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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海南师范大学第八章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

2018-09-10 12页 doc 185KB 4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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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海南师范大学第八章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 第八章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 【教学目标】 关税、配额、出口补贴、倾销反倾销、其他非关税壁垒等国际贸易政策政策及其经济影响 【教学重点】 要求掌握各种对外贸易政策措施,扎实掌握进口关税、进口配额、出口补贴以及倾销对有关国家经济利益的影响,掌握主要保护主义贸易理论的基本思想。了解其他有关政策措施的一般影响。 【教学难点】 从理论上揭示倾销存在的原因,理解倾销行为的实际目的,及其带来的后果。 【教学形式】 以教师讲解为主,辅之以课堂提问,形成师生互动;通过适当布置课后练习和作业。 【教学手段】 以教材为...
习题海南师范大学第八章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
第八章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 【教学目标】 关税、配额、出口补贴、倾销反倾销、其他非关税壁垒等国际贸易政策政策及其经济影响 【教学重点】 要求掌握各种对外贸易政策措施,扎实掌握进口关税、进口配额、出口补贴以及倾销对有关国家经济利益的影响,掌握主要保护主义贸易理论的基本思想。了解其他有关政策措施的一般影响。 【教学难点】 从理论上揭示倾销存在的原因,理解倾销行为的实际目的,及其带来的后果。 【教学形式】 以教师讲解为主,辅之以课堂提问,形成师生互动;通过适当布置课后练习和作业。 【教学手段】 以教材为主,辅之以多媒体课堂教学的形式。 【课时】 4课时 【教学内容】 在前面的几章中,我们已经阐明,自由贸易将给参加国带来经济利益,并促进整个世界福利的增长。但是,在现实的国际贸易中并不只有自由贸易,各国为使本国获得尽可能多的经济利益,且付出较小的代价,政府或多或少地都要干预对外贸易,实施保护本国经济利益的贸易政策。各国采取的干预对外贸易的政策措施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这些措施会对政策实施国及世界其他国家的经济产生影响。   第一节 关税及其影响   关税是历史上最重要的一类贸易壁垒,早在欧洲古希腊、雅典时代就已经出现了关税。长期以来,各国都把关税作为调节进出口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时期,可以通过降低关税、免税、退税来鼓励商品出口,通过税率的高低来调节进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税有大幅度下降,但是关税仍然被作为限制某些商品如纺织品、轻工产品进口的重要手段。 一、关税的含义和种类   关税是一国政府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依据本国的海关法和海关税则,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商品所征收的税。 关税是通过海关执行的。海关是设在关境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它是贯彻执行本国有关进出口政策、法令和规章的重要工具。其任务是根据这些政策、法令和规章对进出口货物、货币、金银、行李、邮件、运输工作等实行监督管理,征收关税,查禁走私货物,临时保管通关货物和统计进出口商品等。海关还有权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进出口货物不予放行、罚款直至没收或销毁。海关税则是一个国家对进出口商品征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稅商品和免税商品所作的系统分类,因此,海关税则由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和关税税率表两部分构成,它是一个国家对外贸易政策和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利用海关税则可以达到保护本国经济和实行差别待遇的目的。现在,海关税则的最大特点是复式稅则占主导地位,复式稅则指在一个税目下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对于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商品适用不同的税率。海关税则的另一个特点是商品分类非常精细。这不仅是商品种类日益增多所致,更重要的是对同类商品的差别产品规定不同的税则号列,就能更有针对性地保护国内经济和实行关税差别待遇,有效地实施对外经济贸易政策。 关税的种类繁多,按照不同的,主要可划分为以下几类。 依据关税的课征种类,主要的关税有进口税、进口附加税、出口税和过境税等。 进口税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进口税又分为以获得财政收入为目的的财政关税和以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为目的的保护关税两种。现实中,对国内并不生产的进口商品征税,一般是为了获得财政收入,但对国内可生产的进口商品征税,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为了保护国内企业,因此关税往往成为一国贸易保护的重要工具。