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深圳市罗湖区总商会(工商联)

2018-01-17 8页 doc 54KB 36阅读

用户头像

is_682974

暂无简介

举报
深圳市罗湖区总商会(工商联)深圳市罗湖区总商会(工商联) 深圳市罗湖区总商会(工商联)章程(修改草案) ,2007年6月2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罗湖区总商会又称深圳市罗湖区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深圳市罗湖区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第二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及深圳市颁布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法规。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
深圳市罗湖区总商会(工商联)
深圳市罗湖区总商会(工商联) 深圳市罗湖区总商会(工商联)章程(修改草案) ,2007年6月2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罗湖区总商会又称深圳市罗湖区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深圳市罗湖区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第二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及深圳市颁布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法规。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统一战线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的职能~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广大会员~培养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促进罗湖区辖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罗湖区的社会稳定、改革开放、经济繁荣服务~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为祖国统一和振兴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职能和任务是: ,一,参政议政~参与罗湖区社会、经济重大决策和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对政府有关 1 政策、经济法规的制订提出咨询并协助贯彻执行。 ,二,代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沟通会员与政府的联系。 ,三,引导会员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的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国家经济建设~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四,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引导会员树立社会主义公私观、信用观、义利观和法制观~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五,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 ,六,为会员提供信息、科技、管理、法律、财会、融资、咨询及市场拓展等服务。组织培训、调研、经贸洽谈、科技交流、产品展销等活动。~帮助会员提高经营管理~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促进横向经济联系~开拓国内外产品市场。 ,七,加强与港、澳、台和国外工商社团的友好联系~促进经贸合作~引进技术、资金、人才。 ,八,协助政府管理企业~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企业关系~调解经济纠纷~帮助会员改善企业内部机制和经营机制~负责企业的评优 2 颁证工作。 ,九,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 ,十,办好本会的服务事项及经济实体。 第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财政拨款、会员会费、企业资助及其他渠道。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由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七条 罗湖区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团体、行业协会及与工商界有密切联系的团体~经向本会申请批准后~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八条 在罗湖区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经向本会申请批准后~可成为本会企业会员。 第九条 在罗湖区注册的各类企业的法人代表、在罗湖区投资的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原工商业者、个体工商户代表人士~经申请批准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与本会工作有密切联系的经济工作者~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其他有关人士、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中的工商界知名人士~可应邀为本会个人会员。 与本会工作有联系的单位~可以通过协商派人加入本会成为个人会员。 第十条 实行会员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 会员违反本会章程~本会组织可决定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十一条 本会会员自入会之日起~同时成为深圳市总商会,工商 3 联,会员。 第十二条 罗湖区各街道商会可根据本章程规定与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会员入会条件及办理入会、退会手续的办法~并报本会备案。罗湖区各街道商会的会员自入会之日起~同时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会拥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向本会反映意见、要求~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福利。 ,四,参加本会为会员举行的各种活动。 ,五,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权益。 ,四,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 第十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六条 深圳市罗湖区总商会,工商联,属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系统。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及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与本会的关系~以及本会与罗湖辖区各街道商会的关系为指导关系。 第十七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4 ,一,讨论决定工作方针任务。 ,二,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 ,三,选举本会理事会。 ,四,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五,修改本会章程。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通过协商推荐方式产生~也可以特邀的方式产生。代表名额及代表产生办法~由上届常务理事会决定。会员代表大会以与会代表超过半数为有效~表决以与会代表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是本会的最高领导机构~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讨论工作细则~制定工作任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会理事超过半数为有效。表决以与会理事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成员由理事、正、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副会长、驻会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组成。 会长、常务副会长、驻会副会长、副会长人选~根据择优选拔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推荐、考察~由区委、区政府审定产生。 理事、常务理事、正、副秘书长人选由区总商会、街道商会、各有关行业商会,协会,按照人选产生条件通过提名、推荐的方式产生。街道商会会长原则上成为区总商会常务理事以上职位的自然候选人、街道商会专职副会长原则上成为区总商会理事以上职位的自然候选人。 5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专职,一人~驻会副会长,专职,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组织成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长主持全面工作~常务副会长主持日常工作~驻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及常务副会长工作。会长、常务副会长、驻会副会长、副会长定期举行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长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理事会设秘书长,专职,一人~副秘书长,专职,二人。秘书长在会长、常务副会长、驻会副会长、副会长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理事、常务理事~调整的理事和常务理事需通过理事会补办手续。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正、副秘书长、副会长、驻会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每届任期五年。不驻会的副会长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五条 本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名誉会长、荣誉会长、荣誉副会长、顾问等荣誉职务~人选由会长会议决定。 第二十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可设立若干工作委员会~由理事及常务理事组成。各工作委员会在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街道商会是区总商会的基层组织。经所属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报区总商会批准备案~可成立街道商会。 第二十八条 本会可按行业设立同业公会或同业商会等行业组织~ 6 并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本会是罗湖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的社会团体以及与工商业联合会工作相关的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和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备案。 第三十条 本章程参照《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组织章则》的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 7 8
/
本文档为【深圳市罗湖区总商会(工商联)】,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