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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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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讲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讲稿)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讲稿) 绪论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的内涵 马克思主义是现代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 马克思主义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解,总体有广义与侠义之分: 从狭义上讲:马克思主义是指由马克思和思格斯所创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学说的体系。 从广义上讲:马克思主义不仅指马克思和思格斯所创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学说的体系,也包括后人对它的运用和发展,即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 二、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的...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讲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讲稿)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讲稿) 绪论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的内涵 马克思主义是现代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 马克思主义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解,总体有广义与侠义之分: 从狭义上讲:马克思主义是指由马克思和思格斯所创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学说的体系。 从广义上讲:马克思主义不仅指马克思和思格斯所创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学说的体系,也包括后人对它的运用和发展,即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 二、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的产物 马克思主义诞生在欧洲,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以《共产党宣言》的发表为标志。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有其深刻的经济社会根源、思想渊源和实践基础。 1、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供了经济、社会历史条件。 2、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日益激化,对科学理论的指导提出了强烈的需要。 3、马克思恩格斯的革命实践和对人类文明成果的继承与创新 马克思恩格斯个人条件 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理论前提 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英、法的空想社会主义理论。 (三)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不断发展 1、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 马克思主义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着的科学。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就在于它是时代精神的反映。所谓时代精神也就是对一定时代的本质、主和基本特征等方面的概括。每个时代都有自己发展趋向方面的主题、任务及其精神需求,它渗透在这个时代的经济、政治、文化、科学等各个方面。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指引着无产阶级时代前进,推动文明进步,根本原因就在于它自觉地植根于社会实践的丰厚土壤,不断地从现实生活中吮吸自己的生命之泉,随着时代主题的转换检验、丰富和发展自己,科学地回答了时代在不同阶段提出的根本性的重大问题。 2、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 首先,马克思主义是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的科学。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的观点,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性。列宁所:“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人们的思想认识也必须不断前进,不断根据实践的要求进行创新,这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一句话,实践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是一门发展的学说。 其次,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开放性的科学体系。科学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俱进的内在根据。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而逐渐展开的,科学的理论就应该能够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否则,即使是科学的理论也会变成不科学的理论。开放性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根本保证。马克思主义通过对发展着的社会实践和科学认识的和概括,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容,改变自己的形式,不断开辟认识发展的新道路。 第三,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内在自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以脱离历史的客观进程而存在。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那样,尽管《共产党宣言》的一般原理是完全正确的,但原理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这种理论上的清醒和自觉,无疑成为马克思主义经久不衰的主观原因和自身动力。 马克思主义一百多年来一直保持着不断创新的勃勃生机,就是因为它始终与时代、实践的发展相一致。所以我们说,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客观上是由时代特点和时代进程决定的,它的创新和发展都具有客观必然性。 3、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品格,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回答时代的挑战中羸得顽强生命力的,获得发展。 在总结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总结新的历史经验和概括自然科学最新成就的基础上产生了列宁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推向了新的历史阶段——列宁主义阶段。 为解决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革命的问题,产生了毛泽东思想。 为解决在经济上相对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产生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新发展,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 如何在新世纪继承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光荣传统,把马克思主义推向新的境界,使马克思主义获得更大的发展?关键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马克思主义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关系,把坚持和发展统一起来。 三、马克思主义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一)马克思主义是最根本是世界观和方法论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首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其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体系的哲学基础。 (二)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 一切致力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立场。 首先,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性决定的。 其次,这是由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决定的。 最后,是否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三)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马克思主义重要的理论品质。 首先,这种理论品质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反映。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属性,在于它的彻底的科学性、坚定的革命性和自觉的实践性,而彻底的科学性是最根本的。 其次,这种理论品质是人类认识发展规律的具体体现。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这是人类认识发展规律的基本要求。 最后,这种理论品质是理论创新的内在要求。