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
申 请 人 须 知
1、 签署文件和填写本申请书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公司登记须遵守的法
律、行政法规,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 无需保证即应对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 A4 纸。
4、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
格或签字。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提 交 材 料
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本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外,区别不同情
况,还应提交下列
:
1、变更名称须提交:(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企业名称预先
核准通知书》。(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
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
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2、变更住所须提交:(1)新住所的使用
。(2)依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
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3)章
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3、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2)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一人有限责任
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董
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
免文件等。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但
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同时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
章程。
4、变更注册资本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2)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
的报纸报样。(3)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
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
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5、变更实收资本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2)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3)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
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
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
后的章程。
6、变更经营范围须提交:(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
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
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2)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
章程。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
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7、变更公司类型: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向公司登记机
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
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8、变更营业期限须提交:(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
1
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
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2)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同
时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9、股东名称或姓名改变须提交:(1)股东名称或姓名改变的证明。股东
为企业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
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为自然人的提交公安部门的
证明;(2)股东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团法人的提交
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
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4)依
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
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
东会决议。(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10、变更股东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2)股
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
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
件,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
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依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
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未
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
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
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
的章程。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
会决议、《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
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注:1、一人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法》第 38
条所列事项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提交由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的决定。
2、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
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
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2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项 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注册资本 (万元)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万元)
公司类型
经
营
范
围
营业期限
股 东
备案事项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
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申请变更登记事项栏只填申请变更的
。
3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 托 事 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固定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指定代表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
注: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 项选择“同意”
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 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4
股 东 会 决 议
公司于 年 月 日
在 (地点)召开了公司第 次(临
时)股东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 日前以 (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参加了会
议。会议由 (职务)主持。
经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同意(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
东反对、 %的股东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5
。
以上决议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同意根据决议内容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股东(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注: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适用此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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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决 议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
在 (地点)召开了董事会。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
于 日前以 (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或其他)方式通
知了全体董事。 %的董事出席了会议。
经公司董事会 %的董事表决同意,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
2 、
。
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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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程 修 正 案
根据 年 月 日股东会决议,公司决定修改章程如下条款:
1、原章程第 条修改为:
2、原章程第 条修改为: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对公司章程的修改,除因股权转让不需由股东会表决外,其它均应通过
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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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颁证及归档
公司名称 注册号
颁证情况 正本 个 副本 个
缴纳登记费 缴纳副本费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领
执
照
人 电 话
发
执
照
人 备 注
出照日期 出 照 人
归档日期 归 档 人
归
档
情
况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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