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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文本(20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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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文本(2005--2020)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      第一节 发展战略与目标 3      第二节 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4      第三节 市域人口与空间布局 4      第四节 市域主要城镇发展引导 6      第五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8      第六节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9      第七节 市域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 9      第七节 城市规划区范围与空间管制 11      第三章 城市发展目标、性质与规模 12      第一节 城市发展目标 12    ...
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文本(2005--2020)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      第一节 发展战略与目标 3      第二节 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4      第三节 市域人口与空间布局 4      第四节 市域主要城镇发展引导 6      第五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8      第六节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9      第七节 市域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 9      第七节 城市规划区范围与空间管制 11      第三章 城市发展目标、性质与规模 12      第一节 城市发展目标 12      第二节 城市性质 14      第三节 城市规模 14      第四章 城市空间发展与控制 14      第一节 建设用地评定 14      第二节 土地利用与控制 15      第三节 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 16      第四节 村镇发展与控制 17      第五节 城市增长边界 17      第五章 城市用地布局 18      第一节 总体布局结构 18      第二节 住房需求分析及用地布局 19      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 20      第四节 工业仓储用地 21      第五节 城市地下空间 21      第六节 城市旧区更新与改造 23      第七节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24      第六章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5      第一节 交通规划目标与原则 25      第二节 对外交通规划 26      第三节 道路系统规划 26      第四节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27      第七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8      第八章 城市景观系统规划 29      第一节 城市景观系统框架 29      第二节 城市周边地区的生态绿地及景观建设重点 30      第九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31      第一节 古城保护规划 31      第二节 历史街区保护 32      第十章 市政设施规划 33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33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34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 34      第四节 燃气工程规划 35      第五节 供热工程规划 35      第六节 通讯工程规划 36      第七节 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36      第八节 城市防灾规划 37      第十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8      第一节 生态建设目标与保护策略 38      第二节 水环境保护 38      第三节 大气环境保护 39      第四节 声环境保护 39      第五节 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40      第十二章 近期建设规划 41      第一节 近期城市规模、规划原则与目标 41      第二节 近期建设用地布局 41      第三节 近期交通规划 43      第四节 近期绿地系统规划 43      第五节 近期历史保护规划 43      第六节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44      第七节 村镇建设 44      第十三章 远景发展设想 45      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策略 46      第十五章 附则 48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是天水市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文件。市域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凡因城市建设需要编制的各项专业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 2 条 编制背景      1996批准的《天水城市总体规划》(1995—2020)对天水10年来的城市建设发挥了指导作用。随着天水市发展环境发生变化,区域环境出现了新的局面,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天水需要基于新形势下的城市发展策略指导城市进一步发展。      