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EMBA

2011-05-28 50页 doc 1MB 18阅读

用户头像

is_400436

暂无简介

举报
EMBA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市场营销管理学》 课程笔记和复习要点 (第11-15章)共15章 授课教师:夏业良 博士 教材:《营销管理》 TOC \o "1-2" \h \z \u 第十一章 渠道策略 2 第1节    分销渠道的基础概念 2 第2节    分销渠道的类型及整合 5 第3节 分销渠道的选择及管理 7 第十二章 批发商、零售商、物流 19 第1节 批发商 19 第2节 零售商 22 第3节 物流 26 第十三章 促销策略 33 第1节 沟通和促销组合 33 第2节          人员...
EMBA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市场营销管理学》 课程笔记和复习要点 (第11-15章)共15章 授课教师:夏业良 博士 教材:《营销管理》 TOC \o "1-2" \h \z \u 第十一章 渠道策略 2 第1节    分销渠道的基础概念 2 第2节    分销渠道的类型及整合 5 第3节 分销渠道的选择及管理 7 第十二章 批发商、零售商、物流 19 第1节 批发商 19 第2节 零售商 22 第3节 物流 26 第十三章 促销策略 33 第1节 沟通和促销组合 33 第2节          人员推销 44 第3节    广告 49 第4节 营业推广 54 第5节 公共关系 56 第十四章 市场营销组织与控制 59 第1节 营销组织结构 59 第2节 营销组织的职能 66 第3节 营销组织的横向关系 69 第4节 营销控制的原则与程序 75 第5节 营销控制的种类与内容 80 第十一章 渠道策略 第1节    分销渠道的基础概念 一、分销渠道的意义 市场营销的真谛是要以顾客能接受的价格,在其需要的时候、需要的地点提供其需要数量的所需产品和服务。那么,如何使顾客能在需要的时候、需要的地点轻而易举地获得其产品和劳务呢?这就是渠道策略要研究并解决的问题。 分销渠道在整个市场营销中具有重要意义,其理由有四:一是分销渠道是最基本的市场营销组合因素4P之一,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二是它会较大程度地影响产品、价格、促销等其他市场营销组合因素,甚至决定一个产品在市场上能否获得成功,因为它担负着将产品及时转移到市场并引导顾客购买产品的重要功能。三是分销渠道的性质决定了它与整个市场营销处于一种长期关系,不能轻易变动,因为它的决策意味着对其他公司的一种比较长期的承诺。当一个汽车制造商和独立的经销商签订,由后者经销前者的汽车以后,汽车制造商从合同规定之日起就必须尊重其经销权,不得以本公司的销售网点取而代之。可以说,一个分销系统是一项关键性外部资源,它的建立通常需要若干年,并且不是轻易可以改变的。它的重要性不亚于其他关键性的内部资源。四是分销渠道具有运输、贮藏等提高产品价值的功能,并通过其功能的发挥而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场所,将适当数量的产品提供给批发、零售业者和消费者。 二、分销渠道的定义 (一)美国市场营销协会(AMA)60年的定义 分销渠道,是指企业内部和外部代理商和经销商(批发和零售)的组织机构,通过这些组织机构,产品才得以上市销售。 (二)肯迪夫和斯蒂尔的定义 分销渠道,是指当产品从生产者向最后消费者或产业用户移动时,直接或间接转移所有权所经过的途径。 (三)科特勒的定义 分销渠道,是指某种货物或服务从生产者向消费者移动时取得这种货物或服务的所有权或帮助转移其所有权的所有企业和个人。因此,分销渠道主要包括商人中间商(取得所有权)和代理中间商(帮助转移所有权)。此外,它还包括作为销售渠道的起点和终点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但是,它不包括供应商、辅助商等。 分销渠道,也称销售渠道或者简称为渠道,是指产品从生产者转移给消费者或用户所经过的由企业和个人连接起来形成的通道。分销渠道的起点是生产者,分销渠道的终点是消费者或用户,中间环节为中间商,包括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和经纪人。他们都成为分销渠道的成员,共同构筑起分销渠道。 (四)市场营销渠道与分销渠道 市场营销渠道和分销渠道常被人们混为一谈,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应加以区别才是。科特勒指出:“市场营销渠道是指那些组合起来生产、分销和消费某一生产者的某些货物或服务的一整套所有企业和个人”。这就是说,市场营销渠道包括某种产品的供产销过程中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如资源供应商、生产者、商人中间商、代理中间商、辅助商(包括运输企业、公共货栈、广告代理商、市场调研机构等)以及最后的消费者或用户等。 根据市场营销渠道和分销渠道的定义可以明了:第一,两者涉及的范围不同,市场营销渠道比分销渠道广,前者它包括原材料或零部件供应商和辅助商,而后者却不包括;第二,两者的起点不同,前者的起点是供应商,而后者则是制造商。 三、分销渠道的职能 在社会大规模复杂化的今天,必然出现各种经济上的不一致现象,在生产和消费之间,在产品、服务和其使用者之间,会出现时间、数量、地点和持有权等的缺口。分销渠道将承担起除去、调整经济上不一致现象和弥补各种缺口的重要职能。 (一)收集、提供信息 分销渠道构成成员的中间商或者直接接触市场和消费者,或者处在离其更近之处,最能了解市场的动向和消费者实际状况。这些信息都是企业产品开发、促销等创造需求和经营全盘必不可缺的。在信息化社会,由渠道系统承担的这一职能越来越重要。尤其对那些信息收集能力较弱的生产企业来说,流通业者提供的信息便成为经营的耳目。 (二)刺激需求,开拓市场 市场营销的本质在于创造需求。分销渠道系统通过其分销行为和各种促销活动来创造需求,扩展市场。分销渠道所采用的促销手段与制造商是相同的,主要包括人员推销、广告、营业推广、公共关系等。分销渠道协助、配合制造商或者独自开展促销活动。 (三)减少交易次数 中间商存在的理论根据之一就是在分销过程中介入中间商可以减少卖方和买方之间的交易次数。