进口税是关税最主要的形式,一般情况下,我们提到关税时往往是指进口关税。 进口附加税是指一国海关对本国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除征收一般关税外,根据某种目的所加征的一种关税。根据针对的国家和商品的不同,进口附加税又可分为全面附加税和特别附加税两种。例如,美国为了应付国际收支危机,于1971年8月15日实行“新经济政策”,对进口商品一律征收10%的进口附加税,就是属于全面附加税。特别附加税不针对所有商品,反补贴稅和反倾销稅即属于此。 出口税是一国海关在本国商品出口时,为保证本国市场供应或其它特殊目的而征收的关税。一般而言,各国为鼓励本国商品出口很少征收出口税。但在特定情况下,对某些供不应求的生活必需品的出口课以重稅,目的在于保证国内市场供应,稳定经济和安定社会。出口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中世纪时代的欧洲各国均以此稅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收入。19世纪中叶以后,西欧各国奉行自由贸易政策,人们发现,征出口税势必抬高本国商品的出口价格,削弱其国际竞争力,因此逐步停征。现在,征出口税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 过境稅也叫“转口稅”或“通过稅”,是一国对外国货物通过其关境和领土时所征收的关税。重商主义时代,该税种盛极一时。过境稅并不对被通过国家的市场和生产发生影响,其最大的影响是抬高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加重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负担,减少国际贸易量。因此,关贸总协定第五条明确规定缔约国对通过其领土的过境商品应免征过境稅,并使过境商品顺利通过。现在绝大多数国家已不再征收过境稅,只收取少量的行政管理费和提供有关服务的费用。 依据关税的征收方法,关税又被分成从量税、从价稅、选择稅和混合稅。 从量税是根据贸易商品的物理量(重量、体积、容积等)征收的关税。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以商品的重量为计征标准的。但各国对应纳税的商品重量计算的方法各不相同,一般有毛重、半毛重和净重三种计重方法。在征从量税的情况下,当商品价格下跌时,关税的保护作用自然得到加强,反之,价格上升,保护作用自然减弱。二战前,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从量税的方法计征关税。战后,由于商品种类、规格日益烦杂和通货膨胀,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从价稅的方法。 从价稅是根据贸易商品的价格征收的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计算公式是:从价稅额=商品价值×从价稅率。从价稅的特点是税额随商品价格涨落而升降,所以其保护作用与价格密切相关。从价稅征收比较简单,税率明确,税收负担比较公平,在税率不变时,税额随商品的价格上升而增加,即可增加财政收入,又可起到保护关税的作用。但比较复杂的问题是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如何确定。现在一般有三种方法即到堓价格、离岸价格和海关估价作为征税标准。 选择稅是根据商品的特征确定征收关税的从价标准和从量标准,然后选择其中一种方法课征。此稅的方法比较灵活,进口国可以根据进口商品的价格变动和国内经济情况的需要选择有利的课征方法。 混合稅是对某些贸易商品既征收一定比例的从价稅,也征收一定比例的从量税。具体运用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稅;另一种是以从价稅为主加征从量税。   二、关税的经济效应   征收关税将产生一系列的经济效应。它与开展自由贸易的作用相反,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降低,在各国间和各国内的不同利益集团之间进行收入的再分配,从总体来看,降低了贸易参加国的福利水平。 (一)、进口关税对价格的影响 对进口产品征收关税,首先会使进口产品的价格上升。假设国内进口替代部门的产品与进口产品是完全同质的,则征税后,国内市场该产品的价格会上涨,但上涨幅度取决于征税国对世界市场价格的影响能力。 如果征税国是一个小国,即其进口量占世界市场的比例很小,因而对世界市场价格没 有影响力,征税后,虽然该国会因进口产品价格上升而减少对进口品的购买,但这一变动不会对世界市场价格产生任何影响。因此征税后,国内市场价格上涨部分就等于所征收的关税,即关税作为一种间接税,会加到商品的价格之中,最后全部由消费者承担。此时,国内市场的价格=征收关税前的世界市场价格(自由贸易下的价格)+关税。 如果征税国是一个大国,即进口量占世界市场比重很大的国家,其对价格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使得本国国内市场价格上升;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市场价格上升,使得国内需求减少,因而对进口品的需求也减少,因为该国是大国,所以,其进口量的减少将促使世界市场价格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关税负担实际上由国内消费者和国外出口商共同承担。征收关税后,国内市场价格=征收关税后的世界市场价格+关税。 关税通过价格变动对经济活动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下面我们用图形分析关税的其他经济效应。分析这些效应我们要使用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这两个重要概念。所以我们首先介绍一下这两个概念。 在经济学中,常常用“剩余”或“盈余”来概括一种额外利益或福利。当某种剩余被生产者获得时,被称为生产者剩余;当某种剩余被消费者获得时,被称为消费者剩余。