第 3 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GBJ137-90) (4) 国发[2002]1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监督管理的通知》      (5)《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6)《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7)《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兰州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04)      (8)《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20年)(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1996)      (9)《天水市城市发展战略研究》(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4)      (10)《天水市城市性质与特色研究》(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4)      (11)《天水市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兰州交通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中心,2004)      (12)《天水市城镇体系发展研究》(兰州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4)      (13)《天水市水资源与工程地质状况调查研究》(甘肃省地矿局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2004)      (14)《天水市城市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04)      (15)《天水市城市用地需求规模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研究》(2003)      (16)《天水市旅游业总体规划(大纲)》(兰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旅游开发研究所,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开发与规划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2003)      (17)《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1)      (18)《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南京工程学院建筑系,1986)      (19)《天水市“十一五”发展规划》      (20)《环境保护法》      (21)《文物保护法》      (22)《全国文物保护规划条例》      (23) 天水市己编制的各专项规划和有关部门的规划设想      (24) 国家、甘肃省、天水市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等。     第 4 条 规划原则     规划遵循整体效益最优、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动态有序、保护地区历史特色原则。     第 5 条 规划层次     市域:为天水市行政辖区,包括两区五县,即秦州区、麦积区、武山县、甘谷县、秦安县、清水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总面积为14317 km2。城市规划区: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总用地面积约1196 km2。     具体范围为:东侧以社棠、东柯河外围2公里为界,西侧以规划天定高速、天巉高速连接线和规划天平铁路外侧为界,南部以天宝高速天水过境段为界,北部以三阳川外围2公里为界。其中,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控制范围由现有范围向外扩展2公里,总面积达到450平方公里。     规划建成区:即中心城区规划涉及的范围,主要包括沿藉河、渭河的川地地区,涉及秦州、麦积二区内的七里墩办事处、东关办事处、大城办事处、中城办事处、西关办事处、石马坪办事处、天水郡办事处、玉泉镇、道北办事处、道南办事处、桥南办事处、马跑泉镇、社棠镇、花牛镇。规划面积为87.3km2,包括城市建设用地75.6 km2及河流水域等其它用地11.7 km2。     第 6 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05~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并对2020年以后城市发展的远景提出设想和控制要求。     第 7 条 本次规划修编重点     确定整体发展目标和框架,适应天水产业结构调整、空间结构转型、基础设施完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等要求。对规划区范围的建设用地进行有效控制和积极引导。重点问包括城市性质及定位、城市发展规模、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城市空间发展时序、重要基础设施布局等。 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 8 条 市域城镇发展原则。强调重点地区、强调生态优先、强调空间效率、强调动态推进。 第 9 条 城镇体系发展战略。以“农业稳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旅游富市”战略为依据,加强区域发展的协调和城乡统筹,通过优势整合,推动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的发展,促进市域城镇体系的完善和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第 10 条 城镇体系发展目标。完善沿渭河、陇海铁路的城镇发展主轴线,成为市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走廊,在重点城镇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的基础上,促进小城镇在区域内的合理布局与发展。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和重点镇的建设,促进城镇体系骨架的基本形成。 近期重点建设天水城区,完善区域发展的中心职能,努力提高综合辐射能力,以形成市域城镇发展的增长极。 第二节  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 11 条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保护和控制区域性生态林地和沿河生态廊道,以天然林区、林缘区为主要生态安全保障源,渭河为主生态廊道,藉河、葫芦河、牛头河等渭河重要支流为次生态廊道,构建区域生态网络,实施多层次立体控制,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第 12 条 水资源利用与保护 建构节约型社会,加强水资源统筹利用,提高水利设施利用率,节约用水,加强市域内水量的合理配置,保证城市供水安全。 加强生态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严格控制各类用水总量,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控制用水量大的工业项目的建设;开发推广节水农业,降低农业用水指标;城区用水加大循环利用和回收处理的力度。 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加强地和地下水质的治理,配合成规模的林业发展,有效涵养水源,综合治理市域内河流,加大退耕还林草力度,积极发展雨水集流灌溉;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减少地下水化学污染。 