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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三部曲

2011-10-12 11页 doc 75KB 2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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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三部曲【《责任三部曲》之序——关于责任】      其实这是一位朋友给我出的题目。初一看,有些不知所以,接着就想,怎么会出个这样题目呢?在我看来,这样一个题目是很算广大的,既是关于一个人要担负的事故责任,也是作为他这个社会角色所应承担的职责,甚而至于还是个牵涉到“自由”的哲学问题。   大抵学生们是有些怕这样“命题作文”的罢。命题太狭窄,便似乎被捆绑,难于发挥;太宽泛,固然可以有较大的空间,但往往又不免有些“不知所以”。所以最好还是自己写自己的真有的体会、真有的感想,这样才能更顺遂,也更能见得其好。   但这不是在考堂,朋友也并非要...
责任三部曲
【《责任三部曲》之序——关于责任】      其实这是一位朋友给我出的题目。初一看,有些不知所以,接着就想,怎么会出个这样题目呢?在我看来,这样一个题目是很算广大的,既是关于一个人要担负的事故责任,也是作为他这个社会角色所应承担的,甚而至于还是个牵涉到“自由”的哲学问题。   大抵学生们是有些怕这样“命题作文”的罢。命题太狭窄,便似乎被捆绑,难于发挥;太宽泛,固然可以有较大的空间,但往往又不免有些“不知所以”。所以最好还是自己写自己的真有的体会、真有的感想,这样才能更顺遂,也更能见得其好。   但这不是在考堂,朋友也并非要看我的文笔怎样,该是在这方面有所困惑罢。于是我就不能“信手拈来”,还须问清楚些,这样才不至于答非所问,害朋友空等一场。怎么写是个问题,但先还要知道要写什么。   “那么,是关于哪方面的“责任”呢?”我问朋友。   “就写家庭责任罢”,朋友回说。   这于我又是一个难题了。虽则为人子孙、为人兄弟许多年,却向来没有想过这中间的责任。长久的一门心思的去追寻自己的所谓的“人生意义”,对家庭却很少容心于其间。由此看来,确乎是个毫没有责任心的人了。而朋友偏偏问到我,这简直是“问道于盲”。   写什么知道了,但是,怎么写呢?我这样一个对家庭毫无责任之心的人,当然不能闭着眼睛的夸夸其谈。讲一些为人子孙的要怎样孝顺、为人兄弟的要怎样悌敬、为人夫妻的要怎样诚爱之类。于是,这一回我恐怕要让朋友失望了。但因为她的这一发问,也让我想到一些别样的东西。于是乎心中又很冒出些以为可写问题来,却不单单是关于家庭责任。所以,恐怕终究还是不能让朋友很遂意。   可能是美国片看得太多的缘故,我竟不知不觉的得了“三部曲病”,一如鲁迅所批判的“十景病”一般。鲁迅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中说:我们中国的许多人,——我在此特别整重声明:并不包括四万万同胞全部!——大抵患有一种“十景病”,至少是“八景病”,沉重起来的时候大概在清朝。凡看一部县志,这一县往往有十景或八景,如“远村明月”、“萧寺清钟”、“古池好水”之类。而且,“十”字形的病菌,似乎已经侵入血管,流布全身,其势力早不在“!”形惊叹亡国病菌之下了。点心有十样锦,菜有十碗,音乐有十番,阎罗有十殿,药有十全大补,猜拳有全福手福手全,连人的劣迹或罪状,宣布起来也大抵是十条,仿佛犯了九条的时候总不肯歇手。   我近时也是这样,但凡想到一个自以为紧要的问题,总喜欢把它分成三份来写,谓之“三部曲”,仿佛一篇或两篇就一定说不清楚这问题似的。看来我是先有“十景病”,又在它上面衍生出“三部曲病”来。因为我还把我所谓的“思想体系”分成十个“三部曲”。这就可见这“十景”以及“三部曲”的病菌,早“已侵入血管,流布全身”,无法可想了。   写出这样一篇毫不着边的“命题作文”来,我自己知道是不能向朋友交代的。但是,我在这里也还要说:我的话还没有完。既然“三部曲病”与“十景病”不能驱除,也就只能一任它们“肆虐”下去了。但为了给朋友一个答复,我先在这里预告,我的这篇只是“序言”,而后的“责任三部曲”中,第一篇是关于“事故责任”的,也就是所谓的“罪”;第二篇是关于“角色职责”,当然也会谈到为人子孙、为人兄弟、为人夫妻的家庭责任;而第三篇,便将它与“自由”连起来,算是也高攀些哲学话语。      【《责任三部曲》之一——“原罪”】      我们每个人一生都背负着不少的“责任”,不管这“责任”指向哪一面。当我们正视它、迎向它时,能分明的感得我们的存在、感得我们的力量。但倘要躲避它、否认它,我们往往就迷失了自己,也迷失了整个的世界。   这一篇是从“事故责任”这一面来看说的。我这里所谓的“事故”,就是现今社会中的残暴与苦痛,而不单单是某时某地的一起灾祸。我这样说,或许很有些人们不以为然,“残暴与苦痛”?有么?怎么我看不到?其实这也无怪,鲁迅说(又是鲁迅):《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这样,我就不能勒令别人也跟我一样看见这样的东西。但是,倘还有些感得“英雄所见略同”的朋友,不妨看下去。   这方面的“责任”,看起来还是西方人背负得更早些。他们自打娘胎开始,上帝就给他们颁布了他们的“原罪”,于是一生的受苦难,一生的求“救赎”,也都是他们自己的“责任”,不能全推在别人或社会身上去。而我们生在一个这“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似乎向来就要高一等,所谓“人之初,性本善”者也,当初生时,我们可是没有一点“责任”的。这样一个个的“本善”之躯,各各的扑入到社会中去打滚,即便后来滚得满身黑,也是因了“习相远”,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真的是如此么?倘真是,这许多的黑色又从哪里“染”来?我以为,倘要细细的寻去,也还是出自于每个的人。社会意识虽不等于所有个人意识的简单相加,却又是由每个的个人意识的相加所得来。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是“天之僇民”,对于这社会的一切罪恶,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只是有些人知清了,有些人却还蒙在鼓里,还有些虽已瞟见,却。现在,我想将这一原本不算罪的“原罪”显示出来,让我们都看见,就是-----生物的占有本性。等我们看清了这“原罪”,此后再要推脱起自身的“责任”时,心里却也不能完完全全的推得一干二净。   