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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县望海寺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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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县望海寺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沾益县望海寺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第1章 总则 1-0-1 为指导沾益县望海寺新区的开发建设,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等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特制定本规划。 1-0-2 本规划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 1-0-3 本规划以《沾益县城总体规划》为依据进行编制。 1-0-4 望海寺新区位于沾益县城南部,紧靠现状建设用地,东靠机场用地,西至铁路,北起环城南路,南至农场以北,面积约为1.95平方公里。 1-0-5 ...
沾益县望海寺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沾益县望海寺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第1章 总则 1-0-1 为指导沾益县望海寺新区的开发建设,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等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特制定本规划。 1-0-2 本规划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 1-0-3 本规划以《沾益县城总体规划》为依据进行编制。 1-0-4 望海寺新区位于沾益县城南部,紧靠现状建设用地,东靠机场用地,西至铁路,北起环城南路,南至农场以北,面积约为1.95平方公里。 1-0-5 在本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城市建设,均应服从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1-0-6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说明书和图则组成。 1-0-7 本规划的解释劝属沾益县城乡建设局。 第2章 土地使用分类与用地兼容性 2-0-1本规划的土地使用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分类、代码均与该标准相一致。 2-0-2用地兼容性,即城市用地与建筑互适性,规划确定了使用性质的某一地块中,某些性质的建筑允许建设,对用地及环境没有干扰和影响;而另一些性质的建筑在某种条件下才被允许建设。本规划范围内用地兼容性分为可相容和有条件相容两类(具体规定见附表)。 第三章 规划原则 3-0-1新区的用地功能,道路系统、景观环境要与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协调一体。 3-0-2按照新区所处位置及发展潜势,总体规划所确定功能与规模定位,配置与组织设施与空间。 3-0-3充分利用和照顾建设现状,组织到新区整体结构之中。 3-0-4集约利用土地,成街成片紧凑开发,提高土地效用。 3-0-5生态原则乃是21世纪的主题、新区要从营造高效的生态环境的高度,尊重自然环境、分配空间、确定分项指标和组织绿地系统。 3-0-6 21世纪也是文化世纪,新区要争取成为建设文化的新标志,同时加强文化设施的配置和新区的文化内涵的素质。 3-0-7规划设计要高起点、高标准,但也要考虑到可能性与可行性,注重可操作性。 第四章 性质与功能定位 4-0-1根据望海寺新区所处位置及总体规划用地布局,确定望海寺新区的性质与功能定位如下:县城除党政机关外的政府办公、相应配套的商业和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部分居住及教育设施。 第五章 布局结构 5-0-1根据望海寺新区用地特点及与总体的关系,确定本区规划结构特点为三轴、三心。 第一节 轴线 5-1-1规划在本区中部规划南北向轴线作为本区发展的主轴线,也做为与旧区联系、呼应的轴线。由此轴线带动全区的功能配置。 5-1-2规划沿320国道改线段形成新区副轴线,以此带动行政、办公、商业的延伸。 5-1-3规划在新区中部东西向干道以北设商业地带,由东西向轴线将三个地块自然贯穿。 