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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100个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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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100个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名称 施工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项目编号: 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日期:二00六年八月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 1、工程名称经批准建设,现各项工作已完成,具备施工条件,拟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名称施工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贵单位资审合格,具备本招标工程的施工能力,现正式通知贵单位参加施工投标。 3、本招标项目建筑面积为28000m2...
招标文件 100个施工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施工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项目编号: 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日期:二00六年八月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 1、工程名称经批准建设,现各项工作已完成,具备施工条件,拟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名称施工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贵单位资审合格,具备本招标工程的施工能力,现正式通知贵单位参加施工投标。 3、本招标项目建筑面积为28000m2,结构形式为框架。 4、请凭本通知书于2006年8月 日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购买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 元整(¥: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整(¥: 元),图纸和资料若有损坏或遗失,投标人应负责赔偿。 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的投标担保,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8月 日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XX建筑工程交易中心(XX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地址),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定于2006年8月 日9:30时在XX建筑工程交易中心(XX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举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 8、如果贵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招标人: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2006年8月 日 目 录 5注意事项 6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6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8二、投标须知 8(一)总则 81. 工程 82. 招标范围及工期 83. 资金来源 94. 合格的投标人 95. 踏勘现场 96. 招标答疑 107. 拦标价 108. 投标费用 11(二)招标文件 119.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10. 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1. 招标文件的修改 13(三)投标书的编制 1312. 投标书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313. 投标书的组成 1414. 投标书格式 1415. 投标报价 1616. 投标货币 1717. 投标有效期 1718. 投标担保 1719. 投标书的份数和签署 19(四)投标书的提交 1920. 投标书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21. 投标书的提交 1922. 投标书提交的截止时间 1923. 迟交的投标书 1924. 投标书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25.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1(五)开标 2126. 开标 2127. 投标书的有效性 23(六)评标 2328.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329. 评标过程的保密 2330. 投标书的澄清 2331. 投标书的评审 2532. 投标书计算错误的修正 26(七)的授予 2633. 合同授予 2634.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635. 中标通知书 2636.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737. 履约担保 28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28合同协议书 31通用条款 31专用条款 36廉政合同 40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41第四章 图纸 42第五章 评 标 办 法 42(一)总则 43(二)技术部分评标 45(三)商务部分评标 49(四)扣分情况说明 51第六章 投标书投标函部分格式 5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4(2)投标书签署授权委托书 55(3)投标函 56(4)投标函附录 57(5)投标担保凭据 58(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59第七章 投标书商务部分格式 61(1)投标报价一览表 62(2)填表须知 63(3)工程项目总价表 64(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65(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6(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67(7)措施项目计价表 68(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69(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70(10)主要材料价格表 71(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72(12)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73第八章 投标书技术部分格式 75一、施工组织设计 76临时用地表 77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7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79项目经理表 80二、其它 81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2企业基本概况表 83投标人近三年承担本项目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84本单位资信证明材料 85第九章 工程量清单 注 意 事 项 各投标人: 一、为遵循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在您出席开标会时,除携带您认为必要的材料外,须随身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审验(复印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原件); 上列证明文件,开标前经审验如有不符或遗漏,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下列证明文件,开标投标后原件带至现场核对(复印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否则复印件无效): 1、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2、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书(原件); 3、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信誉和业绩证明材料;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 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2 1.1 建设地点 XXXXXXX 3 1.1 建设规模 28000平方米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并达到一次性 验收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主体结构、建筑、水电安装工程的施工 7 2.2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含施工准备期) 8 3.1 资金来源 自筹 9 4.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以 上(含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10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1 15.1 工程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 12 17.1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8.1 投标担保金额 万元 2006年 月 日16时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代理分公司 14 5.1 踏勘现场及 招标答疑 时间:2006年8月 日9:30时; 集合、招标答疑地点: 15 19.1 投标书份数 文本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光盘一份。 16 21. 投标书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间:2006年8月 日9:30时 地点:XX建筑工程交易中心(XX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17 26.1 开标 开标时间:2006年8月 日9:30时 地点:XX建筑工程交易中心(XX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18 31.1 评标方法 及标准 《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 单评标(暂行)办法》(云建建[2004]396号文) 《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补充 规定》(第3号建设厅公告) 19 37. 