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上网信息保密审查规定

2019-02-17 1页 doc 10KB 22阅读

用户头像

is_594886

暂无简介

举报
上网信息保密审查规定上网信息保密审查规定 一、原则 上网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向任何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进行保密审查。 二、程序 上网发布信息应履行以下程序: 1、初审。信息承办人员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规定》进行初审,填写《上网信息签发单》。 2、审核。科室负责人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核,在《上网信息签发单》上签署能否上网意见。 3、审批。经审核后的上网信息送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批准、签发。 4、登记。本单位保密员或网管员将上网信息进行登记,填写《上网信息登记表》,并存...
上网信息保密审查规定
上网信息保密审查 一、原则 上网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向任何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进行保密审查。 二、程序 上网发布信息应履行以下程序: 1、初审。信息承办人员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规定》进行初审,填写《上网信息签发单》。 2、审核。科室负责人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核,在《上网信息签发单》上签署能否上网意见。 3、审批。经审核后的上网信息送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批准、签发。 4、登记。本单位保密员或网管员将上网信息进行登记,填写《上网信息登记》,并存档备查。 三、要求 1、应根据本单位保密范围确定秘密事项和内部信息,被确定的秘密事项、内部信息和不能在非涉密网站上发布。 2、成立由单位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的上网信息保密审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工作。 3、上网信息若不按规定审核,一旦出现失泄密问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本文档为【上网信息保密审查规定】,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