第二节 中心 5-2-1 行政-绿化中心 在轴线北端,布置绿化广场,围绕广场布置行政、办公设施尤其是中部绿地更是整个新区的中心。 5-2-2 文化-商业中心 在轴线中部,规划文化广场,围绕广场安排图书馆、博物馆及商业设施。 5-2-3 居住-教育中心 新区南部为居住区,居住区中部为居住区服务设施,接合新区整体功能配置并安排职业中学,形成居住-教育中心。 第六章 用地布局 第一节 公共建筑用地 6-1-1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办公建筑是本区建设的重点,行政办公用地主要位于新区北部,与新建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相呼应,围绕广场及中心绿地布局。 6-1-2文化设施 文化设施主要集中在新区中部,并与商业设施适当混合,在新区中部,中心绿地以南,围绕广场布置博物馆、图书馆,并在其两侧的商业地块内布置电影院、音乐厅。另外,广播影视中心、新闻出版中心等及其它一些小型文化娱乐设施结合行政办公建筑布置。 6-1-3商业服务设施 在320国道以北,沿街布置部分商业设施,并可安排少量宾馆、金融建筑;在新区中部安排两块大型商业设施,分别位于11、13地块内,并结合商业广场布置电影院、音乐厅等文化设施。 6-1-4文化教育设施 在新区南部,结合居住区中心,布置职业中学一所。 6-1-5体育运动设施 在10号地块,靠近南盘江处布置体育健身中心,包括田径场、健身中心等。 第二节 居住用地 6-2-1新区居住用地主要位于南部,根据城市总体所确定路网,将其分为四个居住组团,其同构成居住小区。 6-2-2由于城市道路的分割,将新区南部居住地段划分为6个地块,除去一个职业中学外,面积共有33.7ha。 6-2-3依据有关规范,结合沾益县的实际情况,本次规划建议适当降低开发强度、降低住宅建筑的层数,以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城区环境,居住建筑以5层为主,适当安排一些4层、6层建筑以丰富空间环境。 6-2-4居住小区总容积率控制在1.0左右,平均建筑密度25%左右。根据沾益现状居住状况及未来对居住建筑的要求,确定本区户均建筑面积采用100m2;则本区可容纳约2500户左右,按户均3.5人计算,可容纳约9800人。 6-2-5承接新区南北主轴线,本次规划将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如小学、幼托、购物中心安排在中部,其余四个组团围绕其布置。各组团设中心广场、绿地;以建筑的围合形成街坊,增强居民之间的交往及丰富居住区外部空间。 6-2-6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各项用地占居住总用地的比例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以满足居民生活的基本需要。 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用地平衡指标控制表 用地构成 居住小区 居住组团 住宅用地(%) 55-65 60-75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8-27 6-18 道路用地(%) 7-13 5-12 公共绿地(%) 8-15 5-10 总用地(%) 100 100 6-2-7根据小区规模考虑同时内新区内其它地区混杂的居民服务。本小区设小学、幼托各一所。 6-2-8在园区中部设购物中心,并可配建集贸市场。每处面积为3000-5000m2。建筑形式可采用底层商业或单独建造两种方式,小区管理设施可与商业中心合并建设,各组团内设居民委员会,每处建筑面积60-100m2。 6-2-9居住小区机动车道路面宽度控制表 道路类别 道路红线宽度 路面宽度 小区道路 12 7.0-9.0 组团道路 ―― 5.0-7.0 宅前道路 ―― 2.5-3.0 6-2-10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公共停车位指标表 类别 单位 机动车 自行车 商业服务设施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 4 行政管理设施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2 8 小学 车位/100学生 0.2 8-10 中学 车位/100学生 0.4 30-50 第三节 绿化系统 6-3-1规划原则 6-3-1-1望海寺新区综合利用各种绿化手段,既突出城市中心区的现代镇,又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原则。 6-3-1-2绿化设施体现系统化思想,以点带线、以轴带面,与原有自然景观资源共同构筑精晰完整的绿化网络,达到处处见绿、处处渗绿。 6-3-1-3绿化与各类广场相交融、体现新区设计“以人为本”。 6-3-1-4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 6-3-1-5在整体功能结构布局中体现复合功能整合发展的生态原则,达到新区建设和功能完善的有机性。 