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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的竞争与合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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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的竞争与合作(1) 南 通 职 业 大 学 学 报 2009年 1 支付宝的崛起 支付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石。 传统的电子商 务通过汇款、转账等方式进行结算,这些支付方式 往往费时费力且安全性不高。 电子商务曾一度因 为没有既方便快捷又安全可靠的支付方式而发展 缓慢。 2005年,阿里巴巴公司与工商银行、建设银 行、 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联手打造第三方支付平 台———支付宝, 长期困扰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 颈安全支付问题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2008 年,与 支付宝达成合作协议的银行已增至 16家,网民网 络购物的热情与日俱增, 电子商务的发展...
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的竞争与合作(1)
南 通 职 业 大 学 学 报 2009年 1 支付宝的崛起 支付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石。 传统的电子商 务通过汇款、转账等方式进行结算,这些支付方式 往往费时费力且安全性不高。 电子商务曾一度因 为没有既方便快捷又安全可靠的支付方式而发展 缓慢。 2005年,阿里巴巴公司与工商银行、建设银 行、 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联手打造第三方支付平 台———支付宝, 长期困扰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 颈安全支付问题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2008 年,与 支付宝达成合作的银行已增至 16家,网民网 络购物的热情与日俱增, 电子商务的发展迎来了 春天[ 1 ]。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中心发布的中国网络 购物报告,截至 2008 年底,全国网络购物人数总 规模为 7 400万人,年增长率达到 60.9 %。网络购 物逐渐普及,不仅体现在网络购物人数的增加,还 现为用户使用率的增长,统计数据见表 1。 作为拥有国内最大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 支付宝的淘宝网, 其网络购物用户渗透率已达 81.5 %。随着电子商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第三方支 付平台与银行之间的关系也开始出现变化。例如, 由于日交易量巨大, 支付宝每日都会在交易过程 中积累巨额的沉淀资金, 产生了一种类似银行的 资金吸附功能。 此外,2008 年 1 月 17 日,支付宝 宣布, 推出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的支付宝卖家信 贷服务, 符合信贷要求的淘宝网卖家将可获得最 高十万元的个人小额信贷。 因此, 从某种意义上 说,支付宝已经具备了银行的储蓄和信贷的功能。 银行与国内最大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之间 形成了一种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2 支付宝的特点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中心 2008年的统计,全国 进行网络购物的 7 400 万网民中, 采用电子支付 的占到 71.3 %,见表 2。 其中,运用支付宝进行电 子支付的占 76.2 %,见表 3。 收稿日期: 2009-06-18 作者简介: 颜白鹭(1986- ),女,江西吉安人,金融学硕士生,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小企业融资研究中心助理 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金融、企业融资。 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的竞争与合作 颜白鹭 (上海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 上海 200433) 摘 要: 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建立,解决了电子商务的瓶颈之一———安全支付问题,为电子 商务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营与金融网络的完善密不可分。 