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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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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具体考试内容: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具体考试内容: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10、其他知识:最新的时政知识。 考点的主次:法律、语文基础与公文写作、经济与科技、时政、职业道德、中国政府与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哲、毛概、历史等。建议大家按考点的侧重,合理分配复习时间。 法学基础知识理论一 第一节 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 一、法的概念 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的,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依据的,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者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各种社会规范的总称。 第二节 当代中国法的形式 一、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的,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法律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即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概括性最强的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法律的权力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方面它可以修改自己制定的法律;另一方面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目的或其事项范围主要有二:一是为执行法律,对某些行政管理事项作出规定,一般在有关法律中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国务院制定实施细则等,这被称为一般行政的授权立法;二是对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国务院可以直接制定行政法规,这被称为行政的职权立法。 四、地方性法规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即省级人民政府、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 此外,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在本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的法规。 五、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法规的通俗称谓,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县级,它们也可以制定法规,即县的自治法规。 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是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它们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中自治区的自治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法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并由后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此外,自治区和自治区中较大的市在一般性问题上还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六、规章 规章属于行政法律规范,包括两种:一种是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依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章,叫做部门规章,它与地方性法规基本上属于同一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另一种是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或本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章,叫做地方规章,其效力等级低于地方性法规。 法学基础知识理论二 2010-01-2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第三节 立法 一、立法概念 立法是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 二、立法程序 立法程序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活动中,所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 (一)提出法案 在中国现时期,全国人大主席团、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的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法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法案。 (二)审议法案 (三)表决和通过法案 全国人大审议的普通法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的修改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案,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四)公布法 在中国,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后,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法学基础知识理论三 2010-01-2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第四节 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就是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适用和实现。法的实施包括法的遵守、法的适用和法的执行三个方面。 (一)法的适用 法的适用的原则有:公民在法面前一律平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为准绳。 (二)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即各种法的约束力的通称。凡具有法的约束力的事物即具有法的效力。 