6-3-2 绿地系统 6-3-2-1规划强调效益并以生态型城区作为园区建设的目标,规划绿化用地52.70公顷占总用地的26.97%。 6-3-2-2根据总体设计,本次规划在新区中部设大型公园,作为全区的中心。各地块及功能中心围绕广场展开,广场均要求有较高的绿化率,形成绿化点。另外,结合现状地形在各地块及居住区内部安排街头绿地或组团绿地。 6-3-2-3规划强调道路绿化的配置,沿主要干道两侧均安排绿化带,并在新区两侧南盘江及铁路两侧安排生态的防护林带,形成带状绿化系统。 6-3-2-4规划将水引入区内,规定沟渠断面不低于10米,沿沟渠两侧安排绿化,形成滨水绿带。 6-3-2-5按照生态型新城区的建设目标,要求本区有较高的绿化率,各单位内部增加绿化用地,形成“绿化面”,与“绿化点”和“绿化线”一起构成本区的绿化网络。 第四节 道路交通规划 6-4-1道路交通用地 本区规划道路交通用地为44.381ha,占总用地的22.71%,其中城市道路用地36.78ha,社会停车场用地为1.60ha,广场用地为6.00ha。 6-4-2道路系统 6-4-2-1本区承接总体规划所订交通网络,以方格网为主,按照道路分类,可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个等级。 6-4-2-2位于新区北部的环城南路,规划中将其拓宽,形成贯穿城区的东西向快速干道,并将接上高速公路,规划断面为60米。 6-4-2-3本区内主干路结构为“二纵二横”二纵为新区东西两侧的道路,道路断面分别为40米和34米,其中东侧滨江路是城市环路的组成部分,二横分别是新320国道及商业区南部道路、断面分别为34米和42米,这两条路是新区与铁路的西侧联系的交通通道。 6-4-2-4次干路主要是除快速路和主干路以外的总体规划所确定道路,断面以24米为主,其中中心绿地两侧道路为体现其礼仪性,适当增加绿化带及人行道宽度,断面为60米。 6-4-2-5支路为联系各主干路、次干路之间的道路,宽度为12至15米。 6-4-2-6考虑分期建设,未来将现有320国道改造成为步行通道。 6-4-3广场系统 6-4-3-1 市政广场 位于轴线庄端,承接党政机关办公大楼,以较工整、图案化的大片绿地为主,形成庄重、壮观的气氛。 6-4-3-2绿化广场 位于新 320国道以南,以绿化为主,并作为中心绿地入口。 6-4-3-3文化广场 位于中心绿地南端,结合图书馆、博物馆的分布,通过绿化,硬地与其中的雕塑、小品有机的结合,形成富有层次和文化内涵的景地。 6-4-3-4商业广场 位于两个商业街区中部,以硬地为主,结合柱廊等小品。 6-4-3-5居住区中心广场 位于各居住组团之中,结合绿化,安排儿童游戏、老人活动场地,形成居民活动的中心。 6-4-4停车设施 在4号地块内安排大型停车场,在体育中心、商业中心内设公共停车场,各居住组团内安排小型停车场。结合停车场,设车辆维修、加油等设施各地块内配建相应停车位。 6-4-5长途汽车站 改造现有汽车站,增加其用地,增建候车室。 6-4-6 道路沿线建筑后退 考虑道路能行及景观要求,本次规划对建筑后退红线做出控制,具体数值见各地块控制指标。 第七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7-0-1沾益县望海寺新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主要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燃气以及管线综合工程规划、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和消防规划。 7-0-2充分重视市政工程设施对新区发展的物原支撑作用。认识到新区市政设施的现代化,既是新区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之一,又是新区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标志,更是新区招商引资必备的硬环境。因此,同步甚至超前建设完备的新区市政设施,是创造新区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新区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重要物质保障条件。 第1节 给水工程规划 7-1-1规划主要原则 7-1-1-1给水工程规划应保证供应所需水量,并符合水质水压要求; 7-1-1-2给水工程考虑近远期结合,超前作好新区建设准备,与周边地区(如配套住宅区)协调考虑、增强给水能力; 7-1-1-3严格保护水源,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管理; 7-1-1-4节约用水,统筹协调好新区生活、生产的不同需要;工业生产用水应充分考虑重复使用。 7-1-2用水预测 望海寺新区规划总用水量为1.18万吨/日。 7-1-3水源及管网规划 7-1-3-1望海寺新区的城市供水主要由城北自来水厂提供, 该区所需水量应由全县统一协调供给。县城水源主要来自牛过河水库。 