创新就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四)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实现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是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有史以来最美好、最进步是社会,共产主义理想是建立在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特别是对资本主义基本难道运动规律的科学基础之上的,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实现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事业,但又是十分艰巨的事业。 四、努力学习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 (一)在理论与实际结合中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 学习马克思主义必须坚持正确的学习原则和方法。 理论联系实际,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方法。 第一,理论联系实际要求我们要认真读书,切实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立场、观点 和方法,这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必要前提。 第二,坚持和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是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方法。学习马克思主义要求我们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理论联系实际要求我们要联系当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去认识、分析和解决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许许多多的问题。 第三,用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必须反对教条主义和实用主义。教条主义从本本出发,把个别的观点和结论当作万古不变的教条。实用主义的方法,从自己的主观需要出发,把严整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分割成互不相关的只言片语,然后根据主观需要决定取舍,生搬硬套地强加到实际上面去,这样既违背了科学理论,也歪曲了客观实际。这两种态度和方法,都背离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是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必须防止和反对的。 总之,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中,逐步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解决问题本领。 (二)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行动的指南 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则,所以,大学生必须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行动的指南。 第一,在思想上要自觉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树立和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第二,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自觉地辨明和抵制各种不良思想文化的影响。 第三,不断增强服务社会的本领,自觉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 第一章 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第一节 物质世界和实践 一、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 世界的本质是什么?人与世界的关系是怎样?的这是人们在实践中不能不回答的问题,也是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必须回答的问题。 (一)世界观与哲学基本问题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以前一些哲学家对哲学基本问题的探讨,恩格斯第次明确提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 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第一方面,思维和存在谁为第一性、谁为第二性的问题;第二方面人们的思维能不能正确认识客观世界的问题。 哲学基本问题是解决和回答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前提和基础,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唯物主义把世界本源归结为物质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产物;唯心主义把世界本源归结为精神,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物质是意识的产物。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的不同回答,哲学可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与哲学基本问题相一致,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凡是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历史唯物主义,凡是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是历史唯心主义。 围绕着社会状态怎么样的问题,形成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两种不同的发展观。辩证法坚持用联系、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认为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形而上学则主张用孤立的、静止的观点看世界,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其关键在于,它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正确地解决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即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从而实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 (二)物质的客观实在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及其重大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继承了以往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合理思想,在总结19世纪自然科学重大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这是哲学物质观发展的高级阶段。 早在19世纪80年代恩格斯就对物质观作了科学的说明。他指出:“实物、物质无非是各种实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从而说明“物质”作为哲学范畴,它是对各种具体实物共性的概括。 列宁进一步发挥了恩格斯的思想,他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简言之,物质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而存在,并为我们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物质范畴是对物质世界多样性所作的最高的哲学概括,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人脑对物质世界的反映。意识从其起源来看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而且是社会劳动的产物。意识作为一种反映形式,它的产生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意识从其本质来看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意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在形式上是主观的。 列宁的物质定义言简意赅,包含了极其丰富的内容,具有多方面的重大理论意义。 第一,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第二,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第三,体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统一。列宁的物质定义是对物质世界的无限多样性的最高程度的哲学概括,它把客观实在性作为一切物质形态的唯一的共同的属性,这就既把哲学物质范畴与具体的物质形态联系起来,又把它们区别开来,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辩证法,从而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缺陷。 第四,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列宁的物质定义把作为客观实在的人类实践包括到对物质范畴的理解中,这就把客观性原则贯彻到历史领域,确立了统一地说明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唯物主义原则,使唯物主义成为彻底的、完备的、真正科学的理论。 现代科学的发展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的正确性。现代科学表明,物质具有极为丰富的形态、极为复杂的结构和极为多样的特性。 但它们都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 (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统一性问题是指世界上万事万物有没有统一性,即有没有共同的本质或本原。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本原是物质的,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1、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 运动是标志世界的一般变化和一般过程的哲学范畴。 恩格斯说:“运动,就最一般的意义来说,就它被理解为存在的方式、被理解为物质的固有属性来说,它包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移动起直到思维。” 