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广东药监局GMP800答问

广东药监局GMP800答问

2011-05-17 33页 doc 240KB 21阅读

用户头像

is_102073

暂无简介

举报
广东药监局GMP800答问药品生产疑难解答800问汇总 药品生产疑难解答800问汇总 1 化工产品如氢氧化钠、亚硫酸氢钠按药典标准检验合格,但非药用级是否即可以投生产,如果不可以,做为铺料需要办什么手续吗?如果送省所检验,是否只要送一批,还是批批送检?另外设备、方法、产品生产工艺等不变的情况下,清洁验证是否只需做一次就够了,还是每年都要做呢?多谢。答:原料药生产使用的原材料相对宽松,但制剂的原辅料已经在药典上有的品种,必须是药用级别或有批准文号的产品,没有上药典的产品可使用食用级别,但要有产品质量标准.其它产品按药典规定执行.任何的验证都必须做三次才有...
广东药监局GMP800答问
药品生产疑难解答800问汇总 药品生产疑难解答800问汇总 1 化工产品如氢氧化钠、亚硫酸氢钠按药典标准检验合格,但非药用级是否即可以投生产,如果不可以,做为铺料需要办什么手续吗?如果送省所检验,是否只要送一批,还是批批送检?另外设备、方法、产品生产工艺等不变的情况下,清洁验证是否只需做一次就够了,还是每年都要做呢?多谢。答:原料药生产使用的原材料相对宽松,但制剂的原辅料已经在药典上有的品种,必须是药用级别或有批准文号的产品,没有上药典的产品可使用食用级别,但要有产品质量标准.其它产品按药典规定执行.任何的验证都必须做三次才有统计学意义.2 我公司现正准备申报膏剂车间GMP认证,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认证管理办法》申请与审查中(三)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及历史沿革情况、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证书期满重新认证企业软、硬件条件的变化情况,前次认证不合格项目的改正情况)的要求。是不是说自查内容中一定要有“前次认证不合格项目的改正情况”?答:对,必须有前次,包括上次认证以来所有药监部门的检查整改情况.3 我们现在需要设计喷雾剂车间,喷雾剂车间是属于非无菌制剂吗?生产环境的洁净级别应该是1万?还是10万?答:喷雾剂通常属于非无菌制剂,如果是外用药用药,用于非创伤皮肤使用,30万级即可,如果是用于创伤皮肤或口腔给药,则需要十万级以上。4 统一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是不是生产范围中原写有的剂型没有通GMP认证,在这次换证时生产范围中就会删除其没有通过认证的范围?(例如:原证写有大容量,小容量,口服剂,冻干粉.而现通过GMP证的只有小容量和口服剂,那此次换证时生产范围内是不是只写小容量和口服剂吗?)答:大容量注射剂如果是旧范围,将按规定取消范围,新增范围则予保留。5 对于回顾性再验证有没有次数及时间的限定?答:没有次数限制,但有时间要求,通常再验证规定为一年,对风险比较在的设备,如空调系统的高效过滤通常定为半年。6 GMP规定,应该按照处方量的100%投料。对此应该如何理解?这里的100%投料是指:1、按照原料的主药的含量、水分、折算后,每次换算成100%投料?即:如果,我的原料含量为99%的话,我投料应该是:处方量/99%吗?此种情况每次要变具体的投料重量。2、符合原料药质量标准的原料,都按100%处理,都投处方量。此种情况,每次投料量固定。请问,哪种理解应该更准确呢?答:第一个操作比较适合生产要求,因为生产中的产品规格通常是含量规格,如片剂,则以一片药品的主药含量为规格,用换算后的100%理论需要原料投料,生产出来的产品规格才符合要求。生产的药品具有本品原有的均一性、含量和效价、质量和纯度。按处方配制的药品,保证其活性成份含量不低于100%标示量或规定量。7 GMP规定,应该按照处方量的100%投料。对此应该如何理解?这里的100%投料是指:1、按照原料的主药的含量、水分、折算后,每次换算成100%投料?即:如果,我的原料含量为99%的话,我投料应该是:处方量/99%吗?此种情况每次要变具体的投料重量。2、符合原料药质量标准的原料,都按100%处理,都投处方量。此种情况,每次投料量固定。哪种理解应该更准确呢答:第一个操作比较适合生产要求,因为生产中的产品规格通常是含量规格,如片剂,则以一片药品的主药含量为规格,用换算后的100%理论需要原料投料,生产出来的产品规格才符合要求。生产的药品具有本品原有的均一性、含量和效价、质量和纯度。按处方配制的药品,保证其活性成份含量不低于100%标示量或规定量。8 无菌原料药用铝桶是否可以重复使用?为什么?答:不可以重复使用。回收的产品不符合GMP要求,另一方面对无菌产品存在比较大的质量管理风险。9 除标签、说明书外如何界定按标签类管理的物料?只有品名、规格、商标而没有用法用量等内容的包材(如大箱、铝箔)可否不按标签类物料管理?答:小盒也属于按标签管理的物料。大箱、无印刷的铝箔按普通物料管理即可。10 批生产记录是不是一定要有一定总的批生产指令,我公司实际情况无法做到一开始就给定一个总的批号,批包装记录时就有一个总的批包装指令。这种情况,实际生产要如何做,是每个工序下生产指令还是象传统先给定一个批号再进行生产,或者只要将该最终批号的相关工序记录整理一块和批包装记录装订起来成一个批的批生产记录?你公司的操作与GMP要求相左,不符合要求。没有批生产指令就不能生产,没有生产批号不能有批指令,这样不符合规范。需要继续学习法规及培训。11 中药厂对购回的中药材质管部自已经过鉴定后可作为标本吗?负责中药标本鉴定的人必须具备哪些资格,我公司员工具有中药专业本科学历,但职称是工程师,他具体中药标本鉴别的资格吗?答:对于企业内部使用的标本,目前法规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经验的老药工、中药学的工程技术人员都可认为适合。12 境外公司(美国)在中国投资建药厂,除需要通过美国fda认证外,是否需要通过我国的GMP认证(建成后其所生产的药品全部销往美国,不在中国销售使用)!答:领取我国《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中国的GMP认证,对于以中间体出去的原料厂则由企业根据情况来决定。13 建设厂外车间,提出变更生产许可证的时间,应该在申请厂房验收前,还是厂房验收后,还是做替代料生产前申请。答:申请验收时同时提出申请,验收合格后由药监部门依法进行变更。14 我公司采购了一批原料,检验成分及含量符合国家标准,但内\外包装标签没有打产品批准文号,经查该厂确实生产了此批原料,请问此原料该怎样处理???答:你厂的供应商考核标准及验货制度是怎样制定的?如果不符合规定可按退货处理。15 有关药品生产日期和批号确定问,国家一直没有指导意见,企业做法多种多样,生产日期有采用投料日期或中间日期或成品日期,批号有采用投料日期或中间日期或成品日期或流水号。