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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原因、如何发现及近期案例

2019-02-09 17页 doc 38KB 22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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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原因、如何发现及近期案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原因、如何发现及近期案例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何以蔚然成风? 造假的目的繁多,花样手段也不少。一般先选择在自己的主营业务收入上动刀,伪造销售单据,或者通过赊账交易来操纵利润。但这种方式比较简单粗暴,而且玩得人多了,轻易就能被人发现,所以需要更隐蔽的手法。 时下中国的许多创业者,都将把公司做上市当做是企业家成功的衡量标准之一。但并非辛苦把自己的公司做上市之后就可以一劳永逸了,资本逐利的天性以及市场竞争的残酷又驱使着他们朝着更大更高更强的目标迈进。 如果发展速度不够快,那么就要想点办法让自己快起来,或者...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原因、如何发现及近期案例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原因、如何发现及近期案例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何以蔚然成风? 造假的目的繁多,花样手段也不少。一般先选择在自己的主营业务收入上动刀,伪造销售单据,或者通过赊账交易来操纵利润。但这种方式比较简单粗暴,而且玩得人多了,轻易就能被人发现,所以需要更隐蔽的手法。 时下中国的许多创业者,都将把公司做上市当做是企业家成功的衡量标准之一。但并非辛苦把自己的公司做上市之后就可以一劳永逸了,资本逐利的天性以及市场竞争的残酷又驱使着他们朝着更大更高更强的目标迈进。 如果发展速度不够快,那么就要想点办法让自己快起来,或者说,面子上好看一点。即使发展速度已经很快了,也还想要更快的效果。因此,有不少上市公司选择在财务上造假或者舞弊这一捷径来达成他们的目标。 组团造假 A股的上市公司无疑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的宠儿和热捧对象,他们可以凭借自身已经上市的标签,继续从股市中得到更多的资金补给,也可以把业务触角伸得更为广阔。 证监会每年下达的处罚决定书中,15年有10家上市公司涉嫌财务造假,14年14家,13年11家,仅仅3年就达到了35家。 诚信与社会责任向来是公司重要的立身之本。但为什么继公司组团上市后,再一起组团造假呢? 高顿财经金融观察员Evans指出,A股的上市公司,造假的目的多种多样,有些甚至从未上市之前就开始造假了。原因很简单,为了快点上市,顺利完成I PO。好不容易上了市,发现市场行情不好,业绩开始亏损,不能让别人知道,于是继续在财务上做手脚,对外美化财务报表等。 除了IPO和弥补亏损之外,其他能够为造假提供场合和机会的,比如重组收购、关联交易甚至会计准则的选择,上市公司也不会轻易放过。 花样繁多 有人可能会有疑惑,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报表上,都是客观的数据和数字,一般都是最能说明情况的,难道还能有猫腻? 没错。造假的目的繁多,花样手段也不少。一般先选择在自己的主营业务收入上动刀,伪造销售单据,或者通过赊账交易来操纵利润。但这种方式比较简单粗暴,而且玩得人多了,轻易就能被人发现,所以需要更隐蔽的手法。 因此财报上带“其他”字样的会计科目,有时就成为了造假公司的天堂,如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应收款。其他,顾名思义,就像是一个大型的集装箱一样,除了主要的之外,其他的东西都可以往这个盒子里扔,一来二去就成了杂乱多的地方,鱼龙混杂。而且一般这些科目估价的随意性很大,加之很少被人注意到,所以就给造假提供了空间和土壤。 低违法成本 据媒体报道,在35家涉嫌舞弊造假的公司中,有32家被罚金额没有超过6 0万,上百万上千万的更是属于个例。 所以上市公司之所以这么胆大妄为,组团造假,还是因为造假违法处罚的成本过低。与动辄上千万上亿的虚报利润相比,几十万的罚款实在显得微不足道。