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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农民

2011-05-23 16页 doc 224KB 1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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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农民什么叫“农民”:一个华北农村的个案研究 什么叫“农民”:一个华北农村的个案研究 [ 作者:郝志东    转贴自:湖南社会学网    点击数:1226    更新时间:2008-9-26    文章录入:admin ]     正如秦晖所指出的,“什么是农民”这个问题,在困惑着众多的、古今中外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经济学家。不过,对当代中国农民的定义,由于户籍制度的原因,似乎变得容易了一些。于是,总的说来,有狭义的农民与广义的农民之分。狭义的农民指职业上的农民,即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不过有时人们也把从事渔业...
什么叫农民
什么叫“农民”:一个华北农村的个案研究 什么叫“农民”:一个华北农村的个案研究 [ 作者:郝志东    转贴自:湖南社会学网    点击数:1226    更新时间:2008-9-26    文章录入:admin ]     正如秦晖所指出的,“什么是农民”这个问题,在困惑着众多的、古今中外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经济学家。不过,对当代中国农民的定义,由于户籍的原因,似乎变得容易了一些。于是,总的说来,有狭义的农民与广义的农民之分。狭义的农民指职业上的农民,即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不过有时人们也把从事渔业、牧业、林业等的人们看作农民。这就使我们想到了广义的农民,即只要你的户口不在城市(鎭),你就是农民,即户籍意义上的农民。即使你已经去了城市做工、经商,定居在城市,只要你没有拿到城市户口,你就是农民。不过,你就是拿到了城市户口,别人也可以你还没有脱离“农民习气”。所以,秦晖说,农民“不仅仅是一种职业,也是一种社会等级,一种身份或准身份,一种生存状态,一种社区乃至社会的组织方式,一种文化模式乃至心理结构”。     这一点和韦伯所定义的社会地位在意义上是相通的。韦伯说所谓社会地位是指一些人主要是由于自己的生活方式、所受教育程度不同而被他人看重的程度也不同的这样一种情况。而你被人看重,和你有更多的权利、收入,及其它获利的机会是有关系的。韦伯还讲,社会地位既可以是阶级的原因 (即地位高,阶级也高),也可以阶级的结果(即由于阶级高,所以地位高),不过它也可以和阶级没有关系。阶级是由市场机会决定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1949年以前乡下的地主和贫农是两个不同的阶级,但是从社会地位上讲,他们都是农民。上个世纪末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形成的新阶级,尽管阶级不同,但由于户口都在农村,所以从社会地位上讲,也都是农民。     中国农民基本可以被定义为“社会地位低于市民、在个人自由、分化与职业化、政治自治、组织化、生活条件等方面的现代化程度参差不齐的这样一个社会群体”。本研究试图通过对一个乡村的调查,来看以上对农民的定义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用在这个村的农民身上,从而检验这个定义的可用性,同时帮助我们更进一步地了解农民这个社会群体的未来。被调查对象是山西省晋中地区的一个农村。我们把它称作“西村”。西村共有691户人家,本调查在每三户中选取一户,抽样了其中的230户,最后回收了201份问卷。由于所请调查员为本村人,而且我请他们要想尽一切办法,务必帮或请人家填写好问卷,故而问卷回收率较高,达87%。我在问卷中问了61个问题,共348个变量。问题中包括家庭情况、从事的产业、收入、农具使用、取暖设备、闲暇活动、村委会选举、教育(因为本村只有小学)、合作医疗、生活质量、政治面貌、组织化情况等等。多数问题是封闭式的,有几个问题则是开放式的。