所谓生产者剩余是指,生产者愿接受的价格和实际接受的价格之间的差额。所谓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和实际支付的价格之间的差额。在供求关系图中,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分别表示图中的不同部分。如图 所示。             图中横轴表示商品的数量,纵轴表示商品的价格,S表示供应曲线,D表示需求曲线,Po表示供求均衡价格。消费者剩余是需求曲线以下和价格线以上的三角形区域,即b区域。生产者剩余是供给曲线以上和价格线以下的三角形区域,即a区域。 (二)、进口关税对消费者的影响 征收进口关税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征收关税使商品的价格上升,消费者的需求量会减少,进而减少了消费者剩余。下面我们用图 来说明这种影响。               图中横轴表示供求数量,纵轴表示价格,S、D分别表示国内供给和需求曲线,Pw表示征收关税前的世界市场价格(即自由贸易下的价格),Pt表示征收关税后的国内价格。假设关税为从量税,t表示对单位进口商品所征收的关税,则征收关税后国内价格可表示为:Pt=Pw+t . 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对应于世界市场价格Pw,进口国国内生产为OQ1,需求为OQ2,OQ1<OQ2,Q1Q2为进口量。在此情况下,该国的消费者剩余为f+a+b+c+d,生产者剩余为e。征收关税后,国内价格由原来的Pw上升至Pt,由于价格的上升,消费者的需求量由OQ2减少到OQ4,消费量减少了Q4Q2,同时国内生产者的产量由OQ1增加到OQ3。供求之间的差额为Q3Q4,由进口来弥补。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剩余由征税前的f+a+b+c+d减少到f,减少了a+b+c+d。由此可见,进口关税的征收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三)、关税对进口国生产者的影响 征收关税后,国内市场价格上升,国内进口替代部门的生产厂商现在面对较高的价格,从而能够补偿因产出增加而上升的边际成本,于是国内生产增加,从而提高了进口国生产者的福利水平。 在图中,征收关税前,国内进口竞争品的生产者的产量仅为OQ1,其余部分的产品市场均由外国进口商所占领。在此情况下,国内工业很难发展。为支持国内工业,该国政府决定对该产品征收进口关税,结果,征税后,国内市场的价格由Pw上升到Pt,产品价格的提高,刺激了国内生产,国内生产量增加到OQ3,增加了Q1Q3的产量。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国内生产者获得的生产者剩余仅为e部分,征税后,生产者剩余增加到a+e,增加了a。 由此可见,征收进口关税有利于进口竞争品的生产者,它不仅刺激了国内产量的增加,还使国内生产者获得了较多的剩余。 我们在前面的分析中,一般假定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各国在许多产品的市场上面临的是不完全竞争的状态。自由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国内厂商对市场的垄断,引进了竞争因素。如果征收进口关税,就意味着保护本国的厂商垄断或默认国内厂商的垄断。从某种意义上说,垄断消除了厂商追求技术进步的动力。从经济学的观点看,自由竞争是依靠看不见的手进行资源配置的有效机制,妨碍竞争机制发挥作用可能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 (四)、关税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 一般而言,征收关税就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当一国政府出于保护本国工业的目的 ,决定对某种商品征收关税时,只要其关税税率低于禁止性关税水平,该国的财政收入就会增加。征收关税所得的收入=进口量×关税率。在图7.2中,政府的关税收入是c的部分。至于对福利的影响,则要视政府如何使用这部分税收而定。如果政府将关税收入全部用于补贴消费者,则可以抵消消费者的部分损失。 (五)、关税的贸易条件效应 如果征税国是一个大国,那么除了上述各种影响外,关税还会产生贸易条件效应。因 为在大国情况下,征收关税会降低世界市场价格,即本国进口商在世界市场上购买进口商品的价格要降低。如果出口价格保持不变,则进口价格的下降意味着本国贸易条件的改善,贸易条件的改善对征税国有利。下面我们用图来说明这种效应。                   图是大国征稅前后的的情形,征收关税后,国内价格由原来的Pw上升至Pt,与此同时,世界价格也由Pw降至Pw’,征税后的国内外价格之间的关系为Pt=Pw’+t。与图7.2相比可以发现,对应于相同的关税t,征税后国内价格在大国情形下的上涨幅度要小于小国情形下的上涨幅度。世界市场价格的下降部分抵消了关税的部分影响,减弱了关税对国内生产和消费的影响效应。图中征税后的进口量由Q1Q2下降到Q3Q4,现在以新的价格P w’进口,和征税前进口同样多的商品相比,征税后进口费用可节约e的面积,e的面积就表示征税国因贸易条件改善而获得的利益。 (六)、进口关税对一国经济的净影响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征收关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而且各种影响对征税 国的福利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要判断关税的净影响,必须综合考虑关税各种影响的福利效应。以下分两种情况分析关税的净福利影响。 首先,我们看小国情形。由图 可知,关税各种福利影响的净值=生产者剩余增加-消费者剩余损失+政府财政收入=a-(a+b+c+d)+c=-(b+d)<0。其中,b为生产扭曲,它表示征税后国内成本高的生产替代原来来自国外成本低的生产,从而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下降所造成的损失;d为消费扭曲,它表示征税后因消费量下降所导致的消费者满足程度的降低在扣除消费支出的下降部分之后的净额。 