第 13 条 重点文物保护与利用 保护现有石窟、古遗址、古建筑和古墓葬等历史文物。合理利用历史文物资源,发展旅游业。根据国家文物古迹保护规划要求,按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级进行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突出重点。大型设施建设、城市和村镇发展避开大型遗址,确保文物安全。 第 14 条 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城市总体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衔接,科学用地、合理布局、集约用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采矿塌陷治理后恢复为农田,建设新农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三节  市域人口与空间布局 第 15 条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天水市域总人口近期365~370万人,远期400万人。城镇化水平分别为30%和45%左右。 第 16 条 城镇体系空间布局 规划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为:一心、两轴、两区。 (1)一心 天水中心城区,主要包括中心城区(秦州区、麦积区),发挥产业聚集和辐射带动功能,重点发展以装备制造业,包括机械、电子、电器工业在内的现代工业、基础原材料及能源工业和以旅游商贸、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 (2)两轴 东西向主轴线——沿渭河河谷以及陇海兰新线的城市发展轴线。 南北向主轴线——经由秦安县城-三阳川新区-市区-皂郊镇-平南镇-天水镇沿天馋高速和G316市域南段的城市发展轴线。 (3)两区 渭河流域经济区:包括天水市区,以及城市西部和北部的秦安、甘谷、武山三县,该区集中了全市重要的工业部门和历史地区,也是天水城市未来发展的核心区。 地区经济发展依托市域城镇发展的东西主轴和南北次轴。天水市区、秦安、甘谷、武山县城为支撑该经济带发展的核心城镇。适时开发重点城镇,使沿东西主轴各中小城镇成为对核心城镇城市功能的有力补充。 经济带依托市域城镇发展轴及中小城镇网络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特色农产品加工和轻纺业为产业重点的综合经济,改变工业经济总量小、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效益低及就业压力大等问题,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发展。 清水—张家川经济区:位于市域东北部,是天水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地形条件上属于山区,交通等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与天水市区联系较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域单元。 经济发展依托现有农牧产业基础,积极发挥县域经济功能,以畜牧、草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产业重点。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和酿造业,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全省影响的食品加工基地。以区域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业为该区的龙头产业,逐步培育一批规模交大的农副产品加工、贮运销售企业,提高农副产品的加工转化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 第 17 条 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表2-1 天水城镇体系规模与等级结构 等级 等级城镇(万人) 城镇个数(个) 城镇及人口数(万人) 一 大城市(50以上) 1 天水市区(80) 二 中等城市(20-50) 2 秦安县城(20)、甘谷县城(20) 三 小城市(10-20) 3 武山县城(10)、张家川县城(10) 清水县城(10) 四 重点城镇(1-5) 15 龙山镇、恭门镇、金集镇、白驼镇、渭南镇、东岔镇、娘娘坝镇、天水镇、皂郊镇、鸳鸯镇、洛门镇、磐安镇、安远镇、郭嘉镇、莲花镇 五 一般集镇 23 —— 第四节  市域主要城镇发展引导 第 18 条 主要城镇发展定位 表2-2 主要城镇发展定位 职能等级 城镇 发展定位 市域 中心城市 天水市区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甘肃省陇东南中心城市,陇海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城市,重要的机械加工和电子电器制造、物流、旅游中心之一。天水市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交通枢纽,担负市域综合服务的功能。 县域 中心城市 甘谷县城 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天水西部的工贸结合的中等城市。分担天水市区机械加工、建材和毛纺等工业职能。  秦安县城 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天水北部的工贸结合的中等城市。天水北部重要的现代物流中心,分担天水部分工业职能。  武山县城 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天水西部工贸结合的中心城市,蔬菜生产加工基地,分担天水部分工业职能。  清水县城 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天水对外东北部通道上重要工贸旅结合的城市。东北部的交通物流中心。  张家川县城 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天水对外东北部通道上重要工贸旅结合的城市。天水农畜产品加工基地。   重点城镇  龙山镇 皮毛集散、加工和批发中心,交通商贸职能的城镇  恭门镇 农副产品交流市场,畜牧业和矿产业为主的小城镇  金集镇 农副产品加工及粮食生产基地  白驼镇 农副产品加工、畜牧业基地  渭南镇 中心城市外围重要组团,蔬菜副食生产基地。  东岔镇 小商品加工,交通商贸职能的城镇  皂郊镇 中心城市外围重要组团,农副产品加工、畜牧业基地  娘娘坝镇 旅游业、农副产品交流市场  天水镇 农贸、旅游业  鸳鸯镇 蔬菜供给、加工、储藏为主的绿色食品加工基地  洛门镇 农副产品加工基地,旅游休闲服务为特色的城镇  磐安镇 全县电力能源供应基地,兼有交通商贸职能的城镇  安远镇 农机、轻纺、商贸业  郭嘉镇 商贸、瓜果蔬菜批发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  莲花镇 以小商品加工为主要职能的城镇 第 19 条 主要城镇用地规模与建设用地标准 表2-3 主要城市用地规模 城市 用地规模(km2)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m2/人) 天水市区 75~80 90.1~100 甘谷县城 16~20 90.1~100 秦安县城 16~20 90.1~100 武山县城 8~10 90.1~100 清水县城 10~12 100~120 张家川县城 8~10 90.1~100 第 20 条 主要城镇空间布局 天水市区:规划期内搬迁机场,两区相向发展,形成“一带多心,轴向强化,组团发展,山水连城” 的空间布局结构。 甘谷县城:城市空间重点向东、西向拓展,整合包括新兴、渭阳、六峰、十里铺等周边乡镇。