多数问题并不敏感,所以回答的可信性较高,故而问卷也有较高的代表性。这个实证调查应该能够告诉我们农民身份的一些具体情况,帮助我们回答什么是农民这个问题。 1.西村农民和市民的不同     在这一小节里,我们将报告在乡村的而不是到城市里的农民工问题、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生活环境以及教育问题。    (1)农民工问题。     我们的问卷请被访农户排列出他(她)本人和家人主要从事的产业,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各是什么。我们还问其主要职业的工作地点,也排列出前三位。表1是农户所从事第一位产业的情况。     表1显示,在全村691户人家中,44.79%的人家已经以劳务为主,即为别人打工,而主要从事种植业的农户只占17.19%。除了“其它”(占15.10%)我们不太清楚以外,交通运输业占7.81%;服务业,5.73%;商业、饮食业,2.08%,等等。劳务的主要工作地点也以本村为主,占88.37%(见表2)。以劳务为主的人家,每周工作六天者占45.3%, 每周工作七天者占33.0%。(回答本问题者106户。)近80%的人需要在周末工作。每天工作七至八小时者占43.9%, 九到十小时者占29.9%, 十一小时以上者占23.4%。半数以上的人每天工作九小时以上。(以上数据见表3和表4。)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几点。第一,我们在文献回顾中讨论的职业分化在西村已经非常明显,以劳务为第一职业的户数已经是种植业从业户数的两倍之多。第二,尽管在本地的农民工和城市里的农民工可能有所不同,比如,还没有发现被歧视的问题,但是从工作时间的长度上讲,一半以上的人每天工作九小时以上,和城市的农民工有相似之处。第三,他们的工资水平相对较低。通常月入600-700元。    (2)城乡差别与不平等。     我们在文献回顾中谈到了城乡之间政治权力、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生活环境、教育等方面的不平等。西村情况如何呢?从政治权力上讲,西村自然和全国其它农村没有区别。在社会保障方面,基本也还是和公社时期照顾“五保户”一样,过年过节时发点米面、零花钱而已。退休金还谈不上。所以西村居民和其他城市居民或者华西村居民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不过,在合作医疗方面,92.0%的西村居民参加了合作医疗。比例大大高于文献回顾中全国的基本情况。但是,西村居民对医疗方面的抱怨还是和其它农村地区,甚至城市地区相同。村里有一间诊所,通常有点稍微大的病,人们会去县城医院。在问到人们对村里、乡里、县里的医疗条件的看法时,在201份问卷中,有87人没有填写任何意见,32人写“无”。这当然和他们或许没有看过病有关系,所以也无从填写。另一方面,表达意见的人数和他们的意见如下:33人认为“收费贵”、“药费贵”、“承受不起”;25人认为“假药和过期药品多”、“治不了病”;12人认为“医疗条件差”、“医疗设备差”、“医生水平低”等。在医疗条件上,西村和我们在文献回顾中全国其它农村的情况相比,问题是一样的。     在生活环境方面,情况就更是如此。西村家家都用敞口厕所,垃圾就堆在房前屋后。文献中提到的局部空气污浊、夏天蚊蝇滋生等问题在西村同样存在。我们在问到他们关注的问题时,有52人提到了“村里、庙宇周围环境卫生差”、“公厕和垃圾问题须解决”、“村周围工厂污染严重”等问题。这就为我们指出了一个在文献回顾中我们没有谈到的问题:工业污染。我们在前一节提到了西村的务工人员的比例较高,这是因为村里有石场七座、集体企业红砖厂一座、阳泉火碱厂一座、钢砖厂一座、洗沙厂一座。还有一家电厂废“水渣”堆积场,有农民工在那里回收一种金属原料。由于该“水渣”场离村里的吃水深井仅有百米之遥,而井壁封闭不好,再加上水井打在河滩上,河里又流着上游造纸厂排出来的废水,故而村民怀疑井水受到污染。他们将井水拿去城里化验之后,确实多项超标。多年来村民试图和原打井队协商,处理井壁问题,但被置之不理。其中一位带头之人于2006年隆冬季节,还被人装入麻袋,系好之后,扔到荒郊野外。幸被上坟人发现获救。现在村边又在兴建一座化工厂,一座媒矸石发电厂,可见工业污染问题还会继续严重下去。而“维权”又谈何容易。再加上厕所、垃圾等问题,西村的生活环境可能离所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还比较遥远。城市为了防止自己的环境被污染,就把工厂迁往它地,而农村或许就是它们的目的地。