履约担保 金额及形式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8% 出具方式:支票、银行汇票或在昆明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分制商业银行的分行及以上级别的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附加说明: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担保金额不高于合同总价(含暂定金额)的6%,不足部分以现金、支票(昆明地区)、银行汇票方式提供。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1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1.1.2建设地点:昆明市小板桥镇晓东社区。 1.1.3招标规模:投资约2600万元.。 1.1.4规划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晓东社区晓东居民小组新村统建房工程。 1.1.5建设单位:招标人名称 1.1.6工程项目批准文号: 1.1.7质量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 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 4.2.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4.2.2 承担过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 4.2.3 在经营过程中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及用户信誉,无违法违纪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2.4 投标人拟定本工程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类专业,须持有具有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并承担过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项目; 4.2.5 能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组织生产,有完整的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标准;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书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人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图纸、资料及勘察现场过程中有疑问,请在2006年 月 日17:00时之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14楼1406室,传真:0871-3114075)。 6. 招标答疑 6.1招标人于2006年 月 日踏勘现场后,在 举行招标答疑会议,会上由招标人、施工图设计单位、拦标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分别对投标人所提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并以书面形式在2006年 月 日17:00时以前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和栏标价编制单位。书面答疑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6.2招标人、施工图设计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所做出的任何口头或电话询问与答复均属无效。 7. 拦标价 7.1为控制投资和防止投标人串通抬高标价,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并设置拦标价作为本工程最高限价。 7.2 拦标价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并于2006年 月 日向所有投标人公布。若投标人对拦标价有异议,可在2006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书面异议进行复核。若由于招标人对拦标价的复核影响开标时间的,招标人将重新公布新的开标时间。 7.3 拦标价为依据招标文件(包括书面答疑材料和补充通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第107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03]668号)及其相关配套的计价文件的规定,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工程投资、通常条件下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工期、质量、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合同实施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后确定的全费用价格。 8.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9. 招标文件的组成 9.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1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3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4章 图纸 第5章 评标办法 第6章 投标书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7章 投标书商务部分格式 第8章 投标书技术部分格式 第9章 工程量清单 9.2 除9.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书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书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4 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按本须知第5.4及第6款的规定执行。 11. 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书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可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1.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向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1.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书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书的编制 12. 投标书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1 投标书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2.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书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书的组成 13.1 投标书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3.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投标书签署授权委托书; (3) 投标函; (4) 投标函附录; (5) 投标担保凭据; (6)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3.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总价(表7.1); (2) 填表须知(表7.2); (3) 工程项目总价表(表7.3); (4)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表7.4); (5)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表7.5); (6) 分部分项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表7.6); (7) 措施项目计价表(表7.7); (8)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表7.8); (9)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表7.9); (10) 主要材料价格表(表7.10); (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2)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表7.11); 13.4 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3.4.1施工组织设计 (1) 施工技术方案; (2) 施工主要工序; (3) 工程质量、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 (4)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5) 施工平面布置图; (6) 施工进度计划; (7) 临时用地表(表8.1) (8)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表8.2); (9)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表8.3); (10) 项目经理简历表(表8.4) 13.4.2 其它 (1)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存在时使用、表8.5); (2) 企业基本概况表(表8.6); (3) 投标人承担本项目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表8.7); (4) 本单位资信证明材料; (5) 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材料。 14. 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包括本须知第13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书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5. 投标报价 15.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5.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5.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5.4 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该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的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并应充分考虑建设期间内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且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含单价、合价、总价及措施费用、其他费用)需根据本标书的技术文件、现行施工规范和标准,以及投标人对现场实际情况的勘察和市场竞争因素,并结合企业实力自行确定,除合同协议中另有规定外,综合单价在合同期内无论任何原因不作调整。 