工业仓储用地重点布局在陇海铁路以北地区和城市的东南方向,城市生活功能向西南方向拓展,形成“一城三片”的城市空间结构。 秦安县城:城市空间跨过天巉公路向西发展,整合西川镇。主要布局居住、商贸、物流等功能,原城区整合城市功能,北部主要发展无污染工业,南部布局农产品加工等低污染工业区,中部为城市生活、服务功能。城市整体空间结构为“一城二心四区”,“二心”指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和跨天巉公路发展的商贸物流中心;“四区”指北部、南部工业区,中部生活区,西部新城区。 武山县城:整合现状城市空间,向东发展,形成“十”字型空间结构,南北向为南北两山连续的生态轴,东西向为沿渭河发展轴。城市东部和西部布置工业组团,中部为城市生活区。其中西部工业组团重点发展无污染工业。 清水县城:城市空间主要向北、向东发展,整合现状分散的城市空间,形成“三点、两片、一线”的空间结构。“三点”指行政办公中心、贸易金融中心、教育科研中心,“两区”指瓦沟河以西、李沟河以东、西华路以北至牛头河南侧为工业区,其他为居住区,“一线”指永清路步行街。 张家川县:城市空间主要向南发展,整合现状城市空间结构,形成“一心三片”的空间结构。“一心”指生活服务中心,“三片”指西南工贸片区、东部工业片区、中部生活综合片区。 第五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 21 条 交通发展目标与策略 提高天水市在区域交通联系中的枢纽作用。完善快速公路交通网路,重视快速公交系统的发展,推进区域人流、物流的集聚。 第 22 条 公路网规划 高等级公路形成“十字型”结构,形成市域内快速交通网络的主体结构。其中南北向道路包括:由GZ45号国道主干线及G316号国道天水境内南段连通所形成的市域南北快速交通干线,平凉至武都高速公路在天水过境段。由G310号国道与G316号国道天水境内西段连通所形成的市域东西向快速交通干道。 市域内加强S304、305的沟通和联系,连接天水城区、甘谷、秦安、清水和张川及周边重要城镇,形成市域内环城区的重要交通通道,促进沿线城镇沿交通通道集中发展。 第 23 条 铁路发展规划 建设平凉-天水-武都铁路,内经秦安、渭南、市区,出娘娘坝接陇南武都县,加强天水市与陇南地区的联系。预留西兰铁路客运专用线通道,建议在天水城区和甘谷设站。 第 24 条 航空发展规划 搬迁现有军用机场,建设中梁山军民合用机场,机场等级为4C级。 第六节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 25 条 旅游发展总体目标 以历史文化名城和麦积山风景名胜为龙头,以古“丝绸之路”为主线,以“羲皇故里”为旅游开发的主体形象,把天水市建设成为中国西部地区的旅游名城。 第 26 条 旅游发展总体框架 以天水市为中心,以省道、国道连接主要景区,以点连线、以线连面,形成横“Y”型旅游开发网络体系。 构建四个旅游板块。即东南名窟名山森林生态旅游区,主要由麦积山风景名胜区和东岔游览区组成;中部名城古韵美食购物旅游区,范围包括秦安县全部、秦州区大部分地区、麦积区西北部及张川龙山镇西部街亭古战场遗址区;西部佛教文化奇峰揽胜旅游区,范围包括甘谷、武山两县;东北区回乡风情佳境寻幽旅游区,包括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与清水县。 打造五大旅游精品。即石窟艺术名山奇峰欣赏游、森林草原温泉溪涧生态游、名吃美食特产购物消遣游、羲皇故里先民遗迹怀古游、古城古宅古刹古树采风游。 第七节  市域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 第 27 条 给排水设施规划 合理开发水资源和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地表水利用率。建设鸳鸯水库、牛头河水库、上磨水库等水利设施,加强水资源利用,协调水资源区域供水。 中心城区雨水排放根据地形变化特点和水系分布情况划定雨水排放系统。市域重点城镇及其它乡镇根据当地的地形及水系特点,完善雨水系统,对现有管线进行改造,实行雨、污分流。 改造扩建七里墩污水处理厂,新建社棠东侧污水处理厂一座,同时重点建设甘谷、秦安、武山、清水、张家川等5座污水处理厂。 第 28 条 能源开发规划 加快陇东南电网联网建设,将碧口水电厂的电力引至天水。加速平凉电厂送出工程和建设三阳川电厂,保证天水电力供给。 将陕西榆林的天然气输送管道工程通过宝鸡连通至天水,并设立气门站,为天水提供气源。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力度,因地制宜推广适应天水农村发展的各种能源。 第 29 条 电讯工程设施规划 以信息通信业为突破口,普及电话、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的使用,加强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与外界的信息交流、联系。 第 30 条 防洪规划 近期渭河干流及支流主要河段、省级重点防洪城市河道治理基本达标。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镇、主要乡镇及山洪沟道沿岸重要村庄达到防洪标准。对渭河干流及支流主要河段进行河道整治,扩大泄洪断面,提高河道泄洪能力。加高加固现有防洪堤,新建封闭堤。进行非工程措施建设,降低洪灾损失。 第 31 条 垃圾处理 提高市域范围内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全市及各乡镇的公厕、垃圾转运站等设施应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规划控制。 第 32 条 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 危险品仓库,如油库、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宜迁移设置在城市近郊区,并设立标志。 第 33 条 市域重大社会服务设施 市域中心城市:发展区域性批发市场,建设社棠物流中心、甘泉物流中心和西十里物流中心,发展超级市场、连锁商业和配送中心等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教育科研中心,提高教育科研能力;完善医疗、急救等公共安全系统;结合城市空间拓展,完善文化、体育设施布局;兴建七里墩城市商业服务中心区,完善城市服务设施等级,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成为陇东南地区商贸、服务、物流中心。 县域中心城市:完善商业、饮食、服务等设施,设置市级的物流中心、专业市场;设立县级科技推广中心,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文化素质;各建设一处体育文化中心,加强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防疫、急救中心、妇幼保健站等基础医疗设施。 重点镇:设置区域性专业市场,完善商业设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完善医疗救助系统,重点建设急救中心、防疫站等医疗机构,提高综合医疗水平。 一般集镇:建设城镇居民和农村服务的百货商店、生产商店、饮食店、工业品市场和集贸市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完善城乡居民和农村医疗服务点。 第七节  城市规划区范围与空间管制 第 34 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秦州、麦积二区的城区及周边需要控制的自然山体、三阳川地区和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196平方公里。 第 35 条 市域空间管制 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立足于对天水市生态保护、生态敏感性分析以及实现天水市持续、健康发展,划分禁建区 、限建区 、适建区,并对不同类型区域分别采取不同的空间控制策略。 