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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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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基础知识题目:投标程序包括哪些? 发布人 :讯珑谷科技 发布日期:2007-3-22 点击次数:2578 题目:投标程序包括哪些?      发布人 :讯珑谷科技    发布日期:2007-3-22     点击次数:2578 投标程序包括哪些?      投标程序包括:        (1)组织投标机构;       (2)编制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送达。    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有哪些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
招投标基础知识
题目:投标程序包括哪些? 发布人 :讯珑谷科技 发布日期:2007-3-22 点击次数:2578 题目:投标程序包括哪些?      发布人 :讯珑谷科技    发布日期:2007-3-22     点击次数:2578 投标程序包括哪些?      投标程序包括:        (1)组织投标机构;       (2)编制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送达。    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有哪些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投标人如何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 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一般招标项目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何为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在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中、两个以上的债务人中,任何一个债务人都负有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可以请求部分履行,也可以请求全部履行。负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对债务分担比例有约定来拒绝部分或全部履行债务。连带债务人中一个或者多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后,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义务即行解除。但对连带债务人内部关系而言,根据其内部约定,债务人清偿债务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开标程序包括哪些?     (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重要内容.     (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何为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完成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标价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标价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以及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      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一般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最低报价中标法及其报价技巧     最低报价中标法是国际招投标通常采用的评标办法,其招投标程序一般有:业主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投标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业主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商发出投标邀请-投标商投标-开标-报价最低者中标。在国内凡利用世行贷款的国际招标项目一般都采用这种招标定标办法,利用世行贷款的国内招标项目也多采用这种办法。最低报价中标法的优点是:①能最大程度的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建设投资;②符合市场竞争规律、优胜劣汰、更有利于促使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注重技术进步和淘汰落后技术;③可最大程度的减少招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将人为的干扰降低至最低,使招标过程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在国内的若干年运用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国有施工企业为拿到工程不计成本盲目压价,中标后由于工期等要求企业又不得不调整追加造价;有些企业以主厂投标,低价中标后用联营厂产品订合同,所以这些使最低价招标,结果违背了招标的初衷,后来逐渐被其他几种办法所取代。最低报价中标的报价技巧主要有两方面:①施工企业从技术革新、内部挖潜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降低成本等方面入手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报价争取中标;②投标时采用不平衡报价,创造索赔机会并争取最大限度的索赔金额,切忌盲目压价自酿苦果。 【关闭窗口】 百分制评标法及其报价技巧     百分制评标法是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侧重点不同等因素,分别对投标商的工程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安全生产目标、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件、企业资质、企业业绩、企业财务状况、人员设备组织等指标赋分,总分为100分。