唯物辩证法认为,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割的。这种理解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第1、​ 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没有不运动的物质。 从宏观的天体到微观的粒子,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生物界到人类社会,万事万物无一不是运动的。这表明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任何物质都不可能离开运动而存在。设想不运动的物质是形而上学的错误观点。哲学史上,形而上学的观点认为,事物在本质上是不运动、不变化的,即使有运动和变化,也只是位置的移动和数量的增减,不会发生质的变化。同时,形而上学还认为,运动变化的原因不在事物的内部,而在事物的外部,一切运动变化都是由于外力推动的结果。 第二,运动是物质的运动,没有不是物质的运动。 自然科学证明了世界上没有离开物质的运动,运动必然有它的物质主体,从简单的机械运动到复杂的社会运动和思维运动,都离不开物质主体。各种运动形式的承担者都是物质,世界上不存在没有物质的运动。任何领域中的任何形式的运动,都以物质为其现实基础。设想无物质的运动,必然陷入唯心主义。哲学史上,唯心主义总是想方设法抽掉运动的物质主体,把运动归结为精神的运动。 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肯定物质运动的同时,并不否认物质也具有某种静止的状态和稳定的形式。 所谓静止,是标志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处于暂时稳定和平衡状态的哲学范畴,它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它有二种基本情形:其一是指相对于一定的参考系,事物没有发生相对位置的移动。其二是指事物没有发生质变。 承认静止的意义在于:静止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必要前提,是测量和计算运动的尺度。 运动和静止的关系:物质的运动是永恒的和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暂时的和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运动和静止相互包含,“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把运动和静止割离开来的形而上学不变论和相对主义诡辩论都是错误的。 2、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 时间和空间的含义: 时间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和顺序性。所谓持续性,是指任何一个物体的运动都要经历一个或长或短的过程。所谓顺序性,是指不同事物之间运动过程的出现有一个先后顺序关系。时间的特性是一维性,即时间只有一个方向,具有不可逆性。 空间就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广延性或伸张性,是指物体的位置、规模和体积。空间的特点是三维性。 物质运动与时间、空间。 作为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时间和空间与物质运动是不可分离的。这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物质运动离不开时间和空间,离开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是无法存在的。另一方面,时间和空间离不开物质运动,离开物质运动的时间和空间是不存在的。设想超时空的存在,只能导致唯心主义;设想无物质、无运动的时空,是形而上学的观点。 时间与空间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时间与空间的有限性和无限性的。 物质、运动、时间、空间具有内在统一性。从根本上说世界上除了运动着的物质,什么也没有。一切事物、现象的共同的本原和本质是物质,都是统一于物质的。 3、社会的物质性及其表现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不了解物质生产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历史看作是人的主观意志的产物。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实践的客观实在性,认为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正确地解决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 社会物质性的表现: 第一,人类社会依赖于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离开了自然界,人类实践活动无法进行。 第二,人类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是以物质力量改造物质力量的活动,离开自然界就无法获取物质生活资料。 第三,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力是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生产关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关系,所以人类不可能离开自然。 总之,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世界,其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社会运动也是物质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 二、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不仅揭示了自然界和社会的物质统一性,而且阐述了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根本地位,这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观的基础。 (一)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 1、实践的含义和基本形式 实践的含义:实践是人类有目的地探索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动的物质性活动。 实践的基本形式包括生产劳动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验。 第一,物质生产劳动实践活动。物质生产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是人们运用自身的力量,借助于物质工具和手段,改造自然以获取人们生存、发展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劳动实践的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它决定着社会的性质和基本面貌。 第二,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在生产过程中人们形成了多种社会关系,调整和处理这些社会关系的矛盾活动,是人们在改造自然的同时所必须进行的实践活动。在阶级社会中,调节和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 第三、科学实践。它是从生产实践中分化出来的相对独立的一种实践活动。科学实验是一种尝试性、探索性、准备性的实践活动。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科学实验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许多生产中的问题离开科学实验是无法解决的。 2、实践的基本特征。 第一、客观物质性。实践的客观物质性在于,构成实践的诸要素,即实践的主体,实践的客体和实践的手段,都是可以感知的客观实在;实践的结果,是对象的客观变化,具有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性;实践的过程也是客观的。 第二,主观能动性。实践的能动性是指实践不同于动物盲目的本能活动,而是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人不仅适应自然界,更重要的是改造自然界。人则通过改造客观对象使外部环境适应自己不断变化着的需要。 第三,社会历史性。实践的社会历史性是说人的实践活动,总是在一定历史阶段上进行,无论是实践主体,对象、手段,还是实践的目的、方式、结果,都要以一定的具体社会历史条件为前提,并受其限制。因此,实践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 (二)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 实践是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历史的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的现实基础。 在实践活动过程中,物质世界出现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区分。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具有客观实在性。他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自然界是人类社会形成的前提是构成人类社会客观现实性的自然基础。人在实践活动中创造了人类社会,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反过来又影响和制约自然界。 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的观点“必然会导致唯物主义”。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一切社会现象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找到最后的根源,才能得到最终的科学说明。社会生活的实践性表现: 第一,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 第二,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 第三,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总之,全部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构成社会的人是出事实践活动的人,推动社会运动的力量是人的实践活动。 