1、法的对象效力 法的对象效力,是指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对什么样的人和组织有效,也称为法对人的效力,这里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所拟制的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的对象效力所实行的原则大体有四种: 其一,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和组织的国别为,本国的人和组织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受本国法的约束,一国的法不适用在该国领域的外国人和组织。 其二,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一国的法对它管辖地区内的一切人和组织,不论是本国的还是外国的,都有同样法的效力。本国人和组织如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的约束。 其三,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主张不论国籍或地域如何,侵害了哪国利益,就适用哪国法。 其四,综合或折衷原则。即以上三种原则的结合而以属地原则为基础的综合性原则。根据这一原则,首先,一国领域内的人和组织,无论是本国的还是外国的,一般适用该国的法;其次,外国人和组织以适用居住国的法为原则,但有关公民义务、婚姻、家庭、继承、特殊犯罪等,仍适用其本国的法;再次,依据国际条约和惯例,享有外交特权的人,则适用其本国的法。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采用这种原则。 中国也实行综合原则。这一原则在对中国公民、组织和对外国人、组织以及无国籍人的适用上,各有确定的内容:第一,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当两国法对同一问题规定不一致时,既要维护中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按国际条约或惯例处理。第二,中国法对外国人的适用问题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或法有另外规定者外,适用中国法。二是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 2、法的空间效力 法的效力的地域范围即法的空间效力。通常有三种空间效力范围: 第一,有的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即在一国主权所及全部领域有效,包括属于主权范围的全部领陆、领空、领水,也包括该国驻外使馆和在境外航行的飞机或停泊在境外的船舶。 第二,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这有两种情况,一是地方性法律、法规仅在一定行政区域有效,如中国有关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一是有的法律、法规虽然是由最高国家立法机关或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但它们本身规定只在某一地区生效,因而也只在该地区发生法的效力。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经济特区的立法就只适用于一定的经济特区。 第三,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如涉及民事、贸易和婚姻家庭的法律。一国法的域外效力范围,由国家之间的条约加以确定,或由法本身明文规定。 3、法的时间效力 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即指法的时间效力。 (1)法开始生效的时间,指法从何时起开始发生约束力。 (2)法终止生效的时间,指法的废止的时间。 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加以适用的效力。关于溯及力的规定大体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从旧原则,即新法没有溯及力。二是从新原则,即新法有溯及力。三是从轻原则,即比较新法与旧法,哪个处理轻些就按哪个法处理。四是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溯及既往,但旧法对行为人的处罚较轻时,则从旧法。五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新法对行为人的处罚较轻时,则从新法。 中国现时期主要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采用溯及既往的原则。 法学基础知识理论四 2010-01-2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宪法部分 从历年考题情况来看,宪法的考点主要集中在:宪法的最高效力、行政区划、特别行政区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历次宪法修正案修正内容等内容。另外与《宪法》相关联的《立法法》重点考点在本章一并提及。 【重点法条】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意思分解】 1、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第1条规定了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阶级结构是: (1)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 (2)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以知识分子为依靠力量之一; (3)以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政治联盟,爱国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3、第2、3条规定了我国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法学基础知识理论五 2010-01-2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回顾】 (2006年江苏真题B类) 13、我国的统一战线组织是一种( A ) A 政治联盟 B 经济联盟 C 思想联盟 D 群众组织 (2005年江苏真题A类) 16、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任务是( C )。 A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B反对“三权分立”,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D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2004年江苏真题A类) 38、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体系是( C )。 A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 B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徽、国旗、首都 C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 D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徽、国旗、首都 (2004年江苏真题A类) 2l、根据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 A )。 