评标时根据评分标准对各种投标商进行评价,得分最高者中标。在以上诸多的评分中"工程报价"一般占40~60分,是中标与否的关键,对工程报价的评价又分为:A标法、B标法、A+B值评标法等。 A标法     A标法是由业主或招标代理人根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综合考虑投资、工期、质量三者间的关系,自主确定招标项目的标底价格并以此作为评标标底。在标底+n%和标底―m%间为有效报价,并对有效区间+n%~-m%的不同区段分别赋分,获得最高分者中标。这种方法简单易行,基本可满足业主的预期要求;缺点是由于人为原因保密性不高,或由于编标人员对市场供求状况及平均生产水平估计不足,所编标底未能掌握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往往造成标底过高或过低。这种评标办法的报价技巧就是要求投标商报价人员具备广博的技术、经营、预算知识和丰富的预算经验,掌握有大量的技术经济资料和相关的预算编制方法,并能揣摩业主标底编制人员的心理,站在业主的角度去编制预算和报价,尽可能地让投标预算和业主标底相吻合,从而使报价决策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使最终报价在最佳赋分范围,争取中标。  B标法及其报价技巧     B标法是招标人根据批准的概算情况,舍去个别投标商根据自身竞争需要确定的不合适的投标价,取合格投标者的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标底,规定在标底+n%~-m%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审时对有效区间+n%~-m%的不同区段分别赋分,获得最高分者中标。这种办法确定的标底和中标单位的报价反应了市场供求关系,但较少体现业主的愿望,容易让投标人钻空子,导致标底失真,不利于竞争,通常适用于施工工艺较简单的工程。针对这种评标办法的报价技巧主要是:     (1)掌握当期市场行情和平均生产力水平,让自己的报价尽可能接近当期平均生产力水平。     (2)由于施工工艺相对简单或专业性较强,竞争对手往往局限在一定范围或彼此已较为熟悉,研究竞争对手以往的报价和恰当地预测竞争对手在本项目可能采用的报价是报价前我们应做的基本工作,也是报价取胜的关键所在。 A+B值评标法及其报价技巧     A+B值评标法是由招标人编制一个标底A,舍去投标商高于A值+n%和低于A值-m%的报价后,计算其他各有效投标商的平均报价B=B1+B2+…Bn)/n,根据:D=A×K1+B×K2计算出评标的复合标底,式中:     D-评标的复合标底;     A-业主编制的标底;     B-有效投标商的平均报价;     K1-业主编制的标底占复合标底大权重系数,一般为0.4~0.7;     K2-投标商有效平均报价占复合标底大权重系数,一般为0.6~0.3;     在复合标底D的+n%~-m%范围内的报价为第二轮有效报价可进入评标阶段。评标时对+n%~-m%区间的不同区段赋分。如:以复合标底的X%为满分60分,报价每高于此值1%扣2分,每低于此值1%扣1分,以得分高的报价为最优报价。     这种方法兼顾了招标人(业主)的期望和市场实际生产力水平(即投标商的期望),便于理解和操作;假如业主标底泄露出去,也不会带来太大的不良后果,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暗箱操作,有利于投标商公平竞争。缺点是:从某种意义上说保护了当前平均先进的生产水平,若在投标中确实有个别投标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大幅度提高了生产率或采用了更为廉价的新材料从而降低了成本、报价,反而有可能使报价低于评标范围而被淘汰,不利于技术进步。     报价技巧:根据评标办法分析,要想确定最优报价CW=D×X%=(A×K1+B×K2)×X%至少有两个未知数:业主标底A和投标商有效报价的平均数B,而要进一步确定B又有n个未知数B1、B1、…Bn,所以要想在开标前确定最优报价Cw是不可能的;但是有一个基本原则,即不仅要保证报价C在业主标底A的+n%和-m%间,还要保证C最接近最优报价Cw=D×X%。我们设定自己的预算水平与业主相当,令我们的预期价U=A。根据以上分析首先用极限原理定性地确定最优报价范围,然后再根据概率分析和心理分析建立数学模型定量地估算出最优报价Cw。     (1)极限分析:设定业主标底A(已知)=自己预算价U。     首先第一轮有效范围为:     上限:A×(1+n%)     下限:A×(1-m%)     如果各投标商均报出高价A×(1+n%),则B=(1+n%)×A(超过此价的将被淘汰);如果各投标商均报出低价A×(1-m%),则B=(1-m%)×A(低于此价的也被淘汰)。这时最优报价Cw应为:     上限最高值:[A×K1+(1+n%)×A×K2] ×X%     下限最低值:[A×K1+(1-m%)×A×K2] ×X%     (2)心理分析:上限假定每位理性投标商应该都会想到,如果大家都将报价定在上述范围,即:     B上限=[A×K1+(1+n%)×A×K2] ×X%     B下限=[A×K1+(1-m%)×A×K2]×X%     那么可以推出最优报价CW的理论公式:     Cw上限={{A×K1+[A×K1+(1+n%)×A×K2] ×X%×K2}×X%     Cw下限={{A×K1+[A×K1+(1-m%)×A×K2] ×X%×K2}×X%     Cw=(Cw上限+Cw下限)/2     即最优报价在上、下限区间内,围绕(Cw上限+Cw下限)/2变动。     (3)概率分析:由于业主标底A是未知的,且各投标商对工程情况熟悉程度不同、材料价格调查的准确性不同、施工方法、预算水平等不同,必然引起投标商预算U各不相同,最终仍会有个别投标商报价出围,入围的投标商报价也会围绕CW波动。另外,虽然技术上可以分析最优报价的范围,但投标商往往会结合自己的盈利水平,这样又会引起理论推测的最优报价CW波动。根据我们对多次投标数据的统计计算,投标商的不同报价出现的机率以最优报价CW为中心呈正态曲线分布,平均降价幅度在91%±2%左右,经过大量验算校核,我们总结出了最优报价的经验公式:     Cw=[A×K1+(0.91±2%)×A×K2] ×X% 3 评审法     评审法就是由评标小组首先对投标书进行评价,推荐2~3名拟中标单位后,再由领导小组或专家小组审查,最终确定一个中标单位的评标办法,此法可以由企业结合招标单位的历史业绩,资质及工程实际要求来选择性价比较好的单位,这样一来,即可保证工程质量,又可保持较低价投入,其中评标小组评标阶段所采用的评标办法不外乎最低报价法或百分制评标法,其报价技巧不再叙述。 无标底评标法       国内招投标经历最低报价评法、A标法、B标法、A+B标法、评审法等一系列办法后,近年来又出现了“无标底评标法”,其实这种办法就是“最低报价评法”的回归或改良,其实质和操作技巧与“最低报价评法”一样。     