15.5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后采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 15.6 编制依据: 15.6.1招标文件(包括书面答疑材料和补充通知) 15.6.2设计图纸 15.6.3施工现场条件 15.7.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15.6.5《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第107号) 15.6.6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03]668号) 15.6.7《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云建建[2004]396号文) 15.6.8《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补充规定》(第3号建设厅公告) 15.6.9《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规定》(建办[2005]89号) 15.6.10相关配套的计价文件的规定。 15.7 主要材料价格:各投标人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自身实力自报。 15.8 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报价作出相应综合单价报价分析,报价分析应含投标报价清单中各项报价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以及人工、材料、机械等用量的分析。该报价分析中的内容应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内容一致,并应作为投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判定分析。 15.9 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主材费和主要材料价格表中对应的材料单价应统一;主要材料的报价明显过低的,应在投标书中附有相应的价格证明材料。 15.10 措施费的报价: 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项目报价,系施工单位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规定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必须采取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除本招标文件提供内容外,投标人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其他措施计算其费用。 15.10.1 应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规定》(建办[2005]89号)文的规定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造价指数的要求对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施工等费用进行报价。 15.10.2 对模板工程费、脚手架工程费、垂直运输费和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进行投标报价时,不得报“0”费用;不得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机械闲置或已折旧完毕为由,只报人工费;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拦标价中上述四项费用之和的80%。 15.10.3投标人的其他措施费(指通用措施费扣除上述1、2两项费用的其他费用与专业措施费中除垂直运输费外的费用之和)报价,一般建设工程不得低于35%Kc;含有地下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建设工程不得低于50% Kc(Kc为所有投标人的其他措施费中去掉一个最高值、一个最低值和“0”报价后的平均值)。 15.11其他项目费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标准管理规定进行报价;没有报价或低于有关规定下限的,作废标处理。。 15.12 投标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本项目不保证最低报价一定中标。 15.13 工程量清单误差、遗漏项目的修正: 15.13.1 招标人若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误差或有遗漏项目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对工程量清单作修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由此影响投标人的投标书编制时间的,招标人将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15.13.2 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作任意调整和修改,投标人若对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8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视情况作出书面回复。 15.14 除招标人书面通知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顺序、编码、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外,投标人不得更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否则按废标处理。 15.15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6. 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7. 投标有效期 17.l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 I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8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8. 投标担保 18.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书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8.2 投标担保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支票; (2) 现金。 18.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8.5 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后5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8.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8.6.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8.6.2 投标人拒绝接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 18.6.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9. 投标书的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书。 19.2投标人须提交文本投标文件提交一式五份,并载有投标文件内容的光盘一张。文本投标书中为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本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副本可以为复印件;投标书封面上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投标书封面、投标书中的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本投标书中须同时提交投标书签署授权委托书。 19.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书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四)投标书的提交 20. 投标书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整齐,文本投标文件提交一式五份: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必须在封面上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副本互相矛盾或不统一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载有投标文件内容的光盘统一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包封封面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 21. 投标书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书。 22. 投标书提交的截止时间 22.1 投标书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22.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1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2.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书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3. 迟交的投标书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4. 投标书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书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24.2 投标人对投标书的补充、修改,应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书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书。 25.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如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应在开标截止日期前15天提交招标人,经确认同意后可继续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 26. 开标 26.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6.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书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书,不予送交评审。 26.3 开标程序: 26.3.1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6.3.2 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书的密封情况并公证; 26.3.3 经公证机构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书的其他主要内容。 26.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书,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6.