有人可以损人利己,而被害者只能概括承受,这也正好凸现了我们在文献回顾中讲到的农民与市民的不平等。     在教育方面,西村在五十年代是中、小学兼有的,现在则只有小学。我们在问到对村里小学教育的“评价”、“意见”时,124人(户)回答“无”。另有48人说学校应该“任用高素质、负责任的教师、校长,辞退素质低的老师”。还有人提到要“提高教育质量、水平”;“教学生普通话”;“跟市里教学同步”;“重视教育、教育”;“增加教育投入,购买体育器材、教学仪器”等。尽管村民对小学教育的意见似乎不是太多,但是和城市的小学教育相比,差距还是满大的。城市孩子的“素质教育”、教学条件、学习机会还是远远超过农村孩子们可以享受得到的。有被访者还特别提到村里的教育要和“市里教学同步”。     总之,在农民和市民的不同和不平等这一节里,我们报告了问卷调查发现的一些数据如务工者的比例、工作时间、工资水平等。以及被调查人对医疗卫生、生活环境以及教育的一些看法。实证的方法使我们对农村发展的一些总体情况有所了解。我们还报告了实地观察的一些发现,而这些也是在问卷调查中看不到的。通过批判的方法,我们还可以看到更多的农民和市民的差别,而且看到这些差别主要来自于大的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污染工厂被迁到乡村,而村民维权又困难重重,这不能不说和国家现代化的策略有很大关系。国家在农村医疗、教育方面的投资也无法和其在城市的投资相比。我们的调查数据和观察发现证实了农民和市民的差距。我们的个案说明,这些差距仍然在定义着这个社会群体。下面我们来看西村农民从传统到现代的演变,看在农民的定义问题上本个案可以使我们的理解增加多少? 2.西村从传统农民到现代农民的转化     我们从五个方面来进一步讨论农民的定义问题:①个人的自由发展;②农民的分化和职业化;③村民自治;④政治和经济组织化的程度;以及⑤生活条件的变化。    (1)个人的自由发展。     正如我们在文献回顾中谈到的,在人民公社时期,人们是较不自由的。西村也是如此。在那个时期,“每天晚上,全体社员,记了工分,领了活,学习开会两个多小时。这时除了学习上级文件,队长还要总结劳动生产成果,研究生产任务。正常每晚在12点多睡觉,早六点钟起床上工,夏天多为4点,农忙时三点多起床。”改革开放之后,土地承包到户,牲畜农具作价卖给农户。农民务农的时间大大减少,相当一部分人已经以务工为主,而且择业自由。闲暇时间也增多了。比如33.2%的农户报告他们每年打麻将的次数达到20次以上。(见表5)看电视则是以前根本想不到的事情,现在则是人们娱乐活动的主要方式之一。(见表6)当然,个人的自由空间应该如何发展和利用,自由之后能做什么,可以做什么,则是另外一个问题。    (2)农民的分化和职业化。     和全国的情况一样,土改时期西村的阶级阶层分化已经显现,不过分化问题并不如南方那样尖锐。土改之前全村耕地共有4,600亩,1,900多人,人平2.3亩,房屋4,000多间,窖洞一处按三间计算,人平2间多。地富人口占全村9.1%,土地占全村44%。中农、贫下中农及雇农人口占全村90%,土地占全村55.35%。具体数据见表七。     土改时划定阶级成分的如下:     一等一级为赤贫,房、地全无     一等二级为雇农,有房无地     一等三级为贫农,人平地1-2分     二等一级为下中农,人平土地0.5-1.9亩     二等二级为中农,人平土地2-3.9亩     二等三级为上中农(“错斗中农”),人平土地4-5.9亩     三等一级为富裕中农,人平土地6-9.9亩     三等二级为富农,人平土地10-14.9亩     三等三级为地主,人平土地15-20亩     如果表7中的数字大致可以相信的话,似乎西村农民的阶层不公不如浙江那么严重,贫雇农户数远远不如浙江多,而中农户数在西村却是浙江的两倍。地主和富农的户数在西村占8.4%,和全国的10%类似(见前面对农民的分化和职业化的讨论)。在浙江地主和富农则占4.8%。中农(富裕中农、上中农、中农、下中农)在西村占了67.25%,在浙江仅占30%;贫雇农在西村只占24.4%,而浙江仅贫农就占53.16%。地主和富农的人均占有土地也多于于建嵘研究的湖南省衡山县土改前地富占有土地的数量。于建嵘的研究发现,衡山县的地主人均占有土地6.57亩,富农人均占有土地3.98亩,而西村地主、富农占有土地数量则分别是17.0和10.3亩。似乎西村的地富都比湖南衡山要大一些。     改革开放之后,西村仅存的十几名地富反坏右分子被全部摘掉帽子。不过在经济的高速发展下,新的阶级阶层分化也已经开始(见表8),不过在形式上和土改前很不相同。     