随着支付宝等第三方 支付平台的发展,支付宝与银行间开始呈现出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关键词: 支付宝; 银行; 竞争; 合作 中图分类号: F72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5327(2009)03-0038-04 表 2 网络购物的支付方式及占比 支付方式 比例/ % 电子支付 71.3 货到付款 35.7 邮局汇款 14.7 其他 0.2 表 1 2007-2008 年电子商务类应用用户对比 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中心,第 23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 统计报告 2007 年底 2008 年底 变化 使用 率/% 网民规模 /万人 使用 率/% 网民规模 /万人 增长量 /万人 增长 率/% 网络购物 22.1 4 600 24.8 7 400 2 800 60.9 网络售物 — — 3.7 1 100 — — 网上支付 15.8 3 300 17.6 5 200 1 900 57.6 旅行预订 — — 5.6 1 700 — — Vol.23 No.3 Sept . 2009 第 23 卷第 3 期 2009 年 9 月 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 南通职业大学学报 JOURNAL OF NANTONG VOCATIONAL COLLEGE 38 第 3期 不难看出, 选择支付宝作为网络购物支付工 具的网民比例已经达到 54.3 %,支付宝成为大多 数网络购物者所选择的支付方式。之所以如此,主 要是因为支付宝具有以下几个优点: 2.1 独立的、公正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支付宝不附属于任何一家银行, 也独立于其 服务对象———商户和消费者, 是一种相对公正的 第三方支付平台。 支付宝的架构, 底层为支付和 信用体系,上边才是 B2B、B2C、C2C 业务的开展, 前者是后者的平台和根基。 2.2 快捷方便的小额支付工具 网上交易的便利和较低的交易成本, 促进了 许多小金额产品的交易和支付, 如手机、 电话充 值等;尤其是 B2C 电子商务,有支付金额小、支付 频繁等特点。若通过传统银行通道完成这些小额、 频繁的支付活动,成本高且安全系数低,而支付宝 的产生满足了这些需求。 2.3 降低了从事电子商务商户的成本 支付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支撑。虽然第三方 支付出现之前, 电子商务商户也可以通过货到付 款、汇款等传统方式进行支付,但面对诸多不便,电 子商务商户不得不自己与银行建立支付通道。 这 样一来, 建立支付通道的成本就成了商户不能承 受之重 。 支付宝采取的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 式———网关模式。 通过支付宝,任一商户只要与某 一家支付服务企业完成技术联接、商业谈判, 形成 一套结算、收费、控制风险的流程, 就可以接受该支 付企业所联接的成百上千家银行的客户支付了。 2.4 作为信用中介解决了买卖双方的信任问题 相对于传统的资金划拨交易方式, 第三方支 付有效地保障了货物质量,在交易诚信、退换要求 等环节、以至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可以对交易双方 进行约束和监督, 其实质是一种提供支付结算的 信用担保中介的服务方式。 3 支付宝与银行的竞争 3.1 业务竞争 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出现以前, 电子商务的支 付方式为转账或者汇款。 这样的支付方式发生在 交易之前,网上欺诈事件时有发生,安全性不高。 支付宝出现之后, 大多数的支付都是以第三方支 付为媒介来进行的。在网上交易时,客户不是直接 把钱划到交易对方的账户上, 而是通过网上银行 把钱充值到支付宝账户上, 在收到商品且确认无 误之后,才通知第三方放款给卖家,事实上这是一 种结算业务[ 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第 三条的规定,结算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必须经过银监会的批准才能从事。 显然支付宝已 突破了这种特许经营限制, 对银行的业务形成了 冲击[ 3 ]。例如,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减 少了对电子商务传统的支付方式———同时也是银 行的收入来源之一———转账业务的需求。 可是,从另一个角度分析,由于支付宝的运用 与网上银行业务紧密相连, 客户需要通过网上银 行来实现实际金融账户与支付宝账户的对接,支 付宝的广泛运用也使得各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业 务迅速扩大。 因为网上支付需要网民接触网上银 行业务; 网民因为使用网上银行的支付功能进而 熟悉了网上银行的其他功能。显然,支付宝对网银 业务起到了推广作用。 3.2 资金竞争 资金对于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对银行而 言,更可谓“经营之本”。吸收存款是银行重要的资 金来源,也是银行经营和生存的基础。 然而,一般 而言,第三方支付都具有资金吸附的功能,购物者 将钱转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待收到货物后,再通过 该平台将货款支付给卖家。那么,在购物者将钱转 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和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货 款的时间间隔中, 这些钱就成为了支付宝的沉淀 表 3 电子支付方式及占比 支付方式 比例/ % 支付宝 76.2 网上开户银行直接支付 32.5 信用卡支付 11.6 财付通 5.8 手机支付 1.8 安付通 1.3 贝宝 0.8 云网支付 0.6 环迅支付 0.1 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中心,第 23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 统计报告 颜白鹭: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的竞争与合作 39 南 通 职 业 大 学 学 报 2009年 资金。