禁建区:生态敏感度高、关系到区域生态安全的空间,主要是自然生态保护区与林地集中区,包括小陇山经济林区和地下水集中分布地区。 限建区:包括河流谷地及农业和生态修复地区,对农业地区限制开发并实施生态修复。部分地区邻近城市建成区,可作为城市发展备用资源严格控制。对城市开发进行合理引导,尽量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 适建区:城镇发展的主要空间、生态敏感度相对较低,建设条件较好,建设用地比例按照城市规划标准布置。该区主要分布在天水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五县县城及周边地区。 第 36 条 加强市域文物古迹保护 天水市域内文物古迹众多,现有石窟30余处、古遗址多达500余处、古建筑类登记文物有240多处、古墓葬有文物保护点计107处。根据国家文物古迹保护规划要求,按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级进行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突出保护重点的原则。坚持大型设施建设、城市和村镇发展避开大型遗址的原则。将位于规划区内的大型遗址的保护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并将其作为总体规划的一项专业规划督促、协助、指导文物部门予以落实。处理好旅游与保护的关系,对于重要遗迹的展示,必须确保文物的安全,对旅游吸引力较低的遗址、古墓群等也要加强保护。 第三章 城市发展目标、性质与规模 第一节  城市发展目标 第 37 条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交通优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为核心,强化陇东南地区中心城市的地位。成为陇东南地区制造业、服务业、物流业和旅游集散的中心,并逐步确立在西北地区重要的枢纽城市地位。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环境特色,历史文化名城地位进一步发展和增强。努力塑造对人口和经济活动有吸引力的城市,与自然协调、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和谐发展的城市。 加快产业多元化和规模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基本实现现代化,突出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积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第 38 条 经济发展目标 年平均经济增长速度为10%左右,2020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到68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7000元以上。2010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4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000元以上。 第 39 条 生态建设目标 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推进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主要污染物排放和单位产出的能耗控制在国家下达标准以内;加强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全市森林覆盖率近期达到35%左右,远期达到45%。 第 40 条 社会发展目标 推进城镇化进程,控制人口自然增长,2020年市域人口规模控制在400万人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45%,市区人口达到80万人;扩大城市就业,改善人民生活,缩小城乡差距,基本保证农民人均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同步增长;加强文化事业建设;提高社会服务设施水平;大力引进科技人才,加强流动人口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居民的文化素质和社会的文明程度。 初步形成大城市(天水市区)、中等城市(秦安、甘谷)、小城市(武山、张家川、清水)、重点城镇、一般集镇的一个层次健全、等级有序、结构稳定城镇体系结构。 完善中心城市功能和城市布局,将天水中心城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生活舒适、环境优美,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第 41 条 城市发展战略 以城市带动的区域发展战略 内调外引的经济发展战略 和谐社会发展战略 城乡协调发展战略 地方文化复兴战略 生态优先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第二节  城市性质 第 42 条 城市主要职能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区域性旅游服务基地;陇东南地区产业与服务中心(制造业基地、商贸与物流中心、区域性文化、教育、体育产业中心);陇东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西北适宜居住的理想家园。 第 43 条 城市性质 天水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西北地区宜居城市,以制造业、物流业及旅游产业为发展重点的陇东南地区中心城市。 第三节  城市规模 第 44 条 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2010年)人口规模为60万人左右,远期(2020年)规模为80万人左右。 第 45 条 用地规模 近期(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55~60km2,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75~80km2。 第四章 城市空间发展与控制 第一节  建设用地评定 第 46 条 地形条件 天水城市周边地形复杂,两山之间的河谷地带是天水市城市拓展的主要空间,城区北面三阳川河谷地区地势平坦且集中,是城市空间拓展的后备资源。 第 47 条 工程地质条件与地质灾害 现状条件下最具有开发优势的地区集中在秦州麦积两组团的连接地带。大部分的土体结构相对稳定,并具有一定的承载力,比较适合城市开发建设。部分地区由于砂性土和淤泥质土造成的工程地质影响,在城市建设的前期要给予考虑,做好防灾抗灾措施。 地址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四种地质灾害类型。滑坡、泥石流主要沿渭河、藉河及其支流葫芦河、牛头河、颖川河等一些大型河谷两岸成带成片出现。城市建设应避开不稳定滑坡地区,并且在低易发地区的建设做好相应的工程措施。 市区及外围断裂、褶皱均很发育,地震活动的强度大,频度高是该地区地震活动的主要特征。 第 48 条 水源地制约 城市两侧有银坑水源地和慕滩地区水源地。银坑水源面积较大,基本上阻隔了天水市向西发展的可能性。幕滩水源将作为城市工业用水水源地,周边地区可用于城市开发。 第 49 条 其他制约因素 历史保护地区:天水历史街区总用地约51.1公顷,用于保护与风貌协调、视线廊道等控制用地有约4~5km2,历史街区保护对城市用地形成一定制约。 机场:军用机场占地约为1.9km2,机场净空范围的限制范围在36米以内,被约束的土地面积共约为12km2。 耕地、林地主要位于南北两山周边以及两区的联系地带,耕地及林地对城市未来发展的约束不大。 