我个人意见是,因为产品有效期的确定是在产品注册时从成品日开始计算的,而生产包装上的有效期是按生产日期推算的,所以我认为生产日期应以出成品日计,批号应以成品日或流水号计。请指导一下!答:批:为以限定数量的原材料、包装材料或应用单个工艺、或系列工艺制备的药品,具有同质性。有时需将批分为一定数量的亚批,这些亚批最后合并为具有同质性最终药品批。在终末灭菌情况下,批量由灭菌柜的容量所决定。在连续生产中,药品批必须与生产限定的工序相对应,与其同质性的要求相一致。批量既可定义为固定的数量,也可为固定时间内生产的数量。批号:在标签、批记录和相应分析证明等中,唯一鉴别批特性的清晰数字和文字的结合体。批与生产日期的联系,但不是必定联系,可用流水号进行。但生产日期要求相对严格,生产日通常是这样进行,原料药以精烘包日期为生产日期,制剂以投料日期为生产日期,生物制品通常是一连续生产过程,原料与制剂很难分别,一般以纯化后的活性物质日期为生产日期。上述是一个参考,关键对产品的稳定性试验进行考察,保证药品安全。16 有一些作为化工原料进口的辅料,其质量优于国产的药用级辅料,工厂进厂检验也按《中国药典》进行检验,符合规定。这种情况下如果工厂使用进口辅料,是否与法规不相符。工厂应如何操作?答:进口的辅料必须取得进口注册证后方能使用。17 我公司准备开展GMP车间的建设,要立项吗?若要,贵局办事指南中没有相关规定。若不要,GMP初审怎么办理?答:已经取消立项,专业设计-施工-验收-认证-投产。18 食品原辅料的有效期是多久?哪里能够查到像油类、色素类、提取物、植物粉末类保健食品的原辅料的有效期。答:食品标准由技术监督管,可以向他们查询。19 我公司的许可证换证资料已上报,可现在公司营业执照企业类型由原来的“合资经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请问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该怎么办?答:按正常程序申请变更。20 我想问一下:生产无菌原料药的设备比如干燥机,怎样清洁才能达到无菌的要求?答:清洁方法很多。但直接接触药品的设备在清洁后还必须灭菌。21 一方药品生产企业委托另一方生产一个药品,这委托方还能进行生产吗?答:如果符合GMP条件,并取得证书,同样可以生产。22 目前有一个膏药生产企业在河南,但为健字号,未取得药品注册及生产资格,我想在广东办一个生产企业生产此膏药产品,请问该如何办理?答:应先办理药品注册。23 增加厂外车间,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变更生产许可证的申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答:完成新车间建设后申请,申请要求见我局办事指南中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事项”。24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履行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贮存期、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的责任。每年每品种至少留1批进行质量稳定性评估。上面提到的“质量稳定性评估”的具体要求是什么?是必须象“长期稳定性试验”一样的作试验吗?还是可以仅仅作“加速稳定性试验”?或者是两者之外还可以设定新的稳定性评价?答:与长期稳定性试验一样,对产品进行稳定性评估,包括外观、含量、相关物质等的评价,为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是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责。25 关于原料的有效期,是按原料厂家生产日期起,直至制剂厂家投入生产吗?需要考虑制剂的有效期吗?另外,我们公司有些季节性的品种,最后一批剩下的原料比工艺规程所需的量多了或少了约5%或,可否一次性投进去?(在总混工序加强验证)答:1.按现行法规,有效期算到制剂投料日期,不需要考虑其它问题.2.SOP是怎样制定,就怎样执行.26 十万级的工作服可以降级(比如在三十万级洁净区)清洗,消毒,整理吗?答:1.应设置不同洁净区使用的工作服清洗、整理、存放的洗衣间。2.300,000级的洁净工作服可在非洁净室(区)洗衣房内洗涤、干燥、整理。3.100,000级以上(含100,000级)区域的洁净工作服应在洁净室(区)内洗涤、干燥、整理,必要时按要求灭菌。4.10,000级以上无菌操作区使用的工作服应在10,000级洗衣间清洗、并经灭菌后送入无菌区操作。27 我们现在由于生产规模扩大,打算在仓库区域分出一部分,按照内包装的要求,建立一个那包装车间,不知道这样是否违反GMP要求,能否实施?答:认证完成的车间,必须按申报的平面图生产,如果对生产及产品有影响的变更,必须停产情况下进行改造,必要时需要重新认证.28 请问,我公司正在建设厂外车间,请问应先申请变更生产许可证,还是先申请GMP认证。答:先申请变更生产许可证,后申请GMP认证.29 我厂是原料药生产厂家,本打算在今年12月底进行四个原料药品种的GMP认证工作,故正在准备资料先进行许可证变更。但根据厂的统一部署,认证时间可能推迟到2006年1月份,那时许可证已经换了新证,我的问题是:四个原料药品种在换证资料申报时,我厂已经作为新增生产范围上报,那么新的许可证是否含有这四个品种的生产范围。如果不含,我们明年申请GMP认证是用旧许可证申请变更还是等拿到新的许可证后再申请变更,如果拿到新许可证再申请变更,在时间上可能来不及,我们应如何操作。答:如果是今年刚取得文号的品种,则可按新增范围品种,新证将予保留.否则按文件规定处理.30 请问我们药厂已有胶囊剂的生产范围(已过GMP认证),能否申请缓释胶囊、避孕药胶囊的仿制?答:缓释胶囊可以,避孕药胶囊则不行,需要独立的车间.31 最近提到收载入"药典标准"的提取物是可以作为商品流通,如果是部颁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呢?答:我国的标准可以,含部标.32 多肽类冻干制剂可否在冻干粉针剂(头孢菌素类)GMP车间生产?与原产品共用一条生产线?答:不可以.33 某公司的许可证号为“粤hzzz———”,其生产范围指的是哪些剂型?答:许可证编号上只是标明生产:化学药-H、中药-Z、生物制品-S、原料-y、制剂-z等的类别,不标示具体生产范围。34 采购的中药提取物有国家标准或是地标的能否使用呢?答:收载入药典标准的提取物是可以作为商品流通,如:冬青油等,我省南海就有一家专门生产药用油及提取物的专业厂家。35 我公司拟生产一中药制剂,其中药提取物准备外购,供方为外省一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知可否,需要什么手续答:中药提取物没有标准的,不能购买,但可以委托加工,跨省的需要国家局审批.36 退货产品重新销售是否要再全检。