第二节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 一、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和多样性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和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 (一)事物的普遍联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普遍联系的,从浩瀚的宇宙到微小的粒子,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从客观世界到主观世界,整个世界无不处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之中。可以说,联系是客观世界的普遍特性。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一个总特征。 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联系的含义:从哲学上讲,联系是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不是事物之间个别的、暂时的现象,而是事物之间普遍的和永恒的现象。 联系具有一系列特点: 首先,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客观世界自身固有的,不是臆想出来强加给事物的。人们既不能“创造”事物之间的联系,也不能“消灭”事物之间的联系,而只能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如实地反映它们之间的联系,并在正确反映的基础上整合和利用这些联系。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反对在联系问题上的唯心主义观点。 其次,联系的普遍性。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过程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前后周围的其他事物和过程联系着;每一事物和过程的各个要素和环节也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其它要素和环节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和过程都是普遍联系之网上的一个部分、环节或阶段;孤立的、不与其它事物和过程相联系的事物和过程是不存在的。 联系的普遍性已为人类的全部实践经验和科学发展所证实。 最后,联系具有多样性。世界上的事物是多种多样的,因而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 唯物辩证法关于世界普遍联系的观点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周围的事物、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这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承认联系的客观性,反对主观联系。并且,“一切以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 (二)事物的永恒发展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着事物是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1、事物的发展及其实质 发展是前进性上升性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生事物是指符合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是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这是因为: 第一,就新生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的结构和功能更加适应变化了环境和条件。 第二,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具有旧事物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比旧事物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 第三,在社会历史领域,新生事物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2、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 过程就是指事物自身发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中的一切现象都是作为一个过程而向前发展的。 二、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在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实质和核心。 这是因为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发展的问题; 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对立统一规律还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深刻理解对立统一规律,对于从根本上懂得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 矛盾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它有两方面的含义。矛盾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斗争有两种基本形式。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矛盾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的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第二,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得到各自的发展;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性和发展的趋势。 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为事物的转化和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第二,矛盾双方的斗争,是推动事物质变的决定力量。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共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但是,在不同的条件下,二者所处的地位会有所不同。在一定条件下,矛盾斗争性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而在另外的条件下同一性又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 要正确理解与处理矛盾与和谐的关系。矛盾与和谐既有不同的含义,不能等同,又有内在的一致性,和谐包含着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思想,强调平衡、协调、合作,体现包容万物,兼收并蓄的博大精深。 (三)矛盾普遍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千差万别,各有自己的特点。世界万事万物的矛盾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没有,这是矛盾普遍性的简明表述。 矛盾的普遍性有两重含义: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事事有矛盾;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从空间上说,矛盾无处不在;从时间上说,矛盾无时不有。也就是说,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都存在着矛盾;同时,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内,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存在着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是世界上的事物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根据。矛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一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客观物质世界矛盾运动形式是无限多样的,因而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 二是指同一事物的矛盾在发展的不同过程个阶段上各有不同的特点。 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矛盾地位的特殊性。 首先,就事物发展过程而言,有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之分。根本矛盾是指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并规定事物及其发展过程本质的矛盾;非根本矛盾则是不能规定事物及其过程的基本性质,也不一定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始终的矛盾。 其次,就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而言,在诸多矛盾中,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之分。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的、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是相比较而存在的,两者互相依赖、互相制约、互相作用。主要矛盾规定、制约着非主要矛盾,非主要矛盾也影响、反作用于主要矛盾。主要矛盾的解决为非主要矛盾的解决创造必要的前提,非主要矛盾的解决也为主要矛盾的解决创造有利的条件。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的辩证关系,在用主要力量抓主要矛盾时,对次要矛盾也不能忽视,也要注意解决。 再次,就每一矛盾内部对立的双方而言,又可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矛盾内部对立双方的力量总是不平衡的,它们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也是各不相同的。其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矛盾双方中起着主导作用、居支配地位的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就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是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特殊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体,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四)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取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质是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度体现了事物质和量的统一。