通过工作实践,我们认识到:针对不同的评标方法,采用不同的报价技巧,结合投标经验,艺术性地运用就可以从报价上占据较为有利的优势,从而提高中标率。当然报价优势仅是中标的一个重要部分,仅掌握报价技巧还是不够的,还需要从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企业信誉、企业业绩、企业人员、财务、设备状况、公关等诸多因素着手,多方面研究、总结、提高,才能最大程度地提高中标率,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打下坚实的任务基础。 技巧之一:字斟句酌   招投标的第一个程序就是编制招标文件,也就是编写“标书”。   在这个环节,政府部门最重要的就是按照自己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切实编制招标文件。比如在采购计算机设备的时候,应当按照能够保证完成工作的配置来编制。这样保证自己能够采购到合适的设备,避免资金的浪费。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是招投标双方都要注意的,就是标书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27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这意味着投标人只要对招标文件中若干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的某一条未做出响应,都将导致废标。这条规定直接影响企业的中标率,企业应该对此慎之又慎。这就要求企业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逐条进行分析和判断,找出所有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在投标文件中一一作出响应。   一般情况下,投标人都会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根据自己产品的情况,在技术方面较好的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但是,许多投标人往往会在一些看似并不重要的内容上出现疏漏,导致投标失败。这样的结果非常令人惋惜。   例如,在某个项目的招标中,一家信誉、实力和产品水平都是国内一流的企业,因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中的一条商务条款而前功尽弃。招标文件明确要求贷款用人民币支付,该企业投标的产品含有50%左右的进口件,投标文件中提出进口件部分的一半货款用美元结算,主要意图是与招标人共同分担汇率风险,但是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人属于在商务方面与招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因此不能入围。还有一家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高了首期付款的比例,也遭受了同样的命运。   再比如,有的电脑采购招标文件中明确提示需要投标报价表,而且需要有相邻配置的报价。如CPU,除了提供招标要求的配置以外,一般还要提供前后两个不同频率配置的报价。可是有的厂家疏忽了这个实质性要求,没有提供这个数据,结果导致了投标失败。   与此相反,有的企业在认真揣摩招标文件之后,往往可以发现招标文件中有利于自己的内容。比如,在一次计算机产品的投标中,招标方要求企业提供产品的媒体价作为自己的一个基准价格。但是招标书上没有明确指出是什么媒体,而在不同的媒体上,同一产品的报价又不完全相同,有时有很大的差别。某企业就根据自己的报价策略,挑选了适合自己的媒体报价。这种报价是实质性的响应,是真实有效的,但又是有利于企业的。所以,虽然这个技巧是最基本的,但也是最重要的,是招投标的第一项工作。千万别让机会在眼前溜走。 技巧之二: 内外双修    标书编制出来以后,接下来就是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定向发布投标邀请函。在这个阶段,一定要修炼好“外功”和“内功”。 所谓要修“外功”,就是指在信息发布和采集阶段,一定要注意外部信息来源。作为政府方面,要想办法让自己的招标公告让更多的企业看到。但是现在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没有统一的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分别指定了一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如财政部指定了《中国财经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定了《中国招标》杂志发布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外经贸部指定了《中国国际招标网》、《中国招标》发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投标公告。另外,一些专业媒体,如IT业的《每周电脑报》等也有相关的信息发布。由于媒体众多,没有统一的媒体发布公告,容易导致信息发布的混乱。一些公告只在地方性的报纸上发布,有可能造成表面上投标、实际上合同外包的腐败现象。所以,当务之急是政府要指定统一的媒体,方便企业获得消息。对于企业来说,修炼“外功”就是要及时准确的掌握招标信息。这是企业参加投标的前提。在当前没有统一媒体发布的情况下,只有广泛的关注有关媒体,尤其是关注上面提到的这些媒体。   所谓修炼“内功”,其实是针对招标方式中的邀请招标来说的。因为邀请投标的范围是招标人确定的,企业要获得邀请招标的信息相对来说比较困难,企业需要采取多种方法获取信息,而这些方法,主要是从企业自身入手。首先是增加企业和产品知名度,特别应在本行业内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二是与一些专职招标机构或采购频繁的实体建立较为密切的联系,使他们对你的产品有一些了解。而政府部门也应当广泛的了解相关企业的情况,争取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都有机会被作为邀请招标的对象。 技巧之三:后发制人   按照程序,接下来就是发售招标文件和接受投标。这里特别应该注意时间,《招标投标法》规定,这两个程序之间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由于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间有较长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对于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知道,对于计算机产品,随着时间的不同,价格有很大的变化,一般时间越晚价格越低,所以,有经验的企业往往较晚递交投标文件,就是采用较晚的市场报价,从而取得一定的优势。