第 50 条 城市建设用地评定 天水城市可建设用地最大规模为138.46km2。其中,城区所在带形河谷区域可建设总用地为93.45km2,三阳川地区为45.15km2。实际可利用面积为70-80% 第二节  土地利用与控制 第 51 条 建设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包括秦州、麦积两区之间的河谷地带总用地,75.6 km2,远景包括三阳川部分地区(渭南镇、中滩镇),总用地约95km2。 第 52 条 农业用地 包括三阳川部分地区、罗家沟、颍川河与颍川河之间部分耕地,总用地约116km2。 第 53 条 生态用地 包括城市南北两山、卦台山周边地区、银坑水源地、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等地区,规划生态用地约955 km2。 第 54 条 其它用地 城市规划区内河流等其它用地总面积约30 km2。 第三节  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 第 55 条 禁建区 禁建区主要包括麦积山风景区、卦台山景区、林地集中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地及城市周边需保护的生态环境地区。以保护自然生态为主,禁止禁建区用地被挪作他用,禁止在该区内进行破坏生态环境的任何活动。其中饮用水水源地、原始林地、水源涵养区等生态敏感地区内、规划建成区外围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建设,在风景区内严格按照景区规划控制建设行为。 第 56 条 限建区 限建区主要包括中梁山、北山、城市南部大部分山区,部分地区邻近城市建成区,建设条件相对较好,部分为耕地。作为生态安全区,应对限建区内的开发活动进行合理控制和引导,以防止引导建设区用地过度开发或开发范围过大而破坏了该区内的自然生态环境。结合“退耕还林”政策,恢复山地生态环境,村镇适度集中和搬迁。 第 57 条 适建区 包括建设条件较好、生态敏感度低以及城市发展急需的空间。该区主要是秦州区与麦积区之间的川地及三阳川地区,地势平坦,河流众多。在优先开发过程中需强调生态补偿及环境美化,特别是对沿河生态廊道的控制,城市建设必须与总体生态环境改善同步进行。 第 58 条 已建区 主要分布在秦州、麦积二城区以及沿羲皇大道两侧的用地,包括城市边缘和外围地区大量的农村居民点。 第四节  村镇发展与控制 第 59 条 发展与控制原则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提高建设水平,改善生活环境;控制占地规模,促进土地集约使用;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 第 60 条 村镇发展与控制 集中发展的村镇:与市区有一定距离、发展基础较好的村镇,因地制宜,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突出特色,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应、生态效益协调发展。需要发展的村镇主要有皂郊镇、党川乡等地区。 限制发展的村镇:是城市发展的战略备用地、生态环境相对较差和生态敏感的地区,对该地区实行适度控制,优先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禁止大规模开发。限制发展的村镇主要有三阳川地区、中梁山乡、甘泉镇和皂郊部分山地村落。 不再保留的村镇:在秦州与麦积二区之间的村镇,作为城市发展用地,基础设施条件和建设条件较好,直接纳入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用地布局由城市统筹安排。包括玉泉镇、马跑泉镇、社棠镇、花牛镇、甘泉镇等。 第五节  城市增长边界 第 61 条 城市空间增长区域与增长边界 根据天水市城区周边地区的土地适用性评价结果、城市人口规模预测及对城市空间发展时序的考虑,未来城市空间增长区域应在现状城区的河谷地带。机场搬迁后,现状城区所处的带形河谷地区基本满足建设需求。两山夹一川的地形条件将构成严格的城市增长边界限制。从城市长远发展角度,三阳川地区应纳入城市增长区域。 第 62 条 建设用地规模 2020年天水市区人口规模达到8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75~80 km2。 第 63 条 建设用地范围 东至社棠镇,西至平峪沟,南至南部山坡,北至北山山坡,暖和湾向南至冰凌寺村,颍川河南至甘泉镇,东柯河北至街亭镇南部。远景包括三阳川地区。 第五章 城市用地布局 第一节  总体布局结构 第 64 条 基本原则 充分集约利用有限资源,提高空间使用效率,同时在节约用地的前提下,确保城市土地的有效供应,以满足规划期内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整合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布局,在城市整体层面配置公共设施,秦州、麦积两城区相向发展,从填充蔓延转向定向发展。 近期发展和远期发展衔接,充分考虑城市未来发展的可能,为城市建设不可预见因素预留发展空间。争取早日搬迁机场,重点发展秦州、麦积两区之间的河谷地带,为城市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开发三阳川是空间约束下城市拓展的未来选择,做好三阳川地区前期开发的准备工作和对农村地区的建设控制。 第 65 条 总体布局 规划形成“一带多心,轴向强化,组团发展,山水连城”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带多心——搬迁军用机场,秦州、麦积两区东西相向发展,形成多中心结构。自西向东分别形成西十里物流中心、秦州历史文化商业旅游服务中心、七里墩综合商务中心、二十里铺政务中心、麦积商贸服务中心、甘泉物流中心、社棠物流中心、颍川河的教育科研旅游中心等。 轴向强化——通过多条东西向交通干道和藉河渭河风景带的建设增强城市空间结构的整体性,使强大的发展轴和多中心结构结合,形成天水新的结构动力。 组团发展——完善组团功能,组团之间以南北向结构绿地分隔,体现紧凑型发展的思路。形成暖和湾组团、秦州组团、二十里铺组团、麦积组团、社棠组团、颍川河组团、东柯河等组团。 山水连城——“五城相连”是天水城市形态的历史特色,未来的天水城市结构将在发扬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上,以“两山夹峙,一水中流”山水之间的城市营造天水新的特色和魅力,“以水为脉,以轴为系,以绿为垣,以山为景,构筑新连城”。 第二节  住房需求分析及用地布局 第 66 条 住房需求分析 按照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人计算,未来15年内,需建设700万平方米住宅,城市建设压力大。根据天水经济发展条件和资源条件,新住房开发以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为主。 第 67 条 住房建设总目标 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满足普通消费者的住房需求,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鼓励城市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结构,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第 68 条 住房发展政策 大力发展适应广大居民支付能力的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关注低收入家庭和特殊群体住房问题,推进廉租住房制度。 第 69 条 居住空间布局 居住用地主要分为秦州区居住组团、麦积区居住组团和秦州区与麦积区之间的二十里铺组团的居住组团,规划居住总用地为2534.38ha,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人均居住用地面积约27.2m2。 