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7. 投标书的有效性 27.l 开标时,投标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书,不得进人评标: 27.1.1 投标书未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7.1.2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2003年七部委第30号令); 27.2 投标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27.2.1 投标人拒绝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存在的算术错误按规定进行修正的(云建建[2004]396号文); 27.2.2 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存在有重大漏项、缺项,且在投标书中没有明确阐述和承诺的;(云建建[2004]396号文) 27.2.3 投标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询标所得问题,在询标完毕后,未作出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能合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被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云建建[2004]396号文)。 27.2.4投标书封面、投标函及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内规定要求签字盖章页上无单位盖章,以及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003年七部委第30号令); 27.2.5 投标书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2001年七部委第12号令); 27.2.6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2001年七部委第12号令); 27.2.7 投标书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001年七部委第12号令); 27.2.8 投标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001年七部委第12号令); 27.2.9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2003年七部委第30号令); 27.2.10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或在一份投标书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2003年七部委第30号令); 27.2.11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2001年七部委第12号令); 27.2.12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01年七部委第12号令); 27.2.13 无质量承诺或质量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云建建[2004]396号); 27.2.14 未按第15.11条、15.12条和15.15条的要求对措施项目费和其它项目费进行报价的; (六)评标 28.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8.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8.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9. 评标过程的保密 29.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书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9.2 在投标书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9.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0. 投标书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1. 投标书的评审 31.1 本工程评标办法详第五章。 31.2 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七部委第12号令))等法规、文件规定进行评标工作,评标程序为: (1) 评标准备; (2) 初步评审; (3) 详细评审、评分; (4) 提交评标报告。 31.3初步评审: 31.3.1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1.3.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书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书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1.3.3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1.3.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1.4 详细评审: 31.4.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1.3.1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进行评估和比较,其中详细评审分为技术、商务两部分。 31.4.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1.4.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应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31.4.4 评标委员会应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得分并列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审查评分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名靠前。 31.4.5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以此类推。 31.4.6 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31.5 评标报告 31.5.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 工程基本情况;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 开标记录; (4)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 废标情况说明; (6) 评标标准、评标方法; (7) 评分比较一览表; (8) 经评审的投标人顺序; (9)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 澄清、说明、补充事项纪要。 31.5.2 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评委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由评标委员会记录在案。评委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1.5.3 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32. 投标书计算错误的修正 32.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2.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2.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书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七)合同的授予 33. 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1.4.3至31.4.5款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34.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5. 中标通知书 35.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5.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5.3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6.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书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6.2若中标人为省外入滇施工企业,由项目业主和招标代理单位协助到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安全和质量监管部门办理备案后签订合同。 36.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l、第36.2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的罚款。 36.4 中标人若因报价过低致使不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或在合同签订、履行中无故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含单价、合价和总价)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36.5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7. 履约担保 37.1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金额及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7.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7.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招标人名称 承包人: 中标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昆明市小板桥镇晓东村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一次验收合格通过备案。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GF-1999-0201)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由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合同终止。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照通用条款第2条。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使用 汉 语。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第107号令、《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如有发生,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图纸 4.l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7天,甲方必须想乙方提供施工图六套。 