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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手册

2011-10-10 29页 pdf 659KB 1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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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手册 海通证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介绍材料提纲(拟) 前言 ..................................................................................................................................................2 第一章 .......................................................3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一、...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手册
海通证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介绍材料提纲(拟) 前言 ..................................................................................................................................................2 第一章 .......................................................3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一、 ...................................................................3 积极的国家政策是中小债成长的土壤 1. ...............................................3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的政策 2. ...................................3 企业债券审批体制改革为中小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契机 3. ...............................4 各级发改部门为中小债的协调、审批提供了诸多便利政策 二、 ...................................................................4 有力的地方推动是中小债发展的基石 三、 ...................................................4 海通证券丰富的承销经验是中小债发行的保障 第二章 .......................................................................................6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简介 一、 ...............................................6 产品概要——中小债具有低准入、易操作的特点 1. ...................................................................6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准入门槛相对较低 2. ...............................................................6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操作程序简便 二、 ...................................7 发行中小债对地方政治和区域经济具有较强的积极意义 三、 ...........................7 发行中小债对中小企业发展具有较强的战略意义和战术意义 1. ...................................................................................................................7 战略意义 2. ...................................................................................................................7 战术意义 第三章 ...........................................................8 海通证券承做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主要优势 一、 ...............8 优势之一:海通证券高度重视中小债业务,并为之投入了大量资源 二、 ...............8 优势之二:海通证券拥有成功发行集合债券的宝贵经验和创新 三、 ...................................................9 优势之三:海通证券具备优秀的债券定价能力 四、 .....10 优势之四:海通证券具备与发改委各司畅通、有效、完整的沟通渠道。 五、 .................................10 优势之五:海通证券具备余额包销的强大资本实力强大 六、 .........................................................11 优势之六:海通证券具备强大的销售能力 第四章 .............................................................................................................13 参与各方职责 第五章 .....................................................................................14 海通证券及债券融资部简介 一、 ............................................14 海通证券-中国最具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券商 二、 ........................................................27 海通证券债券部-中小集合债的行业领军者 前言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一种创新型的企业债券融资方式,统一组织、统一增信、集合发行 的设计大大简化了企业债券的审批、发行手续,提高了发行效率,是当前债券市场上的重要 创新。这种创新型的企业债券融资方式,自推出以来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有效解决 了地方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获得不少地方政府和众多中小企业的青睐。 海通证券作为当前中国资本市场上最具实力投资银行之一,依靠自身强大的资本实力、 成熟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操作经验、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在行业内率先推出了创新型的中 小企业集合债券增信方案,为中小企业进行高效率、低成本融资提供了成熟便捷的融资途径。 第一章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一、 积极的国家政策是中小债成长的土壤 1.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的政策 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自 2000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国办发[2000]59 号文件)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 施,各地区、各部门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 2003 年 1 月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指出“国家采取措施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 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造条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直接融资”。 