且造假的公司,受到的处罚往往是证监会的公开谴责,行政处分或者不疼不痒的罚款,很少上升到刑事责任层面。 人在铤而走险之前,考虑的不仅是巨大的利益诱惑,也会权衡一下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如果实施行为后得到的利润远远大于所要承担的后果,被放大的逐利之心自然会蠢蠢欲动起来。 二、财务造假是如何被发现的? 一直想把这个案例写出来,但总是犹豫不决。一来担心说破了不好,二来担心以后公司的司机朋友、财务朋友和其他部门的朋友们都对去调查或者审计的人会保持一份戒备心,不再跟他们轻松地聊天了。 各位读案例之前,要注意:审计或者调查的目的,并非是警察抓小偷!而是通过审计和调查,获取公司的信息,以增加对公司的信心。审计师确信公司没重大问,才敢签发报告,让报告使用人信赖财务报表;投资者确信公司没问题,才敢投资。 背景介绍: 我从会计师事务所离职后,受投资界一位朋友的委托,帮忙尽职调查A地的B公司,就发现财务造假了。 企业第一印象:老板熟知资本运作 去之前,我就在网上搜查了一番B公司和老板的信息。大老板熟悉资本市场和上市流程,企业管理经验丰富,二老板对行业非常熟悉,两人都是做销售出身。我是外行小辈,要了解这个企业,就要下更多功夫了。公司的网站自然是要翻个遍,网上的相关新闻也要翻个底朝天。 企业第二印象:司机闲谈佐证后续发现 刚坐上司机的奔驰,我就开始跟他聊天,非正式调查开始!我问公司有几台车(固定资产及老板公私财产是否分明)、司机一个月大概多少钱(收入水平)、他忙不忙(老板的业务接待状况)、公司有几个司机(业务状况)、他需不需要加班(工作节奏)、大家加班多不多、有没有加班费(工资体系)、公司大概有多少人(员工人数)、午饭在哪里吃(福利)等等。要知道,这样拉拉家常,司机朋友往往侃侃而谈!这还可以为之后正式的调查提供佐证。 企业第三印象:财务人员独立性不强 前一天晚上我到了A地,第二天一大早就到了B公司,接待我的是主管财务的大姐C。简单寒暄之后,我就开始工作了。跟以往一样,我让他们把三大报表、明细账和科目余额表都导出来,让我在他们的电脑上查看。我一边让他们把财务资料准备好,一边盘算着如何快速找到突破口,查验财务和业务信息的真实性。在索要资料时,我发现C大姐非常谨慎,眼神迷离,想让我看但又有些犹豫。我心里暗暗地保持职业怀疑,这公司可能有问题! 在中午轻松的饭局上,我得知C大姐是老板多年的朋友,独立性不强。除了她真正懂点财务,其他财务人员都是听命行事,专业性不强。考察一个公司的财务时,首要任务是了解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强,账表可信度略高;独立性强,职业素养高,企业造假的阻力相对较大! 经过一天的调查,我最终发现了B公司的问题: 1、软件企业资质造假 我在翻看审计报告时,得知该企业是软件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是之前B公司未提及自己有软件销售业务。我的职业敏感告诉我,立刻查找相关规定!细致解读一些规定后,我发现这些文件对软件企业业务和财务上的重要限定有:(1)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2)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 收入8%以上;(2)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然而我拿到的财务数据是,上一年度软件销售收入占比39%,比35%只高那么一点,有打擦边球的嫌疑,而本年已过大半,软件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到15%;闲聊中得知研发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位占地面积很小,不到20人,而公司人数近200,离规定的比例50%很远;此外研发费用几乎占到软件收入的一半,与实际开支相差甚远。查账后发现,研发费用主要由研发人员工资构成,而他们的工资数字显然是人为调整的,与实际严重不符。 从这些分析可以看出,B公司根本就不能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我要求翻看软件,一翻合同就明白了!数十份合同,卖的都是那一两个软件,合同签订时间集中在第四季度。有个别客户一年内还“买”了两次这个软件。而同一个软件的售卖金额可以低至几万,高达几十万!另外,B造假的背后,还有多家“客户”配合“购买”软件。 软件企业资质造假了,交的软件销售增值税是假的,税务局“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也是假的。造假就像个泥潭,一旦陷入,往往越陷越深。 2、主营业务收入虚增 我倒抽一口气后,继续往下考察主营业务。