有经验的企业,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前夕,根据竞争对手和投标现场的情况,最终确定投标报价和折扣率,现场填写商务方面的文件。例如,投标文件都规定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报价的2%,如果能够较晚的提交这个报价,就可以一方面保证自己的报价保密,另一方面针对获得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报价策略。 技巧之四:丢车保帅   公开开标是接下来的程序。可以说到了这一个阶段,企业虽然没有机会对标书进行更改,但是还可以撤除某些投标意向。也就是说,是考虑丢车保帅的最后时机。   由于《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作出响应,企业如果把握不准实质性和非实质性之间的界限,应不厌其烦的向投标人进行询问,而且最好以书面方式进行。当自己的产品与某些实质性要求有一定差距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偏离表上作出详细的说明。如果偏差过大,无法完全响应时,应考虑放弃某一项产品的投标,以保证其他产品参与投标。例如,在计算机的招投标中,往往需要对多种产品进行招投标,例如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有的企业生产的台式机比较符合要求,而笔记本较差,不符合实质性响应的要求和条件,这时,企业就完全可以考虑舍弃笔记本的投标,专心进行台式机的投标。 【关闭窗口】 技巧之五: 精雕细刻   评选委员会评标、招标人定标是非常关键的程序。可以说,这一程序是决定性的,而这个程序的全过程,都是围绕投标文件进行的,可以说,投标文件是唯一的评标证据。   投标文件是描述投标人实力和信誉状况、投标报价竞争力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的重要文件,也是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评价投标人的主要依据。所以,在企业产品和实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编制一本高质量的投标文件是企业在竞争中能否获胜的关键。如何编制这样一本高质量的投标文件呢?就是要精雕细刻。   首先,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的项目特点,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投标小组。投标小组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内容,摸清招标人的意图,了解潜在的竞争对手的情况。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从技术、商务等各方面确定投标策略。其次,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时候,投标人一定要确保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这些都在前面的技巧里面谈到。还有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虽然很细小,但是如果不注意,就会影响全局,导致全盘皆输。 技巧之六:信誉为本     招投标的最后就是用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和所有落标人,以及投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   总结招投标的经验,荆贵锁认为,一般公司中标在于信誉,而信誉往往体现在企业的报价、供货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报价方面,企业要遵守几个基本规则。主要是不能恶性竞价,即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招标投标法》第33条已将其定为非法行为。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应加以说明。如某帆布厂在参加帐篷投标时,报价低于成本价,但是该企业在投标文件上说明了原因,即是该企业常年库存积压产品,所以降价处理。这样反而使其报价具有了较强的竞争优势而中标。   供货方面就是要求企业一定要按照合同办事。这方面的教训也是有的。如以前有的中标企业用64M 代替128M 的内存,形成了欺骗行为,这家企业从此失去了信誉。而有的企业,从使用单位的角度考虑,指出高端配置可能过于奢侈,没有发挥最大效能,建议别的配置,这种负责的态度,就容易赢得好感和信任。   售后服务更是各企业竞争的重要方面。好的企业会在招标文件的服务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好的服务,如提供周边设备、延长服务时间等等。   对政府采购的招标人员来说,应该多考虑企业的难处,财政部门应尽可能多(一般按照比例)、快、早地向企业付款。这也是保证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方面。也可以说是为自己树立信誉,吸引更多的企业参加以后的招标。   写招投标技巧的文章要结束了,文章中提到的这些技巧正被人们使用着和将要被使用。对于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来说,与世界接轨就标志着招标行为的规范化和国际化,需要自身有一次知识和观念的更新;对于企业来说,入世以后必将面临着更为残酷的竞争,掌握专业的招投标知识和技术就显得尤为迫切。现在,技巧是有了,关键就看怎么用了。古语云:无他,唯手熟耳! 【关闭窗口】 “郑州生态园”涉嫌诈骗招标费     2000年3月初,郑州某铁艺公司的孙先生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一个自称郑州广和实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打来的,说正在筹建的郑州生态园需要大量的铁秋千、铁栅栏等,他们正在举行招标活动,感兴趣的话,可以来竞标。     “郑州生态园”听起来有些耳熟,会不会就是“森林公园——大众生态健身园”呢?孙先生问工作人员,可工作人员支支吾吾,没说清楚。有这么大一笔业务,孙先生自然不愿放过。现在生意很难做,孙先生怕问这问那把人家问烦了,生意黄了,也就没有再深究。     3月5日,他来到了位于郑州市未来大道上某大厦13层的郑州广和实业有限公司,接待人员让他先交400元钱的报名费。虽然此前孙先生参加投标从来没有交过报名费,但为了逮住这个机会,还是交了钱。