答:此问题比较复杂,不是所有的退货都能销售。但重新销售,必须经检验,由授权人签字后放行。37 我们现在只有片剂、胶囊剂的GMP证书。现在我们想开发一种冻干制剂。1、新药注册法规上面规定,需要有符合GMP条件的车间才能够拿到生产批件。如果将来我们进行委托生产,是不是这点可以不要求?2、如果我的片剂、冻干剂车间共用,每年的前半年生产片剂,后半年生产冻干剂,我们可以在做好生产车间洁净度、等等相关的管理也验证工作的条件下,得到这种不同剂型共用车间的两种剂型的GMP证书吗?了!!答:1、向注册处咨询,2、这样不可以共用。38 请问软膏剂和乳膏剂能不能在共用一条生产线。答:可以。39 生产记录用环保纸行不行(即一面已经使用过,但盖了个作废章)答:不行.40 请问一下,我公司是一个生产以治疗糖尿病和妇科等剂型的中成药的企业,最近引入一个治疗糖尿病的西药品种,请问可以在同一生产车间生产吗?如果可以的话,关键设备要不要分开?还有没有其它要求?答:可以一起生产,验证证明没有互相影响,则可以共用。41 中药的冻干粉针剂能否与化学药的冻干粉针剂在同一生产线进行?答:可以。但特殊要求的产品则不行,如:头孢类、肿瘤类则不行。42 在无菌原料药车间局部百级环境下生产了非无菌原料后,在经过清洗消后符合无菌原料药生产环境的情况下,第二天是否可以在同一区域下生产无菌原料药呢?答:当然可以,生产无菌原料的车间空调系统一般是连续净化,或设置值班分机,但如果空调系统关闭,则必须重新消毒灭菌,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设备都必须灭菌后使用。43 抗肿瘤类的生产线能否生产可用于肿瘤病人的提高免疫类的产品?答:首先要说清楚你的产品所属类别,如果是辅助类则不可以,抗肿瘤类则可以。44 生产、质量负责人的变更备案是否只需网上申请?还要纸质材料吗?答:网上申请。45 我公司最近在进行厂外车间的建设,请问是否先提出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再GMP认证。答:先提出验收申请,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后,再GMP认证。46 我司是一家新开办的药品生产企业,目前厂房正在进行装修,同时新药报批工作也正在进行,我们将于十一月份取得药品生产的批准文件,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我们将于取得药品生产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提出GMP认证的申请,申请受理部门将于六个月内对我司是否符合GMP要求作出判定。我想问的是,《条例》所指的六个月内我们的产品是否可以上市销售?答:必须同时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及注册文号三样东西才能销售,缺一不可。47 我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年底到期,现正值换证期间,我公司想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增加丸剂,请问是先进行GMP认证还是先在许可证上增加许可范围?!答:先在许可证上增加范围,后进行GMP认证。48 1、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注销后以什么时间生效?2、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注销后,已经生产的成品在市场上可以流通多久?流通时间限制以工商管理注销还是以税务登记注销为准?答:以下发文件日期为准,注销后所有药品不能销售,因为企业已经不存在,已找不到执法对象。49 企业重新认证前的硬件改造,不需要进行关键生产条件变更程序,直接验收后认证。那是不是直接递交GMP认证申请书,省局会根据具体情况派人先进行验收,然后再进行认证,还是有别的申请验收的程序呢?答:省局会根据具体情况派人先进行验收,然后再进行认证。50 注射用水系统(包括制备系统和分配系统)需要水循环保证水的质量。是否必须是24小时循环呢?我们实践中没有24小时循环,在每天用之前对管道蒸汽消毒,首批制的水也排放5分钟,并且经过长期的监测,水质合格,这样是否可以呢?有检查员认为我们这样不可靠,必须要24小时循环,有这样的具体规定吗?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生产用注射用水应在制备后6小时内使用;制备后4小时内灭菌72小时内使用,或者在80℃以上保温、65℃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存放。51 我们新建药厂,请问一定要在拿到药品批准文号后才能申请GMP认证吗?如果提前申请行不行?如果要作进口分装是不是一定要拿到GMP证书才能申请?答:拿到药品批准文号后才能申请GMP认证。进口分包装你可以向注册部门申请,但同样取得证书后方能生产。52 我们是中药饮片公司,请问在哪可查到有批准文号的中药材或中药饮片呢?答:中国药典。53 请问硫酸阿托品、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是否属于医用毒性药品。答:医疗用毒性药品品种范围一、毒性中药品种:(中药材和饮片)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钱子生川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草乌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花生娘毒红升丹雪上一只蒿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二、西药毒性品种:(化学原料)去乙酰毛花甙丙阿托品洋地黄毒甙氢溴酸后马托品三氧化二砷毛果芸香碱升汞(氯化汞)水杨酸毒扁豆碱亚砷酸钾氢溴酸东莨菪碱士的年秋水仙碱硫酸长春碱硫酸醛基长春碱54 在固体制剂药品检验中,内包装之前需进行一次化学项目的全检(我们谓之待包装检验),然后在包装的之后进行成品的检验,成品检验需做哪些项目:⑴.只要做外观包装质量检查和微生物限度两个项目,发成品检验报告时,其中的化学项目以待包装检验的结果为准;⑵.按照质量标准全检,即使前面的化学项目已经检验过,也还需要再做一次。支持第⑴种观点的人认为理论上化学项目的结果在包装之后是不会改变的,所以成品检验报告中的化学项目可以以待包装检验的结果为准;支持第⑵种观点的人认为GMP的法规要求是层层把关,所以必须全检。两种观点都有道理,哪种更合理?