来不及多问,我决定一上来就自己看合同,以便了解业务性质,判断收入确认方式。这些合同带来的收入有两种确认方式,一种是要按服务期间来确认;另一种是客户签收货物后就能确认收入。 (1)不懂会计而虚增 通过询问并查阅账务,我得知第一种收入,他们一收到钱就做收入了。许多民营企业都是收多少钱,记多少收入。但事实上,如果这钱是12月收到的,而服务期是一年的话,在当年只能确认12月份的收入!因为你还没提供完服务呢,还有11个月需要你服务,活还没干完,不能做收入。 (2)利用关联交易而虚增 在应收账款的账目中,我留意到有家公司B1的期末余额不大,但期间的交易额很大。我恰好又在财务办公室的一个角落看到一摞账本,侧面赫然贴着B1的标签!由此我怀疑B1是一家关联公司,后来我托人从B公司买了点东西,并索要了发票,开过来的发票抬头果然是B1。这验证了我的判断:B公司的东西有很多是卖给B1的,B1再慢慢卖给终端客户!后来我又打听到,B1的法人代表其实跟B都是一家人。 3、收入成本不配比,毛利作假 去之前我就知道,B公司主营产品的季节性波动不大。但是当我画出毛利率曲线时,惊呆了!最高与最低值相差高达12%,有几个月的毛利率低得出奇!财务人员解释不出原因,尴尬一笑,让我自己看账。我心领神会,要了一个月的产品出入库汇总表,以查看B公司的成本是如何入账的。在记账凭证上,产品出库汇总表上只有品种大类名称和金额,仅有会计签字,这个金额是没有得到库房主管确认的,也没有明细账可以对应。我又将结转成本的金额与B公司电脑上当月库房的出库记录进行比对,发现差异还挺大!后来随机抽了两个月的成本结转凭证,也是同样的问题。 调查到此,我也不必再细查了。不过是一天功夫,我对B企业的信心跌到低谷。其他为避点个税和社保而进行的不规范操作,都不足挂齿了。发现B公司这么赤裸裸地造假后,我的职业道德还受到很大的挑战!后来我将造假的要害陈述 给老板,并力劝好好做主营。那个财务负责人C事隔两个月后给我打电话,说软件业务不做了,还对我表示感谢,因为C一直以来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她也知道这样是不行的,但她无法影响老板。接到这个电话后,我忽然理解了她当日的尴尬一笑。让我欣慰的是,后来这个企业逐步放弃了软件业务,我告诉他们享受这个鸡肋优惠,得不偿失! 以上这些方面,是我一个周末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但是这已经足够伤害投资人的信心了。 至于发现的其他一些问题,比如虚设员工避点个税和社保,我觉得这都是小事了。 民营企业在中国生存存在着方方面面的艰难,有些灰色地带可以低调地走,但雷池坚决不可越! 这一次的调查,真是开了我的眼界。此前虽有审计民营企业的经历,但能聘请四大做审计的公司,大体上还是规范的。 感悟:无论是审计还是尽职调查,执行程序的背后,其实考察的是一个人的观察力和洞察力,是对原始商业生态的一个认识过程。我庆幸自己逐渐地从那一堆程序中开始尝试着跳出来看问题,这仅仅是一个开始,与诸位分享。 三、近期财务造假案例 (一)扒一扒参仙源,一家新三板首例财务造假的企业 新三板挂牌公司参仙源(831399)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因2013年将外购野山参作为自挖野山参销售,少计成本55,382,210元,导致虚增利润55,382,210元;同时,因公司2013年将野山参销售给关联方辽宁参仙源酒业有限公司,认定关联交易虚增收入73,729,327元,导致虚增利润73,729,327元。 根据其转让说明书,公司2012年亏损 2329 万元,2013 年盈利 1.11 亿元,扣除虚增的1.29亿元利润,该公司 2012 至 2013 年实际上是连续两年亏损的。 为此,农业股参仙源成了新三板首例财务造假企业。农业股容易出现财务造假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存货不好核实,难以审计;二是大量使用现金导致收入、成本确认困难;三是农企依据国家税收规定部分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利润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造假成本低。 参仙源虚构了大量交易,那么必须有大量的资金支持这些虚拟交易,否则虚假交易就会被一眼识破。一般来说,销售收入最终必然反映在报表资产上,既然农业企业有如此多现金交易,那么公司就应该有大额的“货币资金”,但是“货币资金”则需要银行的存款证明,在如今银行监管愈发严格的情况下,银行总不至于冒着存在巨大风险为这些财务造假而伪造大额存款记录吧。银行不配合,农业企业在财务造假时也不敢伪造银行存款记录,因为审计很容易就能够发现。 