当时一同来报名的大概有七八家公司,招标项目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当时工作人员承诺的是月底就开标,不中标就退还报名费,可是一拖就是几个月,孙先生几次询问,都说快了快了,后来等不及了,问能不能退掉报名费,回答是“不可能”。     孙先生于6月17日把有关情况反映给了《大河报》记者。当天下午,记者对招标公司进行一番暗访。果然如孙先生所说,偌大的办公室虽摆满了三屉桌,但只零零落落地坐了两三个实在看不出大公司的繁华气象。一个五十来岁的男子正在通电话,说着什么招标的事儿,见记者来了,热情地示意记者坐下。趁这空当儿,记者瞅了瞅贴在墙上的“郑州生态园规划图”,它位于郑东新区里面,京珠高速公路横穿其中,黄黄绿绿的一大片。后来,那名五十来岁的男子递过来一张名片,名片显示他官居“副总经理”。记者随口报了个公司名儿,说是做布艺生意的,想来看看有没有适合做的项目。“有,有。”那名男子翻出厚达数百页的招标项目书,果然找出“布艺娃娃”、“文化衫、广告衫”之类的项目来。     记者接过来一看,只见上面赫然写着“郑州生态园位于郑东新区内,靠近CBD主都,是由广和集团兴建的,投资3.6亿元、占地860亩,是集旅游、观光、娱乐、餐饮、度假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场所。”     “广和集团和郑州广和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回事儿11g?"记者问。“是,是,现在正在申请办集团,快批下来了。”“公司是什么时间成立的呢?”“20世纪80年代吧,是靠做建筑发展起来的。”     记者问现在参加投标还来得及吗?那名男子安慰道:“来得及。”“不是说好有3家公司参加投标即开标吗,现在还没招够吗?”记者指着项目书上由“9”改成的“3”问。“现在改了,改成6家了,3家竞争不够充分。”那男子拿起笔,随手又把“3”改成了“6”。     “我们公司要投标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交360元的资料费,2000元的信誉保证金。如果不中标,退还信誉保证金;中标了就改做质量保证金。”     记者问:“郑州生态园是在郑东新区里面?和森林公园不是一回事儿吧?”“不是。”那男子闪闪烁烁地说。记者说很想去实地看看,那男子说公司每天都有车,但已经发走了。记者表示可以第二天去看看,但他似乎有些犯愁地说“明天已排满,这几天都不行。”     记者在对有关事项进行细致调查之后,走访了律师。蔡律师告诉记者,像这类利用招标活动进行诈骗的行为有一定的代表性,但虚构出如此庞大的“工程”来进行招标,比较罕见。     蔡律师说,投标人在参加竞标活动中,在展示自己的实力,尽可能完全地向招标公司提供自己的有关信息时,也要尽可能地搞清楚委托方的资质等有关情况,改变信息不对等的状况,千万不能因急于谈成一笔生意而降低要求。     [问题]        1.招标信息如何发布?     2.招标投标活动有什么特征?     3.招标投标参加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4.法律对招标人的条件有何要求?     5.从事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规划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002年4月2日,2008年奥运会有关体育场馆的招标活动拉开序幕,这次招标是征集两处规划设计,它们是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和北京五棵松体育文化中心(这两个体育场所的占地总面积相当于170个首都体育馆),招标的范围是面向全球。这也是北京奥运建设的第一次招标。   此次招标征集规划设计方案的奥林匹克公园总占地1135公顷,其中包括约40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规划内容为:景观设计、总体布局、交通规划、地下空问规划等。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规划用地约50公顷,其中包括奥运会比赛用篮球馆、棒球场和垒球场等。规划设计内容为单体场馆设计、用地布局规划、交通规划、绿地及景观规划等。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和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规划设计方案征集书公开发售一周多的时间,分别价值3300元人民币和1650元人民币的两套征集书就先后被至少30余家建筑设计单位买走。有记者分别与若干家国内外设计单位取得联系,他们的反应大致为三类:摩拳擦掌准备全力投入;观望一段时间,打探准竞争者的实力之后再决定是否参与;收集一份征集书,留做信息资料储备。     因为申奥阶段已经有了一个关于奥林匹克公园的辉煌规划摆在人们面前,并因是否该建那500m高的双塔引起过业内外的争论,所以,7月份即将见分晓的崭新的规划方案对人们来说颇具神秘色彩。   实际上,从正在发售的征集书上,我们已经能够初步感受到未来的景象——   双塔不过是当时的一种解决方案,以世贸大厦命名的双塔并没有出现在本次规划的项目名称中。   奥林匹克公园将是一个赛时满足要求、赛后合理利用的区域,对于后者的愿望更加强烈,征集书上明确把考虑奥运会的建设和城市长远发展列入规划设计指导思想的首位。     在方案征集书中可以看出,奥林匹克公园内体育设施和奥运村分别为40万平方米和36 万平方米,而会展博览设施、商务设施、文化设施共计140万平方米,如此巨大的建设规模在赛后如何利用是一个难度巨大的问题,虽然历届举办过奥运会的国家有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但每个城市的情况不同,对北京来说,总体解决办法是唯一的。     在规划设计方案征集过程中,业主——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和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授权)多次就招标文件(《北京奥林匹克公园规划设计方案征集书》、《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规划设计方案征集书》)进行澄清、修改,就现场踏勘问题进行答疑。     2002年4月9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通知称:本次征集活动原定于2002年4月18日、19日组织现场踏勘,现变更为2002年4月22日8:30组织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现场踏勘;23日8:30组织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现场踏勘,请各应征单位按时参加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同时安排介绍项目背景情况、提问及答疑。