此外,购物者从网上银行充值到支付宝账户 上,余额也成为了支付宝的沉淀资金。由于日交易 额巨大,粗略估算,每天滞留在第三方平台上的资 金至少有数百万元。根据目前的交易规则,支付金 额可以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停留 3~7 天。 这样, 平台中随时都有数以千万计的资金沉淀。因此,从 某种意义上说, 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具备了银行 的吸收存款的功能。 沉淀资金的归属权是属于支付宝的客户的。 从技术角度来说, 这些资金是在支付宝的虚拟账 户中, 物理上还是存于银行的账户里。 支付宝不 能将这些钱挪作他用,银行也不能运用这笔资金。 实际上这部分资金失去了运用价值 [ 4 ]。 针对沉淀资金,各国有不同的处理模式。美国 模式是将沉淀资金视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负债而 不是存款, 因此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只是从 现有法规中寻找依据或对其进行适当补充; 欧盟 则将第三方支付平台视为银行或电子货币公司, 第三方支付平台须向中央银行交存大量资金;亚 洲各国尚处于发展初期, 监管政策尚处于探索阶 段,我国也处于探索之中[ 5 ]。 3.3 存亡之争 自从支付宝发放小额贷款之后,有人担心,如 果客户的资金在支付宝上能够获得利息,那么,支 付宝与网络银行甚至实体银行之间相似度就愈发 提高了,支付宝是否有可能取代银行? 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首先,第三方支付平台 的存在及其安全性,都依赖于银行建立的完善的 金融网络。 其次,在支付产业链中,第三方支付企 业只有支付通道, 其资金必须通过银行账户兑 现。 第三,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具有监管作用。 例如,曾有银行认为某一知名支付用户涉嫌利用 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平台进行信用卡套现,遂中止 了与这家企业的信用卡支付合作。 可以说,银行 掌握着支付宝的“生杀大权”,支付宝不可能取代 银行。 银行与支付宝的关系是十分复杂的。一方面, 第三方支付企业可以为银行带来巨大的资金流 量;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企业不断探索新的支付 手段、支付技术,进行市场开拓,客观上为银行进 行了风险探索。 银行之所以没有迅速进入第三方 支付领域, 是因为他们对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尚 有疑虑,以及银行业对基于公共网络的 IT 技术还 不能掌控。经过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开拓,网上购物 用户对第三方支付已经认可, 网上支付的风险也 逐渐显性化。当银行认清这些问题,并且可以从第 三方支付企业处获得现成的解决办法时, 他们必 然会切入网上支付领域。 一旦银行进入网上支付 领域, 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生存空间将毫无疑问地 受到挤压[ 2 ]。 4 支付宝与银行的合作 虽然支付宝与银行之间存在竞争, 但在相当 长的时间内, 支付宝和银行之间的合作仍将继续 下去,为双方的利益共同努力。 合作的重点是: 4.1 确保资金安全 资金安全是第三方支付中最为关键的问题, 也是让交易各方担心的问题。曾有人提出质疑:支 付宝所构建的交易平台是否会成为黑客们 “大显 身手”的舞台? 支付宝中网民的大量资金,是否会 成为不法分子的“囊中之物”? 2006 年,一则关于 某一支付宝控件存在可种植木马的严重漏洞,对 支付宝用户造成安全隐患的新闻, 曾让无数网民 人心惶惶。虽然支付宝公司立即声明,已寻求第三 方认证中心对支付宝安全控件进行检测, 并不存 在上述安全漏洞,但人们对资金安全的疑虑,仍成 为不少网民拒绝使用电子支付的原因。 而支付宝 的资金安全主要依靠的是 SSL、SET 等加密技术 以及银行完善的安全系统。一方面,保证客户资金 的安全性是支付宝与银行的共同职责;另一方面, 如果支付宝的资金被盗取, 则说明银行的资金也 有风险———至少网上银行业务存在极大风险,这 将产生信任危机,网上银行将受到怀疑,也可能导 致银行的信誉受损。 故银行与支付宝必然会加强 合作,确保资金的安全。 4.2 反洗钱 由于网上支付存在保密性, 不少犯罪分子企 图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利用互联网进行洗钱。自 支付宝诞生之日起,这一问题一直困扰着支付宝、 银行以及监管机构。 