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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掉那颗蛀牙

2011-08-16 4页 doc 30KB 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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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掉那颗蛀牙监考阅读——拔掉那颗蛀牙 拔掉那颗蛀牙 她是恨全家人的。    她在家中的地位也尴尬,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老二。姐姐比她漂亮,因为想要儿子,父母坚持还要生,结果,她还是女儿,父亲就有些恼,动过送人的心思,是母亲拦下了。后来,又生了弟弟。    弟弟显然是最得宠爱的,父亲重男轻女,很小给她的理念就是,我将来所有财产全是儿子的!闺女是要嫁出去的,是与这个家无关的,能养着你们就不错了,姐姐不吭气,她嚷:凭什么?要不就别生我!    结果挨了打,很严重的打。一个丫头片子,居然也顶嘴!母亲也是这样的态度,本来父母对她的态度就可有可无,...
拔掉那颗蛀牙
监考阅读——拔掉那颗蛀牙 拔掉那颗蛀牙 她是恨全家人的。    她在家中的地位也尴尬,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老二。姐姐比她漂亮,因为想要儿子,父母坚持还要生,结果,她还是女儿,父亲就有些恼,动过送人的心思,是母亲拦下了。后来,又生了弟弟。    弟弟显然是最得宠爱的,父亲重男轻女,很小给她的理念就是,我将来所有财产全是儿子的!闺女是要嫁出去的,是与这个家无关的,能养着你们就不错了,姐姐不吭气,她嚷:凭什么?要不就别生我!    结果挨了打,很严重的打。一个丫头片子,居然也顶嘴!母亲也是这样的态度,本来父母对她的态度就可有可无,这下,她的境遇更惨。    那时,她就发誓,她要报复所有人,如果有可能,她将让他们知道她的厉害。    3个孩子中,她学习是最好的,因为,没有别的地方突出,她拼命地学习。    姐姐早恋了,17岁就不上学了。    15岁,她也接到情书,把男生骂跑了,谁再给她写情书,她就贴在教室的墙上。她没有空谈情说爱,她有更大的抱负,她要有能耐,然后报复给过她伤害的人,无论是谁!是的,无论是谁。    小小的心,长满了恨,恨是一个芽,很快就茁壮成长。    她内向,沉默寡言,看到有人欺负弟弟,在路上拦着弟弟,她看着,不管,是的,她宁愿有人欺负他,谁让他被父母宠爱得不像样子了?那时,母亲抽着烟,和邻居说着是非,父亲喝着酒,说着脏话,这样的家,半丝爱都没有。她一个人抱着书看,关在自己屋里。即使看书,母亲也要嚷,不要费电了。于是,她去邻居的窗下看,借着光,可以看到半夜。 从那时她就知道,她是坚强的女孩子,坚强到不会掉眼泪。    全镇只有一个考上县里的高中的,她是唯一一个。    父母不想让她去读,读高中太费钱了,而且还要住校,吃饭一个月就好几十块,她说,我不吃那里的饭,我带饭,带馒头,可以吃一个礼拜。    终于去读了。竟然觉得无比自由,一周回家一次,一辆破二八自行车,半路上掉过链子,漏过气,30公里,一直推回去。    然后带一周吃的馒头,大师傅心眼好,会给她热热,给些咸菜。她一个月只花几块钱,目的只有一个,要考上大学,要离开这里!要让他们后悔,他们对她的爱太少太少了!    冬天还好,馒头不馊,热天,有时馒头会馊了,可是,她舍不得扔,还要吃掉。吃到拉肚子,一趟趟跑厕所,她从来不哭。她的母亲说,这孩子,眼窝子太深,所以,疼她也白疼。    3年,整整3年,她始终是学校里的第一名。    3年,她没怎么洗过澡,没看过一场电影,不是不想去,是没有钱。她不想开口要钱,她的父亲,不过是个补车胎的男人,她的母亲,不过是种庄稼的女人。    她必须要逃离这里。    这里的穷,落魄,低俗,全是她拒绝的,不要的。关键是,没有爱。    高考成绩下来,她是状元,去北大读书,整个县城都轰动了。所有人说,看人家,吃了3年干馒头,照样上北大。    去了北京之后,她仍然内向,打好几份工,为的是不要家里一分钱。她不想再沾他们了,每次要钱的尴尬她记得清楚,而且,她冰冷,内心拒绝温暖,有男生示爱,她爱不起来,怕别人算计自己。    整整4年,她把自己交给了书本,以最好的托福成绩考到美国公费留学,她的整个县城又轰动了,这是那个小城中第一个到外国留学的呀。    可是,她没有回去,没有给父母撑那个虚荣的面子。现在,她是自己的了,与他们无关。    去美国之后,她还是一个人,无人交流,内心一片空白。    没有亲情的感觉,不相信男人,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    去看心理医生,医生说,你太自闭,而且内心里充满了恨。有恨的人,必定不快乐。你应该学会去爱,只有爱,才能拔掉那颗蚀了你心灵的蛀牙。    她呆了。是吗?她有这么严重吗?    一向是别人对不起她啊,所以,她拒绝和他们联系。    半夜,她第一次掏出电话,然后通了家里的电话。    母亲居然没有听出她的声音来。她有多长时间不和家里联系了呢?