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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验收规范理解

2019-02-26 9页 doc 28KB 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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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验收规范理解一、新规范简单介绍 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
混凝土验收规范理解
一、新规范简单介绍 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 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 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 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 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 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 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 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 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新规范第3章) 明确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组织、程序和合格标准(与GB50300-2013中第五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的修订相符); 说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规定:“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将不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仅“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作出相应规定,对于老一版规范规定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参照本规范执行。 2、规定了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规定(3.0.7) 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检验批不合格时不得使用;混凝土浇筑前施工质量不符合的检验批,应返工、返修,并应重新验收。 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新规范3.0.8)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材料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扩大: 1 获得认证的产品; 2 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次批次的抽烟检验均一次性检验合格。 当上述两个条件都满足时,检验批容量只扩大一次。当扩大批后的检验出现一次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并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说明:产品认证是第三方就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给予书面保证的活动,其中第三方为获得政府批准并且有评定能力的认证机构 检验批容量最多只能放大一次,当产品检验批经放大后,若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则应再次从严验收,及产品检验批恢复到放大前容量,并且后续不得再进行放大;   4、增加了材料进场合并验收规定(新规范3.0.9)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用于同期施工且属于同一工程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时,可合并进行进场验收。  说明:允许多个单位工程材料检验批合并验收,与GB50300-2013中第三章3.0.4中的第1条“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第2条“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相关条文相符 5、强化模板材料进场验收规定(新规范4.2.1) 模板及支架用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检验批内,模板及支架材料的外观、规格和尺寸抽样检验数量已符合下表(新规范3.0.6)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用钢尺和卡尺量测。 6、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新规范4.1.1) 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方案。滑模、爬模等工具式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应进行技术论证。 说明:此条规定与政府相关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规定,规定高大模板工程应进行专家论证的相关规定略有差别,建质[2009]87号的规定为对安全性进行论证,本规定为对方案的实施性、技术性进行论证。 7、增加了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 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 说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经过多次修订之后,逐步删除了以前关于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控制的内容,仅包含对施工结果的质量标准和验收,为弥补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控制的规定,发布了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8、调整了层高垂直度等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限值     9、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新规范5.2.2) 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压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对由热轧钢筋制成的成型钢筋,可按下列要求减少进场检验项目; 当有施工方或监理方的代表驻厂监督加工过程,并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检验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 对采用专业化加工模式,并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此时对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原材钢筋来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合格时其检验容量可扩大一倍。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原材来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检验批量不应大于30t。每批抽取3个试件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拉伸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 说明: 1 成型钢筋的类型包括箍筋、纵筋、焊接网、钢筋笼等; 2 对冷轧钢筋 组成的成型钢筋,应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压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 3 成型钢筋同样适用检验批容量扩大的相关规定; 4 当每车进场的成型钢筋包括不同类型时,可将多车的同类型钢筋合并为一个检验批进行验收;对不同时间进场的同批成型钢筋,当钢筋加工所有钢筋为统一企业生产时,可按一次进场的成型钢筋验收。     10、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新规范6.2.4) 处于三a、三b类环境条件下的无粘结预应力筋用锚具系统,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JGJ92的相关规定检验其防水性能,检验结果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锚具系统为一批,每批抽取3套。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说明:本条为参考美国相关规定,要求对全封闭体系进行不透水试验,要求安装后的张拉端、固定端及中间连接部位在不小于10kPa净水压下,保持24h不透水。当用于游泳池,水箱等结构时,可根据设计提出更高静水压力的要求; 由于锚具全封闭性能由锚具系统中各组件共同作用决定,其性能在系统组件相同情况下能够保证,故对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锚具系统仅抽取3套进行检验。 11、增加了大批量、连续生产的混凝土基本性能试验报告的要求(新规范7.1.5) 大批量、连续生产的统一配合比混凝土,混凝土制备生产方应提供基本性能试验报告。 说明:生产方应提供的基本性能试验报告有:稠度、凝结时间、坍落度经时损失、泌水、表观密度等基本性能,设计有要求时,还应提供其他基本性能。 大批量、连续生产一般指生产量为2000m3以上。 12、删除了对预拌混凝土配合比的要求(老规范7.3) 说明: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质量问题全部移交搅拌站,施工单位在混凝土进场时检测质量证明文件即可。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主要包括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强度检验报告、混凝土运输单以及规定的其他资料。 预拌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外加剂、矿物参合料等均应参照本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的技术要求,其检验报告在预拌混凝土进场时可不提供,但应在生产企业存档保存,以便需要时查阅使用。 13、修订并完善了混凝土施工验收规定 说明:老规范7.4“混凝土施工”进一步划分为7.3“混凝土拌合物”和7.4“混凝土施工” 14、对混凝土拌合物验收时沁水率提出了新的要求(新规范7.3.2) 混凝土拌合物不应有沁水和分层离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目测 说明:混凝土拌合物发生沁水和分层离析,将对混凝土的和易性和匀质性产生影响,并影响硬化后的强度和表面起粉等。 15、加严了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的严重缺陷处理的规定(新规范8.2.1) 对已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裂缝、连接部位出现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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