我们为什么不能、不愿或不敢正视?倘欺骗行为是动物间交往的基本活动,就一定存有对欺骗行为的强烈的选择性,而动物也转而必须选择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骗,使某些行为和动机变成无意识的,从而不致因蛛丝马迹的自觉迹象,把正在进行的欺骗行为败露。这是“自私基因”为延续自身的诡计。但现在,我偏要将那些“欺骗以及自我欺骗”的行为败露,让我们或能有些许自觉。便是那些已然得知过“对于这社会的一切罪恶,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的人,也可以因此知道我们的“责任”到底在哪里。而非空泛的喊两句“我们是罪人”就完事。   鲁迅(还是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里说:单照常识判断,便知道既是生物,第一要紧的自然是生命。因为生物之所以为生物,全在有这生命,否则失了生物的意义。生物为保存生命起见,具有种种本能,最显著的是食欲。因有食欲才摄取食品,因有食品才发生温热,保存了生命。但生物的个体,总免不了老衰和死亡,为继续生命起见,又有一种本能,便是性欲。因性欲才有性交,因有性交才发生苗裔,继续了生命。所以食欲是保存自己,保存现在生命的事;性欲是保存后裔,保存永久生命的事。饮食并非罪恶,并非不净;性交也就并非罪恶,并非不净。   这些说话自然是不错的,就像“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自由”一样,都是硬道理。但我仍然想要宣告:“这世界本来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真正属于某个人的,除了他自己以外。”倘要说得简略些,把它化成如前面两句一般的我们“耳熟能详”的口号,就是:“人人生而只有自己”。以后你所拥有的一切,不过是建立在一种明明暗暗的“占有制”之上。这“占有制”有两个规则:一是弱肉强食、巧取豪夺的霸道;一是“先下手为强”式的占据。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们听得多了,但很少会真往心里去。至少,是不会把自己们摆在这一生存法则之中的。在我们看来,这法则只适用于动物。并且,这说法里的所谓的“适”也太好听,其实不过是它们能更多的、更轻易的占有、杀戮他者。   这人间本来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真正属于你,除了你自己以外。充斥人间的只有弱肉强食、巧取豪夺的霸道。为了避免太多的战争、死伤,而人又自恃是文明的高等动物,于是后来又制定了一些规则,譬如先来后到、公有制之类。总之,“占有制”这种生存法则是全被人们安然的接受了。但是,有没有想过这其实并不合理?   但鲁迅却又说得明白,这些都不是罪。诚然,食欲与性欲是不算罪的,关键在于我们怎样去满足它们。但满足的法子,却都要靠“他者”、靠占有“他者”。于是,这又难逃一个这“原罪”了。因为我们是生物,就一定要“生”,而这“生”就一定要采取、掠夺、占有我们所赖以维持这生命的一切资源。倘真有“叛逆的猛士”出于人间,打破一切已改的和现有的占有的规则,以及那占有本身,以使所有的那些美的、弱的都不会落于被占有的厄运。这样,人一旦一无所有又不能占有他物,怎样生存呢?,以这占有为本性的一切生物,又怎样生存呢?   倘使我们人类只是跟别他动物一般,没有发明诸如“真诚”“善良”、“美德”一类的好东西,也就决不会对这“占有制”起疑心了。但亚当和夏娃究竟是吃了“智慧之树”上的果子,于是造物就这样开始“弄人”了,一面给你无限智慧,能洞见宇宙万物以及自身;一面又将自己身上的这赖以为生的残暴与取巧的占有本性示给你看,让你体味这智慧带来的苦痛,陷入永劫沉沦的罚。当久长的苦痛中,或许又要咒诅那至高无上的造物,何以给生命、给我们这样一个可诅咒的占有本性。   但我所谓的“原罪”还不在这偷吃了“智慧之果”。却在那“占有本性”本身。   天地伊始,一切单一纯简。这茫茫宇宙,要说清楚它是怎样开始形成的真是谈何容易。而复杂的生命,或能够创造生命的生物如何突然出现,而且全部装备齐全,我想,无疑是一个更难解答的问题。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论是令人满意的,因为它说明了由单一纯简变成错综复杂的途径,说明了杂乱无章的原子如何能分类排列,形成越来越复杂的模型,直至最终创造人类。   有关生命的起源,一般的叙述只能是纯理论的。事实上当时并无人在场。在这方面有很多持对立观点的学说,但它们也有某些共同的特点。我这里引来的概括性的叙述大概与事实不会相去太远:   一切起于“原始汤”。   生物学家和化学家认为,“原始汤”就是大约三十亿到四十亿年前的海洋。到了某一个时刻,一个非凡的分子偶然形成。我们称之为复制基因。它并不见得是那些分子当中最大的或最复杂的。但它具有一种特殊的性质------能够复制自己的拷贝。但复制拷贝却必须要资源:空间以及复制拷贝所必需的小构件分子。于是占有他者的竞争就出现了。   “原始汤”是不足以维持无限量的复制基因分子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地球的面积有限,再一个就是当复制基因变得越来越多时,“构件”因消耗量的大增而供不应求,成为珍贵的资源。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我们现在可以看到,条件差一些的品种事实上由于竞争的结果而变得日渐稀少,最后它们中间一些品系难逃绝种的命运。   复制基因的各种品种之间发生过你死我活的搏斗。但它们不知道它们在进行生存斗争,也不会因之而感到烦恼。复制基因在进行这种斗争时不动任何感情,更不用说会引起哪一方的恶感了。但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们的确是在进行生死存亡的斗争,因为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遗传变异),或以新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遗传变异),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改良的过程是积累性的。加强自身的稳定性或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方法变得更巧妙,更富有成效。   一些复制基因甚至“发现”了一些方法,通过化学途径分裂对方品种的分子,并利用分裂出来的构件来复制自己的拷贝。这些原始“肉食动物”在消灭竞争的对手的同时摄取食物。