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9758-200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烟度
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
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的文本为准。
GB 19758 - 2 0 0 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烟度
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smoke emissions
from motorcycles and mopeds
(发布稿)
2005-05-30发布 2
国 家 环...
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
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的文本为准。
GB 19758 - 2 0 0 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烟度
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smoke emissions
from motorcycles and mopeds
(发布稿)
2005-05-30发布 2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005-07-01实施
局
发 布
局
GB XXXXX-2005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要求 ⋯⋯⋯⋯⋯⋯⋯⋯⋯⋯⋯⋯⋯⋯⋯⋯⋯⋯⋯⋯⋯⋯⋯⋯ 2
5 试验分类 ⋯⋯⋯⋯⋯⋯⋯⋯⋯⋯⋯⋯⋯⋯⋯⋯⋯⋯⋯⋯⋯⋯⋯⋯⋯⋯⋯⋯⋯⋯⋯ 2
6 试验方法 ⋯⋯⋯⋯⋯⋯⋯⋯⋯⋯⋯⋯⋯⋯⋯⋯⋯⋯⋯⋯⋯⋯⋯⋯⋯⋯⋯⋯⋯⋯⋯ 3
7 标准的实施 ⋯⋯⋯⋯⋯⋯⋯⋯⋯⋯⋯⋯⋯⋯⋯⋯⋯⋯⋯⋯⋯⋯⋯⋯⋯⋯⋯⋯⋯⋯ 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急加速烟度排放测量方法 ⋯⋯⋯⋯⋯⋯⋯ 4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急加速烟度排放检测记录表 ⋯⋯⋯⋯⋯⋯ 7
-i-
GB XXXXX-2005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摩托车和轻便
摩托车排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型式核准、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在用车排放状况检查试验的急加速
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均为规范性附录。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5年 5月 30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5年 7月 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ii-
GB XXXXX-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烟度
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smoke emissions
from motorcycles and moped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型式核准、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在用车的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
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
GB14622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
GB 17930 车用无铅汽油
SH/T 0675 风冷二冲程汽油机油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motorcycles and mopeds
摩托车:指整车整备质量小于 400kg、发动机排量大于 50ml或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50km/h的装有火
花点火式发动机的两轮或三轮机动车。
轻便摩托车:指整车整备质量小于 400kg、发动机排量不超过 50ml、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 50km/h
的装有火花点火式发动机的两轮或三轮机动车。
3.2 不透光度 N (%) opacity
由光源发射的光线不能透过排烟的比率,以百分数表示。光线完全透过时为 0%,完全不透过时为
100%。
3.3 光通道有效长度 L(m) effective optical path length
光源和受光元件之间被排烟横截的光束长度,该长度已对密度梯度和边缘效应造成的不均匀性作了
修正。
3.4 光吸收系数 K (m-1) light absorption coefficient
一缕烟的光吸收系数(K), 由不透光度(N)和光通道有效长度(L)按下式而定:
)
100
1( ln 1 N
L
K −−=
3.5 急加速工况 snap-acceleration condition
-1-
GB XXXXX-2005
对带有手动或自动变速器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使离合器结合,变速档位处于Ⅰ档位置。试验时,
迅速使油门全开,至 2s后立即松开油门,减速至怠速,一个循环共 32s。
3.6 急加速烟度 snap-acceleration smoke concentration