其次,是大国情形。由图7.3可知,关税的净福利效应=生产者剩余增加-消费者剩余损失+政府财政收入=a-(a+b+c+d)+(c+e)=e-(b+d)。当e>(b+d)时,征税国净福利增加;当e<(b+d)时,征税国净福利减少。所以,在大国情况下,关税的净福利效应是不确定的,它取决于贸易条件效应与生产扭曲和消费扭曲两种效应之和的对比。   三、关税的有效保护率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已经了解,征收关税有利于进口竞争品的生产者,一国进口关 税水平越高,对国内相关工业的保护程度越高。这种关税效应是针对最终产品贸易而言的。在没有中间产品贸易介入的最终产品贸易条件下,关税的保护容易确定,它同关税税率成正比。但是,在生产国际化的今天,原料、零配件和组装件等中间产品的贸易量大为增加,显然,中间产品是进口还是国内自制,对一国的价值实现具有很大影响。因此,对最终产品征收关税所产生的效果是名义上的,称为名义保护率。如果对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都征收关税,关税的实际保护效果同名义保护效果可能是不同的。这里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一国实行贸易保护政策,究竟应该保护什么?是保护市场?还是保护产业?还是保护就业?有效保护论认为,保护的对象应该是本源性生产要素所产生的附加价值,它等于最终产品的价格减去为生产这种商品投入的进口生产要素的成本。因此衡量一种商品被保护程度的最好指标是有效保护率。有效保护率是指关税对某一特定工业的保护程度,它是该行业生产或加工中增加的那部分产品价值(即附加价值)受保护的情况。 名义关税率对消费者很重要,因为它表明了关税导致的最终商品价格的增加量,而有效保护率对生产者很重要,因为它表明了关税对进口竞争品生产者的保护程度。有效保护率的计算公式为: ERPj=(Vj’-Vj)/Vj×100% 上述公式中ERPj表示j行业(或产品)的有效保护率,Vj、Vj’分别表示征收关税前后j行业(或商品)的国内生产附加值。 有效保护率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基于如下事实:按照生产过程中的加工程度,我们可将产品分成制成品、中间投入品和原材料等。对中间产品或原材料征收关税,将提高这些产品的价格,从而增加国内使用者的负担,导致生产成本上涨,使得那些使用中间产品或原材料的最终产品的关税所产生的保护效应降低,所以从中间产品或原材料使用者的角度看,对中间产品或原材料征收关税就相当于对生产征税,降低了国内生产的附加值。 为了说明关税结构对有效保护率的影响,这里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假设对进口汽车征收25%的从价稅,每辆汽车价格为4000美元,其中原材料等成本价格为2000美元,则征税前每两汽车的附加值为(4000-2000)=2000美元。对汽车征税后,每两汽车的价格变为4000×(1+25%)=5000美元。再假设对生产汽车的原材料征收10%的从价稅,则每辆汽车的原材料成本变为2000×(1+10%)=2200美元。因此,征收关税后,每辆汽车的附加值变为5000-2200=2800美元。根据有效保护率的计算公式,汽车的有效保护率=(2800-2000)/2000×100%=40%,高于汽车的名义保护率25%。 通过上面的例子可知,有效保护率与对最终产品的名义保护率相关。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最终产品的名义保护率越高,有效保护率也越高;反之亦然。在最终产品关税不变的前提下,随着中间产品关税的上升,最终产品的有效保护率下降。对国内生产将起到抑制作用。因而许多国家都有一个“瀑布式”的关税结构,对原材料制定非常低或零名义税率,随着加工程度越来越深,名义税率就越来越高。这就使得使用进口原材料生产的最终产品的有效保护率比名义保护率要大得多。   第二节 进口配额及其影响   尽管关税是历史上最重要的贸易保护手段,但除此之外,还有许多非关税的贸易限制措 施。战后,随着关税水平的降低,非关税壁垒的重要性大大加强了。进口配额就是一种重要的非关税壁垒。该政策措施同样会起到限制进口、鼓励国内生产的作用。   一、进口配额对一国福利的影响   进口配额是指一国政府为保护本国工业,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限制。进口配额的分配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全球配额。它规定该国对某种商品在一定时间内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它适用于来自任何一国的商品进口。主管机构按本国进口商的申请次序批给一定的予许进口的数量或金额,直至发放完规定的全部限额为止。二是国别配额。它是进口国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商品,规定不同的进口限额。 配额所规定的进口量通常要小于自由贸易下的进口量,所以配额实施后进口会减少,进口商品在国内市场的价格要上涨。如果实施配额的是一个小国,那么配额只影响国内市场的价格,对世界市场的价格没有影响;如果实施配额的国家是一个大国,那么配额不仅导致国内市场价格上涨,而且还会导致世界市场价格下降。这一点与我们前面分析的关税的价格效应一样,配额对国内生产,消费等方面的影响与关税也大体相同。下面我们用图7.4来说明小国情况下进口配额对一国福利产生的影响。                   图中Pw为自由贸易条件下的世界市场价格,此时国内的供给量为OQ1,国内的需求量为OQ2,需求大于供给,供需之间的差额为Q1Q2,只能通过从国外进口来弥补国内供给的不足。这时,该国政府对商品进口实行配额限制,即只允许相当于图中Q3Q4所示的数量进口。那么在Pw价格水平上,国内外总供给量为OQ1+Q3Q4,仍低于国内需求OQ2,由于供不应求,国内市场价格必然上升,当价格上升到PQ价格水平时,国内生产增加到OQ3,国内消费减少到OQ4,供求之间达到平衡。 