其他的复制基因也许发现了如何用化学方法,或把自己裹在一层蛋白质之中来保卫自己。这也许就是第一批生命细胞的成长过程。   复制基因的出现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而且是为它们自己制造容器,即赖以生存的运载工具。能够生存下来的复制基因都是那些为自己构造了生存机器以安居其中的复制基因。最原始的生存机器也许仅仅是一层保护衣。后来,新竞争对手陆续出现,它们拥有更优良、更有效的生存机器,因此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   随着时间的推移,复制基因为了保证自己在世界上得以存在下去而采用的技巧和计谋也逐渐改进,但这种改进有没有止境呢?用以改良的时间是无穷无尽的。一千年的变化会产生什么样的怪诞的自我保存机器呢?经过四十亿年,古代的复制基因又会有什么样的命运呢?它们没有消失,因为它们是掌握生存艺术的老手。   但在今日,别以为它们还会浮游于海洋之中了。很久以前,它们已经放弃了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了。在今天,它们群集相处,安稳地寄居在庞大的步履蹒跚的"机器"人体内,与外界隔开来,通过迂回曲折的间接途径与外部世界联系,并通过遥控操纵外部世界。它们存在于你和我的躯体内;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这些复制基因源远流长。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复制基因一开始其实并没有“复制”或“繁衍”的“目的”,只是出现了一种这样的特性,而自然选择了这一特性,当一种突变的特性被持续了许久,也就说明自然选择了这一特性,于是这特性就延续下来。直到有一天“繁衍”出人类来,又直到有一天终于有人问:基因为什么要“复制或繁衍自身”呢?这样一个问题是注定没有答案的。但我们还是不禁要问:基因为什么要“复制或繁衍自身”呢?也许因为我们“以动机褒贬行为”太久了罢。但也或许,我们这种凡事讲动机、探原因的习惯就是我们总喜欢寻求“意义”的表现。但是,倘一味的要去源头找意义,恐怕终究得到的是“无意义”。因为宇宙诞生之时并没有给我们设置一个所谓的意义在那里。   于是,这个问题应该用“人择原理”去解释。所谓“人择原理”,其实是“人择宇宙学原理”。这个原理很复杂,我也不能深究。概括的讲,是尝试从物理学的角度解释“为什么我们的宇宙是这样的”。而人择原理的答案是:“正是人类的存在,才能解释我们这个宇宙的种种特性,包括各个基本自然常数。因为宇宙若不是这个样子,就不会有我们这样的智慧生命来谈论它。”看来科学家们也常常会遇到不能解释的问题。记得似乎是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过,对于我们不能言说的东西,保持适当的沉默是应该的。但沉默得久了,总归是有些无聊,于是科学家们也往往说些俏皮话。现在,或许我又可以开发出这条俏皮理论的新用地来,就是:正是人类的存在,才能解释基因的这一“目的”。因为基因若不是这个样子,就不会有我们这样的智慧生命来谈论它。   所以,是复制基因的这种强大的、自私的、残酷的占有本性才使它在久远的竞争中获胜,才最后制造出最高级的生存机器-----我们。虽经过不知多少年,我们的这种本性还在,因为那“自私的基因”还附着在我们身上。但是,一个单纯以基因那种普遍的、无情的、自私的占有性法则为基础的人类社会,生活在其中将会令人厌恶之极。然而我们无论怎样感到惋借,事实毕竟就是事实。因为我们生来只有自己。为了生存,我们必须获取、必须占有。或许也有人说,我是自食其力的。是的,自食其力是不错,但不管怎样“自食其力”,我们也不能凭空创造出什么东西来供我们消耗。明明暗暗,也还是在占有“他者”。我们是因为这占有本性深入到了我们的骨子里,化成了潜意识,所以,当我们看到哪个人钓了一条鱼、抓了一只兔子、创造了一笔所谓的“财富”,就自然而然的以为这些就是属于他的。诸不知都是在占有“他者”。   我想,生物的“原罪”是这种自私的占有本性,而人的“原罪”是用了我们所谓的“智慧”去激化、去扩大这种占有本性。一般生物的占有不过只为繁衍,人的占有还有别他的许多名目:享受啊、充实啊、成就啊等等之类。这样,使一切的他者、一切的美好都成为占有的对象。   这样的一种占有本性,是一切生物的“原罪”,是导致一切残暴与苦痛的“原罪”。而人就因这“原罪”生发出来。但我们不能因为我们是从中来,就无视它的不合理性。一如我们的先祖从杀戮中冲出,但我们现在却憎恶杀戮。我不是要打破一切的占有,也不可能打破,但那些会引起“他者”的肉体与精神上的苦痛的占有与残暴是一定要打破的。   人一开始就背负了一个这“原罪”,也为了自身的进化而改进、扩大了这“原罪”,因为我们还要靠了这“原罪”生长、壮大,竟至于发展出智慧来。它能使我们看清“原罪”本身、懂得我们身上的自私基因的居心何在,它也使我们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去摆脱我们的“原罪”,从而摆脱一切残暴与苦痛。而这,也就是人类这一物种的历史使命,是我们作为人的责任。      【《责任三部曲》之二-----我们的责任】      一   我们的言动很有些时候是不能前后相一致的,但这也并非全是有意在“挂羊头卖狗肉”,诚然,世间的这类人也实在不算少,但往往也确有些别样原委在,譬如我们的不能看见将来情形就是一个。因为看不见,也就不能确知、不能设定,所以但凡在先的计划都只能是计划,念想也大抵只能是设想,倘要能实现,一方面自然要实干,但也还须靠着一个希望。其实希望便是你所想、你所想的,还有就是可能性,是个不大靠得住的东西。这样,便连带了早先的计划也往往会不能成功。   所谓的“计划赶不上变化”,也就是出现了一些我们先前预料不到的情况,这一方面是我们的“计划不周”所致,但“天有不测风云”也确很有几分真。所以我们大抵也看不见哪个作家的著作还没有落笔就来预告情节的,这一方面固然是为了保密起见,不能知道将来会写成怎样也是一个原因。然而“鼠目寸光”如我辈者偏偏就喜欢先写出一个“预告”,将那些还未深想的也并不能确知的将来的名目与顺序都轻率说出,这就等于给自己画地为牢,此后的每每感觉被绑缚,都是“自作孽”,苦坐许久也还写不出半些东西来,当然也是无法可想的。   倘使实在不愿因为要“一以贯之”而苦坐下去,也还可以来些变通,就是将先前的“预告”都推翻掉,借口就用“天有不测风云”也可,用“我们总不能洞见将来”也可,但“挂羊头卖狗肉”这一罪名可是背定了。这当然为我所不愿意,那么,再“苦坐”着想一想,何如?   还是再来看看我在序中的预告,是:“第一篇是关于‘事故责任’的,也就是所谓的‘罪’;第二篇是关于‘角色职责’,当然也会谈到为人子孙、为人兄弟、为人夫妻的家庭责任;而第三篇,便将它与‘自由’连起来,算是也高攀些哲学话语。”