在急加速工况下,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烟测量中的不透光度峰值。
3.7 排气烟度 exhaust smoke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的烟浓度,用不透光度 N(%)表示。
4 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用急加速法测量时,不透光度 N的排放限值见表 1。
表 1 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排放试验类别 排放限值 N (%)
型式核准
生产一致性检查
15
2006年 7月 1日起生产的车辆 30 在用车
排放检查 2006年 7月 1日前生产的车辆 40
5 试验分类
5.1 型式核准试验
指对制造企业申请型式核准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样车所进行的排气烟度排放试验。
5.1.1 型式核准试验时,制造企业应提交一辆该车型的代表车辆。
5.1.2 影响排烟的零部件,其设计、制造和装配应能保证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
受到振动,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1.3 试验前被检车辆需按照企业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磨合。若制造企业同意,被检车辆可不进
行磨合。
5.1.4 按附录 A测量方法进行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排气烟度排放型式核准试验。
5.1.5 型式核准的申请及型式核准的扩展,参照 GB14622标准中的有关条款。
5.2 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
指对制造企业成批生产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进行排气烟度排放检查的试验。
5.2.1 对已通过本标准型式核准试验而获准生产的成批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凡影响发动机排气烟度的
零部件均应与进行型式核准试验样车的零部件一致。
5.2.2 为验证 5.2.1规定的一致性,应从成批生产的产品中抽取一辆样车。
5.2.3 按 5.1.3规定进行磨合。
5.2.4 按附录 A测量方法进行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排气烟度排放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
5.2.5 判断批量产品的合格与否,参照 GB14622标准中的 6.3.2。
5.3 在用车检查试验
指对上牌照以后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进行排气烟度排放的检查试验。
5.3.1 用外观目测及试运转方式检查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各零部件及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允许进行调
-2-
GB XXXXX-2005
整或更换零部件。
5.3.2 按附录 A测量方法进行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排气烟度排放在用车检查试验。
6 试验方法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急加速烟度排放测量方法按附录 A的规定进行。
7 标准的实施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生产企业,应就符合本标准适用范围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排气烟度排放
水平,向负责车型型式核准的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核准申请。
对已获得型式核准而成批生产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车辆、系统、部件或单独技术总成与已核
准的型式一致。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排气烟度排放生产一致性检查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
施。
在用车排放状况检查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7.1 自 2005年 7月 1日起,所有进行型式核准的新型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均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7.2 自 2006年 7月 1日起,所有销售和投入使用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均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7.3 自 2007年 1月 1日起,所有在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均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8 监督
本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3-
GB XXXXX-2005
附录 A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急加速烟度排放测量方法
(规范性附录)
A.1 测量用仪器及测量准备
A.1.1 测量用仪器
测量用仪器及技术指标见表 A.1。
表 A.1 测量用仪器及技术指标
名称 量程 精度
内置全流不透光式烟度仪