例如:以安全胡须刀而闻名的吉列特公司通过约4000家批发商向50万家零售商,再由50万家零售商向1亿消费者出售其产品。由于其中间商的存在,大大减少了吉列特公司的交易次数,也降低了成本和节约了时间。 从上图可以看出,市场A卖方和买方直接交易,其次数为20次,而在市场B介入中间商I,一共只需9次便可完成交易。 (四)调整 分销渠道所进行的调整活动主要包括集中、选择、、规格化、编配分装、备齐产品等。这些职能可以调整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各种利害关系,使产品得以顺利流通。 1、集中产品。从众多的生产者把产品集中起来,尤其是中小规模生产者的产品和农产品都是通过中间商集中起来后再统一向市场提供。这样,既可实现大量交易又能节约运输费用等。 2、编配分装。集中或大量生产的产品在接近消费者或用户的过程中,为了方便批发、零售和消费以及适合目标市场的需要必须将其小批量化,要按一定的标准、规格进行分类、编配和分装。 3、扩散。产品集中起来通过编配分装后尽可能通过较多的途径销售出去,使其最终实现消费。 4、备齐产品,满足目标市场的需求。备齐并提供目标市场所需的各类产品。通常这是由距最终消费者和使用者最近的零售商和批发商来承担。其中尤为重要的是百货商店和专卖店等商场。这种职能存在的决定性意义在于消费者方便购买,即能在需要的时候,需要的地点获得所需产品。 (五)物流,又称实体分配。要使产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或用户就需要储存和运输。承担这种职能的便是物流。 (六)洽谈生意。应包括双向洽谈,一是前向性洽谈,寻找可能的购买者并与其进行沟通;二是后向性洽谈,即渠道成员向生产者进行反向沟通并订购产品。 (七)承担风险。在产品分销过程中承担有关风险。 (八)融资。为补偿渠道工作的成本费用而对资金的获取与支用。   第2节    分销渠道的类型及整合 一、按渠道的长度分类 渠道长度,是指产品分销所经中间环节的多少。所经中间环节越多,渠道越长,反之,渠道越短,最短的渠道是不经过中间环节的渠道。 分销渠道可以按其长度的不同分为4种基本类型(图11-2)。 (一)零层渠道,通常叫直接渠道。直接渠道是指产品从制造商转移到消费者或用户的过程中不经过任何中间商转手的分销渠道。直接分销的主要形式有上门推销、邮寄销售、家庭展示会、电子通讯销售、网络营销、电视直销、制造商自设商店或专柜等。其主要优点是,能缩短产品的流通时间,使其迅速转移到消费者或用户;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产品损耗;制造商拥有控制产品价格的主动权,有利于稳定价格;产需直接见面,便于了解市场,掌握市场信息。 (二)一层渠道,是指生产者和消费者(或用户)之间介入一层中间环节的分销渠道。在消费者市场,其中间环节通常是零售商;在生产者市场,大多是代理商或经纪人。 (三)二层渠道,是指生产者和消费者(或用户)之间介入二层中间环节的分销渠道。在消费者市场,通常是批发商和零售商;在生产者市场则通常是代理商和批发商。 (四)三层渠道,是指在生产者和消费者(或用户)之间介入三层中间环节的分销渠道。 一般来说,三层渠道多见于消费者市场,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批发商和零售商之间设有专业批发商,三者的关系为一级批发→二级批发(专业批发)→零售商;二是在批发商之前有一总经销商或总代理商,其关系是总代理(总经销)→批发商→零售商。 一层渠道至三层渠道与直接渠道相对应,可统称为简接渠道。 二、按渠道的宽度分类 分销渠道的宽度,是指渠道的每个层次使用同种类型中间商数目的多少。多者为宽渠道,意味着销售网点多,市场覆盖面大,少者则为窄渠道,市场覆盖面也就相应较小或很少。根据不同的渠道宽度,通常分为三种分销策略:密集分销、选择分销和独家分销。 (一)密集分销,又叫广泛分销或开放性分销,是指制造商尽可能地发展批发商和零售商,并由它们销售其产品。这种策略较适用于食品、日用杂品等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一类产品。这些产品的特点是以大多数消费者为对象,而消费者又希望能轻而易举、随时随地买到这些产品。 (二)选择分销,是指制造商根据自己所设定的交易基准和条件精心挑选最合适的中间商销售其产品。相对而言,这种策略最适用于消费品中的选购品和特殊品。 (三)独家分销,是指制造商在某一地区仅使用一家中间商销售其产品。通常双方协商签订独家经销合同,一方面规定制造商不再在该地区发展经销商;另一方面也规定经销商不得经营竞争者的产品 三、分销渠道的整合——渠道发展趋势 分销渠道并非一成不变,也随市场变化而不断改变自己,以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提高分销的效率。改革分销渠道的焦点就是在分销渠道成员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走共同发展之路,实行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设定渠道策略,调整市场营销战略,改变传统的分销渠道系统中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等各自为政的局面。 (一)垂直分销系统即垂直一体化,是指制造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等形成一个统一体。他们服从于一个领导者,或是制造商,或是批发商,或是零售商,取决于其能量和实力的大小。垂直分销系统有3种主要类型。 1、公司式垂直分销系统,是指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归属同一所有者并受其统一管理和控制的系统。其实,这种垂直一体化既能向前一体化也能向后一体化。例如,日本松下电器公司不仅制造家用电器,在大量生产、大量销售的时代,以合并、共同出资等形式将众多的批发商和零售商收入自己的名下,使其成为系列批发商和系列零售商,最多时前者达224家,后者高达27000家。西尔斯百货公司从它部分拥有或全部拥有的公司里销售产品的比例超过50%。 2、管理式垂直分销系统,是指由某一家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出面将制造商和处于不同层次的中间商组织起来并实行统一管理的系统。 