各省市累计出台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多达 200 余件,研究出台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措施: 包括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加强市场开拓与对外合作、 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 2009 年 11 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9]36 号),明确指出要稳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规模。2010 年 3 月,温家 宝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 题。 2. 企业债券审批体制改革为中小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契机 国家发改委发改财金【2008】7 号文实现了企业债券发行由“审批制”向“核准制”的 过度,对企业债券市场的影响最为积极。下表分析了该文件与发改财金【2004】1134 号文 和发改财金【2007】602 号文的主要差异: 主要条款 【2004】1134 号文 与【2007】602 号文 【2008】7 号文 差异性 所谓 “ 两步 并一步” 先核定规模,后核 准发行 直接核准发行 程序更加简便 快捷 所谓 “ 企业 债不再与项 目挂钩” 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累计发行额不 得超过项目总投资 的 30%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累计发行额不得超 过项目总投资的 60%; 收购产权(股权)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 60%; 调整债务结构,不受比例限制需就提供 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 补充营运资金规模不得超过发债总额 的 20% 募集资金投向 范围拓宽,要求 下调 债券余额 合并计算短融与企业债券规模 不再合并计算短融余额(个别负债结构极 不合理的企业除外) 增加发行空间 结论:发改财金【2008】7 号文的颁布使得企业债券市场向许多缺少固定资产建设项目 的企业敞开大门;特别是具有短期还贷压力或财务费用过重的企业也可以利用企业债募集资 金来改善债务结构。 3. 各级发改部门为中小债的协调、审批提供了诸多便利政策 近年来,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 动创新和催生产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创新型融资工具,得到了各级政府的 高度认可。各级发改部门纷纷出台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给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和发改部门也积极开展了大量的协调和沟通工作,为中小企业集 合债券的组织和申报提供了诸多便利。 特别是 2010 年 8 月份,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明确表示大力支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将 在审批环节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开辟“绿色通道”,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在上报后将得到优先 审批,优于产业债和城投债;并正着手研究具体支持措施,例如将考虑取消对中小企业集合 债券募投项目的相关限制、在审批过程中引入预审机制等。 二、 有力的地方推动是中小债发展的基石 在国家支持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的政策环境下,一些地方政府也积极推进中小债的发行工 作。在协调担保或再担保企业、争取财政贴息方面,地方政府极大的发挥了自身优势,充分 整合了当地资源。从成功发行的案例和海通证券的实际操作案例中,地方政府的支持不可或 缺。 2009 年 4 月成功发行了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大连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协调了 大型的优质国有企业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最终使债券信用级别达到 AA。为了有效降低企 业融资成本,大连市财政还给予了中小企业债券发行人每年 2%的财政贴息。 2010 年 4 月由海通证券主承销的 10 武汉中小债,获得了武汉市委、市政府的全面配合 和大力支持。该债券创新性的采取了“担保+再担保”的担保体系模式,这种双重担保模式 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10 武汉中小债的成功发行为武汉当地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崭 新的融资渠道,集合债券融资模式也逐渐获得了武汉当地企业的认可。2010 年 1 月,在武 汉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武汉市第二期中小企业集合债上报至国家发改委。 2010 年 5 月,在常州市政府的支持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组织了江苏省第一 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2010 年常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申报工作。常州市主要领导多 次组织专门会议,协调各有关部门,推进常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工作。在常州市政 府的大力推动下,常州中小债由常州市大型国有企业提供担保,提高了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 信用评级,为后期的审批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目前,湖北省级中小债也正在积极进行上报前的准备工作,在湖北省科技厅的协调下, 湖北省为本期债券提供了财政贴息。 此外,在海通证券的协助下,北京、黑龙江、河北、广东、浙江、云南、河南、陕西、 四川等省市发改部门都已经着手在当地组织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工作,各地政府对担 保、贴息等方面都对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三、 海通证券丰富的承销经验是中小债发行的保障 集合债券作为新兴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越来越获得各地政府、中小企业的认可,中小 企业集合债券已成燎原之势。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将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提升至战略高度的投 资银行,也是最具发行经验的承销机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点,海通证券成功设计了完善 的创新性方案,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广。 第二章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简介 一、 产品概要——中小债具有低准入、易操作的特点 1.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准入门槛相对较低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财金【2008】7 号文的相关规定,企业发行债券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 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的企业净资 产不低于 6000 万元,每一家参选企业均需满足此条件。  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 企业所属行业、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 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 的 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 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 过发债总额的 20%。  企业管理、治理结构完善、经营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  企业负债负担轻、盈利能力强、成长性好、现金流稳定。  主体行业相关性越低越好。 集合债券虽为集合发债,但每一个企业的发债要求均需满足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 2.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操作程序简便  主承销商进行尽职 调查并撰写募集说 明书;审计机构出 具三年连审财务报 告;信用评级机构 出具信用评级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担保 机构出具担保函。  