这样的预告之后,我就照着它写了第一篇。但第一篇《原罪》的结尾却是这样:“人一开始就背负了一个这‘原罪’,也为了自身的进化而改进、扩大了这‘原罪’,因为我们还要靠了这‘原罪’生长、壮大,竟至于发展出智慧来。它能使我们看清‘原罪’本身、懂得我们身上的自私基因的居心何在,它也使我们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去摆脱我们的‘原罪’,从而摆脱一切残暴与苦痛。而这,也就是人类这一物种的历史使命,是我们作为人的责任。”   这分明就是又一个的预告,给下一篇留了个线头,倘接下去写,就是“人类这一物种的历史使命”、是作为“生物人”的责任。而我,也是准备在这一篇中观照“自由”的。当时写出时自以为得计,暗想连接得正恰当,但反观“序”中预告才知道不能,“序”中预告的顺序明明是这一篇在最后。   其实,我所谓的“生物人”,是区别于“社会人”而言的。虽则“生物人”也是“生物群”中的一种角色,但人类向来极少有这种角色意识,虽也每每自谓之为“高等动物”,骨子里所以为的却是“高于动物”,是“万物之灵”、是“非动物”的,倘谁说“某某人是畜生”,那分明就是一句严重的骂人的话。既然在这“生物群”中都没有我们自知的角色,当然不会感得有什么责任与义务。如此,将“自由”放在这一篇《作为人的责任》里,道理也是很简单的:我们在生物之群里没有角色意识、没有责任,当然是自由的。而在社会中,我们有着许多既定的角色,我们为人父母、为人夫妻、为人子女、为人师生、为人朋友……有那么多的角色,那么多的的责任与义务,当然是不自由的。   那么到这里就可以有两个选择,是照着《序》中的预告,还是照着《原罪》结尾的线索?照着线索固然能写得顺畅些,但恐怕要落得个欺诈的口实,为名声的安全计,还是照着《序》中的预告罢,虽则这样写起来要困难许多。   我先前说过,“虽则为人子孙、为人兄弟许多年,却向来没有想过这中间的责任。长久的一门心思的去追寻自己的所谓的‘人生意义’,对家庭却很少容心于其间。由此看来,确乎是个毫没有责任心的人了。”不单如此,便是为人朋友,我也只是淡漠;为人学生,又总是辜负。这样的每一个角色都不能合格的人,又怎么敢妄谈“责任”二字呢?所以,在这一篇文字里,我也仍然不能闭着眼睛的夸夸其谈。讲一些为人子孙的要怎样孝顺、为人兄弟的要怎样悌敬、为人夫妻的要怎样诚爱之类。我所要探究的,是我们在这社会中的责任的由来,以及现下我们对它们的态度怎样。      二   但在先,也还有些别的问题要解决,就是家庭、社会的怎样形成、何以形成,以及其本质是怎样?看官们看到这里可能会觉得无聊,又要长篇累牍的讲一些什么原理、什么主义了,但我先预告,其实并没有的。像这样一些看似高深的问题,不多的一些说话,也照样可以讲得明白。这里我又要引最早写在一篇杂文《翠鸟》里的一段文字,其实这段文字被引了好几次,但或许实在能说明些问题,所以不得不如此的反复,喜好新鲜的朋友或许会觉得罗嗦,但我又实在编排不出更新的。那么,就还是把这段文字放在下面罢:   “造物将我们每个都设计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它将一切个体间的明显的连系切断,让他们变得各自独立,似乎彼此毫不相干,甚而至于使相互间有一种竞争关系在。但一面又在暗中用了不容易看见的线索,将一切绑缚在一起,使他们生死相依,彼此不能分开。能看清这些暗中的线索者,才能得到造物的恩施:生存与发展。人类自然要算把这些造物的把戏看得很清楚的一类,于是他们在相互协作之中,在不能感受彼此之所感的肉体之内,渐渐生发出一种叫做精神的东西,并且以特有的方式---语言---使其外显于人前,让人们之间能相通、有共情,而以此些“线索”结成群体以至社会,为的还是生存与发展。但人类偏偏又太被造物的前一种手段所左右,太多的欲心让人们彼此合作时,又把伙伴当成竞争的“他者”,而极力想把共同的成果据为己有,使自己付出最少得到最多。”   其实,在这段文字里,我们可以看出推动人类发展的两个最根本的特性:协作性与竞争性。那么,我们先来看看“协作性”是怎样推动人类发展的。当然,这两种特性是不能分开(或者说是从来没有分开过)的,它们看起来似乎是“辩证关系”,就是“既对立又统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分割的。但为了方便我们把问题看得更清楚,姑且先这样分开来看看罢。   我们的原始祖先选择共同协作,为的是增强生存的竞争力,也就是增大自己们的力量。在这个世界,强胜弱从来都是不变的生存法则。竞争当中,没有正邪,没有善恶,到最后都要靠实力说话,所谓“落后就要挨打”是也。武侠小说中的主人公,不管最后是突然跌入山洞而获得绝世秘籍,还是奇遇世外高人被打通任督二脉,总归到最后是一定比对手更厉害,功力更高几成,这样才能“邪不胜正”,才能“正终胜邪”,早先的每每挨打吃苦头,其时可是没人记得了,都欢呼“公理战胜”呢,难道他们先前落魄时候就不“正”么?其实是武功不行、力量不够而已。便是我们的祖国,不也是需要有比一般国家更强大的核武器才能对敌手有大威摄、才能保大平安么?   我们的原始祖先们为生存计,许多人结成群体一同去狩猎,大抵是有些分工的,或引、或拦、或追、或打,也有在上、在下、在前、在后的,总之是各人大抵有自己的方位,有自己的角色,于是也就各有自己的职责在。男狩猎,女采集,如此这些,是基本的社会分工,也是角色的设定、责任的划分。由此可见,我们在这社会中最基本的责任是共同协作,使我们这一个集体更强大,使集体中的全部人能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在社会中,我们的责任不单只对着自己,也对着别人,因为社会的之所以组成就是因了每个人的共同的生存与发展。   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而生活是人生存的一切活动,那么,一切人的一切生存活动便组成了一整个的动态的社会。社会在现代意义上是指为了共同利益、价值观和目标的人的联盟。社会是共同生活的人们通过各种各样社会关系联合起来的集合,其中形成社会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包括家庭关系、共同文化以及传统习俗。社会就是由长期合作的社会成员通过发展组织关系形成的团体,并形成了机构、国家等组织形式。   如此看来,社会的根本还是人的生存活动,这生存活动又以生产活动为基础,所以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在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总和。通过生产关系又派生了各种社会关系,而最基本的就是家庭关系,因为家庭是人类共同生活的基本单位,也是共同生产的基本单位。