3、合同式垂直分销系统,也称契约垂直分销系统,是指以合同的形式将各自独立的制造商和不同层次的中间商联合起来形成的系统。合同式垂直分销系统有3种形式:①批发商倡办的自愿连锁组织,;批发商组织独立的零售商成立自愿连锁组织,帮助他们和大型连锁组织抗衡;②零售商合作组织,零售商组织一个新的企业实体来开展批发业务和可能的生产活动;③特许经营组织,包括特许批发商和特许零售商等。 (二)水平分销系统 水平分销系统,是指在分销过程中履行同一渠道职能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联合起来共同开发和利用市场机会的系统。如某零售店可以通过同其他零售店合并或增加店铺来实行水平一体化。水平一体化能在采购、市场调研、广告、人事等多方面获得规模效益,但并不是改善渠道的最佳方法。 (三)多渠道分销系统 多渠道分销系统,是指一个公司建立两条或两条以上的分销渠道向一个或更多的顾客细分市场分销其产品的系统。如某制造商一方面通过中间商分销产品;另一方面又利用英特网销售其产品。采用多渠道分销系统,公司可以获得三个方面的好处:一是扩大市场覆盖面;二是降低渠道成本;三是增加销售特征,使其更适合顾客的要求。 第3节 分销渠道的选择及管理 一、分销渠道类型的选择 如前所述,分销渠道不仅有长短之分,而且还有宽窄之别,所以在选择哪种分销渠道分销其产品时必须进行三个决策。 (一)是否使用中间商的决策 生产者将产品直接卖给消费者或用户,形成直接渠道;经过中间商转手卖给消费者或用户,则形成间接渠道。 (二)层级的决策 如果决定采取间接渠道分销其产品,就要进一步进行层级决策,决定采用多少层渠道。 (三)宽窄的决策 生产者在决定采用间接渠道时,除上述的层级决策外,还要考虑间接渠道的宽窄之别,即从密集分销、选择分销、独家分销中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渠道策略。 二、影响分销渠道选择的因素 分销渠道的选择和构筑是企业的重要决策事项,它对市场营销影响极大。选择和构筑什么样的分销渠道要根据本公司的总体市场营销战略进行综合判断和决策。尤其是分销渠道的选择和构筑一定要适合或最能接近企业所确定的目标市场。因此在选择和构筑分销渠道时不仅要对渠道成员的中间商本身进行多方面的分析和研究,而且还要考虑和研究对分销渠道的长度和宽度造成影响的其他一些主要因素。 (一)产品特性 产品特性不同,分销渠道的长度和宽度也应有区别。 1、产品的种类不同,其分销渠道不同。按消费者购买习惯划分的便利品、选购品、特殊品等,其零售店的类型差别甚大。如食品、日用杂品等生活必需品,因购买频率高,应选择在时间上、距离上方便消费者购买的分销渠道。也就是要尽量多设零售网点,建立全国规模的流通机构,形成长且宽的分销渠道。便利品较适合采用密集分销策略,而选购品、特殊品等较适合短且窄的渠道,可采用选择分销和独家分销策略。 2、生鲜易腐坏的产品一般采用直接渠道或尽可能短的渠道。 3、技术含量高、维修需要专业知识的产品最好选用直接渠道或尽量减少中间环节。 4、单价高的产品一般采用短渠道,生产者直销或只通过零售商销售。相反,单价低的产品一般采用长且宽的渠道。 5、体积大且重量重的笨重产品宜用短渠道。 6、非标准化产品一般多用直接渠道或较短渠道。 (二)市场·顾客特性 1、无论是消费品生产企业还是产业用品生产企业,首先都必须考虑目标市场的规模和地域的宽广程度。市场规模大且分散时,介入中间商分销,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市场局限、集中时,则宜限定或排除中间商。 2、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越远,采用间接渠道比直接渠道更能节省费用。 3、对消费者的正确理解是所有市场营销活动的基础。分销渠道的选择和构筑也不例外,必须清楚地掌握消费者特性,具体地说,至少应明确以下一些项目:①购买者、使用者是谁?②为什么购买?③在哪儿购买?④何时购买?⑤买什么?⑥买多少,购买频率,购买单价?⑦购买行为是否有且慎重?⑧习惯性还是冲动性?⑨采取什么样的生活方式?⑩最能接近目标顾客的最佳分销渠道是什么? (三)企业特性 分销渠道的选择和构筑不仅受外部因素的影响,而且受企业自身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很大。 1、企业的总体规模决定其市场范围、客户规模以及中间商的合作程度。 2、经营者的经验和能力。如果经营者不能直接设立、管理销售部门,就必须利用中间商和代理商。 3、财务能力。短渠道较长渠道需要更多的固定费用,必须投入更多的资金。因此渠道的选择必须分析公司的财务能力。 4、企业竞争力(知名度、品牌力、技术力、销售力等)的强弱,对渠道的选择建立及管理、指导力的发挥具有很大影响。在市场、行业界处于有利的情况下,选择、开发分销渠道的幅度较大,既可建立独自的分销渠道,也可选定中间商来对应现有渠道。如果企业保持着强大的竞争力,既可以整合分销系统,实现分销的垂直一体化,也可以确定销售公司制度或多渠道并存等。 5、企业的产品组合也会影响其渠道类型。一般来说,产品组合广度越大,与顾客直接交易的能力越大;产品组合的深度越深,则使用独家专售或选择代理商就越有利;产品组合的关联性越强,则越应使用性质相同或相似的分销渠道。 6、生产者对最终购买者是否需要进行管理也影响渠道长短的决定。如果生产者希望对产品开展积极的促销活动,就应选择可利用的最短渠道。 (四)环境特性 在渠道的决策过程中,生产者必须考虑竞争状况、生态、经济状况、技术、社会、法律等市场营销环境。 1、分销渠道的选择要受到竞争者所采用渠道策略的影响。在了解、分析竞争者渠道策略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情况决定其渠道类型,有的生产企业为了与竞争者抗衡,选择与竞争者相同或相近的分销渠道;有的则设法避开竞争者所使用的渠道策略,如日本J公司在厨房用洗洁剂领域市场占有率居第一。它避开竞争,没有使用行业界一般使用的代理商,而是采取直接渠道策略,选派推销人员直接访问饭店、餐厅等用户,并向其推销产品,确保了市场占有率。 2、技术的进步大大地改变了分销系统,出现了诸如电话销售、电视销售、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等一系列新的分销模式。 3、经济的制约作用,如经济萧条时,生产者希望降低分销成本,使最终顾客获得低廉价格的实惠,这意味着用较短的渠道。 4、政府有关产品流通的各种政策、法规也限制渠道的选择。 (五)中间商特性 选择分销渠道时还必须考虑在分销过程中承担不同职能的各种中间机构的优缺点、规模、地理位置、信誉、分销能力、愿意合作的程度,等等。 三、评估渠道的标准 决策,简单而言,就是为达到一定的目的而从两个以上方案中选择一个方案的人类的合理行为。渠道方案的选择和决策也就是遵循一定的标准从许多种可行方案中选择一个方案。 其主要标准有三:一是经济性标准;二是控制性标准;三是适应性标准。 (一)经济性标准 不同的渠道方案将会产生不同的销量和成本。首先要分析各方案的销量,即使用公司的推销队伍销量大呢?还是使用代理商销量大呢?其实两者都有足够的理由获得较高销售额。前者更能取得交易成功的理由是:公司推销人员在本公司产品的推销方面训练有素,能专心推销其产品,他们富于进取,积极肯干,其前途与企业发展紧密相联,顾客也比较喜欢直接与企业打交道。另一方面,后者有可能比前者的销量还要大,其理由有四,一是代理商的推销人员比制造商的要多;二是代理商的推销人员如果激励得当,也可能具有与公司推销人员相同的积极性;三是有些顾客喜欢与代理商打交道;四是代理商在市场上建立起广泛的联系。 第二步是估计各渠道方案实现某一销售额所需成本。利用代理商所花固定成本比企业设立推销机构,组建推销队伍所需固定成本要低。但利用代理商的费用增长很快,因为代理商的佣金比公司推销人员要高。 如图11-7所示,销售额达到某一水平SB时,两种渠道的销售成本相等;低于SB时,利用代理商较为有利;高于SB时,较适合利用公司推销机构。 (二)控制性标准 使用代理商无疑会增加控制上的问题。代理商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它关心的是使本公司利润最大化的产品和顾客以及与之有关的问题,而忽略作为委托人制造商的企业形象和重要顾客等。 (三)适应性标准 评估渠道方案时还必须考虑生产者是否适应环境变化的问题。当今市场瞬息万变,市场营销不断创新,新的渠道模式层出不穷。每种渠道方案都会因某些固定期间的承诺即失去弹性。当某一制造商决定利用代理商推销产品时,可能要签订5年的合同。即使有更有效的销售方式,但也不得任意取消代理商。所以,一个涉及长期承诺的渠道方案,只有在经济性和控制性方面都很优越时才可予以考虑。 (四)实例分析 下面运用经济性标准进行实例分析。 例1:某洗衣厂生产的洗衣机每台成本是220元,现计划在长沙开辟市场,拟用直接和间接两种渠道销售,直接销售每台300元,每月销售费用是2000元;间接销售每台厂价为260元,若销量每月为100台,试计算适合两种不同销售形式的销量,采用哪种形式较好?获利多少? 解:设X为两种销售渠道利润相等时的销量,则可列出下列方程: (300 - 220)X – 2000 =(260-220)X;80X – 2000 = 40X = 50台  上述结果也可用图解法求得(图11-8)。 图中两条利润直线的交点是两种销售渠道的利润平衡点,与利润平衡点相对应的销量是每月50台。由于直接销售利润直线的斜率大于间接销售利润直线的斜率,故每月销量大于50台时,宜采用直接渠道销售,少于50台时,应采用间接渠道销售,如每月销量少于25台,直接销售就要亏本,这种销售渠道就根本不能采用。 如销量每月达到100台,则两种销售渠道每月获得的纯利为: 直接销售(300-220)×100-2000=6000元 间接销售(260-220)×100=4000元 直接销售获利远大于间接销售,所以应采用直接销售为好。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事情远比这复杂得多,是采取直接销售还是间接销售,企业应将上述因素综合考察,权衡利弊,加以选择,即使采取间接渠道销售产品,也要分析了解中间商所处的外界环境和本身的资源能力。 例2:设每一张椅子的卖价是30元,变动成本是17元,所以每卖一张椅子给我们的利润是13元。假设这个厂要进入一个新的市场,可以选择下面三种渠道的一种: (1)直接出售,没有仓库: 一个推销员 (2)利用批发商: 加价8%:净单价27.77元 贡献 = 27.77 - 17.00 = 10.77 + 0.2运费(节约)= 10.97元   (3)直接出售,有仓库: 销售人员 第一种方法是企业在那里长驻一个推销员,但是在当地没有仓库。这个推销员在当地卖了货以后,把订单邮回工厂,工厂把家具直接寄给买椅子的人。 第二种方法就是利用一个批发商。 第三种方法是企业派一个推销员,同时在当地有仓库。如何在这三种方法中挑选其中一种呢? 第一种办法是派一个人去,在那里没有仓库。首先要考虑一下,这个人在那里一个星期究竟要花多少钱?假如一个比较好的销售员每一星期的工资大概要付500元,还要给他300元生活费,合计为800元。每卖一张椅子对利润可以增加13元贡献。由此可以计算出这个人在那里一个星期至少要卖62张以上的椅子才合算。 第二种办法是利用一个批发商。假如这个批发商要加价8%,椅子仍然卖30元一张,那么卖给他的价格只能是27.77元,现在他每卖一张椅子给企业的贡献不再是13元,而是10.77元。但是,利用批发商,可以省一些运费。因为没有批发商时,企业每一次寄出去的椅子都是小量的,运费比较贵,有批发商以后,每一次发货的数量比较大,运费比较低,假设每张椅子可省0.2元的运费,这样,每卖一张椅子的贡献就是10.97元。 第三种方法是企业自己派一个推销员去,同时又在当地租一个仓库,并保证一定的存货。企业的推销人员在那里一个人一星期要花800元,再假设一个仓库一周的全部费用是300元,一个星期总共要花1100元。如果采取这种销售方式,那么每星期至少要卖85件以上,才能把耗费的1100元抵销。 这里的问题是,三种方法中哪一种对企业的风险最少呢?用第一种方法时,要卖62张才能达到收支平衡;第三种方法要卖85张才能收支平衡;如果用第二种方法,通过一个批发商去卖,它的收支平衡点为零。他给卖掉一张椅子就能赚10.97元,这种方法是进入市场风险最小的方法。问题是这个批发商干得怎么样,他会不会比第一种方法或第三种方法干得好呢?一般来讲,一个批发商要卖很多产品,企业把产品交给他卖,他只是在上加一小段该企业的产品,当他的推销员出去的时候,会不会用很多的时间来推销该企业的产品呢?同时,还要考虑第一种办法或第三种办法会不会比第二种方法干得更好呢?当衡量是用第一种方法还是用第三种方法的时候,问题的关键是在这个市场上要求交货的服务需要有多快?用第一种方法时,只有推销员把产品卖出去并把订单邮回工厂后,工厂才能发货,这样交货的时间比较长;如果用第三种方法,在当地有存货,接到订单以后,第二天就可以把椅子交给顾客。问题是在这个市场上其竞争者是怎样干的?是否值得为其市场提供一个24小时或者48小时交货的服务。 