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
C 92
备案号 J H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制 药 机 械 行 」P-标 准
JB/T 20065.1--20065.5-2005
塑 料 瓶 瓶 装 联 动 线
塑 料 瓶 理 瓶 机
空 气 清 瓶 机
模 具 式 计 数 装 瓶 机
电 磁 感 应 铝 箔 封 口 机
2005-02-14发布 2005-08-01实施
匡虱 舅之 之月录和IL-5欠革 导员 鉴黔 发布
ICS 11.120.30
C 92
备案号:15306-2005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制 药 机 械 行 」-标 准
JBIT 20065.3-2005
空 气 清 瓶 机
Cleaning machine
2005-02-14发布 2005-08-01实施
国氯详旦 月醚手ue-欠*L -1Z员 鉴纷 发布
JB/T 20065.3-2005
前 言
本
是根据堵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1448修订版)和GB/T 1.1-2000, GB/T 1.2-2002标准
化工作导则的要求编写的。
本标准由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制药装备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迪尔制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川、李宏众、吕志清、徐兴国、郭万升。
.田/T 20065.3-2005
空 气 清 瓶 机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瓶空气清瓶机的型号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使用说明书、
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用压缩空气清洁瓶子的空气清瓶机(以下简称清瓶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的各
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226.1-2002 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0111利用随机数般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6769 金属切削机床 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
3 型号和标记
3.1 型号编制
规格代号:按清瓶机最大生产能力,瓶/min
单机代号:KQ一表示空气清瓶机
3.2 标记示例
KQ 60型:表示最大清瓶能力为60瓶/min的空气清瓶机。
4 要求
4.1 工作条件
4.1.,气源:无油、无水、无杂质,经过滤洁净的压缩空气,压力为0 AMPa一M MPao
4.1.2 电源条件:电压AC, 220 x (1土10%)V或解,380x(1士10%)V,频率50x(1士2%)比。
4.2 材质要求
JB/T 20065.3-200.5
4.2,, 直接接触气体的零部件应用低碳奥氏体不锈钢制造。
4.2.2 其他材质应无毒、耐腐蚀或经防锈处理、无微粒析出。
4.3 外观要求
4.3.1清瓶机外部结构应简洁,无不易清洁的狭缝和死角。
4.3.2 零部件外露结合面的边缘应整齐均匀,不应有明显错位。
4.3.3 铭牌、警告标志、功能识别标记和接地符号应醒目、经久耐用。
4.4 结构要求
4.4.1管道焊缝应平整,管路连接采用快开式卫生接头。
4.4.2 清瓶工位应有透明的可视罩板。
4.4.3 在气源进口前应有压力检测装置。
4.5 功能要求
4.5.1 生产速度:
清瓶机在标示的速度范围内速度应可调,并显示生产速度。
4.5.2 清瓶功能:
应能完全清除瓶内固体微粒、灰尘等。
4.5.3 保护功能:
进瓶装置缺瓶、卡阻时,应自动停机、及时报警。
4.6 性能要求
4.6.1 运转性能:
空载运转灵活、平稳、无阻碍,电气控制系统无异常现象。负载运转时应送瓶到位,清瓶、出瓶各
工位动作准确、可靠。压缩空气管路连接处不应有气体泄露。
4.6.2 清瓶质量要求:
空气清瓶后的瓶子内不得有异物。
4.6.3 噪声:
负载运转噪声声压级不大于70dB(A).