在表8中我们看到,填表人自认为自己是农业劳动者的人的比例(35.4%)比自认为自己是劳务工作者的(乡镇、村办企业职工,私人企业受雇劳动者和劳务工作者)人的比例(32.8%)要高。但是我们在前面的数据显示以劳务为第一职业的户数(44.79%)超过以养殖业(17.19%)为第一职业的人。这一来可能和填表人在家庭中的身份有关:填表人的职业不一定和家庭人员的主要职业一致。二来和自己本人的认同有关:农业劳动者和劳务工作者认同可能会重叠。但是无论如何,农民分化和职业化的情况是比较明显的。此外,乡村干部、乡镇及村办企业管理者和私营企业主已经占到4%,个体户和合伙经营者占到19.7%,和公社化时期相比,真的是“新旧社会两重天”。     与1999年全国的情况相比,2006年西村农业劳动者阶层的人数下降(全国为48%-50%,西村为35.4%),如果不算农民工, 而只算雇工,则西村的数字高于1999年全国的数字(16%-17%,西村为32.8%),而私营企业主和乡镇企业及农村管理者比例则小于1999年全国的数字(约9%,西村为4%)。另一方面西村个体户数目也远远超过1999年的全国数字(6%-7%,西村为19.7%)。正如我们在文献回顾中指出的,阶层的分化(农业劳动者人数的下降、劳务者和个体户人数的上升等)或许正是从传统走向现代的一个标志。由于实证方法本身的问题,这些数据不可能完全准确,但是农民分化的现象我们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     但是在农业生产的职业化方面,可能还进步微小。我们的问卷请被访者填写家中常用的农业机械或生产工具。第一位是“手工劳动工具”的占73.3%,第二位百分比最高的是“牲畜及配套工具”,占45.83% (见表9)可见种植业机械化的程度总体来讲还较低,所以或许可以说种植业者的职业化程度也就较低。私营企业主和乡镇企业管理者及农村管理者的职业性或专业化程度,我们这次没有调查。不过应该和种植业方面的职业化/专业化程度相若。所以农民分化比职业化的现代化程度要高一些,这是当今农民定义的一个重要方面。 (3)村民自治。     如果个人自由和农民的分化和职业化在进一步定义着农民这个群体,那么村民自治就更是如此了。西村的村民自治当然也是遵循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定期海选村委会的领导班子。那么村民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呢?     我们在问到被访者对村委会选举的评价时,多数人(119人)说“无”,即“没有评价”。当然“无”的意思并不明确,也可能确实没有意见,也可能觉得提意见也没有用,而不愿意提。认为“基本合理、满意”者有20人。认为“选谁都一样”,“干部只为自己、不为农民”的有22人。认为“选举不公正,有拉票、走关系,或上级指定人选等问题”者有10人。被访者的意见不多,问卷显示投票率又达到95.5%,似乎村民自治应该是比较成功了。但是,由于投票就给误工费,多少人不给钱也会去投票,就很难讲了。这其实也是一种贿选。     不过我们在文献回顾中讲到的两委关系问题,却是个实实在在的问题。西村的村委会主任对村里的事务是没有决定权的。村民们选的确实是二把手。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对村里的政治抱着冷漠的态度。认为无论干什么都没有用。包括我们的问卷调查,人们通常问的第一个问题是,“有什么用”?其实西村在历史上是有名的“模范村”。在阎锡山的村治时期,村长李林书因为其治村有方、纳税征兵有功而曾经得到阎锡山的两次嘉奖。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在村里发展了党支部,村民们积极投入了抗日战争及国共内战。在之后的合作化、人民公社、文化革命中村民们都一马当先,不落人后。在改革开放之后的九十年代末,村民们因为村里干部的腐败问题,多次上访,致使市里和县里派联合调查组进村。结果发现村民所反映事实基本属实。除了一些干部负了刑事责任之外,调查组责令村里今后一定要真正实行村务公开。但是时至今日,村务仍然没有公开,人们对村里的政治也已失去信心。    (4)政治、经济组织。     从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出,尽管村委会选举为农民在政治上从传统走向现代提供了一个制度上的可能,但是由于种种其它制度因素的制约,村民自治还谈不上成功。我们的实证调查还发现,81.6%的人没有参加任何组织(如经济合作社、协会、传销组织、老乡会、家族组织等)。只有2%的人家里有人信教,12.4%的人家里有党员,6.5%的人家里有团员。