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组教材之一------药品管理法培训null药品管理法培训药品管理法培训生产基地内训材料
主讲人:喻长杰相关法规相关法规一、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规范(局令):
现有局令20多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总则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药品管理
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
药品监督
法律责任
附则
总则总则立法目的
适用范围
立法宗旨
执行机构
药品生产企...
null药品管理法培训药品管理法培训生产基地内训材料
主讲人:喻长杰相关法规相关法规一、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
(局令):
现有局令20多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总则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药品管理
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
药品监督
法律责任
附则
总则总则立法目的
适用范围
立法宗旨
执行机构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药品生产企业管理一、新办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生产许可证》:DA、有效期5年
《营业执照》:市工商部门
《立项批文》:省药监或经委
二、新办药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
人员;
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质量管理机构及仪器;
质量管理规章
。三、药品生产必须遵守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国家
;
批准的生产
(工艺变更需SDA批准);
生产记录完整 ;
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药品必须进行质量检验;
可以委托生产(需SDA或授权DA批准),但不能委托质量检验。药品经营企业管理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新办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DA,零售:市县药监部门;有效期5年
《营业执照》:市县工商部门
新办药品经营企业必备条件:
人员;
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质理管理机构和人员;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经营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进货检查验收
购销记录
处方核对,中药材标明产地。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DA,有效期5年
制剂范围:
本单位临床需要,市场上没有;
需DA批准;
需进行质量检验;
需凭处方使用;
不得在市场销售
医疗机构购药规范:
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建立处方核对制度;
建立药品保管制度。药品管理药品管理一、药物临床前研究: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合成或制备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
生物制品还包括有: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材料的质量标准、保存条件、遗传稳定性及免疫学的研究材料;
样品;
送交DA,由SDA审批。二、药物临床研究:
SDA批准,遵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临床试验、生物等效性试验
Ⅰ期临床试验: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药代动力学、给药
Ⅱ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适应症、安全性(必须)
Ⅲ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风险评估报告(必须)
Ⅳ期临床试验: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药品管理药品管理三、药物临床实施条件: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三级甲等医院);
知情同意书、临床试验研究手册、研究方案;
伦理委员会;
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SDA规定的生物制品、境外生产的临床研究用药物必须由SDA指定的药检所进行检验;
临床研究药物不得销售。
四、药物临床研究管理:
GCP管理规范;
取得批文后2年内必须实施,每年向SDA或DA提临床研究交进展报告;
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研究管理:
境外注册的药品或进入Ⅱ期临床药物(预防用疫苗除外)
任何国家发现的严重不良反应和非预期不良反应必须报告SDA
临 床研究报告必须报SDA备案。药品管理药品管理五、新药分类:
新药和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两类
国家药品标准:
《药典》、批准药品标准。
药典委员会
药品检验机构六、药品分类管理:
处方药、非处方药;
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放射性等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进口药品管理:
《进口药品注册证》(SDA)
《进口药品通关单》(DA)
以下三类进口药品必须由药检所进行检验:
SDA规定的生物制品
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药品管理药品管理七、对假药规定:
药品所含成份与标准不符合的;
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没有批准文号或进品注册号的;
需检验而未检验即销售的;
变质的;
被污染的;
所用的原料药未取得批准文号;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的范围的。八、对劣药规定:
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
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
超过有效期的;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未经批准的;
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价格和广告管理药品价格和广告管理药品定价形式有: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药品广告管理:
DA批准、发批准文号;
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在医药专业杂志上可以);
药品广告不得下列内容:
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有奖、赠予等促销方式;
国家机关、医药权威部门、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下列药品不能做广告宣传:
麻醉、精神、医疗毒性、放射性、戒毒等药品;
明令停止或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试生产的新药。药品监督药品监督监督机构:SDA ,省、市、县各级DA
监督方式:
对新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批;
对《药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发放和年审;
对药品委托生产进行审批管理;
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不收费);
对GMP、GSP企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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