虚增收入后,企业面临虚假的现金流难以匹配的问题,会造成账上大量不存在的“现金”,因此,这些造假公司就只好用虚构的银行存款购入“存货”、“在建”、“房产”、“设备”、“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进行圆谎,这样,就解决了子虚乌有的“现金”的出路,又实现了“利润”到“资产”的转化。造假的关键在于不被人察觉,转化为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目的就在于农企这些项目都极难审计其真实性,例如蓝田股份宣称在建工程是无法盘点的水下建设,存货则是水面的鸭子、水里的鱼、湖底的王八和莲藕等,漳子岛宣称海底的扇贝被冷水团冻死了,这些要核对清楚都是要吓死审计宝宝的,不得不说这类项目起到很好的掩人耳目的作用。 因此,综合考虑,农业上市公司的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项目成了造假的重灾区。 让我有点不明白的地方是,新三板上市的对利润是没作什么要求的,但为什么不少新三板企业存在虚增利润的行为,这种虚增利润冲动的来源是什么?主板中的上市公司虚增利润可以忽悠散户投资者,况且定增对公司确实也有巨大的利润,但新三板定增针对的多是成熟机构投资者,在新三板虚增,多半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不,证监会给予了参仙源当前证券法范围的最高幅度处罚。 再延伸一下,参仙源虚增利润的手法如此简单,挂牌时候的中介机构最终是否会有责任?这也是非常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 (二)金亚科技财务造假惹众怒:首批索赔诉讼获受理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截至6月3日,首批共计12位金亚科技(300028)投资者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亚科技赔偿损失230余万元,案件已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今年以来,深陷财务造假阴云的金亚科技,由于实控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1.78亿元,虚增未分配利润3.08亿元等丑闻曝光,公司今年5月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并于6月1日以网络方式召开致歉会,但被殃及池鱼的投资者,对金亚科技的致歉并不买账。于是就有了投资者索赔事件。 据投资者代理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律师介绍,投资者起诉系因金亚科技虚构2014年年度多项财务数据,虚假年报对投资者形成误导,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本次获得立案的为首批起诉的投资者,近期还会向法院提交后续批次投资者的诉讼材料,截止目前已有近200人准备参加诉讼,预计索赔总金额将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2015年6月4日,金亚科技发布公告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至今,证监会尚未出具正式的调查结论。“金亚科技到底涉及几项虚假陈述行为,应以证监会最终的调查结论为准,目前我们有充分证据证明其2014年年报财务数据数据不实,仅此一项事实,2015年4月3日之后买入金亚科技且在2015年6月4日之前未全部抛售的投资者即可以向金亚科技提起索赔诉讼。该范围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将来也有可能可以依据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实而提起索赔诉讼”王智斌律师称。 关于起诉理由,王智斌律师认为,“年度报告中财务数据是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的直接信息,虚构财务数据将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判断。金亚科技虚构2014年度财务数据的行为,并不只是会计差错的问题,其虚构的财务数据会在事实上误导投资者,导致一部分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虚高价格买入股票,该部分投资者因此遭受的损失,理应由金亚科技赔偿。” 