答:法定上没有要求在包装前检验,此项检验可以作为产品质量控制的一个程序,但如果用作代替成品检验,则违反了统计学要求,涉及到一个随机问题,容易出现结果偏差.55 成品检验可以不执行法定标准而按企业内控标准检验吗?比如检验报告的结论写成“本品按企业内控标准检验,结果符合规定”。当然我公司的企业内控标准比法定标准要高。答:必须按法定标准检验,但内控标准可以作为参考,对公司产品质量进行管理.56 请问10.1以后,GMP认证申报需要递交的资料是怎样的呢?如果是国家局的认证需要递交的资料又是怎样的呢?答:按新的认证办法规定提交资料。57 我厂是一间中药饮片厂,现生产一种长爪石斛属于石斛其中的一种,那么药品名称是按药典填写为石斛,还是按其它药书填写为长爪石斛呢?答:如你们生产的品种在药典石斛项下有,则只需写石斛。58 我们公司正在准备申报GMP认证,公司的人员象生产和质量负责人有变化,同申请拿生产许可证时不一样,公司对人员调整后需要备案吗?还是就以这次申报认证的生产和质量负责人为准呢?答:以许可证电脑系统上备案的名单为准.59 我公司是一位于中山国家健康基地新办制药企业,厂房建设己竣工,己向省局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资料,并和一研究单位合作开发了两个中药9类品种.我公司可否在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后,将药品注册和GMP认证同时申报?如果不妥,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否提供指导性方案,!答:必须取得产品注册文号后方能认证.60 在哪个网站或数据库或标准库能查到药品包装后密封性检查的方法及标准的信息?如泡罩包装品、铝塑袋包装品、塑料瓶+复合箔封口品等应如何检密封性?我已找过sfda、技监局、中国医药包装网等网站均无所获。答:需要向国家标准部门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查询,他们有这样的标准.61 我公司是一精细化工企业,现正在第一次建设某药用辅料的GMP车间,目前车间及软硬件设施还没有完成,估计在十一月下旬完成并申请验收。现请问一下GMP认证有没有规定期限??答:药用辅料还没有规定期限.62 请问哪里可以查到报委托检验的程序和申报资料要求?答:委托检验备案只需要提供"委托检验"即可,63 药品生产企业在对进厂原辅料、包装材料的检验中,如遇使用频次较少的大型检验仪器设备(如核磁、红外等),相应的检验项目可以向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检验。请问具有资质的单位包括药厂吗?如果包括药厂,那对于药厂来说应具有什么资质才可接受委托检验?答:包括药厂,在取得GMP证书后,64 我公司办理了生产负责人变更,从省局取回两份备案表,是不是有一份要交市局备案。。答:对65 药品生产许可证上的企业负责人,与检查条款里的“企业主管生产与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之间,有什么区别?如果某公司不设生产副总与质量副总,总经理下直接就是生产部部门负责人与质量部部门负责人,那么总经理会被认为是“主管生产与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吗?该总经理若并非相关专业人士,可否?答:为同一概念,必须符合专业要求。66 sfda从6月开始启用“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表填报”软件。请问现在要申请许可证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的变更,是用国家这套软件还是用原来省里自己的表格?。答:用原来表格。67 总平面布置图需要标明各功能间名称吗?如果车间与仓库分布在同一幢楼的不同楼层,如何在平面图上体现?另外,欲新增生产范围,申报材料上“生产、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可以是检验吗?多谢!答:各层分开标示。不可以是计划。68 阳性对照室,可以只在万级而不设局部百级洁净操作台吗?普通不锈钢操作台可以吗?答:我个人认为,你虽然是万级,但对于百级超净台及酒精灯下操作,这样会比前面风险要小,所以是不允许的.69 请问处于过渡期内的新药,去年得到生产批文,能否进行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答:可否转换请根据“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文判断。70 我们公司现在筹建非最终灭菌冻干粉针剂车间,但是现在有个很迷茫的问题:轧盖应该在哪个洁净级别下??有的书上说100000级,但是咱们国家局出的<药品生产验证指南>上规定的是无菌100级.应该是什么?答:你肯定没有看法规,问题很简单,GMP附录上已经说很清楚,轧盖在100000级上进行就可以。71 非处方药甲类品种该如何申报非处方药乙类?答:甲乙类的区分由国家局决定,如要变更直接向国家局申请。72 我公司是一个新开办的制药企业还没有通过GMP认证,想请教一下,我公司现在正购买新的药品回来生产,请问能否药品的申报和GMP的认证同步进行?如果能,在进行当中要注意那方面的事情。答:不能同时进行,必须有产品才能认证。73 我想请问原料是否每批必须全检?若在供货厂家不变的情况下可否定期全检一次?答:不可以.74 我公司现正在据《中国药典》2005年版修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报送备案资料。听说非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中的“功能主治”仍要执行原审批备案的内容,不用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修改。请问是这样吗?到底那些内容要根据《中国药典》修改?那些内容仍按原备案的不变?有这方面的文件规定吗?答:非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中的所有项目在国家局变更说明书前仍要执行原审批备案的内容,不需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修改。75 我想问一下没有国家法定质量标准的中药材申请广东省药材标准备案时怎样办理?向哪个部门申请?答:注册处。76 我公司已通过了颗粒剂的GMP认证,现我们想增加茶剂的生产(所使用的设备与颗粒剂为共用设备),请问如何增加生产范围、是否还需再认证。答:按办事指南程序增加即可,只对增加的范围认证。77 中药饮片厂是否可以经营不是本厂生产的合装阿胶、合装龟甲胶等?答:不可以。除非另领取有《药品经营许可证》。