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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_Lang_All_DD[1]

2011-08-29 3页 pdf 174KB 2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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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_Lang_All_DD[1]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 北京 2011年2月版 申请德国签证须知 若计划在德逗留90天以上,需申请德国签证。(申根签证与德国签证不同, 持申根签证只可短期 逗留,最长逗留时间为每半年90天)。 处理德国签证申请时候,本馆同申请人在德国未来居住地的外国人管理局 紧密合作。只有在该外国 人管理局同意后,本馆方可发给签证。因为 情况不同,申请的处理时间也有变化。处理时间通常为 6到12周。 申请处理期间请勿询问申请的处理情况! 根据申请人居留目的(如留学、家庭团聚等)签发的德国签证的有效期为 90天。在入境德国后, 您应...
Visa_Lang_All_DD[1]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 北京 2011年2月版 申请德国签证须知 若计划在德逗留90天以上,需申请德国签证。(申根签证与德国签证不同, 持申根签证只可短期 逗留,最长逗留时间为每半年90天)。 处理德国签证申请时候,本馆同申请人在德国未来居住地的外国人管理局 紧密合作。只有在该外国 人管理局同意后,本馆方可发给签证。因为 情况不同,申请的处理时间也有变化。处理时间通常为 6到12周。 申请处理期间请勿询问申请的处理情况! 根据申请人居留目的(如留学、家庭团聚等)签发的德国签证的有效期为 90天。在入境德国后, 您应即刻去当地的外国人管理局面谈,并申 请有效居留许可。 持德国签证有权在德国居留。德国签证持有者可以自由来往于申根国家。 德国签证持有者可在申根 国家机场过境。 辖区 德国驻华大使馆主管除下列地区之外的居民或常住人员的签证事务 • 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管辖) • 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管辖) • 四川、贵州、云南省和重庆市(德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管辖) • 香港和澳门(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管辖) chin_Merkblatt_national_allg_170211.odt 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 17号 邮编: 100600 电话: + 86-10-8532 9000 传真: + 86-10-6532 3557 邮箱: visa@peki.diplo.de I网址: www.peking.diplo.de 申请条件 另请参看本馆网站(www.peking.diplo.de)上的下列须知 • 申请结婚签证须知 • 申请家庭团聚签证须知 • 境外配偶办理家庭团聚所需简单德语证明 • 申请留学签证须知 • 申请三个月以上学术访问签证须知 • 申请从事互换服务签证须知 • 申请德国工作签证须知 • 申请在德国开私营公司签证须知 • 申请中国厨师签证须知 • 中国证明文书的认证和再认证(本馆领事处须知) 若上述须知未就您的具体居留目的给出足够的信息,请发电子邮件至 visa@peki.diplo.de咨询。 因须根据法律规定和个案情况独立处理每份申请,所以上述须知中列举 的申请材料并不一定是全部的 所需材料。即使在处理申请期间,本 馆也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递交其它材料。申请表须用德文填写。 所有译文必须为德文。申请签证时,若未能完整递交签证须知中 要求的材料,申请将被拒。 未满18岁的申请人须得到行使抚养权者的同意。若申请时没有行使抚养 权者陪同,则须提供经过 公证的行使抚养权者的书面同意声明,并 须附上声明的德文或英文译文。在个别情况下可能要求行使抚养权者亲 自前来。 签证申请 所有持因私普通护照者须按预约时间亲自到签证处申请签证,各个须知 中提到的例外情况(如学 生和学者等)除外。 要申请德国签证,只能通过本馆网页www.peking.diplo.de上的网上预约 系统来预约面签时间。请注 意,每一位申请者都必须有自己个人的面 签时间。 签证费 签证费以人民币支付,收费情况如下: 德国签证(D类) 60欧元 儿童(至18岁)(D类) 35欧元 如拒签,费用概不退还。 处理情况 本馆无法回答申请的处理情况,敬请理解。本馆无法影响各外国人管理 局处理申请的时间。 领取护照 可在递交申请时同意用中国邮政/EMS寄送护照,签证申请处理完毕后 将立刻向全国范围内寄送护 照(费用为30元人民币)。 若未选择上述方式,只能于周五12:30到13:30在签证处领取护照。 收到签证后的注意事项 请在收到签证后随即检查签证上的内容,特别需要检查签证有效期的开 始时间。此外还请检查姓和 名的书写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立即告 知出具该签证的签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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