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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

2011-07-27 2页 doc 28KB 340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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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一、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提示】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增值税税率
一、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提示】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含个体工商户)    (8)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再生水。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   (二)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胶粉应当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性能指标。   (三)翻新轮胎。翻新轮胎应当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者HG/T3979—2007规定的性能指标,并且翻新轮胎的胎体100%来自废旧轮胎。   (四)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  2)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 (9) 单一大宗饲料产品仅限于财税〔2001〕121号文件所列举的糠麸等饲料产品。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不属于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所定义的单一大宗饲料产品,应对其照章征收增值税。 二、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自来水6%)   3.图书、报纸、杂志;(印刷可能17%、可能13%)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1)(初级)农产品。经营者13%(生产者免增值税)(经营者13%)   (2)音像制品。   (3)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三、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四、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4、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   5、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按6%的税率征收 五、即征即退 1、各级人民银行按规定配售白银征收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办法 2、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将进口的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税后,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3、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法定税率征税后,其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4、飞机维修劳务退税。从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的政策 5、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 6、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7、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 8、三峡电力产品即征即退。三峡电站自发电之日起,其对外销售的电力产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电力产品增值税税收负担超过8%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9、销售进口铂金即征即退。从2003年5月1日起,对中博州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返还上海黄金交易所销售的进口铂金,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10、国内铂金生产企业即征即退(注意这里是生产销售环节!!) 11、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对生产原料中粉煤灰和其他废渣掺兑量在30%以上的水泥熟料,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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