据了解,近年来,投资者以虚假陈述为由要求上市公司赔偿的案件日益增多,根据公开的信息,投资者诉海润光伏虚假陈述案中已有部分投资者获得了赔偿,而同样位于山西的上市公司振兴生化亦于近日被法院判决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实际上,金亚科技或许并不仅仅涉及虚假陈述的问题”,王智斌说,“2015年6月4日公司股票放量涨停,而在当日收盘后,金亚科技发布了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公告,此后的3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便开始连续“一”字跌停。从市场表现来判断,或有资金提前知道了被立案调查的信息高位出逃,而将不知情的投资者牢牢套在山顶,如果是这样,相关行为人还涉嫌构成内幕交易,监管部门应予彻查”。 (三)欣泰电气财务造假 6月,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电气)的造假事件余波未平,作为其保荐机构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也被证监会开始调查。 6月13日,兴业证券发布公告称,2016年6月12日,兴业证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兴业证券表示,公司将全面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公告中并未提及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兴业证券相关负责人回复财新记者表示,公司未收到证监会除公告内容外的其它通知,因此暂需等待证监会进一步的调查。 此次兴业证券被调查或与欣泰电气财务造假一事有关。6月1日晚间,欣泰电气发公告显示,其财务造假事件已经受到证监会的拟处罚决定,而此次事发的兴业证券就是欣泰电器的保荐机构。 据财新网此前报道,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期间,欣泰电气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来粉饰财务报表。此外,欣泰电气还 存在大股东温德乙违规占用公司资金6388万元、重大信息披露违规、年报和半年报数据虚假记载等问题。(详见财新网报道“涉欺诈发行欣泰电气或将退市”)证监会2014年10月出台的最严新规指出,因欺诈上市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司,在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证券交易所应当做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欣泰证券已于5月23日停牌。 近年来,证监会对于加强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的监管不断加强。建立了保荐代表人聆讯制度和未通过发审会审核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问责机制,并发布了《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强化保荐机构责任,明确在发行审核过程中增加“问核程序”。 因上市公司造假而导致保荐机构被处罚也早有先例。2013年5月10日,万福生科因涉嫌财务造假被查处,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也受到处罚。彼时,证监会责令平安证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55千万元,并处以5.11千万元罚款,暂停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这也是自证监会2004年保荐制度出台以来最严厉的罚单。 四、其他公司的财务造假:人人投现“坏账”部分项目被爆财务造假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人人投成立于2014年3月24日,公司法人为陈万强。在人人投公司官网,对公司发展历程有如下描述:人人投是一家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在国内实体大消费行业中,成立最早,用户最多,增长最快,规模最大。资料中还称,截至2015年底,人人投成功众筹近300个项目,拥有270万登记投资者,98亿元预约众筹金额。