共产党在村里一党独大,显而易见。农民的维权只是靠个人的努力,他们的农业经济活动,仍然维持在小农经济的水平。正如我们在文献回顾中指出的,农民组织化的程度也决定了村民自治的成功与否,从而进一步定义农民这个社会群体。的确,在组织化程度上,农民离现代化还很远。    (5)生活条件。     那么在生活条件上又如何呢?我们在文献回顾中谈到了用华西村的标准来衡量现代化的程度,说多数农村可能都达不到。其实西村也是如此。我们在问卷中请被访者说明他们冬季取暖的方式,洗澡卫生设备,拥有的耐用消费品,具体总结如下。     关于冬季取暖方式,90%的人家是用煤火,只有8%的人家用土暖气。冬天在家里使用煤火是很危险的事情,煤气中毒的事时有发生。这和城市中较普遍使用暖气的情况形成对比。另外,92%的人家没有特别洗澡卫生设备,只有3%的人家使用热水器,3.5%的人家使用家用太阳能。这也和城市形成了鲜明对比。不过在耐用消费品方面,西村的农民可以说在紧紧追赶市民的标准(见表10):88.1%的人家有彩色电视机至少一台;42.8%的人家至少有电话机一台;60.2%的人家至少有手机一部;27.9%的人家至少有摩托车一辆;63.2%的人家至少有自行车一辆;15.9%的人家至少有汽车一辆;59.2%的人家至少有洗衣机一台;76.7%的人家至少有缝纫机一台;64.2%的人家至少有组合家具一套;40.8%的人家至少有DVD或VCD机一台;15.9%的人家有电冰箱一台。不过正如表七显示,有些方面,西村的农民可能还是赶不上市民,比如照相机,只有5.5%的人家有。所以,总得说来,在生活条件方面,除了一些耐用消费品之外,农民和市民的差距还是满大的。难怪在问到对本村的生活、生态环境是否满意时,81.3%的农户说“不太满意”或者“很不满意”。对此基本满意者占1.5%;认为一般者占15.4%。但是耐用消费品的普及却在某一方面说明在生活条件的现代化方面,西村还是向前跨了一大步的。     在从传统农民到现代农民的转化这一部分,我们报告了西村在个人自由、农民的分化和职业化、村民自治、政经组织、生活条件等五方面的调查发现。西村的情况和全国农村的情况基本相同,比如在个人自由方面。但是在阶层分化等方面,西村或许是现代化步伐较快的村子。但是在村民自治和政经组织方面,西村的发展是缓慢的。在村委会选举这个制度上讲,或许农村已经走在城市的前面,尽管在全国人大的代表权方面,农民还是被忽悠了的。在生活条件方面,除了在耐用消费品方面,西村紧追城市水平之外,在取暖、卫生洗浴设备等方面,差距还是比较大的。所以,我们可以说,在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化方面,农民的情况是好坏参半的。这一点和我们在文献回顾中对全国情况所做的结论是一样的。     在前文我们把中国农民定义为“社会地位低于市民、在个人自由、分化与职业化、政治自治、组织化、生活条件等方面的现代化程度参差不齐的这样一个社会群体”。我们通过西村调查的发现,进一步说明了这个定义几方面的具体内容。除西村调查的报告之外,在本文中,我们还解释了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几个方面,以及我们如何使用这些方法。其中批判的方法促使我们关注大的结构性的因素。那么我们在做结论时,也不能不想到后现代的思潮对现代化的批判,也就是对我们上述定义的批判。难道和市民看齐、在上述五方面实现现代化,就是农民的未来吗?有没有一个后现代的出路?有没有一个后现代的农民定义?     后现代主义质疑现代化的一些思维方式,无论它是资本主义的还是社会主义的。在后现代主义看来,所有的传统、官方话语都在被质疑的范围之内。比如,为什么农民就一定要现代化?为什么只有市民化、城市化、工业化才是农民、农村、农业的出路?极端的后现代主义会说敞口厕所和抽水马桶一样好。还没有现代化的农民可能不会同意他们的说法。中道的后现代主义会问,有没有一个介乎于二者之间的东西,而且它可能比抽水马桶还要好。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的志愿者们发明了一种粪尿分离的厕所,但是由于它还是一种敞口厕所,和农民原来使用的厕所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很难推广。但是这个思路,即发明一种既适用又方便、卫生,又不同于现代化的马桶的厕所的思路,正是我想要提出的后现代主义的视角。     那么应用到农民的定义上来,我们或许可以说将来的农民是“社会地位和市民平等、分化和职业化没有像现代社会那样尖锐、政治高度民主、政经组织健全且协调良好、生活条件超过现代化的城市(没有工业污染、没有交通堵塞、没有城市噪音)的这样一个社会群体”。