叫了一声“妈”之后,母亲就哭了,近乎死了人一样的哀号,哭着骂着,叫着父亲的名字,“他爹,二妞来电话了,二妞来电话了——”拼命地喊着,声音大极了,她内心里一震,而父亲接了电话过来,叫着,“妞妞,妞妞……”什么也说不出来。    再接着,姐姐和弟弟都跑了过来。声音哽咽着,好像她恩赐了他们什么。放了电话,她发了一夜的呆,第二天,又发呆。本来有了绿卡的,可是,她决定回国。    是一刹那决定的,回国!    多少年没有回家了?她带着大包小包,所有人的礼物全有。下了飞机,直接打出租车回老家。家还是那个家,以前觉得很大,一进门才发现,家,老了,破了,两棵老枣树还在,正在开花,有淡淡的芬芳。    那个爱发脾气的母亲正在树下择韭菜,满头白发了,那个喜欢打人的父亲在椅子上躺着,脏兮兮的椅子,有一个不到10块钱的半导体收音饥,正在听《淮河营》吧。    抬头看到她的时候,父母的眼神都是慌乱的,伸开两只手,不知要干什么说什么了,好像她是天外来客,她太洋气了,穿最新的夏奈尔女装,酒红色的高跟鞋,大波浪的长发,与多年前那个瘦瘦黑黑的小丫头判若两人!甚至,母亲扑过来后,站在她面前,没敢抱她。    沉默了有多久,也许没多久,她叫了一声,妈。    母亲哭着,抹着眼泪,小孩子一样。她以为自己足够坚强,以为不会再流眼泪了,但父亲过来抱住她说:“孩子,回来啦。”她的眼泪,到底出来了。    她把带回来的钱给大家分了,父母一份,姐姐一份,弟弟一份。父母养老,姐姐能买城里的房子了,弟弟要开个超市,这下,也有资金了,做完这些后,她居然感觉到那么幸福。    拔掉了那颗恨的蛀牙,原来可以如此快乐。她回了北京,开了一个公司。不久,遇到一个男人,两个人相爱了,她以为相爱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原来,爱情有时很简单。    结婚后,她天天给家里打电话,听母亲聊聊邻居的猪崽,听姐姐说家长里短,听弟妹给她告状,这浓烈的烟火气,让她欣喜。每年春节,她必然大包小包提着回家,然后一家人围着包饺子,她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了。    后来,她接受一个杂志的采访,当被问及:你觉得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是什么?    她笑笑,答:心中有爱。 钢笔 记得十一岁那年,上五年级的我还未能用上钢笔。那时全班没有钢笔的只有两个人了。另外那个就是我的同桌,绰号“小地主”的。他曾有过钢笔,是他自己弄丢了。 那年暑假,我捡了一大堆桃核,细心地将每个核桃敲碎,取出里面的核仁,晒干后以两分钱一斤卖给一位土医生,换回了十一个一分的硬币,准备买钢笔。我坚信,我能靠自己的劳动买上一支笔。 十一个硬币数来数去数了两天后只剩下十个,我心痛了许多天。后来,我到代销店里,费了许多口舌后用十个硬币换回一张一角的纸币。 我的同桌“小地主”家也并不富有。人家叫他“小地主”,原因是他常讨人嫌,令人厌。那天,与人追着跑时,他一脚踩扁了班里“老童生”的一只乒乓球。“老童生”三年内留过两级,个子高,资格老,爸爸又是大队(村)干部,班里谁都怕他。 尽管乒乓球只是五分钱一只,然而“小地主”却赔不起,结果一连三天挨“老童生”的耳光。第四天,“老童生”对“小地主”说:“再不赔,一天打三顿!打了还要加倍赔!”然而,一个星期过去,“小地主”还是没有赔还乒乓球。 我实在不忍心看下去,可又不敢为他撑腰。左思右想,翻来覆去,最终我做出了一个了不起的决定,用卖桃核的钱买来两只乒乓球,替“小地主”还了债。“小地主”对我很感激,我第一次看到他流下了眼泪。他对我说:“我会还钱的!” 一天夜里,朦胧的月光下,“小地主”塞给我一张钞票,说:“今天我家里猪卖了,爸爸给了我一角钱。” 回到家里,独自躲在昏暗的煤油灯下,面对纸币,我惊呆了。我手里拿着的明明是一元钱! 一元钱,是我从未拥有过的天文数字。我反复回忆“小地主”还钱时的场面,心里一直嘀咕:是“小地主”花了眼了么?“小地主”的爸爸也花了眼了么? 第二天,我怕见“小地主”,装肚子痛没去上学。中午时分,“小地主”跑到家里来看我,问我为什么没有去上学。我见他丝毫没有取钱的意思,悬着的心渐渐放了下来。一个月后,我用“小地主”还回的一元钱,买来了我平生第一支钢笔。每当我用这支来历不光彩的钢笔写字时,我总是深深地感到愧对“小地主”,尽管“小地主”一再声明我是他最最要好的朋友。 那年我二十岁,大学毕业了。我平生第一次领到工资时,第一件事就是给修了八年地球的“小地主”寄去二十元钱,同时给他寄去一封信,向他说明当年还我一元钱的事,并真诚地向他道歉,请求得到他的原谅。当我从邮局出来时,我似乎轻松了许多。 很快,我收到了“小地主”的回信和他寄回的二十元钱。信中说,还我一元钱并不是眼花,那钱也不是他爸给他的,而是他趁他爸换衣服的时候偷来的。为此,他还被他爸揍了一顿,并罚跪了一夜。他爸问他钱哪去了,他说是买饼吃了。信尾,他还是重申,我是他最最要好的唯一的朋友。 朋友,多么神圣而亲切的字眼!然而客观存在又让我羞愧和不安。三十多年过去了,我买过很多支钢笔,也遗失了许多支钢笔,然而,一直没有遗失的是我的第一支钢笔。我将永远爱惜它,珍藏它。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07·16 作者 黄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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