领导小组确定主承销商、 审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律师事务所.  担保机构在符合发债条件 的初选企业中做尽职调查 ,挑选愿意担保的企业。  省级发改委向国 家发改委转报企 业债发行申请材 料,牵头人与省 级发改委充分沟 通,争取在较短 时间内实现申报 材料的转报 上报国家发改委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申报文件准备 确定中介机构,担保机构 提前进场发债计划请示及批复 除担保外的中介机构统一进场提高效率 担保机构 进场初选 主承销商等进场 增信评级 设计担保方案 发行成功 发行操作程序  牵头人向当地政府请示,政府 主管部门同意组织发行本次中 小企业集合债券,并明确牵头 单位,或成立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进行发债宣讲,动员 企业申请,确定筛选标准,选 择符合发债条件的优质企业。  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当地政府资 源敲定集合债券的担保方,并 尽可能的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财 政支持。 通过牵头人、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的配合实现最终发行成功精心准备,确定企业遴选标准  主承销商进行尽职 调查并撰写募集说 明书;审计机构出 具三年连审财务报 告;信用评级机构 出具信用评级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担保 机构出具担保函。  领导小组确定主承销商、 审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律师事务所.  担保机构在符合发债条件 的初选企业中做尽职调查 ,挑选愿意担保的企业。  省级发改委向国 家发改委转报企 业债发行申请材 料,牵头人与省 级发改委充分沟 通,争取在较短 时间内实现申报 材料的转报 上报国家发改委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申报文件准备 确定中介机构,担保机构 提前进场发债计划请示及批复 除担保外的中介机构统一进场提高效率 担保机构 进场初选 主承销商等进场 增信评级 设计担保方案 发行成功发行成功 发行操作程序  牵头人向当地政府请示,政府 主管部门同意组织发行本次中 小企业集合债券,并明确牵头 单位,或成立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进行发债宣讲,动员 企业申请,确定筛选标准,选 择符合发债条件的优质企业。  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当地政府资 源敲定集合债券的担保方,并 尽可能的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财 政支持。 通过牵头人、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的配合实现最终发行成功精心准备,确定企业遴选标准 二、 发行中小债对地方政治和区域经济具有较强的积极意义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可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对当地政治、 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 (1)当地政府可抓住政策支持的历史机遇,为中小企业开辟新融资途径,为健全地方 融资体系提供了新思路;  (2)扩大政府及区域在全国的影响力,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将资金投放到有发展潜 力的企业,有利于实现政府产业规划、布局;  (3)集合债券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提高企业在产业体系中的层次,改变企业增 长模式,促进企业跨越式发展,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 (4)中小企业是吸纳劳动就业的主要渠道,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可以有效解决当地 劳动力就业难题,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保证地方的和谐稳定。 三、 发行中小债对中小企业发展具有较强的战略意义和战术意义 1. 战略意义 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门槛较低,是中小企业接触资本市场的最佳渠道;  发行集合债券的过程实质上也是发行人优化管理流程、规范财务制度的有效途径;  集合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可以树立企业稳健经营、诚实信用形象;  通过前期债券融资可以使投资者关注企业、了解企业、熟悉企业,为今后的股权融资奠 定好的基础,可以说,发行中小债是企业上市的预演。 2. 战术意义  集合债券是完全区别于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可以为企业 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 集合债券为企业提供中长期的资金,可以有效改善企业财务结构,提高企业财务稳健性;  目前利率处于历史地位,集合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同时直接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发行集 合债券可以大幅节约融资成本;  缓解资金紧张局面,同时,募集资金可以作为项目资本金投入,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的杠 杆作用。 第三章 海通证券承做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主要优势 发行周期控制难 主体信用级别低,统一增信存在困难,发行成本的控制难度 合规募集项目少 沟通协调难 发行风险(包销风险)大 流动性风险 海通证券凭借自身强大的资本实力、销售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项 目上的丰富经验,能够有效克服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存在的多种特有困难,具备承做中小企业 集合债券的极大优势: 一、 优势之一:海通证券高度重视中小债业务,并为之投入了大量资源  2009 年以来,海通证券把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作为未来几年投资银行业务的战略方向及 重点,决心将其打造成为海通证券债券业务的品牌。海通证券力争为各地中小企业提供 长期、持续性的融资服务。目前仅在湖北一省,海通证券就已经运作了三只中小企业集 合债券,包括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开发区三个层级,其中武汉市中小债已经成功发 行,武汉市开发区中小债已经上报至国家发改委,湖北省级中小债也正在积极进行上报 前的准备工作。  海通证券债券融资部作为债券承销的专业部门,有近 60 人的专业队伍,为了配合公司 战略,我们专门组建了 20 余人的中小债发行承销团队,负责中小企业债项目的技术研 发、项目承做;有着丰富的中小企业债券项目运作经验。  由于集合债券的包销风险很大,海通证券已经为中小债业务计提了总额超过 30 亿元的 专项风险准备金,专门应对中小债业务中可能发生的余额包销风险。 二、 优势之二:海通证券拥有成功发行集合债券的宝贵经验和创新方案 2010 年 4 月 28 日,10 武汉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成功发行。此外,海通证券还先后在湖北、 浙江、云南、绵阳、常州等省市承做了多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其中武汉市第二期中小企业 集合债券、常州市中小债等多只集合债已经上报或正在积极准备上报至国家发改委。我们从 众多集合债项目中取得了极为宝贵及完整的项目操作经验。根据我们的经验,中小债的技术 难度远远大于一般企业债券,其核心难点主要在于成本控制和时间控制: (1)在成本控制上: 由于中小企业普遍主体等级偏低,增信上存在难度,普通的生产型企业没有为中小债担 保的动力、近期政府融资平台也不能够再提供对外担保,这些困难使得中小企业债成本控制 难度大大增加。海通证券依托已有集合债发行的成功经验,可综合各方需求和实际情况,为 中小债设计合理的期限结构与增信方案,通过存续期内的含权设计,最大限度的为企业降低 成本。 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海通证券勇于创新,债券发行方案设计创造了很多个第一:第一 个提出定向转让选择权的概念并付诸实施,第一个附回售权但不注销的企业债券发行方案, 第一个以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基准的浮动利率方案,这些创新不但为发行人节省了财务 成本,而且为海通证券积累了宝贵的创新经验。 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增信方案设计上,海通证券凭借自身优秀的资源整合能力,创新 性地推出了一套完整可行的增信方案,可以将债券的信用级别直接提升至 AAA,票面利率 与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相比,将具备较大的优势,体现了直接融资相对于间接融资的优势所 在。 (2)在时间控制上: 集合债企业筛选、各中介机构的协调、与主管机构的沟通等整个流程的各个方面无一不 是中小债的特有困难。发行人可能处于不同行业,自身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募集项目千差万 别;同时中小企业债涉及主管部门较多,沟通渠道复杂;各中介机构、政府牵头人如何有效 协调,这些都需要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 海通证券拥有丰富且成功的实践经验,在 10 武汉中小债企业筛选中,我司协助政府牵 头方、中介机构,先后排查了 58 家企业;武汉二期中小债,先后排查了 100 多家企业;近 期的武汉三期中小债排查了 470 余家企业。 通过大量的实践,我司在与各中介机构的协调、与主管机关的沟通上积累了大量的经验, 形成了流畅的沟通机制和管理流程,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申报。由我司承做的武汉 开发区中小债从 2009 年 11 月份中介机构进场到 2010 年 1 月份上报申请材料,在两个月左 右的时间完成了申报过程;2010 年常州市中小债从 2010 年 3 月开始动员宣讲、4 月份中介 机构进场、5 月份上报申请材料,现场工作时间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根据我们的经验,如果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市级中小企业集合债 券可以在两个月内完成申报,省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可以在三个月内完成申报。 三、 优势之三:海通证券具备优秀的债券定价能力 10 年武汉中小债票面利率为 4.66%,比同期限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低 0.75%,体现了直接 融资与间接融资的优势所在。10 武汉中小债票面利率比发行当日同级别一般企业债的到期 收益率还低 130BP;与近 3 年发行的中小企业债相比,在主体信用等级、债项等级都相对较 低的情况下,票面利率依然处于最低水平。 债券名称 发行人 主承 销商 发行日期 期限 (年) 发行额 (亿) 票面利 率 债项 等级 主体评级 2010 武汉中 小企业集合 债券 武汉当代科技 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等5家企业 海通 证券 2010-4-28 3 2 4.66% A+ BB+~BBB- 2009 大连市 中小企业集 合债券 大连尚艺玻璃 集团有限公司 等 8家企业 中信 建投 2009-4-28 3+3 5.15 6.53% AA BB+~BBB- 2007 中关村 高新技术中 小企业集合 债券 北京和利时系 统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等4家企 业 招商 证券 2007-12-25 3 3.05 6.68% AAA A-~A+ 2007 年深圳 市中小企业 集合债券 深圳市远望谷 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等 20 家企业 国家 开发 银行 2007-11-14 5 10 5.70% AAA BBB-~A+ 四、 优势之四:海通证券具备与发改委各司畅通、有效、完整的沟通渠道。 中小企业集合债由于发行人所处行业及募投项目较多,因而所涉及的国家发改委专业司 也较多,项目审批的快慢及成功与否直接取决于与专业司的沟通情况。多年来海通证券与国 家发改委等主管机关保持着有效、流畅的沟通,尤其近几年,随着大量中小企业债的沟通与 申报,我们与发改委各专业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沟通渠道,能够及时掌握各专业司最新的审 批思路及人员情况,在项目筛选及后期审批中把握先机、有效调整,大大缩短集合债的发行 时间,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发行人利益。 固定资产投资司  产业协调司 基础产业司 高技术产业司 五、 优势之五:海通证券具备余额包销的强大资本实力强大 中小企业集合债由于发行主体信用级别较低、增信难度较大,发行时容易出现包销风险, 因而需要选取具备包销能力的投资银行以确保成功发行。海通证券凭借雄厚的资本实力,确 保选择最佳时机完成债券的发行。  海通证券在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有最高 45 亿元的拆借额度,各主要商业银行对海通 证券都有授信;  海通证券作为 12 家创新试点券商之一,是创新类券商中第一批被人民银行批准,可 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最高发行 额度为 20 亿元;  海通证券是目前国内证券行业资本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证券公司,注册资本 82.3 亿 元。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市值 1575 亿元,公司净资产 434 亿元,均位 社会发展司    能源局  项项目目申申报报可可能能涉涉及及的的 发发改改委委专专业业司司 农村经济司  经济贸易司  列证券行业第 2 位 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总资产 净资产 六、 优势之六:海通证券具备强大的销售能力 海通证券实力雄厚、信誉优良,债券营销网络遍布全国 60 个大中城市,在全国拥有 200 多家证券营业部和证券服务部,拥有包括政府投资机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 公用事业集团、大型国企及其他企业在内的各类机构客户群。在多年的业务拓展中,与各大 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广泛的销售渠道可 以使海通证券实现与债券投资者的充分沟通,从容应对市场的波动,保证债券发行成功。 此外,常年的客户积累与销售实践使海通证券对不同投资者群体的投资需求有着充分的 把握,能够根据债券的不同类型有针对性的寻找投资客户,保证债券的低成本发行。 以 2007 年 7 月 4 日同时发行的三支品种、期限与信用级别完全相同的企业债券为例, 我们承做的 07 首发债的利率最低而销售过程却最顺利,这充分证明了海通证券在恶劣市场 环境下的债券销售能力。 20070704 20070704 20070704 发行日期 民生证券 海通证券 银河证券 主承销商 5.12% 10年 8亿元 07首发债 5.20% 5.20% 票面利率 发行期限 发行规模 债券简称 10年 5亿元 07三一重工债 10年 8亿元 07渝能源债 2009 年与 2010 年,海通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参与发行了交通银行次级债券、民生银行混 合资本债、深圳发展银行混合资本债、兴业银行次级债券等多只金融债券,累计发行总额超 过 400 亿元,再次充分证明海通证券强大的销售能力。 债券简称 发行规模 发行期限(年) 发行首日 发行额(亿元) 10 125 09 年第一期交通银行次级债 250 亿 15 2009-07-01 2009-07-01 125 33.25 中国民生银行混合资本债 50 亿 15(10 年设定一次 赎回) 2009-03-25 16.75 09 年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混合 资本债 15 亿 10+5 2009-05-26 15 10 年兴业银行次级债券 30 亿 10+5 2010-03-29 30 10 年中国民生银行次级债券 58 亿 5+5 2010-6-9 58 海通证券对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销售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中小债销售小组。武汉市 一期中小债的销售过程极为顺利,实现了 8 倍的认购认购,这与与海通证券强大的债券销售 能力密切相关。 第四章 参与各方职责 中介机构 职 责 搜集企业信息,提供企业名单 协调财政贴息 牵头人 与主管机关沟通,加快审批速度 开展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信息 协助企业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牵头准备发行申请文件 解决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统一增信的问题 进行债券市场调查,设计债券发行方案 协助发行人进行债券报批工作,促签发改委、人民银行和证监会 策划债券宣传方案,安排推介工作 组建承销团,领导承销团进行债券销售,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提供流动性支持,缩短债券久期,降低发行利率 主承销商 协助发行人完成债券的上市流通 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发行人近三年连审的审计报告 信用评级公司 出具企业债券的评级报告,发行完成后的持续跟踪评级 律师事务所 出具企业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 担保人(如有) 出具企业债券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函 发行人 向中介机构提供所需信息、资料和数据 决定债券发行方案 第五章 海通证券及债券融资部简介 一、 海通证券-中国最具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券商 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前身是上海海通证券 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2002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87.34亿元,成为国内证 券行业中资本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证券公司。