78 我公司是一精细化工企业,现正在第一次建设某药用辅料的GMP车间,目前车间及软硬件设施还没有完成,估计在十一月下旬完成并申请验收。现请问一下GMP认证有没有规定期限?答:没有期限,可随时申请。79 中药饮片厂换证的生产范围是否有变更?是只填旧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中药饮片”,还是按培训资料填写:正本生产范围: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副本生产范围: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服用饮片,包括净制、切制、炒制、炙制、酒制等)。答:由当地市局核准为上报依据。80 我公司原留样室面积太小,现计划搬迁至足够面积的留样室,是否属于关键生产条件变更?答:此变动与生产关系不大,不用申报,给市局备案即可 药品生产疑难解答800问汇总 81 取得GMP证书或GMP检查之前生产的药品能否正常销售?请问GMP到期后能否生产?能否在其它不同产品生产车间生产(分别为生物和化学两个不同车间)?如果生产了能否销售?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答:如果是GMP车间改选完成,验收合格后,在GMP条件下生产的药品可以在取得证书后销售。那车间证书到期,那车间必须停产。82 我公司原外包装车间因地方太小,不够用,现拟另增设一外包车间,是按变更生产条件在省局备案还是按新增车间申请验收申报?答:按你的情况是车间的功能间变动,按关键条件变更即可。83 经单位有经营二类精神药品的批发企业,有两个问题请教:1、根据有关规定,二类精神药品可以销售给医疗机构,照这样说,我们的二类精神药品是否可以销给任何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包括单位学校的卫生室、各级诊所等?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监管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83号附件要求,购买二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哪么我们批发企业销售二类精神药品给医疗机构时是否要向对方索取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是我们送货到购药的医疗机构,对方在我方的送货凭证上盖了单位的收货章,而不提供单位介绍信给我们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给我们,我们可以供货给他们吗?答:1、可以向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单位供货;2、《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监管的通知》中已明确提出:医疗机构购买二类精神药品必须提供(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84 我厂原来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是"中药饮片”,今次网上换证的生产范围我按培训资料里填写为:正本生产范围: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副本生产范围: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包括净制、切制、炒制、炙制、酒制、煅制、蒸制等。我已上传电子资料,但市药监局通知话与省药监的通知有些出入还是按照旧的生产范围只填写“中药饮片”,请问这样填写是否正确?答:由市局到现场核实后,给你们的生产范围填报。85 我公司是一家港资化学制剂生产企业,产品100%返销香港,我公司所生产的部分制剂中涉及到磷酸可待因、福尔可定、右丙氧芬、苯丙醇胺、盐酸麻黄碱、苯巴比妥等,现在我公司欲报下一年度特殊药品的生产计划,但只在办事指南中查到“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计划审批”,请问其他含有特殊药品的制剂如何申报,哪里能下载到办事指南?由于我公司原负责报批人员已离职。答:报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计划请参照“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计划审批”办事指南的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经我局初审通过后报国家局审批。86 目前药用辅料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但是执法实践中却遇到很多类似问题。我想讲教一下:没有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药用辅料(药用滑石粉)该按照什么条项给予处罚?药品管理法及实话条例中所指的药品没有讲明药品包含药用辅料,那么生产辅料的能不能按生产药品进行处罚?处罚的依据是什么?我们这个小药监分局对待这一个问题有不同意见,急切得到您的支持!答:辅料不参与治疗作用,所以不是药品。但其在药品中含量是最大的,目前是按药品办法管理,必须取得许可证后才能生产,药典或地方标准有的品种,同时必须注册后才能生产。87 请问一下,对于企业变更生产地址应做哪些备案准备答:请按照我局网上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事项办理。88 ,我公司因为销售需要,一药品拟在某一地区使用一个商标,而在另一地区使用另外一种商标。请问是否允许?如可以,要在何部门办理何种手续?答:请向注册处咨询。89 请问阿托品类制剂是否全部按处方药管理,阿托品类药物是否可以在药店零售答:阿托品未列入麻精药品目录,应按处方药管理。可在药店凭处方销售。90 请问中药材仓库想进行熏蒸养护,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怎么有的同事说要办理什么证呢?但是找遍了也没找到相关的规定。答:不用。91 请问委托生产产品,受托单位的生产记录是保存在受托单位还是随产品回到委托单位?!答:应在委托单位保存,但受托单位也应保存复印件备查。92 我想请教您一个体外诊断试剂车间的问题,一般生物车间都设置生物安全柜(全封闭,通风系统独立,人在外面操作)进行阳性分装的操作,要求是万级。如果车间净化级别是十万级,那么摆安全柜的房间需要万级吗?如不需要,那十万级和局部万级间还需要设置缓冲?或者更衣吗?另外,制纯化水的房间可以设在净化区外吗?答:生产区与检验区必须分开。纯化水的设置没有规定必须设置在洁净区内。