7-1-3-2新区的给水管网考虑分区的分期建设,留有适当余地,并采用分片供水,各分片间以连通干管相连。片区给水管网采用环状布置方式,供水主干管结合道路建设分期形成供水环,具体给水管网布置详见规划图。 第2节 排水工程规划 7-2-1规划原则 7-2-1-1排水系统充分考虑区内自然地形、水系,进行合理分片,雨水 7-2-1-2应就近排入水体,污水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7-2-1-3 管网布置简捷,排水管布置于地形坡降适当、集水区内较低地段,节约工程造价及经营费用; 7-2-1-4 整理新区内河网水系,蓄排结合,拓宽部分河道宽度,并适当开辟水体; 7-2-1-5 近远期结合,分期建设实施。 7-2-2排水体制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新区的要求,并与沾益县城总体规划协调,新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即用管道分别收集雨水和污水,各自独立形成一系统,雨水就近排入河道,污水经各级污水管收集后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河道。 7-2-3雨水排水系统 7-2-3-1沾益县望海寺新区内有良好的雨水排放条件,区内雨水根据自流原则,由各级雨水管网逐步汇集,就近排入水体,并最终汇流至城市水网。 7-2-3-2雨水量计算采用曲靖市暴雨公式。 7-2-3-3新区雨水干管顺道路坡降,由北向南铺设。在新区东侧各主干管排水口处加设小型提升泵站,保证雨水顺利排放。 7-2-4污水管网规划 7-2-4-1新区污水总量为0.96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位于新区的东南侧。 7-2-4-2污水管道采用枝状网布置,顺道路坡降由北向南铺设,收集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在新区东北角设置污水提升泵站,保证污水输送。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 7-3-1规划主要原则 7-3-1-1 新区内电源点的布置在确定了电源的类型和容量后,综合新区内的具体条件和发展的要求,合理选择电源点的位置; 7-3-1-2 线路走廊尽量集中,以避免新区内电力线走向混乱,影响美观。 7-3-2用电负荷预测 新区最大供电负荷为4.03万KVA,同时系数取0.7, 功率因素取0.8, 则新区10KV变电所容量为3.53KVA以上。 7-3-3电力建设规划 根据负荷预测,在各个地块内分别设置10KV变电站,装机容量根据实际建筑量相应设置。电源及配电线路:新区的用电电源来自新区南部的35KV变电站,10KV配电线路采用环状网布置,地埋敷设,分别通至各地块内的10KV变电站。 第4节 电讯工程规划 7-4-1规划原则 7-4-1-1 邮电设施建筑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合理确定新区内邮电设施配置标准; 7-4-1-2 邮电设施布局同用地发展一致,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道路开辟的同时,预埋电讯电缆管道,并合理进行电讯分区; 7-4-1-3充分考虑利用现有邮电设施基础,近远期相结合。 7-4-2邮政规划 规划在新区西部建设邮电通讯中心一处,含邮政中心与电话局。 7-4-3电信规划 7-4-3-1本区市话装机容量为8000门左右。 7-4-3-2新区与其它电讯交换区之间以局间中继多芯光缆相联系。区内电讯电缆采用管道敷设,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重要的主干路由应采用迂回线路,构成环形网络,以保证通讯要求。 7-4-3-3新区内除发展通常的电讯业务外,还应积极发展移动通讯和无线寻呼业务,引进先进通讯设备,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此外,工业园区内还应积极发展公用电话,提高电讯服务水平,园区内按2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公用电话,在公共中心等人流集聚量大的地段,可适当提高密度至50米服务半径。 第5节 燃气工程规划 7-5-1规划主要原则 7-5-1-1按照新区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合理确定新区燃气供应标准; 7-5-1-2 近远期结合,一次规划,分期实施; 7-5-1-3近期供气以民用为主,远期逐步扩大供气范围; 7-5-1-4 输气干管应以远期的供气需要确定管径,并考虑与周边地区的协调。 7-5-2用气量预测 气源采用天然气,新区用气量由全县城统一协调供给。规划近期燃气供应应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规划用气耗热量为5250万兆焦/年,折合规划用气量为145万立方米/年。 