假如用第三种方法试干2年,每星期花1100元,2年差不多是100个星期,所投入的资金就是110000元,即伴随110000元的风险。如果用第一种方法试2年,那么投入的风险就是80000元。如果用第二种方法,那么什么投资也不需要,所以,第二种方法的风险最小。这就告诉我们,当你决定要用哪一种方法去卖产品时,你可以事先比较一下,然后再做决定。 四、分销渠道的管理 分销渠道的管理,实质上是在制造商决定采用间接渠道销售其产品时,对渠道成员,即中间商的选择、激励和评估。 (一)选择中间商 中间商包括批发中间商和零售中间商。中间商选择是否得当,直接关系着制造商市场营销效果。选择中间商首先要广泛搜集有关中间商的业务经营、资信、市场范围、服务水平等方面的信息,确定审核和比较的标准。选定了中间商还要努力说服对方接受你的产品,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中间商对你的产品都感兴趣。投资规模大,并有名牌产品的制造商完成决策并付诸实际是不太困难的,而对那些刚刚兴起的中小企业来说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一般情况下选择中间商必须考虑以下条件。 1、中间商的市场范围。市场是选择中间商最关键的因素,首先要考虑预先确定的中间商的经营范围所包括的地区与产品的预计销售地区是否一致。其次,中间商的销售对象是否是制造商所希望的潜在顾客,这是个最根本的条件。因为制造商都希望中间商能打入自己已确定的目标市场,并最终说服消费者购买自己的产品。 2、中间商的产品政策。中间商承销的产品种类及其组合情况是中间商产品政策的具体体现。选择时一要看中间商有多少“产品线”,二要看各种经销产品的组合关系,是竞争产品还是促销产品。一般认为应该避免选用经销竞争产品的中间商。但如果产品的竞争优势明显也可以选择经销竞争者产品的中间商。因为顾客会在对不同的产品作客观比较后,决定购买有竞争力的产品。 3、中间商的地理区位优势。区位优势即位置优势。选择零售中间商最理想的区位应该是顾客流量较大的地点。批发中间商的选择则要考虑它所处的位置是否利于产品的批量储存与运输。通常以交通枢纽为宜。 4、中间商的产品知识。许多中间商被规模巨大,而且有名牌产品的制造商选中,往往是因为它们对销售某种产品有专门的经验。选择对产品销售有专门经验的中间商就会很快地打开销路。因此生产企业应根据产品的特征选择有经验的中间商。 5、预期合作程度。如果中间商乐意与制造商合作,中间商就会积极主动地推销其产品,对双方都有益处。有些中间商希望制造商也参与促销,扩大市场需求,并相信这样会获得更高的利润。生产企业应根据产品销售的需要确定与中间商合作的具体方式,然后再选择最理想合作中间商。 6、中间商的财务状况及管理水平。中间商能否按时结算包括在必要时预付货款,取决于财力的大小。整个企业销售管理是否规范、高效,关系着中间商市场营销的成败,而这些都与制造商的发展休戚相关。 7、中间商的促销政策和技术。采用何种方式推销产品及运用选定的促销手段的能力直接影响销售规模。有些产品广告促销比较合适,而有些产品则适合通过销售人员的推销。有的产品需要有效的储存,有的则应快速运输。要考虑到中间商是否愿意承担一定的促销费用以及有没有必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和相应的人才。选择中间商前必须对其所能完成某种产品销售的市场营销政策和技术的现实可能程度作全面评价。 8、中间商的综合服务能力。现代商业经营服务项目甚多,选择中间商要看其综合服务能力如何,有些产品需要中间商向顾客提供售后服务,有些在销售中要提供技术指导或财务帮助(如赊购或分期付款),有些产品还需要专门的运输与存储设备。合适的中间商所能提供的综合服务项目与服务能力应与企业产品销售所需要的服务要求相一致。 (二)使用中间商商标与使用制造商商标 使用制造商自己的产品商标(NB)呢,还是使用中间商的商标(PB)?大型零售商销售产品时,往往使用自己的商标。如全美著名的大型零售商大西洋和太平洋茶叶公司、西尔斯公司等。企业如向这些大型中间商供应产品时,就必须作出决策:是保持自己企业的商标,还是使用他们的商标? 中间商商标策略既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之一是在一定时期内,制造商的大部分产品的销售可以得到保证,这样可以减少风险。另一个优点是可以相应减少市场营销费用。这是由于将其产品的大部分销售给一家零售商,可以加大发货批量,降低运输成本,相应地也可以减少销售人员和广告费用的支出。其主要缺点是,假如这家大型零售商店停止购买其产品,则必须重新寻觅新主。这样往往会造成一定时期的销量下降 ,从而带来损失。 如果制造商决定采用中间商的商标,它就失去了对该产品的市场营销控制权。如制造商认为自己有能力作好市场营销工作,那么就应拒绝使用零售商的商标。 (三)使用代理中间商 作为中间商一种特殊类型的代理商只代销产品而不拥有该产品的所有权。目前在发达国家其作为销售渠道的特殊形式已被广泛采用,尤其在食品等生产部门通过代理商销售的比例相当大。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产品均适合选择代理中间商。应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实际慎重决策。因为使用不拥有产品所有权的中间商有利也有弊。其有利方面主要包括:(1)中间商代销产品的利益来自佣金,通常佣金在生产企业收到货款后才支付。所以,对那些只有有限财务资源的新企业和小型企业是特别有利的。这些企业把销售业务委托给经纪人或代理店,不仅可以节省投资,还可以较为容易地找到中间商,并能通过中间商的销售网络把产品推向市场。(2)制造商对产品的销售成本很清楚,在合作过程中可以准确决定支付佣金的合适比例。一般新企业使用代理商比较合算。(3)代理中间商的使用有很多灵活性,适应性很强。比如经纪人对某地区市场的控制力强就委托其销售,否则就不委托给他们。还可以只在一定时期内委托代销,一旦生产企业自己具备了市场营销能力,或有更合适的其他中间商就不再委托代销。 其缺点主要包括:(1)中间商如果同时代销其他竞争企业的产品,由于是销后付款,所以促销压力小,可能不会积极拓展市场,精心促销。而拥有产品所有权的中间商则不同,如果产品推销不出去,会大量占压流动资金,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并可能造成亏损。(2)当销量达到一定水平后,可能要支付大量的代销佣金。因此,要克服缺点,应在必要的时候及时改变中间商策略。 