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在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时用掌握适度的原则。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两种形式。二者是辩证统一的。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第三,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 量变质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五)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相互转化 肯定因素是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成事物灭亡的因素。 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 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第二,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它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事物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 第三,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 第四,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 事物发展的否定之否定过程,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波浪式的前进或螺旋式的上升的总趋势。 否定之否定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对于人们的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辩证关系。二者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则是不同的。 (二)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世界观与方法论是统一的。由于世界观本来就是普遍理想和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因此马克思主义唯物地解决世界本原的问题时,已经内在地包含了辩证法。同样,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规律时,也内在地包含了唯物主义。所以,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规律和范畴都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同与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是一致的,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运用于思维个工作中就转化为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矛盾分析法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内容。如“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等。 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中,如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等的辩证关系已蕴涵着矛盾分析法。 客观世界的因果联系是辩证的,二者既相联系又相区别,并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分析因果联系可以增强人们活动是自觉性、预测性和自控性。 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和偶然性,二者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必然性体现事物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体现事物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必然性是寓于偶然性之中,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为必然性开辟道路。所以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但也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现实性与可能性也是对立统一的。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可能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包含的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与可能性是既相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掌握这一范畴的方法论意义在于,要求人们要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性。 现象与本质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现象是事物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本质是事物内部联系和根本性质。任何现象都是本质的表现,人们正是通过事物的现象去认识事物的本质的。 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对立统一表现在,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事物存在和表现的方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依存。这对范畴要求人们既要重视内容,反对形式主义,又要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 (三)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归纳与演绎是人类思维从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最常见的推理方式。归纳就是从个别事实概括出一般性结论,演绎是从一般性原则推导出个别结论的推理形式。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补充。 分析与综合是更为深刻的思维方法。分析,就是在思维中把认识对象分解成各个部分、方面、要素,以使分别加以研究的思维方法。综合是在整体分解成各个因素的基础上,再组合为一个整体的思维活动。但这是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方面按其内在联系有机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分析与综合是辩证统一的。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完成。 抽象与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这一思维方法是通过从具体的抽象,又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达到了对事物真理性的认识。在认识过程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具体,一种是感性的具体,一种是思维的具体。感性的具体是认识事物的起点,通过分析把事物的整体分解成各个方面,再通过抽象,分别认识事物各个方面的本质特征,这就是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在这基础上运用综合的方法,把对事物各个本质的认识联系起来,形成统一的事物整体的认识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中再现出来,这就是从上升到具体的方法。 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同时就是以逻辑的必然性再现对象历史发展的过程,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内在要求。辩证思维中的历史范畴,一是指扩大实在自身的历史,二是指反映客观实在的认识的历史。逻辑的东西是和历史的东西是辩证统一的。辩证法认为,逻辑与历史是一致,逻辑进程爷爷历史的进程具有内在统一性。另一方面,逻辑和历史又包含着差异逻辑的东西是修正过的历史的东西。 现代科学思维方法。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一方面,辩证思维方法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方法论前提。另一方面,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又丰富了辩证思维方法。 第三节 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 一、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 世界是运动、变化、发展的,而事物的运动发展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有规律的。人们必须认识世界的发展规律,并自觉地遵守客观规律。 (一)规律及其客观性 规律就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和稳定的联系。 唯物辩证法关于规律的基本观点是: 第一,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客观世界的事物、现象和过程之间是普遍联系的,联系的形式又是多种多样的,但非本质的联系是不能称之为规律的。规律所反映的关系或联系都是本质的,即体现了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的根本性质和发展过程。 第二,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规律所揭示的是事物必定如此、确定不移、不可改变的趋势。 第三,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规律是变动不居的现象中相对稳定和巩固的联系。规律的稳定性突出地表现为它的重复性。