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民主集中制度 D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2005年国考真题A类) 106、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所遵循的原则是( A ) A 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B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创造性 C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 D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创造性 法学基础知识理论六 2010-01-2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重点法条】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第十一条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意思分解】 1、第6条有以下几层意思:(1)我国基本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里应区分作为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分配制度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分配制度的差异。 2、对于第7条,考生应注意:(1)国有经济与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同义语。(2)国有经济的地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3、了解第8条第1、2款的规定,重点掌握第3款: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政策是“鼓励、指导和帮助”。 4、重点掌握第11条:(1)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基础的政策是:“引导、监督和管理”。 法学基础知识理论七 2010-01-2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重点法条】 第九条第一款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意思分解】 以上两个条文关于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的基本规定,应注意: 1、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既可以属于公民所有,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但矿藏、水流只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第9条第1款)。 2、关于第10条规定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制度,读者可参见《土地管理法》有关条款。 【真题回顾】 (2008年国考真题) 102、下列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B)。 A.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B.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C. 土地全部属于集体所有 D.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2008年江苏真题C类) 28、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CD ) A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B 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C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D 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008年江西真题) 87、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下列自然资源中只能为国家所有的是(C )。 A 森林 B 草原 C 水流 D 荒地 经济知识指导之微观经济 2010-01-2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一、消费者理论 1、效用和边际效用 边效的指最后增加的一单位商品或劳务所具有的效用。 2、需求和供给 均衡价格被认为是经过市场的供应自发调节而形成的,即“看不见的手”的作用。 3、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 4、消费者行为的序数效用解释和差异曲线 序数效用的主要分析工具是无差异曲线。 消费者的购买受到消费者收入和商品价格的约束,这种约束可以消费可能线或预算线描述。 把预算线和无差异曲线结合,它们的切点就是消费者均衡点。 二、生产者理论 1、利润与成本 短期成本包括①不变成本;②可变成本;③边际成本(注意重点掌握);④平均成本;⑤平均不变成本;⑥平均可变成本;⑦总成本。 2、边际产量递减与规模报酬 边际产量递减规律是指如果一种生产要素的数量保持不变,不断地追加另一种生产要素到一定程度,最后追加的一单位可变要素所带来的产出增加量将越来越小。 掌握该规律对我们的经济分析和经济决策有重要意义。(要学会用此规律分析问题) 3、企业面临的市场需求。 4、均衡产量和均衡价格。 我们称能够获得最大限量利润的产量称为均衡产量。均衡产量应该是使边际收益等边际成本的产量,即厂商获得最大利润的条件是边际成本等边际收益。 三、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 1、现代企业组织和制度 从企业的资产组织形式看,企业可以分为以下三类,①业主制企业;②合伙制企业;③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与前者的区别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产权的社会化和量化)。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行使权力、表达意志的场所。 董事会作为公司法人,具有对公司财产的占有、使用、处置和重大经营决策权,但不直接进行经营管理,直接负责经营管理的是由董事会任命的总经理。 监事会是同股东大会选出的公司监察机构。 2、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偏离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经营目标主要主要三种:①销售收入最大化;②经理效用最大化;③内部人控制。 经济知识指导之宏观经济 2010-01-2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一、经济总量和总需求、总供给 1、宏观经济总量指标 1936年英国凯恩斯《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出版,标志着现代宏观经济的建立。 