7-5-3供气管网及设施 规划燃气输配系统采用中低压两级系统,燃气中压管网以环网结构为主,低压管网相对分片。在新区南部设置燃气中低压调压站。具体管网及设施分布详见规划图。 第6节 管线综合规划 7-6-1规划主要原则 7-6-1-1各阶段相结合,安排管线空间时,要考虑留有余地,对可能发展的管线,应留相应的空间; 7-6-1-2 管线的埋深要满足各种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管线与建筑物,道路与管线及管线与管线之间要保留一定的水平和垂直距离,以满足技术,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7-6-1-3各种管线的设计要采用统一的坐标系统和标高系统,以避免发生混乱和互不衔接; 7-6-1-4 新区地下管线和道路建设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以避免重复投资和开挖路面等。 7-6-2管线综合 沾益县望海寺新区内各种管线的布置从建筑红线向中心线方面平行布置次序为:在道路的西、北侧,依次为电讯电缆、污水管道;在道路的东、南侧,依次为电力电缆、给水管道、燃气管道、雨水管道。 第7节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7-7-1规划目标 7-7-1-1大气环境: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城市达到国家二类标准。 7-7-1-2地表水环境:各供水水库引入渠等水源保护国家二类标准,城市河湖达到四级标准;城市以外下游水体保持农田灌溉标准。 7-7-1-3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90%。 7-7-1-4环境噪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及城区交通噪声低于国家标准。此外,要控制电磁辐射污染,实行有关防护规定和安全卫生标准。 第8节 环卫设施规划 7-8-1垃圾收运与处理 新区日产生活垃圾量约为20吨。居民生活垃圾清运率要达到100%。规划垃圾收集方式为垃圾箱收集袋装垃圾,通过密封式垃圾车运至新区南部垃圾中转站并最终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垃圾收集箱的服务半径为80―200米,垃圾中转站的服务半径为1500米。中心区主要商业街道按每25-50米,次干道和支路每50-80米,主干道80-100米的标准设置废物箱。 7-8-2公共厕所 规划在新区内按不大于400-500米的服务半径布置公共厕所,在中心区及人流量大的地段适当提高公厕密度,公厕采用水冲式。选址应定在隐蔽处,使不有碍城市景观,又较易寻找。规划住宅区应设化粪池,粪便经无害化处理后可排入新区污水管网,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第9节 消防规划 7-9-1按消防规范要求,按五分钟责任服务半径设置消防站。在中心区主要道路两侧按每120米设置消防栓,居住区内按150米间距配置。消防栓采用地上式,宜靠近交叉路口,消防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给水管网系统合并,消防用水主要由城市给水管网供给,紧急情况可发挥新区内河流水网的优势,作为后备消防水源。 7-9-2新区内的主、次干道和支路为消防车的主要通道。新区内新建各类建筑物应充分考虑消防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防火规范,满足消防间距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八章、经济技术指标 沾益县望海寺新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 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ha) 比例(%) 1 R 居住用地 28.29 14.49 2 C 公共建筑用地 60.75 31.09 其 中 行政办公用地 23.68 -- 商业金融用地 15.51 -- 文教体卫用地 21.56 -- 3 T 对外交通用地 1.21 0.62 4 S 道路广场用地 44.38 22.71 其 中 道路用地 36.78 -- 广场用地 6.00 -- 社会停车场用地 1.60 -- 5 U 市政设施用地 2.47 1.26 6 G 绿化用地 52.70 26.97 其 中 公共绿地 33.23 -- 防护绿地 19.47 -- 7 E 河流水域用地 5.58 2.86 合 计 总用地 195.38 100.0 沾益县望海寺新区规划建筑量汇总表 序号 项 目 建筑面积(m2) 比例(%) 1 住宅建筑 306800 33.49 其中 居住区公建 10000 -- 2 公共建筑 580100 63.32 其 中 行政办公建筑 289900 -- 商业金融业建筑 233200 -- 体育建筑 3000 文化娱乐建筑 34000 -- 教育科研建筑 20000 -- 3 对外交通建筑 7200 0.79 4 市政设施建筑 22000 2.40 5 合计 916100 100.0 第九章、规划控制 9-0-1为合理利用土地,利于土地开发与建设管理,本规划对每一地块作出地块编号、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的控制。 