就是说,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只要具备了一定的客观条件,就必然会表现出某种特定的自然过程和规律,某种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定会重复出现。 第四,规律是客观的。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它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唯心主义否认规律的客观性。人们在实践中可以发现、认识和利用规律,但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 (二)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联系与区别 自然与社会都具有客观物质性,都具有自身的发展规律。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和稳定的联系。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和现象间的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和稳定的联系。 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二者之间的联系表现在:自然界和社会的规律都可以被认识和利用。二者的区别: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社会规律则是通过有意识、有目的的人的活动实现的;自然规律可以完全相同的形式反复出现,而社会规律则是历史的,在不同社会、国家、民族以及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二、意识的能动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从意识的起源和本质看,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发展的产物和人脑对物质的反映;而意识一经产生,就不是消极被动的,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一)意识的能动作用及其表现 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又称为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主观能动性,是指意识能够能动地反映客观事物,能够指导人们的实践而改造世界。 意识能动作用的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性。人的活动中预定的蓝图、目标、活动方式和步骤等,都体现着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 第二,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意识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够“复制”当前的对象,而且能够追溯过去,推测未来。 第三,意识活动通过指导人们的实践对客观世界进行改造。意识通过“思维操作”,实现对客观事物超前的、观念的改造,指导并通过实践把理想变成现实,从而改变、创造世界。 第四,意识活动对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控作用。 意识能动作用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学习和工作。但是,意识的能动作用是在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的前提下的对物质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的实现,还要受物质条件的制约。片面夸大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就会陷入唯心主义的泥坑。 (二)意识与人工智能 在现时代,意识和人工智能的关系引人瞩目。人工智能具有广阔的发展远景,我们决不可低估它的作用和意义,但也决不能把“机器思维”和人脑思维等同起来。人工智能就其本质而言,是对人的思维的模拟。人工智能的作用在于:延伸了人类智能,极大地拓展和深化了人的意识活动的范围。 人工智能与人的思维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人工智能是对思维的模拟它不可能完全替代人的思维。其次,人工智能没有社会性,不会考虑执行指令而形成的社会后果。再次,人工智能没有自身需求和解决需求的实践活动,没有能动的创造能力。 (三)主动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 1、主动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 首先,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性。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客观规律性为前提。 其次,在尊重客观规律性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人们通过自觉的活动能够认识和利用规律。 要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从实际出发,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 第二,实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基本途径。 第三,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要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 2、社会历史趋向与主体选择的关系 社会历史趋向属于历史决定论的内容,讲的是社会历史规律的决定作用。主体选择讲的是历史主体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能动性和选择性。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规定了人们的活动要受规律性的制约,但不否认人在可能的空间内的选择。 主体选择是在既定历史条件下对社会生活未来发展的多种可能的方向、目标、方式的选择。在这当中,社会生活未来发展存在着多种可能性是主体选择的客观前提,主体利益和需要是选择的内在根据。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之所以强调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是为了实现主体的正确选择,从而推动社会历史的前进。 第二章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第一节 认识的本质及规律 一、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一)实践的主体与客体 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指进入到主体的认识和实践范围的客观事物,是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从本质上讲是认识关系、实践关系、价值关系。 (二)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1、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 2、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 3、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 4、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二、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路线,另一条是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路线。 (二)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都坚持反映论,但旧唯物主义是直观、消极被动的反映论;辩证唯物主义是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论。 三、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一)从实践到认识 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认识采取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形式,并经历了由前者到后者的能动飞跃。 (二)从认识到实践 从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它比第一次能动飞跃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三)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深化和提高,这就是认识发展的总过程。 第二节 真理与价值 一、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一)真理的客观性 凡是真理都是客观真理,这是唯物主义认识论即反映论在真理问题上的贯彻。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既是绝对真理又是相对真理,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具有确定性、无条件 性。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是近似的、有条件的。 真理永恒地处于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的发展过程中。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并不是指两种不同性质的真理,而是指同一真理的两种属性。任何真理都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必须以辩证的态度对待一切科学真理,既反对绝对主义,又反对相对主义。 (三)真理与谬误 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真理和谬误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 二、真理的检验标准 (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之所以能成为真理的检验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二)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是指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唯一性。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不确定性即相对性,则是指实践对认识真理性的检验的条件性。 三、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一)价值及其特性 人类的实践活动受着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制约。 