4.7 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4.7.1 电气系统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 5226.1-2002中8.2.3的规定。
4.7.2 电气系统的绝缘电阻应符合GB 5226.1-2002中19.3的规定。
4.7.3 电气系统的耐压应符合GB 5226.1--2002中19.4的规定。
4.7.4 电气系统的保护接地电路应符合GB 5226.1-2002中8.2的规定。
4.7.5 电气系统的按钮应符合GB 5226.1-2002中10.2的规定。
4.7.6 电气系统的指示灯和显示器应符合GB 5226.1-2002中10.3的规定。
4.7.7 电气系统的配线应符合GB 5226.1-2002中第14章的规定。
4.7.8 电气系统的标记、警告标志和项目代号应符合GB 5226.1-2002中第17章的规定。
4.7.9 电气控制系统采用PELV作防护的应符合 GB 5226.1-2002中6.4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工作条件
24
JB/T 20065.3-2以巧
5.1.1 气源检验:用2.5级压力表检验气源压力。
5.1.2 电源检验:用电压表和频率计测量电源条件。
5.2 材质、外观和结构检验
查验所用材料的材质证明资料,机器外观和结构。
5.3 功能试验
5.3.,生产速度试验:
在标示的生产速度范围内进行调速试验,将清瓶机速度由低速逐步调至标示的最高速度,输人
瓶子,负荷运转30nun,用转数表或秒表测数,测试调速效果和清瓶能力。
5.3.2 保护功能试验:
模拟缺瓶卡阻时,目测检验是否停机报警。
5.4 性能试验
5.4.1 运转性能试验:
5.4.1.1 空载试验:
空载启动清瓶机,速度由低至高运行,进行不少于2h的机械性能测试。
5.4.1.2 负载试验:
清瓶机空载试验合格后,进行负载试验,输人瓶子,模拟正常生产程序运行30min,确认各机构动
作的同步协调。
5.4.2 气路系统密封试验:
连接气源,用感官法检验是否漏气。
5.4.3 清瓶质量试验:
清瓶机正常工作后,随机置人不少于50个标记含有异物的瓶,经清瓶后,在出瓶口处挑出带有
标记的瓶,借助照明和放大镜目力检验清洁后的瓶子内有无异物。
5.4.4 噪声试验:
清瓶机在最高生产速度、负载运转状态下,用声级计按GB/T 16769的规定测试。
5.5 电气系统试验
5.5.1 电气系统的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绝缘电阻、耐压试验分别按GB 5226.1-2002中19.2,
19.3,19.4的规定进行检验。
5.5.2 电气系统的保护接地电路、按钮、指示灯和显示器、配线及标记、警告标志和项目代号分别按
GB 5226.1-2002中8.2,10.2,10.3、第14章和第17章的规定进行检查。
5.5.3 电气控制系统(指操作控制装置、面板等)采用PELV作防护的按GB 5226.1-2002中6.4的
规定检查。
6 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清瓶机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清瓶机由制造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按表I的规定逐台检验,合格的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2弓
dB/T 20065.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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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类 别
表1 出厂检验项目
检 验 项
一 般 项
主 要 项 4.2,4.5,4.3,4.6,
6.2.2 清瓶机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合格项时,允许退回修整并进行复验,复验仍不合格的,判
定该产品为不合格品。
6.3 型式检验
6.3.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鉴定或投产鉴定时;
b)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进,可能影响性能时;
c)长期(2年以上)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最近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及产品认证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6.3.3 抽样:
型式检验的样机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按GB/T 10111的方法抽取10%作为样机,检
测一台。
6.3.4 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中,若电气安全性能要求的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绝缘电阻、耐压性能有一项不合
格,即判定该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若其他项有两项不合格时,允许在已抽取的样机中加倍复测不
合格项,仍不合格时,则判定该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
7 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与贮存
7.1标志
7.1.1 清瓶机标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标牌应固定在产品的明显部位。标牌应包括下列
内容:
a) 产品型号、名称;
b)主要技术参数;
。)产品编号及制造日期;
d) 执行的标准代号;
e)制造单位名称。
7.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应有“向上”、“重心”、“怕雨”、“由此起吊”等
标识。
7.1.3 运输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 6388的规定。
7.2 使用说明书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 9969.1的规定,具有产品原理、结构、安装、调试、操作、保养及故瘴
处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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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20065.3-2005
了.3 包装
7.3.1 清瓶机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有关规定。
7.3.2 包装箱内应附有下列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d)本标准规定的材质证明书,仪器仪表、传感器等校验合格证。
7.4 运输
产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铁路、公路和水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75 贮存
产品装箱后,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室内或有遮蔽的场所,不得露天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