主要指标: ①国民生产总值(GNP)是指一国居民在一年内生产的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格总额; ②国民生产净值(NNP)由国民生产总值减占生产中固定资产的消耗得到的国民生产净值; ③国民收入(NI)这里的国民收入是狭义的,指全部要素的收入,在数量上等NNP减去政府的间接税; ④个人收入(PI)是经过再分配的国民收入,在数量上等国民收入减去社会保险税、公司未分配利润等,加上政府的养老金、失业救济金等; ⑤个人可支配收入(DI)个人可支配收入等个人收入减支所得税。居民用它进行消费和储蓄。在宏观经济分析中,个人可支配收入等总产出减去政府的税收再加上政府的转移支付; ⑥GNP价格矫正指数。它是名义GNP对实际GNP的比率。是衡量一国价格总水平的上涨程度。 ⑦国内生产总值(GDP)它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在其领土范围内,本国和外国居民生产的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格总额。 2、总需求 总需求是指对一国总产业的意愿总购买。在封闭经济中,总需求包括居民消费需求、企业投资需求和政府购买需求。如果考虑开放经济,则需要考虑加上出口需求。 3、总供给 总供给是指一国全部企业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总产出量。在封闭经济中,总供给等消费加储蓄加税收之和,如果考虑开放经济,则要加上进口。 总供给的问题取决于劳动的投入量即就业量。它受到名义工资和价格水平的影响。 4、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均衡 在市场经济中,总需求是决定总供给的重要因素。马克思曾经把个别商品的出售形象地比喻为“惊险的跳跃”。 二、经济增长、经济周期波动 1、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率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总体经济实力增长速度的标志,它体现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经济总量的增长速度。劳动和资本常常被看作是影响长期经济增长的两个基本要素。 2、经济增长方式及其转换 经济增长方式主要有粗放型增长和集约型增长两种。粗放型增长,是指在生产要素效率不变的情况下,主要依靠增加要素投入量而实现的经济增长。集约型增长则是指在要素投入数量不变的情况下,主要依靠提高生产要素效率而实现的经济增长。 3、经济周期 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都不可能表现为直线式的增长,而是呈现一定的波动。在时间序列,一国经济总量呈现扩张、收缩、再扩张、再收缩的变化。这种经济现象称为经济周期(亦称经济波动、商业循环)。 特征:①不仅表现在个别部门上,而是表现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上;②可以把一个经济周期看成四个首尾衔接的阶段;③具有反复性。 机制主要有:①银行信用的扩张和收缩导致经济波动;②投资的扩张和收缩导致经济波动;③企业家的创新活动对经济活动的影响。 4、经济波动的自发性 经济扩张和收缩存在累积效应。累积效应是由乘数效应和加速效应交织产生的。 乘数理论指出:单位自发性支出的增加会引起支出连锁地增加,从而使总产出以一种放大的形式增加。 由于经济波动的自发性,完全避免经济波动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政府应可以尽可能减少经济波动。最明显的政策主张有两个: 一是凯恩斯的政策,其特征是相机抉择。二是货币主义的政策,其特征是单一的货币规则,即通过稳定的货币发行使经济保持稳定。 三、通货紧缩和通货膨胀 通货紧缩一般认为,其主要原因是有效需求不足,也称为经济萧条。 通货膨胀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需求拉动的通货膨胀和成本推动的通货膨胀。 滞胀:高通货膨胀和高失业率的并存。 通货膨胀有以下效应:①再分配效应;②产出效应;③投机效应。 四、宏观调控(鉴于当前全球的经济形势,考生应把此部分内容作为2009年的重要考点进行复习) 1、财政政策效应 财政政策是指政府通过改变政府购买、转移支付、税收等手段,对总需求、总产出施加影响,促使宏观经济运行优化。增加政府购买、增加转移支付、降低税收都会使总需求扩张,所以称为扩张性财政政策,反之则是紧缩性财政政策。 2、货币政策效应 货币政策是指政府(中央银行)通过改变货币供给量影响总需求从而影响总产出的政策。增加货币量称为扩张性货币政策,减少货币供给量称为紧缩性货币政策。 3、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综合效应 ①扩张性财政政策加扩张性货币政策。也称双松政策。影响:使总产出有较大的增加,而对利息影响较小。 ②紧缩性财政政策加紧缩性货币政策。也称双紧政策。影响:对抑制总需求有很好的效果,对利息影响较小。 ③扩张性财政政策加紧缩性货币政策。影响:对总需求、总产出影响较小,而使利息显著提高。 ④紧缩性财政政策加扩张性货币政策。影响:对总需求、总产出影响较小,而使利息显著下降。 (注意不同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对经济的影响) 4、收入政策效应。在通货膨胀十分严重的时候,政府往往采用限制物价和工资上涨的政策。这种政策称为收入政策。 经济知识指导之国际经济 2010-01-2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一、国际经济贸易和WTO 1、经济国际化的趋势 经济国际化有如下表现:①国际分工进一步向纵深和广阔方向迅速发展;②国际贸易在克服保护主义障碍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③生产要素国际间流动更加频繁,突出表现在资本流动异常活跃,资本流动已经替代国际贸易成为促进经济全球化的最主要的的推动力量;④区域一体化出现了不同于以往的新特点。 2、国际贸易发展的基础和利益 3、国际贸易服务 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一个新特点是服务贸易的迅速增长。广义的国际服务贸易即相对于有形贸易的一切无形贸易,它除了包含狭义国际服务贸易概念的所有内容外,还包括海外投资的收入和支出。国际上普遍接受的是广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概念。 4、政府对进出口贸易的干预 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 5、从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WTO) 关贸总协定的最基本的原则: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市场开放原则。 1993年,关贸总协定主持的乌拉圭回合谈判顺利结束,决定成立WTO。 6、WTO的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 基本原则: ①国民待遇原则;(与本国相比)②最惠国待遇;(与其他国相比,注意二者的区别);③透明原则;④自由贸易原则;⑤公平贸易原则。 运行机制:部长级会议是WTO的最高决策机构。 7、对外开放的战略模式选择 ①初级产品出口导向型。这种战略模式强调发展中国家以本国廉价劳动力开发本国盛产的农、矿、特产等初级产品,出口创汇,然后用外汇进口制成品。 ②进口替代型。是指以国内生产的产品替代进口。 ③出口导向型。也称出口主导。其中对原来实行初级产品出口导向模式的国家,则称为出口替代,即用加工的初级产品、半制成品和制成品来替代初级产品的出口,并以此推动本国的工业化。 (重要考点,注意区别) 二、国际金融 1、国际收入与国际收支平衡 国际收入平衡表可以分为三个基本帐户:经常性帐户、资本项目账户、平衡项目帐户。 国际收支失衡的类型:①季节性和偶然性的失衡;②周期性的失衡;③结构性失衡;④货币性失衡;⑤不稳定的投机与资本外逃造成的失衡。 