此时,生产者剩余增加了a,而消费者剩余减少了(a+b+c+d)。与关税不同的是,实施配额不会给政府带来任何收入。综合起来,配额的净福利效应=生产者剩余增加-消费者剩余损失=a-(a+b+c+d)=-(b+c+d)。其中,b、d分别为生产扭曲和消费扭曲,(b+d)为配额的净损失。至于c,在关税情形下它表示政府的税收收入,因此可被抵消,在这里实际上是一种垄断利润,它的去向视政府分配配额的方式而定。   二、进口配额的发放   现实中,分配进口配额常常要与进口许可证相结合,以限制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许可证是由一国海关签发的允许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进入关境的证明。分配许可证的方法主要有三种:竞争性拍卖、固定的受惠和资源使用申请程序。 竞争性拍卖是政府通过拍卖的方式分配许可证,它使进口权本身有了价格,将进口一定数量商品的许可证卖给出价最高的需求者。一般而言,进口商所付购买许可证的成本要加到商品的销售价格上,这样一来,其作用就与关税的作用相同,会起到抑制需求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进口配额的净成本就是图7.4所示的(b+d)。因此,也有人认为这种方式得到的拍卖收入也即另一名称的关税收入。政府便获得了进口配额的这部分收入c。 固定的受惠是政府将固定的份额分配给某些企业的方法。通常的方式是,根据现有进口某种产品的企业在上一年度在进口该商品总额中的比重来确定。这种方法虽然比较简单,但也带来某些问题。一是这使得进口配额的实施成本更高。因为是免费发放,因而这部分收入c在征收关税时或进行公开拍卖时本应属于政府的,现在却由进口商获得,那么实施进口配额的成本就增加了一项c。进口商获得了进口许可证后,便可以用其购买进口品,在国内以更高的价格出售以获得利润,这部分利润即为配额租金。这种方式较之竞争性拍卖而言,就造成了配额租金由政府手中转移到进口商手中。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它会造成一种市场垄断。进口配额本身就有一定的垄断性,而进口商又是免费获得的,这将有助于他们提高市场价格,形成垄断,不利于资源配置,较之第一种方法它是缺乏效率的。 资源使用申请程序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政府根据进口商递交进口配额管制商品申请书的先后顺序分配进口商品配额的方法。这种方法会给腐败提供机会,给政府官员提供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机会。潜在的进口商会花费大量的精力抓紧时间递交申请表,贿赂政府官员以获取进口配额。这在经济学上称为寻组行为,因为它能给进口商带来垄断利润。因此这种方法是效率最低的,它造成了大量的浪费。 由此可见,进口配额的发放方式不同,给国民经济福利带来的效果也不同,在以上的三种方式中,公开拍卖可能是分配进口配额的最好办法。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进口配额与关税对一国福利的影响是相同的,政府获得了有关的收入,有利于收入的再分配。 三、进口配额与关税的比较   进口配额和关税都是作为贸易壁垒对本国经济以及产业进行保护,它们的作用有类似之处,我们已经知道,如果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分配进口配额,那么配额与关税的福利影响是相同的。但是进口配额与关税仍然有许多不同之处。 第一点表现在实施进口配额和实施关税的效应不一定相同。这主要取决于进口配额的 发放方式。这一点我们在前面已作过介绍,进口配额以第一种方式发放,会产生与关税相同的效应。但以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发放,则效应不同,并且它的成本必然比实施关税更高,因为后两种方式更加缺乏效率。 第二种不同则表现在他们对供给和需求的变化反应不同。这一点我们以需求变动为例 用图来说明这种不同。                   图中,P0为自由贸易下的价格,这时国内供给量为OS1,小于国内需求量OD1,则该国需进口该商品。若对该商品征收关税,国内价格将由P0上升到P1,此时国内供给量为OS2,需求量为OD2,供求间的差额通过进口获得,即S2D2。假设国内需求增加了,那么需求曲线则由D变为D’,这时国内的需求量增加到OD3,供求之间的差额扩大到S2D3,这一部分也通过进口来获得。就是说,在征收关税的情况下,国内需求的增加使得进口量增加到S2D3,价格水平仍为P1;如果实施进口配额,其数量相当于图中的S2D2部分。则进口配额实施以后,国内价格将由P0上升到P1,因为在此价格下,供求之间的差额为S2D2,满足进口配额的要求。同样,假设国内需求曲线由D变为D’,则在P1价格水平上,国内的供给量为OS2,加上配额的数量S2D2,总供给量为OD2,仍然小于国内需求量OD3。在供小于求的情况下,价格水平必然上升,直到P2水平上,国内供给增加到OS3,加上配额,总供给量正好等于总需求量,于是重新达到均衡。也就是说,在实施配额的情况下,国内需求增加使国内价格上升到P2,高于征收关税条件下的价格,进口量仍然保持在S2D2(即S3D4)的水平。 因此,关税和进口配额对需求变化的反应是不同的。关税的反应在于更多的进口量和消费 量,价格水平却不变。进口配额的反应则在于更高的价格水平和更多的国内生产量。 第三个不同表现在进口配额对进口商品数量的限制是确定的,而关税要通过提高关税税率来达到限制确切的进口数量则比较困难,在限制进口数量方面,进口配额更易于操作。而关税主要是通过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而消弱进口商品的竞争力。在这一点上,进口商可以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来降低商品销售价格,从而部分抵消关税的影响。进口配额则不然,无论进口商怎样降低成本,其进口数量都受到限制,因此,进口配额比关税更严厉,它基本切断了外国出口商渗入进口国市场的可能性。从管理有效的角度衡量,配额比征收关税好。但从贸易自由化的角度看,关税更有利于外国竞争者的进入,所以,关税比进口配额好。   