是防止艾滋病的传染,就变得容易了,其实艾滋病的传播渠道是非常简单的,就这三条,我们知道,其实艾滋病的预防,从我们了解到的传播渠道上讲,也非常清晰,只要能够避免这三种传染方式,就能够避免把艾滋病传给别人,当然也会也一些社会因素,实际上,如果双方有正确的态度,其实是可以有效避免的,这个一方面,就是有一些在性工作者中间,进行传授防艾滋病知识的一些团体,还有一些社会工作者,我们知道,甚至现在的街道或者是医院都会采取这方面的介绍,还有一些开通的心理热线,或者是有一些心理医生,当你有这方面的疑虑,或者是觉得有些话题开不了口,或者是有什么心理问题的时候,你都可以向他们咨询,或者是求助,其实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专家或医生,他们做这样的工作,希望能够在人群中间普及对艾滋病防治的一些知识,我们就说,如果你能够有这样的一个概念,实际上就是你可以知道,向哪些方面去求助,获得这些知识,并且把这些事情告诉你的朋友,告诉相关的人,这个可能对一个人,或者是对他们都是有好处的。    侯红蕊:在一些发达国家,农业人口非常的少,整个的社保和卫生体系非常的健全,可以通过在社会上进行大规模的抽样,其实我们说过,进行普查是非常没有可能的,也就是抽样,相对而言,他的网点分布的更细致,抽样更接近于整体水平,推论整体的能力就比较强,前些年出现一些下降,后来又有一些小反复,后来通过进一步的宣传,通过在中学,通过在学校里加强对他们的宣传,通过电视上放一些有关的宣传片,通过一些感染者,他们从事社会工艺活动,从事这样的一些教育活动,他们去跟年轻人讲这些事,他们慢慢的又重新建立一个新的预防机制,我们国家的问题在于什么呢,就是说,因为我们的医疗卫生本身的基础比较薄弱,我们现在能够建立的检测的哨点,我们也建立了,比如说在高危人群里也建立了,在普通的大医院里,我们也会抽样进行一些艾滋病的检测,在妇幼保健站,我们也建立的哨点,但是我们的哨点到目前为止,分布的并不均衡,比如说农村就很弱,比如说有一些地方,比如说河南,其实是好几年前,90年代中期和初期,大规模的采血,实际是到2000年左右才爆发,是通过大量的死人了,才引起重视,这个就直接反映出我们目前的检测或医疗卫生体系的布局,或者是很多局限性,所以会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缺陷,导致我们对某一个疾病的传播、流行不是那么的敏感,我们也能发现一点,但是就它的真实而言,我们不能了解的那么准确。二、评价艾滋病防治行动的伦理框架  我们说,一个艾滋病防治行动(如政策、立法)该不该做,要根据以下这几个原则来评价:   第一个原则是不伤害( non-maleficence),就是我们要考虑:这样做了以后,会不会对人家造成伤害?比如说拒绝治疗,艾滋病人来了,如果你不给人家治疗,就会对病人的健康造成伤害,这是我们不应该做的;还有,侮辱或歧视,非法采血,不安全性行为等。所以,我们防治艾滋病的一个很重要的战略就是“减少危害”(harm reduction),这是完全符合伦理学的不伤害原则的。   第二个就是有益(beneficence):对艾滋病人,我们要治疗他、护理他、支持他、帮助他。   第三个就是尊重( respect):尊重人格,平等对待,知情同意或知情选择,保护隐私和保密。尊重意味着宽容。我们很多的感染者可能是边缘人群,可能是吸毒者、性工作者、卖血者或同性恋者,也许他们的做法令你很不舒服,但你要宽容。   下一个原则是公正(justice):反对歧视,一视同仁。它又有3个方面。一个是分配的公正( distributive justice):公正很重要的一点是资源分配的公正,包括资源的微观分配(个人)和宏观分配(国家预算)两方面的公正,就是说,你的服务、收益和负担,无论对艾滋病人还是对别的病人,或者在艾滋病人之间,都要一视同仁。比如说,到一个医院里去治病,你对艾滋病人和其他病人的照顾是不是公平的?另外,国家预算里分多少资源给艾滋病的预防和治疗?1999年前,我们国家给艾滋病防治的预算是1 000万人民币。我们说,国家这样分配资源给艾滋病防治是不公正的,是不合伦理的。还有一个是回报的公正( retributive justice):对促进或者危害艾滋病防治者应该分别给予相应的激励或批评和惩罚。但是,一些有违法行为者在教养期间表现良好,在回归社会后却找不到工作;目前仍有少数医院管理者和医生勾结血头非法输血,造成艾滋病感染,至今没有严惩;一些地方拒绝艾滋病检测,向中央隐瞒艾滋病疫情,也未及时处理。比如说河南的问题。这些都违反了回报的公正。第三是程序公正( procedural justice)。所有人按一定程序办事,不能走后门。   最后一个原则是互助( solidarity):讲艾滋病防治必须要加强团结。这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临床试验,一个是其他的生物医学研究。这些研究是为了全人类的福祉,需要你我都做出一份牺牲。今天的医生知道用什么药,是因为前人为此做出了牺牲,而如果今天的药物临床实验做好了,下次遇到问题时就会有更有效的药物来治疗。所以,必须要加强互助。我认为,艾滋病是我国在21世纪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另一大挑战是反贪污,反贪污也是很重要的)。艾滋病与每个人有关,与国民经济战略有关,与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有关。所以,艾滋病防治应该是一种政府行为,即各级政府以及政府各部门都有责任,同时也应成为全社会的行为,即人人有责。 