自动调节机制分为三类:①汇率调节机制;②收入调节机制;③货币调节机制。 政府调节国际收支的政策性:①外汇缓冲政策;②汇率调整政策;③需求管理政策;④直接管制政策。 2、外汇与外汇市场 3、汇率变动对经济的影响。(要掌握汇率对进口贸易、国内物价、国内生产、就业水平、产业结构和国际关系的影响) 4、国际直接投资与跨国公司。 按结构分,跨国公司可分为:横向型跨国公司、垂直型跨国公司、混合型跨国公司。 经济知识指导之金融经济 2010-01-2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金融经济 一、金融工具 1、货币及其形态 货币的四大职能:交换媒介、价值尺度、支付功能、价值贮藏手段。 2、金融工具 ⑴信用及信用形式。信用是以偿还本息为条件的暂时让渡商品或货币的借贷行为。所谓信用形式,就是表现借贷关系特征的形式。信用可分为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 商业信用——赊销商品,预付货款 银行信用——是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更高层次的信用形式。其在现代经济信用体系中占有核心的地位,占有主导作用。 国家信用——国债 消费信用——是指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信用,其形式多种多样。 ⑵金融工具和信用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债权凭证和所有权凭证(仅有股票一种)。 金融工具按金融市场交易偿还期划分,可分为长期金融工具和短期金融工具。短期的金融工具又称货币市场上的金融工具,包括本票、汇票、支票、大额定期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短期政府公债等;长期金融工具是指资本市场上的的金融工具,包括中长期政府公债和股票。(易出选择题,记往资本市场的比较少的两个,其余就是短期的) 3、利息和利率 了解利率的分类。 引起利率变动的因素主要有: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变动、经济的周期性变动、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 了解利率变动对经济运行发生的调节和杠杆作用。特别要注意利率对物价的影响。利率变动和物价变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当政府采取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时,松的货币政策导致价格和利率的反向变化。当政府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时,导致物价和利率的同方向变化。 二、金融市场 1、金融市场及其分类。重点要掌握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又称短期金融市场,指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金融工具的交易市场。资本市场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金融工具交易市场——证券市场和股票市场。 2、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是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场所。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主要有三种方式: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再贴率和公开市场业务。 3、证券市场。 证券流通市场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场、场外市场、二板市场。 4、证券交易。 包括现货交易、信用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股价指数被称为“经济的晴雨表”。 三、金融机构 1、金融机构的构成 银行类金融机构可以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 专业银行是经营指定范围的业务和提供专门性的金融服务的机构,包括开发银行、投资银行、储蓄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银行等等。 非银行机构包括保险公司、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信用合作社。 2、商业银行 3、中央银行。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 4、货币政策。货币政策的终极目标是稳定物价、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 中央银行一般性政策工具有以下三种: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率、存款准备率。 经济知识指导之产业经济 2010-01-2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产业经济 一、产业结构 1、产业结构的涵义 1935年,英国经济学家、新西兰澳塔哥大学教授阿•费希尔在《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中首先提出“三次产业” 这一概念。 西方国家 第一产业 以农业为主,畜牧业、游牧业、狩猎业、林业、渔业等 第二产业 以制造业为主,包括矿业 第三产业 建筑业、运输业 中 国 第一产业 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 第二产业 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和建筑行业 第三产业 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一般是指广义的服务业 (识记我国的分类即可) 2、研究产业结构的指标 3、影响产业结构的因素 一是资源总量、结构、相对价格以及可移动性。 二是需求结构的变化。包括: 以生理性要求为主导的需求阶段——人均GNP300美元以下的低收入阶段; 追求便利和机能的需求阶段——人均GNP300美元以上的收入阶段; 追求时尚和个性的需求阶段——人均GNP1500美元以上的高收入阶段。 三是国际关系的变化: 竞争性进口,即通过进口品的价格机制使国际市场上价廉物美的产品替代国内同类相对高价产品。 补充性进口,即在国内某些产业的生产受某些关键的供给品制约时,通过对这些关键产品和设备的进口来补充国内生产的不足。 进口替代,即为了缓解国内某些产业的生产对国外进口品的长期依赖,通过进口国外的先进生产技术和进行国内生产,以替代进口品。 出口导向,即本国某些产业以国际市场信号为导向,国内生产体系的运转……。 经济国际化,即整个国家的经济体系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循环,成为世界经济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以上几者的区别是重要考点,注意区别) 四是资源的转换率。 4、产业结构变化的规律 配弟—克拉克定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世行前副行长钱纳利等研究发现,超过人均300美元的临界点,制造业的附加值份额才会超过初级产业。超过人均800美元的以后临界点,工业中就业份额才开始超过初级产品中的就业份额。 在工业化初期,工业资源结构倾斜于劳动力;在工业结构趋向重工业化时,工业结构是以资本密集为主的;随着工业结构高加工度化,技术(知识)又将成为工业资源结构的最重要的因素。 