第三节 出口补贴及其影响   非关税壁垒中另一类重要的的政策措施是针对出口的,与配额等限制进口的做法不同的是,这类贸易政策措施的目的往往是鼓励或支持出口。其中,出口补贴就是最常用的一种手段。 一、出口补贴的含义   所谓出口补贴,是指一国政府为鼓励某种商品的进口,对该商品的出口给予的直接补助或间接补助。出口补贴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直接补助是政府直接向出口商提供现金补助或津贴。间接补助是政府对选定商品的出口商给予财政税收上的优惠。如对出口的商品采取减免国内税收、向出口商提供低息贷款等。出口补贴也分从量补贴(每单位补贴一个固定数额)和从价补贴(出口价值的一个比例)。出口补贴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本国出口商品的价格,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扩大商品出口。 尽管根据国际协定出口补贴不合法,但许多国家仍以隐蔽的或不很隐蔽的形式提供这种补贴。例如,所有主要的发达国家都给外国购买者以低息贷款,使其具有购买能力。这种贷款是通过政府的代理机构进行的,例如美国是通过其进出口银行进行的,这些低息贷款占到美国出口额的5%,在日本和法国这一比率达到30%-40%。美欧在GATT的乌拉圭回合中僵持不下的就是农产品补贴问题,美国抱怨欧共体为保证农民的收入,欧共体根据它的共同农业政策向农民提供了高额的农产品支持价格。这些高额农业补贴导致大量的农业剩余和补贴出口,它抢走了美国的市场,这一政策造成了美欧之间尖锐的贸易冲突。美日之间也有这种冲突,日本农业补贴很高,美国打不进日本的农产品市场。   二、出口补贴的经济影响   出口补贴对国际贸易,乃至一国的福利水平会产生影响。出口补贴意味着对出口商品的优惠待遇,有助于出口规模的扩大。由于政府的刺激使本国厂商的出口规模超出了在没有任何政府干预下正常的商品出口规模,所以在量上,这种出口是“过度的”。这种过度出口意味着国内同一商品的供应低于正常规模,从而减少了消费者剩余。同时出口补贴还造成了政府支出的增加。因为出口补贴是由政府承担的,在其他支出不变的情况下,政府的总支出就会增加。而政府增加支出的主要来源是征税,因此出口补贴会加大纳税人的负担。下面我们用图7.6来说明这种影响。               图中,P1为自由贸易条件下世界市场的价格,此时国内的供给量为OS1,需求量为OD1,供给大于需求,出口量为D1S1。如果政府给予本国出口生产者每单位出口商品金额为(P2-P1)的出口补贴,则本国出口产品生产者可以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成本进行生产,出口产品生产者的生产量由原来的OS1增加到OS2。出口产品生产者的产品一部分在国内销售,一部分在国外销售,但在国内销售的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于是在国内销售的价格必须能够弥补这部分产品的生产成本。图中国内价格为P2,高于补贴前的价格P1。由于价格上升,国内消费减少至OD2。这样,在国外销售的产品数量就会由原来的D1S1增加到D2S2。由此可见,出口补贴扩大了产品的出口,但是这种出口是过度的出口,是靠牺牲本国正常消费增加的出口。 出口补贴对出口国的福利水平也产生影响。出口补贴使本国的消费者面对的价格由P1上升到P2,消费者剩余减少,减少量为图中a+b的面积。生产者剩余则增加了,增加的部分相对于图中a+b+c的面积。本国政府给予的补贴为D2S2×(P2-P1),也即图中(b+c+d)部分的面积。综合起来,出口补贴的净福利效果=生产者剩余增加-消费者剩余损失-政府补贴=(a+b+c)-(a+b)-(b+c+d+)=-(b+d)<0。其中b是过度出口造成的损失,d是过度生产造成的损失,这里要注意的是b损失了两次,而生产者只得到了一次,另一次变成了成本。因此从总体上看,出口补贴会造成一国福利水平下降。 既然出口补贴对一国的经济福利会产生负效应,为什么各国还要采取这种政策呢?实际上,在出口国看来,如果短暂的出口补贴损失或消费者福利损失,能够促成该国生产规模的扩大,进而获得规模经济效应,或者能够实现促进本国获得经济成长等长远利益,那么这种损失也许是值得的。 从进口国的角度看,出口补贴是一种威胁。因为接受补贴的产品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将产品销售到国外市场,从而会挤跨进口国的同类企业。对此各国都采取一些措施,以反对因出口补贴带来的“不公平竞争”。关贸总协定规定,成员国可以对采取出口补贴的国家的出口商品征收抵消性关税,也即反补贴稅。这样,就可以使外国因实行出口补贴而价格低廉的商品恢复到原来的价格水平,从而抵消出口补贴的效果。   第四节 倾销与反倾销   倾销是不完全竞争企业的价格战略。倾销会造成价格的扭曲,影响资源的配置效率。 一、倾销的含义和类型   倾销是一种价格歧视行为,是指一国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水平进入另一国市场并 因此对进口国工业造成损害的行为。所谓低于正常价值是指某种产品从一国向另一国出口的价格低于下述价格之一:①相同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正常交易过程中供国内消费的可比价格;②相同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正常交易中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③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上合里的推销费用和利润。例如,1970年日本索尼公司以每台180美元的价格在美国销售其制造的电视机,而同样型号的电视机在日本售价333美元。这一行为就构成对美国的倾销。 判断出口商是否构成倾销的依据是:①进口国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是否受到低价进口品的冲击,以致其市场份额明显减少;②进口国同类企业的利润水平是否明显降低;③在低价进口品的冲击下,进口国的同类工业是否难以建立起来。