第一节 用地控制 9-1-1用地使用控制是指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定。本次规划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性质、用地边界、用地面积等。 9-1-2城市用地按照所担负的不同城市功能,划分为为同性质的用途类型,如居住、公建、工业、仓储等。各地块详细用地性质详见《地块控制一览表》。 9-1-3用地边界是指用以界定和区分相邻地块使用的界线,通常由道路红线、地块界线及山体、湖泊、江海等自然界线组成。 9-1-4用地面积指由道路红线和地块界线围合而成的水平投影面积,是规划地块细划后用地性质明确的地块面积。各地块面积详见《地块控制一览表》。 9-1-5考虑到土地的适用性与土地市场的需求,允许按兼容用途的原则,通过规划管理过程进行调控。 第二节 环境容量控制 9-2-1环境容量控制是为了保证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按照建设用地所能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对土地开发做出合理的控制和引导。其控制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等。 9-2-2容积率(far)是指某一地块上指定性质建筑面积总和与地块面积的比值。它直观地反映了该地的土地开发强度。 far=sa/s far--容积率 sa--该地块上的建筑面积总和 s-该地块土地面积 9-2-3规划区内各地块的规划容积率依照《地块控制一览表》中容积率的规定。开发者对该地块的开发强度不得超过该地块的容积率指标要求。 9-2-4容积率的有关特别规定: 9-2-4-1容积率可以转让,转让只能在相邻地块进行(相邻地块是指同一街坊的地块);转让只能在同种性质地地块或性质相容的地块之间进行,转让的额不得大于两地块中容各率较小地块的40%。 9-2-4-2容积率的奖励补偿:每提供1平方米的开放空间,奖励建筑面积1-2.4平方米;在达到本地块绿地率指标外,每提供1平方米的公共绿地,奖励建筑面积1-5平方米或由规划主管部门核定执行。 9-2-4-3对于总面积大于3公顷的大地块,在开发过程中如进一步划分小地块(小于1公顷)时,其开发强度可按规定进行调整细分后小地块的建筑面积总和不得超过原大地块所规定的限度。 9-2-4-4对于沿街道、城市广场等开阔地段的小地块,其容种率可适当提高。由规划主管部门核定执行。 9-2-5建筑密度是指地块内建筑影而与地块总面积的比值。 EMBED Equation.3 地块建设中建筑密度只能小于或等于《地块控制一览表》中关于建筑密度的规定值。 9-2-6绿地率是指规划用地中绿化用(即用于栽植树木、花草和布置园苑、水面等的用地)面积与该建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之比。包括绿地、铺装地面及水面等。规划范围内各地块绿地率指标按照《地块控制一览表》的有关规定制定,不得低于绿地率指标的规定值。规划范围内对向公众提供开放空间和进行平台绿化、竖向绿化的建设项目实施建筑面积补偿。具体措施由当地规划部门规定。 第三节 建筑建造控制 9-3-0本规划区中对建设项目进行建筑后退的控制,分建筑后退城市道路红线和后退该项目的用地边线两各情况控制。后退城市道路红线按道路系统规划中的规定,后退用地边线按以下规定执行: 9-3-1大人流建筑、影剧院,、文化活动中心等,为满足人流集散,须设置集散广场。其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规定的2倍,或由规划主管部门核定执行。 9-3-2当边界外为非道路的未建设区进,南北向后退距离为建筑高度的0.9倍,东西向为0.3倍。 9-3-3当边界外是河流、湖泊、永久性绿地、高压线走廊时,由规划主管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核定其后退距离。 9-3-4高层建筑与用地边界的南北向间距,在建筑高度小于60米时,按建筑物高度的0.5倍后退(裙房按其高度的0.6倍后退);超过60米以上部分,建筑物每加一层,其后退红线增加1米,且与边界间距须大于12米。高层建筑与用地边界在东西向的侧距,建筑高度小于60米时,按建筑高度的0.25倍后退(裙房按其高度的0.32倍后退);建筑物每增加1层,其间距递增0.50米,且距边界最小距离大于6.5米。 第四节 交通指标控制 9-4-1出入口方位: 9-4-1-1出入口离主干路交叉口(主+主)不得小于100米,离主次干路交叉口(主+次)不得小于70米,离次干路义叉口(次+次)不得小于50米;且出入口相互间距(包括非机动四和机动车出入口)在主干路上不得小于10米;或不大于10米;在次干路上不得小于7米,或不大于5米,否则只许右转。 