该通知同时明确:本次活动的详细信息可通过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网站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网站查询。     2002年4月30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北京奥林匹克公园规划设计方案征集书》更正通知:1.中文版1~8页"14.4所有应征方案不予退还”更正为“中奖方案不予退还,未中奖方案可以在征集活动结束后的规定时间,由应征者取回。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中文版附3-7页“奥林匹克公园平均客流需求”图表、附3~8页“奥林匹克公园最大客流需求”图表中     “需求(万人次)’’应为“需求(人次)”。3.文中所有"GFA"缩写应为“totalfloorarea"。4·附图15"外部市政规划条件图”将重新提供修改后的电子文件。     同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通知称:所有补充文件将于2002年4月30日寄出,舞赛单位注意查收,如2002年5月10日后仍未收到补充材料,请立即与我委联系。 同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还发布2002年4月22日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现场踏勘提问及回答疑 文件,包括市政方面、规划方面、文字方面问题各4个,体育场馆方面问题2个:     问题:地下水的水位是多少?     回答:奥林匹克公园的地下水水位埋深约10m。     问题:用地周边的安慧桥、健翔桥等有没有进一步的规划改造的设想?     回答:健翔桥改造方案已经确定,可以提供改造方案。安慧桥的改造尚未确定。目前,和奥林匹克公园有关的道路如五环路、北苑路等正在建设。     问题:征集书“附件4奥林匹克公园市政条件”中北小河污水处理厂的工作范围?     回答:奥林匹克公园内的污水近期和远期都由北小河处理厂处理,包括中水考虑也由北小河污水处理厂水生物设施处理。     问题:现状高压线是否保留?如果保留,会不会对周边建筑有特殊要求?     回答:现状高压线将改造入地,改造后的电缆管道将在城市道路下面,不会对建筑j 生重大影响。     问题:中轴线的北端是到规划的B区为止,还是一直延伸到森林公园里面?     回答:中轴线是城市规划一条重要的城市轴线,这次奥林匹克公园的规划当中,对中轴线是否规划北端点没有明确要求,希望设计单位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周边的发展情况综合考虑这个问题。     问题:对用地内建筑物的限高有没有明确规定?     回答:高度没有特别限制,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要求确定。用地内可以设置标志性景观建筑物或构筑物,高度根据方案研究确定(北京目前最高的建筑物正在建设中,位于东部的商务中心区内,为330m)。     问题:C区中可以考虑安排一百公顷左右的水面,是否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再加大?     回答:征集书中提到的水面面积是一个参考值,可以结合规划方案灵活安排。     问题:奥运村在赛后一般都用作住宅,可否考虑其他用途?     回答:对奥运村的赛后利用可以提出其他的建议,一般的经验是作为居住建筑比较容易回收资金。     问题:A一2区的网球场和曲棍球场是露天的还是有顶的?     回答:设计要求只要满足比赛要求就可以了,不做特别规定。     问题:网球场和曲棍球场赛后是被移走,还是永久性保留?     回答:三个网球场里一个是永久性设施,另外两个是临时设施;曲棍球场地里一个是永久性设施,另一个是临时的。这些永久和临时设施都将安排在A一2区里,而所有临时设施赛后都将被移走。     问题:如果中英文有差异的话,是否以中文为准?     回答:征集书中明确提出,如果中英文有差异,以中文为准。     问题:征集书“附件3奥林匹克公园交通条件”中提及的奥林匹克大家庭的含义?   回答:在国际奥林匹克运动这个领域当中,奥林匹克大家庭是一个特殊的概念,在表三中“奥林匹克大家庭”所指的主要是国际奥委会的官员、国家奥委会的官员、国际单项体育协会的官员和国际奥委会的观察员等。   问题:能否提供北京申办奥运阶段的规划方案?   回答:申办奥运会阶段我们组织了一次方案竞赛,成果已经结集出版5月份以后可以到北京市规划展览中心或书店购买。   问题:模型是否需要上颜色?   回答:对模型的颜色没有特殊要求。   2002年5月15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通知称:根据《征集书》的要求,对于有关规划设计的技术问题提问截止时问为2002年5月15日17:00(北京时间),过时不予受理。另外,我们将对现场踏勘结束后至5月15日的提问和答疑进行统一整理,以中文和英文的形式于2002年5月20日17:00前在网上统一公布,请各征集单位予以注意。   2002年5月20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奥林匹克公园提问和答疑(第二次)”文件,涉及征集程序、规划、交通等方面问题80多个:   征集程序   问1:关于中心区的模型,征集书的要求是比赛期间与赛后的模型应有区别,我们是否可以做两套模型以示区别?   答1:根据征集书的要求,我们要求在一个模型上加以标识。   问2:我公司与另一家公司于4月初分别向市规委报名参加此项设计竞赛,可是在后来的交流中我们希望能够进行合作设计。但两公司已分开报名,不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否组成一个应征者并提交一个方案?若允许这样的合作,我们是否还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2:参与合作的各方需提出变更说明以及合作过程的介绍,并提交双方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将合作各方的报名回执退还市规委,我们将另为您开具一张回执。     问3:征集文件的“应征者须知”第1~6页10.1中的(3)说明“可以使用中文或英文,文字材料不超过10页(A4)”,而在同一页上的10.4上又有说明“所有应征文件文字部分须采用中英文对照格式”请问是否需要将所有中文资料翻译成英文(包括单位营业执照等)并将外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翻译成中文。   答3:外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无需翻译成中文,中方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 无需译成英文。