哲学上的价值是揭示外部客观世界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 价值具有客观性、主体性、社会历史性和多维性。 (二)价值评价及其特点 价值评价是一种关于价值现象的认识活动,它有三个特点:第一,评价是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的;第二,一般说来,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有直接联系,是依主体的特点而转移的;第三,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相关的认识性认识。 (三)价值评价的功能与树立正确价值观的意义 价值评价在实践中起着激励、制约和导向是作用。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对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起促进作用。 (四)价值和真理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 在实践中,真理既是制约实践的客观尺度,又是实践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即通过实践获取关于外部世界的科学认识;而价值则是实践追求的根本目标,同时又是制约实践的主体尺度,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基础上是辩证统一的。 第三节 认识与实践的统一 一、一切从实际出发 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要把客观存在的事物作为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根本出发点,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 二、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 坚持认识和实践的统一,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观,努力做到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 在现实生活中,要不断地进行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认识的任务不久在于解释世界,更重要的在于改造世界。坚持认识与实践的统一,归根结底是要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结合起来。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也就是从必然走向自由的过程。 第三章 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 第一节 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一)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 在对待社会历史问题上,存在着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是唯物史观,另一种是唯心史观。 (二)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及其辩证关系 社会存在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主要是指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及生产方式,也包括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生产力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使其适合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它是人类社会生活和全部历史的基础。它具有客观显示性和社会历史性。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及其意义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两者的相互作用是一个过程,表现为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中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 这是人类社会的另一个基本规律。 (一)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 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组织和设施。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两部分。 (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也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规律,就是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 四、社会形态更替的一般规律及特殊形式 (一)社会形态的内涵 社会形态是关于社会运动的具体形式、发展阶段和不同质态的范畴,是同生产力发展提到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它包括社会的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和意识形态。 (二)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和多样性 五大社会形态依次更替,是社会历史运动的一般过程和一般规律,表现了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 但是在一些国家或民族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超越一个或几个典型社会形态的情况,还有一些国家或民族出现了一个非典型的社会形态,这些都是社会形态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多样性。 (三)社会形态更替的必然性与人们的历史选择性 社会形态更替的客观必然性,主要是指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过程和规律是客观的,其发展的基本趋势是确定不移的。社会形态的更替归根结底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但是社会形态更替的规律也是人们的自己的社会行动规律,它并不否定人们历史活动的能动性。 (四)社会形态更替的前进性与曲折性 社会形态更替的前进性主要是指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演进的基本趋势,但这一过程并不否认历史发展的曲折性和跨越性。一种新制度取代旧制度,往往并不是从旧社会制度发展较为充分的典型国家开始,而更易于在旧制度发展不很完善或者很不充分的地方突破,这既体现了社会形态更替过程的曲折性,又为社会形态更替的跨越性提供了条件和历史契机。 第二节 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 一、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囊括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形成了社会有机体的基本结构,存在于人类经历的每一个社会形态之中,贯穿社会发展始终,是其他社会矛盾最为深刻的根源,决定并制约着其他社会矛盾的存在和解决。这两对矛盾运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所以这两对矛盾被称为社会基本矛盾。 (二)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首先,生产力是社会基本矛盾中最基本的动力因素,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最终决定力量。 其次,社会基本矛盾特别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一切历史冲突的根源”,决定着社会中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再次,社会基本矛盾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解决方式,并从根本上影响和促进社会形态的变化和发展。 二、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阶级和阶级斗争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社会现象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社会基本矛盾集中表现为阶级矛盾,基本矛盾的解决是通过阶级斗争实现的,因而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阶级斗争是经济利益根本对立的会集团之间的斗争。争取和维护本阶级的经济利益是阶级斗争的实质内容。 (二)阶级斗争是阶级对立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它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阶级斗争推动了同一社会形态自身的发展;其次,阶级斗争的作用更突出地表现在阶级社会中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转变的质变过程中;最后,阶级斗争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最集中地表现在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中。 (三)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是认识阶级社会的科学方法 坚持阶级分析方法,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观点去贯彻和认识阶级社会的社会历史现象。阶级分析的方法为我们透过纷繁复杂的阶级社会现象,认识阶级社会的本质和规律,提供了科学的指导。 三、革命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阶级斗争具有多种表现形式,而社会革命则是阶级斗争的最高表现。 (一)社会革命的实质和根源 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形态的新旧更替是通过社会革命实现的。社会革命不是指社会生活个别方面的变化,而是同整个社会根本制度的变革相联系的。它是革命阶级为改变旧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而进行的政治斗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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