2007 年 1 月 1 日,《反洗钱 法》正式施行,将“特定非金融机构”列入反洗钱义 务主体范围, 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 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 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 40 第 3期 Competition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Third Party Payment Platform and Banks YAN Bai-lu (School of Finance,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Shanghai 200433)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hird party payment platform has solved the problem of safe payment, which is a basic problem of E-business. However, the third party payment platform is closely connected with the financial network.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hird party payment platform,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anks and the third party payment platform has been changed, and has now turned into a relationship of com- petition and cooperation. Key Words: the third party payment platform; banks; competition; cooperation 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 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 务。 这样就为“特定非金融机构”之一的支付宝等 第三方支付企业反洗钱提供了法律依据。 从 2005 年 7月 25日开始,支付宝公司推出“支付宝认证” 服务, 对支付宝用户进行了双重身份认证———身 份证认证和银行卡认证。同时,支付宝公司也是国 内惟一一家主动要求银行监管的第三方支付平 台。 2006 年,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为支付宝公司出 具了《客户交易保证金托管报告》,报告显示,“截 至 2006年 11月 30日,支付宝公司存放在各家银 行的客户交易保证金余额总和等于支付宝客户存 放在贵公司的资金余额与待处理款、 未达款余额 之和, 报告期间内未发现支付宝客户交易保证金 被挪用情况。抽查结果显示,没有发现任何与贵公 司提供信息资料不符的交易。”这仅仅是支付宝与 银行、监管部门合作反洗钱的开始,支付宝与银行 合作反洗钱还任重道远,需要双方共同努力。 4.3 解决资金沉淀问题 支付宝约束买家和卖家的一个重要手段,就 是将资金在支付宝平台暂时停留。但是,这导致了 支付宝的资金沉淀。 当买方把资金划入支付宝账 户,这笔资金的所有权是属于买家的;一旦买家收 到货物把资金支付给卖家, 这笔资金的所有权就 转移到了卖家。 可以看出,在整个支付过程中,支 付宝只是起到资金保管、监督的作用,没有资金的 所有权,也没有权利擅自使用这笔资金。但是这笔 沉淀资金的去向仍为很多人所关注。 为了解决这 一问题, 支付宝与工商银行合作, 由银行托管资 金,并出具《客户交易保证金托管报告》,对外公示 支付宝平台资金的归属和去向, 确保公众清楚支 付宝平台资金的流向,保证资金安全[ 6 ]。 5 结 语 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是电子 商务兴起的产物,更与完善的金融网络紧密联系。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兴起, 使得银行的地位与功能 出现了新的变化。面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银 行既有新的机会,也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在监管 还存在缺失,信用制度还不完善的背景下,支付宝 现在不能、将来也不会动摇银行的地位。双方都应 考虑发展网上银行与电子商务的大趋势, 在合作 中谋求发展,从而为电子商务、网络经济乃至实体 经济的发展,发挥更强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 麻丽颖, 陈德人. 支付宝: 创建电子商务大众支付服务平台. http://ibdaily.mofcom.gov.cn/show.asp?id=177526. [2] 周元英.支付宝业务扩展生猛,银行合作态度转向微妙[J].IT 时 代周刊,2009(1):44-45. [3] 周 林.第三方支付:机遇与挑战并存 [J].西南金融,2009(2): 63-64. [4]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课题组.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问题 及监管[J].南方金融,2007(9):34-37. [5] 张德富. 第三方网上支付业务监管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 金融会计,2008(6):9-13. [6] 赵 昕,王 静.金融监管的新课题:第三方支付[J].电子商务 世界,2006(7):68-70. 责任编辑 卞宗元 颜白鹭: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的竞争与合作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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