4.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发包人不承担额外费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发包人另行通知。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发包人另行通知。 7. 项目经理: 投标人投标书中所报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3天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3天内。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7天内。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7天内。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3天内。 (7)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双方协商。 9.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日期提交相关的设计文件。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上月完成的工作任务报表和当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由乙方自负。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双方协商解决。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自行办理。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保护。 (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符合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80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如有发生,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3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书,并在当月25日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提供报表2天内。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有发生,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质量与验收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通用条款部分第九条的约定执行。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如有违反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合同 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无。 (3)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调整执行通用条款31条规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无。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乙方于当月25日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协商 八、工程变更 现场变更通知单由承包人填写,提交监理工程师核准、发包人签字认可后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九、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竣工验收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竣工图五份。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承包人提交的并已经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执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37.争议 3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昆明市仲裁委员会裁定。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l本工程发包人依法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 无。 39.不可抗力 39.l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 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8% 出具方式:支票、银行汇票或在昆明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分制商业银行的分行及以上级别的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附加说明: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担保金额不高于合同总价(含暂定金额)的6%,不足部分以现金、支票(昆明地区)、银行汇票方式提供。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6.合同份数 46.l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正本 2 份,承包人和发包人各执 1 份,副本 6 份,承包人 3 份,发包人 3 份。 47.补充条款 47.1 质量保修制度和保修期限:按国务院第279号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47.2 保修保证金: 按国务院第279号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47.3中标人若因报价过低致使合同履行中无故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含单价、合价和总价)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47.3.1不全面履行合同的,除扣履约担保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实际损失。此外,发包人可将有关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作为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47.3.2在合同履行中,中标人无故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含单价、合价和总价)的,发包人不给予调整,可视情况终止合同,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实际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可将有关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作为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合同编号: 建 设 工 程 廉 政 合 同 云 南 省 监 察(厅、局、室) 印制 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厅、局、委) 建 设 工 程 廉 政 合 同 建设单位(甲方): 中标单位(施工、勘察、设计、监理): 工程名称: 投资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 投资来源: 投标形式:公开□ 邀请□ 直接发包□ 未招标□ 投标报价: 业主标底价: 中标价: 建设工期: 建设地点: 评标形式:综合评分□ 量化评分□ 合理最佳低价□ 定标形式:当场□ 隔日□ 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工程廉政合同。 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 二、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璜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施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施工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三、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乙方的贿赂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的3%—5%,或者中止工程建设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凡是未按规定签定《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同意或者进行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违者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八、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履行《工程廉政合同》中的相互监督、自查自纠等情况,甲乙双方分别在工程建设合同中期要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作出报告。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可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有违反,对法定代表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从严追究责任。 九、工程竣工验收同期,甲乙双方要分别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写出执行《工程廉政合同》的情况总结和相互鉴定报告。未按规定做出报告或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不同意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十、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一份。 十一、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经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证后即生效,并由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督执行。 