对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的界定:一般做法是,把研发费用占某一产业总值5%以上或劳动力中有5%以上的自然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专家的产业称为密集型产业。把两项指标超过10%的产业称之为高技术密集型产业。 5、产业结构变化的原因 6、经济起飞中的产业结构变动 7、产业结构转换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二、产业组织 产业是一系列相关企业的集合。 产业经济是指发生在产业中的经济活动,不包括纯技术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 企业在产业经济中的地位 企业不是从来就有的,它的出现经历了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当社会生产力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这时企业便诞生了。亚当•斯密认为,分工创造的生产力是企业存在的原因。企业一经产生,就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较之其他形式的经济组织,它能够进行更有效率的配置资源,组织生产,满足社会的需要。 市场结构指的是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而这些关系在现实市场中的综合反映就是市场的竞争和垄断关系,市场结构是一个反映市场竞争和垄断关系的概念,它是现代产业组织理论中最基本的概念和研究主体。 1.市场结构的含义 在产业组织理论中,市场结构是指企业市场关系的特征和形式,反映市场竞争和垄断的关系。包括:卖方之间的关系;买方之间的关系;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市场内现有的买方、卖方与正在进入或可能进入该市场的买方、卖方之间的关系。 2.市场结构的基本类型 (1) 完全竞争市场 完全竞争市场是不存在垄断,竞争程度最高的市场。它的主要特征是:产业集中度很低。 产品同一性很高。不存在任何进入与退出壁垒。完全信息。 (2) 完全垄断市场 完全垄断市场不存在任何竞争,主要特征是:产业绝对集中度为100%,市场上只有一个提供产品的企业。没有替代产品。进入壁垒非常高。 (3) 寡头垄断市场 寡头垄断是一种很普遍的市场结构形式,主要特征是:产业集中度高,产业市场被少数大企业控制。企业之间既相互依赖又相互竞争。产品基本同质或差别较大。进入和退出壁垒较高。 (4) 垄断竞争市场 它是一种比较接近现实经济状况的市场结构,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且偏向于完全竞争。主要特征是:产业集中度较低。产品有差别,这是垄断竞争与完全竞争之间的主要区别。进入和退出壁垒较低。企业能自由进入退出市场。 市场行为是指企业在市场上为实现其目标(如利润最大化和更高的市场占有率)所采取的适应市场要求不断调整的战略性行为。 企业的市场行为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1.以控制和影响价格为基本特征和直接目的的市场价格行为,包括价格竞争行为和价格协调行为。 2.以促进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为主要内容的促销行为,如广告行为。 3.以产权关系和企业规模变动为基本特征的企业组织调整行为,如兼并行为。 4.企业技术进步。 纵向一体化指上下游企业的控制权合二为一,进行一体化的经营决策。 企业实行纵向一体化的目的:提高技术效率、节约交易成本、保障供应、避免政府干预。 价格约束是指在特定流通渠道内的上下游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对各方的采购、销售价格进行限制,从而达到控制渠道关系、分配渠道内利润的目的。 常见的价格约束的形式有: 1.特许费。 2.转售价格维持。制造商在契约中对零售价格做出最高或最低限价的规定。 3.歧视性价格折扣。 4.进场费。一般经济越是发达,连锁店的规模越大,进场费也就越高 常见的非价格约束的形式有: 1.制造商限制销售商的顾客覆盖范围 2.制造商规定销售商不许经营与制造商商品直接竞争的商品 3.销售商对供货商采取的限制其销售对象的行为 4.制造商强迫销售商购买其它产品 三、产业政策 1、产业结构政策 产业结构政策是国家制定的为协调产业结构内部比例关系并推动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政策措施,其要求是根据一定时期内一国经济结构的内在联系提示产业结构的发展趋势及过程,并按照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发展规律确定主导产业部门及其在产业发展中地位和作用。 2、衰退产业调整和成产业保护 3、产业组织政策 政治指导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1 2010-01-2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考试分析】 本部分的考点主要包括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从历年真题来看分值一般在2-4分,常见考察形式是重要考点的识记理解和运用哲学原理分析有关问题,故复习时务必在记忆的的基础上学会理解运用。 【考点精讲】 一、唯物论(2个核心、2大原理) 2个核心:物质、意识 物质(客观实在性)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物质是对一切可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的抽象,它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意识(反映性) 1、(起源)意识与人脑: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 2、(本质)意识与客观存在: (近似、能动、原形)意识是对客观存在近似的、能动的反映;任何意识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都能从客观实在找到原形,也即没有被反映者就没有反映。 (内容与形式)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形式是主观的;意识体现了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2大原理: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 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 (多样性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世界是多样的,又是统一的;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物质世界的统一,是多样性的统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具有物质统一性。 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原理、意识能动性原理) 1、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原理,即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的起源和本质的原理。 2、意识的能动作用,亦称为主观能动性,指意识能动地反映世界和指导实践,通过实践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的特点。具体三方面表现①认识世界;②指导实践、改变世界;③对人体生理活动的控制和调节。 