以上中间商选择策略从不同侧面分析了决策依据,但在实际中并不是只存在一个决策依据,而是多因素共存。正确决策只能在对各类影响决策的因素综合比较后产生。 (四)激励渠道成员 中间商需要激励以尽其职。使他们加入渠道的因素和条件已构成部分的激励因素,但尚需制造商不断地督导与鼓励。制造商不只是利用中间商销售产品,也是把产品销售给中间商。激励本来就是很复杂的问题,因为造成制造商与其经销商合作及冲突的因素有很多。 激励渠道成员使其良好表现,必须从了解个别中间商的需要及其心理入手。一些中间商常被制造商批评缺点,主要有,不能只强调某一特定品牌,其推销员对于产品的知识过于浅薄,未能充分利用供应商的广告资料,蔬忽某些顾客(他们可能是个别产品的好顾客,而不是中间商产品组合的好顾客),甚至其粗率的记录保存系统有时居然把品牌名称遗漏。 然而这些从制造商观点出发看到的缺点,如换成中间商的观点则很容易理解。 1、正确理解中间商 (1)中间商并非受雇于制造商以形成其分销连锁中的一环,而是一个独立的市场,并且,经过一些实践后,他安于某种经营方式,执行实现自己目标所必需的职能,在自己可以自由决定的范围内制定自己的政策。 (2)中间商经常以担任其顾客的采购代理人为主要工作,其次才是供应商的销售代理人,任何向他购买产品的顾客,他都有兴趣出售。 (3)中间商试图把所有产品组成一组相关的产品组合,并将该组合销售给各个顾客。其销售努力在于取得该产品组合的订单,而非单项物品的订单。 (4)除非给予很大好处,中间商不会为所销售的品牌保存其个别的销售记录。那些可供产品开发、定价、包装及促销规划使用的信息,常被中间商未标准化的记录所抹煞,有时甚至有意对供应商加以隐瞒。 (5)要激励中间商,就必须从被激励者观点来看待整个情况。 大多数制造商都以为激励只是想方设法得到独立中间商或不忠诚、怠惰中间商的合作。他们幻想出来一些正面激励因子,如高利润、私下交易、奖赏、合作广告津贴、展示津贴、销售比赛,如果这些未能发生作用,他们就改负面惩罚,例如:威胁要减少中间商利润,减少给他们的服务,甚至终止双方的关系。这些方法的根本问题是制造商从未好好地研究经销商的需要、困难以及经销商的优劣点。相反地,他们只是靠草率的“刺激——反应”式的思考把很多繁杂的工具凑合起来。 一些老道的制造商则常会与经销商建立长期合伙关系。这就需要制造商详细了解他能从经销商那里得到什么,以及经销商可以从制造商获得些什么。所有这些,都可用市场涵盖程度、产品可获性、市场开发、寻找顾客、技术方法与服务以及市场信息来测量。制造商希望得到渠道成员对这些政策的同意,甚至依其遵守情形建立报酬机制。例如,一家企业不直接给25%的销售佣金,而按下列标准支付: (1)能保持适度的存货,给5%; (2)能满足销售配额的要求,再给5%; (3)能有效地服务顾客,再给5%; (4)能及时地通报最终顾客的购买水平,再给5%; (5)能正确管理应收帐款,最后再给5%。 2、制造商对中间商的主要激励措施 (1)开展促销活动。制造商利用广告宣传推广产品,一般很受中间商欢迎,广告宣传费用可由制造商负担,亦可要求中间商合理分担。制造商还应经常派人前往一些主要的中间商,协助安排商品陈列,举办产品展览和操作表演,训练推销人员,或根据中间商的推销业绩给与相应奖励。 (2)资金支助。中间商(特别是经销商)一般期望制造商给与他们资金支助,这可促使他们放手进货,积极推销产品,一般可采取售后付款或先付部分货款待产品出售后再全部付清的方式,以解决中间商资金不足的困难。 (3)协助中间商搞好经营管理,提高市场营销效果。 (4)提供信息。市场信息是开展市场营销活动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将所获得的市场信息及时传递给中间商,使他们心中有数。为此,企业有必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中间商座谈,共同研究市场动向,制订扩大销售的措施;企业还可将自己的生产状况及生产计划告诉中间商,为中间商合理安排销售提供依据。 (5)与中间商结成长期的伙伴关系。一方面,企业要研究目标市场上产品供应、市场开发、帐务要求、技术服务和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企业与中间商各自能从对方得到什么,然后,根据实际可能,与中间商共同商定这些情况,制定必要的措施,签订相应协约,如中间商能认真执行,企业要考虑再给一定的补助。另一方面,可在组织方面与中间商进一步加强合作,把制造商和中间商双方的要求结合起来,建立一个有计划的、内行管理的纵向联合销售系统,制造商可在此系统内设立一个中间商关系计划部,由这个部与中间商共同规划销售目标、存货水平、商品陈列、培训员工计划以及广告宣传计划,其目的是使中间商认识到,作为一个精明的纵向联合销售系统的一员,可以从中获利。 (五)激励渠道成员的方法实例 1、天琼(Timken)公司(滚珠轴承)要求其销售代表对经销商包括其总经理、采购经理和销售人员进行多层次的访问。 2、施奎亚·D(Square D)公司(断路器、配电盘)要求其销售代表用一天时间与每一经销商一起“站柜台”,以便了解经销商的经营情况。 3、杜邦公司建立了一个经销商营销指导委员会,定期集会讨论有关问题和趋向。 4、戴伊可(Dayco)公司(工程用塑料和橡胶制品)实行每年一次为期一周的休养周制度,由20个经销商的年轻高级管理人员和20个戴伊可公司的年轻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以便通过研究讨论会和旅游活动来加强互相联系。 5、派克·汉尼芬(Parker Hannlfin)公司(液压动力产品)每年一次发出邮寄调查表,要求其经销商对公司的主要方面的绩效进行评估,该公司还通过业务通讯和录象带向其经销商通报有关新产品和用途的情况。该公司收集和分析经销商发货单的影印本,并建议经销商如何改进他们的销售。 6、柴雅利(Cherry)电器公司(电气开关和电子键盘乐器)指派一位与经销商联系工作的经销经理负责制订正式的经销商市场营销计划。公司还专门指定两名内部推销人员负责与每一经销商进行电话联系,以便建立迅速反应系统。 以上是不断进取的制造商曾成功地使经销商转变为工作伙伴的几种方法。 (六)评估渠道成员 制造商除了选择和激励渠道成员外,还必须定期评估他们的绩效。如果某一渠道成员的绩效过分低于既定标准,则须找出主要原因,同时还应考虑可能的补救办法。当放弃或更换中间商将会导致更坏的结果时,制造商则只好容忍这种令人不满的局面。当不致出现太坏的结果时,制造商应要求工作成绩欠佳的中间商在一定时期内有所改进,否则,就要取消他。 如果一开始制造商与中间商就签订了有关绩效标准与奖惩条件的契约,就可避免种种不愉快。