这就是国内外公认的生命伦理学基本伦理的五原则:不伤害,有益,尊重、公正、互助。第五个问题是:将艾滋病与霍乱,鼠疫,肺炭疽等同对待是否合适?   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霍乱、鼠疫)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应当“立即报告”,“予以隔离治疗”,“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措施。”我的问题是:这样做合适不合适?我的看法是:   第一,艾滋病与“瘟疫”不同。艾滋病并不是像这些“瘟疫”那样,通过呼吸等日常偶然接触就能感染病原体,而是通过有限的血液、性和垂直传染途径来传染,其中大多数通过个人同意的行动。吸毒也好,性交也好,大多如此。   第二,艾滋病往往在社会边缘化或者脆弱人群中,通过他们秘密的、隐私的行为而传播,所以,他们感染病毒信息的揭露,往往导致对他们的歧视和侮辱,比如说,你的登记报告就会带来这些问题。记得几年以前吧,卫生部要求登记报告艾滋病和性病以后,各医院性病病人的门诊数量马上就大幅度地下降了,因为病人不上你那儿看了,而是去找一些“老中医”、街上的骗子啊看病,但治不好,然后呢,只好又回到医院求医,要填表了,名字是假的,地址是假的。你想追踪,但找不到人。公共卫生很重要的一个工作就是要“接触追踪”。SARS就是典型的“接触追踪”,对吧?你坐了哪班飞机?飞机上都有什么人?你到了上海什么地方?记得有一次就追踪到上海了,对吧?就这么一个个地顺藤摸瓜,“抓”了一大帮人,非常有效! 获得治疗是每一个艾滋病患者或感染者的基本权利。然而,实现这些权利目前仍有很多现实问题需要注意和加以解决。 利益的公平分配尚未实现 由于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价格昂贵,目前几乎成了发达国家和有钱人的“专利”药物。而占全世界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总数96%的发展中国却只有4%的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能够得到治疗,10%的病人能够得到对机会性感染的姑息性治疗。这就表明,“公正”这一伦理学最基本的原则,在艾滋病治疗的范畴内并没有得以实现。   药物临床试验不用安慰剂   任何药物进行临床试验都须尊重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和自主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试验更需如此,不但需要避免诱导受试者参与,而且应尊重受试者行使拒绝参加HIV检测和拒绝药物治疗的自主权利。   进行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试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对照组药物不宜再用安慰剂。因为现在已经有了疗效肯定的艾滋病治疗药物,如果继续以安慰剂作为对照药物,就不符合伦理原则了。   二是正确对待拒绝的权利。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主题是关爱妇女。那么,艾滋病病毒阳性的孕妇有没有权利拒绝接受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有没有拒绝为婴儿进行抗逆转录病毒药物预防,并坚持要为婴儿哺乳的权利呢?据资料,艾滋病病毒母婴垂直传染率约为30%。发达国家的经验证实,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可将母婴垂直传染率降至2%。非洲的一项研究还表明,仅仅将母乳喂养改为奶瓶喂养,就可使婴儿受传染的几率由37%降至21%。   但目前确实存在艾滋病病毒阳性孕妇拒绝治疗性预防或拒绝以奶瓶喂养婴儿的现象,其原因可能担心遭到丈夫或家人的遗弃,或由此引发家庭暴力,以及担心放弃哺乳机会影响其在家庭或社会上的地位、形象等。这就提出了一个伦理学难题,即医生对此如何进行抉择?是保护婴儿或儿童的最大利益,还是尊重其母的决定。   作为医生,其伦理学义务无疑是要了解孕妇或婴儿母亲拒绝的原因,要尽量说服她们,必要和可能时要与其丈夫或家庭成员详细讨论。但如果说服无效,为了婴儿的生命安全和最大利益,医生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在美国,法庭可以要求婴儿母亲必须接受药物治疗并放弃哺乳,否则将剥夺其对孩子的监护权。但这样做的结果,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因此,医生若要寻求法律援助,必须反复衡量,慎重考虑。   艾滋病社区治疗需   《柳叶刀》杂志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认为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能够挽救患者生命,同时也能够加强预防艾滋病的效果,是有利于个人、社区和国家的。   但是,作者也提到该药物治疗是一项需要各方面支持的工作,尤其在社区成功引入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必须做好以下事情:①治疗能被当地行政长官所接受。