这就是后现代的农民。村民自治或许是选举与协商的结合;臣属型文化被转变为公民文化; 在这里,人际关系的理性化和金钱化(现代化的特点)所造成的人的异化和疏离感被减到最小,传统和现代得到了有机的结合。 无论是哪个阶级,都从“自在的阶级”变成了“自为的阶级”。 当然,能否超越现代,直接进入这样一个后现代,是一个问题。但是我们至少应该拓宽思路,不要拘泥于现代化的思考,而是着力于创造后现代的农民、农村、农业。当然,这也仅仅是设想而已。具体能否实现,还要看人们的智慧与创造力。韦伯在谈到现代化的危机时,指出形式理性(formal rationality,强调技术、方法、程序、效率)和实质理性(substantive rationality,强调伦理、原则、理想、公平)的矛盾。 现代化似乎没有办法解决这个矛盾。那么,后现代化呢? 参考文献: 1、见秦晖:《‘农民’与‘农业者’》,《中国学术论坛》网站,上网日期2007年4月22日。关于农民定义的讨论,也可见所讨论的职业、阶级与户籍身份的农民,见董险峰:《当代中国的农民阶级》,载《中国现阶段阶级阶层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第116-7页。还可见田翠琴、齐心:《农民闲暇》,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第38-41页。 2、见Max Weber, From Max Weber, Essays in Sociology, 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H.H. Gerth and C. Wright Mill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6, pp. 300-1. 地位和身份是有关系的。身份不同,地位便不同。张静谈到身份的“核心内容包括特定的权利、义务、责任、忠诚对象、认同和行事规则,还包括该权利、责任和忠诚存在的合法化理由”。这和我们上面谈到的地位是相通的。换句话说,农民和市民在上述这些方面是不同的。见张静:《身份:公民权利的社会配置与认同》,载《身份认同研究:观念、态度、理据》,上海世纪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第4页。 3、见党国英对民主政治幻觉的讨论,党国英:《乡村民主政治发展的观念与趋势》,载21世纪的中国农村可持续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第414-6页;也见沈延生:《对村民自治的期望与批评》,《中国农村研究》杂志,2002,第161-2页。 4、见贺雪峰:《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第28-32页。 5、从马克思那时起,学者们就在讨论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如何从“自在的阶级”变为“自为的阶级”。不过或许在一种理想的社会里,所有的阶级都从“自在”变成了“自为”,且在阶级之间有良好的协调机制,从而也就有了高度的政治自治。这就是我所讲的后现代农民定义的一部分。也许太理想化了,但是还不失为一个目标吧。关于中国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自在”和“自为”的讨论,见黄宗智:《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第314-7页;刘欣:《转型期中国城市居民的阶层意识》,载《中国社会分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第209页。关于现代功能性团体组织,如农会、商会等,作为中国农村民主的真正载体的讨论,见沈延生:《对村民自治的期望与批评》,第159页。 6、见Giddens, Capitalism and Modern Social Theory, p. 184; Zhidong Hao, Intellectuals at a Crossroads, p. 367. 本文系中国社会学会2007年学术年会二等奖,载《和谐社会与社会建设——中国社会学会学术年会获奖论文集(2007·长沙)》(方向新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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