建设单位(甲方):(公章) 中标单位(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中标单位项目法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公章) 联系电话: 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1、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3、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JGJ/T55-96); 4、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5、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6、 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25-90); 7、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8、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9、 建筑桩基技术规程(JGJ94-94); 1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1、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1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0、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2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23、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91); 2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2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27、地下防水工程验收规范(GBJ50208-2002); 28、其他相关的现行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 第四章 图纸 图纸: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施工图一套 第五章 评 标 办 法 (一)总则 一、本工程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12号令、七部委30号令、《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云建建[2004]396号文)、《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补充规定》(第3号建设厅公告)、《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本办法是评标委员会确定工程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本工程评标办法商务部分采用综合评估打分法评标,技术标部工程技术相对简单、施工技术要求一般的技术部分评标方式进行评标。 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应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对有效投标人投标书的技术、商务部分分别按照百分制打分方法打分后,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Z = a×S+(1-a)×J 其中: Z:指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S:指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 J:指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 a:指商务部分的权重数,本工程该权重数为0.9。 五、评标委员会计算出各投标人最后得分后,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的31.4.3至31.4.5款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六、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二)技术部分评标 一、技术标部分评分办法(满分100分) 1、施工技术方案审查评分(满分15分) (1)有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的得15分; (2)有施工技术方案但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有明显错误的得12分; (3)没有施工技术方案的不得分。 2、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审查评分(满分15分) (1)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阐述的得15分; (2)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的得12分; (3)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的不得分。 无质量承诺或质量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为重大偏差,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审查评分(15分) (1)上年度投标人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年检结论为合格或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书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15分; (2)上年度投标人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以上或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书中有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12分; (3)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未装订在投标书中;有复印件但原件未携带到现场核对的;没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该项评审不得分。 注: 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书中;原件须携带到开标现场核对后方为有效. 4、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审查评分(满分15分) (1)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有施工进度计划,且能保证工期的得15分; (2)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奖罚条件和有施工进度计划,但有错误(如:与投标工期有矛盾等)的得12分; (3)无进度计划的不得分. 5、施工主要工序审查评分(满分10分) (1)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且有针对性的得10分; (2)施工主要工序有阐述、安排基本合理,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的得8分; (3)施工主要工序无阐述、安排和无主要工种施工方法的不得分。 6、施工机械审查评分(满分10分) (1)投入的施工机械能满足施工要求,且搭配适当的得10分; (2)投入的施工机械基本能满足施工要求,但搭配不当的得8分; (3)投入的施工主要机械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的不得分。 7、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审查评分(满分10分) (1)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针对工程实际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得10分; (2)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没有针对性的得8分; (3)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年检不合格,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不得分。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书中,原件应携带至开标现场检验,否则复印件无效,且评分时不得分。 8、施工总平面图审查评分(满分10分) (1)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的得10分; (2)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合理,存在一些问题得8分; (3)无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得分。 二、技术部分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 1、评标委员会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书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 2、技术部分评分中,各评委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各评委的评分应在评标委员会内进行公示,某个评委对某投标文件评分分值低于(高于)所有评委对该投标文件评分分值的平均分值10分以上(含10分)的,该评委须向评标委员会作出明确解,理由不充分的该评委应对其评分作修正,若拒不修正的,该评委对此投标文件的评分不得参与计算此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得分。 3、统计分数原则: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在3份以上(含3份)时,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为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少于3份时,计算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保小数点后两位)。 (三)商务部分评标 一、商务部分评标计算公式 1、当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总价(tz)在控制范围外的,该投标人的所有涉及到商务部分评标的有关投标所报价格均不得参与商务部分评标相关计算公式的计算,但不影响其评审打分。控制范围为: | tz - Kz| ÷ tz × 100% ≤ g 公式说明: (1)Kz为控制值。计算公式为: Kz = a × Lz + (1- a )× Pz 其中: A、Lz为拦标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总价; B、Pz为有效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总价(tz)中去掉一个最低值和一个最高值后的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只有3个时,Pz为报价的平均值; C、a 为权重数,取值为0.7、0.8、0.9,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2)g取值为3%、4%、5%,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3)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当出现在控制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只有两个或两个以下时,应从控制范围外的投标报价中,按照|tz–Kz|值从小到大依次选择的原则,将参与商务部分评标相关计算公式计算的报价个数补足为三个。 2、评标相关计算公式: (1)评标指标价计算公式:: F=a×Pt+(1-a)×T 注: A、F为评标指标价; B、Pt为用平均价计算公式计算出的低于拦标价的投标报价的平均价; C、a为权重系数。 D、T为低于Pt 的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t1+ t2+…+tn n 注:t1、 t2、… tn指低于Pt 的所有投标报价; n指低于Pt的所有投标报价个数。 (2)平均价计算公式: 公式一:(适用于当次投标报价个数n≥7时) (tmax-1×0.5 +tmin-1×0.5)+t1+ t2+…+t n-4 n-3 注: A、P为平均价; B、t为投标人报价;tmax-1指投标报价中第二高值;tmin+1指投标报价中第二低值; t1、t1…tn-4指分别去掉第一、第二高值和一个第一、第二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C、n指投标报价个数。 公式二:(适用于当次投标报价个数n在7>n≥5范围时) t1+ t2+…+tn-2 n-2 注:t1、t2、…、 tn-2指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公式三:(适用于当投标报价个数n在5>n≥3范围时) t1+ t2+…+tn n 注: 当投标报价个数n<3个时平均价的计算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3)说明 A、公式中的投标报价及投标报价个数是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投标报价个数; B、公式中的投标报价是指在商务部分评标时所需计算的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总价、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总价、材料合价等有关投标所报价格; 二、评分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 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检查评分(满分5分) 评标委员会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进行检查,没有存在算术错误的得满分;若存在算术错误的,每存在一项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由于对单项的算术修正而影响到其它价格的调整时,只按单项调整数量扣分。 2、工程总报价评分(满分25分) 工程总报价评分时用评标指标价计算公式计算出的评标指标价进行考核评分,评标指标价计算公式中a为:0.3。 评标原则为: (1)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指标价时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指标价相比每向上浮动1%扣4分或每向下浮动1%扣4分,分值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拦标价时,该项不得分。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审查评分(满分45分) 第一步:评委首先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及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资料,设有拦标价的参照拦标价,分析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影响造价较大或今后工程量有可能增减变更的内容,列出相关数据。依据列出的相关数据对每一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进行仔细审查、比较。 第二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总价评分(满分15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总价评分时,用平均价计算公式计算出所有有效投标人的平均价进行考核。 投标人的该项总价与平均价相等时得满分;该项总价与平均价相比每向上浮动1%时扣2分或每向下浮动1%扣1分,分值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第三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项目审核评分(满分30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和第一步审查、比较的情况,抽出十种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分项目评审、评分,每一评审项目的评分分值等于满分分值除以抽出评审项目的数量。评分时用平均价计算公式计算出有效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综合单价的平均价进行考核评分。 投标人的该评审项目综合单价与平均价相比,相等时得满分;每向上或下浮动1%扣0.2分,分值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审查评分(满分10分) 商务组评委应对每一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进行仔细审查、比较。 审查、比较的方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图纸资料和工程量清单,根据工程实际、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设有拦标价的参照拦标价,进行分析、比较,列出相关数据。 若投标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了施工保证措施,但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没有相对应的措施费用或在投标书中没有明确阐述和承诺的,该投标人在此项评审不得分,也不得参加评标指标价的计算。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的总价用不设拦标价时的评标指标价计算公式(公式中a为0.2)计算出的评标指标价进行考核评分,评分原则为: 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指标价时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指标价相比每向上、下浮动1%扣0.2分,分值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5、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审查评分(满分5分) 商务组评委应对每一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进行仔细审查、比较,并将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不可竞争的相关费用扣出。 审查、比较的方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及图纸资料,根据工程实际,设有拦标价的参照拦标价,进行分析、比较,列出相关数据。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总价用不设拦标价时的评标指标价计算公式(公式中a为0.2)计算出的评标指标价进行考核评分,评分原则为: 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指标价时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指标价相比每向上、下浮动1%扣0.1分,分值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6、主要材料价格的评审评分(满分10分) 对主要材料价格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抽出不少于十种影响造价较大的材料进行评审。对抽出材料合价(指抽出材料的材料单价相加之和,简称“材料合价”)评分时,用平均价计算公式计算出所有有效投标人材料合价的平均价进行考核。 投标人抽出材料合价按下列要求分档次评分,只满足每个档次中一项要求的应降低一个档次评分。 第一个档次:抽出材料中有90%以上(含90%)的材料单价来源有依据、产地或厂家明确,并符合招标要求,且抽出材料合价与平均价相比在±5%以内(含±5%)的得满分10分; 第二个档次:抽出材料中有80%以上(含80%)的材料单价来源有依据、产地或厂家明确,并符合招标要求,且抽出材料合价与平均价相比在±10%以内(含±10%)的得7分; 第三个档次:抽出材料中有70%以上(含70%)的材料单价来源有依据、产地或厂家明确,并符合招标要求,且抽出材料合价与平均价相比在±10%以外的得5分; 第四个档次:抽出材料中有70%以下的项目单价来源有依据、产地或厂家明确,并符合招标要求的得2分。 三、说明 投标人商务部分得分为所有商务部分评审评委评分的平均值,根据评分方法需要集体讨论的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统一意见,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书面方式阐述。 (四)扣分情况说明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最后得分中扣分,扣分后的分值为投标人参加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最终分值: 1、投标人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在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4分; 2、投标人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在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3分; 3、投标人有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行为被查处(包括:通报、经济处罚、停工整顿)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3分; 4、投标人有其他建筑市场不良记录的,从每次不良记录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每次投标扣3分,按次数累计扣分; 5、投标人拟定项目经理所承建工程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在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3分; 6、投标人拟定项目经理所承建工程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受国家、省、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在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3分; 7、投标人拟定项目经理有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行为被查处(包括:通报、经济处罚、停工整顿)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3分; 8、投标人拟定项目经理有其他建筑市场不良记录的,从每次不良记录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每次投标扣2分,按次数累计扣分。 第六章 投标书投标函部分格式 小板桥镇晓东社区晓东居民 小组新村统建房工程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书内容: 投标书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投标书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书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3)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 %的由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担保。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书在“投标申请人投标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 (币种、金额、单位) 作为投标担保。 