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说: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的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就是家庭。(早先的家庭就是一个小小的“社会”)。   我们的祖先最早时候的生产活动大抵都是在家庭(就是“血缘家庭”,而非我们现在所理解的家庭)之内进行的,其时的“家庭”肯定不像我们现在的家庭形式,或者说成“族群”更合适些,他们一起生活、生产,也就是狩猎、采集以及繁衍后代。最初时的原始社会的基本的也是唯一的生产生活单位就是家庭。说到这里,就有必要大略的来解释一下家庭的演变以及何以形成了。   家庭是以一定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组合起来。构成最初的家庭关系是夫妻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我们现在的家庭形式,是一夫一妻制,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和家庭形式。这种家庭的形成经历了各种形式的演变,学术界通常认为家庭演化大抵经历了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最后才是一夫一妻制家庭。所谓“血缘家庭”,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种家庭形式。在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人们认识到不同年龄的生理差别,就按辈份划分婚姻,这时候,姐妹是兄弟的共同妻子,兄弟是姐妹的共同丈夫,夫妻都有共同的血缘。其时聚在一起或迁徙或定住的,便是这样一个较大的“血缘家庭”,一起进行生产活动的,也是这样一个个的“血缘家庭”。但我这里并不想研究家庭的演变史,而只是想证明它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生产单位。   可能有人会说,最基本的生产单位是单个的人,这看起来是不错的,但这是对“生产”的片面的理解。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这样,单个的人,能“生产”么?所以,这也是我们的祖先最早时为什么要结成家庭关系原因。   接着恩格斯又说了:“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这些说话,也都可以为“家庭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生产单位”作证。   其实恩格斯的那本书里很有些关于生产关系的改变导致家庭形式的演变的内容,但如此纷繁复杂的东西,我自己也是很有些厌看的。只是我因此又想到,不论后来生产关系怎样变化、家庭形式怎样演变,家庭作为一个最基本的生产生活单位仍然是不变的,即便人们后来在家庭中进行生活物资的生产活动愈来愈少,但“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总是在家庭中进行,家庭是维系人类繁衍的最基本单位,也是社会得以存在的基本单位,而社会的所有其他机构,包括国家在内,都是为了维持、改善所有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家庭---的生活,为了所有家庭中成员的生活。   所以,我想说,既然“我们在这社会中最基本的责任是使我们这一个社会更强大,使社会中的全部人能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而我们又都是生活在家庭这一基本的社会单位里,那么,我们的“社会责任”也就表现为“家庭责任”,而家庭责任其实是一个人最基本的责任。这里就要讲到一些具体的家庭责任了,比如“为人子孙的要怎样孝顺、为人兄弟的要怎样悌敬、为人夫妻的要怎样诚爱”之类,总之各人根据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尽到自己相应的在家庭的“生存活动”中的那一份责任。也就是不管在家庭还是其他社会机构从事“生产”活动,都要担负自己相应的那一份职责,因为这一切也都是为了每个家庭的生活。但如果一个人连“家庭之中的责任”也不愿担负,那也就不要指望他会担负别的什么责任了。(但“舍小家为大家”的志士们除外)。我们在担负了家庭责任的同时,一面也不能忘记社会责任,不能一味的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去损害别的家庭的利益,我们还要维护整个社会的发展,因为社会的之所以组成就是为了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共同的生存与发展。      三   但是,且慢。不要因为看到了这些,就以为我们理所当然的会一心一意的来担负这家庭责任,也应该一心一意的来担负这家庭责任或社会责任。倘真如此,何以现在所最缺失的就是这样的责任之心呢?   其实,上面的这些说话不过是站在“协作性”的角度来说的,那些所谓的“人的最基本的责任是家庭责任,社会的之所以组成是出于共同的利益目的,社会的基本任务是维护所有人、所有家庭的发展”之类的见解,都是在一股“理想主义”的情怀中得出来的。就是说,“如果”我们这样,我们这一社会就会更好的发展,我们每家庭、每个人都会更好的发展。就好像墨子说的如果我们都能“兼相爱、交相利”社会就会多么美好之类。但理想归理想,现实就是现实。   那么,我们再来在看看“竞争性”上的家庭、以及其他一些社会机构是缘何形成的,我们形成社会的真正目的又是怎样罢。   现实中我们每个人都只是“自私基因”的“生存机器”,我们的许多言动都无形的受着这“自私基因”的影响,甚而至于有时我们还会变本加厉的来实现这“自私基因”的繁衍自身的目的。那么,还是再来看看隐在我们身内的“自私基因”的态度罢。   我在上一篇《原罪》中已经解释过,自私基因的唯一目的(应该说是特性)是复制或繁衍自身。而且自私基因是“盲目”的,虽则它的这一特性最终导致了我们整个人类的发展,但它发生作用时只是推动着单个的人。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自私基因所寄存的最基本的“生存单位”是单个的人,不是家庭(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的“生产单位”)。这其实也就好比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寄存”于单个的家庭,而不是整个的社会。   