二、辩证法(2个核心、3大规律、4对范畴) 2个核心:联系、发展 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就是关系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说。 联系(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 1、(内部要素及相互之间的关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2、(客观性)联系是客观的,凡真实的联系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人们可以从事物的固有联系中把握事物,但决不能用臆想的联系代替真实的联系,否则将陷入诡辩论。 3、(普遍性)联系是普遍的,任何事物内部和外部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环节并通过它体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4、(多样性)联系在内容上和形式上是多种多样的。 引申概念:系统(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 a、(整体性)系统具有其部分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整体特性; b、(结构性)系统的性质不仅取决于构成系统的各要素的性质,更取决于这些要素的组成方式即结构。 发展(永恒性、普遍性) 1、(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本质)是创新。 2、(永恒性、普遍性)过程论5:a、世界上没有永恒存在的事物;b、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c、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d、一切事物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e、因此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而不是具体事物的集合体。 3大规律:质量互变律、否定之否定、对立统一律 质变量变律(区别与联系-转化与渗透) 1、质、量、度 a、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规定性。质和事物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b、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 C、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要掌握适度原则。 2、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a、区别: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连续性的中断(即非连续性)。量变一般不显著,速度缓慢,质变则变化显著、迅速;事物变化是否超越量变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量变和质变的区别具有相对性。 b、联系:相互转化和相互渗透 相互转化:量变向质变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向量变转化,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拓道路; 相互渗透:量变中渗透质变,即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部分质变;质变中渗透量变,即在质变中包含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3、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由部分质变到根本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相互交替、以至无穷。 否定之否定(辩证否定观、否定之否定) 1、辩证否定观 a、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种因素,肯定是事物中保持其存在的因素,否定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因素; b、肯定和否定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c、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内在矛盾引起的客观的自我否定:它是发展和联系环节的辩证统一,即扬弃。 2、否定之否定 辩证的否定是经历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有规律的过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 对立统一律(矛盾规律)(同一与斗争、内因与外因、普遍与特殊、两点与重点)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否承认矛盾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根本焦点。 1、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 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2、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说明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a、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b、区别:普遍(一般)只大致包括特殊(个别)的一部分、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被包括在一般之中; c、联系: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质或属性。任何事物都是普遍和特殊的统一。普遍和特殊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4、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关系原理 a、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b、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c、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坚持两点论中的重点论,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 4对范畴: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辩证关系) 现象与本质 1、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2、区别与对立: a、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b、现象中有真象和假象。真象是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是从反面歪曲表现事物本质的现象,不能把它同标志主观反映范畴的错觉混为一谈。 c、现象和本质的区别与对立具体表现为:其一,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本质是同类现象的共性。