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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国家和六方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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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国家和六方会谈东盟国家有哪些 东盟国家有哪些 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前身是由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3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 ASEAN)的成立。成立30多年来,东盟已日益成为东南亚地区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安全一体化合作组织,并建立起一系列合作机...
东盟国家和六方会谈
东盟国家有哪些 东盟国家有哪些 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前身是由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3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 ASEAN)的成立。成立30多年来,东盟已日益成为东南亚地区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安全一体化合作组织,并建立起一系列合作机制。现任东盟秘书长王景荣 。 什么是六方会谈? 六方会谈是指由朝鲜、韩国、中国、美国、俄罗斯和日本六国共同参与的旨在解决朝鲜核问题的一系列谈判。 会谈于2003年8月27日开始,到2007年9月30日为止,共举行过六轮会谈。 背景   六方会谈的目的是解决朝鲜核危机。2002年朝鲜宣布要发展核武器,希望和美国进行双方会谈。美国拒绝这个会谈方法,觉得会谈应该包含所有有关的国家。两国最后同意六国方法,但是也同意在会谈中间有朝鲜和美国直接会谈的可能。 第一轮   2003年8月27日~29日,在北京举行。   第一轮六方会谈达成4点重要共识:   ——有必要通过和平方式解决朝核问题,从而确保朝鲜半岛和平稳定,实现朝鲜半岛的无核化。   ——有必要解决朝鲜对安全的忧虑。   ——朝核问题要分阶段、并行地、概括性的解决。   ——不要进行任何导致局势恶化的行动。   同时,各方也表示,希望六方会谈的进程今后继续进行下去。 第二轮   2004年2月15日~28日,在北京举行。 第二轮六方会谈取得5个重要进展。 一是推进了实质性问题的讨论; 二是明确了采取协调一致的步骤解决核问题及其他关切; 三是发表了启动六方会谈以来的首份共同文件; 四是确定了第三轮六方会谈的日期; 五是确定成立工作组,使六方会谈机制化。   发表《主席声明》   《主席声明》是六方会谈去年启动以来首次以书面文件形式确定会谈的成果。这既总结了首轮和本轮会谈结果,还为下一轮会谈奠定了起点,避免在某些问题上反复纠缠。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沈骥如:这说明各方通过本轮会谈,增加了共识,对未来形势的可预见性提高了,继续和谈进程的信心增强了。这也相当于设定了一个大略的时间表,使各方加快推动和谈进程的工作。   但是,正如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在会谈闭幕式上所说,半岛核问题与诸多历史和现实矛盾相互交织,目前分歧,甚至严重分歧依然存在,不能指望通过一两次会谈就能彻底解决。需要各方在承认分歧的基础上,以建设性的姿态逐步缩小分歧,扩大共识,共同走出一条通过对话解决问题的道路来。   专家们也指出,虽然会谈取得了重要成果,但关键还在于各方,尤其是朝美双方通过切实努力落实已经达成的共识,就实质性问题展开进一步磋商,寻求朝核问题的最终解决。 第三轮   2004年6月23日~26日,在北京举行。   本轮会谈的主要成果有:   首先,各方都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朝方表示愿意以透明的方式放弃核武器,强调核冻结是弃核的第一阶段,愿意为此接受核查。朝方还提出了关于实施核冻结的具体方案。   美方重申,不对朝鲜有敌对政策,并首次提出了解决核问题的全面方案。   韩国首次提出了弃核第一阶段的具体实施方案。   日本首次表示在一定条件下对朝鲜实施核冻结提供能源帮助。   中国和俄罗斯都为推进和谈进程,解决面临的难点提出了重要的设想和建议。   这些方案和设想的提出,是启动六方会谈一年多以来各方努力积累的结果,显示了各方推动和谈进程的积极的政治意愿。   第二,各方就弃核的第一阶段达成共识,各方均认同实施核冻结并采取相应措施是弃核的第一阶段。   各方对朝方作出的承诺表示欢迎,并且不同程度地作出了积极反应。   各方同意授权工作组尽快举行会议,就核冻结的范围、期限、核查以及采取的措施等问题进行更为具体的讨论,这将有利于深化实质性的讨论,有利于切实推进无核化进程。   第三,各方同意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按照口头对口头,行动对行动的原则寻求核问题的和平解决。这些共识是在各方同意采取协调一致步骤的基础上达成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解决问题的途径和需要遵循的原则。   第四,各方审议通过了工作组的概念文件,确定了工作组的职责和运作方式,有利于工作组今后更为有效、和务实地开展工作。   第五,各方原则确定了第四轮六方会谈的会期,并发表了第二份《主席声明》。这标志着会谈进程将继续下去。 第四轮   第一阶段      2005年2月,朝鲜在官方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中正式宣布国家拥有核武器,所以中断会谈,并无限期押后下一轮会谈日期。5月,美国促使接触开始,六方会谈协议恢复。   7月26日上午9时,第四轮朝鲜半岛核问题六方会谈在北京开幕。   8月7日,中国代表团团长武大伟宣布,朝核问题会谈六方共同决定暂时休会三周。   第二阶段   8月28日,朝鲜外务相白南舜表示,由于“缺乏信任”,原定于29日开始的这个星期进行的六方会谈第二阶段谈判将推迟举行。   9月13日,第四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开始。在第二阶段会谈中,由于朝美之间的分歧,会谈处于停滞状态,朝鲜要求提供新的轻水反应堆作为弃核补偿的问题已成为会谈的最主要障碍。   