出示原件的复印件即可。     问4:以上文字中提及的“不超过10页”是否包括外方的各种资料。估计各种必要的资料将超过规定页数,是否可以采用附件的形式在正文之后附上关于公司设计理念和相关人员简历等材料。   答4:“不超过10页”指的是相关问题的简要资料,而对附件页数的多少不作要求。   问5:外国设计方的营业执照上已经有了公司印章(复印后的),是否需要提供其蓝色或红色的印记。   答5:只需复印件即可。   问6:A3缩印本是20套还是2l套?   答6:共21套,其中包括1套正本,20套副本。   问7:在10.3中规定,应征者只在其中一张图板背面右下角密封应征号码,其他文件如何标识?   答7:按征集书的要求密封。   问8:按10.3要求,我们是否必须将电子文件和附有以上信息(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的A4格式的信封一块密封吗?     答8:电子文件和A4格式材料不直接用于评审,单位名称可不密封。     问9:招标文件中提到2种模型比例(1:4000和1:1500),请确认模型的比例?     答9:1:4000的模型包括整个奥林匹克公园和元大都遗址公园,1:1500模型只做B区,详见补充材料光盘。     问10:请问标书中所要求的比例是否可以改变。     答10:标书所要求的比例不能改变。     问11:根据征集书的要求,所有正本原图需裱在轻质板上。这些轻质板是否由组织者提供?     答11:请各应征单位自行解决。     问12:是否接收单体建筑的透视图?     答12:《征集书》中未作要求,可以提供,但图板总量不应超过《征集书》要求。     问13:所有应征图纸的标注只能用英文吗?     答13:要求中英文对照。     问14:考虑到搬运问题,每个模型是否可以分块?     答14:可以。但应便于拼装,不影响方案的完整性。     问15:模型是否可以推迟14天送达?     答15:不能。须与其他应征文件同时按规定时间送达。     规划     关于背景情况     问1:请更明确详述“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宗旨。     答1:“奥运行动规划”已在网站V4~dv---vV.be.jing-olympic.org.cn上公布,其中有关于“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描述,请查阅。     问2:我们考虑是否可以把奥运会体育设施从其他竞赛场地挪到奥林匹克公园?     答2:不能。     问3:可否提供用地北侧的周边用地性质?     答3:奥林匹克公园北侧为绿化隔离地区的绿化用地,西北和东北方向有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详见附图。     问4:关于城市中轴线的问题,本项目基本上与森林公园为轴线北端处理,不知现有或已规划的城市中轴线南端是什么处理方法,请明确。     答4:城市中轴线南端延伸到南五环路附近,目前正在进行整个中轴线的城市设计研究, 尚无具体方案。1993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提出:“旧城中轴线的南、北延长线两侧,主要作为大型公共建筑用地”;“中轴线的南延长线要体现城市‘南大门’形象”。     问5:A~3区现有清洁车辆四厂,作为预留用地,可否考虑进行统一规划?     答5:清洁车辆四厂用地作为规划预留地,尚无具体规划意向,在2008年前不能安排奥运设施。远期发展可结合规划进行统一考虑。  .      关于规划指标   问1:在附6~2页第5条要求奥运会工程项目的绿化面积不低于40%~50%,请问这些绿化面积中是否含森林公园?   答1:这些绿化面积中不含森林公园。   问2:会展博览中心:规划为40万平方米,其中大约有20万平方米的展览区和20万平方米的配套设施区。在比赛之前,为了满足各种功能方面的需求,大约需要21万平方米的设施。配套设施可在以后相继完成。请解释一下“配套设施”的具体含义及它们的分期建设,如果只有展览大厅而没有配套设施是不实际的。   答2:奥运会前应保证比赛场地,主新闻中心,国际广播中心,所需的面积。为便于市场运作和使用、运营的要求,可以同时提出建设辅助设施的建议,如会议、住宿、娱乐等等。   问3:各个地块有没有指定的后退红线及不可建设范围的规定?   答3:参照北京市现行的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建筑工程与城市主、次干道红线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15m。目前为概念性总体规划,具体的建设控制指标将在下一步建筑设计时确定,上述数据仅供参考。   问4:第2~3页4.1.1项用地内现状A~3区是否有规划意向?   答4:没有。   问5:体育设施按6.4.1项由(1)体育设施中的国家体育场,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是否包括两块训练场地,若不包括,请明确训练场地的面积。   答5:不包括。训练场地的面积包括一个标准的田径场和一个标准的投掷场。   问6:6.4.1项中,第(4)的会展博览设施,总建筑面积为40万平方米,对此附件5中的面积表提供的会展博览设施有分歧,表中没有列出展馆E击剑练习的面积,但所需建设的总面积亦已超过40万平方米。   答6:40万平方米是一个约数,展厅E考虑展览的要求面积约5000~10000m2,完全可以满足击剑练习所需面积要求。   问7:请明确所有必须遵守的规划设计规范。请详列之以便参考。   答7:主要包括建筑高度控制、居住建筑间距(奥运村运动员公寓部分)、建筑退红线、市政站点配套要求、停车位要求、绿化率要求、消防要求、环保要求等,可查北京市相关规范。目前概念性规划阶段,不要求提出各项具体建设控制指标,可从用地规划合理性出发进行设计。     问8:绿地率是指实际的植被面积还是指包括树冠在内的面积?     答8:是指实际的植被面积。     问9:A一1区需完全保留,还是可以根据规划统一进行考虑?     答9:除了现有的建筑物保留外,其他场地可结合规划统一考虑。     问10:设施总建筑面积按6.4.1末段提及,总建筑面积与B区内的奥运中心为216万平方米,不含地下停车面积。但地下设施,如商场,部分场馆等,地下的建筑面积是否需包括在216万平方米之内?   答10:总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不含地下停车场,地铁线路及车站和相关附属设施的面积,但包括地下商场、场馆地下部分等。   关于景观环境 问1:奥林匹克公园内Cl区、C2区的未来土地用途是什么?它(们)将变为森林公园吗? 部分土地司。否用做建筑用地?     答1:奥林匹克公园内C1区、C2区未来用于森林公园用地,位于城市绿化隔离地(Greerd3elt)不能用作建筑用地。     问2:第2—2页3.2项中,城市景观规划对元大都遗址是否有具体要求?元大都遗址园是否作为奥林匹克公园的一部分?     