2005年5月,经中国证 券业协会评审通过,海通证券成为创新试点券商,公司发展进入新 时期,各项业务继续保持市场前列。2007年7月31日,公司成功挂 牌上市,公司资本金达到82.2782亿元。2009年末公司总资产1208 亿元,净资产434亿元,净资本344亿元。2009年,公司连续第二 年获得了证监会分类监管AA评级。 公司长期致力于走国际化的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道路,公司收 购黄海期货公司并更名为海通期货有限公司。并先后发起设立了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的海富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通(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海 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成功收购了香港大福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建立了稳固的海外发展平台,国际化战略初见成效。 在多年的发展中,公司始终遵循“务实、开拓、稳健、卓越”的 经营理念和“规范管理、积极开拓、稳健经营、提高效益”的经营方 针,坚持“稳健乃至保守”的风控品牌,追求“管理一流、人才一流、 服务一流、效益一流”的经营管理目标,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公司在全国67个城市设有181家营业网点, 业务经营涉及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 询、证券资产管理、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等众多领域,拥有近300万客户。 2010年是世博召开之年,万众瞩目,全球聚焦,也是公司五年 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任重道远,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将坚持科 学发展观,锐意改革,不断创新,努力提升海通证券的综合实力和 品牌形象,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在10余年的不断探索过程中打造出了具有海通特色的知名行业 品牌。截止2010年8月31日,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已经为197家企业提供了融资服务,共 筹集资金1706.91亿。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以来,投资银行部共计完成股权分置改革项 目134家,业务市场排名第一,市场占有率达到约10%,在业内遥遥领先。 公司已与山西省、湖北省武汉市、青海省西宁市、陕西省宝鸡市、安徽省黄山市、 宁夏银川市、贵州省贵阳市等省市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并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为战 略客户的发展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公司近年来积极加强与境外著名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扩展公司的 海外业务网络,先后发起设立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4 年年底,海通证券控股67%股权的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运作。海富产业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我国第一家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现受托管理中国—比利时 直接股权投资基金(简称“中比基金”)中比基金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中比两国政 府及商业机构共同注资的产业投资基金,规模达10亿元人民币。 行业 公司名称 发行量 承担角色 金融保险业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8456.13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3900 万股 配股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万元 可转换债券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万股 主承销商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398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8000 万股 非公开增发主承销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9035 万股 主承销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0600 万股 配股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00 万股 认股权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万元 混合资本债联席主承销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万元 09年第一期次级债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万元 混合资本债联席主承销商 制造业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700 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7382 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500 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82 万股 配股保荐人、主承销商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31.79 万股 配股保荐人、主承销商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7500 万股 配股保荐人、主承销商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874.78 万股 配股保荐人、主承销商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467 万股 配股保荐人、主承销商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4300 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7900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5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河北威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6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25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北满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6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6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长春市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55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 