9月19日,第二阶段会议与会各方一致通过《第四轮六方会谈共同声明》   朝鲜在声明中承诺,放弃一切核武器及现有核计划,早日重返《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回到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   美方在声明中确认,美国在朝鲜半岛没有核武器,无意以核武器或常规武器攻击或入侵朝鲜。   朝鲜和美国在声明中承诺,将采取步骤实现关系正常化。   朝日双方在声明中承诺,根据《朝日平壤宣言》,在清算不幸历史和妥善处理有关悬案基础上,采取步骤实现关系正常化。   尊重朝鲜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同意在适当时候讨论为朝鲜提供轻水反应堆的问题。   第四轮六方会谈结束,与会各方同意于11月上旬在北京举行第五轮六方会谈。   9月20日,朝鲜外务省发言人在平壤就第四轮六方会谈结束发表声明,称朝鲜将在美国提供轻水反应堆之后才能重返《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保障监督。对此,美国做出迅速反应,美国国务院表示,朝鲜这一看法与第四轮六方会谈达成的《共同声明》不一致。朝鲜放弃核武器、重返《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履行安全保障措施协定前,任何国家都不能与其开展轻水反应堆等核合作。   9·19共同声明      ·六方一致重申以和平方式可核查地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   ·六方承诺遵守《联合国宪章》   ·六方承诺通过双边和多边方式促进能源、贸易及投资领域合作   ·六方承诺,共同致力于东北亚持久和平稳定   第四轮六方会谈通过共同声明(全文) http://news.sina.com.cn/w/2005-09-19/13086982258s.shtml 第五轮   第五轮六方会谈于2005年11月9日在北京开幕。11月11日,第一阶段会议结束。    12月6日,朝鲜称,倘若美国不解除对于朝鲜制裁的话,朝鲜就不参加六方会谈。12月7日,美国驻韩国大使沃什保说,朝鲜是在试图制造人为障碍,阻挡六方会谈的进程。   12月底,美国指责朝鲜当局伪造美元钞票并制裁了部分朝鲜公司,威胁到六国会谈的恢复。   2006年1月3日,朝鲜重申,除非美国解除因有关印制假币和洗钱指称而实施的制裁,否则不会继续参加六方谈判。   2·13共同文件   ·朝方关闭并封存宁边核设施   ·朝方与其他各方共同声明其全部核计划清单   ·美启动不再将朝列为支恐国家的程序   ·朝日开始双边对话,逐步实现邦交正常化 第六轮   第一阶段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9日接受新华网和外交部网站的邀请,就六方会谈等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武大伟表示,根据各方已达成的共识,第六轮六方会谈仍考虑于3月19日举行,会期将视会谈进展情况而定。   第二阶段   2007年9月27日朝核问题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开幕。   据悉,本阶段会议计划举行4天,将讨论关于冻结和关闭朝鲜核设施的“具体步骤”。   此前,中国、朝鲜、美国、韩国、俄罗斯、日本六方曾于7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了第六轮六方会谈团长会。   什么是上海合作组织和上海五国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2001年6月15日)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元首, 高度评价“上海五国”成立五年在促进并深化各成员国之间睦邻互信与友好关系、巩固地区安全与稳定、促进共同发展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一致认为“上海五国”的建立和发展顺应了冷战结束后人类要求和平与发展的历史潮流,展示了不同文明背景、传统文化各异的国家通过互尊互信实现和睦共处、团结合作的巨大潜力; 特别指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五国元首1996年和1997年分别在上海和莫斯科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两个协定以及在阿拉木图(1998年)、比什凯克(1999年)、杜尚别(2000年)会晤期间签署的总结性文件,为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大大丰富了当代外交和地区合作的实践,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广泛积极的影响; 确信在二十一世纪政治多极化、经济和信息全球化进程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将“上海五国”机制提升到更高的合作层次,有利于各成员国更有效地共同利用机遇和应对新的挑战与威胁; 兹郑重宣布: 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立上海合作组织。 二、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各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三、上海合作组织每年举行一次成员国元首正式会晤,定期举行政府首脑会晤,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为扩大和加强各领域合作,除业已形成的相应部门领导人会晤机制外,可视情组建新的会晤机制,并建立常设和临时专家工作组研究进一步开展合作的方案和建议。 四、“上海五国”进程中形成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基本内容的“上海精神”,是本地区国家几年来合作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应继续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新世纪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 五、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将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平等互利,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所有问题,不谋求在相毗邻地区的单方面军事优势。 