在契约中应明确经销商的责任,如销售强度、绩效与覆盖率;平均存货水平;送货时间;次品与遗失品的处理方法;对企业促销与训练方案的合作程度;中间商对顾客须提供的服务等。 除了针对中间商绩效签订契约外,制造商还须定期发布销售配额,以确定目前的预期绩效。制造商可以在一定时期列出各中间商的销售额,并依销售额大小排出选择名次。这样可促使后进的中间商为了自己的荣誉而奋力上进;也可促进先进的中间商努力保持已有的荣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需要注意的是,在排列名次时,不仅要看中间商销售水平的绝对值,而且还须考虑到他们各自面临的各种不同可控制程度的变化环境,考虑到制造商的产品大类在各中间商的全部货物搭配中的相对重要程度。 测量中间商的绩效,主要有两种办法可供使用。 第一种测量方法是将每一中间商的销售额绩效与上期的绩效进行比较,并以整个群体的升降百分比作为评估标准。对低于该群体平均水平以下的中间商,必须加强评估与激励措施。如果对后进中间商的环境因素加以调查,可能会发现一些可原谅的因素,如当地经济衰退;某些顾客不可避免地失去;主力推销员的失去或退休等。其中某些因素可在下一期补救过来。这样,制造商就不应对经销商采取任何惩罚措施。 第二种测量方法是将各中间商的绩效与该地区的销售潜量分析所设立的配额相比较。即在销售期过后,根据中间商实际销售额与其潜在销售额的比率,将各中间商按先后名次进行排列。这样,企业的调查与激励措施可以集中于那些未达既定比率的中间商。 思考题 1、  什么是分销渠道?与市场营销渠道有什么区别? 2、  分销渠道有哪些主要职能? 3、  选择分销渠道应考虑哪些因素? 4、  如何对分销渠道分类?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5、  密集分销和选择分销各适应哪些产品? 6、  简述分销渠道的发展趋势。 7、  如何评价渠道方案? 8、如何选择中间商 第十二章 批发商、零售商、物流 第1节 批发商 一、批发商的业务 介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专门从事产品流通经营活动、促成买卖行为发生和实现的组织和个人统称为中间商。中间商又按在流通过程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分为批发商和零售商。 批发商,是指介于生产者和零售商之间从事产品的买卖交易及其他流通活动的流通机构(企业和个人)。 在流通市场所交易的商品交易量中批发商的交易达50%以上。其主要业务如表12-1所示。 表12-1 批发商的主要业务   业 务 内 容 经营管理 批发业务的计划、组织、管理 洽谈、交易 作为顾客的购买机构,同生产者进行洽谈、交易 促销活动 开展人员推销、广告、营业推广、公共关系等促销活动 产品的储存和处理 产品的接受、储存、管理、订货处理、包装、出货 运送 给地方配送和调整远距离运输 库存管理和信息处理 对库存、帐簿、交易记录、财务分析的记录等进行管理 保全 产品的安全和保护 定价 根据产品的附加值制定价格 财务和预算管理 提供信用、借款、投资、预测现金的收支 对顾客的指导和援助 协助顾客努力销售,提供有关市场和产品的信息,进行指导   (一)对生产者的业务 批发商收集、分散众多的产品,减轻生产者的经济负担。为此,生产者能够专心从事生产和加工活动以及开发适合顾客需求的优质产品。批发商较生产者更能直接同零售商打交道,从而可以迅速获取正确的市场信息并及时传达给生产者。 (二)对零售商的业务 批发商为其顾客的零售商进行需求预测,帮助选择采购商品。这样做可以减轻零售商的负担,不需零售商亲自选择或调整作为商品供应源的生产者。如果零售商直接从生产者采购产品,产品选择的范围就会大大受到制约,但批发商备有各种生产者的产品,零售商只需在少量的时间就可以从批发商采购到丰富、齐全的产品。 批发商把大量采购的产品按照客户的需要量销售给零售商,因此可以说,批发商进行运输、保管和库存管理等物流和信息管理较生产者和零售商自己进行效率更高,更合理。批发商的这种批发作用有效地减轻生产者和零售商在这方面的负担。正因为在生产者和零售商之间介入了批发商,所以既能使生产者安心稳定地从事生产活动,也能使零售商专门从事销售活动。 二、批发商的种类 批发商的种类繁多,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基准分成各种类型,这里按照通常的所有权关系和经营方式,将其分为以下三大类。 (一)经销批发商 经销批发商,是指独立从事产品买卖的批发商。他们先将产品买进,然后再以批发的形式将产品卖出去。经销批发商可根据其履行职能程度分为完全职能批发商和有限职能批发商两类。 1、完全职能批发商。完全职能批发商是指能履行作为批发商的所有职能,向生产者和零售商提供各种服务的批发商。完全职能批发商根据其目标市场的大小,经营产品的多寡又可分为综合批发商、有限批发商和专业批发商。综合批发商综合经营各领域的多品种产品;有限批发商只经营某些特定种类产品;专业批发商专业经营一种或几种极其有限的产品,如体育用品、乐器、照相器材、西装等。 2、有限职能批发商。有限职能批发商是指只履行一部分职能,向生产者和零售商提供有限服务的批发商。有限职能批发商主要包括现金批发商、巡回批发商、直送批发商、函售批发商等。 现金批发商只用现金交易,既不赊帐也不负责运送。 巡回批发商也可称卡车批发商,把产品装上汽车定期按一定的线路巡回向其顾客零售商送货,其特点在于同时执行销售、运送、收款、接受订货等职能。 直送批发商的显著特征是不库存产品。当接到零售商和业务用户的订单后,就立即与生产者联系,并由生产者按照双方议定的条件和送货时间,直接将产品运送给客户。直送批发商自己不承担运送、保管等物流职能,但从收到订单之时起到顾客收到货物为止一直拥有产品所有权,并承担该期间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这种批发商一般经营装卸困难的高大产品和不需要收集、打散、选择且大量购买的煤炭、木材、石油、化学药品等。 函售批发商先将产品目录邮送给零售商、业务用户和社会团体,再根据其返回的订单进行邮售。一般经营宝石、香水、自然食品和汽车零部件等。现金订货,并按订货金额给予适当的折扣。   表12-2 有限职能批发商的职能比较 类型 职能 现金批发商 巡回批发商 直送批发商 函售批发商 库存产品 ○ ○ × × 访问顾客销售 × ○ × × 提供市场信息 × ○ ○ 对顾客进行指导 × ○ × 为顾客提供信用 × ○ 给顾客送货 × ○ × ×   注:○:表示承担;×:表示不承担; :表示承担一些。   (二)代理批发商 代理批发商和经销批发商的最大区别在于后者拥有产品所有权,而前者不拥有产品的所有权。代理批发商只进行买卖的洽谈,谋求销售的促进,他们获取产品销售价格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代理批发商一般可分为代理商和经纪商。 1、代理商。代理商是指根据定期协议代理买方或卖方的批发商。 生产者代理商是指代表生产者销售产品的代理商。生产者代理商是独立的,通常代表2个或2个以上的生产者,几乎和制造商的营业所一样从事着销售活动,接受订货。一般来说,生产者代理商明确地规定了其销售地区,也不能同时代理竞争企业的产品,但可以代理相互补充的产品。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关系要用文件形式予以明确规定,还要确定好销售条件,如销售地区、销售价格、订货处理、运送、服务、保证等。 销售代理商,是指在生产者授权范围内销售其特定产品线或生产者所有产品的代理商。他们对产品除不拥有所有权外,进行着批发商所进行的一切活动。销售代理商发挥着生产者的市场营销部门应起到的作用,和其他代理商不同,不受销售地区的制约,而且对价格、促销、分销等拥有完全的权限。销售代理商在他们所代表的卖方的广告、市场调研、信用策略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2、经纪商。经纪商是指买主或卖主,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协助双方进行洽谈的代理批发商。换句话说,经纪商的主要目的就是把买主和卖主结合起来,既不直接与金钱打交道,也不直接拥有产品。不制定价格,几乎不承担风险。他们对顾客提供特定产品和市场的专门知识。   表12-3 代理商与经纪商的职能比较 种类 职能 经纪商 生产者代理商 销售代理商 拥有产品 × × 与卖主或买主有长期关系 ○ ○ 经营竞争产品 ○ × × 限定地区 × ○ × 对顾客提供信用 × × ○ 给顾客运送产品 × ○   注:○:表示承担;×:表示不承担; :表示承担一些。   (三)制造商的销售公司或分支机构 制造商的销售公司由制造商建立、专门负责本公司产品销售的批发机构。这种机构承担与市场、产品的销售有关的所有活动,如市场信息的收集、反馈、产品上市推广、销售、促销、分销、库存、运输等。 第2节 零售商 一、零售商的概念 零售,是指将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活动。 零售商,是指将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处于分销渠道最末端的中间商(包括企业和个人)。 零售商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零售商的销售和服务对象为直接消费者,主要是个人消费者,也包括集团消费者,如机关、团体、学校等。 (二)零售商处于产品流通的终点,零售交易结束后,产品脱离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 (三)零售商分布面广,分布点多。如在美国,1995年有零售企业220余万家,从业人员近2200万。1994年,日本零售业的从业人员为738万,约占全从业人员的15%。在中国,1996年有零售商店1400万个,从业人员3200万人。 (四)零售商是联系制造商、批发商与消费者的桥梁,它一方面向批发商或制造商购进产品,另一方面再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 (五)零售商一般多为小规模经营,销售数量零星,交易次数频繁。 二、零售商的职能 当今社会,我们的日常生活不能没有零售商的存在,我们几乎从零售商获取所有与衣、食、住相关的物品。零售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职能。 (一)商流职能 零售商把消费者和产品结合起来。在生产者和消费者分离的现代社会,要让消费者购买和消费产品,首先就必须让消费者知道并理解产品的存在及用途。零售商对消费者要承担作为传达产品信息的信息源的作用和传送产品有效性的教育职能。 (二)物流职能 零售商提高产品的地点效用,在现代社会,产品的生产地和消费地不同,一般在两者之间隔得较远,产品通过从生产地运送到消费地而提高价值。这种作业即使不是零售商直接进行,但结果等于零售商所为,因产品的地点转移而使价值增加。 (三)信息收集职能 在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不是“如何制造产品”,而首先是“制造什么”的问题。换言之,就是首先要制造市场所需要的产品。为此必须以市场及消费者的信息为基础。零售商平常置身于市场,直接接触消费者,最容易获得有关消费者的真实信息。零售商将如此获得的信息反馈给制造商或批发商,并使其反映在所要销售的产品上。 (四)标准化职能 零售商必须使产品适合消费者现实购买的需要。零售商通常从批发商或制造商大量购进产品,这时考虑到规模效益,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然而,零售商在将这些产品卖给消费者时,却要按消费者的消费分成小份后进行销售。这样消费者就可以按当前所需量购买。例如,米店大量购进散装大米,然后将其分装成10公斤、5公斤等后进行销售。 (五)储存职能 制造商生产的大量产品在抵达消费者之前由批发商、零售商购入、保管。正因为批发商和零售商承担了这一职能,所以产品在出售之前可以储存在离市场最近的地方。 三、零售商的种类 零售商随时代的变化、经济的发展要面对残酷的竞争。为了战胜竞争就必须按市场的要求不断进行自身改革,不断创新。结果诞生了各种各样的零售商。零售商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划分为各种类型。例如,按产品线的深度和宽度可将其划分成专卖店、百货商店、方便商店、超级市场等;按价格竞争方式分成折扣商店、仓储商店、平价商店、量贩店等;按管理方式可以分为独立商店、连锁商店(连锁作为零售业、饮食业中若干同行业店铺以统一组织、统一经营、统一进货等连接起来,共享规
/
本文档为【EMBA】,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