②在社区广泛开展教育,正确理解疗效和局限性,防止因为有药可用而放纵危险的个人行为。③吸收当地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参加工作。4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使之能对疗效和毒性反应进行监测。⑤有一个明智和公正的病人选择过程。⑥有一个获得和分配药品的可靠持久的系统。⑦的拟订应适合当地情况。⑧采用合适的方法保证病人坚持用药。⑨对机会性感染进行预防和治疗。⑩对患者相关知识、态度和行为进行连续性评估。我国也提倡艾滋病患者回归社区进行治疗,所以应加大社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需实现治疗化和公正性   如前所述,艾滋病的药物治疗目前是很费钱、很复杂、也很困难的事情。但从长远看,应对艾滋病治疗中的各种复杂问题,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亟须在预防和治疗艾滋病之间,在当前紧急需要和长远发展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和切入点。   首先需要实现药物治疗的标准化。   这是防止因治疗不规范,产生耐药而可能给个人和公共卫生带来巨大危害的重要问题,也是在药物临床试验中一个比较经济合理和可行的办法。在发达国家,艾滋病治疗是一对一高度个别化进行的,而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由于病人多,医疗力量薄弱,治疗工作不可能一对一地进行,所以,需要制定一个治疗的标准。   治疗标准化的优点可以简化对医务人员和病人的教育,用较少的医务人员来完成治疗工作;药物治疗既能与国际接轨,又能照顾到当地的药品供应情况;可选用毒性小的药品,并有利于实行对毒性反应的流水作业式监测;可预测耐药性的发生和类型;有利于制定合理、可行的联合治疗方案和顺序;有助于帮助病人坚持用药,这对于预防耐药病毒株的产生至关重要。   其次应实现治疗的公正性。   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应该对哪些病人进行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试验?这是涉及利益公平分配和资源合理分配的伦理学问题。   笔者认为,第一应优先考虑母婴垂直感染的防治研究。有数据表明,对HIV阳性孕妇进行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可将垂直感染率降至2%左右,能有效地维护下一代的健康,其效价比是很高的。第二,应优先对那些CD4+细胞计数较低的感染者进行药物治疗研究。如果没有条件测CD4+细胞数,则可对淋巴细胞总数较低、有早期症状的艾滋病患者进行。  动员社会支持艾滋病治疗研究   应该说,能否在世界范围控制和消灭艾滋病,从根本上说取决于能否在发展中国家控制和消灭艾滋病。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在提升艾滋病总体防治水平的同时,应加强HIV预防疫苗和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研究、开发、供应,以及加强HIV治疗监测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和科学技术能力建设,使其成为国家抗艾滋病防治规划的重要部分。应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包括给予资金、技术、设备以及组织规模性防治工作经验的支持,因为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容推脱的人道主义义务。   截至目前,至少已有五种治疗艾滋病的国产药物正式获得国家批准生产,这五种药物可以组成四套国际公认的“鸡尾酒疗法”方案。这标志着我国用于治疗艾滋病的基本药物已全部实现国产化,使患者每年的治疗费由过去使用进口药需两万元,降到现在使用国产药需3000多元人民币。   由于HIV病毒自身能产生三种酶——逆转录酶、蛋白酶和整合酶,以帮助病毒突破人体内的免疫防线,从而复制、感染、生存下来,以致摧毁人体的免疫功能。现有的治疗艾滋病的药物,主要都是针对逆转录酶和蛋白酶而研究的抑制剂,由于这些药品的长期使用,已出现病毒耐药。所以各国科学家都试图研制能够控制HIV插入人体染色体的整合酶抑制剂,目前还尚未取得突破。   目前,我国已将抗艾滋病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和城乡医疗救助支出范围,并为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免费提供药品及适当减免相关费用。规定抗艾滋病药品实行定点生产、统一集中采购,纳入国家药品储备,统一分配、调拨,并通过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网络逐级分发,严格规范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的使用。 艾滋病防治存在诸多伦理问题 发现艾滋病人是否告知其性伴侣 )发现艾滋病患者该不该通知单位及其亲友,病人的隐私权又如何保护?