但现实中常常产生一种矛盾,进口国总是要夸大外国产品冲击本国市场的程度,而出口商从自己的目的出发,总是尽量掩盖其倾销行为。 按倾销的目的、时间的长短等,可将倾销分为持续性倾销和掠夺性倾销。持续性倾销是指出口商以占领市场为目的持续地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国外市场销售商品。从消费者的角度看,这种持续性倾销意味着消费者可以享受低价商品,从而提高了进口国的实际收入水平。因此,持续性倾销对进口国的消费者有利,而不利于进口国同类产业的发展。掠夺性倾销是指,为打败竞争对手,出口商以低于本国市场价格向国外市场销售商品,在消除竞争对手后,重新提高价格,控制市场。掠夺性倾销是有害的,由于企业降低价格是临时的和短暂的,因此消费者只能获得暂时性的低价利益,一旦竞争者退出市场,倾销者会重新提高价格,以获得垄断性的超额利润,由此消费者的实际收入水平不但不会上升,反而会下降。因此,掠夺性倾销通常被认为是一种追求垄断地位的行为。   二、 形成倾销的条件及其影响 厂商要采取倾销战略,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每个厂商都是价格的承担者,因此它所面临的需求曲线是一条水平线,即任何一家企业销售量的变化都不会影响市场价格,且产品能够在不降价的条件下出清。但是作为采取倾销行为的企业,其必要的前提条件就是,该企业不是价格的接受者,而是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垄断力量,从而面临着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需求曲线。其次,企业在国内外市场所面临的需求弹性不同。在国内市场上,该垄断企业产品的需求弹性比较小。在国外市场上,由于消费者有多种产品可以选择,因此产品的需求弹性比较大。再次,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是完全隔离的,否则进口国市场上的低价商品将流回出口国。 下面我们根据上述三个条件,用图7.7来说明倾销是如何发生的。               在(b)图中,表示进口国市场的情况。由于出口商在该市场上有一定的垄断能力,所以它面临的需求曲线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D2,相对于出口国国内的需求曲线,其弹性较大,相应的边际收益曲线为MR2,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出口商根据MR2=MC的定价原则,把价格定在P2水平上。 在(a)图中,D1为出口国的需求曲线,相对于进口国的需求曲线,其弹性较小,对应的边际收益曲线为MR1,根据MR1=MC的原则,出口国国内的价格为P1。P1>P2。因此出口商能在他国以更低的价格倾销其商品。   三、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反倾销政策   由于倾销使进口国的同类企业的发展面临着严重的压力,甚至造成进口国同类产业难以起步的恶果。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倾销被普遍认为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手段,反倾销是被国际社会认可的、恢复公平贸易的政策行为。那些自认为被外商倾销所侵害的本国厂商可以通过向商业部提出申诉,寻求救助。如果他们申诉成功,政府一般会对外国厂商课以反倾销税。理论上说,其数额应为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才能达到抵消不正当竞争或不公平竞争的目的。通过征税反倾销税,使进口商品价格提高到进口国国内市场价格的水平,从而保护了国内同类商品的生产者。 然而经济学家们对于单把倾销拿出来作为被禁止的行为一直不满。首先,针对不同市场制定不同价格是完全合法的商业策略——就和航空公司给学生、年老国民和那些愿在飞机上渡过周末的旅行者提供的价格折扣一样。其次,倾销的法律定义基本上源于其经济定义。由于要证明外国厂商在出口市场上比其国内的定价低经常是件困难的事,因此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就试着在估算这些外国产品的生产成本的基础上算出一个所谓的公平价格。这种“公平价格”准则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商业活动:一个正通过扩大生产和打入新市场来降低成本的厂商很可能原意暂时蚀本销售。 尽管经济学家们对反倾销行为几乎都持否定意见,但是,自1970年以来,对倾销的正式指控和申诉却一直是有增无减,日益频繁。这究竟是对法律的一种愤世嫉俗的滥用,还是倾销的重要性日益上升的反映?答案可能是二者兼而有之。 自1979年8月欧共体对中国出口的糖精及盐类反倾销以来,迄今已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提起反倾销案件300多起,涉及到机电、化工、轻纺、土畜、医保等行业的4000多种商品。尤其是近几年来,国际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抬头,对华反倾销案激增,在数量上又以欧美为最。这些案中,裁定倾销成立的占60%以上,其立案数、裁定率均居各国之首,使中国成为目前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和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与此同时,外国产品大举倾销到中国,中国也是倾销的严重受害国。中国企业正面临着反倾销与倾销的双重冲击和考验。   第五节 其他非关税壁垒措施 非关税壁垒措施种类繁多,据国际社会统计,目前世界上大约有1000种以上的非关税 壁垒措施。除了我们前面已经介绍过的进口配额、出口补贴以及倾销外,下面我们介绍其他一些重要的非关税壁垒措施。   一、自愿出口限制   自原出口限制也称自愿限制,是进口配额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当一国出口威 胁到进口国整个国内经济时,进口国以全面的贸易限制相威胁,引导出口国自愿地限制某些商品在一定时期内的出口数量或出口金额。