第 70 条 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用地布局及建设标准 规划经济适用房用地占总居住用地的45%。主要分布在秦州区以西地区、藉河以南石马坪地区、慕滩地区、麦积区道北地区及社棠的居住用地。该地区用地标准控制在20-25m2/人。 规划普通商品房用地占总居住用地的35%。主要布局在秦州区藉河以北地区、麦积区渭河以南地区及两区之间藉河以南的地区。该地区用地标准控制在25-30 m2/人。 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 第 71 条 布局原则 依据城市结构,体现带型、多中心、组团城市特色,强化公共服务设施等级和分区布局,提高城市整体形象,改善居住环境,形成相对完整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第 72 条 行政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中心、文化娱乐中心设在二十里铺。部分现有行政文化设施适当扩大。规划行政办公总用地35.8公顷,文化设施用地为43.4公顷。 第 73 条 商业服务设施 秦州区东侧,整合以岷山机械厂为主的工业用地,发展城市级商务商业中心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秦州组团商业服务设施主要分布在民主路、大众中路等地区,商业设施沿路布局,该地区规划为区级商业服务设施,主要发展生活性服务设施和市级旅游接待功能。 麦积组团商业设施主要布置在天水火车站周边和沿渭河南侧地区,主要发展商贸、商业、旅游接待功能。 规划商业服务设施总用地约457.4公顷。 第 74 条 教育科研设施 规划在颍川河地区沿北贾公路集中布局教育科研中心,教育、科研集中布局有利于教育、信息等资源共享,改善教育科研条件,促进天水教育科研水平实现新的跨越。教育科研总用地约335.3公顷,其中教育科研中心总用地约192.02公顷。 第 75 条 医疗卫生设施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建立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社区服务设施,逐步形成多元的社会救助、优质的福利服务、规范的社会事务管理的新格局。规划医疗卫生设施总用约51公顷。 第四节  工业仓储用地 第 76 条 工业用地布局原则 在工业强市的目标下,从实际出发,继续利用现有工业发展基础和自身优势,合理布局、提高环境质量,发挥土地效益。在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合理调整工业仓储用地布局。 第 77 条 工业用地布局 整合现有工业开发区,集中发展社棠、东柯河、二十里铺、暖和湾、西十里等工业组团。弱化社棠组团综合功能,作为今后大型工业项目选址的主要地区。严格控制东十里、七里墩工业区的规模。 远期2020年,规划工业总用地约1437.8公顷。 第 78 条 仓储布局 规划仓储物流用地集中布局为社棠物流中心、甘泉物流中心、西十里物流中心。远期仓储用地约196.7公顷。 第五节  城市地下空间 第 79 条 地下空间规划原则 建立由地下人防设施、地下市政以及地下商业开发等组成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体系。实现地下空间集约化利用。 树立人防建设新观念和新思路,通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来促进人防工程体系及城市综合防灾空间体系的建设,平战结合利用,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功能与其环境特征相适应,通过竖向分层开发,达到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目的。保护好地下历史遗迹和考古文化遗址,尊重地下空间产权与公共权益。 第 80 条 规划控制 规划六处地下空间建设重点,地下空间平时作为商业、市政、社会停车等空间,兼作人防设施。分别位于现状的商业中心-人民广场周边商业地段、城市商业中心-五里桥周边商业地段、城市行政文化中心、天水火车站周边地段、西十里火车站,及麦积区商业中心区。 其他地下空间的安排和布局应依据相关专业部门的规定,并符合城市人防规划的要求。在城市建设空间密集地段以及旧城改造地段鼓励建设地下市政公用设施,主要包括地下垃圾转运站、地下公厕、地下燃气储配站,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布局。 表5-1现状建设用地平衡表(2005年) 编号 用地 代码 用地 类型 现状    规模(hm2) 比例(%) 1 R 居住用地 682.35 16.6 2 C 公共设施用地 427.89 10.43 3 M 工业用地 644.28 15.70 4 W 仓储用地 63.66 1.55 5 T 对外交通用地 101.63 2.48 6 S 道路广场用地 413.74 10.08 7 U 市政设施 82.14 2.00 8 G 绿地 107.41 2.62 9 D 特殊用地 272.05 6.63 10 E 农村居民点用地 1274.98 31.1   废弃地 34.21 0.8 总用地 4104.34 100.00 注:现状人口规模为52.43万人。建成区内农村居民地用1274.98公顷,这些居民点用地主要集中在河谷地带,并已基本与城市用地联片发展。 表5-2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 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类型 用地规划(公顷) 用地比例(%) 1  R  居住用地 2534.38  33.53% 2 C 公共服务设施 922.90  12.21% 3 M 工业用地 1437.80  19.02% 4 W 仓储 196.70  2.60% 5 T 对外交通 227.10  3.00% 6 S 道路广场 886.02  11.72% 7 U 市政 104.30  1.38% 8 G 绿地 1164.20  15.40% 9 D 特殊用地 86.20  1.14%  城市建设总用地 7559.6 100.0 10 E 其它用地 1168.2 - 注:远期规划人口规模控制在80万人。 第六节  城市旧区更新与改造 第 81 条 更新与改造原则 整体上把握城市特色,调整用地布局,疏解旧城人口,保护城市历史环境,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建立发展分区,指导城市旧城更新与改造。 第 82 条 更新与改造措施 老城区划分为引导建设区、控制建设区和综合改善区三个不同的发展分区,针对不同的分区在用地功能、开放空间营造等方面推行不同的发展策略。 引导建设区:主要有老城东部岷山机械厂周边工业用地,老城西部天水电缆厂、伏羲路村周边地区等,该区内成片的地段应按照新建标准执行,绿地率不低于30%,其他引导建设区绿地率不低于25%,同时需注意新建建筑的高度控制,避免对历史保护街区产生视线干扰。 综合改造区:主要指藉河沿岸地段,改善整体环境,延续传统风貌和肌理,建立绿色开放空间体系,提高滨河岸线的可达性,加强生活配套设施建设。该地段绿地率不低于25%。 保护区:指历史保护街区,加强对名城的整体历史文化环境、重点历史地段和文物保护点的保护规划建设。新建建筑必须与原有建筑风貌、建筑材料、高度上相协调,禁止私自搭建和建设破坏历史风貌的建筑,恢复历史建筑原有风貌,疏解历史街区内人口规模。该区绿地率不低于25%。 控制建设区:指历史街区协调区,该地区内建筑应与历史建筑相协调,控制建筑高度和体量,该地区绿地率不低于25%。 第七节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第 83 条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原则 保护历史风貌,塑造城市特色环境。强调土地复合使用,形成多样性的城市空间,增强城市活力。