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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_关于201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_怪盗kid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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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_关于201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_怪盗kid制作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处〔2011〕35号 关于2011届本科生毕业 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保证设计(论文)质量,现就相关事宜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准备工作 (一)各学院应认真做好设计(论文)的检查、督促工作,包括工作进度及相关材料; (二)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工作情况,客观填写教师评语; (三)各系拟定评阅人名单,由学院审批,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保存备案。各系统一安排评阅工作,评阅人应科学、公正地填写评语; (四...
长春理工大学_关于201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_怪盗kid制作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处〔2011〕35号 关于2011届本科生毕业 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保证设计(论文)质量,现就相关事宜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准备工作 (一)各学院应认真做好设计(论文)的检查、督促工作,包括工作进度及相关; (二)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工作情况,客观填写教师评语; (三)各系拟定评阅人名单,由学院审批,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保存备案。各系统一安排评阅工作,评阅人应科学、公正地填写评语; (四)根据学校相关管理,组织设计(论文)审查工作,工作量不足、质量不合格者不允许答辩; (五)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组织学生进行预答辩。 二、撰写及打印要求 设计(论文)撰写总体仍依《关于印发〈长春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化要求〉的通知》(长理工教字〔2010〕27号)执行,打印方式为A4纸双面打印。 该通知请到教务处网站“管理文件-实践教学管理”处下载。 三、设计(论文)答辩要求 (一)答辩分为一般答辩和优秀答辩。各系根据学生人数组织一般答辩,学院组织院级优秀答辩及推荐校级优秀答辩; (二)院级优秀设计(论文)比例,按专业不超过本专业总人数的20%; (三)答辩时间每人不少于25分钟; (四)答辩未通过者,必须对设计(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参加二次答辩; (五)二次答辩不合格者,按《长春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授予学士学位实施》(长理工教字〔2008〕12号)和《长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长理工教字〔2008〕18号)处理; (六)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总结答辩工作,并根据设计(论文)工作评估办法对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自评。在各学院自评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评估; (七)校级优秀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1.校级优秀设计(论文)从院级优秀设计(论文)中选拔推荐; 2.校级优秀设计(论文)比例,不超过参加设计(论文)学生总人数的2%; 3.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 院 总人数 一等奖人数 二等奖 人数 1 理学院 9 4 5 2 光电工程学院 13 5 8 3 机电工程学院 10 4 6 4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2 5 7 5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7 3 4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7 3 4 7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3 1 2 8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4 2 2 9 经济管理学院 9 4 5 10 外国语学院 5 2 3 11 文学院 7 3 4 12 法学院 3 1 2 合 计 89 36 53 其中一等奖、二等奖比例分别为总人数的40%和60%; 4.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委员会(专家5-8名、秘书1名)对院级优秀设计(论文)进行审查,经答辩后评选出校级优秀设计(论文); 5.校级优秀设计(论文)评选完毕后,按照学校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日程安排 (一)2011年6月9日: 各学院报送一般答辩安排(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名单); (二)2011年6月17日11时前: 各学院报送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三)2011年6月19日-22日: 设计(论文)答辩(学院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在此期间进行)。6月22日16时答辩结束,各学院不得提前结束答辩; (四)2011年6月22日17时前,各学院报送以下材料: 1.一般答辩成绩单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报教务科); 2.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统计; 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 4.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及电子稿、答辩Powerpoint文档; 5.二次答辩的学生名单及答辩安排。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如不能按时提交,按学院自动放弃处理。 (五)2011年6月29日: 上午二次答辩,下午各学院将二次答辩成绩单复印件报实践教学科(成绩单原件报教务科)。 以上相关表格请到教务处网站“文档下载-教师用表-实践教学科”处下载。 联系人:实践教学科 王博钰 电 话:85582434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2011届 毕业设计 工作 通知 长春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1年5月30日 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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