所以,我们组成家庭、社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我”和“配偶”、“我们和所有的人”的共同利益,而仅仅是我们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自私基因”的生存与繁衍。“自私基因”制造了我们这样的“生存机器”,这样的“生存机器”只有通过与他人结成家庭以及社会才能让各自有大竞争力,才能更好的生存发展下去。   于是,即便在家庭成员中间,也时时处处有利害冲突在。冲突在哪里呢?就是我们每个人由于自私基因的驱使,都在为自己盘算,都在“想”着怎样使自己的基因繁衍更多而付出更少。我们过去通常认为,两性之间的性行为以及在此之后的共同生活,主要是为了共同的利益,甚或是为了物种的利益而相互合作共同进行的冒险事业。其实,这些不过是自私基因为了将其自身延续下去的一种手段。   或许有些读者会提出异议,毕竟我们在这自然界中看到了大量的利它主义,看到了伟大的母爱。这些难道是可以用自私的基因可以解释的吗?这些里面就涉及到稍微复杂的算计,如果牺牲自己可以拯救更多的自己(下一代),那么具有这样行为的动物,将会更加成功(也就是自然选择会选择这样的行为)。这就是我们在自然界中观察到的无数具有亲缘关系的动物中,所表现出动人的利它主义乃至自我牺牲行为,也是我们常说的血浓于水的生物学含义。   实际上,生命延续到今天,早已进化出各种各样让人眼花缭乱的复杂行为模式,不过归根到底它们都不能违背自私这一基本的原则。配偶之间唯一的共有东西就是在他们子女身上的百分之五十的遗传投资。鉴于父亲和母亲都关心他们子女身上各自一半的福利,因此,相互合作共同抚养这些孩子可能对双方都有好处。假如双亲的一方在对每一子女进行昂贵的资源投资时,其付出的份额比对方少,他(她)的景况就会好一些;这是由于他(她)有更多的资源用于同其他性配偶所生的其他子女身上,从而他(她)的基因有更多的繁殖机会。因此,我们可以说,每个配偶都设法利用对方,试图迫使对方多投资一些。就个体来说,称心如意的算盘是,“希望”同尽可能多的异性进行交配(我不是指为了生理上的享乐,尽管该个体可能乐于这样做),而让与之交配的配偶把孩子抚养大。性配偶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一种相互不信任和相互利用的关系。   既然我们在家庭中的“态度”都是如此,在家庭之外的其他社会机构中又何消说得。我在前一篇《原罪》中有一句这样的宣告:“人人生而只有自己”,并且将这一句话跟另两句非常有名的话放在一处,那两句是:“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自由”。在我看来,这两句都是“理想主义”者的说话,只有我这一句算是大实话,那么,说句不谦虚的话,我的这一句的“地位”理应在那两句之上,也更应被视作“真理”。   我再把这句话拿到这里来,其实并不是要显摆我的说话有多么高明,而是要说明我们“生而只有自己”,倘要生存,就须掠夺、占有“他者”。这就是推动我们发展的另一种特性:竞争性。      四   在“协作性”上,我们的责任就是我们的“资本”,是我们凭借其获取我们的所需的东西,因为我们在群体的劳动中担负了职责,也就能分得利益。但在“竞争性”上,我们就全表现出一副“奸商”嘴脸,以我们唯一的“资本”----“自己”----作为“成本”,总是千方百计的想要付出最少得到最多,即便在不得不协作时,也总是在推脱我们的“角色责任”,以减少我们自己的生存与繁衍的“成本”。   现在,我要考究的是,社会(也就是社会机构)的形成,到底是以哪一种特性为主要推动力。也就是我们主要是因为协作还是竞争而结成社会。要弄清这个问题,先就还要考察所谓的“社会机构”有哪些。就我所知道的,最早出现的就是家庭,其次便是氏族,再就是部落,最后便是国家了。   关于国家的起源,有自然说、氏族说、契约说、武力说、私有制说等。但一般来看还是恩格斯的“私有制说”影响最大。这一说便是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提出来的,大概的意思是这样:   由于劳动生产率的发展,产生了私有财产,因此形成了阶级和阶级对立;由于各阶级的冲突导致以血亲家族为基础的旧社会被炸毁,被组成国家的新社会所取代;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是凌驾于社会之上而且日益与社会脱离的特殊公共权力,其作用是协调各阶级的矛盾。国家随阶级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阶级的消亡而消亡。国家就是承认这个社会已经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由于它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   我到目前为止最大的愿心是能超越鲁迅和马克思主义,这虽然有些狂妄,但鲁迅自己就说,在进化的途路中,一切都是中间物。那么,也就是一切都是可超越的、须要超越的。超越马克思主义,就从这里迈出第一步罢,哈哈。   “私有制”确实是一个主要原因,“阶级分化与阶级对立”以及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性也是不错的。但还有最根本的一点,就是人的“占有”本性,也就是“自私基因”的作用力。马克思主义虽承认人性的存在,但否认存在普遍抽象的人性:“只有从人的社会性和阶级性出发,才能得出对人性的正确解释。”并由此断言:“在阶级社会中没有超阶级的人性。”所谓“阶级性”,是在有阶级的社会里,反映一定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的最本质的社会特性。人的阶级性是由人们长期处于不同的阶级地位,长期以不同的方式生活和斗争所形成的。   但我以为,只有普遍的“人性”,却没有人的“阶级本性”,“无产阶级性”就一定比“资产阶级性”要高明么?我们只是看到,人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必须进行协作,有效地建立各种社会关系,最初的就是家庭关系。但一方面每个人都想取得最多付出最少,要达到这个目的的最好办法是获取权力。权力的根本目的这就人对自己的价值资源和他人的价值资源进行有效地影响和制约。权力的本质就是主体以威胁或惩罚的方式强制影响和制约自己或其他主体价值和资源的能力。所以,社会一方面是由于我们的“协作性”而建立起来,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们的“权力欲望”而建立起来的。