9-4-1-2大人流量公建如影剧院、大礼堂、体育馆等布置在次干路交叉口附近时须采取措施,使人流、车流出入口距交叉口不小于80米。 9-4-2停车位: 各类用地需按其使用性和开发强度设置足够的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库)。公共停车场在各类公建附近的停车位规划值参照《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中有关规定取值。 9-4-2-1机动车停车场用地面积按当量小汽车停车位计算。露天停车场按每车位25-30平方米计;室内停车库每车位30-35平方米计,自行车停车场按每车位1.5平方米计。 9-4-2-2公共停车场(库)出入口位置按下列规定行: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交叉点附近,且距离交叉口大于50米;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的出入口应设在次干路和支路上。 9-5-1控制指标一览表。 第十章、城市设计框架 第一节 原则 10-1-1本区的景观设计满足现代功能要求,创造宜人的现代化城市形态。体现新区中心标志性景观环境和城市“窗口”形象。 10-1-2尊重自然,城市以自然环境为背景,多层次有机的布置人工构筑物,达到建筑与自然的融合,并形成宜人的建筑体量与尺度,求得人―城市-自然的和谐统一,创造生态型的城市环境。 10-1-3保持和发展城市文化特色,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场所感和归属感。 10-1-4人是城市活动的主体,城市设计中考虑以人为中心设计绿地、广场开放空间与建筑群体,创造宜人尺度的公共活动环境和人引以为豪的心理环境。 第二节 框架 10-2-1城市特色景观区 10-2-1-1行政办公建筑景观区 位于新区北部,以行政办公建筑为主,建筑设计注重行政办公建筑庄重感,体现本区为行政中心的城市意象,其中320国道以北建筑考虑与旧区的协调,建筑以传统风格为主,以南则以现代风格为主,体现现代化新城区的面貌。 10-2-1-2商业景观区 位于新区中部,11、13号地块,体现城市现代化标志,建筑以广场为中心,大容量开发为主,籍此形成整个新区的视觉焦点,体现新区繁华、富有活力的城市意象。 10-2-1-3居住建筑景观区 位于新区南部,以富有特色的建筑通过多种围合手段,形成多个街坊、共同构成居住组团、小区、建筑以4-6层为主,形式可考虑在现代化的基础上适当收入一些民族化、地方化的符合,以创造富有人情味、文化氛围的居民小区。 10-2-1-4 绿化及文化景观区 位于新区南北主轴线上,以广场绿化、低密度的文化建筑构成,是新区以“绿心”也是居民休闲娱乐的主要场所,建筑设计注重文化内涵,体现与自然环境的交融。 10-2-2轴线 本区为一主轴、二次轴结构,沿轴线两侧建筑应注重建筑原外在形式及群体关系,塑造良好的对外城市形象,同时轴线也构成了本区的景观通道。 10-2-3城市景观节点 10-2-3-1本设计利用容积分配塑造中心地标,标志此地段作为城市中心之意象,并考虑其做为交通动线端景来确定其位置。从此设计构思出发于北部行政中心广场西侧、中部中心绿地两侧设立高层建筑,并以此为视觉焦点建立视觉走廊,籍此增强场所识别性和完善地区指认系统。 10-2-3-2区内有三条横向道路穿越铁路与城市其它部分连通,是新区的入口空间设计加强此地段之门户感,以突出本地段作为入口节点的城市意象。另外,在轴线北端,也作为本区的门户区域,以承接北部党政办公大楼,建立明确的入口意向。 10-2-3-3本次规划强调广场空间的营造,围绕中心轴线、设立不同性质的广场,具体见“道路交通”中“广场”一节。 第三节 城市人文景观与文化特色 10-3-1本设计贯彻“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尊重地方风貌和人文环境,发展城市文化特色,使市民产生确认同心理,达到对人的关怀,创造满足生理、心理需求的城市环境。 10-3-2人文景观 主要为人文活动景观,包括市民的休闲活动、商业购物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节假日旅游活动等,设计中充分考虑市民人文活动的需要,为市民活动提供良好的空间环境。 10-3-3文化特色 主要是城市的文化内涵,包括城市的民俗活动、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市民传统心态特色、文化观念等;设计中考虑本地区文化特色构成的城市特有的人文景观,并反映在城市物质环境中,形成本地区具有文化性的建筑形式与风格、空间组织等。 PAGE 21 _975403725.unknown _975404898.unknown _975403692.un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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