14个月完成7亿元众筹金额,市场估值突破10亿元,增长超过10倍。 不过,在人人投北京用户张巍(化名)看来,人人投正在走下坡路。 “之前,人人投的融资项目一上线,几乎就是‘秒满’,根本抢不到手。可是最近的项目,筹资满额时间越来越长。”张巍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 时称,之前人人投确实有一批不错的融资项目,但是随着平台扩张,问题项目数量在递增,许多资深用户开始考虑退出。 人人投董事长郑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众筹领域是发展初期,国家层面相应政策尚不明朗,造成大部分投资者对众筹理解尚存偏差。非理性投资者觉得就应该保本保息,不赚钱就应该给本金,项目方不作为就应该平台负责,所以人人投平台一直是通过各种方式来维护投资人的利益(减少投资人的损失)。” 个人融资还是股权众筹? 张巍向本报记者提供的案例是一家名为“盱眙诚记港式餐厅”的融资项目。根据人人投公示信息,诚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创立于2004年,是跨地域经营的大型餐饮连锁企业。旗下有包含诚记港式餐厅在内的四大品牌,在国内,以经营港式餐厅及杭帮菜为主。该项目融资成功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融资金额为140万元。不过,本报记者经过注册并查看融资信息看到,该项目预期开业时间为2015年9月8日,第一年预计盈利140万元。其中项目方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为1:4,个人最低投资金额为28000元。 在盱眙诚记港式餐厅开业之后,相关问题开始凸显。 张巍向本报记者提供的一份财务统计报表显示,除了2016年一二月餐厅净利润为25608元和27145元,每位股东分到接近100元的分红之外,其余全是亏损。3月份亏损12962元,4月份亏损23048元。 尤为重要的是,已经股权众筹成功的盱眙诚记港式餐厅目前仍保持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执照。张巍认为,既然是股权众筹的实体店铺,那就应当以合伙企业进行注册登记。而截至目前为止,融资资金早已拨付融资方半年之久,项目方却始终以个体形式经营难以服众。 在张巍提供的合同原件上记者看到,这份标注为“关于设立诚记港式餐厅盱眙苏宁生活广场众筹店”的上,明确标注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不过奇怪的是,该协议并未标注签订日期。而且根据张巍透露,他参与投资的其他项目协议也均未标注日期。 前述研究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如果是委托持股模式,众筹股东的名字不会在工商登记里体现,只会显示实名股东的名字。尽管法律认可委托持股的合法性,但是还需要证明众筹股东有委托过实名股东。这种委托关系,是众筹股东和实名股东之间的内部约定。 不过,张巍否认了上述判断。他说,当初的注册委托和合伙委托协议就是为了建立合伙企业,并不存在委托持股的可能。张巍表示,他们曾多次催项目方进行合伙人登记,但是每次都被项目方以“工商部门办事拖沓”为由向后延迟。 针对该项目,郑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15年6月6日营业至今,现阶段经过和项目经理沟通,目前项目方并未出现违约情况。现在该项目是正常运营阶段,因为该项目到2016年8月才到回购期,现在已经和项目方友好沟通情况,到期会对投资人股权进行回购。 财务支出10万变128万? 最让保定投资者张霖(化名)不能理解的是位于邯郸的“易佰酒店贸易街店”项目。 人人投官网项目资料显示,邯郸易佰酒店是由河北乐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易佰酒店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开发运营河北地区易佰连锁旅店业务之一。 该项目在邯郸地区共有两个店铺,分别为易佰酒店(邯郸店)和易佰酒店贸易街店。在投资者维权群里,大家称前者为邯郸易佰1期,后者为邯郸易佰2期。 根据张霖介绍,上述项目在融资之后不久财务支出方面就出现了问题。 张霖等投资者向本报记者提供的一份财务支出单上显示,一个名为“闫领安”的账号作为付款人通过邯郸电子银行分别于2015年5月5日和6月18日向另外一位收款人王某账号支付58.76万元和70万元。而投资者查询的收账真实额度却均为5万元。也就是说,中间的财务支出金额差距为118.7620万元。 投资者称,事发后不久邯郸市易佰骄帅酒店管理公司就发出了对每位投资人的致歉信。