六、上海合作组织是在1996年和1997年分别于上海和莫斯科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两个协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合作现已扩大到政治、经贸、文化、科技等诸多领域。上述协定所体现的原则确定“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相互关系的基础。 七、上海合作组织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及对外开放的原则,愿与其他国家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吸收认同该组织框架内合作宗旨和任务、本宣言第六条阐述的原则及其他各项条款,其加入能促进实现这一合作的国家为该组织新成员。 八、上海合作组织尤其重视并尽一切必要努力保障地区安全。各成员国将为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而紧密协作,包括在比什凯克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中心”。此外,为遏制非法贩卖武器、毒品、非法移民和其它犯罪活动,将制定相应的多边合作文件。 九、上海合作组织将利用各成员国之间在经贸领域互利合作的巨大潜力和广泛机遇,努力促进各成员国之间双边和多边合作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合作的多元化。为此,将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谈判进程,制定长期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并签署有关文件。 十、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将加强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磋商与协调行动,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相互支持和密切合作,共同促进和巩固本地区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在当前国际形势下,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十一、为协调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部门的合作并组织其相互协作,兹建立该组织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并由外长批准该理事会暂行条例来规范其活动。 责成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在本宣言和“上海五国”元首已签署文件的基础上着手制定《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其中要明确阐明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合作的宗旨、目标、任务,吸收新成员的原则和程序,作出决定的法律效力和与其他国际组织相互协作的方式等规定,供2002年元首会晤时签署。 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各国元首坚信,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标志着各成员国合作进程开始迈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这符合当今时代潮流,符合本地区的现实,符合各成员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努·纳扎尔巴耶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 阿·阿卡耶夫 俄罗斯联邦总统 弗·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埃·拉赫莫诺夫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伊·卡里莫夫 什么是 专属经济区 专属经济区是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确立的一项新。专属经济区是指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在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这一区域内沿海国对其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和其他管辖权,而其他国家享有航行、飞越自由等,但这种自由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应遵守沿海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制定的法律和规章。 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可行使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主权权利、以及在该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的主权权利。沿海国有下列事项的管辖权: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 在专属经济区内,沿海国在一定范围内还享有行政管辖权、民事管辖权、刑事管辖权和国际法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的管辖。这一区域的法律地位既不属于领海,也不属于公海,而是一种独立的特定的法律地位。专属经济区不是固有的,一国的专属经济区需要国家正式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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