93 我公司生产的同一品种1.不同规格如有0.25g和0.5g2.有同一规格均为0.25g但包装规格有20粒及60粒,请问以上两种情况在制粒到总混工序能否是同一批颗,但分装及包装时按需要进行呢?那批生产及检验记录又该怎样写呢?答:不同的包装规格是可以的,但需要下不同的包装指令。94 请问药品生产企业为了重新认证,对硬件进行了改造,是不是先要进行药品生产企业关键生产条件变更申请,通过验收后再报GMP认证。还是可以直接报GMP认证呢?答:药品生产企业关键生产条件变更是指在GMP证书有效期内小部分变动。如果是到期重新认证,则是改造完成后直接申请验收后认证即可。95 我公司一产品为片子从国外进口,车间只对其进行瓶包装和外包装,此品种可否作为GMP复查时现场生产的产品.答:问题不是很清楚,如果是有进口分包装的生产范围当然可以,如果是有其它范围,则必须包涵所有的关键工序,GMP也是过程认证。96 我公司固体制剂车间为新建车间,今年1月通过GMP认证,有效期为1年,现需早申报复核再认证,按有关规定为有效期满6个月前提申请.问现在申请是否可以,是否可以在06年1月份进行现场检查.另我公司原申报时生产产品为出口加工产品,现批文已过期,问现在应如何做?答:如还没有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就要等拿到批准文号后再申请认证。97 昨天问到了增加生产范围的问题:生产范围是片剂,生产中成药,要增加化学药品片剂,《药品生产许可证》上原核准事项为“片剂”,申请变更事项上填写“片剂(中成药、化学药品)”,这样填对吗?答:这个比较特殊,直接在上面用文字写上:增加化学药品生产。98 按照GMP管理试液、滴定液、标准液、指示液配置好后,需表明有效期,但药典上只有配置方法,请问效期如何定?答:根据试剂的稳定性,在验证的基础上决定效期。99 按规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向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GMP认证.请问:在取得GMP证书或GMP检查之前生产的药品能否正常销售?答:如果是按GMP条件下生产作工艺验证用的产品,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可以销售。100 不同批号的药品合箱除不得多于两个批号外,还有其它相关规定吗?不是同一个月生产的可以合箱吗?答:据我所知,仅有此规定.我个人理解:只要在有效期内,合箱应视为可以.101 再次请教一个问题:我公司生产范围是片剂,生产中成药,现拟增加生产化学药品片剂,那么,《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上“申请变更事项”应怎样填写?答:同样是增加生产范围,是扩大许可证中生产范围,增加化学药品生产,许可证会增加字母(H).102 片剂生产时所用的原料药不够一批的投料量,可否与另一个批号(来自同一生产厂家,且都检验合格)的原料药一起合用投入一批的生产?答:当然可以.103 我想请教一下,同生产车间里,同一套生产设备,做中西药同一剂型的口服制剂,用同样的清洁方法,清洁验证是否需要做一套中药的,做一套西药的?答:问题不是做二套验证,应该做二类品种生产时的清洁验证,结果是怎么样?才决定清洁方法是否可行.104 现在新建的水系统,我们都是按21天3个周期来验证的,在验证的时候消毒周期都是7天,那么验证后日常的系统消毒周期是不是不能超过7天?如果想延长消毒周期,是不是应该做同步性验证,比如说预定30天,然后根据每天观察监测数据,30天内如果系统的质量仍然在规定的限度内,就认为基本可行,然后再做几个30天,如果趋势良好,以后就可以把消毒周期都延长到30天。答:你已经说得很对了,七天仅是做验证时需要的合理时间,天天需要取样.105 我公司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合资经营(港资),但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类型却为合作经营(港资),请问,这次换证,是否应改回合姿经营呢?如应改回,是否在登记表上直接填成合资经营就可???答:应根据营业执照进行变更企业性质。106 我院临床需要从外院(中山医眼科医院)购置部分眼科用药使用,请问医院之间的制剂流通使用需要向省局办理什么手续?如何办理?答:医疗机构制剂调配应向注册处申请。107 请问:关于检验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的校验是否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如:哪些需计量测试所检定,哪些可以由本企业自行进行校验或不需校验?答:所有计量\检验仪器都需要校验,经当地计量部门允许的可由企业取得资格后校验.108 请问:GMP跟踪检查是否要求要在动态状态下检查答:与GMP检查一样,则重点不同而已.109 我们是一中药制剂生产厂,提取与制剂生产都在厂内完成。在做产品验证时能否只做制剂的成品验证,而不对提取进行验证?答:学习法规.110 请教一个问题。生产厂家的注册地址与生产地址不一致时,GMP证书的地址是注册地址,这种情况是否允许,还是GMP证书的地址要重新变更?请回复,答:GMP证书地址必须是生产地址.111 请教一下工艺验证问题。我公司产品原工艺规程规定了批量(比如50万片),并经过工艺验证;后来工艺规程作了相应变更,增大了批量(比如改为100万片),也做了工艺验证,表示该工艺可行。那么,我能否把批量定为一个范围,为50~100万片?答:批产量都必须经过验证.随意变动产量不利于控制质量.以销量来决定批生产量,不符合要求.112 有两个问题请教;1、如某个药品的批准生产工艺为,提取后的浸膏经喷雾干燥,然后再与其他辅料混合制粒。但我们经实验后感觉,用提取后的流浸膏做黏合剂,更易制粒,如直接在生产上实施是否可行?2、我公司在洁净区原粉碎间内新增一台粉碎机,是否属于‘关键生产条件变更’。答:1、提取后的流浸膏直接在生产上当然可行,只是保存后才使用的,则需要干燥,这样比较稳定。2、对。113 请问药品GMP证书变更需上报哪些资料?答:应根据变更的内容提供相应的真名文件114 请问一个品种既然有法定标准或试行标准,为什么还要有内控标准呢?答:因为企业对质量的追求是无止境的,内控标准往往比法定标准高。115 我公司有一品种,经过粉碎、过筛、制粒、胶囊充填、铝塑包装、外包装。铝塑包装与成品检验一样都是全项检验,请问铝塑包装工序是否可以不进行中间产品检验?答:法规无规定,由企业决定。116 企业实行三级管理:企业负责人,主管生产和质量的企业负责人,生产和质量部门负责人是否都要求是大专以上相关专业的学历。企业负责人不是不是医药相关专业的学历,但具有高级制药工程师资格是否可以担任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可不可以直接管理质量部门,而总经理负责企业全面工作。