昨日,在广东省性学会成立15周年庆典暨第八次学术年会上,中国性学会理事长、卫生部艾滋病防治专家委员会委员徐天民教授就艾滋病防治中出现的一些伦理问题进行了探讨。  艾滋病感染者年增40%  徐天民教授介绍说,自从1985年中国发现首例艾滋病病例后,截至今年4月,全国有84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8万人,估计已死去的艾滋病患者达到16万人左右。目前中国艾滋病的流行趋势处于世界第14位,在亚洲排名第二位。而且,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每年以40%的速度在递增,中国已经处于艾滋病爆发流行的前沿。今年4月,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工作会议,加强了对艾滋病的投入,规范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并实施了在某些城市的娱乐场所推广100%安全套、在吸毒严重地区允许使用口服美沙酮替代静脉注射海洛因等治标措施。  是否公开艾滋病人?  徐天民教授指出,目前在艾滋病防治方面存在一些伦理问题,引起争议。其中一个难题就是,艾滋病人是否有隐私权。  据介绍,对于隐私权这一问题,专家有两派意见,一方认为,艾滋病是种传染病,出于公益论的立场,发现艾滋病人后应该通知其亲友及密切接触者,避免发生病毒传播;而另一方认为,艾滋病人应该享有隐私权,公开病情对病人往往造成沉重的打击。北方某省就发生过市民联名写信上书要把艾滋病患者赶出居住地的事情。  徐教授认为,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后,应该对特定人群(如亲友、密切接触者)进行告知,而在无关人群中保护病人隐私权,医护人员尤其要注意对病人资料的保密。  歧视仍是防艾大敌  在一次对河北省5个区9所高校学生调查发现,40%的学生认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应该集中隔离管理。在国际上,古巴最早实行了这种集中管理,印度孟买也有一个“艾滋病村”,将艾滋病人软禁在村里。有病人抗议,“孤独比死亡更可怕。”  徐天民教授介绍说,公众仍然对艾滋病人存在歧视和孤立的态度,认为艾滋病是对性乱和不良行为的惩罚和报应,主张像对麻风病人那样对他们实行隔离管理。  徐天民教授认为,对艾滋病人应该抱着宽容、共济的伦理原则。尊重病人的基本权利,对艾滋病人进行必要的救助,最大限度减少它给人类带来的伤害。  今年艾滋日关注妇女  目前联合国在多个国家发现,女性艾滋病感染者比例超过了男性。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从生理功能来说,女性暴露的皮肤表面粘膜比男性大,感染机会比男性多;二是从心理和社会学方面解释,妇女在性意识上仍处于服从和被动地位,男女平等远未实现。男性四处“沾花惹草”的行为,容易给女性造成伤害。 为此,今年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提出的主题是“Women,Girls and HIV and AIDS”,中国根据实际情况,也将今年12月1日艾滋病日的主题定为“关注妇女,抗击艾滋”。 第一章 艾滋病:对政府的挑战   本章提供关于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的性质、流行程度,及其当前和将来可能对期望寿命、健康和经济增长等福利指标所产生的负面效应的基本知识。患艾滋病的人大多正当创造经济财富的最佳年龄,而且尽管最近医术有所进步,但罹患艾滋病几乎还是必死无疑的。因此,这一疾病缩短了期望寿命(有时缩短得很厉害),增大了对医疗的需求,并可能加剧贫困和不平等。经济发展政策和艾滋病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跨国数据和其他证据表明,艾滋病既可以影响经济发展,也可受经济发展的影响。然而,决策者们往往不大愿意进行干预。面对着紧缺的资源和众多的需求,又知道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主要是通过性交和注射毒品等私人行为传播的,政府可能觉得艾滋病不是一个公共重点问题。本章引用为人们普遍接受的政府职能观点(这是公共经济学研究的课题),解释了政府为什么必须积极参与艾滋病的防治。   从政府有义务发展经济福利,促进社会产品的公平分配的观点出发,本章运用公共经济学论证了政府不能把抵抗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的斗争完全推给私营部门。首先,在期望为大部分医疗费用提供补贴的国家,艾滋病必将给政府带来巨额的医疗支出。仅此一项就足以说明及早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是多么必要。第二,每当双方之间行为对第三方造成了损及他人的影响或称外延作用时,比如两人之间的性交增加其伙伴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可能性时,公共经济学主张政府进行干预。第三,关于艾滋病流行情况及各种疗法的效果的信息符合经济学家对“公共货物”的定义,即,对社会有益而私人企业家又没有足够积极性去生产的东西。公共经济学家认为政府常常可以通过及时充分地提供这类服务而增进社会福利。