9、投标单位其他投标承诺(此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4)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l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款的8% 2 施工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后( )天 3 误期违约金额 ( )元/天 4 误期赔偿费限额 合同价款( )% 5 提前工期奖 ( )元/天 6 施工总工期 ( )日历天 不含施工 准备时间 7 质量标准 8 工程质量违约金 最高限额 ( )元或合同价款( )% 9 预付款金额 合同价款的( )% 10 预付款保函金额 合同价款的( )% 1l 进度款付款时间 签发月付款凭证后( )天 12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 )天 13 保修期 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 (5)投标担保凭据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形式提出) 第七章 投标书商务部分格式 小板桥镇晓东社区晓东居民 小组新村统建房工程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书内容: 投标书商务部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标报价一览表 表7.1 工程名称: 序号 项 目 金 额 小 写 大 写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2 措 施 费 2.1 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费的合计 2.2 脚手架、模板、垂直运输、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合计 2.3 其 他 措 施 费 3 其 他 项 目 费 4 规 费 5 税 金 6 投 标 总 价 7 质 量 承 诺 8 工 期 承 诺 日历天 9 投 标 保 证 金 10 说 明 注:其他措施费是指通用项目措施费中除2.1、2.2中费用外的其他费用与专业项目措施费中除垂直运输费外的费用的合计。 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注册章):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2)填表须知 表7.2 1.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人员签字或盖章。 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4.金额(价格)均以人民币表示。 5.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具体情况的其他要求。 (3)工程项目总价表 表7.3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合计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表7.4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合计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表7.5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2 措施项目费 2.1 通用措施费 2.2 专业措施费 3 其他项目费 4 规费 4.1 工程排污费 4.2 社会保障及劳动保险费 4.3 工程定额 测定费 5 税金 6 单位工程造价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表7.6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细目编码 细目名称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合计: (7)措施项目计价表 表7.7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合计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表7.8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招标人部分 小计 2 投标人部分 小计 合计 (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表7.9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综合 单价 合价 1 人工 小计 2 材料 小计 3 机械 小计 合计 (10)主要材料价格表 表7.10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元) 产地 厂家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表格形式采用投标人工程预算软件自动生成格式; 2、表格中项目顺序必须同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顺序。 (12)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表7.11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措施项目 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调整额 小计 注:调整额为必须增加的其他开支或要以竞争优惠的金额,以”+”、“-”表示。 第八章 投标书技术部分格式 小板桥镇晓东社区晓东居民 小组新村统建房工程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书内容: 投标书技术部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内容: (1)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技术方案中附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按表8.1填报),其中:施工总平面图应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2)对施工主要工序进行阐述并明确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其中关键技术、工艺须进行明确、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须提出相应保证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3)工程质量、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 (4)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须附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 (5)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应包括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要求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6)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详表8.2)。 (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其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按表8.3填报 、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按表8.4填报简历表;并提供项目经理2003年4月至2006年4月承担类似工程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8)施工组织设计封面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临时用地表 表8.1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合 计 注: 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表8.2 序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 功率(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表8.3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已承担在建 工程情况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 单位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项目经理简历表 表8.4 姓名 性别 年龄 执业资格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承担过的类似项目工程情况表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完工日期 复杂程度 简 历 注:. 1、项目经理2003年4月至2006年4月承担类似工程的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二、其它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表8.5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分包人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等级 证书号码 拟分包的 工程项目 主 要 内 容 预计造价 (万元) 已经做过的 类 似 工 程 注:本表用于有分包项目时。 企业基本概况表 表8.6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传真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人 企业现有人员及资金情况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职称 技术总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称 经济总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称 现有职工人数 人 其中:高职(含工程、经济、会计、统计专业) 人 中职(含工程、经济、会计、统计专业) 人 初职(含工程、经济、会计、统计专业) 人 资产总额 生产性固定资产 企业资本金 固定资产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最近三年完成情况 年度 工程总额(万元) 优良率(%) 利润(万元) 工程规模 2003 2004 2005 投标人承担本项目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表9.8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合同造价(万元) 工程规模(M2) 实际开工 日期 计划完成 日期 未完成工作量(万元) 本单位资信证明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复印件); 6、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7、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其他信誉和业绩证明材料; 第九章 工程量清单 T = P = P = P = PAGE 招标人名称——招标代理甲级企业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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