答:高级制药工程师资格可以担任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当然可以直接管理质量部门,其职责已经讲得很清楚。117 请问生产医药中间体需要申报生产许可证吗,应该怎样申请生产医药中间体答:不用,我们只针对药品(药品的定义可参考《药品管理法》)核发许可证。118 批生产记录中是否一定要附上所有原辅料的检验报告?实际生产中多批往往用同一种原辅料,要附上感觉很浪费!请指教!答:可以不附,但应该在领料单上注明该原辅料的批号和检验单号。119 我公司是一个药用辅料生产公司,现正在申报GMP,请问本公司是否一定要有执业药师?答:执业药师不是必备条件,但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技术工程人员则是必备的.120 纯化水在制水岗位监测是否有电导率这一指标?若有,应控制在什么范围为好?依据什么?答:现行药典没有规定使用此项检测方法,但许多技术标准中建议使用此指标监控水质。去离子法制得的纯化水,其电阻率>0.5兆欧·厘米,电导率≤2μS/cm,每班检测一次。USP24药典规定,电导率测定规定,就生产使用的制药用水用电导率测定替代氯化物、硫酸盐、钙盐、氨及二氧化碳5项检测。而电导率代表各种离子在水溶液中的导电能力,可用来表示各种离子的总量,既精确、简化了检测方法,又能在线测量、随时监测水处理系统的工作情况。121 因本公司粉针剂车间灭菌的需要.我们在工作时经常受到甲醛的危害.请问粉针剂车间是否必须进行甲醛熏蒸?本公司每周熏蒸甲醛一次,其余时间用紫外和双氧水灭菌.我们能否就此提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答:粉针剂车间灭菌使用甲醛是比较好的方法,目前很多外资企业都在使用,但需要按步骤进行及严格操作,就会使空气甲醛残留量符合标准。122 生化药品一个灌配液,可以分两锅灭菌吗?设两个亚批号答:生化药品比较特殊,整个生产为一连续过程,如果为终产品的前体,本人认为应可以,如果是分装前的最终产品,则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决定。123 请问原料药生产设备多数为专用设备,按照fda清洁验证规程,专用设备无须做清洁验证。但国内行得通吗?答:其实我国的GMP与FDA出发点是一致的,以下是检查员掌握的检查要点:1原料药清洁验证的重点是残留、污染或异物夹带等对原料药的质量造成极大危险的工序。原料药生产中,通过蒸馏、结晶、沉淀分离、离心洗涤、干燥等方法往往可将杂质除去或降低到一个可以接受的标准,因此,通常不必在原料药生产的前道工序进行严格意义上的清洁验证。2如果多个原料药或中间体生产使同某些共用设备,且用同一程序进行清洁,则需选择有代表性的中间体或原料药做清洁验证。应根据溶解性、清洗难度,以及由活性、毒性和稳定性计算出的残留量作为清洁验证的合格标准。124 我厂有头孢类制剂产品目前还未通过GMP认证,但我厂想保留这类品种,可否委托通过GMP的企业生产?答:根据换证文件规定,没有进行GMP改造的企业是不可以委托,年底前通不过将不能保留此范围.125 我公司因生产需要增加了一台胶囊填充机,这是不是属于关键生产条件变更?答:已有胶囊剂生产范围则是按此程序进行。126 请问开办一家中药饮片厂需要哪些条件?在网上可以查询到吗?答:当然可以,药品法及我局办事指南上都有指引.127 购买二类易制毒品<<申请>>中要求提交购买发票,我单位发票已入帐怎么办?答:提供发票复印件128 镇痛新(喷他佐辛)需要在特殊药品管理监管系统进行管理吗?答:该品种属于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在特药监管系统中管理129 请问用委托加工的品种是否可以进行GMP认证(再认证)。我们自己的品种还在申报中。答:按法规要求进行。130 我公司又新下来一个品种,这个剂型我们没有认证过,请问这个品种生产批件下来一个月内必须要申请认证吗?如果是,我们没有在一个月内申请认证,对我们有什么处罚吗?这个文件在哪里可以找到啊?答:文件出处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30天是相对的,车间必须经验收合格后同意投产方能申请,但全部具备生产条件则必须申请.131 我想请教一下,我院制剂室生产的外用生理盐水、呋喃西林溶液等,是否其玻璃瓶不能重复使用?答:目前未有明确规定132 我们现在通过GMP的生产线只有片剂,现在想作冻干制剂。问:1、在新药临床前、临床、生产的各个阶段,对生产环境的要求如何(主要指GMP认证方面的,具体的洁净度、100级这些,我们当然会保证达到要求)?2、由于我们现在处于研发阶段,此时的生产,必须在GMP通过的车间进行吗?3、对于微生物实验室,可以和固体制剂的微生物实验室共用吗?这方面有没有特殊要求,是不是需要专门再建立冻干检验用的微生物实验室?(我们的现状是:阳性菌室、菌检室)!答:1、2问题省局注册处已经有文件规定,你可以参考注册的现场考核要求。3、无此项规定,一个企业有一个微生物实验室即可,可能你们需要增加一个无菌检验室。133 我们公司的“变更企业生产、质量负责人”申报,在药监网上行上查询,已经到了批件领取登记,但网上并没有受理通知单可供打印,请问我们公司拿什么凭证去领取批件?答:可拿单位介绍信领取.134 用于生产灭菌注射溶液的化学无机原料药,生产车间的条件是否也是300000级,如果不是,请问有相应的规定吗?答:原料药精制、干燥、包装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1)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原料药,其暴露环境应为10,000级背景下局部100级。(2)其他原料药的生产暴露环境不低于300,000级。135 我们有一个中药品种原来是真空干燥工艺,去年改为了喷雾干燥工艺,也做了工艺验证,只是没有向省局申请备案。现在面临GMP复检,我们该怎么做或者怎么向检查员解释?答:需要办理关键生产条件变更手续.136 质量负责人辞职应该怎样做答:问题十分简单,先新聘一个负责人,后办理备案手续.137 我们是一家生产医用氧的老厂,正在着手搬迁,预计明年可正式投产,而我们现在的老厂无法取得消防环保验收意见,那么,我们可否换证,如不能换证,我们的数字证书,在明年新厂时还可以再用吗?答:按计划提交换证资料,新厂验收合格后领取新证.138 现我单位通过贸易单位做出口,该公司要求我们的产品采用中性包装,没有使用本厂的标签和纸箱,这样做是否可以。答:委托加工出口的产品是可以用中性包装.139 原有铝塑包装间扩大一些,再增加1台铝塑包装机是否属于关键生产条件变更?是否要备案?若备案是否要验证?验证内容有哪些?答:根据你所说情况,厂房结构改动不大,可以按关键生产条件变更申请,所有的验证都必须做.140 粉尘大的岗位GMP规定要保持相对负压,那临近岗位是否会对相对负压的岗位造成交叉污染?