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新生儿转诊工作制度
1.产科医生发现高危新生儿后,立即向儿科及产科主任汇报,请求会诊,并向医务科汇报。
2.医务科接到汇报,立即组织抢救,并县卫计委基妇股汇报,并联系江华县人民医院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
3.产科室负责人及时安排转诊医生、护士、司机,在30分钟内准备工作并转出。
4.转诊医生由具有NICU工作经验的医生承担。
5.转诊护士由具有NICU工作经验,能配合医生做好护理及有关的技术操作。
6.转诊人员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
7.转诊结束后,及时补齐转运车内所耗物资,定期检查,以备所需。
8.转运途中保持通讯联络,以便医院做好准备。
9.科内定期对参与转诊医生、护士培训。
危重新生儿转运指征
1、出生窒息复苏后需进一步监护治疗者及产伤、颅内出血、HIE。
2、早产儿;出生体重<2000g,胎龄<34周,早产儿生活能力低下,
喂养不耐受,惊厥、呼吸困难、呼吸暂停。
3、呼吸窘迫经处理未见好转又无机械通气条件。
4、循环不良,血压低,少尿及严重贫血。
5、外科疾患需手术及高静脉营养。
6、严重感染,严重酸中毒、电解质紊乱。
7、糖尿病母亲新生儿,严重妊高征母亲新生儿及宫内发育迟缓。
8、出血性疾病,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溶血病,没有条件诊断、
治疗和换血。
9、情况不好,有原因不明,诊断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