〔烟通道内径推荐使用φ50.8mm(2英寸)〕 0~100%
线性度 ±1.0%
漂移 ±1.0%
转速表 0 r/min~15000 r/min ±0.5%
-20 ℃~+40 ℃ -20℃~0℃(±1.5℃) 0℃~40℃(±1℃)
温湿表
0~100% RH <±5% RH (30% RH~100% RH)
大气压力计 81 kPa~110 kPa ±0.1 kPa
秒表 0.1 s~900 s ±0.2%
内置全流不透光式烟度仪应便于排气管端的安装,能测量出排气烟度的瞬态变化。
A.1.2 测量准备
A.1.2.1 烟度仪的安装
烟度仪的安装如图 A.1 所示。前后稳流管的内径 D 应与烟度仪的烟通道内径相同,其长度应为 D
的 10 倍左右。过度软管与前稳流管长度之和应小于 1000mm。过度软管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管
之间应采用软连接,以减小烟度仪的振动。连接处不能漏烟。排气烟道入口的负压能使排烟全部被吸出,
并在测量中保持稳定。
当有两支排气管时,可用三通过度管将其与烟度仪连接。
图 A.1 内置全流不透光式烟度仪安装示意图
-4-
GB XXXXX-2005
A.1.2.2 被测车辆的准备
被测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机械状态,并符合制造企业出厂之规定。检查进排气系统的密封性,按制
造企业规定调整发动机怠速。
A.1.2.3 燃料与润滑油的准备
检测时,应使用 GB17930规定的辛烷值 95号车用无铅汽油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润滑油。
A.1.2.4 烟度仪的测量准备
接通烟度仪电源并至少预热 10min后,再用校准片(推荐采用不透光度约为 10%、20%、40%、60%
的校准片)对烟度仪进行校正,当烟度仪示值处于说明书规定的范围时,进行试验。
烟度仪使用中需用清洁空气清扫传感器,空气应经过过滤以清除其中所含的油、水等。
A.2 急加速法排气烟度测量程序
A.2.1 起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供给冷却风,加大油门(如车辆带离合器,应使之分离),使摩托车
和轻便摩托车自怠速加速到制造企业规定之最大功率转速,运行 600s,以消除粘附在发动机和消声器
内表面上的沉积物对排烟的影响。
A.2.2 松开油门,关闭冷却风,并使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怠速运行 300s(如车辆带离合器,应使之结
合,使变速档位处于Ⅰ档)。
A.2.3 迅速使油门全开,持续至 2s后立即松开油门,减速至怠速共 32s为一个循环。记录不透光度及
发动机转速的最大峰值。记录不透光度的变化曲线(见图 A.2),用转速表测量发动机转速。
图 A.2 排烟测量急加速法不透光度曲线峰值示例
A.2.4 重复 A.2.3过程,具体如图 A.3所示,共运行 15个循环,取后 5个循环的测量峰值的平均值为摩
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烟度排放测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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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XXXXX-2005
图 A.3 排烟测量急加速法运行模式
A.2.5 数据处理
A.2.5.1 在上述测量的后 5 个循环试验中,被测试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最高转速之差不应超过
400r/min。否则补做 A.2.3、A.2.4过程以代替无效数据。
A.2.5.2 由急加速法测得的后 5个循环试验数据应按式(A.1)进行相对偏差计算。最大相对偏差绝对值
应小于 20%。否则试验无效,需重新进行 A.2.3、A.2.4 过程以代替无效数据。最大相对偏差按下式计
算:
%100
max
minmax ×−
N
NN
⋯⋯⋯⋯⋯⋯⋯⋯⋯⋯⋯⋯⋯⋯⋯⋯(A.1)
其中: 为 5个循环数据中的最大值, 为 5个循环数据中的最小值。 maxN minN
A.2.5.3 若符合 A.2.5.1、A.2.5.2要求,则取该 5个循环数据(峰值)的算术平均值为 , 取整数。
检测记录表见附录 B。
N N
A.2.5.4 N值的修正方法
推荐使用烟通道内径为ф50.8mm的烟度仪,此时光通道有效长度 L(m)近似取为烟通道内径。
当使用不同烟通道内径的不透光烟度仪时(通常:45~55mm),此时烟通道有效长度为 ,所测
烟度排放值为 ,可用式(A.2)计算出 值。
AL
AN N
)-(= KLeN −1 100 ⋯⋯⋯⋯⋯⋯⋯⋯⋯⋯⋯⋯⋯⋯⋯⋯⋯(A.2)
式中:
N:不透光度即烟度(%);
L:0.058m(ф50.8mm); --
K :等于 - )-(
100
1ln1 A
A
N
L
,l/m,
其中: -实测不透光度(%), -所用烟度仪的光通道有效长度 m 。 AN 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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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XXXXX-2005
附录 B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急加速烟度排放检测记录表
(规范性附录)
检测编号: 送检单位:
烟度仪型号: 转速表型号:
大气压力: 大气温度: 相对湿度:
检测日期: 检测地点:
检测单位: 检测人员:
车 号 车 型 发动机排量,cc
燃 油 润滑油 润滑方式及混合比
怠速烟度 加速后最大排气烟度 项
目
怠速转速
r/min
最高加速转速
r/min 不透光度
%
光吸收系数
l/m
不透光度
%
光吸收系数
l/m
备 注
1
2
3
4
5
不透光度平均值,% 光吸收系数均值, l/m
不透光度标准限值,%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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