25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上海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5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山东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175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15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四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15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25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上海梅林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山东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8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7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2100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5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上海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万股 增发承销商 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55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55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6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6500 万股 主承销商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4000 万股 主承销商 内蒙仕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500 万股 主承销商 湖北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3500 万股 主承销商 宁波韵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00 万股 主承销商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532 万股 主承销商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806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31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32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北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400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450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1988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0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400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131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269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444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6823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2787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3419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109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5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武汉双虎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18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漯河银鸽制浆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40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50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130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华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深圳太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0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1300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河南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5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51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 东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 江汉石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877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61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成都量具刃具股份有限公司 180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6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武汉长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6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91 万股 上市推荐人 成都工益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4997 万股 上市推荐人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0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700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00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00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100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900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00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400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600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上海电真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4910 万股 联合承销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 4680 万股 联合承销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3181 万股 联合承销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0 万股 联合承销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800 万股 联合承销 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集团)公司 3500 万股 联合承销 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500 万股 联合承销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643 万股 联合承销 上海沪昌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3500 万股 联合承销 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 万股 联合承销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60000 万股 联合承销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 万股 联合承销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6000 万股 联合承销 山西太钢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750 万股 联合承销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6241.5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19000 万股 副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 万股 联合承销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8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 8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龙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8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5440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60 万股 增发主承销商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90 万股 可转换债券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 万股 定向增发主承销商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股 可转换债券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宁波动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3000 万股 主承销商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股 主承销商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3243 万股 增发主承销商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股 主承销商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0700 万股 主承销商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100 万股 非公开增发主承销商 山东如意集团 2000 万股 主承销商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7850 万股 公开增发主承销商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6664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万股 非公开增发主承销商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0 万股 非公开增发主承销商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3000 万股 主承销商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6400 万股 主承销商 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0 万股 主承销商 云南西仪股份有限公司 7300 万股 主承销商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1604 万股 主承销商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股 非公开增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834.87 万股 配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6898 万股 公开增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35 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 1700 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信息技术业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85 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200 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8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4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北京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500 万股 主承销商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3185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浙江天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87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1767 万股 副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广东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75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浙江银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0 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电力、煤气 及水的生产 与供应业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280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8400 万股 增发主承销商 上海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8964 万股 副主承销商 重庆乌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800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50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沈阳金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450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股 可转换债券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700 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房地产业 上海海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 30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25 万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 3300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4204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股份有限 公司 150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860 万股 上市推荐人 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200 万股 联合承销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441 万股 联合承销 光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920 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0 万股 定向增发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 万股 非公开增发主承销商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万元 公司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0000 万元 公司债联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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