其二,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其三,现象表现于外,是表面的,可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深藏于内,是深刻的,靠理性思维才能把握。其四,现象是丰富多样的,本质是单纯的。 3、辩证统一: 本质是现象的根据,决定现象,总要通过现象来表现;现象总是表现着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一切事物都有现象和本质的辩证统一。 必然与偶然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2、区别与对立: a、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 b、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决定的; c、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它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3、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 a、相互依存: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 b、偶然性一定与必然性相互联系而存在,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偶然性为必然性的发展开辟道路; c、在一定条件下,两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原因与结果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关系的一对范畴。 2、关系特点:因果联系有时间顺序的联系,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并非任何前后相继现象存在因果关系。 3、辨证关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 a、相互依存: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没有无因之果和无果之因; b、相互作用:原因引起结果,结果又反作用于原因,使结果转化为原因,原因则转化为结果。 c、相互转化: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在特定的因果链条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不能例因为果或倒果为因。在不断发展的因果链条中,两者的区分又是不确定的,即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也就是“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 4、因果联系具有客观普遍性和复杂性。 PS:否认因果关系的客观性-非决定论-唯心主义 可能与现实 1、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2、相互对立: a、现实性是指现在的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实际存在性,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 b、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中、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各种趋势。 3、可能性的复杂性及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依存和转化 a、把握可能性这一范畴,要注意区分:可能和现实;可能和不可能;现实的可能和抽象的可能即非现实的可能(看根据和条件是否充分,前是后非);多种可能性(特别是两种相反的可能);性的量,即概率的大小。 b、立足现实,认识可能性的复杂性,创造条件使事物的可能性成为现实。 政治指导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2 2010-01-2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三、认识论(3个核心、3大规律) 3个核心:实践、认识、真理 实践(物质性、直接现实性、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观点,它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1、(主观见之于客观)实践是人类特有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一切活动,特别是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 2、基本特征: a、(物质性)唯物主义实践观与唯心主义实践观的区别; b、(直接现实性)实践与认识的区别; c、(主观能动性)人的实践活动与生物消极适应活动的区别; d、(社会历史性)实践是人和社会的存在方式。 3、基本形式:物质生产;社会关系;科学实验及精神生产实践。 认识(反映论、能动性、创造性) 1、(能动的反映论)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a、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b、揭示出人的认识所具有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 c、强调能动性和反映性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 2、(能动性)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就是主体获取并加工、处理客体信息的过程,需要发挥人的信息选择机制和信息重构机制的作用。 3、(创造性)人的认识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摹本”,并且为改造客观事物提供“蓝图”。 真理(客观性、具体性) 1、(真理和谬误相伴而生,既有原则区别,又相互包含和转化)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 2、(客观性)a、真理中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b、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 3、(具体性)真理的具体性是指真理是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主观对客观的符合,它要受条件的制约,并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离开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真理就是抽象的、无意义的。 3大规律: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认识发展律、真理发展律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实践决定认识,认识指导实践)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根本(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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