信中称,发现邯郸贸易街店项目确有使用不当的票据,但是尚未发现 管理层有挪用款项及中饱私囊的情节,上述违规操作主要是为了加快申请用款进度,主要原因是工程进度与人人投资金拨付存在时间差。 该信件还称,若投资人退股,将100%全额退股,并给予投资人每股2000元作为补偿。如果不退股,则除给予投资人每股2000元的补偿外,公司管理股将不再收取。另外,不需要返现的股东可将每股2000元折合股份,按照3000元\/股的股份入股。 然而,事情并未至此结束。 投资者很快在接下来的财务支出报告中发现,未退出的投资者资金被用于支付已退出者的本金及补偿款,金额达143.59万元。 张霖向本报记者提供的主题为“第四次放款公示,请各位投资人投票”,落款人为“张亮——人人投”的项目群公告显示,此前已经做过3次用款申请,其中第三次用款申请143.59万元是退给投资人的,不需要提供票据。 张霖告诉记者,第三次拨款并未通知投资者,是人人投方面私自作主。正因为这样,第四次拨款投票时有13名投资者明确表示反对,但是仍未能阻止人人投继续拨款。 张霖向本报记者提供的投票情况显示,当时投赞成票的人员为30名,反对票为13名,共计43名。不过,张霖称,当时的30名赞成票中,有6名为人人投和易佰酒店的工作人员,而且当时选择沉默的投资者一律默认为赞成票。 张霖进一步透露称,目前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人人投方面一直让等待开工,但是项目方已经基本不在群里露面。 扩张激进? “偶尔出现一次问题项目还能理解,投资毕竟有风险。但是我投资11个项目,5个都出现问题,这还算几率问题吗?”广州投资者王斌(化名)认为,过多的问题项目已经开始逐渐影响人人投新项目的融资。 本报记者在人人投官网发现,最近一期名为“中影泰得花星影城廉江店1”的项目融资期限已经过半,融资进度为2%,“中影泰得花星影城廉江店2”的融 资进度是0。此外,“成长湾儿童职业体验馆”距离融资结束还有1天零7小时,但是融资进度为27%。 “不排除受上述因素的影响,但是个别项目也要个别对待,”业内研究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股权众筹目前退出机制并不完善,比较资深的投资者顺势退出也有可能,但是受具体行业、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项目融资失败也很正常。 郑林对记者表示,截至2016年3月31日最新统计计算,人人投确定的坏账项目数量为11个。平台项目总数量为293个,也就是说,坏账率在3%左右。 不过,对此,投资者并不认同。在张巍看来,坏账项目的界定尚存争议。“如果按照跑路的项目算,可能只有3%。但是财务造假、虚构支出算不算‘坏账’项目?到回购期之后一拖再拖算不算‘坏账’项目……” 本报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正是上述项目“坏账”界定争议导致投资者维权一度陷入僵局。在张巍看来,如果仅从跑路与否来界定是否坏账,大部分投资者就只能深陷“拖和等”之中。 此外,在融资前宣传高收益、尽职调查敷衍、风控环节不严谨等也为诸多投资者所诟病。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人人投方面称,收益较高的项目不是不存在,但是数量极少。而且是基于项目方过往项目表现的一种估计,并非承诺。此外,对于项目坏账的处理机制已经进行出具并告知项目投资人。 在采访中,部分投资者认为,郑林是个能做事的人。 张巍告诉本报记者,人人投的问题可能在于这两年过于激进上。“之前确实有一批好的项目,但是目前采用加盟设立分站模式之后,就有点乱。” 前述较为资深的人人投广州用户王斌称,人人投目前在各地设立分站,分站采用先交“加盟费”,而后再根据项目获得平台佣金的分成。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各地方站重量不重质,平台项目质量下降并不奇怪。 本报记者在人人投官网发现,目前人人投已经在全国36个省市地区开设分站。而在腾讯QQ聊天中搜索人人投,出现的各地分站群则更多。 对此,郑林对记者表示,“人人投全国各地分站大概有120家,分站负责找项目、做融后管理,而总站负责风控、项目上线和推广。关于级别不同的分站提成不一样,人人投的总收入是成功融资额的5%,其中2.5%~4%再给各分站。” 对于设立分站以及上述分成模式是否可能存在重量不重质等潜在风险问题,郑林认为,风险一定是有的,任何一家公司都做不到没有风险,但是人人投的风控掌握在总部手里而不是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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