第四,社会公平和对穷人的同情支持政府承担起预防和减轻这一流行病的职责。最后,政府能影响社会规范,颁布法律,对感染和未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产生影响。保护无权的人们免受偏见、顽见和剥削的伤害,也将同时有助于使所有人免受艾滋病的侵袭。   第二章 从艾滋病病毒感染流行规律得出的战略原则   在一些国家,艾滋病病毒仅感染了一小部分人口,它的影响几乎还看不出来,在另一些国家,病毒已传播很广,只有少数家庭不曾经厉艾滋病和死亡的悲剧。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是什么?本章通过考察艾滋病病毒在人群中传播的情况,以及这种流行背后的行为和生物因素,根据艾滋病流行病学特征确立了制定有效对策的重要原则。并为政府在预防艾滋病病毒传播方面的优先考虑的重点领域(第三章)提供了基础。   平均来讲,每个感染者在有生之年至少传染一人,才能使艾滋病在人群中持续传播下去。生物因素和行为因素都影响着艾滋病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速度。生物方面的关键因素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无症状期长的特点、各种传播方式每次接触的传染机率、以及共同作用因素,如感染其他的性病等。但是,人们可以通过改变行为方式明显地减缓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速度:比如减少性伴和共用注射用具的伙伴,使用避孕套、使用经过消毒的注射器具等。在找到发展中国家负担得起的疫苗和根治方法之前,抑制这一流行病最有效的方法还是帮助人们减少可能导致感染和传播艾滋病病毒的行为。在个人和社会两个层面上减少危险行为的具体措施将在第三章论述。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的流行病学为减缓和制止艾滋病病毒传播的社会行动方案提出了两个目标。   尽早行动。世界上约一半的人口生活在艾滋病十分少见的地区,甚至在那些因其行为方式可能导致其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群中,也是如此。政府如能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还不多,艾滋病尚未成为严重问题时采取预防措施,便能以较低的代价遏制这种病的流行。即使在病毒已经传播很广的国家,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也可以减少感染人数,挽救许多人的生命。   在最有可能感染并传播艾滋病病毒的人中间采取预防措施。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再传染给别人的可能性因人异。接触伙伴最多而又最缺乏保护性行为(如使用避孕套和经过消毒的注射器具)的人最有可能感染和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传播艾滋病病毒。在高危行为者中间每直接预防一例感染,可以间接地预防许多二代感染病例----形成一种“倍数”效应。   有低危险行为的人,即那些接触伙伴少,习惯使用避孕套,或使用消毒注射器具的人,即使他们自己感染上艾滋病病毒,也不大可能传播。个人感染和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可能性是由本人的行为危险程度决定的。行为研究显示,职业、年龄或性取向等可观察的个人物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示个人的危险行为,因而可以用来指导预防措施。但是,最危险行为的群体因国家、时间而各异。例如,性工作者有许多性伴,如果又不用避孕套,就很有可能感染和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传播艾滋病病毒。然而,商业性行为中使用避孕套已成为规范的地方,也许其他人而非性工作者更有可能感染和传播艾滋病病毒。   本章最后按地区概述了艾滋病病毒在发展中国家的传播程度和分布情况。在这种病“开始传播”的国家,即使在行为很有可能导致感染的人们中间,艾滋病病毒的流行率也很低。在“局限流行”的国家,艾滋病病毒已在最危险行为的人们中大量传播,并即将向其他人群扩散。在“普遍流行”的国家,即使在行为方式不大可能传播艾滋病病毒的人们中间,病毒也流行很广。分析艾滋病的流行阶段对政府确定预防艾滋病病毒传播的决策重点有重要意义,这些将在第三章论述。   第三章 有效和公平的艾滋病预防战略   公共政策能够影响那些可能传播艾滋病病毒的个人行为吗?如果可以,政府应优先采取什么方针才能收到最大成效?本章便论述了这两个关键问题。   尽管容易传播艾滋病病毒的行为具有私人性质,政府还是有办法影响那些最有可能感染并传播这种病毒的人的决定。公共政策可以直接影响个人的高危行为,一方面靠降低安全行为的“成本”(如优惠提供各种信息、避孕套、以及清洁的注射器具等),一方面靠提高可能传播艾滋病病毒的行为的“成本”(如限制卖淫或注射毒品行为等)。本章重点介绍了前一种类型的成功范例。尽管后一种办法有时在政治上比较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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