疏解旧城人口,综合平衡城市人口布局,缓解城市发展压力。生态优先,控制建设容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 84 条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的类型与控制 综合评定城市环境对土地开发强度的承载能力,城市用地区划类型及控制要求如下: 历史街区:对于划定的历史街区需增强环境整治和保护力度,疏解街区内人口规模,延续古城肌理和环境特色。历史街区为中低密度区。建筑密度:30~35%,建筑高度:6~9米,容积率:0.6~0.8。 中密度区:在需要与历史街区环境协调的周边地区,控制建筑高度和建筑风格。建筑密度:25~30%,建筑高度:12~20米,容积率:0.8~1.0。 工业区与仓储物流用地,建筑密度:20~35%,建筑限高:9~15米,容积率: 0.8~1.0。 除城市特定区域之外的一般地区,该地区是城市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控制建设规模,强调环境建设,协调与生态环境关的关系,塑造和谐的、友好的城市整体意象。建筑密度:20~25%,建筑高度:20~50米,容积率:1.0~1.5。 中高密度区:指城市重要公共空间节点地区,是城市对外展示的窗口和城市最具有活力的地区,该地区鼓励用地复合利用,形成多样性的城市环境和景观,塑造现代城市形象。建筑密度:25~35%,建筑高度:30~100米,容积率:1.5~2.0。 第六章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第一节  交通规划目标与原则 第 85 条 发展目标 适应天水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构筑“便捷、安全、高效、生态、多元”的一体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为城市发展创造优质的交通环境,引导、支持城市功能及空间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 86 条 发展原则 优化、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提高道路交通容量;实施交通需求管理,合理引导交通需求,达到交通供求平衡;加强城区之间快速交通联系,提高城市运营效率;建立环境优美的城市交通空间。 明确各条道路的功能与等级,建立与未来城市布局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等级明确、有序畅通的道路网系统。处理好城市道路网规划建设与城市开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及城市景观的关系。 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对私人交通的引导和管理,实现道路空间的高效利用。逐步确立公共交通为主、私人交通等交通方式协调的交通结构。 改善交通设施,加强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合理配置停车场地,方便居民及车辆出行。 适应天水的城市功能,满足对内对外交通联系的要求,处理好城区道路网与公路、铁路等对外交通设施的衔接。 第二节  对外交通规划 第 87 条 铁路 扩建三阳川火车站,天水火车站的货运功能迁至三阳川车站,强化天水火车站的客运功能。加快天水至平凉、天水至武都的铁路建设,设置秦州西十里车站,增强秦州西部门物流枢纽功能,加强与陇东南地区的联系。西兰客运铁路专用线天水城区段建议该铁路线选用原陇海线。 第 88 条 航空 搬迁现有军用机场,建设中梁山的军民合用机场,机场等级为4C级,可起降波音737—300飞机。 第 89 条 高速公路 加强高速公路网联系,建设天宝高速天水城区过境段,连接天定高速与天宝高速,建设天定高速与天巉高速连接线。高速公路出入口主要有6处,甘泉镇、皂郊镇、西十里、罗峪沟、中梁山、罗家沟。 第 90 条 公路客运站 公路客运站共设3处,分别是道北客运站(天河北路-商埠路)、西十里客运站、秦州客运站。扩建道北、秦州客运站,提高客运接待能力。 第三节  道路系统规划 第 91 条 道路系统结构 规划形成“三横十二纵”的道路网骨架,以及组团干道与城市干道之间的衔接,优化城市道路功能与效率,组织高效的城市交通体系。 “三横”:羲皇大道、天北快速路—岷山路—建设路—民主路、北山公路。羲皇大道现状道路红线50米,是秦州区与麦积区之间的主要联系生活干道;天北快速路现状为天北高速公路,规划对现状道路改造成为城市快速道路,加强两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原过境功能改线至北山公路,禁止过境车辆穿越城区;北山公路穿越麦积、社棠,连接310国道与天馋公路。 十二纵:包括成纪大道、双桥路、大众路、合作路、迎宾路、天河路、泉湖路等七条现状道路,以及规划的5条纵向道路。 第 92 条 道路性质等级与路况控制 城区道路系统由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和支路构成,其中包括局部人行步道,商业街和各类平面交叉口组成。道路系统分三级考虑: 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按30~50米控制,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按24~30米控制,城市支路道路红线按12~20米控制。 第四节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第 93 条 公共交通规划 天水城市空间结构特征为典型带状城市,建议沿藉河大道设置BRT公共交通系统,联系城市主要功能区。BRT公交线路公交线路网采用主干线与驳运线相结合的布局形式,在主要城市功能节点设置公交枢纽,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加强公交线路与对外交通枢纽的关系,加强长途汽车站、铁路客运站等对外交通设施与BRT公交线路的连接。加强公交线路与自行车、步行系统的衔接,形成合理的公交线路网络。 按照每1000人一辆标准车的标准配置公交车辆。 第 94 条 交通枢纽 规划设置公交车首末站和公交换乘枢纽,以确保人流有效疏导,道路的设计和管理应优先方便公交车辆的行驶和停靠。规划在七里墩、马跑泉设置公交枢纽点,各对外交通点设置客运枢纽点。 第 95 条 停车场 停车场的设置主要考虑三种情况: 对外交通枢纽,如车站,以及靠近城市入口,为过境交通服务的机动车停放场。 集中大量人流的大型商业文化生活设施附近的停车场,其特点是车辆多,时间高峰集中,以上两种情况的停车场均为城市的公共停车场。 设在行政机关、工厂等企事业单位内的内部停车场,布点应结合城镇用地功能分区和道路交通组织需要,力求均衡分布,并与城市道路网有机结合。 各停车场的定点可以考虑结合绿地安排。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停车场用地面积应按城市规划人口每人0.8~1.0m2计。 第 96 条 公共加油站 根据城市总体功能布局,根据总量控制、适度增加、改造提升、迁移补齐的原则,规划共设置加油站15处,以中小型为主,用地面积控制在0.2~0.3公顷。主要设于大型机动车停车场和城市出入口处。市区范围内,其布点服务半径为1.2~1.5km,服务面积为4~6km2,调整优化加油站的布局,注意与周边地区的防护要求。 第七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 97 条 规划目标 建成区绿地占总建设用地比例13~15%,其中公共绿地>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平方米/人。规划期末形成比较完整系统的绿化体系和富有特色的城市景观体系。 第 98 条 规划结构 规划以河流、山体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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