而国家这种“权力机器”,最早就完全是那些向往权力的“强势群体”所建立,“权力体”并不是因为靠了暴力手段才组建,而是靠了每个人的“权力欲望”而组建,当他们因了“权力欲望”合聚而强大起来后,就以暴力手段来维护他们的权力,维护他们的掠夺与占有,因为他们此时已然是“强者”。   倘使自私的“占有本性”不改变,以它为推动的获取权力的欲念不改变,“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之后,只会变成下一代的“资产阶级”。鲁迅在《阿Q正传》已经很说得明白,阿Q也是“无产阶级”的“一份子”,然而他的要革命,不过是要取代那些曾经欺侮他的权贵的地位,不过是要报复他们的曾经的欺侮自己。   “好,……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欢喜谁就是谁。   “这时未庄的一伙鸟男女才好笑哩,跪下叫道,‘阿Q,饶命!’谁听他!第一个该死的是小D和赵太爷,还有秀才,还有假洋鬼子,……留几条么?王胡本来还可留,但也不要了。……   “东西,……直走进去打开箱子来:元宝,洋钱,洋纱衫,……秀才娘子的一张宁式床先搬到土谷祠,此外便摆了钱家的桌椅,——或者也就用赵家的罢。自己是不动手的了,叫小D来搬,要搬得快,搬得不快打嘴巴。……   “赵司晨的妹子真丑。邹七嫂的女儿过几年再说。假洋鬼子的老婆会和没有辫子的男人睡觉,吓,不是好东西!秀才的老婆是眼胞上有疤的。……吴妈长久不见了,不知道在那里,——可惜脚太大。”   诚然,当最初时,资产阶级确是反动的,腐朽的,作为无产阶级要推翻它,自然要有一个先进的共产主义理论为依据,但如果看不清人类自身普遍的这种“占有本性”,最终只会导致历史的循环。什么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其实无非是已经取得强势的群体与还处在弱势的群体。好像不久前有一份调查,说是“公务员”们中间也有小半的人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其实这也是不足怪的。本来,都是“无产阶级”专政,对象就是“资产阶级”,只有小半自谓为“弱势群体”,已经算是少了。只是我们这帮被“专政”的“草根”,不知道要站到哪里去?因为“弱势群体”的席位都被“无产阶级”们占掉许多了。      五   我们人类是因为“协作性”而使自己们的力量增大,使自己们逐渐摆脱“兽性”而向着“人性”前进,但“竞争性”又使我们往“兽性”的方向回走。但人类自身终将看清我们所要走的方向。这一点,马克思主义无疑是超前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将其所有理论、实践活动的最高目标确定为谋求人的自由、解放和发展,明确提出未来新社会应该是每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形式。但未必一定要以“物质生活的极大发展为前提”,关键还是在于改良“人性”,亦即鲁迅之所谓“精神”。倘使人的“精神”没有改观、“人性”没有改观,再大的“物质发展”又怎么能满足人的欲望?所以,我们的“社会责任”就是:   “一方面在相互协作的基础上,尽自己的能力,使我们这一个社会更强大,使社会中的全部人能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因为我们又都是生活在家庭这一基本的社会单位里,那么,我们的‘社会责任’也就表现为‘家庭责任’,而家庭责任其实是一个人最基本的责任。这里就要讲到一些具体的家庭责任了,比如‘为人子孙的要怎样孝顺、为人兄弟的要怎样悌敬、为人夫妻的要怎样诚爱’之类,总之各人根据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尽到自己相应的在家庭的‘生存活动’中的那一份责任。也就是不管在家庭还是其他社会机构从事‘生产’活动,都要担负自己相应的那一份‘生产’职责,因为这社会的一切‘生产活动’也都是为了每个家庭的生活,为了每个人的生活。   “另一方面是我们时时要观照我们的“自私的占有本性”,不要让它成为我们的主宰。不要让它使我们在相互协作的同时把别人当成竞争的“他者”,当成我们要掠取、占有的对象。这样,我们就能逐渐消除社会中一切的“残暴与苦痛”,使我们能顺利的走向着我们所向往的方向------每个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   虽则我们所谓的发展也还是以我们的“占有制”、以我们的“原罪”为前提,但我们现在还没有推翻这一切“占有制”的勇毅,那么,我们就带着“原罪”走下去罢,为着要最终摆脱这“原罪”而奋力前行。而这,也就是我们作为人的责任。      【《责任三部曲》之三-----作为人的责任】      照着前面的预告,我的这一篇文字应该将“责任”与“自由”连起来,要“高攀些哲学话语”了。但怎么“连起来”呢?其实我自己也不很了然的。当在写《序》时,是参照了别人的这样一段论述:“责任事实上--虽然不是时间上--以自由为前提,而自由只能存在于责任之中。责任是唯独存在于上帝和邻舍的约束中的人的自由。”初看时可是没有深想,只一掠过,以为很有些深意,而且刚好可以跟前面两篇连成一线,于是就在序中说要“言说责任与自由”,但等到真正来写,却无从下笔了。其实,这当然也是别人的可宝贵的心得,怎奈我默想许久,却并不能顺着他的心思而得到我想要的东西。呜呼。   当写东西没有了所谓的“灵感”的时候,我每每就只是等,以为它究竟会来到我的脑中,到时候就忽的“灵光一现”,问题就都解决了。因为先前有过几回等到的经验,然而这一次却久等而不来,时间是过去半年,却只还是个题目摆在这里。看来,时间并不能解决一切,时间只能让一切成为过往。如果你要摆脱一样东西,把这交给时间是无妨的;但倘是要得到什么,就非得自己去行动不可了。   那么,我还是行动罢。先把这三篇东西连成的“线”放在这里:第一篇《原罪》,讲的是我们的“生物本性”的“原罪”,也就是我们的生存是以“占有他者”为前提的;第二篇《我们的责任》,讲的是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在这社会中的责任,我们在这社会中扮演的各种角色的各种“角色责任”,我们为使这社会走向更好所应当担负的责任;而第三篇《作为人的责任》,我准备要讲我们作为“生物人”的责任,我们在这生物界中扮演的角色的“角色责任”,我们为使这地球走向更好所应当担负的责任。而这,先就需要我们尽量摆脱我们的“原罪”,尽量摆脱生物本性对我们的束缚,以博取最大的自由。这自由,是我们可以担负起我们的责任的前提,也是我们要担负这责任的目的。   说到我们的生物本性到底怎样束缚着我们,第一篇里面已然长篇累牍的说过,至于有没有说清楚,我自己也不很知道。