自愿出口限制不是由进口国向进口产品实行配额,而是出口国对出口产品实行配额,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自1981年以来日本对向美国的汽车出口所实行的自愿出口限制。 自愿出口限制并非真的自愿,而是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制定的。出口国同意这些要求是为了防止其他形式的贸易限制。对进口国来说,其代价比达到同样限制进口效果的关税要高,自愿出口限制就像把许可证颁发给外国政府的进口配额,因而关税下的政府收益在自愿出口限制下变成了外国获得的租。因此对进口国而言,自愿出口限制代价高昂。 自愿出口限制是进口国比较隐蔽易行的保护措施。一般情况下,一国要调整其关税水平,必须征得议会的同意,否则难以保证保护政策的迅速贯彻和执行。自愿出口限制则不然,政府可以要求出口国对其出口量加以限制,从而不需要议会的认可就能达到保护本国工业的目的。 有些自愿出口限制协议涉及到的不止一个国家,其中最著名的多边协议是多边纤维协议,它限制了22个国家的纺织品出口。诸如此类的多边自愿出口限制协议有时也称作“有序营销协议”,一般缩写为OMA。   二、政府采购政策   各个国家的政府都有其组织机构,为维持其正常运作,政府机构也需要采购有关的商 品和劳务。若政府机构在市场上按最低价采购,那么就没有什么不同,谁的便宜就买谁的,这是典型的完全竞争。但是政府的采购政策规定政府采购的应该是本国生产制造的产品。因此,它是一种优先采购本国产品的非关税壁垒措施。 这种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政策实际上是一种歧视性的政策,这使得本国的生产者和外 国的销售商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从而限制了进口,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本国工业。国际社会对此提出过一些约束措施,但在具体执行时,尚有许多困难。   三、技术标准和卫生检疫标准   一些国家为限制某些商品的进口,常常设置一些复杂苛刻外国难以掌握的技术标准和 卫生检疫标准,以便寻找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的理由。 技术标准是一项比较严厉的非关税壁垒措施,例如,原联邦德国禁止在国内使用车门从前往后开的汽车,而这种汽车却正是意大利菲亚特500型汽车的式样。又如法国禁止含有葡萄糖果汁的进口,目的是抵制美国货物。因此一些国家在某些方面法规的制定不是出于法律目的,而是限制进口的伪装。这些标准有时还意味着,运到进口国口岸的商品可能因为技术标准不符而被拒之门外。 近年来,卫生检疫上的规定标准也是越来越严格,商品包装和标签的规定也越来越复杂,手续也十分繁琐。进口国为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常常以不符合卫生标准为由,将外国产品拒之于国门之外。   四、外汇管制   所谓外汇管制是指是指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来平衡国际 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价的一种。在此制度下,出口商必须将其所赚外汇按国家规定的牌价卖给政府指定的外汇银行。进口商在进口时,所需外汇也必须得到政府外汇管理机构的批准,在指定的外汇银行购买进口所需的外汇。由于外汇受到外汇管理当局的严格控制,国家就能有效地控制商品的进口数量、种类和来源国或地区。 外汇管制是一个比较严厉的政策措施,它是战时经济或严重经济金融危机的产物,而非平时经济长期有效的政策。外汇管制是由一整套措施组成严密隔离本国经济与外国经济的政策,它的影响是深刻而广泛的。 【课后作业】 名义保护率 有效保护率 进口配额 1. 国际贸易政策的作用是什么? 2. 主要的国际贸易政策工具有哪些? 3. 出口补贴发挥作用的限制因素有哪些 4. 小国征收关税对其社会福利的影响? 5. 大国征收关税的国内经济效应有哪些? 6. 大国关税的局部均衡分析说明什么问题? 7. 大国关税的一般均衡分析说明说明什么问题 Q� � S� � D� � P� � O� � a� � b� � P0� � 图 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 � Q� � a� � f� � e� � S� � D� � P� � O� � b� � Pt� � Q2� � Q4� � Q3� � Q1� � Pw� � d� � c� � 图 关税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 � t� � Pw� � c� � 图 关税的贸易条件效应� � a� � f� � e� � S� � D� � P� � O� � b� � Pt� � Q4� � Q3� � Q2� � Q1� � d� � Pw’� � Q� � c� � a� � Q4� � Q3� � Q2� � Pw� � 图 进口配额对一国福利的影响� � S� � D� � P� � O� � b� � PQ� � Q1� � d� � Q� � D2� � P1� � D� � S3� � S2� � 图 进口配额与关税的比较� � S� � P� � O� � P0� � Q� � P2� � D’� � D4� � D3� � S1� � D1� � D� � S� � Q� � P� � O� � S1� � a� � b� � c� � d� � 图 出口补贴对一国经济的影响� � P2� � P1� � D2� � D1� � S2� � D1� � D2� � P� � P1� � P2� � MC� � MR2� � MR1� � P� � O� � O� � Q� � Q� � 图 倾销 � � (a)出口国� � (b) 进口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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