是否相对负压的岗位都要设缓冲间?答:粉尘大的洁净室一般采取加大回风或加装直排,由于当前空调系统技术进步,过滤性好,回风量大,旁室对其影响轻微。如果考虑到替在污染风险,也可以设置前室作为缓冲,这样效果更好,但不是所有产品都必要。141 我们正在建设药辅GMP车间,现正进行各种软硬件的工作。现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原料为进口二甲硅油,是不是该原料只需要经过海关检验合格证明和合乎我们公司制定的原材料内控标准就可以啦?答:经商检合格,符合质量标准即可使用.142 我公司有一生物类滴眼液已通过GMP认证,若想将该品种改变为一次性的滴眼液,请问一次性滴眼液还需要申请GMP认证吗?还是按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就可以?答:在证书有效期内就不需要认证了。注册的问题请咨询注册处。143 进厂的辅料也需要全检吗?那么包材呢?原来只以为原料需要全检,辅料和包材只需检部分项目呢?答:原料、辅料是否按批取样检验。1.查相应的管理文件。2.购进物料时,是否附供货商的质量检验报告书。3.抽查某批物料的进货量、样本数、取样时间、取样量、取样容器,看是否按批、按书面规定取样;检查取样后,被取样物料包装的密封、标记情况,样品的登记、贮存和分发(化验室)情况。4.留样观察样品的登记和贮存。5.现场考察取样过程,看是否在规定的地点、用规定的方法取样,避免取样的物料受到污染或污染其他物料。辅料同样是物料,上述是检查要求内容。但第二期认证交流中提到辅料可以部分检验,但没有明确何为部分?144 我公司因改制变更了企业名称,除了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需要进行相应变更外,原产品注册证和产品注册批件是否也需要进行变更?还有其他需要进行变更的吗?答:都需要变更。145 请问GMP证书即将到期申请复查再认证的品种是否需要与首次认证一样,在申报资料前准备好3批产品?答:有所区别,复查主要是考察你执行GMP的情况,及各种变更是否符合要求。不要求三批记录。146 我厂已申报换证资料到市局,但现在的质量负责人走啦,我厂需不需要到省局变更质量负责人呢?如果变更质量负责人又需要递交什么资料变更?答:需要变更,按办事指南要求变更。147 我公司变更生产负责人的备案表已经取回,现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致变更原因栏中将生产负责人错打为质量负责人。请问可以将备案表拿回省局改正后加盖校正章么?如不能,需怎样办理。答:重新受理。148 请问哪些设备要求必需做设备清洗验证?是不是与药品有接触的生产设备都要做啊?如果是制剂车间,有烘干、粉碎、过筛、制粒、混合、胶囊充填、压片、颗粒分装、装瓶等工序,那相应的设备都要做吗?答:对。149 我司是新筹建药厂,品种是烧伤膏,和“美宝湿润烧伤膏”差不多,请问按05版药典,洁净区要做成什么级别的,美宝药厂洁净区是什么级别的。答:1.非无菌药品生产环境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最低要求:(1)100,000级:非最终灭菌口服液体药品的暴露工序;深部组织创伤外用药品、眼用药品的暴露工序;除直肠用药外的腔道用药的暴露工序。(2)300,000级:最终灭菌口服液体药品的暴露工序;口服固体药品的暴露工序;表皮外用药品暴露工序;直肠用药的暴露工序。150 我公司是新筹建药厂,正在做工艺设计。请问洁净检查室划分为生测室、阳性对照室、无菌室、微生物检验室,四室一厅,可行吗,(因为无菌和微生物室要分开),传统好象是三室一厅。答:生产抗生素企业需要多一室作为测定效价用。151 空心胶囊原收载于2000年版药典,现2005年版药典已取消,不知执行哪个标准?万分感谢!答:按药用辅料标准。152 内用和外用制剂是否可共用一个更衣室,一个物流通道答:文件上没有绝对规定。153 GMP中提到与标签相同内容的包装物指的是什么?是彩盒吗?大箱算不算?答:此问题还是比较容易理解,“标签内容相同的药品包装物,是否按标签管理”,如:小、中彩盒及其它印有标签内容相同的贴纸等。154 我们是一家体外诊断生产企业,我们在《GMP检查项目》第2213条看到“生产人免疫缺陷病毒等检测试剂,在使用阳性样本时,是否符合相应的防护措施和设施。”当中提到“相应的防护措施和设施”指的是什么?我们在广东省药监局时,有人口提到涉及阳性样本的生产质检要在独立的建筑物内。请问关于以上问题是何相应的书面资料查询。!!!!答:经请示上级,如果生产过程中涉及高危致病因子的操作,硬件上必须有特殊要求,生产和检验场所必须与其它场所严格分开,并保持独立。155 企业内部物料经qc检验合格后,qa应发物料合格证,原则上每件都需要贴,那么,有无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有请告之,还是可由企业自行制订是否每件都贴.!答:待验、合格、不合格物料是否严格管理。1.检查相应的管理文件。2.分区管理的设施、条件和标识。3.色标管理(除绿色表示放行、黄色表示待检、红色表示不合格外,另有相应文字说明)的实施是否切实可靠。法规上没有一定要求每件都贴。一些外资企业做法比较好,用塑料条密封每批产品,用一个绿色货位卡(与合格证一体)标示。156 我想问一下我们厂直接入药的生药粉采取的灭菌方式是钴60辐射灭菌,是否可以不做验证?。答:当然需要验证,任何的设备、工艺、方法等都需要验证支持结果。157 请问内用制剂和外用制剂可否共用更衣室答:应分开158 今年错峰用电期间限电,普通口服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检验室无法启动空气净化系统中的供冷部份,只能启动送回风部份,于是在该室内装了台一匹分体空调以供冷风,采取室内取风形式。这种做法是否符合GMP要求?如果经检测室内尘粒数、沉降菌数能符合十万级洁净度,是否就行了?答:GMP条款说明要求有“是否有与药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目前的GMP文件对检验室此项内容未有严格规定,做法上不合理,数据可信度差。159 ,请问医院制剂在医院之间的调剂需要什么程序?答:应向注册处提出申请160 我公司有一种药品,GMP认证范围是散剂(含贝壳类原材料前处理);广东省第一批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品种目录剂型是散剂,规格是空白.我公司想把GMP认证范围是散剂(含贝壳类原材料前处理)当作原料销售可以吗?答:分装后是药品,分装前是中药材前处理。如果想卖中药材原料,该原料如是文号管理产品,可以取得文号后生产销售,如果不是,必须增加直接服用中药饮片的范围经认证后方可销售. 161
/
本文档为【广东药监局GMP800答问】,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