答2:目前没有具体要求,但以文物保护和绿化为主要考虑因素,元大都遗址公园不作奥林匹克公园的一部分。     问3:环境设计对水面面积是否有要求?     答3:根据《征集书》,在C区可以考虑人工建设形成100公顷左右的水面,其他用地可适合规划提出方案。     问4:C区的规划城市森林公园用地,是否完全不允许建设任何建筑设施?是否允许若比例的绿色产业建筑,如度假酒店,康乐活动中心等等?     答4:可以结合绿地、景观规划适当安排少量小型景观、休闲设施,但不允许建设度假店、康乐中心等大型盈利性设施。     问5:根据征集书所说,在C区中有一100公顷的水域,在比赛期间,这些水域是否可以服务于水上比赛项目,如赛艇或皮划艇?     答5:水上比赛项目,如赛艇或皮划艇已被安排在其他地区。     关于分期建设     问1:在奥林匹克公园规划方案征集书第2~9页第(4)条的“商业服务设施”中,建议建筑面积达80万平方米。请问这部分设施是否需在奥运会期间全部建成,还是有一部分在奥运结束后建设。是否可以是临时设施?     答1:这部分设施可以分期建设。80万平方米指的是永久设施的建筑面积,如安排临时商业服务设施,该设施所占的面积不计人上述建筑面积内。     问3:请确认北京城市建设展览中心(50,000m2)是否在目前仅作出规划,但在2008年办奥运后再建设?   答3:不要求在赛前完成。   问4:请确认中国杂技马戏馆是否在2008年举办完奥运会后设在国家体育馆内?   答4:考虑到多功能使用的原则,初步设想设在国家体育馆内。   问5:请确认首都青少年宫(150,000m2)是否在目前仅作出规划,但在2008年举办奥运后再建设?     答5:首都青少宫为远期项目,不要求在赛前全部建成。     问7:请确认戏水乐园(20,000m2)是否在目前仅作出规划,但在2008年举办奥运会后建设?     答7:我们建议对国家游泳中心统一进行整体设计,戏水乐园的安排主要考虑其多功能使用,有利其长远发展。不要求必须在赛前完成。     问8:请确认环境教育中心(3,000m2)是否需在2008年举办奥运会前建设?     答8:是的,需在2008年举办奥运会前建设。     问9:请确认会展中心中的200,000m2将用于2008年奥运会,而另外200,000m2将在办奥运会后再建设?   答9:会展设施可以分期建设,但近期须保证赛时所需比赛场地、IBC、MPC等使用的建筑面积。     问10:第2~9页6.4.1中第二项关于奥运分期建设中的“近期”是指几年?建成后设施是否马上投入使用?   答10:近期指2008年前。设施建成后将投入使用。   问11:第2~11页7.2.2.2项规划要求中关于终期建设规模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11:预计终期建设规模为216万平方米。   问12:国家游泳中心规划设计是15,000座,90,000m2,而悉尼奥运会比赛游泳中心有相似的功能方面的要求,而整个建筑面积是25,000m2。请再次确认一下90,000m2这一数据。   答12:国家游泳中心还包括戏水乐园面积,要求比赛用面积外,提供多功能使用。可运用您的经验对其规模提出建议。   关于奥运村   问1:按5.2项中提及居住部分,建筑面积为36万平方米,单人间50%,双人间50%,此比例是指面积的50%还是户数的50%?而床位是否指17600个床位的1/3将人住单人问,2/3入住双人间?若此,可否核实户数和单元的基本面积要求。   答1:单人间50%、双人间50%是指房间数,17600个床位中1/3在单人间,2/3在双人间。北京申办报告中提出,运动员公寓共约2200个单元,人均建筑面积约22.5平方米;该数据可作为参考。   问2:运动员公寓层数是否有要求?   答2:运动员公寓以多层为主,因为用地面积有限,可适当考虑安排少量高层公寓。   关于现状地形数据   问1:用地现状及需保留的部分按4.1.1项中提及,A、B、C区内各有需要保留的设施或建筑,如:   ①A1区内的现状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②B1区内的凯迪克大酒店;   ③C1及晓区内已形成的部分林地和水面;   ④C3区的现状碧玉公园别墅区和现有22万伏高压供电走廊;   ⑤D区内中华民族园;   ⑥F区内元大都遗址公园。   希望能提供更明确的资料,如:位置及范围,建设的高度、外形,若能提供电子文件(dwg.f订e)更佳。   答1:现状地形图已经提供了电子文件(见补充文件光盘)。图上标注了建筑层数。碧玉公园别墅区的建筑多为2~3层,现状国家奥体中心体育场高度约为20m。奥体中心体育馆高度:屋顶中部约为38m,两个塔高分别为60m;奥体中心英东游泳馆高度:屋顶中部约为36m,两个塔高分别为70m和60m。   问2:请给出周围建筑的高度。   答2:周围现状建成区主要为多层及高层建筑,根据北京市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筑控制高度主要为60~80m。但抱歉无法提供每栋建筑详细的三维数据。不要求做周边建筑模型。   交通   轨道交通   问1:附件3中表4所指的各种交通工具的需求是否是同一时间(高峰小时)的总量?   答1:附件3中表4所指的各种交通工具的需求是申办阶段进行的交通需求预测中各类交通工具在奥运会期间的总量需求,仅供参考。不是高峰小时交通量。     问2:在附图12、13中,地铁8、10号线的线位不同,以哪个为准?能否提供一个最后的规划方案或我们根据总体规划进行一些调整。     答2:附图12是1993年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轨道交通规划方案,目前,该方案正在进行调整,一些线位发生了变化。附图13为奥林匹克公园周边规划轨道交通新方案。     问3:轨道交通8、10、5、13号线和4号线之间是否可以换乘?     答3:奥运会期间,轨道交通8、10、5、13号线之间是相连的,但与4号线不能换乘。远期,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实现后,上述线路之间均可以换乘。     问4:interchangestation的含义是什么?     答4:在不同轨道交通线路之间的交Y-,点设立车站,乘客可以进行线路间的转换。     问5:8号线在奥运公园里的埋深是多少?     答5:埋深地下12m左右。     问6:请确认地铁8号线能否自中轴线向西或向东移200m?     答6:可以结合整体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问7:规划中地铁线路的运送能力在奥运会期间估计是多少?     答7:地铁奥运支线的设计单向运输能力为2.9万人次川、时,每辆列车为6节车厢编组,最小列车间隔为3分钟,每辆列车定员1440人,车身长度约120m。     问8:在我们的建议中包括地铁站的位置吗?     答8:是的,包括在内。     问9:在附图13中地铁车站位置是否已经确定?     答9:没有,可以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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