这里再概括的说几句:我们的“生物本性”的“原罪”,也就是我们的生存是以“占有他者”为前提的。于是,我们为了达到生存这一目的,而长时的以“占有他者”为手段,这就使我们的“本性”中多有欲望、残暴、贪婪之类,这也就使世界充满诱惑、战争、黑暗与残暴等等。在这世界中,我们俨然都在为着自己的生存与发展而努力奋斗,我们总想得到更好、更多的“他者”,而不管我们是以怎样手段来得到这些。我们总以获得更好更多为我们成功的标志。但我想,其实我们都做着我们的生物本性的奴隶,我们都被奴役着,自己不知道。我们其实就使“自私基因”的一架“生存机器”。而已。   我曾经把自由看做是不受管束,不受父母老师们的管束,我于是总想离开,一个人走路;我也曾经把自由当做随意,能随自己的心意去做任何事情,我于是就随着自己的意愿一直走着。然而,我终于还是觉到有太多的束缚在,或者简直有时候会无路可走。后来我以为是自己本身在牵制着我,是自己本身的缺失、蠢笨、劣性使我不能自由飞翔。于是,我将自己先包裹起来,总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绑在书桌前面,还悬了一面“道德”的镜子,时时观照。我以为这样的“造茧自缚”,究竟有一天能够使我“化茧成蝶”,从此飞向广阔天空,获得大自由。   然而,现在,我知道我错了。其实,即便是这种想要那样飞翔的愿望,也实在是一种牵绊。因为这样所谓的“飞翔”,无非也是得到我所想要得到,做到我所想要做到,而且更多的是对着外在的,跟“功成名就”之类无别,而导引这些个的,就是那追逐占有的“生物本性”。被一样东西强迫着去追逐所谓的“自由”,这本身就是很可悲哀的事情。   释迦牟尼早经看出“一切皆苦”,而这又是因了“我执”,破除之法,就是“不执著”、要“无我”。这也确实是个妙法,但我总觉得有些渺茫,因为他最后得出个“空”。这是有些矫枉过正的嫌疑的,我还是相信“有我”的,人只要还活着、存在着,就不能一味的去说什么“空”啊、“无我”之类。该吃还是要吃,该睡还是要睡,睡好之后,再去做事,再去追求,该执著的还是要执著。这些,都是维持生存或者体现这生存的事。“我”,就是区别于“他者”的自己的代号。   我的意思,是不单不能“无我”,还要把这个“我”立起来,立起这一个的“人我”,把那个驱使、奴役着“我”的生物本性驱逐开去,把我们先前误以为是“我”的欲求而其实是生物本性的决定给驱逐开去。只剩下“人我”的声音,只剩下真的自己的声音,使这个“我”获得真正的自由。   真正的自由,不是我想怎样就怎样,而是我可以坦然的不这样;真正的解放不是我们可以随意得到,而是我们可以更随意的拒绝这样的得到。我们所“不这样”或“拒绝得到”,就是在反抗着生物本性的奴役,抛弃着生物本性所夺取来的东西。我们为什么要反抗它,因为它也是一切奴役着我们的外在东西的根本。就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被这生物本性所奴役着,我们就长久的被自己以及他者的自私、贪婪、卑怯、凶残、无休止的欲望所包围。过往的无量数的年月里,人们总在反抗别人的奴役。但现在开始,我们看清了这个奴役着我们的根本的东西,倒恰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自己身上。现在,我们要反抗自己对自己的奴役。反抗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的那个生物本性的奴役,反抗它从来携带着的原罪:占有他者,反抗它的自私、贪婪、卑怯、凶残、无休止的欲望对我们本身的奴役。等到我们完全挣脱了这些等等的生物本性的奴役的一天,就是我们完全得到解放、完全得到自由的一天。我们的成为真正的人,也就在这一天。   是的,我相信,一个新的时代将要来临了。   到这里,再来看看我们作为“生物人”在“生物群”里的角色的责任,也就是我们作为人的责任是怎样的。我在前一篇文字里已然说过:虽则我们也是“生物群”中的一个角色,但人类向来极少有这种角色意识,虽也每每自谓之为“高等动物”,骨子里所以为的却是“高于动物”,是“万物之灵”、是“非动物”的,倘谁说“某某人是畜生”,那分明就是一句严重的骂人的话。即便是自然所设定的“生物链”,我们也总以为自己早超脱了这一条链子,不受它的制约,不但不被制约,反倒自己们还可以随意的制约这根链子中的任一环。既然在这“生物群”中都没有我们自知的角色,当然我们不会感得有什么责任与义务在。   于是,我们只把自己看成是凌驾于一切其他物种之上者,而一切的“他者”,不管是有生命的或无生命的、“高级的”还是“低级的”,就都是我们可以掠取、可以占有的对象。这坏脾气,还一直长,至于我们把同类中的一切“他者”,也都当做可以掠取与占有的。   生物本性让我们不断的发展自身,使自己强大,因为生物界的一个不变的法则是:强胜弱。我们人类的体力跟其他的许多动物相比,是劣势的,但我们联合许多的同伴,又慢慢发展出智力,使我们的力量变强大。有了这样强大的力量之后,似乎一切都在了我们的脚下,我们可以支配一切,占有一切了。这智力让我们的生物本性发挥到极致,世间的一切似乎都被我们占有了。这智力也让我们的发展进到一个新的高度:因为有个叫做“智慧”的东西出现了。我们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也意识到了他者的存在,智慧这东西,让我们知道了要和“他者”“共存”,而且唯有“共存”,才是保持我们自身存在的前提。   “智慧”这东西,还让我们每个个体在精神上与他者相通了,我们了解了“他者”的欲求与苦痛,甚而至于有了同情于怜悯。我们最先觉得,不能对身边亲近者施以残暴,慢慢的这态度转向稍远的同类,再转到与我们亲近的“灵长类”动物,再再转到别的哺乳动物,再再再转到其他的一切动物。我不知道这样的态度可有合乎道理的根据,我不知道人们是凭着什么来示出这样心安理得的态度,或许,这也不过是由这生物本性所决定。离得最近,当然最相关,当然对我们自己的生存更有益利。但这相比于把一切的“他者”当做占有的对象,总是进步了许多的。   当然,我们也可以全然的摆脱责任,就是高高在上的俯视一切众生,把它们都看做我们的附属品,我们只有掠取的权力,没有责任与义务。这看起来当然是不错的,但我以为,这样我们其实倒跟我们所以为的低等动物是同一类。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不在于我们会制造使用工具,不在于我们具有语言文字之类,这些的东西,不过是我们在生物本性的驱使下所发展出来的能让我们在竞争中更有利的法子。我以为,我们与动物们的最大区别,倒在于我们的“人性”。我们可以去摆脱原本的“生物本性”里面不好的部分,摆脱这些不好部分对我们的奴役,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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